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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技术设计标准规范书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规范书

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书是2017-2018年度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室内覆盖系统、小区覆盖系统、WLAN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向投标方提出的技术要求,作为

投标方制定技术应答书的依据。投标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点对点应答,投标文件必须对

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作出明确答复,不应使用诸如“已知”、“理解”、“同意”等非明确答复,

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须对每一款作出明确答复(如果需要,可给出详细的应答内容),否则将可能被视为放弃应答。诸如“已知”、“理解”、“明白”或“同意”等这样非确切的答复

是不可接受的。如招标文件中所列指标有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中除回答“满足”、“部分满足”或“不满足”外,还须列出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

2、对于本规范书提出的有关要求,投标方应在技术应答书中逐条应答,说明能否满足要求。如有不符合之处,须提出充分理由并加以详尽说明。对于相关技术参数指标、组织架构、

组织运作等内容的应答,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资料。

3、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为招标方室内分布系统、小区覆盖系统、WLAN系统网络建

设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工程施工服务”是指室内分布系统、小区覆盖系统、WLAN系统建设中

涉及的协助设计院进行工程勘测、站点方案设计配合、物业协调和谈判、系统安装、开通调试(不含主设备调测、交钥匙工程涉及设备的调测)、培训、保修和售后服务等一切服务。

4、投标方所提供服务和辅助材料的性能、功能应完全符合投标方申明的标准,并满足或

高于招标方提出的要求。本技术规范书中未说明但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中国联

通集团及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已有相关要求或建议的,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和辅助材料的性能、

功能应符合相应的最新要求或建议。

5、投标方应按应答承诺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和辅助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6、对于本技术规范书中未能提出的系统性能指标和不合理的功能配置,投标方应在建议

书中加以补充说明,并提供有关详细资料。

7、投标方应派遣具备相应资质、熟悉设备、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或技术人员提供优良的

服务。

8、所有由投标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由投标方提供的解决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所有项目包

括技术,软硬件等)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若因投标方提供的辅助材料品质不合格或工程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或损失由投

标方承担,由此造成重大损失的,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方的中标资格,并保留向投标方提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招标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技术规范书的解释权。招标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总体要求

1、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招标人对本次招标要求的质量标准为:优良。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和监理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如果与设计图纸不符,必须及时与建设方和监理方联系,经建设方与监理方及设计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2 、投标方在为招标方提供工程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分公司室内覆盖、小区覆盖及WLAN工程相关的各类技术规范、设备规范、测试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应严格按照中国联通集团和新疆联通2G、3G、4G、WLAN等

相关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投标方需接受招标人制定的全疆统一的质量考核办法。(附件《中国联通新疆室内覆盖

小区覆盖WLAN无线宽带接入验收评分表》)

4、对于不符合质量、施工、验收、设备、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的行为,投标方必须按期

完成整改,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按第四章“商务规范书”中的约定执行。

5、如上述规范不能覆盖全部的施工内容,则应遵循国家相关行业的最新规范。

三、投标方人员和工具配备

1、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施工工具和设备,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

2、投标人应提供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人员对本工程项目实施严格的管理。

3、投标方在招标方下辖各地州市分公司应能按照每个不同分公司的需求提供足够的施工

人员、工具、车辆、仪器仪表和设备等资源配套,以保证招标方下辖分公司工程的顺利进行,并将配备的资源在招标方下辖分公司向招标方上报审批时做为附件一并上报。

4、本项目所配置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登高证、电工证等);

四、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招标人、设计方、当地有关部门及其他关系。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其他工种施工单位配合施工。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服从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等的管理。

2、凡涉及工程签证及设计变更等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3、中标人必须重视施工质量,加强馈线布放、天线安装、设备安装等施工质量管理,站

点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质量自检,形成质量自检结果文件;对于驻波比和馈线长度测试务必需要配合监理现场签证确认。

4、中标人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队员以及工程建设相关的参与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安全管理到位。

5、由中标人负责物业协调相关事宜,物业合同签订后工程建设期内且不得少于一年的物业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应该保证入网测试质量,必须配备充足的测试终端,入网测试必须采用新疆联通运维部门提供的室分资源测试维护管理系统,由网优审核通过后方可验收移交割接入网,做好交维相关工作。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室分资源测试维护管理系统内填报完整站点基础信息。

7、工程项目竣工后由监理公司、建设单位、设计方、施工方等有关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

8、竣工验收必须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有关规定及中国联通集团、国家、行业的规定进行。

9、工程竣工终验后,投标人按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时间为自通过终验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时间为一年。

10、中标人应该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的卫生防疫、安全工作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

11、招标人将通过下辖分公司或者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严格管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及施工组织及计划安排,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执行。

12、投标人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招标人和监理公司、发包方,经招标人和监理公司、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申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正式实施时可配置的项目经理,除非经招标人认可,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另外,中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工程的具体实施时常驻现场。

14、无论保修期内外(含工程期),凡因投标人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造成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全部由投标方负责赔偿和承担责任。

五、工程系统技术要求

1、 GSM900系统室内覆盖要求系统满足以下的工作技术性能

(1)工作频段

根据国家无委的有关文件规定,联通公司GSM900MHz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工作频段为: 909.000 MHz—915.000MHz(上行,移动台发,基站收)

954.000 MHz—960.000MHz(下行,移动台收,基站发)

上下行各6MHz带宽。

(2)频道间隔

相邻频道间隔为200KHZ,标称频率最后三位有效数字为000,

200,400,600,800(KHz)。

每个频道采用TDMA方式,分为8个时隙,即8个信道。

(3)双工收发频率间隔为45MHz。

2、DCS1800系统要求满足以下的工作技术性能

(1)工作频段

根据国家无委的有关文件规定,联通公司DCS1800MHz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工作频段为:

1735.000 MHz—1745.000MHz(上行,移动台发,基站收)

1830.000 MHz—1840.000MHz(下行,移动台收,基站发)

上下行各10MHz带宽。

(2)频道间隔

相邻频道间隔为200kHz。

每个频道采用TDMA方式,分为8个时隙,即8个信道。

(3)双工收发频率间隔为95MHz。

(4)在设计目标覆盖区域内95%以上的位置,99%的时间移动台可接入网络。

(5)室内场强≥-85dBm(电梯、地下停车场场强>-90dBm)。

(6)在建筑物外10米处应小于室外主导频强度10dB以上。

(7)要求上下行链路损耗相差不大于3dB,最大不超过5dB。

(8)天馈线系统驻波比≤1.5。

(9)对于室内环境来说,网络的关键性能指标(KPI)要求不低于整网KPI指标要求。

3、 WCDMA系统要求满足以下的工作技术性能

(1)工作频段

根据国家无委的有关文件规定,联通公司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工作频段为: 1940.000 MHz—1955.000MHz(上行,移动台发,基站收)

2130.000 MHz—2145.000MHz(下行,移动台收,基站发)

上下行各25MHz带宽。

(2)频道间隔

共3个频点,每个频点带宽为5MHz,码片速率为3.84Mcps。

3G标准基于FDD模式。

(3)双工收发频率间隔为190MHz。

(4)在设计目标覆盖区域内的95%位置,99%的时间移动台可接入网络

(5)高速数据密集区域,导频功率≥-85dBm,导频Ec/Io≥-8dB。

(6)低速数据区域,可视电话,导频功率≥-90dBm,导频Ec/Io≥-10dB。

(7)语音电话区域,导频功率≥-95dBm,导频Ec/Io≥-12dB。

(8)根据无线环境,在同频点的情况下,在室内分布系统的有效覆盖区域内室内的导频边缘场强比室外高6-10dB。

(9)对于12.2kbps的语音业务,BLER<=1%。

(10)对于64kbps的CS数据业务,BLER<=0.1%。

(11)对于PS数据业务,BLER<=10%

(12)覆盖区域内通话应清晰,无断续、回声等现象。

(13)在建筑物外10米处应小于室外主导频强度10dB以上。

4、LTE系统要求满足的工作技术性能。

(1)工作频段

根据国家无委的有关文件规定,联通公司LTE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工作频段为: 1745.000 MHz—1765.000MHz(上行,移动台发,基站收)

1840.000 MHz—1860.000MHz(下行,移动台收,基站发)

上下行各20MHz带宽。

(2)室内覆盖信号应尽可能少地泄漏到室外,要求室外10米处应满足RSRP≤-115dBm或

室内小区外泄的RSRP比室外主小区RSRP低10dB(当建筑物距离道路不足10米时,以道路靠

建筑物一侧作为参考点)。

(3)LTE系统要求每通道天线口最大功率不超过-15dBm,对应到参考信号最大功率不超

过-16dBm。

(4)LTE系统要求每通道天线口最大功率不超过-15dBm,对应到参考信号最大功率不超

过-16dBm。

(5)信号覆盖指标要求:

内的隔离度为30dB。

5、 WLAN系统要求满足以下的工作技术性能

(1)AP频率配置必须符合设计文档为AP指定的信道或者是干扰最小的信道。

(2)AP的广播SSID配置为“ChinaUnicom”(区分大小写);注:特殊专网的SSID根据

具体要求进行配置。

(3)在设计目标覆盖区域内90%以上的位置,接收信号电平≥-75dBm。

(4)要求在下载过程中没有明显中断(软件中“已下载数据大小”指示值持续5 秒不变化,即视为明显中断);要求单用户接入时,在信号强度大于-75dBm 的区域,802.11a和

802.11g模式终端平均速率不低于4Mbps;802.11n1*1:1(1发射天线*1接收天线:1数据流)模式下,终端平均速率不低于20Mbps;802.11n2*2:2模式下,终端平均速率不低于40Mbps;802.11n2*3:2或3*3:2模式终端平均速率不低于50Mbps;注:对于受传输带宽等条件限制

的热点,单用户接入最大下行业务速率≥AP 上行传输带宽的90%(如上行传输带宽为4M ,

接入速率应≥3.6Mbps)。

(5)室外10米处的信号强度≤-75 dbm。

(6)平均登陆时延不大于5秒。

(7)小包平均时延≤10ms;大包平均延时≤20ms;小包丢包率≤3%;小包丢包率≤5%;

(8)AP间切换成功率不小于90%。

(9)在测试网管Ping AP 时延小于100ms,并且成功返回相应的OID ,可认为网管与AP

连通性验收通过。

(10)网管应可以发现新接入的AP。

六、辅助材料基本要求

辅助材料是指在室分系统、小区覆盖系统、WLAN系统建设中除新疆分公司采购的设备元器件之外的其他一切设备元器件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包含在施工费中),辅助材料必须满足招标人在材质方面的基本要求,具体标准和规格要求如下:

请投标方按上表材料附标准及材料质量做出明确的承诺。

七、技术文件

1、投标人在招标人各地州市公司实施具体工程时应配合设计院提供整套设计技术方案,

并交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核,所提供的方案应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和维护需要。

2、投标人在招标人各地州市分公司实施具体工程时应提供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3、投标人所提供的竣工技术文件,其内容与实际必须一致,竣工技术文件应该全面、完整、详细。投标人应提供包括全套竣工技术文件在内的文件清单,所有文件应有简单明了的名称和编号汇编成竣工技术文件三套和对应的电子文件一份。

4、投标人提供的竣工技术文档和资料均应以磁介质(或光盘)和纸张为载体。

5、招标人有权复制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作为设备的维护管理之用。

6、所有文件必须是中文版本。

八、技术服务

1、根据投标人向招标人所提供的软、硬件及其应用范围,以及招标人的需求,投标人向

招标人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标准全面的室内分布、小区覆盖、WLAN系统测试方案及测试结果。

3、提供上述条款的服务承诺书。

九、售后服务

1、在保修期内,投标人负责室内分布、小区覆盖、WLAN系统故障的处理,投标人同时有

义务协调其他相关方解决问题。

2、保修期内出现的故障,投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设备

正常使用,其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元器件更换、新购等产生的费用除外),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应提出专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完整方案,应有确定的售后服务人员和服务

热线电话,并保障提供7×24小时/周的全天候服务。

4、投标人应在应答书中描述全疆服务支撑体系的运作情况。

5、提供上述条款的服务承诺书。

十、工程分工界面

1、室内分布系统、小区覆盖系统、WLAN系统的整体覆盖效果由投标人负责,必须符合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及联通总部制定的网络指标要求。如不达标,招标人有权不予该工程验收通过,投标人必须整改并承担产生的全部费用。

2、设计界面

(1)由新疆联通各地州市分公司方确定建设需求,提出具体设计要求。

(2)施工单位负责站点的物业协调工作及配合设计院完成站点勘测和站点方案的设计

工作。

(3)由新疆联通各地州市分公司对站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3、供货界面

(1)由新疆联通分公司统一采购供货的设备包含:2/3/4G信源、干放、馈线及接头、

耦合器、功分器、天线、合路器、野战光缆、3DB电桥、衰减器、尾纤、电源线、AP、AC、网

管设备、交换机、路由器、PON设备、网线等。

(2)室内分布、小区覆盖、WLAN系统建设施工所需的其他辅助材料,由施工单位根据

施工的需要按照新疆联通最低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商务报价中已包含辅助材料费。

4、施工界面

(1)施工单位负责站点的物业协调及配合设计院完成室内分布系统、小区覆盖系统、WLAN系统等建设中涉及的工程勘测、站点方案设计、物业协调和谈判(含光缆进场协调)、系

统安装、开通调试(4G信源、3G信源、2G分布式基站信源、交换机、路由器、AC、网管等设备由供货商负责开通调试,不含交钥匙工程涉及的调测)和售后服务等一切服务。

(2)施工单位负责室内分布系统中近端站2G信源设备(不含2G分布式基站等调测)安

装开通调测。远端站2G信源设备(不含2G分布式基站等调测)安装开通调测。包含信源BBU、RRU的设备安装及线缆连接。远端站间150米(含150米及以下)野战光缆穿放。负责电源线穿放、电力引接,电表、空开及配电箱安装开通及调测。地线连接。室分天馈系统安装开通调测。配合并协调传输引入。传输界面以尾纤连接头或法兰为界。

(3)施工单位负责小区覆盖中人井至美化天线基座、美化天线基座间及美化天线至设

备间开挖管沟、敷设子管、回填夯实、手孔置装、美化天线基座置装、美化天线安装、设备箱底座置装及箱体安装、天馈系统及设备安装开通测试和室分系统一致。传输界面以尾纤连接头或法兰为界。

(4)施工单位负责WLAN系统中AC、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安装,WLAN系统(含AP、网线、无源器件连接等)安装开通调测、电力引接,电表、空开及配电箱安装开通及调测。地线连接。传输界面以尾纤连接头或法兰为界。

(5)施工单位负责室分外拍物业协调、微站信源的安装、底座置装、抱杆置装、线缆

连接、电源线布放及连接、美化面罩订制及安装、电力引接、电表空开及配电箱安装开通及调测、地线连接。传输界面以尾纤连接头或法兰为界。

(6)施工单位负责室内微站信源的安装(含近端设备和远端设备)、配套设备安装、

线缆布放及连接、美化面罩订制及安装、电力引接、电表空开及配电箱安装开通及调测、地线连接。传输界面以尾纤连接头或法兰为界。

(7)施工单位根据招标方要求安装其他设备,参考上述内容进行置装。

十一、工程实施流程

投标人应按以下步骤开展工程服务(下表中,X为主要职责,负责实施,H为辅助职责):

1、新疆联通各分公司确定站点有覆盖需求后,委托设计院按照有关勘测规范进行勘测。施工单位有义务进行业主关系的协调工作,以新疆联通各分公司名义与业主签订物业协议。物业协议包括信号源的安装地点和环境、传输信号大楼部分的引入、分布系统的安装地点、地网和供电等。

2、根据勘测报告,新疆联通各分公司和设计院提出覆盖目标、覆盖方式和信号源的种类等。施工单位有责任提出设计的具体建议。

3、新疆联通组织相关单位对设计院设计进行会审,和新疆联通各分公司进行设计最终会审,形成会审记录并确定最后的设计方案。

4、施工单位在完成系统安装、开通测试和自检编制完成竣工资料并移交后,向新疆联通分公司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的申请。竣工验收可以成批或单点进行验收。

5、从签署初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系统进入3个月试运行期。

6、系统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最终验收,终验通过后双方签署终验合格证书。系统和设备保修期从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一年保修期。

7、进入保修期后,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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