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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近期建设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1 -第二章发展目标谋划 ........................................................................................... - 2 -第一节近期建设目标.. (2)

第二节近期建设策略 (2)

第三节近期空间框架 (2)

第三章园镇统筹对接 ........................................................................................... - 4 -第四章园区近期行动 ........................................................................................... - 5 -第一节产业提效行动.. (5)

第二节服务完善行动 (5)

第三节交通提升行动 (7)

第四节环湖提质行动 (8)

第五节市政巩固提升行动 (8)

第五章重点地区指引 ......................................................................................... - 10 -第一节松山湖北站地区.. (10)

第二节南湖地区 (10)

第六章2017年度建设计划 ............................................................................... - 11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 ......................................................................................... - 12 -第一节用地保障.. (12)

第二节规划机制 (12)

第三节实施指引 (13)

第四节政策保障..................................................................................................... -13-附表......................................................................................................................... - 15 -附表1:近期城市建设指标一览表 (15)

附表2:空间管制要素一览表 (16)

附表3:城乡建设用地汇总表 (17)

附表4: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17)

附表5:近期各板块重点建设产业项目一览表 (19)

附表6:服务完善行动项目一览表 (19)

附表7:交通提升行动项目一览表 (23)

附表8:环湖提质行动项目一览表 (28)

附表9:市政巩固提升行动项目一览表 (29)

图纸目录 ................................................................................................................. - 32 -

第一章总则

第01条规划目的

贯彻中央、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绘就规划一张蓝图工作部署,建立“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近期建设规划为核心,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抓手”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特开展松山湖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更好地指导松山湖近期城市发展和建设。

(1)在新一轮东莞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松山湖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近期的建设用地安排,确定近期和年度的重点建设项目,合理安排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

(2)结合正在开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把本次近期建设规划作为促进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两图合一”、打造一张蓝图的空间统筹和实施平台,推进规划建设一体化管理。

第02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范围,面积58.01平方公里。

第03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年-2020年。

第04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年);

(3)《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2002]218号);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粤

建规函【2015】2159号);

(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绘就全省规划一张蓝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规【2016】18号);

(7)《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莞市绘就规划一张蓝图贯彻落实城乡规划督察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16】65号)。

(8)《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上报国务院);

(9)《关于切实做好全市镇街园区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10)《松山湖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11)《松山湖(生态园)提升城市功能,推动产城融合行动纲要》;

(12)《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2001-2020)》;

(13)《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期调整方案);

(14)《东莞市生态控制线规划》;

(15)国家、广东省、东莞市颁布的其他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

第05条文件组成和法律效力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集和附件,经批准后的文本和图集属法定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本规划自东莞市人民政府备案之日起生效。

(2)本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

(3)本规划由松山湖管委会组织实施,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06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发展目标谋划

第一节近期建设目标

第07条总体建设思路

十三五期间,松山湖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方面面临国家、省、市大力支持自主创新,深圳创新核辐射外溢加强等新机遇,另一方面也进入了空间瓶颈凸显、产城亟待融合、园镇亟待统筹的新阶段。松山湖十三五期间的总体建设思路为:从松山湖园区走向松山湖地区,从要素驱动走向创新驱动,从以产为本走向以人为本。

第08条近期建设目标

至2020年,将松山湖高新区建设成为产城融合、集约紧凑、生态持续的国际创新城区,为松山湖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科技创新中心提供空间、配套、环境等方面的强大支撑。

第09条建设指标体系

为有效落实城乡发展建设目标,制定建设指标体系,作为检测和评价规划实施效果的手段和依据。其中,控制性指标是刚性控制指标,引导性指标是弹性指引指标。(详见附表1)

第10条人口发展规模

合理引导人口规模与结构,至2020年园区居住人口20万人,就业人口49万人。

第11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加强城市开发边界与建设用地规模管理,至2020年松山湖高新区城镇建设用地44.7平方公里。

第二节近期建设策略

第12条园镇统筹,创新中轴

与生态园、大朗镇、大岭山镇、寮步镇、茶山镇、石排镇、石龙镇共同构建“1+6”开放协同的自创区格局,打造“松山湖-生态园”创新中轴线,形成南连深圳大沙河创新区、光明新区,北接广州科学城,横贯珠三角东岸的“创新走廊”。“十三五”期间重点在中心辐射、产业协作、配套共享、交通联通、空间提质等方面与生态园、六镇加强统筹联动。

第13条创新驱动,高效集聚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做强创新创业平台,进一步集聚创新要素。“十三五”期间大力促进“4+1”主导产业集群集聚,打造吸引创新要素集聚的空间载体。

第14条以人为本,产城融合

从以产业为本、注重招商引资的思路转向以人才为本,围绕人的需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生活品质;围绕人的需求与创新发展组织城市空间;促进产城脱离、过度机动化的“开发区空间”向产城融合、公交主导的宜居城市空间的转型。

第三节近期空间框架

第15条生态控制底线划定

落实松山湖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划定生态控制线内面积13.98平方公里,占园区总面积的24.1%。严格按照《东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实施管控。

第16条城市开发边界划定

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面积44.49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76.7%。在规划期内,禁止在城市开发边界以外进行城市开发建设。

第17条“三区”划定

禁止建设区:划定禁止建设区9.75平方公里,约占园区总面积的16.8%。禁止建设区属于生态保育区域,以维持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稳定为主,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从事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以及其他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

限制建设区:划定限制建设区3.77平方公里,约占园区总面积的6.5%。限制建设区以生态保护为主,严格控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除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景观保护建设、

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森林防火、应急救援、水利防洪、军事与安全保密设施、必要的农村生活及配套服务设施、垦殖生产基础设施、市级以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总规、镇(园区)总规所确定的道路、生态型旅游休闲设施(旅游项目不包括商业及住宅配套设施)等特殊用途设施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

适宜建设区:划定其余地区为适宜建设区,总面积44.49平方公里,约占园区总面积的76.7%。适宜建设区内应加强城乡规划的执行力度,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按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立足使用存量改造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布局,提升土地开发品质;根据环境与资源禀赋条件,制定差异化的规划管理考核机制。

第18条“四线”划定

绿线划定:将北区月荷湖公园、中心公园、大学创新城公共绿地、台湾园公共绿地和其他重要的公共绿地纳入绿线进行“定界”管控,规模为186.4公顷,具体管控办法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执行。其他绿地作“定量”管控,在保证总量不减少的情况下,具体边界可由下层次控规调整优化和深化落实。

蓝线划定:将月荷湖、松木山水库、松木山水库泄洪渠划入蓝线进行管控,具体管控办法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执行。蓝线范围内原则上可进行水利工程、市政管线、港口码头、道路桥梁、综合防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生态景观等公用设施建设。确因城市建设需要对河流水系的形态进行调整的,需要进行专门的论证,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对占用水域岸线进行补偿。

黄线划定:将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220KV黎贝变电站、220KV 沛然变电站、110KV尖岭变电站、110KV麒麟变电站、110KV北区变电站、110KV宝陂变电站、110KV 盘龙变电站、110KV胜华变电站、110KV月山变电站、110KV盛昌变电站、松山湖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松山湖新汽车站等设施纳入黄线进行“定界”管控;将110KV及以上高压走廊、成品油及天然气长输管线、赣深—广汕联络线、莞惠城际轨道线、莞深快轨、中虎龙城际轨道线、城市轨道1号线、城市轨道3号线、深圳13号线延长线/东莞城市轨道5号线、有轨电车、松山湖站专用110KV变电站划入黄线进行“定位”管控,具体边界由专项规划或下层次规划优化调整。其它黄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落实。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城市黄线控制范围不仅保障设施自身运行安全,同时应考虑与周围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要求。对现有损坏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作的用地,应限期整改或拆除。

第19条空间结构与近期建设重点

至2020年,松山湖高新区将形成“园镇协调、双核带动、两轴三带”的空间结构;以松山湖北站地区、南湖地区为空间建设重点,集聚公共资源重点投放,打造为引领整个园区功能升级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部经济区。

第20条近期规划用地布局

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2001-2020)》用地方案充分衔接,不涉及用地调整。

第21条近期土地供应策略

(1)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供不应求,预计规划期内可基本出让完毕。应严设工业用地引进项目标准,提高投资强度、容积率、产出率等指标标准,进一步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并以打造主题产业园的形式,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

(2)研发用地。对现有空置科技楼宇加强盘活使用与复合利用,新增项目应严格筛选高水准、经验丰富的产业地产开发主体、孵化器运营公司,适度控制土地出让节奏。

(3)居住用地。加快公租房、人才房建设进程,原则上不再供应商品性住房用地,缓解园内居住成本过高、居住功能供不应求的局面。控制仅供企业内部职工使用的企业专属人才房的比例,提高人才房的公共性。

(4)商业用地。结合人口的导入,加快培育各个组团的商业中心,对新出让商业地块商业零售业态面积的比例提出要求,解决商业购物难的现实问题。

第三章园镇统筹对接

第22条统筹建设目标

以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东省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先锋区域、产城人文高品质融合发展示范区”为导向,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引擎、智造基地、生态城区”。

第23条统筹建设行动

(1)强化中心

选择交通、区位具有综合优势的松山湖北站-中心区地区作为“1+6”的主核心;生态园中心区-东莞火车站作为次核心。依托核心区提供“1+6”缺乏的高端生产服务、生活服务功能。

(2)产业协作

1)利用各镇现有的工业园区,园镇共建四大主导产业(高端电子信息、机器人、生物技术、新能源)配套园区,授权其挂靠在松山湖相应的主题产业园区,共享招商资源,形成产业上下游链条。

2)依托大朗散裂中子源大科学装置,与大朗共建拥有国际领先科研能力的中子源国家实验室群,成为区域性的重要公共科技服务平台。

3)与大岭山合作盘活更新大岭山科技园,与寮步合作提升香市科技园,成为园区科技研发功能的重要拓展空间。

4)加强产业协作的机制配套,例如将园镇联动成效纳入“1+6”考核机制,针对总部、研发在园区,制造在六镇的情况,向六镇提供税收分成等。

(3)配套共享

加快完善“1+6”共享的市级公共配套,开展“两馆一厅一中心(科技馆、体育馆、音乐厅、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大型文化设施的选址建设,优先布局于北站等轨道枢纽上盖物业、松山湖中心区、金多港等地区,进一步提高园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建设东华医院松山湖院区。

充分发挥六镇公服配套、土地资源等优势,依托轨道交通站点打造多个高品质完整社区以及人才公寓,满足各层次人才的居住需求。

(4)交通联通

主动对接深圳轨道网、路网规划,加快落实深圳地铁13号线北延至松山湖北站的研究,与深圳交通实现一体化发展。

疏通与生态园之间快速连接的通道,搭建由石洲大道-富民大道-美景大道组成的东通道以及由石大路-茶兴路组成的西通道,缓解新城大道-生态园大道的交通压力。

加强松山湖与周边镇街的交通连接,松岭方向增加大学路西延线、环湖月山通道、金多港北通道、新城大道支线、金多港南通道、厚大路东延线和沁园路延长线等7条衔接通道,松朗方向增加工业东路与富通路连接线、信息道路与富通路连接线、桃园路西延线通道、台科园北区五路与升平路连接线、环湖路与美景大道的连接线、水厂路通道等6条衔接通道。

(5)环境共治

协调督促尚未完成截污工程的镇街加快镇内截污管网建设,协同市水务局开展污染源环湖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解决污水随雨污合流管道进湖污染问题。探索纳污河道入库口建设人工湿地,滞留和净化入库雨水,减轻水体污染。

(6)品质提升

优化园镇边界地区的用地功能衔接,强化石大路、富民路、石洲大道、东园路、永石大道等周边镇街主要道路沿线的城市更新与微改造,提升绿量与建筑立面,促进整体空间品质与松山湖相衔接。

第四章园区近期行动

第一节产业提效行动

第24条产业提效目标

到2020年,建成以高端电子信息、机器人、生物技术、新能源、现代服务业为主的“4+1”产业体系,形成一批细分特色产业主题园区,打造一批拥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和科技基础设施载体,聚集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研团队,建成若干国际一流的科研机构,高新区在全国国家高新区综合排名跃升至第20名左右,位居珠三角前列。

到2020年,园区产业经济进一步实现高效益、低消耗、低排放、高度重复利用,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第25条打造主题产业园区

近期重点打造六大主题产业园区,提高产业空间布局紧凑度,形成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生活配套等要素齐备的产业发展单元。一是依托松山湖北部D区,打造现代服务业生态产业带(软件信息、互联网、文化创意);二是依托台科园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是依托三角地、东阳光片区建设生物技术主题产业园;四是依托南湖片区建设总部经济园;五是以生命人寿为龙头的金多港片区的金融服务园;六是中以合作水治理产业园。

第26条强化公共科技服务

加快建设东莞松山湖大学创新城,打造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发展的洼地。推进东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院、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东莞松山湖机器人研究院、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和东莞信大融合创新研究院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建设一批开放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建设一批专业孵化载体,推动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两岸生物技术产业基地、中以产业园加快国际科技成果转化,争取经过5年努力,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孵化器。积极引进腾讯、百度、微软等大型企业自营型孵化器。依托控股公司建设生技大厦、产业化中心二期,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预留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的拓展用地。

第27条盘活低效闲置资源

空置科技楼宇提升:引进成熟的、市场化的科技服务机构运营;加强政策扶持,为高成长性入驻企业、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补贴奖励;加快落实科技楼宇分割转让和科研用地项目兼容设施试点有关政策,允许15%的建筑面积用于招引咖啡、餐饮、公寓等高质量的配套服务。

加强闲置用地清查回购:以“重点盘活、处罚为辅”为原则,对达到闲置标准的产业地块进行限期开发、缴纳闲置费、回收回购工作,加快松山湖工业发展公司地块、华宇光电地块的回购。

企业达产达效:督促投资强度、税收产值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企业达产达效。

第二节服务完善行动

第28条服务完善目标

完善“城市级/园区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优质的教育、文体、商业等资源,优化设施的空间布局,提高对居住和就业人口的公共服务覆盖率,着力提升园区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至2020年,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达到376公顷以上;实现覆盖园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的住房保障体系,享受住房保障的人口达到就业人口总数的18.71%。

第29条教育设施

(1)建设目标

围绕“促公平、提质量、显特色”的建设目标,保证满足全部居住人口和部分就业人口(20%)就近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大力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服务质量,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打造东莞教育高地。

(2)建设项目

至2020年,新增小学学位19500座,班数390班,新增初中学校4200座,班数84班。

保留现状6所学校,规划新建西区小学、B14小学、B15小学、金多港小学、实验小学分校等5所小学,扩建松山湖实验小学,实现小学就近入学;按相对集中办学的原则,新建北区学校、松山国际学校等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台科学校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实现教育设施的均衡优质发展。

第30条文娱设施

(1)建设目标

按照“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质量一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园区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文化服务设施体系,为居住和就业人口提供优质、便利的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品质。至2020年,规划新建2处园区级文化设施,2处片区级文化设施,完善社区级文化室的建设。

(2)建设项目

依托交通枢纽、大型公共空间、商圈附设园区级乃至市级文化设施,规划新建松山湖文化中心(可包括科技馆、美术馆等)、莞惠城际商圈文娱中心(包括音乐厅或剧院等);在南区和金多港地区规划新建片区级商业文化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结合金多港西区公租房、华为人才房等居住区,配套具有文化康乐、图书阅览、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功能的文化活动室。

第31条体育设施

(1)建设目标

构建由片区级体育公园、社区级健身点组成的居民体育设施网络,充分利用零星空地和环湖绿带建设临近企业和居住的康体设施,满足“就近便捷、随时随地”的文体休闲需求,形成具有松山湖特色的康体设施系统。

(2)建设项目

至2020年,规划建设8处体育公园,包括北区中部公园、松山湖北部D区体育公园、北区篮球公园(扩建)、西区北部体育公园、大学创新城文体公园、中心区D16地块文体公园、金多港体育公园、南部东片体育场;依托绿道、月荷湖、沿湖绿带、东区绿环提供跑步、骑行健身路径,并增设分散型体育设施;结合居住小区配套建设体育活动场地。

探索现有高校体育设施向园区内企业和居民开放的机制,促使东莞理工学院体育设施有序向外开放。

第32条医疗卫生设施

(1)建设目标

搭建“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构成的三级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总体水平,优先完善人口集中区域医疗设施配置,全面提升园区社区医疗服务。

(2)建设项目

至2020年,规划建设1所综合医院,新建2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尽快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研究型医院,提升医疗设施品质,加快推进广东医学院附属松山湖医院建设;推进基层医疗设施均衡化布局,结合居住区,配套建设中心区西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区东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和堂、生技园、滨湖北、山河印象花园、幸福花园、职院、理工学院、滨湖西、滨湖南等9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33条保障性住房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1万套以上配套完善、户型适中、质量优良的人才房,进一步提升园区吸引人才的综合实力。至202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占居住用地的30%;保障性住房对就业人口的覆盖率达到18%以上。

(2)保障房布局

至2020年,规划新增5处人才房,其中公共人才房2处,新增9080套;企业配建3处,新增19130套。

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规划新建三角地公租房、中集公租房等2处公共人才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住房建设,推动华为人才房,华为金多港人才房、中集人才房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房的社区级配套,打造邻里中心。

第34条商业服务设施

(1)建设目标

围绕“东莞城市副中心和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域”的高标准定位,依托轨道站点、现有商圈进一步完善商业设施,提高园区综合城市服务功能。至2020年,人均零售商业建筑面积达到1平方米以上。

(2)建设项目

在北区依托莞惠城际站点上盖地块、创意生活城改造项目打造城市级/园区级的莞惠城际商圈,在西区依托轨道1号线松山湖站打造商业综合体,通过沁园路生活服务轴与万科生活广场共同形成城市级/园区级的商业服务中心;在金多港区、南区新增两处片区级商业综合体。

第三节交通提升行动

第35条交通提升目标

至2020年,基本形成“高效、便捷、品质、绿色”,并具有松山湖特色的一体化交通运输体系,引导城市转型发展。优化园区内部路网结构,消除交通拥堵点;倡导公共交通与慢行主导,营造舒适出行环境。

至2020年,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在60%以上。

第36条完善次支路网

完善次支路网建设,支撑近期土地开发的交通需求。至2020年,规划新建43条园内道路,总长度达3.3公里。其中,规划新建松山湖大道延长线、松水路2条主干道,新建研发西四路、阿里山路延长段2条次干道,新建研发南七路、金多港东十五路、金多港东十路等39条支路。

第37条拥堵节点改造

通过局部节点改造,提高交通拥堵治理水平,重点针对莞樟路与新城路交叉口、松佛路与畅园路交叉口、莞深高速大朗出入口等容易拥堵的节点提出改造计划。

(1)新建新城路-莞樟路互通匝道,解决莞樟路与新城大道交汇产生的拥堵问题;

(2)对大学路-环湖路交叉口、大学路-畅园路交叉口、大学路-美景路交叉口进行信号联动控制,提升交叉口通行能力。

(3)畅园路采取下穿的方式穿越松佛路,优化信号灯控制,保障畅园路南北向过境交通与沁园路-松佛路东西向人行交通的连续流。

第38条建设有轨电车

从满足松山湖内部联系需求出发,近期优先建设松山湖有轨电车项目。有轨电车线路串联北区、中心区、南湖地区,与莞惠城际线、深圳13号线北延线、东莞地铁3号线接驳换乘。具体线路,及近期建设路段有待进一步研究确定。

从松山湖地区“1+6”统筹发展的角度出发,近期同步启动“东莞火车站-生态园-松山湖环湖有轨电车(轻轨线)”的建设研究,对沿线镇用地进行提前统筹谋划。

第39条完善公交服务

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新汽车站与公交运营中心,达一级客运站水平;结合近期新增人流集散点,新建广医后门公交首末站。

提高公交线路的覆盖率与公交发车频率。重点增设连接周边镇街主要居住楼盘、大型商业中心与公共服务设施等吸引点的公交线路。

第40条提升慢行环境

提升慢行环境,建设以人为本的行人交通空间。在大学创新城、西区公租房等6处人流密集点,增设园区立体过街设施,保证构连续、安全的步行空间;完善园区慢行系统设施,包括行人过街设施的改善、轨道站点行人接驳设施的建设、道路断面增设非机动车道的改造等。规范共享单车的投放,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重点做好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的规划与共享单车停靠点的规划。

编制园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或城市修补专项规划,系统梳理园区慢行系统,提出慢行设施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街道断面整治等具体的工程项目。

第四节环湖提质行动

第41条环湖提质目标

提升园区公园绿地的品质和功能,围绕提高品味进行建设和管理。重点将环湖绿带建设成为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休闲娱乐、健身运动、观光旅游、体验自然等多功能的区域、展现园区城市魅力和形象的标志。提升或新建各片区的片区绿地。到2020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5%以上,20%以上的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第42条环湖绿带提升

(1)精细设计、丰富功能。在环湖绿带新增儿童游乐、休闲消费、艺术展示、科普教育等兴趣点,植入植物园等专类园功能,丰富绿带内涵、提升绿带品味。新建中心区D16地块公园,并增设新竹路入口。

(2)提升绿带可达性。依托湖景路、环湖路、红棉路,增设环湖景区出入口,促进环湖绿带开放性最大化,打通环湖绿带与公交轨道站点、外围城市绿道的慢行联系。

(3)促进生态修复。加快编制园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制定园区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并严格落实至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审批。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消纳自身雨水。在松山湖水库库尾建设人工湿地,与截排工程相结合,促进水生态修复。

(4)建设沟谷公园文化长廊。对松山湖北侧的沟谷绿地进行针灸式改造,通过文化创意活动的组织,梳理多个文化休闲活动节点(文化营地、创意小集等),聚集文化、创意、展览资源,构建从公园到湖区的文化长廊。建立沟谷公园与中心公园的生态连廊。

第43条片区、社区绿地提升

(1)建设东区绿环、西区北部体育公园、北区中部公园、大学创新城公园、金多港体育公园,打造集观赏游憩、儿童公园、体育健身、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片区级公园。推进月荷湖生态修复,植入儿童公园功能,增强滨湖绿道与城市道路的慢行联系。

(2)建设台湾园南部公园、金融服务园公园、松山湖北部D区街头公园等社区级公园,为周边产业与居住社区提供休憩与景观空间。

第五节市政巩固提升行动

第44条保障供水可靠稳定性

(1)建设目标

完善园区供水系统建设,推进管网升级改造,保障应急供水。全区供水普及率100%,供水水质达标率100%

(2)建设项目

开展地下管网普查,摸清全区市政管线台账。

建设第五水厂及第六水厂配水干管系统连通管,更换新城路(工业南路至沁园路管段)及环湖路给水主管,完善供水管网系统。

建设金多港加压泵站,保障南部地区供水压力。

第45条水环境提升

(1)建设目标

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截污系统建设,地表水好于三类水质比例达85%,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

(2)建设项目

扩建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及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开展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尾水提标改造,提升污水末端处理能力。

开展1号路、金多港东五路、东六路、松木山水库库尾地区及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服务区的配套截污管道建设工程和松木山水库库尾排渠清淤工程,完善截污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水平。

第46条提高电力保障

(1)建设目标

建立安全可靠的电网架构,合理增设布局站点,缩小变电站供电范围,提高供电质量,满足园区用电负荷需求。

(2)建设项目

新建110KV宝陂变电站、龙盘变电站及投运110KV胜华变电站。

第47条完善垃圾转运

(1)建设目标

推进垃圾收运集约化、高效化及密闭化,到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建设项目

建设台科园、西区及南区三座垃圾转运站,加强垃圾转运站配套,推进环卫精细化管理。

第48条补足防灾体系

(1)建设目标

加强消防及内涝防治体系建设,保障园区防灾安全,至2020年,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85%。

(2)建设项目

建设中心特勤消防站、南部消防站及台科园消防站,提高园区防灾救援综合能力。

开展犀牛陂排渠、北排渠、金多港月山涌及松木山水库泄洪渠整治工程,提升园区内涝防治综合水平。

第49条建设智慧城市

(1)建设目标

构建起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通信基础设施,形成高效便捷、无处不在的信息网络,至2020年,实现园区光纤宽带网络、移动宽带网络和免费WIFI全覆盖。

(2)建设项目

完善通信管网的建设,近期需新建通信管道约30km;对无线信号覆盖盲区或弱区增设移动通信基站;加快推进园区无线AP的建设。

第五章重点地区指引

第一节松山湖北站地区

第50条松山湖北站地区建设目标

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商务商业中心,东莞市级CBD之一。

第51条松山湖北站地区重点专项

(1)产业集聚盘活

以建设广东省“互联网+”试点示范小镇为契机,加快存量科技楼宇招商盘活与功能复合化利用,将现代服务业生态产业带打造成为以互联网产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轨道枢纽综合开发

对莞惠城际轨道站点相邻商业地块进行与站点无缝对接的统筹开发,实现高强度开发、精细化设计,并复合商务办公、大型商业、大型文化娱乐及展览设施、公共休闲空间等功能,打造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新地标。改造创意生活城,与站点上盖地块共同营造莞惠城际商圈,辐射整个“1+6”地区。

(3)完善配套服务

着重提升功能品质,完善现有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动松山湖北区学校的建设,提升片区的教育服务功能;规划新建北区中部公园、松山湖北部D区体育公园,扩建篮球公园,结合莞惠城际商圈附设文娱中心,进一步完善北区的文体设施,促进商业、文体等活动的一体化,打造具有活力、富有吸引力、功能完善的商务商业中心。扩建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北区医疗服务中心。

(4)交通优化改造

加快松山湖北站枢纽工程的建设,包括松山有轨电车与松山湖北站的接驳工程。修建松山湖大道延长线、新城路-莞樟路互通匝道,疏导松山湖北站地区南北向、东西向的交通。结合北站枢纽的建设,完善周边行人过街设施、轨道站点行人接驳设施等园区慢行设施。

第二节南湖地区

第52条南湖地区建设目标

公交慢行主导的就业、家庭、娱乐有机融合的城市创新区,旨在为区内高端企业、高等机构、高素质人才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工作、生活、休闲空间场所,打造松山湖具有国际魅力的标志性地区。

第53条南湖地区重点专项

(1)产业集聚引导

打造总部经济园、中以合作水治理产业园、生物技术主题产业园,依托华为终端总部、中集智谷、散裂中子源等项目,集聚国际化企业总部、国际化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等高端创新要素。

(2)交通完善优化

配合华为终端的开发,加快龙大高速-华为终端快速连接线的建设;建设南部1号路延伸段、南部7号路、南部8号路、南部9号路、南部加油站与南部停车场工程,完善南湖地区次支路网与交通设施的建设;建设松水路、象和路、湖景路南延长线,推进南湖地区与大朗象山地区的融合发展;加快有轨电车线路与站点的建设,完善片区公交出行条件。开展环湖路断面改造研究,增加慢行设施与过街通道,提升慢行环境。

(3)完善配套服务

为创新人才提供国际化、高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新建实验小学分校、松山国际学校等2所学校,满足南部高端人才子女小学、初中的入学需求,通过企业自建华为人才房解决居住问题,并配套建设滨湖北社区卫生服务站;依托商业设施,建设南区商业文化中心,加快推动预留用地建设南部东片体育场,并在沿湖地区增设分散型文体设施,为片区发展提供基础性的支撑。

(4)环湖品质提升与生态修复

提升环湖绿带的综合游憩功能和可达性。在环湖绿带新增儿童游乐、休闲消费、艺术展示、科普教育等兴趣点,植入植物园等专类园功能,丰富绿带内涵、提升绿带品味。依托湖景路增设景区出入口,促进环湖绿带开放性最大化,成为最大程度允许公众共享的公园化景区。打通环湖绿带与深圳13号北延线金多港站、松木山站,以及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站点,环湖路城市绿道的慢行联系。在松山湖水库库尾建设人工湿地,与截排工程相结合,促进水生态修复。

(5)完善市政支撑

重点为南湖地区的创新发展提供完善的市政基础支撑配套。加快环湖路给水管更换工程,保障南湖地区近期用水安全;建设110KV龙盘站,提供充足电量保证;新建南部消防站及南区垃圾转运站,提高消防救援水平及垃圾收运水平;开展犀牛陂排渠整治及松木山水库泄洪渠整治,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

第六章2017年度建设计划

第54条年度建设重点

以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总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力争在全省建设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中走在前列。形成园镇统筹整体规划和有效机制,明晰一批园镇合作建设项目。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倍增;优先解决民生迫切需求的医疗、保障性住房、教育等问题;完善交通、市政设施支撑;促进松山湖北站地区优化升级、南湖地区国际社区规划确定、环湖绿带整体提升。

年度建设项目选择原则为:现状民生需求迫切的项目,满足重点地区建设需求的项目,2012-2016年计划建设而未建的项目。

第55条产业提效年度建设计划

重点打造现代服务业生态产业带(软件信息、互联网、文化创意)、南湖片区总部经济园、中以合作水治理产业园。

加快建设东莞松山湖大学创新城,依托控股公司建设生技大厦、产业化中心二期,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促进空置科技楼宇提升,完成松山湖工业发展公司地块、华宇光电地块的回购盘活。

打好“经济实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收官战。加强对购地项目投资协议的管理和执行,督促项目按计划动工建设、达产达效。

第56条服务完善年度建设计划

增加优质学位供给,推动西区小学、实验小学分校、实验小学二期、北区学校的建设;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力争广东医学院附属松山湖医院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的覆盖,近期推进松山湖滨湖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

完善园区特色文体设施系统,启动篮球公园(扩建)、北区中部公园、松山湖北部D区体育公园、西区北部体育公园、南部东片体育场以及南部西片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工程,结合沿湖绿

道增设文体娱乐设施。

启动东部地区居住配套建设,新建三角地人才公寓,完善社区的公共服务配套,构建邻里中心。

第57条交通提升年度建设计划

推进台南路(西段)、中心小学1路(南段)、研发南七路等28条园内道路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的次支路网体系;对松佛路与畅园路交叉口、莞深高速大朗出入口等容易拥堵的节点提出改造计划,加快拥堵节点的改造;启动深圳地铁13号线北延至松山湖北站、东莞火车站-生态园-松山湖环湖有轨电车(轻轨线)建设的研究,加快推进松山湖有轨电车一期项目建设;新建新汽车站与公交运营中心、南部加油站、南部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完善公共交通;在大学创新城、西区公租房等6处人流密集点增设园区立体过街设施,完善行人过街设施、轨道站点行人接驳设施等园区慢行系统设施,以及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及停放系统,提升慢行环境。

第58条环湖提质年度建设计划

优先开展环湖绿带品质提升工程,通过精细化设计、可达性提高,进一步擦亮城市名片;结合现代服务业生态产业带的建设,建设松山湖北部D区街头公园。

第59条市政巩固提升年度建设计划

摸清全区市政管线台账,全面开展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完善截污系统建设,推动水环境综合整治,扩建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及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开展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尾水提标改造,开展1号路、金多港东五路、东六路、松木山水库库尾地区及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服务区的配套截污管道建设工程,开展松木山水库库尾排渠清淤工程;提高供电质量,满足园区用电负荷需求,新建110KV龙盘变电站及投运110KV胜华变电站;加强垃圾转运站配套,建设台科园及南区垃圾转运站;提高园区防灾救援综合能力,建设中心特勤消防站及台科园消防站;提升园区内涝防治综合水平,开展犀牛陂排渠、北排渠、金多港月山涌及松木山水库泄洪渠整治工程。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用地保障

第60条用地保障

本规划新增落实重点项目124项(不计产业项目),需新增独立占地规模461.94公顷,其中服务完善项目37项,需独立占地300.21公顷;交通提升项目55项,需独立占地65.95公顷;环湖提质项目7项,需独立占地68.79公顷;市政巩固提升项目25项,需独立占地26.89公顷。所有项目均符合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二节规划机制

第61条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建立“以总规为统领、近规为核心、控规为抓手”,完整高效创新的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体系。各部门的立项审批要根据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和项目库严格审查,资金安排优先保障近期建设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

完善“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实施机制,建立年度实施计划制度。以年度实施计划作为深化和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手段,对每年的城市空间资源供应作出具体安排,强化规划的先导统筹力度,促进规划的动态调校和滚动实施。

第62条建立多规统筹协调机制

构建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调整的常态化协调机制,争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以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为重要依据,实现两规衔接,“一张蓝图干到底”。以近期建设规划为平台,融合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展“三规合一”工作。

第63条完善规划管控机制

通过“要素管控”明确三区四线、城镇开发边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等各类管控要素的规划控制要求,按照“定量”、“定区”、“定位”、“定界”等不同管理方式进行管控。

专项规划或下层次规划应严格落实本规划所确定各类要素的管控要求。

第三节实施指引

第64条生态控制线调整指引

落实松山湖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将11.91公顷的用地调整为生态用地,将21.68公顷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其中华为单身公寓项目(9.4公顷)和东莞市戒毒所项目(1.6公顷)的用地是直接核减生态线,已获市政府批复同意。生态线调整的程序按《东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执行。

第65条土地使用兼容性

强化用地混合利用及综合集约利用。增强用地性质的兼容性与弹性,促进用地混合及综合集约利用,引导并适应市场弹性发展。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可在下层次规划的用地布局中进行深化调整。

第66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指引

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应当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安排,有序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的编制、调整和审批工作,并以已批控规出具规划许可和实施规划管理。

未有已批控规覆盖的区域,必须按照本规划的相关安排进行控规编制,并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已批控规应结合本规划,逐步推进控规调整工作,落实本规划中的功能指引及强制性内容等安排。已批控规中已落实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及绿地等原则上不能减少,确实需要调整时,需作出充分论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调整都不得违反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本次规划划定的禁建区边界、限建区边界、建设用地边界和四线内的设施用地,下层次规划应严格落实。在遵循本次规划确定的城镇空间功能结构的前提下,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具体空间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等进行优化落实,保证本规划的管控要求在各层级规划间的有效传导。第67条已批建设项目处理规定

从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理的原则出发,慎重、妥善地处理好本规划与已批已建历史建设项目的关系。历史建设项目与本规划划定的强制性内容发生矛盾(以下简称“与本规划矛盾”)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已建项目

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已建项目,可按现状保留使用。其中与本规划矛盾部分不得办理改建、扩建手续,待使用期满后按本规划执行或使用期满前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与本规划无矛盾部分,如需改建、扩建,可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程序申请办理。

已建违法建设项目,不得补办有关规划报建手续,并由综合执法局进行违法建设项目处理。

2)已批未建及已批在建项目

已取得规划批准文件但尚未取得土地权属的未建项目,由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申请注销相关规划批准文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已取得规划批准文件和土地权属的未建项目,由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依法收回与本规划矛盾的用地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然后由建设单位依照本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申请调整规划批准文件。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允许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按程序申请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返算该部分用地容积率。

部分建筑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在建项目,允许项目用地红线保持不变,但新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符合本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注:规划批准文件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节政策保障

第68条创新驱动政策

发挥自创区政策优势,率先落实好国家和省的先行先试政策,探索具有松山湖国家自创区自身特色的先行先试政策。重点围绕“激发协同创新组织效能、培育创新型企业群落、集聚高层次

创新创业人才、引导科技金融蓬勃发展、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重塑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六大政策创新方向,加强政策创新与先行先试。

第69条集约用地政策

创新产业用地分类、科技楼宇产权分割、鼓励土地混合使用、提高产业用地容积率上限、土地分期出让、规范土地弹性引导与量化控制等措施,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单位用地产出率。

第70条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完善土地投融资平台。探索构建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综合管理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建立土地资产资本经营管理平台,以及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规范高效的运营机制。借鉴先进国家及地区经验,加强土地金融政策研究,加大土地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的研究和设计。

制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政策。整合政府资源,建立更加规范化和市场化的基础设施投融资运作体制。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减少社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放开社会投资领域。逐步放开公用事业的建设和运营市场,建立多元化的公用事业投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社会福利等领域,拓宽社会资本投资范围。

积极探索创新证券市场融资、发行市政债券、信托产品创新、资产证券化、公私合作引导社会资本的多样化、私人主动融资等融资模式。

附表

附表1:近期城市建设指标一览表

附表2:空间管制要素一览表

附表3:城乡建设用地汇总表

注:为与松山湖总规保持一致,暂时未将莞深高速等计入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附表4: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5:近期各板块重点建设产业项目一览表

附表6:服务完善行动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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