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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含义起源历史与发展

“税收”含义起源历史与发展
“税收”含义起源历史与发展

“税收”含义起源历史与发展

起源

在中国文字史上,“税”字什么时候被制造出来没有明确的记载。据史学家初步考证,殷墟甲骨文和商周金文中没有发觉税字。它的最早运用,当推《春秋》所载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的“初税亩”,嗣后是《左传·哀公二年》的“初,周人与范氏田,公孙庞税焉”。二者均发生在春秋中期以后,彼此相隔一百年,一在鲁国,一在晋国。税字的原始意义相当于“脱”,引申为“舍”、“释”、“遗人”之义,用在征敛上确实是疏送、给人一份财物。后来与贡、赋混用,释为赋、敛、租等等。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进展,税字的意义不断简化,在现代汉语中差不多上成为税收的简称。

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作为国家参与分配的要紧形式,大致是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时期产生的。这一时期的社会条件是:①生产力的进展使剩余产品成为普遍现象,绝大多数劳动力都能提供数量不等的剩余产品,使国家征税具有了经济基础;②土地私有制逐步代替土地国有制,奴隶主的国家经济逐步演变为封建的地主经济,使国家行使职能的物质需要难以靠国有土地的产出来满足,只能采取税收形式参与私有经济或非国有经济的收入分配;③国家的社会职能与经济单位及个人的生产经营进一步分离并趋向稳固,相应地建起了比较完备的国家机构,使国家有力量组织较大规模的征税活动;④商品交换有了较大进展,使税收分配的形式比较规范。随着这些条件的成熟,税收也逐步显现。

在中国,较为规范的税收形式始于春秋后期鲁宣公十五年实行的初税亩。在欧洲,显现在罗马帝国奥古斯都执政时期(公元前27~公元14)。在此之前,奴隶主国家的收入要紧来自国有土地,如中国古代的贡助彻,即所谓“相地宜所有以贡”。当时的商品交换尚不发达,且官营占主导地位,因而“市廛而不税,关讥不征”。在欧洲,征税往常也存在官产收入、特权收入等形式。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时期,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税收产生的条件差不多成熟。贡助彻制及官产收入和特权收入等自然而然地转变为税收。

税收理论

税收理论是人们在实践中积存的税收知识的总和,反映人们对税收现象的认识过程和对各种税收现象本质联系的描述,具有明显的时代特点和阶级倾向。

中国古代税收思想在中国,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要紧形式比欧洲罗马帝国早500多年,?对税收理论的认识也先于欧洲。要紧有:

轻税治国主张“轻税富民”,认为只有人民富裕,国家才能富强。尽管这种思想在

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的多数朝代都不能见诸实践,但在税收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这种主张多出自历代儒家学派,被奉为治国安邦的重要原则之一。春秋时期,孔丘曾主张“敛从其薄”,反对竭泽而渔。他的学生把他的治税思想概括为“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孟轲不仅主张“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孟子·尽

心上》),而且提出税收规范问题,要求“取民于有制”。孟轲之后的荀况,汉朝的董仲舒和司马迁,唐朝的李翱都主张轻税富民,且观点更加完善和系统。宋朝以后,随着工商业的进展和税制的演变,税种税目日趋纷杂,税收负担不公平的现象日趋严峻,轻税富民思想逐步演变为适度税负和公平负担的主张。见轻徭薄赋。

重税治国与轻税思想相反的一种主张是“富国贫民”,要紧代表人物是战国时期的

商鞅、韩非等。商鞅认为富国、强国和治国是同义语,“强者必富,富者必强”。而要使国家富强,就要使人民贫穷。“贫者重尝”,便于促使。即贫穷的人民为了求生必须加倍劳动,富了就会对赏赐不在乎,也不再劳动,对国家不利。因而商鞅主张实行重税,使人民“家不积粟”,为生活努力操劳。韩非认为人一辈子来就自私自利,个人欲望无止境,不可能得到满足,而且富裕会使人懒惰。因而也主张治国必须重税,认为轻税和轻刑一样有害。另外,东汉时期的荀悦也主张重税,认为减轻税负只是使豪强地主得到好处。他说“文帝不正其本,而务除租税,适足以资豪强也”(《申鉴·政体第一》)。但他的重税政策是针对豪强而言的,与商鞅、韩非的“富国贫民”政策不同。重税治国思想在中国古代学术界尽管不占要紧地位,但历代封建王朝大都奉行重税政策。

均贫富主张用税收均衡社会财宝。孔丘提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

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意即社会财宝分配不均会造成社会不安。后来有许多理财家和改革家如荀悦、苏绰等都主张用税收调剂社会财宝的分配,缩小贫富差距。这种均贫富思想包括两层意思:①财宝多者多纳税,限制土地过分集中,减轻穷人的税负;②按照土地和财宝多少征税,使负担均衡。中国自秦汉以后,豪强兼并土地现象日趋严峻,限田产均贫富成为当时社会的要紧矛盾,均贫富的税收思想反映了当时的斗争。它尽管不能从全然上解决问题,不能改变豪强地主的兼并,但经常成为经济改革和税制改革的起因,对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经济进展有积极作用。

重农抑商也称“重本抑末”,是中国古代注重农业限制商业的一种思想。认为农业

是生产物质财宝的本源,人类摆脱自然统治的起点是从种植食物开始的,农业生产又为人类提供差不多的生活资料,构成大工业显现往常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重农抑商的要紧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荀况等。他们都主张为鼓舞农业而对商业实行重税,限制商业的进展。随着商品生产的进展,重农抑商思想受到后来的理财家批判。如明朝的徐光启认为商业的进展对社会没有害处,不能因注重农业而限制商业。王源提出:“本宜重,末亦不可轻。假令天下有农而无商,尚能够为国乎?”(《平书订·财用下》)。重农抑商政策在古代曾起过促进农业生产进展的积极作用,在近代则限制了商品经济的进展。

西方国家税收理论要紧包括古典学派税收理论、凯恩斯主义税收理论、供给

学派税收理论。

古典学派税收理论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产生于17世纪中叶,完成于19世纪初,

要紧代表人物有英国的W.配第、A.斯密、D.李嘉图。他们的税收理论与其经济观点相一致,反映了由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变,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推进的历史趋势,代表了新兴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要紧内容有:

①关于税收性质。古典学派将税收视为爱护国家荣誉和社会文明的费用。配第认为税收是国家必要费用的来源之一;斯密认为公共资本和土地,即君主或国家所持有的两大收入源泉,既不宜用以支付也不够支付一个大的文明国家的必要费用。那末,这种必要费用的大部

分就必须取自于这种或那种税收;李嘉图则认为税收是一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产品中由政府支配的部分。

②关于税收来源。古典学派认为税收来源于土地和居民劳动收入。斯密认为:各种税收,归根结底,必定由地租、利润和工资这三种收入来支付。整个税收也相应分为地租税、利润税和工资税三个系列。地租税和利润税来自劳动者制造的剩余价值。“对劳动工资直截了当所课的税,虽可能由劳动者垫付,但最终要由雇主的利润支付”(《国民财宝的性质和缘故的研究》)。他从劳动价值论动身差不多接触到税收的本质。

③关于税收原则。该学派从促进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进展的要求动身,论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应该采取的税收原则,其中以斯密的税收四原则阻碍最大,在专门长时期内成为西方税收理论的“真理”。其内容是:平等原则,每一个有纳税能力的国民都应该按照自己在国家爱护下享得收入的比例,缴纳赋税;确定原则,政府应将纳税的数额、征收方法和时刻作出明确规定,明白无误地告诉纳税人,不得随意变更;便利原则,征税应该使纳税人感到方便,收税时刻和手续要便利,征收最少费用原则,各种征收费用要尽量节约。见古典学派税收思想。

凯恩斯主义税收理论以英国经济学家J.M.凯恩斯为代表的当代资产阶级经济

学的一个流派的税收观点。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以后,随着市场范畴的扩大,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生产社会化的矛盾日趋尖锐,市场经济的自发调剂作用完全失灵,使资本主义的供求关系遭到严峻破坏。为了坚持资本主义制度的生存,凯恩斯主张国家干预经济。方法是用增发公债吸取社会资金,增加政府投资,补偿私人投资不足,用税收调剂收入差距,提高消费倾向,增加有效需求,促进供求平稳,以排除资本主义相对过剩的危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各要紧资本主义国家都积极推行凯恩斯主义,收到一定成效。到70年代以后,面对资本主义的滞胀现象,凯恩斯主义完全失灵。见凯恩斯主义税收思想。

供给学派税收理论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要紧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显

现了生产停滞和通货膨胀并存的局面,凯恩斯主义失灵,供给学派应运而生。该学派认为,只要充分发挥市场对生产要素供给和利用的调剂作用,供给和需求会自然保持平稳。因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生产要素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差不多上为了谋取酬劳,增加实际收入,而酬劳和收入的增加同时就会制造需求,税收应该成为增加供给和收入的工具。供给学派承袭了“供给制造需求”的老观点,自己并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它因此名噪一时,是由于在资本主义经济无法摆脱“滞胀”的情形下,这种理论作为摆脱滞胀的一种主张专门快被美、英等国政府所同意,并形成一种政策加以贯彻,引起人们的注目。此外,供给学派对政府开支、经济体制和税收存在弊端的批判均有专门的理论分析和政策见解。见供给学派税收思想。

马克思主义税收理论要紧指K.马克思、F.恩格斯和Β.И.列宁的税收理论。

他们没有专门的税收著作,对税收的论述散见在有关文章中。

马克思、恩格斯有关税收的论述①税收的社会性质。税收是与上层建筑相

关的分配关系,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下形成,具有经济和社会的各种因素。马克思、恩格斯从不同角度对税收的社会性质作了不同的论述。他们认为在阶级社会中,税收是剥削阶级参与国家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分配的经济形式;是政府机器存在的经济基础;是社会生产费用,“这些生产费用国家靠捐税来抵偿,而税收的来源是国民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第511页)。

②税收的作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税收要紧有以下作用:第一,它是资产阶级争取民

主权益的经济手段。在中世纪,赋税是新生资产阶级强迫封建国家作出让步的手段,在现代国家中,纳税成为资产阶级监督政府的权力。第二,它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存,加速了小生产者的破产和资本积存过程。第三,它是资产阶级国家干预经济、调剂社会供求的经济杠杆。第四,它是资本主义爱护本国利益,实行对外倾销的手段。

马克思、恩格斯除对税收性质和作用作过较多论述外,对国家征税依据、直截了当税和间接税以及阶级社会税收的剥削性质也作了精辟的分析,对资本主义税收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列宁有关税收的论述列宁生活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时

代,有关税收的论述与无产阶级革命的目标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具有鲜亮的阶级性和革命性。列宁认为,赋税确实是国家不付任何酬劳而向居民取得东西。资产阶级国家之因此能够征税,是因为他们把握国家政权,能够利用国家机器制订税收政策向人民征税。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也要利用税收政策向资产阶级征收高额累进税,把税收作为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手段,利用税收积存资金进展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社会主义国家要有完善的税收制度,要用规范化的税收代替非规范化的征收,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的新秩序,用完善的税收和商品交换建立苏维埃制度的大厦。列宁说,我们要想稳固地站住脚,就必须用常规的、照章征收财产税和所得税的方法来代替向资产阶级强征的方法。这种税收方法能给无产阶级国家更多的好处,它要求我们有更高的组织性,有更完善的统计和监督。

中国社会主义税收理论中国社会主义税收理论是以马克思主义税收理论为依

据,在批判“无税论”和“非税论”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要紧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关于税收存在的客观依据。社会主义国家作为社会整体利益的代表,执行广泛的社会职能,爱护社会秩序,组织社会文化建设,保卫国家安全,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制造一切外部条件,构成社会利益主体。这种社会整体利益是单位和个人利益存在的前提,高于单位和个人利益,因此也要以高于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形式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的分配过程。在进行单位和个人分配之前第一要作社会扣除,而实现社会扣除的现成形式确实是税收。

②社会主义税收具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总体偿还性质。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全体劳动人民利益的代表向人民征税,然后用于人民的需要,进展人民需要的经济文化事业,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制造条件,最终又直截了当或间接地还给人民,具有总体的偿还性。

③税收表达社会的分配关系。税收是社会分配关系的组成部分,在不同的社会中表达不同的分配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税收表达资本主义分配关系,反映剩余产品在工人、资本家和国家之间的分配过程。资本主义社会的剩余产品,除国家征税外,差不多上归剥削阶级占有,只有少数工人能够得到专门小一部分,大部分工人只能得到必要产品,不能参与剩余产品的分配。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剩余产品归劳动人民所有,税收反映剩余产品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过程。社会主义在分配剩余产品时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照管三方面的需要,制定适当的税率,规定合理的分配比例。

④税收具有广泛的调剂作用。社会主义税收作为国家操纵的分配形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广泛的调剂作用,是政府干预经济进展的重要杠杆。

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是依照社会经济进展的需要和国家承担的社会职能,用立法形式制定的各种税收规范的总称,表达国家和纳税人的相互关系。一个好的税收制度,第一要适应社会经济进展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形式的变化而变化,使之反映社会经济结构,表达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经济进展方向,以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展,同时要与国家承担的社会职能相适应,为实现国家职能提供物质条件,成为国家执行社会职能的手段;此外也要使国家和纳税人的关系保持和谐。

世界各国的税制进展具有共同的规律性,一样地讲,古代世界各国差不多上贡赋和劳役,可称税前或非税时代。中世纪都以土地税(实物税)、人头税为主,辅以财产税;随着商品经济的进展,转向以产品税、消费税为主,辅以其他税,称间接税为主时期;到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又进展到以所得税为主,辅以其他税。要紧资本主义国家的税种结构大同小异。20世纪40年代以后,不管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依旧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和日本,所得税作为要紧税种在全部税收中所占比重均为第一位,只有法国的所得税居增值税之后占第二位。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田赋是中国历代王朝从农业取得财政收入的要紧形式。差

不多上依据土地亩数征收,但征收方法和税率在各个朝代不尽相同。包括按亩服役(劳动和兵役)、按亩交税。开始要紧征收实物,后随商品交换的进展增加货币缴纳。税率在各个朝代也高低不等。

关市之赋是对过境商品和商业征收的一种税,大约起于东周时期。中国古代各诸侯国的边界要塞设有关卡,对过境行人商贾要进行检查。但在西周往常,对过境商品并不征税。随着商品交换的进展,商业开始兴起,商品买卖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并与诸侯王公的生活发生紧密联系,对过境商品和商业征税逐步成为诸侯王公收入的来源。关市税也称征商,以后演变为现代的工商税。

中国古代奴隶社会,山林湖泽均归奴隶主国家所有,平民在山林湖泽中的收成要向奴隶主进贡,不收税。到封建社会,随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开始对山、林、水产品征税,称“山泽之赋”。盐、茶、酒属于工业产品,最初是手工业,在中国古代有时专卖,有时民营,国家对之征税,称盐课、茶课、酒课。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变化,中国古代曾对税收制度进行过一些较大的改革,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有租庸调制、两税法和一条鞭法等。①租庸调制始于曹魏的租调制,租为田租,按亩征收产物,调为户调,按户征收绢绵。是把秦汉以来的各种征课予以简化整理所形成的制度。唐代前期在租调制的基础上创立租、庸、调制。田租规定为每丁每年纳粟二石。户调随乡土所出,产绢绵地区每丁纳绢(或布)二丈、绵二两,不产绢绵的地点纳布二丈五尺,麻三两。庸指力庸,每丁每年服役二十日,闰年加二日,不服役者每日折收绢三尺,布加五分之一,有事加役十五天者免调,加役三十天者租调全免。租庸调制的实行简化了征收手续,确定了纳税人的负担,在总体上反映了由劳役向实物税过渡的历史趋势。两税法是唐代中期实行的税制改革。一样认为是把往常分别征收的户税、地租和一切杂税合并在一起统一征收,分夏、秋两季缴纳。它简化了税制,扩大了纳税面,在一定程度上平稳了税收负担,也使税权集中于中央,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税制。一条鞭法是明代后期实行的税制改革,又称“一条编法”、“条鞭法”等。差不多内容是把所有的税收和劳役合并在一起,按田地亩数计收银两。它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征收的形式,使两者合一,劳役制因此逐步消逝,并由实物税演变为货币税,反映了当时商品货币经济进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中国当代税收制度包括税法、条例和施行细则等,由农业税收制度、工商税

收制度和关税制度三个系列组成。中国现行农业税制是以195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为基础建立的,除个别地点作了修订补充以外,差不多上未变。其差不多精神是稳固农民负担,促进农业生产的进展。税法规定全国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由于农业实际产量不断提高,农业税实际税负是逐年下降的。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收制度。

中国工商税收制度有一个起伏变化的进展过程。建国初期,在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依照地的税收工作体会和吸取中华民国时期历届政府旧税制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1950),建立了统一的工商税制。以后通过不断简化、合并,到1973年,对国营企业只收一种工商税,集体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和所得税两种。1978年以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对工商税收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并逐步趋向完善。现行工商税收有30个税种,分6个系列。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税收制度。

中国现行的关税制度是依照198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建立的,表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主权和对外贸易的差不多政策。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制度。

税收管理

税收治理是税务机构依据税法执行税收职能的实践过程。治理依据是国家税法和各种行政法规。税收治理属于执法过程,具有明确的规范性。以法治税是税收治理的差不多原则。

税收治理内容①依照税法制定治理制度,如纳税程序、纳税期限等等,使一切税

收实践都有制度保证。②信息操纵,其中包括统计、会计数据和税收动态变化、税收动向的推测和操纵等。在商品经济中,税收信息的操纵在税收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制定正确的税收政策和计策的前提。③征收治理,其中包括征管人员的职责、征收方式、征收检查和治理形式等,这是正确贯彻税法,保证国家收入和便商利民的关键环节。④执法教育,要紧是增强税务人员的法制意识。

税收治理体系包括机构设置、税种归属和职权划分三个方面。①税务机构设置。

税法的贯彻执行,税收的收入与支出,征收和减免,税收信息的传递,都要通过税务机构去实现。税务机构设置与国家行政治理体制和税权划分有直截了当联系,在中央集权制国家中,税务机构设置一样是垂直的,由中央政府直截了当操纵,税务机构从中央到地点保持一体化。在联邦制国家中,税务机构分联邦和地点两部分,隶属于不同行政系统,联邦税务机构管联邦税,地点税务机构管地点税。中国税务机构是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实行上级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为主的领导体制。

②税种归属。为了使中央和地点各级政府都关注税收,建立收入和支出的依存关系,要依照中央和地点收支规模确定税种归属,划分中央税和地点税,中央税收入归中央;地点税收入归地点。税种划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统收统支条件下的税种划分,地点税份额较小,只起以收抵支的作用,即收入直截了当归地点,减少中央拨款手续;另一种是实行分级财政条件下的税种划分,地点税成为地点相对独立的收入来源,地点具有相对独立的减免权和调剂权。中国目前地点税收入所占比重不大,正在制造条件向分税治理的体制过渡。

③职权划分。这是税收治理体制的中心环节,税收作为分配关系的组成部分,要适应生产进展的需要,与社会经济动态相和谐,需要依照市场动态和企业经营情形经常进行微调,依照实际情形实行征纳和减免。这就需要按照经济进展的实际情形划分税权,规范各级税务

机构的职权范畴,把税收减免和处置权操纵在一定范畴,保持税收关系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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