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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44种情形(完整汇总版)

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44种情形(完整汇总版)
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44种情形(完整汇总版)

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44种情形(完整汇总版)

文| 李迎春,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在以下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5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因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3)因用人单位被撤销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4)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5)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7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派遣劳动者因以下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12种情形:

(1)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用工无法履行,用工单位提出退回的;

(2)用工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3)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4)用工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5)其他因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继续劳务派遣用工,用工单位需退回的;

(6)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用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8)用工单位被责令关闭的;

(9)用工单位被撤销的;

(10)用工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1)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12)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四、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要付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怎么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简单来说,当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时,就可能产生赔偿金。赔偿金适用于违法解除合同,补偿金适用于合法解除合同。并且,赔偿金的成本更高,是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一个处处像别人表明自己优秀的,恰恰证明了他(她)并不优秀,或者说缺什么,便炫耀什么。

真正的优秀,并不是指一个人完美无缺,偶像般的光芒四射。而是要真实地活着,真实地爱着。

对生活饱有热情,满足与一些小确幸,也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内心始终如孩童般的纯真。

要知道,你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都是为了不辜负所有的好年华。

一个真实的人,一定也是个有担当的。

不论身处何地,居于何种逆境,他(她)们都不会畏惧坎坷和暴风雨的袭击。因为知道活着的意义,就是真实的直面风浪。

生而为人,我们可以失败,却不能败的没有风骨,甚至连挑战的资格都不敢有。

人当如玉,无骨不去其身。生于尘,立于世,便该有一颗宽厚仁德之心,便有一份容天下之事的气度。

一个真实的人,但是又不会过于执着。

因为懂得,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的道理。完美主义者最大的悲哀,就是活得不真实,不知道审时度势,适可而止。

一扇窗,推开是艳阳天,关闭,也要安暖向阳。不烦不忧,该来的就用心珍惜,坦然以对;要走的就随它去,无怨无悔。

人活着,就是在修行,最大的乐趣,就是从痛苦中寻找快乐。以积极的状态,过好每一天,生活不完美,我们也要向美而生。

一个真实的人,一定是懂爱的。

时光的旅途中,大多数都是匆匆擦肩的过客。只有那么微乎其微的人,才可以相遇,结伴同行。而这样的结伴一定又是基于志趣相投,心性相近的品性。

最好的爱,不是在于共富贵,而是可以共患难,就像一对翅膀,只有相互拥抱着才能飞翔。爱似琉璃,正是因为纯粹干净,不沾染俗世的美。

懂爱的人,一定是真实的人。正是因为懂得真爱的不易,所以更是以真面目面对彼此,十指紧扣,甘愿与爱的人把世间各种风景都看透,无论风雨,安暖相伴。一个真实的人,定然是有着大智慧的。

人生在世,什么都追求好,追求完美,虽然这是一种积极的思想,却会很累,不仅自己累,身边人也会因为你而累。到最后就会在疲于奔命中,丧失自我。“兰居幽谷,虽孤独亦芬芳;梅开偏隅,虽寂静亦流香,”这便是一份淡泊和沉稳。一些事尽力了就好,无愧别人,无愧己心,认真地活着,便是不辜负。

因为懂得,人生的风景,最终是回归到心灵的本源。和谐共生,平等友爱,才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自己的珍视。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详细)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の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の,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の,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对于劳动合同跨越2008年1月1日の,经济补偿金涉及到2008年1月1日前后の分段计算,以及新旧法律の封顶限制问题,使得经济补偿金の计算问题远比想象の那么简单。而上海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の意见》(沪高法[2009]73号)第二十一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の分段计算精神进行了细化,基本上理清了分段计算の问题。在当前经济补偿金计算混乱の情况下,本文认为上海の规定对全国具有很好の参考价值。 (1)《劳动合同法》与2008年1月1日之前施行の相关法律法规の规定(以下简称“以前规定”)均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况,且劳动者の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の,经济补偿金の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の月平均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形,且不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の工资收入”情形の,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形,但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の工资收入”情形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の经济补偿年限按照以前规定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の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并入计算。 (3)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倍封顶の情形,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の工作年限仍按以前规定の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以上提到の“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の平均工资,“工资”是劳动者の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の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の,按照实际工作の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总结一下,劳动合同跨越2008.1.1 の分段计算及封顶限制の情形主要有以下五种: a、在《劳动合同法》与“以前规定”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且都未遇到年限封顶の情况下,经济补偿金の计算公式为: 全部经济补偿金= 本人平均工资×本单位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与“以前规定”都未遇到年限封顶且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况主要有本人平均工资超过了上年度当地颁布の平均工资の三倍且符合以下几种情况: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の工作②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解除③依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 案例:上海某服装有限公司生产部需搬迁到外省市,B作为生产部の一员,不愿意去外省市工作,又不愿意变换工作,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该公司于2009年3月解除与Bの劳动关系,B于1990年进入公司,月工资4000元。 案例中该服装有限公司因客观情况变化与B解除劳动关系,均属于《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规定中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の情形,B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の经济补偿年限按照以前规定不受“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の工资收入”の限制,按实际工龄计算。B于1990年进入公司至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有18年工龄,按18个月计算。Bの月工资为4000元低于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の三倍,所以B经济补偿金の计算基数为4000元。该服装有限公司需支付Bの经济补偿金为:4000×19.5=78000元。

2020年辞职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详细讲解)

2020 年辞职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详细讲解)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问题,很多人对此感到困惑,不知如何下手。下面我就这个问题做个实务分析,希望大家能看得明白:) 一、为何要分段计算?由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和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计算规则有所不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当劳动者工作年限跨越了2008 年1 月1 日前后,在解除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时,会出现计算经济补偿金的算法需适用不同的计算规则。为便于理解,以下分析以新法和旧法来区分2008 年1 月1 日前后。 关于分段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对此进行了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这就是分段计算的法律依据了。 既然要分段计算,那就必须了解新旧法的计算规则有何不同。我们都知道,决定经济补偿金数额取决于两个指标,一个是工资基数,一个是工作年限。简单来说,经济补偿金数额=工资基数x 工作年 限。 二、新法下的计算规则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主要是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从上述条文规定,可归纳为两种算法,一种普通算法,一种特别算法。 (一)普通算法: 1、工资基数: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均工资; 2、计算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特别算法: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执行特殊算法,即:工资基数为社平工资3 倍,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12 年,实行双限。

经济补偿协议书范本精选

经济补偿协议书范本精选 2017经济补偿协议书篇【一】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甲方在职期间乙方依法为甲方购买了社会保险。现因各种原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年月日起解除。 2、乙方自愿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补偿元,该款项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可能向支付甲方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等一切费用。 3、甲方确认完全知悉其可能存在的可以向有限公司主张的全部权利,自乙方支付上述费用后,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已处理完毕,不再有任何纠纷。 4、甲方承诺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任何形式披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任何不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言论,作出不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行为。 5、甲方确认完全知悉理解并自愿履行本协议。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2017经济补偿协议书篇【二】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约定甲方雇佣乙方负责_______(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年月日星期日,乙方在住处被发现受伤晕倒,经救治乙方现已基本康复。但乙方却对因何原因被谁所伤及其他相关情况全然不知,经报警,公安机关亦尚未查明。 二、鉴于乙方在甲方提供的住处,且可能系在从事劳务工作的过程中受伤等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视为乙方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并参照国家关于雇主责任及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其中________元已支付,剩余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后___天内支付。 本补偿金包含但不限于: 1、乙方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医疗费(含已发生、后发现未发生、伤病复发等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治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 2、乙方因伤增加的必要支出、因劳动能力下降导致的收入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0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的20种情形 导读:本文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0种情形,希望能帮助到您!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0种情形以下内容是笔者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规定整理而成,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8种情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8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之欧阳家百创编

协议书 欧阳家百(2021.03.07) 甲方: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劳动法令律例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告竣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自20年月日解除/终止,乙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含加班费、年休假、社会保险等在内的各项劳动福利、酬报等再无任何遗留未决问题,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解除再无其他争议,乙方不得再向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2、乙方依照甲方规定流程办结离职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工作交接手续、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则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包含经济赔偿金等劳动酬报在内的所有用度,共计人民币(年夜写)(小写)元,乙方对离职手续规画以及用度金额均无任何异议。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办结手续,甲方将于年月日前按以下方法支付协议用度,乙方应在办结手续后30日内领取解除证明及社保统筹转移手续。

□通过乙方工资卡支付上述款项,支付银行及账号为:银行,账号:□其它方法途径:。 4、乙方对本协议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任何公司内外第三人透露本协议内容,不然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所有用度,并支付相当于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所有用度总额的违约金。 5、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应无条件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所有用度,并支付相当于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所有用度总额的违约金。 6、乙方确认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本协议的法令后果完全知悉并自愿接受。 7、本协议一式两份,同等法令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经乙方自己签字、甲方盖印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印):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共3页)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第一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 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 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 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2019年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一览表

2019年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一览表 解除和终止条件期限经济补偿金 协商解除单位提出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 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 无要求需支付员工提出无要求不需支付 单位解除的情 形即时通知解除 劳动合同(过 失性解除劳动 合同)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随时无需支付 严重违纪随时无需支付 造成重大损害随时无需支付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 出拒不改正的 随时无需支付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 劳动合同 随时无需支付 被追究刑事责任随时无需支付 预告通知解除 (非过失性解 除劳动合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 作 提前30天或支付 一个月工资 需支付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 法胜任的 提前30天或支付 一个月工资 需支付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无法达成变更劳 动合同协议的 提前30天或支付 一个月工资 需支付裁员解除 ☆破产;经营困难;转产、重大技术 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 履行法定程序后 可以裁员 需支付 员工解除的情 形 提前30天通 知解除 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 任何条件,劳动者都可以提前30天通 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30天通知无需支付 提前3天通知 解除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无需支付随时通知解除 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和条件随时通知需支付 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随时通知需支付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随时通知需支付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随时通知需支付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 立劳动合同的 随时通知需支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随时通知需支付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全)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基数:劳动者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并设定了劳动者月工资的下限,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根据基数实行封顶 《劳动合同法》对月工资较高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作出一定限制,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2 2.《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年限: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根据上海地方规定,不满6

个月的,不计算经济补偿金)。 基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按法定情形实行年限封顶 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两种情形下(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3 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 从上可知,《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在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上区别很大,《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根据法定情形实行十二年封顶,施行后根据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实行经济补偿金年限和基数双封顶制度。然而现实中,大量存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却是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96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实行分段计算:2008年1月1日存续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计发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计算离职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从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工作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显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根据《财企[2009]242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在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

经济补偿金的44种法定情形及支付总结

经济补偿金支付总结 本文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总结了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44 种法定情形及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计算年限、分段、代通知金标准,供实务中参考: 第一篇: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 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 17 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 15 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

住所地:********************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在年月日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三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 5000元,所以甲方应支付乙方自_____ 年___ 月____ 日进入甲方企业 之日起至年月日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 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甲方承担的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 公积金等费用,由甲方折合成现金7000元交付予乙方,乙方自 行缴纳,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补缴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法律 责任。 2.从年月日起,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等一切劳动关系,乙方在职 期间的各种入井津贴补助、加班工资、请休假、薪酬福利、各项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等一切责任和费用已全部结清。 3.以上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和方式为: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两个 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将以上款项存入乙方原有的工资发放帐户

(有违纪行为或没有按公司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交接的情况除外)。 4?乙方离职后不得泄露此协议的内容、甲方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任 何秘密,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乙方均无权就本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事向********** 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自愿放弃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或赔偿所享有仲裁、诉讼等法律权利。 7 .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协议的法律含义,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双方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 8?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9?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曰签订日期年月曰[ 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是“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细微的变化,说明劳动合同法在计算工作年限时已经不再局限于“连续工作年限”了,即使劳动关系有中断,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统一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以六个月作为分界线作出不同的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相比之前的一刀切均视为一年的规定更公平合理。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新法下,此两种情形经济补偿已经没有12个月的限制了。 3、工资计算基数: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据该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简化了工资的计算标准,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所谓“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工资计算基数是不对的。 4、针对高工资收入者的计算封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导读: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补助。由于经济补偿金往往数额可观且与劳动者的失业状况直接相连,所以其始终是劳动争议极为重要的内容。熟悉和掌握经济补偿金在2008年1月1日前后的规则,是正确适用经济补偿金的基础和前提。在理解经济补偿金规则的基础之上,便可进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适用,即将经济补偿金规则应用于具体案件之中。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适用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二是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补助。【1】由于经济补偿金往往数额可观且与劳动者的失业状况直接相连,所以其始终是劳动争议极为重要的内容。 由于,我国经济补偿采用的是分段适用原则,即工作期间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的,适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规则;工作期间在2008年1月1日之后,适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的规则,此源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

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因此,熟悉和掌握经济补偿金在2008年1月1日前后的规则,是正确适用经济补偿金的基础和前提。 一、2008年1月1日之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则。(以下简称旧规则) 在内涵上,经济补偿金主要分为两个内容,一、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其规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产生经济补偿金。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其主要涉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 (一)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1、法定情形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主要见于《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以下称《解释一》)第十五条的规定。归纳如下,

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简单易懂)

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简单易懂) 有网友问过我这样2个问题: 1、员工工资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的,经济补偿金是不是一定不能超过12个月? 2、一个老师讲课说:员工工资不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员工工作了多少年,经济补偿金就支付多少个月,比如:员工工作20年,经济补偿金就支付20个月。这个老师说的对吗?这2个问题,实质是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的问题。 答案我就不说了,希望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可以在评论区回答你自己关于这2个问题的答案。 一、我国经济补偿金采取的是分段计算规则,具体如下: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适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规则; 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工作年限,适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的规则。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规则(以下简称旧规则): 法条链接: 1、《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备注:第24条规定的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第26条规定的是非过错性解除合同(即: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情势变更),第27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第28条规定了单位在五种情况下(第26条规定了三种)解除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那什么是国家的有关规定呢? 法条链接: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6.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很显然,国家有关规定就是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的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法条链接: 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

经济补偿协议书【模板】

经济补偿协议书【模板】 经济补偿协议书如何写?大伙儿需要了解一下!下面是小编为大伙儿收集的对于,希翼大伙儿喜欢! 经济补偿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甲方在职期间乙方依法为甲方购买了社会保险。现因各种原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年月日起解除。 2、乙方自愿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补偿元,该款项包含但别限于乙方可能向支付甲方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等一切费用。 3、甲方确认彻底知悉其可能存在的能够向有限公司主张的全部权利,自乙方支付上述费用后,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已处理完毕,别再有任何纠纷。 4、甲方答应别得将本协议内容以任何形式披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也别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任何别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言论,作出别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行为。 5、甲方确认彻底知悉理解并自愿履行本协议。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相关阅读】 经济补偿协议应当明确化 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涂志张真颖韩佳 案例: 刘某从2001年10月开始在某国企公司工作,与其他职员别同的,刘某别是公司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的正式职员,而属于暂时招用的暂时工。2009年11月某公司下达一份通知,凡是在该公司延续工作满8年的暂时工,2009年12月31日前一律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自2010年1月起,劳动合同转由与当地人才中介签订。刘某被列入其中。之后公司与刘某协商一致达成经济补偿协议,接受向刘某支付20000元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并要求刘某答应领取经济补偿金后,放弃追究公司其他权益的权利。急于拿到补偿金的刘某在公司出具的别平等条约上签字并顺利领取了补偿金。事后刘某问他人得知,关于已在公司工作八年多的他,能够得到8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刘某感受很吃亏,于是2008年1月20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某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差额16800元。公司辩称向刘某支付20000元补偿金是双方的合意行为,该行为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刘某既然差不多领取补偿金并明确放弃了他的其他权利,再要求公司补发经济补偿金算是别诚信的行为,司法机关别能姑息纵容对职员别诚信的行为,应当驳回刘某的仲裁请求。 提示: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的,原则上应认定无效。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并且,经常会经过协商的方式对经济补偿达成协议,补偿的金额普通会比法定经济补偿金低,有些劳动者得到约定的补偿金后就心生悔意,要求用人单位补脚经济补偿金,由此产生争议并引起诉争的案件别在少数,而此时,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就成了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协议约定补偿标准明显低于法定标准,属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 甲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通讯地址: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离职。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要求办妥各项离职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合同、劳动用品、电脑等办公设备的移交等,移交 完成后双方应签字认可。 第二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的工资支付到年月日。甲方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至年月(其中各项社保乙方应承担部分和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扣 代缴,如工资不足的,由甲方从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经济补偿中扣除)。甲方代为扣缴乙方应缴纳 的各项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后于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年月)将剩余工资汇入乙 方的工资帐户。 第三条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合计人民币元(税前),甲方于年月前汇入乙方的工资帐户(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妥离职手续, 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直至乙方完成离职手续为止)。此费用为唯一的及最终的对乙方的所有补助及补 偿,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承诺:1、不再向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提出任何要求及诉讼请求;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仲裁或诉讼追究甲方的经济及民事责任;2、未经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 及理由做出对公司、在职或离职员工有或可能有负面影响的言论及行为。 第五条在离职前,乙方仍应履行其工作职责,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根据甲方的安排,积极配合完成工作移交、归还借用甲方的财产、清结财务账目和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后,如需办理乙方的档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转移手续,乙方应在15天内配合甲方相关工作, 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上述关系转移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对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皆负有保密义务。乙方离职后,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掌握的所有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劳动合同书》的解除不影响原合同中保密条款及双方签署《保密协议》的效 力,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保守各项商业秘密。如乙方的过去和将来行为对甲方 经济和形象等造成侵害,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赔付。 第七条本协议签署后,乙方不需要履行《劳动合同书》中所涉及的竞业限制条款,甲方也不需要支付乙方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不存在任何的强迫性。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纠纷就此了断,双方就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各种劳动纠纷)互不追究,甲、乙双方再无劳 动争议。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劳动合同书》亦同时解除。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关于期末考试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计算问题(重点)

关于期末考试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计算问题(重点) 看到很多同学还是不太清楚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问题,现在总结一下,希望大家仔细看哦!对期末考试肯定会有所帮助的哦! 1.概念及说法。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年限支付给劳动者的金额。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金额,具有惩罚性质。 我们同学有的注意到了,在案例分析或者计算题中,有时候一会说经济补偿金,一会说赔偿金,分不清到底什么是什么了。其实这不是问题的关键,要弄清楚二者的说法。赔偿金就是2倍经济补偿金。比如计算题里,就会问:用人单位如何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有的同学说应该用赔偿金一词!那岂不是直接告诉你用人单位是一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了?比如期中考试里面的计算题,说用人单位强行解除,你就可以明白啊,这是一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啊,应该2倍经济补偿金啊,即所谓的赔偿金啊。所以明白了这层意思,你就能在分析的时候明确题目里所说的补偿金和赔偿金到底是什么意思,怎么支付了。 2?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第46条里明确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请同学们仔细研究一下,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出于无奈,出现了38条的情况之一,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按照37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根据第40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符合第39条情况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第41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劳动着经济补偿。 除去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 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44条第1项,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里要注意,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的经济补偿,08年1月1日之前,没有规 定要支付08年以前的,这是08年以后才规定的,所以只要是合法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做出的经济补偿自新法实行后的用工期限计算。比如小王签订了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5月1日,只要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合法终止,那么小王所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为(小王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年)计算。 还有终止劳动合同的另外两种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及时第44条第4、5项。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精编版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第一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性裁员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7.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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