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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党风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党风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沌口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三、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四、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五、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

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六、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其的责任。

纪检监察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人员廉政谈话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xxxxx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廉政谈话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严格管理,促进领导人员廉政勤政。 第三条廉政谈话由各级行党委统一领导,各级行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第二章廉政谈话的谈话人、谈话对象、分类和方式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谈话人为各级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 第五条廉政谈话的对象为各级分支行行领导、行长助理、部门领导。 第六条廉政谈话分为一般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履职谈话。 第七条廉政谈话的方式可以是个别谈话,也可以是集体谈话。

第三章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一节一般廉政谈话 第八条一般廉政谈话,是指上级行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与下级行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行长助理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廉洁从政进行的,以关心爱护领导人员为目的,以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为基本内容的谈话。 第九条一般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行党委决议、决策及重大工作部署情况;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四)作风建设工作情况; (五)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六)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七) 其他情况。 每次谈话的内容及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上级行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与下级行主要负责

廉政谈话内容

L廉政谈话内容 1.在廉洁自律方面、组织学习,深刻领悟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实行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每周安排一次,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将规定的内容熟记于心,充分认识到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身体力行,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工工作行为。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如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考核制度,等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要求。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整顿作风,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加强日常监督,实行不定期抽查。将日常检查与季度考核结合起,认真开展“转作风,抓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用作风转变带动群众问题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4.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要求各包片领导多下分管科室,多下村卫生室 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政勤政承诺》,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没有违反“禁酒令”和无故迟到、旷工现象。 一岗双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敏锐的政治洞察力、鉴别力以及在各种诱惑和风险的免疫力、抵抗力,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大队人员学习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三、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 (一)自律。要克制私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筑牢党纪国法防线,必须保持健康正常的心态,知足长乐,牢记权利和责任是孪生兄弟,有权必有责。 (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要主动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建议,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做到处理问题相互协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这样既促进的班子团结,又加强的相互监督,起到了保护自己的目的。(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要从思想深处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确保程序和结合的公正,二是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落实好本人的责任。三是要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按照风险点落实责任,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风情气正。 四、开展警示教育 一是要反复学习一些违法违纪案例,看到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给本单位、本部门造成巨大损失,以此警示自己。二是要多算家庭账、经济账、政治账,时刻警示自己。

党风廉政建设 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厅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律检查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 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防范关口前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廉政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与各部门党员、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评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反馈结果,

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评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评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人员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四、廉政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五、廉政谈话的原则:

党风廉政谈话记录范文3篇

党风廉政谈话记录范文3篇 党风廉政谈话记录范文3篇 党风廉政谈话记录范文篇一: 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的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医疗 卫生行业当前反腐形势严峻,唯有提高思想认识,防微杜渐,不存侥幸,牢固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保持警觉,时刻敲响警钟。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求医务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遏制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杜绝乱检查、乱收费现象;要求各采购部门严格执行设备、物资、耗材 及药品等引进、采购制度,确保程序到位。廉政谈话是组织对大家的爱护和关爱,在今后工作中更为严格地要求自己,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及历史和时间的考验,努力为医院的发展作出贡献。 廉政谈话是教育、保护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的重 要举措,是每年党风廉政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重要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两个责任约谈,是体现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要求,将干部的教育、管 理和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事前控制,是为了保证权力真正沿着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运行。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和历史任务。学校如果党风不正,作风不好,势必影响校风、教风和学风,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大局。对干部个人而言,作风不正,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不仅害党、害国、害民,还害家、害自己、害单位。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能否落实好两个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一

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是避免或减少领导干部犯错误的重要途径,是组织关心、爱护干部,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建立并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一、党风廉政谈话的形式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 二、党风廉政谈话的实施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片区纪委具体实施。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由镇党委、政府或片区纪委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查实情况提出建议,共同组织实施。 三、党风廉政谈话的时间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一般在年中和年终,由乡镇党委、政府确定具体的时间。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应在干部任职前进行,可结合任职谈话一并进行,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任用上岗后的2个月。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为警告性、批评教育性措施,因事、因人而定,不定期进行。 四、党风廉政谈话的要求 (一)党风廉政例行谈话 谈话对象: 乡镇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乡镇所属单位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 谈话内容: 1.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执行乡镇党委政府决定及指示的情况; 2.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3.班子及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结合实际就加强被谈话人所在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6.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对谈话对象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可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办理情况告知谈话对象。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情况记录在案,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谈话对象: 乡镇换届选举后的村、社区常职干部,新任用的村、社区常职干部和机关中层干部。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中谈话形式进行,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 谈话内容: 1.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2.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干部必须增强组织观念、政策观念和大局观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凡属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3.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制度规定,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公司廉政谈话管理办法

公司廉政谈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增强企事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依法治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廉政谈话制度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等重点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同所属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以利于共同做好反腐倡廉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制度为依据,以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所属企业领导人员为出发点,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和解决所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谈话主体与谈话类型 第四条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与被谈话人。“谈话人”公司纪委书记、副书记。“被谈话人”指公司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所属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包括副职。 第五条谈话类型包括例行谈话、诫勉谈话。“例行谈话”是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腐、依法治企、职务廉洁等情况进行交换意见,研究问题的建设性谈话。“诫勉谈话”是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存在轻微违纪违规行为,尚未构成纪律处分情形的教育性谈话。

第三章谈话内容 第六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公司党委决议和公司规章制度及重大决策的情况。 第七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研究源头治腐等方面的情况。 第八条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的实施和处理意见》以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领导班子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或者不良苗头性问题。 第十条反映或涉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方面但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问题;需要告诫谈话对象自律、自省、防微杜渐以及其他需要提起警醒的情况。 第十一条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第四章谈话程序 第十二条廉政谈话由纪检监察部门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被谈话人和谈话的具体内容,报党委领导批准后实施。党委领导可以直接开展谈话,也可以批示办理谈话。廉政谈话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公司纪委监察科承办。

2020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时。 三、谈话提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对廉政谈话提醒由局长负责,对各股室领导干部谈话提醒,由副局长负责,对一般干部谈话提醒,由分管领导负责。 四、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五、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

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六、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七、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所属股室分管领导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内容 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的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医疗卫生行业当前反腐形势严峻,唯有提高思想认识,防微杜渐,不存侥幸,牢固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保持警觉,时刻敲响警钟。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求医务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遏制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杜绝乱检查、乱收费现象;要求各采购部门严格执行设备、物资、耗材及药品等引进、采购制度,确保程序到位。廉政谈话是组织对大家的爱护和关爱,在今后工作中更为严格地要求自己,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及历史和时间的考验,努力为医院的发展作出贡献。 廉政谈话是教育、保护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的重要举措,是每年党风廉政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两个责任”约谈,是体现“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要求,将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事前控制”,是为了保证权力真正沿着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运行。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和历史任务。学校如果党风不正,作风不好,势必影响校风、教风和学风,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大

局。对干部个人而言,作风不正,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不仅害党、害国、害民,还害家、害自己、害单位。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能否落实好“两个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一岗双责”的重要责任,要树立好主体意识,落实好主体责任。结合医院实际,对全院干部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更加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二是要努力实践党的宗旨,一心为员工、为患者服务;三是增强底线意识,坚守清正廉洁;四是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监督;五是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关于卫生计生系统八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谈起,从反腐风险点、卫计委提出“九不准”、并结合医疗中心工作等方面强调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希望:每位要筑牢思想防线、珍惜政治生命和政治前途、管好自己和团队。郄明蓉副院长对分管科室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做了强调。 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一定要理清责任、落实责任,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常研究、常部署,做到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务必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是落

廉政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 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完善请假制度 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副科级以上外出1天必须按规定向县****长请假,3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州****局长批准。 3、严格审批手续,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假前办理手续时,事后应及时补办,对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和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严肃处理。 二、完善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 1、凡是局里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内各****负责人,除 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时参加,不得擅自变更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应分别向主管领导请假。 2、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到达会场,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能无故出进和早退,确有急事离会处理,应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 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所分管的工作,要抽出足够的时间下到各室,帮助排忧解难。 2、坚持干部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自觉的坚持值班,特别夜间值班时,要定时检查各室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同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教育干部的目的出发,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对象:县委新任命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和岗位交流任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均为廉政谈话对象。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内容: 1、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明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 3、明确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要求; 4、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 5、听取新任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并作出廉政承诺; 6、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廉政谈话的形式: 廉政谈话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形式,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

第六条谈话制度的实施: 谈话制度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可根据情况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或委托副书记、副部长进行谈话,廉政谈话可专题进行,也可与组织部门的任职谈话同步进行。 第七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1、凡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在任职通知下达后到上任前,必须接受廉政谈话; 2、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3、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4、谈话结束后,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等基本情况。 第八条廉政谈话的监督管理: 1、凡属任前廉政谈话的对象,要全部进行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进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2、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谈话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落实谈话内容,再次进行谈话,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集团公司廉政谈话章程制度

公司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保证作用,使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股份公司、工业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落实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从关心、爱护、负责的角度出发,提醒和告诫企业领导人员、党员、干部做到自警、自律、自查、自纠。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对象是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点岗位党员干部,也可由各党支部(总支)进行廉政谈话。 第四条廉政谈话分为纪委书记约谈、任职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四种类型。 第五条进行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第六条廉政谈话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管一级、逐级负责原则,由公司纪委牵头,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具体

实施。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也可由各党支部(总支)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廉政谈话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廉政谈话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应根据谈话类型、谈话对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 第八条纪委书记约谈,是指公司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和考核、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民主评议、案件查处等情况,与公司各党支部(总支)、各单位正副职负责人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谈话方式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形式,可以随时进行,也可以结合党内民主生活会进行。 谈话人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被谈话人(谈话对象)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指出其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方向。谈话结束后,主谈话人和被谈话人要共同填写《廉政谈话情况表》(附件1)。 第九条任职前廉政谈话,是指公司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领导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谈话。谈话应在被谈话人正式任职令下达后一个月内进行。由纪委书记负责谈话,也可以委托其他领导与其谈话。谈话方式可以

谈话提醒记录汇总

我拥护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的工作,也希望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我区的全体党员干部清白做人、扎实做事,改进工作作风,为我区经济、政治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工作。 5、对谈话对象提出要求:你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纪律、方针和政策。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严格要要求自己,履行好自身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 1、请你谈谈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 我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纪、党内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本人分管领域无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请你谈谈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廉政建设的文化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除了应用宣传栏、廉政标语以外,应进一步扩大宣传渠道和途径,利用微信、报纸、地方媒体等扩大对部门廉政文化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 3、请你谈谈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和有关规定,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无一例不廉洁行为发生,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后我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个人及所联系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4、对谈话对象提出要求:你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纪律、方针和政策。希望你在往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自律为本,

以廉洁从政为起点,从严要求自己,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要防微杜渐,不越雷池半步,积极起到好的表率作用。 1、请你谈谈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 本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积极推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教育为基础、以作风为突破、以制度为保障,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请你谈谈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高,存在“形式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都有所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形式主义,工作浮于表面,或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宣传教育抓得不够、不注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3、请你谈谈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在廉洁自律方面,本人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将自己的言行始终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按照中央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艰苦奋斗、

关于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

关于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努力提高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第三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是指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三项谈话制度。 第四条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由纪检组长牵头,秘书股协助。 第五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谈话对象为本单位职工。 第六条谈话的时间和内容 (一)新任职干部的廉政教育谈话在其到新工作岗位报到之前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也应在其到任之后10天内进行,一般情况下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的任职谈话结合进行。 谈话主要内容: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教育;介绍其履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勉励新提任或者履任新岗位职务的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人民的公仆。 (二)领导干部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时的诫勉谈话,一般在纪纪检监察部门初核报告审批后的一个月内安排。 谈话主要内容:该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初步调查事实;问题

的危害性;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单位出现党风廉政建设苗头性问题或者隐患时的警示谈话,一般在纪检监察部门初核报告或者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行政监察、专项检查总结经审批后的一个月内安排。 谈话主要内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隐患;问题的原因及其危害性;提醒其予以重视;责令其制订整改方案。 第七条进行谈话,要事先书面通知被谈话人谈话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使被谈话人有所准备。被谈话人接到党风廉政谈话通知后,要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委、拖延;接受提醒、告诫谈话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 第八条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九条进行谈话时,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工作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第十条谈话完毕,谈话内容记录等相关文字材料统一整理归档。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谈话记录材料word版

廉政谈话是教育、保护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的重要举措,是每年党风廉政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谈话记录材料,以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谈话记录材料 被谈话人 职务 工作单位 谈话人 记录人 地点 时间20XX年7月26日

谈话内容: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要求,今天和你进行廉政谈话,我们要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刻查摆问题,剖析自我,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以达到查问题、促工作、改作风的目标,以促进林业工作的更好发展。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推进工作情况? 我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实际工作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扎实推进自己所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积极落实上级和职责要求,强化宗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林业发展积极工作。 2、对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和林业局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县委制定了“十项规定”,林业局也对廉政建设防范机制做出了规定。我认真学习了这些规定,并和自身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改变自身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学习作风,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行好作为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谈话记录材料 1、如何保持党员先进性? 作为一名党员,必须要明确党员先进性标准,践行党员先进性要求,树立党员先进性形象,充分展示共产党人先进性的时代风貌,也就是要做到与时俱进,加强学习。我们党历来有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优良传统,要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以装自己的头脑,这是长期保持先进性的根本条件。2、如何理解为人民服务?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的那一天起,就将党的宗旨定位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只是表现在口头上,更重要是表现在平时的动中。要努力做到,树立服务理念,践行服务职责,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对我来说, 当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含义不在于做出什么今天动地的大事,而在于日常的工作中,一点一滴的奉献,不求回报。通过这次谈话,我会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全力投入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去。 3、请你谈谈你在廉政自律方面的情况。 xx:我始终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科学

勤政廉政谈话制度

习水县国家税务局 勤政廉政、教育谈话制度 为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及“两权”监督等规定,特制定本谈话制度。 一、被谈话对象及次数:被谈话对象为全县国税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谈话次数为每年至少一次,特殊情况可多次。 二、谈话的形式:谈话可以由负责谈话的人员到被谈话对象单位进行,也可由被谈话对象到负责谈话的人员处进行。谈话层次:股级干部由县局局长负责谈话或由局长委托其他副局长负责谈话;副股级干部由分管局长负责谈话;一般干部由县局派人汇同单位、部门负责人谈话。 三、谈话内容: 1、工作作风及服务质量。 (1)干部职工个人在工作作风及服务质量方面的情况。 (2)干部职工个人对县局领导、部门和其他人员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国家税务总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1)干部职工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干部职工个人对县局各领导、各部门和其他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和建议。 3、“两权”监督: (1)干部职工个人在以下税收执法权方面的执行情况和对县局领导、部门和其他人员的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①税收征收方面:是否有多征、少征、未按规定擅自变相缓征税款、不按照规定的期限报解税款、擅自改变税收的入库级次等现象。 ②税收管理方面:是否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批及领用存,普通发票的审批及领用存,个体工商业户的定额管理及停歇业,税收减、免、缓手续审批,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金税工程四个系统的运行操作等方面有违规违纪现象。 ③税务稽查方面:是否严格按照“税务稽查操作规程”的规定实施稽查,在稽查过程中是否有以权谋私等不廉洁行为。 ④税务处罚方面: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 (2)干部职工个人在以下税务行政管理权方面的执行

廉洁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全院各级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学院干部实行廉政谈话的具体规定。 一、廉政谈话的原则 (一)教育为主,爱护干部; (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廉政谈话的种类 (一)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即对所有新上任的中层以上干部在上岗前进行廉政教育谈话;(二)干部廉洁自律谈话:即对干部任期内的工作和廉政情况进行提醒谈话; (三)干部诫勉谈话:即对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认真履行职责、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但又不够给予纪律处分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四)信访反映谈话:即对群众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责成被反映人作出说明或写出整改措施。 三、廉政谈话的内容要求 (一)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1、进行《廉政准则》和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教育; 2、对该干部任职岗位的工作提出纪律要求; 3、明确该干部所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二)干部廉洁自律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1、听取本人任期内的工作、年度考核及廉政情况的汇报; 2、检查该干部的工作和遵守《廉政准则》,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反馈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工作建议; 4、对该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须注意的问题进行提醒,并明确要求。 (三)干部诫勉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1、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向本人转达; 2、听取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严肃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诫勉,并提出要求; 4、被谈话人对接受诫勉谈话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四)信访反映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1、在保护信访举报人的前提下,向被谈话人通报群众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2、听取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3、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工作要求; 4、责成被反映人写出书面说明材料,并就反映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廉政谈话的时间和程序 (一)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应安排在该干部正式任命以后、上岗工作以前进行; (二)干部廉洁自律谈话,一般安排在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之后进行; (三)干部诫勉谈话和信访反映谈话,必须在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 干部诫勉谈话程序:根据收集到的情况,经学院纪委和党委同意,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情况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向学院纪委提出申请并报党委审批,学院党委根据具体情况决

廉洁谈话制度

廉洁谈话制度 廉洁谈话制度 根据党中央关于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按照总公司党委、四公司党总支廉洁自律谈话实施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规范领导干部的从业行为,沈阳高等级公路建设总公 司第四工程公司xx项目部特制定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为依据,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主动开展廉洁谈话活动。 二、谈话的责任范围 第四工程公司xx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谈话。 第四工程公司xx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的人员及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谈话。 第四工程公司xx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廉洁谈话。 xx项目部党支部严格按照总公司党委及四公司党总支的要求,结合项目部自身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好廉洁谈话活动。 三、谈话的内容 1、向谈话对象介绍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的要求及规定,共同重温学习相关知识。如:《总公司党委“三重一大”监督规定》、《总公司党委XX年工作安

排》、“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个不得”等规定。 2、介绍廉洁从业的有关情况,并了解谈话对象掌握有关规定及执行规定的情况,以及本人对加强监督的意见和建议等。 3、向谈话对象提出要求。 四、谈话形式 1、集体廉洁谈话。 根据阶段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情况及具体要求,xx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洁谈话。谈话每年至少进行二次。 2、个别廉洁谈话。 个别廉洁谈话是一对一的谈话,xx项目部领导与各部门之间、xx项目部主要领导与人分管职工等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谈话人可主动到谈话对象的办公室进行,可以走出去,也可以请进来。通过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提高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在工作中自觉实践廉洁从业的要求。 3、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经常性廉洁谈话。 xx项目部党支部纪检人员对关键岗位从事关键业务的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警示教育的谈话,并提出廉洁从业的具体建议和要求。 4、诫勉(提醒)谈话。 xx项目党支部纪检人员对有群众反映、或出现问题苗头的领导人员和员工进行廉洁谈话,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告诫其注意或改正,提醒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谈话宜以个别方式进行。 五、廉洁谈话要求 1、xx项目党支部要加强对廉洁谈话的组织领导,廉洁谈话在xx项目经理和党

对班组长以上干部实行党风廉政谈话管理制度范本规定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对班组长以上干部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7077对班组长以上干部实行党风廉政谈 话制度规定 Regulations on implementing a party conduct and clean government talk system for cadres above the team leader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对班组长以上干部实行党风廉政三项谈话制度的规定为切实加强对支公司班组长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支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决定对支公司班组长以上干部实行党风廉政三项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制度。 一、廉政谈话 1、廉政谈话的对象:新提任的班、股级干部,晋升为正股级的干部,调任重要部门的正股级干部。 2、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和群众工

作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介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二、诫勉谈话 1、诫勉谈话的对象:根据群众信访举报、行政监察、专项清理等渠道反映或暴露出班组长以上干部在执 行法规、政策、廉洁从政以及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轻微的违规违纪问题,组织上需要提醒、告诫的。 2、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该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调查事实,问题的危害性,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 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 三、警示谈话 1、警示谈话的对象:根据群众信访举报、行政监察、专项清理等渠道,反映和暴露出部门在执行法规、 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隐患的,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的、告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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