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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8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全解

《辽宁省2008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全解
《辽宁省2008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全解

《省2008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D. 1 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适用于市政工程项目其他章。

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铺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 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八, 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沙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项目消耗量乘以系数2.50计算。

九,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0。

十,石方爆破按炮眼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项目。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一、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处理。

十二、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十三、人工挖沟槽、基坑淤泥、流沙的深度超过2米,其垂直运输按下表增加工日。(工程量按超过2米深部分工程量)

单位:100m3

十四、清单编码040101004竖井挖土方、040101005暗挖土方执行D.4隧道工程中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换算见下表:

土方体积换算表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三、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废土运距30m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六、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cm)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断面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七、土石方运距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10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八、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按基坑计算,其中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执行基坑计价依据。厚度在30cm以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九、机械挖土方,按实际挖方量计算,对机械挖不到的地方(如:死角、沟底预留厚度、修整边坡等),需人工辅助开挖时,按人工挖土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十、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计价依据乘以系数1.1。

十一、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D.2 道路工程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2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本计价依据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

三、本计价定额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88)道路分册及建设部关于计价依据的有关补充规定资料;

3、新编《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4、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5、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

6、各省、自湛台区、直辖市现行的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基础资料;

7、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

四、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可套用D.5市政管网工程的有关项目。

五、本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六、本计价定额的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拌合考虑,部分多合土项目考虑了厂拌,如采用厂拌集中拌合,所增加的费用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计价定额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容。编制预算中,应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然后套用消解石灰子目。

八、本计价定额中的未计价材料计入直接费,并参与取费。

九、清单计价规中040201011深层搅拌桩、0402007分煤灰、040203006块料面层、040203007橡胶、塑料弹性面层四项为空项,040203006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及进口坡可参照混凝土面层相应项目执行。

十、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D.3 桥涵工程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3《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桩基、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砌筑、挡墙、护坡、立交箱涵、钢结构、装饰、其它、措施项目等工程。

二、本计价定额适用围:

1、单跨100m以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5m以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市政管网工程》,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1.25系数)。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计价定额的编制依据:

1、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省单位估价表》;

3、《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4、《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

5、《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6、《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四、本册定额有关说明:

1、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预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2、本定额混凝土部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如需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按商品混凝土的价格计入,扣除相应子目机械台班,人工工日乘系数0.2。

3、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时,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本册定额河道水深取定为3m,若水深>3米时,应另行计算。当超高以及水深>3m时,超过部分增加费用按实计算。

4、本册定额水平运距,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均已按300m运距计算。

5、本册计价依据中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套用D.9措施工程相关子目。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D.4 隧道工程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4《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由岩石隧道和软土隧道两大部分组成,包括隧道开挖与出渣、隧道衬、盾构法掘进、管节顶升、旁通道、隧道沉井、地下连续墙、混凝土结构、措施项目等。共九章536个子目。

二、岩石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围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软土隧道适用适用于城镇管辖围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越江隧道、地铁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

三、本《计价定额》编制的根据:

1、《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省单位估计表》。

2. 《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3、《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

4、《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5、《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6、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等。

四、岩石隧道,次坚石岩石类别为Ⅶ至Ⅷ级,强度系数f=4~8.普坚石岩石类别为Ⅸ至Ⅹ级,f=8~12.特坚石岩石类别为Ⅺ至XⅢ级,f=12~18.f<4及f>18未编入本定额,如实际发生,可另编补充定额。软土隧道一般指沿海地区细颗粒的软弱冲击土层,按土壤分类包括粘土、亚粘土、淤泥质亚粘土、淤泥质亚粘土、亚砂土、粉砂土和细砂。

五、本《计价定额》按现有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及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方法于定额不同而调整变更。

六、本定额除岩石隧道井下掘进按每工日7小时,软土隧道盾构掘进、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小时外,其他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隧道掘进下井津贴未列入,可根据项目用工和劳动保护标准,计算下井特殊津贴费,或调整隧道掘进人工工资单价。

八、现浇混凝土工程,岩石隧道采用现场拌制混凝土;软土隧道采用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采用厂拌混凝土。若实际采用混凝土与项目不同时,按规定调整。

九、岩石隧道洞其它工程,采用其他分册的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十、隧道装饰工程套用D.3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十一、未见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D.5 市政管网工程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5市政管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八章:

1.管道铺设。

2.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

3.阀门、水表、消火栓安装。

4.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

5.顶管。

6.构筑物。

7.设备安装。

8.模板、井字架。

二、本计价依据适用于城镇规的新建,扩建市政管网工程.

三、本计价定额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

2.《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市政劳动定额》。

3.《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4.《给水排水标准图集》05S502。

5.GB11836-89《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

6.CJ/T3012-89《铸铁检查井盖标准》。

7.CJJ3-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8.GBJ141-90《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

四、本定额与建筑、安装计价定额的界限划分及执行围:

1、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上部建筑工程以及本册计价定额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均应执行相应册计价定额。

2、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中的通用机械应执行C.1《机械设备安装》计价定额中相应项目。

3、市政排水管道与厂、区室外排水管道以接入市政管道的检查井、接户井为界:检查井、

接户井以外的室外排水管道,均执行本定额。

五、本册定额与市政其他册定额的关系:

1、本册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支撑、围堰,打,拔桩,降水,便桥,拆除

等工程,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采用D.9措施项目相应定额。

2.刷油、防腐、保温超出本册围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计价定额。

3.给水管道沟槽和给水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井点降水、临时便桥等执行D.9措施项目相应定额。

4.给水管过河工程及取水头工程中的打桩工程,桥管基础,承台,混凝土桩及钢筋的制作安装等执行D.3桥涵工程相应定额。

5.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执行D.1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

6.本定额中煤气和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缺项部分按C.1《机械设备安装》计价定额。

7.本计价定额不包括管道穿越工程。

六、本册定额需说明的有关事项:

1、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均为现场拌合,各项目中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标号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标号允许换算,但数量不变。

2、本定额各章所需的钢筋(铁件)加工、均采用D.7钢筋工程相应项目。

3、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有地下水,需降水时执行采用D.9措施项目相应项目;需设排水沟时采用D.2道路工程册相应项目;基础需铺设垫层时采用本册的相应项目;采用湿土排水时采用D.9措施项目相应项目。Dg≤1800mm 是按沟深3m以考虑的,Dg>1800mm是按沟深5m以为考虑的。超过时另行计算。

4、干土与湿土的区分:地下水位线以上为干土,地下水位线以下为湿土。

5. 本计价依据中各种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p)按中压B级及低压考虑。如安装中压A级煤气管道和高压煤气管道,人工乘以系数1.3,碳钢管道管件安装均不再做调整。

燃气工程压力P(MPa)划分围为:

高压A级0.8MPa

B级0.4MPa

中压A级0.2MPa

B级0.005MPa

低压 p≤0.005MPa

6.本定额中集中供热工程压力(MPa)划分围

低压 p≤1.6MPa

中压1.6MPa

热力管道设计参数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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