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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维修服务计划方案

公务车辆维修服务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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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维修服务计划方案

1维修流程

1填报送修单

送修方送修车辆时必须填写“公务车辆送修单”(以下简称送修单)。一车一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发动机号码、底盘号码、车辆行驶里程等相关内容,并经送修单位领导审核和加盖送修单位管理部门公章,同时需将行驶证提交给维修企业(报价方)。送修单一式两份,需由送修方、报价方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送修方、报价方各持一份。

2维修项目初检

我方根据送修单填写的维修内容进行初检,在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维修材料费、维修工时费、完成维修的时间,反馈给送修单位,中标价格为最高限价。送修车辆应以修复为主,确实需更换零部件要征得送修方确认同意。

3维修项目确认和维修

送修单位应对定点维修企业提出的维修意见进行确认,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定点维修企业方可进入维修和保养程序。维修企业根据维修和保养程序及时组织人员、落实材料(零配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定点维修企业应妥善保留更换下来零部件,并负责包装好待车辆检修合格后一并退还给送修方。

4维修情况沟通

在车辆维修期间,定点维修企业要及时将车辆维修情况向送修单位反馈。如超出维修范围、新增维修项目内容、增加维修费用的,要及时与送修单位联系沟通,协商确定,否则送修单位有权拒绝支付未经确认的修车款项。

5维修验收交接

车辆维修结束后,我方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二级维护以上),并通知送修单位前来验收提车。对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合理的,送修单位应在“送修单”和“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对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送修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定点维修企业提出质疑。如我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又不予以合理解决的,送修单位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所产生费用由我方承担。

2质量控制

2.1质量保证期

(1)预防性保证期

①完善维修车辆管理、监督、检验手段。

②建立健全企业及业户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③组织维修车辆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并对从业人员搞好阶段性考核。

(2)实质性的保证期

一级维修保质期:30天,2000公里;二级维修保质期:90天,

5000公里,三级维修保质期:180天,10000公里;总成大修保质期为半年;采购方进行全车喷漆的车辆,在出厂二个月内,如有意外擦伤,面积在1个面内,报价方免费为采购方车辆修复补漆;

(3)返修项目质量保证期(转诊制度)

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从返修竣工出厂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同时,在质量保证期内,同一故障两次都没有修好的车辆,由所在修配厂负责“转诊”将期转到其他修配厂或上一类修配厂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2.2 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能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①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②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③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④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⑤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⑥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⑦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⑧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具体管理制度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相关标准,及汽车制造厂的有关维修技术要求。坚持执行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的质量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是厂生存的基础。

②建立健全本厂内部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建立技术、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考核制度及指标。推行由各部门、车间、班组全员参与,车辆维修在进厂、过程、竣工、检测、抽检、反馈等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

③厂部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及时质量部门及总检验员对在修车辆进行质量抽查,每月召开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技术质量会议,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解决技术难题、掌握质量动态、以确保维修质量。

④在汽车维修中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

检验人员要熟悉掌握现代检测仪器的使用,要逐步淘汰落后的维修办法,以提高本厂的维修质量和生产效益。

⑤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在汽车维修中采用的零配件、原材料、燃润料等,必须符合维修技术质量标准,严禁采购、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⑥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车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⑦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总检验员负责保管和签发,合格证必须严格按照运管部门的规定正确使用,严禁给未经本厂维修或维修不合格的车辆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违者必究。

⑧对一般性维修质量问题,不影响车辆出厂日期的,由生产部门会同质检部门及时处理,并报告厂部,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由分管行长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⑨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⑩配件、设备的管理按有关的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

2.3 维修出厂质量合格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不准出厂。

(2)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印

制发放,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3)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4)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5)维修单位必须取得合法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和总检验员章一起由总检验员保管。

(6)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7)总检验员必须按规范,如实填写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上要求填写的内容,并签章生效,并保管好存档联。

(8)《竣工出厂合格证》必须严格按照运管部门的规定正确使用,严禁给未经本厂维修或维修不合格的车辆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违者必究。

(9)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2.4 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

车辆维修业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行业,车辆维修质量管理是一项全方位的、经常性的技术管理工作,车辆维修企业和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必须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对车辆维修质量实施综合性管理。针对此事宜,我公司特制定了车辆维修质量管理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维修企业的车辆维修质量

维修企业的车辆维修质量反映该企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信誉,其主要标志是车辆维修竣工出厂质量监督抽查一次合格率、返修率、投诉率,以及车辆维修质量纠纷和质量事故发生的情况等。

(2)车辆维修质量检验

采用一定的检验测试手段和检查方法,测定汽车维修过程中和维修后(含整车、总成、零件、工序等)的质量特性,然后将测定的结果同规定的汽车维修质量评定参数标准相比较,从而对汽车维修质量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

(3)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的目的

对于车辆维修企业,进行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的目的是为了对车辆维修过程实行全面质量控制,判断车辆维修后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对竣工车辆检验代表车辆维修企业,同时也代表托修方验收维修质量。

(4)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的方法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的方法分为两类:一是传统的经验检视方法,二是借助于各种量具、仪器、设备对其进行参数测试的方法。经验检视方法凭人的感官检查、判断,带有较大的盲目性;仪器仪表测试可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测试和分析,准确地评价和掌握汽车技术状况。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汽车不解体检测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在室内或特定的道路条件下,不解体测试车辆的各种性能,而且安全、迅速、准确。

(5)车辆维修程

①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是对送修车辆进行外部检视和交接(严格地讲,进厂送修车的外检并不属于质量检验的范畴),必要时进行简单的测量和路试以验证报修项目的准确性。进厂送修车交接检验的目的在于填写双方认可的车辆交接清单,办理交接手续,承修方通过对送修车辆的外观和行驶检查,制订修理计划。送修车辆的进厂检验可由检验部门专职检验员配合生产部门进行,也可由生产部门的调度员兼任。

车辆或总成送修前应进行修前检验,即送修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有针对性地安排维修,以免超前维修或失修。

②零件分类检验

大修车辆或总成解体、零部件清洗后,应按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分类,将原件分为可用的、需修的和报废的三大类。分类的主要依据为:是否超过修理规范中的规定的“大修允许”和“使用极限”。凡零件磨损尺寸和形位误差在大修允许范围内的为可用件;凡零件的磨损或形位误差超过允许值,但仍可修复使用的为需修件;凡零件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成本太高的,为报废件。

③车辆维修过程检验

车辆维修过程检验是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没有过程的质量控制,就没有整体质量保证。车辆维修过程检验一般由承修人员负责自检,专职过程检验员抽检,维修中的关键零部件、重要工序以及总成的性能试验均属专职过程检验员的检验范畴。汽车维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必要的维修质量控制点,由专职维修

过程检验员进行强制性的检验。

车辆维修过程检验是控制车辆维修质量的关键,而质量控制点是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活动中需要控制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质量控制点设在关键、重要特性所在的工序或项目中,保证质量的稳定;在车辆维修过程中,重复故障及合格率低的工序,对下一道维修工序影响大的工序中应设几个检验点,使影响该工序质量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是很必要的。如发动机总成修理中,气缸的搪磨加工质量,影响发动机装配质量和工作性能,应视为质量控制关键部位,严加控制。

④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必须由专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承担。一般在车辆维修竣工后、交车(或送车辆维修质量监督检验站或检测中心检测)前进行。车辆维修质量检验员对照维修质量技术标准,全面检查车辆,测试有关性能参数。汽车检验合格后签发《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向用户交付有关技术资料。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汽车发生故障或损坏,承修方和托修方按有关规定“划分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⑤车辆的返修鉴定

返修是对维修质量不合格车辆的补救和纠正措施。车辆返修的检测、判断工作应由质量检验员负责。检验员通过检验和鉴定,分清责任,组织、协调和实施返修,并登记、填写车辆返修记录表。

⑥车辆维修质量评定检验

经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认定的车辆维修质量监督检验站(或检测中心)对车辆维修企业的维修竣工车辆进行质量评定的抽检。

(6)车辆维修质量管理职能

①制定车辆维修质量方针和目标

车辆维修质量方针即车辆维修质量管理的政策性法规,如交通部发布的第28号令《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及必须遵循的规章和标准、质量管理制度等。

车辆维修质量管理目标指经过全面质量管理车辆维修质量所要达到的质量评价指标,如竣工出厂检测一次合格率、返修率等。

②车辆维修质量控制

车辆维修质量控制指为保证和提高车辆维修质量,满足车辆技术状况要求,所采取的维修技术活动。车辆维修质量控制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a.确定车辆维修质量的控制对象,即确定所要控制的车辆技术经济指标,如车辆二级维护竣工,发动机动力性能应满足:发动机功率应不小于额定功率的85%;

b.制定作为车辆维修质量控制依据的标准;

c.确定评价和衡量汽车维修质量控制对象的方法,一般应以各项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d.衡量和评价被控制对象,即衡量和评价维修汽车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

e.说明经维修车辆的实际技术状况与控制标准之间的差异;

f.找出差异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③车辆维修质量保证

a.质量担保(外部质量保证)

车辆维修企业在车辆维修质量方面对托修方的一种质量许诺(担保),并具有充足而确凿的车辆维修质量证据。如与托修方签订车辆维修合同、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车辆维修企业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等。

b.车辆维修质量保证工作(内部质量保证)

为了保证车辆维修质量,xx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加强从待修车辆进厂、维修过程、修竣质量总检验到出厂前送检(送车辆维修质量监督检验站上线检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活动。如质量教育工作、质量信息工作、标准化工作、计量工作以及强化车辆维修质量检验(车辆进厂、维修过程及竣工出厂检验)制度,建立车辆维修技术档案等。

④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制度是质量管理部门或企业质量管理机构,为贯彻车辆维修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依据有关法规、标准制定的管理规章,车辆明确汽车维修质量管理职责和质量管理方针及目标,提出并实施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等。

⑤汽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制度

车辆维修生产中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是汽车维修质量的根本保证。xx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积极响应上级指导安排,做好对各维修企业(或业户)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工作。

3管理制度

3.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5)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6)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7)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2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3.3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进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根据用户报修项目检查相关机件是否工作良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业务部门或用户之处。二级维护的车辆应根据诊断技术评定结果,确定附加作业项目。

(2)车辆在维修过程中,实行维修工作人员自检、班组互检和过程检验员检验相结合的三级检验制度。除了自检、互检外,对维修检验规定中必检的项目,过程检验员必须进行仔细检验,不得以担检代替。要明确各自的检验职责和分工,做好检验记录,严格把住质量关。凡检验不合格的零部件要调换,不合格的作业项目要坚决返工,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3)竣工检验由总检验员负责,对维修项目或整车进行静态和

动态的全面质量检验,具体包括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达到相应技术要求和出厂条件的车辆由总检验员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并填写好车辆技术档案。对检验不合格的,应确定不合格的项目,及时通知有关班组进行返修或者调整,再进行复检直至合格。

(4)修竣工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5)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竣工后,必须按运管部门规定进行车辆综合性能质量测试。检验合格的车辆,方能出厂交用户使用;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必须进行返修或者调整,复测合格后才能出厂。

(6)质量检验签证单等凡运管部门有统一式样的,必须使用统一式样的单证。有关单证填写必须规范,字迹清楚,各项记录必须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检验签证单必须有主修工和检验员签字,并保存一年备查。

(7)修理工和检验员必须按照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出厂技术条件,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在生产中要密切配合,不得简化工艺操作规程,不得漏建任何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检验项目,要坚持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防止出现任何质量事故。

(8)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3.4车辆配件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3.5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整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3.6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

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企业员工的培训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厂(公司)工会或其它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4)企业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政治学习,及时向员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规定。

(5)企业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结合生产情况,适时开展技术学习和技术练兵活动,使员工不断吸取新知识、新技术,为生产经营服务。

(6)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营造“人人刻苦钻研技术,个个争当生产能手”的浓厚氛围。

(7)鼓励职工开展自学、互帮互学活动,对学有成就的视情节作适当奖励。

(8)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有资质要求的岗位,应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3.7业务接待文明规范制度

(1)接待大厅所有人员上班时应仪表得体,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2)接待人员要以自身良好的素质,微笑的服务接待每一位客户,处处替客户着想,让客户由“宾至如归”的感觉;驾驶员休息区应常保持清爽、干净,服务人员态度热情,礼貌待客。

(3)工作时间严禁闲谈聊天、干私活。

(4)保持大厅清洁、卫生,给客户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

(5)柜台内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保持柜台内外整洁,各种台帐摆放整齐。

(6)客户进门,接待人员应主动迎客,使用礼貌用语,主动打招呼。接修车辆,需做认真的环车检查,提醒客户损坏的部件和贵重物品保存。

(7)车辆不能按时完工的,必须及时打电话通知客户,向客户解释清楚。

(8)对修理车辆发生物品丢失,确因本厂原因的,由本厂原价赔偿,厂追究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

(9)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对客户车辆及时保养的提醒工作,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

3.8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定。

(1)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2)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3)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5)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6)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7)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

(8)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9)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10)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11)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

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规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12)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13)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和外借其它事项。

(14)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15)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3.9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整理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

客户送车进厂维修养护或来公司咨询、商洽有关汽车技术服务,在办完有关手续或商谈完后,业务部应于两日内将客户有关情况整理制表并建立档案,装入档案袋。客户有关情况包括:

客户名称、地址、电话、送修或来访日期,送修车辆的车型、车号、车种、维修养护项目,保养周期、下一次保养期,客户希望得到的服务,在本公司维修、保养记录等。

(2)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的需求

业务人员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对汽车维修保养及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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