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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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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医大校字〔2018〕133号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

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等三个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临床医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部门、直属单位:《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18年5月31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首都医科大学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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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

(2018年5月修订)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北京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教育〔2013〕2199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市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通知》(京财教育〔2013〕2198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京财教育〔2017〕7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工作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与北京市相关政策,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多种助学渠道, 保证研究生的基本生活待遇,帮助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多种奖学机制,激励、支持表现优良的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完成学业。

二、研究生助学金的类别与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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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国家计划招收范围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生源)。

发放标准:博士研究生15,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7,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1-6月和9-12月)。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会同北京市教委建立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拨款标准动态实时调整。

资金来源:北京市教委专项拨款。

(二)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三助”岗位资助津贴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等资金,遵循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严格考核的原则,设置助研、助教和助管“三助”岗位,根据研究生承担岗位工作情况,发放“三助”津贴。学校优先考虑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服务意识的研究生承担“三助”岗位工作。

1. 助研岗位津贴

资助范围:我校所有国家计划招生并承担科研任务的各学科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

发放标准:博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600元,由导师按月发放。学校将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标准。

资金来源:研究生导师所承担的科研课题经费。

2. 助教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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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校本部承担助教工作的研究生。

发放标准:博士研究生每人35元/学时,硕士研究生每人30元/学时,根据研究生实际承担的助教学时数计算。

资金来源:学校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预算经费。

3. 助管岗位津贴

资助范围:受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

发放标准:根据研究生承担助管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和考核情况发放。每位受聘研究生的助管岗位津贴不少于500元/月,由聘用单位自有经费预算支付,根据实际岗位履职情况按月发放。

资金来源:提供助管岗位部门的助管岗位津贴预算经费。

(三)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培养补助津贴

资助范围:根据《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培养补助津贴发放方案(试行)》(首医大校字〔2013〕161号),发放范围为按照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方式培养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学科的专业学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发放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专项批复的标准,根据研究生进行临床实践培养与服务的考勤情况按月发放。

资金来源:北京市教委专项拨款。

(四)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

资助范围:经学校审核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以及由于生病或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发放标准: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标准为不低于1,000元/生/—4 —

年;临时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标准根据情况按2,000元、1,000元、500元三个等级一次性发放。

资金来源:学校基本运行经费与学校学费收入。

(五)其他助学渠道

1. 国家助学贷款

依据《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学校帮助符合要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标准:12,000元/生/年。

经费来源:银行贷款。

2. 学费减免绿色通道

学校设立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对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优秀研究生酌情进行学费减免,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研究生奖学金的类别与发放标准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依据《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首医大校字〔2013〕4号),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奖励范围:3%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一次性发放,各类研究生在读期间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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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中央财政拨款。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按学校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良好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工作、实践培养等各项培养任务、综合表现良好的国家计划招收范围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生源)。

奖励范围:100%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生源)。

奖励标准: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000元/生/年。学校于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审,并按评审结果一次性发放。

经费来源:北京市教委专项拨款和学校学费收入。

(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奖励对象:用于表彰在校期间在课程学习、实践培养、科研创新、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或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奖励范围: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设置奖励专项类别和奖励比例。专项类别包括学业优秀奖、社会活动奖、励志奖。

奖励标准:各类专项奖学金额度一般为1000-3000元。学校根据当年专项奖学金预算经费情况,按照各学院在学研究生人数分配额度,由各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经费总额设定专项奖学金奖励类别和标准。鼓励各学院合理匹配经费用于专项奖学金的奖励。

经费来源:学校基本运行经费和学校学费收入。

(四)社会资助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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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合理渠道设立各类奖、助学金,支持和激励医学研究生的培养。

奖励办法依照各专项奖学金的管理办法执行。

四、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工作的管理

学校针对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等相关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并依据管理办法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规范管理,保证研究生奖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激励。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由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统筹领导,下设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和协调研究生奖、助学金各项工作。研究生院(研究生思想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奖、助学金各项具体工作。

五、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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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2018年5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保证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待遇,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市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通知》(京财教育〔2013〕2198号)文件要求,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与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与奖励标准

第四条学业奖学金授予学习、科研、临床实践工作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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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3.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六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下一学年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定:

1.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2. 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

3. 因本人主要责任出现医疗事故;

4. 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5. 发生其他有损学校荣誉、危害安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七条研究生退学、休学期间,不享受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八条根据国家政策和培养方式不同,学业奖学金分别按照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类型进行发放,并向基础学科研究生倾斜。

第九条发放标准

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每年每生8000元。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4000元。

第十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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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本校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第十二条研究生思想工作部负责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组织工作。各学院应依据根据各学院学科组成和研究生培养特点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须经学院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评审与发放程序

第十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符合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推荐,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导师及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对学生的获奖资格进行评定并提出发放额度建议。

第十六条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名单与发放标准,—10 —

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七条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或学校公示期间向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或学校研究生思想工作部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诉进行最终裁决。

第十八条学校于每学年第一学期中旬评审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第五章经费预算与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研究生思想工作部依据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和学校下达经费总额进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年度预算。

第二十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思想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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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试行)

为激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学校设立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奖励和表彰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一、参评人员范围与基本条件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参评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三)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研学术及文体类活动。

二、评选方式

符合参评条件要求的研究生经导师推荐,提出参评申请。经学院审核、评选后推荐至学校,学校奖学金评定小组最终审定。

三、专项奖学金类别及评选标准

(一)学业优秀奖

1.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各门课程成绩优良;

2. 按期完成培养要求,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二)社会活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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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或学院工作一学期(含)以上,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或作为主要的组织者在学校或学院的各项研究生集体活动或社会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为营造积极进取的校园文化做出突出贡献;或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的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获得名次。

(三)励志奖

1.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2. 在课程学习、科研工作、临床工作或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 学校认定的困难生优先考虑。

四、奖励金额

各类专项奖学金额度一般为1000-3000元。学校根据当年专项奖学金预算经费情况,按照各学院在学研究生人数分配各学院专项奖学金额度。

各学院依据学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的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细化评审条件、设定励类别和奖励金额标准等。鼓励各学院合理匹配经费用于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奖励。

五、本实施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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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首都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2018年7月18日印发—14 —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首医学位办〔2013〕01号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2013年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评定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所):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握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在2013年将继续落实各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措施,其中包括《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首医大校字【2009】181号)、继续实行由学院(系)集中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等。现将2013年有关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评定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上半年:2013年5月1日-31日。 下半年:2013年10月28日-11月28日。 二、各学院上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时间与要求

上半年上报材料时间:2013年6月3日-5日。 下半年上报材料时间:2013年12月2日-3日。 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时间与要求 上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22日-4月23日。 下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0月25日。 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四、学位论文评阅与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一)学位论文评阅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0〕150号)执行。继续要求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学位申请人导师所在学系(校本部)或临床专业科室(临床学院)统一聘请专家进行学位论文评阅。评阅过程当中应严格遵循“评阅人姓名和评阅意见对申请学位人员保密并密封传递”的原则。 各学院及导师需认真学习《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0〕150号)文件精神,确保政策有效执行。 (二)学位论文答辩 2013年继续施行由学院(系)集中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办法参照《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由学院(系)集中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08】23号)执行(见附件三),具体安排见附件四。各学院(系)应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各单位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一周于网上上报答辩日程安排。对

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度拟接收毕业生情况公示

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度拟接收毕业生情况公示 序号二级(三级)单位姓名性别学历毕业学校专业 1阜外医院陆培培女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内科学 2阜外医院黄克勇男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3阜外医院刘莉女本科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 4阜外医院宋昌鹏男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内科学 5阜外医院薛传伟男硕士研究生首都医科大学应用心理学 6阜外医院康雪女本科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 7阜外医院王祎茁女本科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 8阜外医院黄云飞男博士研究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医学工程 9阜外医院王闯世女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10阜外医院徐嘉颜女硕士研究生北京中医药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 管理

11阜外医院张璐女本科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12阜外医院肖盈女本科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13阜外医院高仕君男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外科学14阜外医院郭果男硕士研究生首都医科大学外科学15阜外医院任天娇女本科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 16阜外医院孙格女博士研究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 院 临床医学 17阜外医院荆凡辉女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18阜外医院李粲女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19阜外医院杨建都男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内科学20阜外医院董潇男男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内科学21阜外医院潘异女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22阜外医院刘广宇男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医学部麻醉学23阜外医院孙骋男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外科学24阜外医院贺婷女博士研究生中国农业大学临床兽医学

25阜外医院殷昆仑男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 学 26阜外医院周慧女硕士研究生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 27阜外医院范博文男博士研究生中南大学临床医学 28阜外医院计苏圆女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 29阜外医院徐海涛男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外科学 30阜外医院陈凯男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外科学 31阜外医院郭雨晨男硕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预防医学类其他专业32阜外医院张颖女本科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 33阜外医院俞璐女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影像医学与核医学34阜外医院熊超男博士研究生首都医科大学麻醉学 35阜外医院杨帆女硕士研究生首都医科大学儿科学 36阜外医院张策男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内科学 37阜外医院韩慧侨女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 38阜外医院王远玭女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杨军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 职务:主任招生院所:附属复兴医院 招生类型:专业学位(硕) 招生专业:外科学(神外)(硕) 研究方向名称:颅底疾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 电子信箱:yangjun6778@https://www.sodocs.net/doc/8a2982891.html, 社会任职 1. 中国医师协会神经外科分会全国中青年委员 2. 首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委员 3. 《中华外科杂志》特约撰稿人 4. 《中华医学杂志》特约撰稿人 5. 《山东大学学报(医学)》特约撰稿人 6. 《中国临床医生杂志》编委 个人简历 1. 198209-198707:山东医科大学医学系学生 2. 198707-199312:青岛大学附属烟台毓璜顶医院住院医师、主治医师 3. 199401-1995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学习 4. 199501-199707:青岛大学附属烟台毓璜顶医院主治医师 5. 199708-199907:山东医科大学神经外科硕士研究生 6. 199908-200008:青岛大学附属烟台毓璜顶医院副主任医师 7. 200009-200306:首都医科大学北京神经外科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博士生 8. 200310-200510:山东大学博士后 9. 20040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重要学术论文 1. 杨军,吴喜,刘吉祥,林瑞生,李志强,马顺昌,齐建发,寸恩浩,于春江.视神经管外侧壁涉及相关结构的应用显微和影像解剖研究. 中华医学杂志. 2011,91(5):322-326.核心期刊 2. YANGjun,MA shun-chang,FANG tie,QI jian-fa,HU ye-shuai,YU chun-jiang.subemporal transpertosal apex approach:study on its use in large and giant petroclival meningiomas. chinese medical journal. 2011,124(1):49-55.SCI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办法与程序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办法与程序 总则 第一条为多渠道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确保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医疗等方面做出成绩,参加我校举办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首都医科大学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均可按照本办法向首都医科大学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 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 第三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程序 (一)通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二)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修满学分并通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考试》(仅限生物学、临床医学和管理学综合); (三)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临床能力训练或课题研究,通过临床能力考核或科研能力中期考核; (四)通过学位论文评阅; (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六)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七)学位的评定与授予。

第四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资格审查 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须于我校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学士学位已三年以上); (二)本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 (一)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报名条件 1. 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课程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于申请学位专业工作3年以上。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 格。 4)所在单位同意在职攻读学位。 2.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临床第一线工作3年以上。 3)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包括主 治医师)职称证书。 4)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 格。 5)非首医系统在京人员工作单位需是二甲以上医院,京外人员工作单 位需是三甲医院。 6)申请学位专业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符。 7)所在单位同意在职攻读学位。 (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校按照在校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设臵课程,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与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相同。进修生应按要求修满学分,所有考试课程合格。

首都医科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管理办法

首都医科大学“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人才强国的战略,推动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自主创新能力及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北京市教委批准我校等10所高等学校为“北京市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为此,我校正式开展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国内外联合培养工作。现就我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的管理工作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及北京市发展战略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为促进我国及北京地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紧密结合国家及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以我校、国家及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为重点,选拔我校优秀的研究生到国外知名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国内外联合培养,搭建拔尖创新型研究生培养平台,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国际间科研合作与交流。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学校依据每一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及资助力度,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在读博士研究生进行国内外联合培养。 2、留学期限 国内外联合博士研究生培养在国外学习的期限一般为6—24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 原则上我校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均可。但若申请人数较多,则优先

从我校的国家级、北京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博士点的博士研究生中选派。 4、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去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可通过两条途径: (1)导师已有科研合作的国外院校; (2)学校国际与国内合作处可协助及联络与我校有合作关系的国外院校。 5、资助内容 原则上留学费用由北京市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导师经费及学生本人三方共同承担。 北京市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国际旅费(经济舱)、资料费、发表论文版面费、会议费、少量劳务费等。 三、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申请人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和为我国、北京市及我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为我校非委托培养、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生,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硕博连读的学生原则上在硕士生阶段不得申请此项目。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对出国人员的相关要求,心理素质稳定。 5、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 四、选拔办法 1、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选拔,学校审核,择优批准”的方式进行选拔。

专业解析-麻醉学专业分析

麻醉学 一、专业介绍 麻醉学专业是麻醉学是一门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结合而成的专业,是临床医学的二级学科之一。 1、研究方向 01神经病理痛的基础研究和临床治疗 02创伤麻醉 (注:各大院校的研究方向略有不同,以上海交通大学第六人民医院为例) 2、培养目标 通过本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扩充和深化麻醉学尤其是麻醉基础理论和临床麻醉学方面的知识,以及掌握病理生理、生化、分子生物学等基础医学理论。对麻醉学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系统的了解。具有初步独立从事科研、教学、医疗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完成有一定新见解的学位论文。成为有一定的学术科研水平和身心健康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同时,本阶段的培养还要求研究生形成严谨的科学学风、具备高尚的学术道德。 3、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西医综合 (注:以上以上海交通大学第六人民医院为例,各院校在考试科目中也有所不同) 二、推荐院校 麻醉学专业硕士全国较强的招生单位有: 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南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温州医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三、麻醉学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麻醉学专业就业前景利弊分析: 1)麻醉学的发展前景很广阔,就业率相对较高。 目前麻醉的从业人员学历偏低,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多,所以研究生比较容易找工作。麻醉学由于其专业特点明确、适用性强等特点,其毕业生就业方向较多,一次就业率也较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毕业生的自主就业方式大大增加,使本专业人才有了更广泛的利用。加之国家近年来颁布的各种毕业生就业政策,更使本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批复”精神,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9年12月16日依法设立。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为首都的招投标市场、拍卖市场做着积极的贡献。公司成立初期立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开发建设,而后又在中央在京单位、市级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大型重点建设项目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服务角色,架起了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搭建了规范有序的交易平台。 在过去的十八年中,公司引进国际上先进的中介咨询服务管理和运作经验,建立了科学、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理论上的研究和实践中的探索,创出了一套既与国际市场接轨,又适用于国内(招标和拍卖)市场状况的中介服务运作模式,为多种行业、多种类型的委托人提供了圆满的代理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并在实践过程中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密切的工作关系。 (一)概况 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2、资格及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财政部认定的政府采购招标甲级代理资格(2015年3月已按财政部【2014】12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 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规定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名单)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拍卖机构 (6)北京产权交易所认定的招标、拍卖、经纪会员 (二)业务范围:公司业务分为招标和拍卖两部分。

首都医科大学文件

首都医科大学文件 首医大校字〔2006〕68号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 变更学校英文名称和学院英文名称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2006年5月1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学校英文名称进行变更,并对学校本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英文名称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都医科大学英文名称由Capital University of Medical Sciences变更为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CMU。 二、校本部各学院英文名称 (一)基础医学院 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School of Basic Medical Sciences

(二)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学院 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and Family Medicine (三)化学生物学与药学院 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School of Chemical Biology and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四)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School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 (五)中医药学院 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Schoo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六)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 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School of Health Management and Education (七)护理学院 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School of Nursing (八)继续教育学院 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School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九)燕京医学院 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Yan Jing Medical College (十)国际学院

麻醉学专业名词解释(比较全面)

麻醉学专业名词解释: 1、呼吸性酸中毒 即高碳酸血症,PaCO2>45mmHg。主要由于肺泡有效通气量不足,体内CO2蓄积所致。麻醉期间CO2蓄积的常见原因包括:麻醉药的呼吸抑制、呼吸管理不善、麻醉器械故障或CO2吸收装置失效等。 2、meyer-overton法则 本世纪初meyer和overton先后测定了常用吸入麻醉药如乙醚、氧化亚氮和氯仿等在橄榄油中的溶解度,并比较它们的脂溶性与全麻效能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吸入全麻药均具有较高的亲脂性,并与其效能成正比。因此认为全麻药是和神经中的脂质成分发生松散的物理-化学结合,致使神经细胞中各种成分的正常关系发生变化,产生麻醉作用,称之为meyer-overton法则。 3、PCA 即病人自控镇痛,通过特定的PCA控制系统允许病人自行给予一定量的镇痛药物,在预先设定的时间内控制系统对病人的第二次给药要求不会作出反应,因此,可以有效地控制药物过量。当采用PCA时,每当阿片类药物的血药浓度低于最低有效镇痛浓度(MEAC)时,病人即可自行给药进行镇痛,有效避免了传统镇痛方法不灵活、依赖性、不及时的缺点。 4、癌性镇痛三级用药阶梯 癌痛三阶梯镇痛方案的给药原则是:阶梯给药、口服给药、按时给药、用药个体化、辅助用药。(1)第一阶梯:轻度癌痛,第一线镇痛药为非阿片类镇痛药如阿司匹林等NSAIDs,必要时加用辅助药;(2)第二阶梯:中度癌痛及第一阶梯治疗效果不理想时,可选用弱阿片类药如可待因,也可并用第一阶梯的镇痛药或辅助药;(3)第三阶梯:对第二阶梯治疗效果不好的重度癌痛,选用强效阿片类药物如吗啡,也可辅助第一、第二阶梯药物。 5、TOF 即四个成串刺激,是一串由四个频率为2Hz,波宽为0.2~0.3ms的矩形波组成的成串刺激波,四个成串刺激引起四个肌颤搐(T1、T2、T3、T4),连续刺激时串间距离为10~12s。神经肌肉传递功能正常时,四个肌颤搐幅度相等,但当部分非除极化阻滞时出现衰减,四个肌颤搐的幅度依次减弱。 研究表明,非去极化阻滞时,每串刺激的第四个肌颤搐(T4)和第一个肌颤搐(T1)的比值(T4/T1)与该串第一个肌颤搐和用药前对照值(C)的比值(T1/C)之间有良好的相关性,因此可以直接从T4/T1的比值来评定阻滞程度,还可以根据有无衰减来确定阻滞性质。 部分去极化阻滞时,虽然四个肌颤搐的幅度均降低,但T4/T1>0.9或接近于1.0。非去极化阻滞程度增加时,T4/T1比值逐渐降低,当T4消失时,约相当于单刺激肌颤搐抑制75%,阻滞程度进一步加深,T3、T2和T1依次消失,这时分别相当于单刺激肌颤搐抑制80%、90%、100%。T4/T1>0.75提示临床上肌张力已经充分恢复。 6、FRC 即机能余气量,是指平静呼气末肺内残留的气体量。正常成人男性约2500ml,女性约1600ml。机能余气量在气体交换中对肺泡气PO2和PCO2分压的变化起着缓冲作用。仰卧位时,机能余气量减少,仰卧位病人麻醉诱导后进一步减少。机能余气量增加时,可使吸入麻醉的诱导和苏醒延迟,并使缺氧的改善缓慢。 7、ETCO2 即呼出气二氧化碳曲线。是使用无创技术监测肺功能特别是肺通气功能的一种方法,

首都医科大学培养方案

首都医科大学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总则 2006-6-30 17:8首都医科大学【大中小】【我要纠错】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2、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4、具有从事临床科研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和写作能力。 二、研究方向 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1、学位课程学习:入学后第一学期在校本部集中学习学位课程,在广泛奠定本学科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2、临床技能实践:根据各学科特点进行二级或三级学科训练,进行本专业临床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担任总住院医师或代理主治医师工作半年以上,逐步学会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症,使其临床能力达到初年主治医师水平,此期间可参加临床教学工作。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末进行专业理论考试,包括专业课、专业英语,由各学科、专业在三级学科的范围内命题进行考核。临床能力考核一般在第五学期内进行。 3、学位论文工作:结合临床工作进行科研训练,完成一篇具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水平的学位论文,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时间累计一年。 四、学位课程学习及要求 1、学位课程学习(必修课)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至少要达到15学分,总门数不得少于5门。 (1)公共必修课: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表彰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和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水平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关于下达2012年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2]373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特制定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参评对象 国家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不包含延期和在职申请学位研究生)。 三、参评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注册学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在学期间无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 2. 修满学位课程学分,无补考科目,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态度端正,科研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在导师指导下较出色的完成学位论文,有较突出的科研业绩,包括获得纵向基金支持、公开

发表较高水平的文章、获得科研奖励或专利。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交流。 3. 积极参加研究生班、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公益及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评审组织 1.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由学生工作委员会下设的学生事务协调小组和专家评委组成。学生事务协调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修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统筹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监督工作。专家评委由校本部各学院选派的专家和临床学院代表选派的专家组成,与学生事务协调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 各学院成立由专管院长、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共同组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和初评工作。 五、评审程序 1. 个人申请 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经导师同意后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 学院初评

麻醉学就业前景

麻醉学就业前景 麻醉学就业前景(详解8篇) 麻醉学就业前景详解(一): 由于麻醉学在临床与科研中的广泛应用,我国大多数医学院校,医学教育系统都开设了麻醉学专业,并有本科、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更加深了对麻醉学的研究力度与水平。其学生要求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麻醉医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的麻醉科、急诊科、急救中心重症监测治疗病房、药物依靠或戒断及疼痛诊疗等领域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和复苏、术后监测、生理机能调控等方面工作。学生的毕业去向:进一步攻读深造;国家级医院、省部级医院;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各级医院和科研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和教学科研工作。 麻醉学专业就业方向:主要到医疗卫生单位的麻醉科、急诊科、急救中心、重症治疗监测病房、药物依靠戒断及疼痛诊疗等领域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和复苏、术后监测、生理机能调控等方面的工作.目前麻醉的从业人员学历偏低,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多,所以研究生比较容易找工作。可是多数人,包括医生,对麻醉了解不够,以为麻醉就是把人麻倒,根本看不起麻醉师,除非你在麻醉科实力十分强的医院,否则地位不会太高,很受外科、患者的气。可是从另一个方面看,麻醉的发展前景很广阔,也比较容易混出头,当然,主要还是看你的本事。 麻醉学由于其专业特点明确、适用性强等特点,其毕业生就业方向较多,一

次就业率也较高,据中华麻醉学杂志统计:90-99年,本科生一次就业率,57.4%,硕士生一次就业率81%,博士生一次就业率达89.6%.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毕业生的自主就业方式大大增加,使本专业人才有了更广泛的利用.加之国家近年来颁布的各种毕业生就业政策,更使本专业人才就业前景看好。 麻醉学专业就业前景: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一所专门麻醉教育的大学,可是在各医学院校内已建立了麻醉专业,构成了以北京医科大学、上海同济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和第二军医大学为主的教育基地,吸收和培养出了一批批优秀的具有硕士与博士学历又成功介入麻醉有关方面的教育者,着力于本专业的特色建设与科学研究.部分高等医学院校助学会请国内外著名专家与学者来本校进行学术讲作,异常是在如今网络时代,为异地的学者也创造了同样优越的条件。除上述学校外,还有哈尔滨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陕西医科大学、兰州医学院等等都开设了麻醉专业。此外还有部分综合性大学也开设了麻醉专业,这为从事麻醉专业学习的人创造了充分的空间。1999年国家教委号召各高等院校扩大招生和2000年成功的扩招,使着麻醉专业的新生大大增加,并且国内的部分医学专科院校也增开了麻醉专业并开始招生。 麻醉学就业前景详解(二): 1、麻醉学专业简介 麻醉学专业作为现代外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外科手术、急救、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首都医科大学说课材料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博士科学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见总则。 二、学科简介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分为放射学(包括X线、CT、磁共振和介入放射学)、超声医学及核医学三部分。本学科研究内容包括:1.器官的正常影像学表现及其解剖基础,2.各个系统疾病的影像表现、影像表现的病理基础、疾病的影像学诊断和鉴别诊断。3.正常和病理组织的功能成影和分子影像学,4.介入放射学在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应用。5.医学影像的图像处理,6.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三、研究方向 1、放射诊断学; 2、超声诊断学; 3、核医学; 4、介入放射学; 5、医学影像新技术的研究。 四、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见总则。 五、课程学习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科学学位博士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为7.0学分。 1、公共必修课共5.0学分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36学时 2.0学分外语(英语)72学时 3.0学分 2、必选课至少2门至少2.0学分 生命科学理论课程一门,至少1.0学分,由导师与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从以下几门课程中选择: 细胞生物学研究进展18学时 1.0学分 分子生物学研究进展18学时 1.0学分 免疫学研究进展18学时 1.0学分 神经科学研究进展18学时 1.0学分 实验技术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程一门,至少1.0学分,由导师与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从以下几门课程中选择: 神经解剖学54学时 2.5学分 头颈解剖学29学时 1.5学分

胸腹解剖学29学时 1.5学分 脊柱、四肢解剖学29学时 1.5学分 骨盆会阴解剖学18学时 1.0学分 神经病理学28学时 1.5学分 临床医学影像学36学时 2.0学分 医学图像处理与分析54学时 2.5学分 医学影像设备学36学时 2.0学分 磁共振成象原理36学时 2.0学分 SPSS for Windows在医学统计中的应用54学时 2.5学分 3、选修课不做要求 六、临床工作要求 医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结合课题进行本专业的临床工作,时间半年。根据博士导师具体情况,分别将神经影像学、头颈部影像学、心血管影像学、呼吸影像学、腹部影像学、骨与关节影像学、儿科疾病影像学、介入放射学、超声及核医学列为本专业的重点三级学科。 目的:掌握各系统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影像表现、影像诊断和鉴别诊断,各种影像学检查技术的临床应用;熟悉少见病和疑难病例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具体要求:结合课题研究,通过临床相关科室的实践工作,掌握本专业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影像学表现、影像诊断和鉴别诊断等,能够正确书写X 线、CT、MRI、超声及核医学的诊断报告,熟练完成各系统的影像检查操作等。 七、学位论文要求 见总则。 八、学位评定与授予 见总则。 九、培养方式与要求 见总则。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见总则。 二、学科简介 同前,略。 三、研究方向 1、放射诊断学;

首都医科大学学科代码查询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目录 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 0710 生物学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1001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 1003 口腔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7 药学 1011 护理学 二、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9个) 071002 动物学 071003 生理学 071005 微生物学 071006 神经生物学 071007 遗传学 071008 发育生物学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011 生物物理学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100102 免疫学 100103 病原生物学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00106 放射医学 100201 内科学(心血管病) 100201 内科学(血液病) 100201 内科学(呼吸系病) 100201 内科学(消化系病) 100201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100201 内科学(肾病) 100201 内科学(风湿病) 100201 内科学(传染病) 100202 儿科学 100203 老年医学 100204 神经病学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09 护理学 100210 外科学(普外) 100210 外科学(骨外) 100210 外科学(泌尿外) 100210 外科学(胸心外) 100210 外科学(神外) 100210 外科学(整形) 100210 外科学(烧伤) 100211 妇产科学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100214 肿瘤学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16 运动医学 100217 麻醉学 100218 急诊医学 100301 口腔基础医学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100405 卫生毒理学 100701 药物化学 100702 药剂学 100703 生药学 100704 药物分析学 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100706 药理学

首都医科大学论文发表规定

首都医科大学文件 首医大校字…2013?14号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首都医科大学 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临床医学院,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修订)》已经2013年2月22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首都医科大学 2013年2月22日 —1 —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 (2013年2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论文为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的原著学术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包括被SCI、SCIE、SSCI(以下简称“SCI”)收录的个案报道,不包括会议论文、综述、摘要、短篇等,论文内容应为本人学位论文一部分。 第二章发表论文要求 第三条论文篇数与水平要求 (一)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1.医学(理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SCI收录论文。 2.医学(理学)硕博连读科学学位研究生、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科学学位者: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的SCI收录论文。 3.工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2 —

的SCI收录论文(1篇EI收录论文或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相当于1篇影响因子为0.5的SCI收录论文)。 4.工学硕博连读科学学位研究生、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科学学位者: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的SCI收录论文(1篇EI 收录论文或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相当于1篇影响因子为0.5的SCI收录论文)。 (二)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发表1篇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不限。 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专业学位者须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SCI收录论文。 (三)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至少须在首都医科大学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鼓励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第四条论文署名要求 (一)作者署名要求 用于申请学位的论文,学位申请人必须为论文第一作者,导师必须为责任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并列责任作者、通讯作者)。 (二)单位署名要求 1.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按照培养单位的规范名称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学院(学系)”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3 —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实施细则(试行)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实施细则(试行) (首医大校字〔2007〕86号) 为了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学位课程的改革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提高培养质量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06〕117号),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的指导思想 研究生课程体系的指导思想为“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局部优化”,即学校对研究生课程体系进行整体设计、规划,各学科专业根据学校的设计、规划,依据学科发展特色,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进行局部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建立6个平台,不同学位层次和类型的研究生按照不同的学分要求,从建立的6个课程平台中进行选择组合研究生学位课程。 二、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的内容 (一)课程体系的总体框架──多平台、不同模块设计方案 1.基础理论知识平台 (1)方法学课程模块:有关方法学的课程,包括医学统计学、医学科研方法学等; (2)生命科学理论进展课程模块:包括细胞生物学研究进展、分子生物学研究进展、神经科学研究进展、免疫学研究进展等。此类课程组织、集合北京市及全校的著名教授、优秀人才资源,结合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从整个学科体系开设课程,要求精、广、深,反映生命科学的前沿,使学生了解生命科学前沿知识及学科发展的趋势。 2.基础实验课程平台 (1)生物医学安全性或医学安全性课程:主要强调实验操作者或临床工作人员本身 —7 —

的自我保护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正确处理方法,增强保护自身及人类生存环境的意识; (2)实验技术课程模块:如机能实验技术、医学形态实验技术、医学病原实验操作技术,细胞生物与分子生物实验操作技术,主要加强研究生实验训练,提高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培养;开设现代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课程,主要介绍当代生物医学研究领域中最新和最常用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的实验原理、应用范围等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科研及创新能力,促进自主创新型人才的涌现。 3.综合素质培养平台 以系列讲座的形式聘请著名学者讲解医学史、科学技术史、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科技论文与课题申请书的撰写、科研成果的申报等。 4.公共必修课程平台: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必修课程英语、政治。 5.专业基础课程平台:按二级学科建立,拓宽基础理论、学习和掌握专业系统知识的基础课程。 6.专业课程平台:按三级学科建立,各专业面对专业的需要,开设选修课。以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面及培养相应能力。 (二)规范课程体系,设定相对统一标准 各个学科专业都应健全三个层次的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即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必选课(基础理论课、基础实验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专业课)三个类别分别设课,形成规范化的课程体系,在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应明确列出必修课和必选课,对于选修课导师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确定。另外应根据不同的学位类型和层次要求研究生主讲或参加一定学分的学术讲座,尤其应参加综合素质教育课程的系列讲座。 (三)通过保持自我特色、优化课程结构、引进海外人才,重点建设一批核心主干课程,完善研究生课程体系 —7 —

麻醉学专业职业生涯规划书

▁▂▃麻醉学专业▃▂▁…………………………………………………………… 大学生职业生涯 规划书……………………………………………………………OCCUPATIONAL PLANNING …………………………………………………………… 学院:XXXX-XX XX XXXX-XX 姓名:XXXX-XX XX XXXX-XX 学号:XXXX-XX XX XXXX-XX 班级:XXXX-XX XX XXXX-XX 指导老师:XXXX-XX XX 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目录 目录 (2) 前言 (3) 一、形式分析 (3) 1.1国内形势 (3) 1.2国际形势 (4) 二、职业发展与人生规划 (4) 2.1生涯与职业生涯 (4) 2.2人的生涯发展 (5) 2.3生涯规划的意义 (6) 2.4职业发展与人生成功 (7) 三、自我认识 (8) 3.1自我评估 (8) 3.2专业评估 (9) 四、职业定位 (9) 4.1环境评估 (9) 4.2职业评估 (11) 五、个人规划 (12) 5.1确定目标 (12) 5.2实施方案 (12) 六、评估反馈 (16)

前言 ××职业生涯是海,没有规划的××人生,好比在大海中航行没有指南针,××职业规划尤其对于学××的大学生,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很重要,是决定大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在××职业生涯中是低头走路还是抬头走路的问题。 ××理论和××经验犹如人的两条腿,一个都不能少。当有人对你说“××经验重要”,那是对××的狭隘理解,因为中国有太多的××凭经验在做,一辈子也只是读懂了××的一部分。当有人对你说“××理论重要”,那也是对××的狭隘理解,因为中国同样存在很多××理论专家,但大多数没有转化成生产力,一辈子也只在探讨××的是是非非。 一个好××一生中必须学好××、管理、营销五方面的知识才能做好××。把这五方面的知识用于××实践才是优秀的××。 一、形式分析 1.1国内形势 在我国现阶段,全国数百所高校中几乎每个学校都设有

首都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首都医科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实验室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必要的操作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校实验室分为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验室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第四条学校管理部门需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的教育、宣传、检查工作,营造实验室安全工作氛围,不断提高教师、学生的安全意识。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校、院、实验中心三级管理工作体系。 第六条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下设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其中设 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一级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学校实验室安 全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其中,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负责实验室 生物安全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等制度的制定及管理。保卫处主要负责实验室消防、安防、技防等制度的制定及管理。 第七条学院、科研大楼管理服务中心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二级管理机构,分别设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实验教学中心、平台、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检查、监 督、管理。 第八条各实验教学中心、测试室、为学校实验室安全三级管理机构。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测试室负责人、根据其分管实验室的实验性质不同,制定其各自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及操 作流程并报二级管理机构审批、备案。实验室日常检查标准除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制定的相关制度依据外,各三级机构制定的个性化安全标准作为主要检查标准。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三、常规安全管理 第九条每间实验用房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在显著位置贴有实验室名称、责任人、安全员、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标牌,便于检查和督查。 第十条实验室常规安全管理具体分为:保卫安全、个人防护安全、仪器设备安全、水电安全。 (一)保卫安全管理 保卫安全管理指实验室公共区域及实验室内涉及消防、技防、安防工作的安全管理。 、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有灾情发生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安全 自救同时,及时上报学校保卫处及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启动消防安全预案。消防器材周围 禁止堆放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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