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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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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规范税务管理流程,降低税务风险。

二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境内各分(子)公司及办事处。

三税务管理架构与职责

3.1 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对各公司税务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与管理。

3.2 各公司财务资产部部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及专职(或兼职)税务人员;若有重大涉

税业务、涉税风险或税务检查,税务人员应及时向本部财务资产部汇报。 3.3 各公司税务人员主要职责:

3.3.1 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及各种税务证件年审;

3.3.2 购买、开具、核销及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各种发票;

3.3.3 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及各种税款申报、缴纳;

3.3.4 编制计提税款的会计凭证及所有内部税务管理报表;

3.3.5 协调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3.3.6 识别税务风险、提出规避风险的改进建议;

3.3.7 负责税务档案管理。

四发票管理

4.1 购买(或印制 )发票

4.3.1各部门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资产部部税务人员负责统一购买或

申请印制。 4.3.2 各公司税务人员应及时填写《购买或领用发票申请表》,由财

务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安排

购买(或印制)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不应出现发票短缺情况。 4.3.3 应该在开具的发票上及时手工加盖发票专用章。

4.2 领用及开具发票

4.2.1 各公司均由财务资产部税务人员开具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其他任何部门

(或办事处 )

不应领用、填开任何发票。

4.2.2 税务人员填开发票前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开具发票,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后方可领用,

领用发票后应及时签收。

4.2.3 应按发票类别及版本分别登记各种发票出入库数据,并定期盘点,确保帐

实相符。 4.2.4 禁止将本公司的发票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填开或使用。

4.2.5 禁止向未与本公司实际发生业务的任何单位代开票。

4.2.6 禁止向任何单位开具与本公司发生的实际业务内容不一致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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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制度Version 1.0(1001) 4.2.7开具任何发票时均不应涂改;因错填发票

信息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作废,

应将包含发票联在内的所有联次发票全部收回整齐粘贴在存根联后,并在各联

加盖“作

废”印章。

4.2.8 开具任何发票均应完整填写客户名称,不应简化填写或留空不填。 4.2.9 开具任何发票均应依法、完整填写所有开票内容及开票人全称,不应漏填或错填;

4.2.10 依法向任何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审批表》,并由

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票。

4.2.11 税务人员应在收到有效的开票资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出相关发票;若开票资料不符

合规定,则不应开票,但应及时说明原因并要求补充或更正相关开票资料。

4.2.12 税务人员将开具的各种发票交给客户时,应由客户书面签收,并保存发票签收表;若快

递发票给客户,应在快递单中写明发票名称及号码。

4.3 采购或报销应取得有效发票

4.3.1 各公司采购各种商品 (含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 ),

以及报销各种费用均应依法取得有效发票。

4.3.2 向广告公司支付的广告费应取得广告业发票,其他任何发票均不应作为报销依据。 4.3.3 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应取得《公路、内河运输业统一发票》,其他任何发票均不应作

为报销依据。

4.3.4 采购库存商品应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3.5 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3.6 上述业务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规定的发票,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以其他普通发

票作为付款 (或报销 )依据。

4.3.7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合法、有效,不得收取过期发票或无效发票。

4.3.8 取得的所有增值税涉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等)必须在发票有

效期内交

给税务人员扫描认证。

4.3.9 移交或接收增值税涉税发票时应如实填写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4.3.10税务人员当月收到的所有增值税涉税发票应在当月认证完毕,不应遗漏或丢失。

4.3.11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时,选用的会计科目及记录的凭证摘要应与取得的发

票开票内

容保持一致。

五纳税申报

5.1 各公司计提所有税款都应填写税金计算表,该计算表应打印并由税务负责人

签字后作为

税金计提凭证的附件。

5.2 各公司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申报所有纳税报表并及时缴纳税款。

5.3 各公司缴付的任何税金(含营业税、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等)无论金额

大小,都应

首先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贷方,实际缴税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借方(不能直接借

记费用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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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5.4每年末应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口径填写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据此计提企业所得税,

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年度所得税账务处理。

5.5 若年度内出现重大财产损失且在后期难以保留或提供证据,应在发生损失的当期向主管

税务机关递交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的申请,并及时通知税务机关现场取证。5.6 年度内若发生财产损失,应据实判断是否需要聘请中介机构提供鉴定报告,并依法取得

财产损失鉴定报告,及时报送税务机关,获得税前扣除的批文。

5.7 无论企业盈利还是亏损,凡是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均应聘请具备有效资质的事务

所出具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

5.8 公司注册地若存在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还政策,各公司应及时申报相关资料,积极争

取获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还政策。

六办理税务证件

6.1 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开设纳税帐户,

并至少应在开业前一个月内办理并通过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

6.2 各分支机构如果符合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要求,至少应在开业前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完整递交所有资料并获得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批文。

6.3 各公司至少应在开业后一个月内完成购买税控机、安装税控软件、办理纳税员证件等各

项工作。

6.4 各公司应及时、依法办理各种税务证件年审、变更业务。

七税务档案管理

7.1 各公司应将所有法定纳税申报表及内部税务管理报表按月装订成册,并规范制作文件封

面,妥善存档保管。

7.2 各公司应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财产损失审核报告及其他有关

税务审核报告

规范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7.3 各公司应将税务机关出具的各种批复、检查处理决定等文件装订成册,并

规范制作文件

封面,妥善存档保管。

7.4 各公司应建立《税务档案保管清册》,对所有税务证件、申报软件(含软体及IP 地址)、IC

卡、储存盘、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税务批复、税法文件等详细记录在保管

清册中。 7.5 若税务人员离职,应规范办理税务档案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

其他离职手续。

7.6 若相关税务档案保管期届满需要销毁,应由各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人批

准后方可销毁,

销毁前应完整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留存备查。

八生效日期

8.1 本制度自 2012 年 1 月 1日起施行,以前相关规定若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8.2 本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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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财务资产部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整理版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 规范税务管理流程,降低税务风险。 二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境内各分(子)公司及办事处。 三税务管理架构与职责 3.1 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对各公司税务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与管理。 3.2 各公司财务资产部部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及专职(或兼职)税务人员;若有重大涉 税业务、涉税风险或税务检查,税务人员应及时向本部财务资产部汇报。 3.3 各公司税务人员主要职责: 3.3.1 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及各种税务证件年审; 3.3.2 购买、开具、核销及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各种发票; 3.3.3 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及各种税款申报、缴纳; 3.3.4 编制计提税款的会计凭证及所有内部税务管理报表; 3.3.5 协调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3.3.6 识别税务风险、提出规避风险的改进建议; 3.3.7 负责税务档案管理。 四发票管理 4.1 购买(或印制)发票

4.3.1 各部门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资产部部税务人员负责统一购买或申请印制。 4.3.2 各公司税务人员应及时填写《购买或领用发票申请表》,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安排 购买(或印制)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不应出现发票短缺情况。 4.3.3 应该在开具的发票上及时手工加盖发票专用章。 4.2 领用及开具发票 4.2.1 各公司均由财务资产部税务人员开具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其他任何部门(或办事处) 不应领用、填开任何发票。 4.2.2 税务人员填开发票前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开具发票,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 领用发票后应及时签收。 4.2.3 应按发票类别及版本分别登记各种发票出入库数据,并定期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4.2.4 禁止将本公司的发票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填开或使用。 4.2.5 禁止向未与本公司实际发生业务的任何单位代开票。 4.2.6 禁止向任何单位开具与本公司发生的实际业务内容不一致的发票。 第1页共4页 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4.2.7 开具任何发票时均不应涂改;因错填发票信息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作废, 应将包含发票联在内的所有联次发票全部收回整齐粘贴在存根联后,并在各联加盖“作 废”印章。 4.2.8 开具任何发票均应完整填写客户名称,不应简化填写或留空不填。 4.2.9 开具任何发票均应依法、完整填写所有开票内容及开票人全称,不应漏填或错填;

税务管理制度57429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结合股份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相关指引等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遵守税收法规、依法诚信合理纳税是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的宗旨。各公司和税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依法纳税。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税务管理架构设置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整体税务管理职能按照股份三级财务管理架构体系执行,各级公司税务管理架构配置设置要求如下: (一)股份财务中心负责对股份税务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与管理,并设置专职税务管理岗位负责工作组织与执行。各公司财务负责人为本公司税务管理总负责人。 (二)速传物流、象屿农产等二级管理机构的财务机构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税务管理岗位,向行业财务负责人汇报工作;协助财务负责人组织行业公司税务管理具体工作。 (三)各单体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财务机构内设置税务管理岗位,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执行有关职责工作。 (四)各级公司税务管理职责 1.股份公司税务管理职责: 负责贯彻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 研究制定股份统一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风险控制方案; 负责股份整体税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指导、监督、检查股份行业公司及股份单体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 从税务管理与筹划角度出发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负责建立维护与股份主管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

工业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工业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行政管理制度 1、二〇一七年度经营总体方案(兴事发门行字〔2017〕5号) (3) 2、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兴事发门行字〔2017〕15号) (32) 3、工业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兴事发门行字〔2016〕6号) (38) 4、工作检查管理办法(兴事发门行字〔2016〕7号) (40) 5、关于规范拟制、下发公文的管理办法(兴事发门行字〔2016〕8号) (42) 6、计件制员工工作服管理办法(兴事发门行字〔2016〕9号) (44) 7、现场形象管理办法(兴事发门行字〔2016〕10号) (46) 二、生产管理制度 1、生产组织管理办法(兴事发门行字〔2017〕13号) (49) 2、物料管理办法(兴事发门物字〔2017〕2号) (56) 3、设备管理规范(兴事发门设字〔2017〕8号) (77) 4、能源管理规范(兴事发门设字〔2017〕7号) (86) 5、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兴事发门设字〔2017〕6号) (89) 6、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范(兴事发门设字〔2017〕02号) (94) 7、半成品、产成品转运、堆放装卸、运输安全技术规范(兴事发门设字〔2017〕05号) (102) 二、技术管理制度 1、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兴事发门行字〔2017〕17号) (107) 2、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办法(兴事发门技字〔2017〕3号) (115) 3、举检制管理办法(兴事发门技字〔2016〕3) (120) 4、工、模、量、夹管理办法(兴事发门技字〔2017〕4号) (122) 5、样品制作管理办法(兴事发门行字〔2017〕16号) (124) 6、工艺技术管理办法(兴事发门技字〔2017〕1号) (129) 7、新品管理办法(兴事发门技字〔2017〕5号) (141) 8、色板制作管理办法(兴事发门技字〔2017〕2号) (144) 四、销售管理制度 1、驻外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兴事发门销字〔2017〕13号) (146) 2、订单、制单、下单管理办法(兴事发门销字〔2017〕2号) (252) 3、售后服务工作运行流程(兴事发门销字〔2016〕3号) (256) 4、经销客户管理办法(兴事发门销字〔2017〕1) (262) 5、展厅接待管理办法(兴事发门销字〔2017〕10) (269) 6、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兴事发门销字〔2017〕4号) (282) 7、工程业务授权管理办法(兴事发门销字〔2017〕10号) (285) 8、供货发运管理办法(兴事发门销字〔2017〕3号) (292) 9、客户贷款管理办法(兴事发门销字〔2017〕14号) (298) 10、合同(协议)管理办法(兴事发门销字〔2017〕12号) (303) 11、展厅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307)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XX公司税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XX(财)字[2009]第002号 司属各单位、部门: 《XX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已由XX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请各公司、各部门遵照执行。 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XX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月20日

XX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规范税务管理流程,降低税务风险。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总部及XX公司所属境内各分(子)公司及办事处。 三税务管理架构与职责 3.1集团财务中心税务部负责对各公司税务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与管理。 3.2各公司财务部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及专职(或兼职)税务人员;若有重大涉税业务、 涉税风险或税务检查,税务人员应及时向总部税务部汇报。 3.3各公司税务人员主要职责: 3.3.1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及各种税务证件年审; 3.3.2购买、开具、核销及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各种发票; 3.3.3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及各种税款申报、缴纳; 3.3.4编制计提税款的会计凭证及所有内部税务管理报表; 3.3.5协调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3.3.6识别税务风险、提出规避风险的改进建议; 3.3.7负责税务档案管理。 四发票管理 4.1购买(或印制)发票 4.3.1各部门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部税务人员负责统一购买或申请印制。 4.3.2各公司税务人员应及时填写《购买或领用发票申请表》,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安排 购买(或印制)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不应出现发票短缺情况。 4.3.3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由企业自印发票,应申请将公司的发票专用章直接套印在发 票上,不应另外在发票上手工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4.3.4购买的任何发票均需及时入库,并填写《发票出入库登记表》。 4.2领用及开具发票 4.2.1各公司均由财务部税务人员开具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其他任何部门(或办事处)不应 领用、填开任何发票。 4.2.2税务人员填开发票前应填写《购买或领用发票申请表》,经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 可领用,领用发票后应及时填写《发票出入库登记表》。 4.2.3应按发票类别及版本分别登记各种发票出入库数据,并定期盘点,确保帐实相符。4.2.4禁止将本公司的发票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填开或使用。

公司内部税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结合股份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相关指引等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遵守税收法规、依法诚信合理纳税是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的宗旨。各公司和税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依法纳税。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税务管理架构设置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整体税务管理职能按照股份三级财务管理架构体系执行,各级公司税务管理架构配置设置要求如下: (一)股份财务中心负责对股份税务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与管理,并设置专职税务管理岗位负责工作组织与执行。各公司财务负责人为本公司税务管理总负责人。 (二)速传物流、象屿农产等二级管理机构的财务机构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税务管理岗位,向行业财务负责人汇报工作;协助财务负责人组织行业公司税务管理具体工作。 (三)各单体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财务机构内设置税务管理岗位,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执行有关职责工作。 (四)各级公司税务管理职责 1.股份公司税务管理职责: 负责贯彻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

研究制定股份统一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风险控制方案; 负责股份整体税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指导、监督、检查股份行业公司及股份单体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 从税务管理与筹划角度出发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负责建立维护与股份主管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 负责组织股份税收小组的日常工作; 协助实施财务中心制定的财务政策,实现股份的财务战略目标; 股份其他税务管理工作。 2.二级行业公司税务管理职责:

【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制度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一、税证管理 1、税务证书的验证和换证手续 (1)增值税壹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审验且提供资料。 a.增值税壹般纳税人资格年审表 b.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c.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d.增值税壹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税务登记证的年审资料。 a.税务登记证年审表 b.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证书审验及换证。 a.出口供货企业登记表 b.出口供货企业年检、变更登记表 c.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证书 d.出口供货企业办税证 (4)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年审及提供资料。 a.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

b.出口供货企业退税登记证 c.出口供货企业办税员证 d.其他关联资料 2、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公司指定专人保管税务登记证件,不得出租、出借、损毁、遗失。 (1)税务登记证原件:存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税务登记证副本、增值税壹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证书、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财务部出纳签收且存放保险柜。 (3)有关部门于办理公司有关事项中,需要财务部提供税务 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时,需填写申请,且经财务部经理签字后,方可取得复印件。 二、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1、由财务部指定销售岗位操作员方可进入防伪税控系统。 2、凭IC卡领购专用发票,且把发票通过IC卡读入到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应严格按增值税有关规定中开具时限的要求开具。如果打印机或者开具的发票有误,应于系统提供的功能“发票管理/当前发票作废”下,处理发票作废,不得跨月作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把作废的发票盖上“作废”字样的章子,且保存好备查。 3、向购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必须于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关销售退回及索取折让和证明等开具红字发票规定的前提下,开具负数发票。换票要取得了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后,按同样数量、同样金额开具负数发票。 4、每月3日,将申报期所属月份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系统提供“发票管理/进项发票”功能逐笔录入,且和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帐进行核对,打印进项税额报表。 5、每月7日抄税,打印销项税额报表,备份数据,且将税控IC 卡及增值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发票存根到税务机关报税且验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SS-SFSC—G1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根据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望各部门严格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用于规范公司内部劳动安全行为,促进员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意识,杜绝工伤事故发生,明确“违规就是犯罪,粗放就是渎职,麻痹就是失职、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是生产劳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生产副总、设备技术副总及安全职能部门领导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负管理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是生产劳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各部室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生产过程中,巩固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各班组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明确职责,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全年安全工作控制目标为: 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a、员工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0;b、员工责任事故重伤率为0;c、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d、无重大设备、财产、消防、中毒和质量等安全事故。 2、完成《**********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中规定的各项工作。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培训制度,公司对各部室实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严格奖惩。 第五条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副总任副主任、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委会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生产技术部。成立了安全保卫专职机构“安全保卫部”。要求各部室全面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全面完成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六条相关术语 四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别人不被伤害。 三同时:生产、管理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对公司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研究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安全工作。 3、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单位的指示,制定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计划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4、督促车间、部室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审查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时研究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6、组织开展公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7、处理各类事故,负责督促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3、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审查本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职能部门监督贯彻、执行。 4、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状况,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制定措施,确保及时处理。 5、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按期实施。 6、组织中层干部学习劳动安全管理业务知识,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确保公司内部所有员工每年安全生产教育不少于24小时,并有登记备案。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公司税务管理办法

税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税务登记 第三章账簿、凭证管理 第四章纳税申报 第五章税款征收 第六章税务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税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管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种的税务管理,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税种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种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公司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六条办税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不得行贿,应及时掌握有关税收法律规定,正确计算并及时交纳税款。 第七条公司内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八条本公司应根据各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公司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税务局和税务局的稽查局都有权对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税务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保密的规定为由对抗税务机关的执法。 第二章税务登记 第十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为同一代码,信息共享,微机管理代码不同。 第十一条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同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办理相应的手续,以获得相应的证明和证件。 第十二条本公司所属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第十三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十四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

XXXX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上海XXXX管理有限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降低公司税务风险,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上海XXXX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税 法文件以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等内部风险控制文件为依据。 第二章税务基础管理 第四条税务登记 ?根据公司业务的具体情况设置合理的税务岗位和配备胜任的办税人员,公司计划财务部分管税务会计负责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到相应税务机关 进行税务登记。 ?公司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换证登记以及年审工作均由所在公司税务管理人员办理,其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如实填写税务 登记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并报所在公司财务 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新设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前,应及时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税务管理岗,由股份公司财务部税务管理岗根据税收征管范围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 指导子公司选择合适的地区进行国、地税登记。 ?新设子公司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财务部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公司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财务部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如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公司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税务登记机关变动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以及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内日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公司发生解散、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公司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财务部应当在15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并及时补办税务登记。 ?公司到外省(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到达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核销,按规定及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再回到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核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公司指定专人保管税务登记证件,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 1)税务登记证件原件存放于公司档案室归档保管。

工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3完整篇.doc

工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第3页成本。 2、加强各种物资的管理,认真贯彻各种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调拨、保管、报废、定额清查制度,严格实行定额发料制度。 3、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各种定额,统一全厂的原始凭证,计划价格目录及各项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 4、正确、及时、完整按月核算产品成本,不得以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不得估算成本。 第三十八条 成本项目:根据上级规定,成本项目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及工资附加费,车间经费,停工损失,废品损失,企业管理费和专用费用。 第三十九条 成本计算: 1、机加工,热处理,装配等的费用分配按工时费用比例进行分配。 2、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理,福利设施,新产品,外协等成本计算采用定单法。 3、工厂成本采用平等结转分步法。

4、产成品与半成品、在制品之间的成本分配采用定额比例法。 第四十条 完工产品的成本结转必须以完整手续的产品入库单为依据。 第四十一条 成本计划的资料来源: 1、各种定额由归口科室负责提供。 2、各种统计资料: ——车间统计员每月21日向车间核算员提供工时统计表,产品(包括劳务)工时统计表。 ——质管拉科负责提供各产品、废品、损失(包括料废、工废)统计报表。 ——设备科每月1日向财务科提供电耗统计表。 ——车间核算员每月3日向财务科提供“车间成本核算表”。 3、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对所提供的报表、计算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查、签名。 第四十二条 部门的成本: 1、我厂实行厂、部门(分厂)二级核算,分厂一般高专职

核算员,有财务科统一指导下开展成本核算工作。 2、车间成本核算: 各车间将本车间发生的生产费用,包括其他车间转入的劳务费及财务科分配的车间经费按成本对象和成本项目归集分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当期成本。 3、专用费用由财务科按产品入库量、专用费用的比例统一分配。 第四十三条 为正确及时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财务科定期组织各车间(科室)编制年、季、月度成本报表。 第四十四条 成本分析是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的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成本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十五条 成本分析的内容: 1、生产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2、单位产品成本,总成本及可比产品成本的分析; 3、影响产品成本升降的因素分析;

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税法文件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分册》等内部风险控制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税务风险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公司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二章? 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第四条公司税务管理机构设置 公司内部设立税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财务部、综合办公室、营销部、加油站管理部、投资建设部、人事部、仓储安全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财务部经理)

组员:合办公室、营销部、加油站管理部、投资建设部、人事部、仓储安全部经理及财务部税务管理岗、票据结算岗、发票管理岗。 第五条税务管理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税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并负责督促、指导、监督与落实; (二)组织实施企业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日常税务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 (三)指导和监督有关各部门、各所属加油站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税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接洽、协调和沟通应对工作,负责解决应以公司名义统一协调、解决的相关税务问题; (五)参与公司日常的经济活动和合同会签,利用所掌握的税收政策,为公司的战略制定、关联交易、并购重组等重大决策以及开发、采购、销售、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税务专业支持与建议; (六)负责最新税收政策的搜集和整理,及时了解和熟练掌握国家有关财税政策的变化,将与公司有关的重要税务归类汇总后,提交公司领导和所属加油站,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加油站进行培训学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各项税务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税务管理制度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一、税证管理 1、税务证书的验证和换证手续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审验并提供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表 b.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c.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税务登记证的年审资料。 a.税务登记证年审表 b.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证书审验及换证。 a.出口供货企业登记表 b.出口供货企业年检、变更登记表

c.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证书 d.出口供货企业办税证 (4)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年审及提供资料。 a.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 b.出口供货企业退税登记证 c.出口供货企业办税员证 d.其他相关资料 2、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公司指定专人保管税务登记证件, 不得出租、 出借、损毁、遗失。 (1)税务登记证原件:存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税务登记证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出口供货企业 资格证书、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财务部出纳签收并存放保险柜。 ( 3)有关部门在办理公司有关事项中,需要财务部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时, 需填写申请, 并经财务部经理签字后,方可取得复印 件。 二、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1、由财务部指定销售岗位操作员方可进入防伪税控系统。 2、凭IC 卡领购专用发票, 并把发票通过IC 卡读入到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应严格按增值税有关规定中开具时限的要求开具。如果打印机或者开具的发票有误,应在系统提供的功能“发票管理/ 当前发票作废”下,处理发票作废,不得跨月作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把作废的发票盖上“作废”字样的章子,并保存好备查。 3、向购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必须在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关销售退回及索取折让和证明等开具红字发票规定的前提下,开具负数发票。换票要取得了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后,按同样数

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85321

税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税务管理流程,降低税务风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三税务管理架构与职责 1、集团财务中心税务部负责对各公司税务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与管理。 2、各公司财务部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及专职(或兼职)税务人员;若有重大涉税业务、涉税风险或税务检查,税务人员应及时向总部税务部汇报。 3、各公司税务人员主要职责: 4、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及各种税务证件年审; 5、购买、开具、核销及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各种发票; 6、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及各种税款申报、缴纳; 7、编制计提税款的会计凭证及所有内部税务管理报表; 8、协调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9、识别税务风险、提出规避风险的改进建议; 10、负责税务档案管理。 四发票管理 4.1购买(或印制)发票 1、各部门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部税务人员负责统一购买或申请印制。 2、各公司税务人员应及时填写《购买或领用发票申请表》,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安排购买(或印制)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不应出现发票短缺情况。 3、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由企业自印发票,应申请将公司的发票专用章直接套印在发票上,不应另外在发票上手工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4、购买的任何发票均需及时入库,并填写《发票出入库登记表》。 4.2领用及开具发票 1、各公司均由财务部税务人员开具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其他任何部门(或办事处)不应领用、填开任何发票。 2、税务人员填开发票前应填写《购买或领用发票申请表》,经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用,领用发票后应及时填写《发票出入库登记表》。

4.2.1应按发票类别及版本分别登记各种发票出入库数据,并定期盘点,确保帐实相符。4.2.2禁止将本公司的发票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填开或使用。 4.2.3禁止向未与本公司实际发生业务的任何单位代开票。 4.2.4禁止向任何单位开具与本公司发生的实际业务内容不一致的发票。 4.2.5开具任何发票时均不应涂改;因错填发票信息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作废, 应将包含发票联在内的所有联次发票全部收回整齐粘贴在存根联后,并在各联加盖“作 废”印章。 4.2.6开具任何发票均应完整填写客户名称,不应简化填写或留空不填。 4.2.7开具任何发票均应依法、完整填写所有开票内容及开票人全称,不应漏填或错填;4.2.8普通销售发票、服务业发票应在实际业务发生后一个月内开具,若超过一个月仍需开 票,应由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具。 4.2.9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实际业务发生后三个月内开具,若超过三个月仍需开票,应由本 公司财务负责人及集团财务中心税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具。 4.2.10依法向任何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审批表》,并由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集团由税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票。 4.2.11税务人员应在收到有效的开票资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出相关发票;若开票资料不符 合规定,则不应开票,但应及时说明原因并要求补充或更正相关开票资料。 4.2.12税务人员将开具的各种发票交给客户时,应由客户书面签收,并保存发票签收表;若快 递发票给客户,应在快递单中写明发票名称及号码。 4.3采购或报销应取得有效发票 4.3.1各公司采购各种商品(含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 以及报销各种费用均应依法取得有效发票。 4.3.2向广告公司支付的广告费应取得广告业发票,其他任何发票均不应作为报销依据。4.3.3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应取得《公路、内河运输业统一发票》,其他任何发票均不应作 为报销依据。 4.3.4采购库存商品应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3.5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3.6向印刷公司支付的印刷费若≥2000元,购买办公用品金额若≥2000元,均应依法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 4.3.7上述业务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规定的发票,应由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 能以其他普通发票作为付款(或报销)依据。 4.3.8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合法、有效,不得收取过期发票或无效发票。 4.3.9取得的所有增值税涉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等)必须在发票有效期内交 给税务人员扫描认证。

上市公司XXX2016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图版)

公司财务制度 深圳市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财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一、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二、财务部职责 三、财务部权力 四、财务总监的职责 五、财务部经理职责 六、财务部主管职责 第二章资本预算管理 一、资本预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本预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预算编制程序 四、年度预算编制程序 五、年度预算编制平衡流程 六、年度预算调整流程 七、现金预算流程 第三章财务成本控制管理 一、成本控制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控制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四、银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五、费用报销管理流程

第四章资产管理 一、资产管理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产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账务处理流程 四、备用金收支账务处理流程 五、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六、固定资产盘点管理流程 第五章筹资与投资管理 一、筹资与投资主管岗位职责 二、筹资专员岗位职责 三、投资专员岗位职责 四、筹资管理流程 五、银行借款筹资管理流程 六、投资管理流程 第六章会计核算管理 一、会计核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会计核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日记总账账务处理流程 四、记账凭证账务处理流程 五、科目汇总表核算流程 六、固定资产核算流程 七、利润核算流程 第七章成本会计管理 一、成本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会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产品定额成本编制流程 四、产品成本核算管理流程 五、成本核算账务处理流程 第八章应收账款管理 一、应收账款主管岗位职责 二、应收账款专员岗位职责 三、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四、应收票据处理流程 五、呆账死账确认流程 六、坏账处理流程 第九章审计管理 一、审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审计工作流程 四、货币资金审计流程 五、存货审计流程 六、收入审计流程 七、成本审计流程 八、利润审计流程 第十章税务管理 一、税务主管岗位职责 二、税务专员岗位职责 三、纳税筹划流程 四、纳税核算流程 五、纳税申报流程

化学工业企业供用汽管理制度【最新版】

化学工业企业供用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供用汽管理,搞好供用汽系统设备和管道的精心操作和科学维修,达到正常供用汽、安全与经济合理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根据供汽系统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供汽管理机构和体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供汽管理。 2.建立和健全各种供用汽规章制度。企业供用汽管理,必须制订锅炉运行规程、供汽管网运行规程、水质处理工艺规程、设备维修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等。 3.完善各种基础技术资料。供用汽管理必须具备和完善以下基础资料:供汽管网系统图、供气管网施工竣工图、锅炉用煤(油)的质量分析资料、锅炉给水水质分析资料、烟气中含尘量及气体成分分析资料、供用汽设备及干管保温设计和施工原始资料、保温层表面温度和单位面积热损失的测试计算资料等。 4.加强供用汽管理工作。 (1)要做到供汽有计划、用汽有指标、消耗有定额、节汽有措施、考核有奖惩。

(2)要狠抓锅炉节煤(油)、节水、节汽工作。做到经济合理运行,努力降低消耗和成本。 (3)要加强计量管理。外购蒸汽和锅炉产汽一级计量仪表配备率达到98%;分厂(车间)用汽二级计量仪表、主要用汽岗位仪表配备率要达到100%,其他要达到80%以上。工段主要生产用汽工序或设备三级计量仪表配备率达到100%,其他可达到60%以上。所有配备仪表都必须按照周期检定期限进行检定,检定率要达到100%。 (4)要定期组织蒸汽锅炉和借用汽系统的热平衡测试、分析工作,不断提高锅炉热效率。采用新型保温材料,做到保温层齐全完整,降低热损失,提高换热设备的效率,使供用汽设备和供用汽干管单位面积热损失达到国家标准,不断提高热能的利用率。 (5)锅炉用煤(油)应定期或分批进行煤(油)质分析检验。 (6)严格控制锅炉给水水质和排烟含尘及气体成分,从而保证达到处理工艺和环保排放标准。 (7)定期组织节汽检查,对节汽有显著成绩或严重违犯用汽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意见。

制度企业税务管理规定

制度企业税务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企业税务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对企业的税务登记及年审、账证管理、纳税申报等项工作均做了详细说明,财务部相关人员须遵照执行。 第2章税务登记及年审管理 第3条税务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税务换证登记、登记证年审统一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自行办理,并报财务部主管和总经理备案。 第4条财政、税务登记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1.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统一代码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税务、财政登记。 2.根据财税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3.持填写好的《税务登记表》及规定应报送的有关资料、合同等,到财税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财税登记证。 第5条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内容的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税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1.企业(单位)名称改变。 2.法人代表改变。

3.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的改变。 4.住所或经营类型改变。 5.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改变。 6.增、减注册资本。 7.隶属关系改变。 8.生产经营期限改变。 9.银行账号、记账本位币或结算方式改变。 10.其他相关内容改变。 第6条财政、税务登记换证,办理年审,应提供下列资料及办理相应手续。 1.财务部人员办理财税登记换证时,填写换证登记表(一式三份),备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财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到财税部门办理,并领取登记证。 2.每年4月底前(特殊规定除外)完成财税登记证年审,办理时填写一式三份的年检表,带年度审计报告、营业执照、财税登记证原件及副本到财税部门办理。 第7条财务人员按照财政部门、税务机关的规定使用财税登记证件;财税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者伪造。 第3章账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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