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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培训讲义

食品安全法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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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培训材料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将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继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之后,又一个食品卫生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及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关于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必要性、原则及总体思路

(一)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必要性

法的修改,又称法的修正,是立法的一种形式【作者注:立法的其他形式包括法的创制、认可和废止。参见: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248页】,是指由于情势的变化等原因,立法机关对于生效的法律予以部分的变更,包括删除原有内容和补充新的内容【作者注: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249页】。食品安全法是对食品卫生法的全面修订。在制定食品安全法时,正确评价现行食品卫生法是做好食品安全立法工作的前提。1995年10月30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不断改善。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执

法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所造成的。尽管如此,该法也的确存在一些不足,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公众对食品缺乏安全感,食品安全问题还影响我国产品的国际形象,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据统计,十届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卫生立法和加强监管等方面的议案建议累计达3100多人次,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呼声。

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导致食物中毒,从农田到餐桌食物链污染,食品加工新工艺新资源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自我防范意识薄弱等。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现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够完善,主要有:一是食品标准不完善、不统一,标准中一些指标不够科学。对有关食品安全性评价的科学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重质量、重安全,还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机制。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对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三是食品检验机构不够规范,责任不够明确。食品检验方法、规程不统一,检验结果不够公正,不合理的检验还时常发生。四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甚至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五是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部门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现象。为

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十分有必要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制定食品安全法。

(二)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历程

2004年7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和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要求国务院法制办抓紧组织修改食品卫生法。国务院法制办于2004年7月成立了由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卫生法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此后,国务院法制办赴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四川等地调研;收集研究了许多国家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多次召开论证会,邀请有关专家对制度设计进行研究、论证;先后6次将征求意见稿送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级政府、有关行业协会以及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征求意见。在反复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根据修订的内容将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更名为食品安全法草案。2007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该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立法,常委会领导多次就食品安全问题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2006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将修改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积极介入该法草案的起草工

作,先后六次召开修订食品卫生法座谈会,听取有关议案领衔代表、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先后赴山东、广东、浙江等地进行调研,了解食品安全现状,听取各方面意见。2008年5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在京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家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根据立法工作要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经认真研究,分别于2007年11月和2008年8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审议报告和审议意见。

2007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08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自4月20日至5月20日共收到意见11327件。此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08年8月和10月对该草案进行了二审和三审。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审议并通过了食品安全法。

(三)制定食品安全法把握的原则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提高立法的质量。在食品安全立法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我国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分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掌握食品安全的客观规律,以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为出发点,对食品生产经营等活动进行科学管理。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重视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秩序混乱问题。食品安全法起草工作坚持遵循了三项原则:一是以宪法为依据,注重法

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法律一经制定和实施,就必须严格执行,并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不变,在修改法律时,还应保持与原有法律法规在内容和效力等方面的衔接。只有保证立法质量,做到科学立法,才能实现、维护好这一点;二是立足国情,坚持民主立法。法的创制过程,实际上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食品安全法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实践性要求很高。事实证明,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比较、反复、交换,能够有力地提高立法质量,也便于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制宣传。三是总结现行食品卫生法实施以来的实践,针对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的有益做法。

(四)制定食品安全法的总体思路

根据现代法学和行政管理学原理,制定食品安全法在总体思路上重点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成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遵循食品安全监管规律,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运输工具等各有关事项,有针对性地确定有关制度,并建立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等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臵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确立制度,引导生产经营

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以形成确保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分段实施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决策与执行适度分开、相互协调,同时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五是既要加强行政管理,又重视行政责任,既加强行政处罚又重视民事赔偿,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赔偿渠道。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检举、控告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因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食品相关产品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食品安全法的主要特点

食品安全法在延续食品卫生法行之有效制度的基础上,根据食品安全新形势,从现阶段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保证食品安全为主线,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漏洞,在不同层面、多个角度,进行了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为食品安全工作构筑了新的框架平台。立法重点明确,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了全面妥善的规定,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食品安全法共十章一百零四条,可以归纳为八大特点。

特点一、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科学、有效

食品安全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为了解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的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本法规定了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分段实施监管的监督管理体制。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农业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管。这种体制有利于各司其职,对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实际上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点二、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法律地位,食品安全监管有了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食源性疾病、营养缺乏性疾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就是对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的科学评估。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的科学依据,是人们对食品安全监管规律的深刻认识,已成为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据此,本法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并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

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为了保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得到利用,本法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风险评估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监管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需要修订、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

特点三、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保障监管工作的统一性

为了解决目前一种食品有多套标准适用的问题,本法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并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本法规定,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卫生、农业、食品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特点四、规范食品检验行为,保证食品检验数据和结论的客观、公正

为了规范食品检验机构和食品检验活动,保证食品检验数据和结论的客观、公正,本法规定:一是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二是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三是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为了避免食品安全监管出现遗漏,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这些都体现了科学、公正执法的理念。

特点五、注重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安全法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知识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检测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这样有助于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法还赋予了行业协会明确的职责,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要求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知识的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作出了针对性规定。如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同时还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仅要经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还必须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否则不被允许使用。为了更好从制度上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该法除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外,还规定了以下制度:

一是生产经营食品的基本准则。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相应的原料处理场所和生产经营设备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同时,本法明确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

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或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等。二是食品标签制度。本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事项。本法还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做出特别规定,除上述要求外,其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三是索票索证制度。本法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同时,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四是食品召回制度。本法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从生产、经营和监管三个方面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第一,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第二,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第三,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召回或停止经营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停止经营。

特点六、加大了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

为了保障我国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法对食品进口作了以下规定:一是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或首次进口的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安全性评估材料。二是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务院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务院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注册。三是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为了维护我国出口食品的良好形象,本法规定,出口的食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督、抽检,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务院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备案。此外本法还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建立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信誉记录,并予以公布。有不良记录的,应加强检验检疫。

特点七、规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力和责任,监管制度更

加合理

制定食品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监管须“以人为本”,科学监管。为此,该法在监管体制、监管依据、监管内容、监管手段、监管信息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中执行力不强、执法不严等问题,本法赋予监管部门制止、查处违法行为的必要权力,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时,有权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根据权力和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本法同时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享有知情权,但为了防止不负责任的传言或者炒作引起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针对当前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公布的信息有的不够科学等问题,本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对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主体、渠道、形式等分别作出了详细规定,保证公众获得真

实、准确、及时的食品安全信息。

特点八、强化了公民权益保障的有效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据此,本法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经安全性评估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生产等,处以最高多达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吊销其许可证。对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生产或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针对目前一些虚假食品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食品安全法加强了对食品广告的监管。一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二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的食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为了保证使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优先得到赔偿,本法还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样规定更多地体现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强化了对消费者民事权利的保护,也有利于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课程大纲】第一部分:●食品安全法出台背景、责任●禁止的食品、处罚、刑事、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检验●食品生产经营●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监督管理等全面进行讲解分析第二部分:●国家相关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要求●食品安全的法律框架和规定●食品安全的民事责任和适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渎职犯罪●食品安全的贸易保护措施等重点内容作全面讲解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答案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3分,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自( )起施行。 A.2015年5月1日 B. 2016年1月1日 C.2015年6月1日 D. 2015年10月1日 2.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应遵守( )的规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安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 )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A.后勤人员 B.员工 C .中层以上领导 D.主要负责人 4.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A.每月 B. 每半年 C .每年 D.每两年 5.食品生产者采购( ),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A.食品原料 B.食品添加剂 C.食品相关产品 D.以上选项都是 6.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应当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A.卫生行政部门 B.农业行政部门 C.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质量监督部门 7.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 )。 A.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B.减少检查频次 C.吊销许可证 D.吊销营业执照 8.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 )罚款。

食品安全校长讲话稿3篇

食品安全校长讲话稿3篇 食品安全是当今世界上人们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每年食源性疾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使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公众健康优先考虑的问题。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校长讲话稿,仅供参考。 食品安全校长讲话稿一: 各位领导、老师、同志们:大家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是全体家长、社会和各级党政领导部门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不能有丝毫的闪失和懈怠。学校安,则学生安、家长安、社会安。为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下面我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讲五点意见。 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在座的各位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作很负责,很到位,我县学校没有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成绩应当肯定。前段时间我们食品药品监督局队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总体情况较好,但存在问题也不少。综合来看主要有:一是部分学校食堂食品进货把关不严,食堂采购索证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多数学校硬件设施达不到要求,特别是餐具消毒不规范,达不到消毒目的,有的甚至根本未消毒;三是食品存放、加工、销售等环节问题多多,功能区布局不合理,分类不清,生熟不分,食品与杂物混放,食品留样不规范;四是食堂工作人员卫生意识差,环境卫生差,更衣室和防蝇设施形同虚设;五是学校内的小卖部的安全监管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这些说明了我们平时在学校食品管理中存在制度要求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够细的问题。学校安全无小事,少年儿童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食品安全是一件关系到师生健康的大事,一定要按要求做到位,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

2018年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和答案解析

2017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90道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 C )制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A、整合执法队伍 B、建立健全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主的工作机制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D、成立统一食品检验机构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A、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B、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D、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 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A:申请人要求 B:各级政府要求 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5、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C、《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 A)。 A、餐饮服务场所 B、私人住宅 C、家庭餐桌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办理工商登记。 A、食品生产许可 B、食品流通许可 C、餐饮服务许可 D、工商登记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B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 C );有发生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A、注销相关许可 B、加强质量抽查频次 C、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C )。 A、学籍管理制度 B、固定培训机构 C、培训档案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A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A、甲型 B、乙型 C、丙型 D、丁型 12、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 A );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A、可以继续销售 B、不得继续销售 C、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决定 13、申请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向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复检机构)申请复检,应当说明理由.。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B)。 A、需说明结论 B、最终检验结论 C、供执法机构参考结论 D、自行选择结论 14、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 C )承担;复检结论表明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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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培训讲稿 食品安全问题是大众话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绝不能马虎。你想知道关于食品安全培训要怎么发言吗?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推荐食品安全法培训讲稿,希望你喜欢食品安全法教育发言稿。 食品安全法培训讲稿篇【1】 近年来,随着“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先后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能否保证餐桌安全,让学生吃上放心饭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民生大事,在此背景下,我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我有幸于XX年XX月XX 日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学习,使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工作: 1、对我校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把培训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内容,动员所有人员提高认识,努力提高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素质。

2、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师生、食堂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使之全民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抓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切断食源性污染和疾病的发生,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严格索证,建好台账,严禁采购散装调味品,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蔬菜,严禁进入校园,加强食用油、禽畜肉等的检查,确保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教育,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积极行动,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法培训讲稿篇【2】 根据《20xx年黎城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培训情况汇报下: 一、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全院医护人员意识。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实施之日起已经实施1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这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基本术语 1、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2、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简单清洗或切割等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才能食用的食品。 3、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4、病原菌:指某种细菌或病毒。它们随食品进入人体后可能引致不适或生病,严重时将威胁消费者的生命。是导致我们食品腐败、变质的主要原因。常见的致病性病原菌有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李斯特菌、副溶血性弧菌。 5、冷藏:指出于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置于冰点以上的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一般在0~10℃之间。 6、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储存过程。冷冻所用的温度一般在-20℃~-1℃之间。 7、保温:短时贮存方法。制作好的热的食品,如果不马上奉客服务,应将其放在密闭或密闭加热的容器内,使其温度始终保持在65℃以上,以控制病原菌的繁殖速度。 8、消毒: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消灭,去除其表面大部分病原菌,保持表面清洁卫生的办法。 9、异物:在食品中存在,但非正常食品本身所应包含的原料或成分。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采购是保证饭菜安全的第一关,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安全要求,就难以保证供应到餐桌上的食品是安全的。 (一)要问清货物来源,当前食品经营方式多样化,多数食品送货上门,不论采购直接入口食品还是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货方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切不可图价格便宜,图省事,随便购进无证食品商贩送来的食品,因这些食品往往是不合格的。必须向供货方索取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和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感观检查合格方可使用,防止购进假冒伪劣食品。索取的各种证明应妥善保存两年,经备查验,一旦发生食源性疾患后可追根溯源。如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或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按照86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按第87条处罚。 (二)注意食品质量,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食品安全法解读(学习培训内容)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第一部分 一、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亮点 1.新法主要亮点“严”“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最“严”体现在哪里?——8大“亮点”: ①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 ②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 ③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④加大资格处罚力度,设行业终身禁入制 ⑤对“累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 ⑥强化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 ⑦确立首负责任制 ⑧加大惩罚、赔偿力度 2.新法的进步——8个“强化” ①强化食品安全统一管理; 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 ③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 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治理; ⑤强化食品安全专业治理; ⑥强化食品安全阳光治理; 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⑧强化食品安全考核与问责。 3.“新”还表现在哪里? ①进一步明确食用产品的管理。 ②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制度。 ③规范网络食品交易。 ④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⑤其他食品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经营要求,复检程序、快检等。 第二部分新法修订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二、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适用 三、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四、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八、食品安全褒奖制度 第二章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 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 五、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第一节 一、一般性规定 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123类。 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二节 一、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四、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五、散装食品贮存要求 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开 七、餐饮服务提供者设施设备清洗维护和餐 饮餐具洗消要求 八、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九、餐具、饮局集中消毒的规定 十、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规定 十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的食品安全责任十二、网络食品交易规定 十三、食品召回制度 十四、食用饮产品销售规定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一、销售散装食品的要求 二、转基因食品标示规定 三、标签、说明书的标注要求 四、食品广告的规定。 第四节 一、特殊食品 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和原料目录规定 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规定 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规定 五、婴幼儿配方生产的规定 第五章 一、食品检验 二、复检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解读学习学习培训内容.doc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第一部分②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制度。 一、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亮点③规范网络食品交易。 1.新法主要亮点“严”“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④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全法,最“严”体现在哪里?——8 大“亮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①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⑤其他食品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经营要求,复 ②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检程序、快检等。 ③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第二部分新法修订的相关内容 ④加大资格处罚力度,设行业终身禁入制 第一章总则 ⑤对“累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 一、适用范围 ⑥强化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 二、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适用 ⑦确立首负责任制 三、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⑧加大惩罚、赔偿力度 四、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2.新法的进步—— 8 个“强化” 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①强化食品安全统一管理; 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③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 八、食品安全褒奖制度 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治理; 第二章 ⑤强化食品安全专业治理;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⑥强化食品安全阳光治理; 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 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⑧强化食品安全考核与问责。 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 3.“新”还表现在哪里? 五、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①进一步明确食用产品的管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一、销售散装食品的要求 第一节二、转基因食品标示规定 一、一般性规定三、标签、说明书的标注要求 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 123 类。四、食品广告的规定。 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第四节 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一、特殊食品 第二节 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和原料目录规定 一、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规定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规定 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五、婴幼儿配方生产的规定 四、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五、散装食品贮存要求第五章 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开一、食品检验 七、餐饮服务提供者设施设备清洗维护和餐二、复检的规定 饮餐具洗消要求 第六章食品进出口 八、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进口包装食品、添加剂标签的规定。九、餐具、饮局集中消毒的规定 十、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规定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十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的食品安全责任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 十二、网络食品交易规定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报告、通告的规定 十三、食品召回制度三、医疗机构 /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通告的规定十四、食用饮产品销售规定四、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和应当采取的规定 五、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的规定 第三节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话稿

“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活动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齐聚在多功能厅举行“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活动,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得校园食品消费环境具有积极而深远得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乃人类生存得先决条件,中国人尤其重视饮食。随着生活质量得提高,人们对饮食提出了更高得要求,不仅要吃饱,而且要吃好,吃出健康,吃出幸福。所以生活已经由生活必须上升为承载着人们幸福指数、关乎社会与谐得物质,我们应该把食品安全当做民生大事来抓紧、抓好。 近年来,食品安全更就是成为举国关注得社会现象并且对国家得社会与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得影响,如“三鹿奶粉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国产奶企业得危机,这些瞧起来就是 表面现象得事件,其实反映了整个国家食品产业存在得一些问题,而我们学校周边经营得食品店,最喜欢用各式各样花花绿绿得食品吸引我们学生,学校又就是人群高度集中得地方,我们少年儿童食品得质量与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得焦点。

一、学生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就是指摄入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得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得急性亚急性疾病。这就是一类经常发生得疾病,会对人体健康与生命造成严重损害。同学们正处于身体生长发育阶段,因此,预防食物中毒,保证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首先了解一下食物中毒得种类。食物中毒主要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毒素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植物性与动物性食物中毒。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中毒. 容易被细菌污染得食物:肉、鱼、蛋、乳等及其制品,如烧、卤肉类,凉菜、剩余饭菜等。霉变食物中毒,如赤霉病麦、霉变甘蔗等中毒 (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1、有毒动物组织中毒,如河豚、贝类及鱼类引起得组胺中毒等。 2、有毒植物中毒,如毒蘑菇,豆角,毒蕈、含氰甙植物及棉子油得游离棉酚等中毒。 (三)化学性食物中毒,如重金属、亚硝酸盐及农药中毒等.被农药污染得蔬菜、水果,受有毒藻类污染得海产贝类等. (四)在某一特定环境下能产生有毒物质得食品:发芽

2020食品安全法培训考试题库(含答案)

精选考试类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考试题库(含答案)

一、选择题(共20题) 1、(B)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A食品安全委员会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A)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食品安全委员会 C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D)进行监测。 A食源性疾病B食品污染C食品中的有害因素D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的有害因素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A)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 A国务院B食品安全委员会C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C)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B食品法律、法规C食品安全标准D《食品卫生通用规范》6、食品安全标准是(A)的标准。 A强制执行B选择执行 C 自愿执行

7、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A)制定。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8、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C),即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A 监督制度 B 管理制度C许可制度D强制制度 9、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D)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B)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A 专职B、专职或者兼职C兼职 1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B)。 A 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 12、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A)内组织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 A六十日B一百二十日C九十日D三十日 12、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C)危害, A急性B亚急性C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D慢性 13、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D)。

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演讲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演讲稿 篇一:食品安全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大家上(下)午好,我演讲的题目是: 食品安全---就在你我身边(请你我都来关注食品安全)在这人海如潮、红尘滚滚的现实社会中,请问您最需要什么?是金钱,还是功名利禄?如果让我来回答,我就说:我最需要的是健康! 中国有句话,“民以食为天”,充分说明了食品的重要性,食品是人生存的首要物质前提,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每个人要生存、生活下去,就离不开食品。而食品质量则是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关键,因此,食品安全事关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它的意义在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和秩序的稳定;在于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欢乐;更在于人的生命安危! 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接连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拨动着所有消费者敏

感的神经,食品安全问题也引起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因 为这些东西都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每次看到相关的电视新闻或是网络视频都会使我迷茫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自己该吃什么。卖馒头的不吃馒头、卖凉皮的不吃凉皮,反正只要是自己做的东西都不吃,因为他们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参与了整个制作过程,而我们呢?不要多想,就抱着一颗眼不见心不烦的心去吃东西就行了,如果想的多了,就没得吃了。是啊,“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还敢吃什么”,虽然市场上食品琳琅满目极为丰富,但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不容乐观,让人不敢吃,望而怯步,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不知吃啥好,心中无数。 同样的问题,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位局长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是这样回答的,局长回答说:“我也是一名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对我吃的东西也不是很放心。”作为主管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最高 行政长官对自己吃的东西不放心,这多少有点讽刺味道,难怪网民评论:“连局长都不放心,我们老百姓怎么办?”这 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已到亟需下大决心,用大措施,凭铁手段,到彻底解决的时候了。 食品安全与否由什么决定,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因此说,食

食品安全法节选培训材料2

《食品安全法》节选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 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新版食品安全法培训考核试题及答案

食品安全法培训考核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每题4分,共40分) 1、新的《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从()起施行。 A.2015年1月1日 B.2015年5月1日 C.2015年6月1日 D.2015年10月1日 2、《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包括()。 A.九章共一百零一条 B.十章共一百零一条 C.九章共一百零四条 D.十章共一百五十四条 3、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式等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A.六、二 B.二、六 C.十二、三 D.三、十二 4、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可参加工作。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两年 D.每三年 5.下面关于食品安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经过高温灭菌过程,食品中不含有任致病微生物 B.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

害 C.原料天然,食品中不含有任人工合成物质 D.虽然过了保质期,但外观、口感正常 6.下列食品中,哪些属禁止生产经营的:( ) A.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B.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C.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D.以上都是 7.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 ),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A.公司公章 B.食品检验机构行政章 C.食品检验机构公章 D.培训机构公章 8.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A.五个工作日 B.七个工作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三十个工作日 9.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罚款。() A.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B.五倍以上 C.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D.三倍以下 10.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A.终身

食品安全培训讲话稿

食品安全培训讲话稿 其次从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的现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食品安全日益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食品安全的恶性事件不断发生,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涌现,严重地危害着人民的健康,民以食 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安全涉及人类最基本权利的保障。可是,近几年,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问题食品层出不穷。直到目前,国内食品安全形势 依然严峻。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的阴影未散,瘦肉精、染色 馒头、毒花椒、膨化剂却又紧随其后。以上这些已经严重危害到人 们生活健康。 第一、食品安全的概念 第二、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共十条,熊文明老师逐条给教师们宣读和介绍,让老师们都对食品安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知道 哪些安全食品,哪些不是安全食品,如何识别安全食品以及如何进 行安全事故处置。 第三、了解云南学校食品安全现状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些村小没有食堂或有新建食堂规划有食堂,但存在如下问题:规模小,书过渡性小伙房;设施设备不齐,特别缺 乏消毒设施、冷藏、冷冻技术;缺少用于食品的存放和加热设施;未 执行供餐留样制度并备有48小时留样设备;合格工作人员问题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校将把这些村在的问题进一步改善和解决。 让教师们知道标准洗手的程序,知道什么是地沟油及地沟油的危害,以及食物中毒及其预防。 第五、食品安全的关键措施

通过这次食品安全培训,让我们全体教师对食品安全有了更进一步认识,我们对食品安全的预防及相关措施也有了跟进一步的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会积极给同学们讲授更多关于食品安全的预 防知识,我校也会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治,力争那我校的 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根据《20xx年黎城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认真开 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培训情况汇报下: 一、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全院医护人员意识。 1、5月9日下午3时,我院召集全体医、技、药、护人员参加 培训会。会议王志正书记亲自主持,分管医疗安全的张重宵副院长 负责会议主要培训工作,参会人员78人。 2、培训内容: 二、加强思想意识,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总则,通过这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使大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及疑似食源性异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诊断、处置、报监测方工作手数据报告系统等有了充分的认识和提高。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教案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桓仁二高中 于洋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教学目的:学习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教学重点: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学生学会利用法律手段,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过程: 一、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施行。 (一)适用范围 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注:初级农产品的管理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二)管辖内容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

制性标准。 3、食品生产经营 实施生产许可制度,个体工商户、小作坊的生产许可由省级人大制定。 4、食品检验 法定检验机构承担、定期或不定期抽检、购买样品,不收检验费、复检机构资质 5、食品进出口 按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局令144号)执行。 6、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地方政府负总则,各级食安办具体实施、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信息通报 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加工企业职责 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129号令) 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一)生产者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稿 鹿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杜钧 同志们,大家好,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共同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今天学习的主要内容有: 一、《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二、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要求; 三、食物中毒的预防; 第一部分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我们先来了解我国现行关于餐饮服务监管方面的四部法律法规名称和生效时间: 《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于2009年7月20日起生效)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5月1日起生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也是于2010年5月1日起生效)由于这四部法律法规的内容比较多,我们的培训时间又比较短,所以今天我主要是综合地将从餐饮服务许可、健康体检、人员管理与培训、索证索票、原料管理、卫生管理、配合相关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和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给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餐饮服务许可

1、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对餐饮服务许可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对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 2、许可的条件(《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许可的期限(《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二、健康体检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制

新《食品安全法》讲义

《食品安全法》讲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 食品安全案件数量大幅攀升,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如瘦肉精、农药兽药滥用、地沟油、问题胶囊、病死猪肉等系列案件,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方式不断创新、手段更趋隐蔽,犯罪案件性质认定难度越来越大。还有的通过互联网、快递来销售,逃避一些行政部门的监管。同时,这类犯罪的团伙性、链条性、跨地区、跨行业特征明显,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究意识不断增强。 二、新法体现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 《食品安全法》取代《食品卫生法》,将“卫生”改为“安全”,两字之差,体现的是法治理念的改变,彰显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在原法基础上增加了50条。字数也由1.5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对现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的修订完善。 (一)凸显依法监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大量吸收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践创造的好经验、好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 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主要原因: 1、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2、监管部门职责不清 3、监管制度不健全 4、机制不完善 5、手段不多 6、追责缺乏威慑力 针对上述问题,新《食品安全法》: 1、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2、明确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职责 3、补充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4、增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明确各方责任 新修订的食安法把明确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关键的一招。 1、地方政府责任 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食品安全培训会议讲话

在全区食品安全基层网络 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举办今天这期培训班,这是我区举办的第一次食品安全协管员集中培训。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桥西区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组织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通过这种集中培训学习的形式,使食品安全协管员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掌握有关食品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进一步解决我区长期以来存在的日常监管难以触及的问题,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推进我区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食品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和行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履职,协调配合,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三鹿奶粉事件处置、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等工作中,各镇办、各有关部门服从大局、行动迅速、处置得当,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我区经济社会秩序和大局的稳定,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构建“和谐桥西”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向从事、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使国内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压力空前加大。当前,食品安全仍处于矛盾凸显期和风险高

发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监管任务非常艰巨,面临重大挑战和严峻考验。从我区来看,当前影响我区食品安全深层次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产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成规模的食品生产企业不多,食品产业小、散、乱、差的局面未根本转变,设备工艺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制度欠缺,食品卫生质量缺乏保证。二是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一些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没有依据标准,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原材料来源不明等违法行为较为普遍,经营过期食品、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现象还比较严重,部分餐饮单位卫生条件差。三是少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一些不法分子见利忘义,造假售劣。四是一些单位和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不强,监督不到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上进一步强调,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和安全生产标准,建立权责利相对应的法律追究体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央、省、市又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这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对食品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都在加强。因此,一定要认清形势,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上来,不断更新观念,开拓思路,破解难题,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保证全区人民饮食安全。 二、充分理解这次协管员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答案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1、2016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2016 年 10 月1 日开始实施。 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四大原则是全程控制、风险管理、预防为主、社会共治。 2、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接受资料申请,必要时现场核查。日常现场检查权限: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3、政府监管部门随机抽查考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公布考核情况,考核免费。 4、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对政府部门检测结果提出复检,由食药监部门随机确定复检机构,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不得作为复检方法。 5、只有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包括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检验方法四类,已发布近500项。鼓励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6、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

许可证的处罚。 7、对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 倍的罚款,新法提高到30 倍。而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规定直接吊销许可证。 8、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涉嫌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9、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0、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1、新法增设了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价款10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低赔偿金额(1000元)和但书规定。 12、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千以下罚款。 13、企业食品安全制度和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应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记录备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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