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汇编)

门诊办公室

2013年9月

目录

总则 (2)

协和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定 (3)

协和医院专家门诊管理规定 (5)

协和医院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办法(试行) (6)

协和医院门诊诊室管理制度 (8)

协和医院预约挂号管理办法 (9)

协和医院门诊排班制度 (10)

协和医院处方管理规定 (11)

协和医院门诊抗生素合理使用管理办法 (13)

协和医院门诊导诊分诊管理规定 (14)

协和医院门诊挂号(办卡)处人员管理细则 (16)

协和医院门诊收费处人员管理细则 (18)

协和医院门诊挂号、办卡、收费处奖惩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20)

协和医院门诊宣传张贴管理规定 (22)

协和医院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管理规定 (23)

协和医院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27)

协和医院新门诊的安全管理 (31)

协和医院门诊应急管理预案 (32)

附1 门诊工作考评管理办法(月度) (36)

附2 预约挂号须知 (39)

附3 病情证明盖章流程 (40)

附4 门诊专家停诊流程 (41)

附5 门诊专家换诊流程 (42)

附6 门诊专家加诊流程 (43)

附7 门诊专家长期改班流程 (44)

附8 协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45)

附10门诊公共导医和分诊导医绩效考核表 (49)

附11 保洁操作程序及保洁服务质量标准 (51)

附12 保洁服务质量检查评分表 (52)

附13 秩序维护服务质量检查评分表 (53)

附14 电梯操作服务质量检查评分表 (54)

附15 设备、设施运行及末端维修服务考核评分表 (55)

总则

一、以“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工作准则,不断提高门诊各项服务质量。

二、按照《协和医院职工守则》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忠于职守,保障门诊一切工作顺畅安全。

三、各部门应明确所辖岗位职责以及分工,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描述、工作内容及要求,有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等管理办法。

四、各部门应不断优化门诊流程,持续改进本部门的工作。

五、门诊办公室负责门诊工作总协调,可对门诊各项工作实施督查与考评。

六、各部门有对门诊发展提出建议和服从医院统一协调调度的责任。

七、后勤服务部门应围绕病人和临床科室,做好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本“汇编”内所列各项门诊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及其相关考核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原相关规定及考核标准同时废止。

协和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定

一、医德医风:

(二)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对病人耐心细致,文明礼貌,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如用语不当或态度生硬与病人或他人发生争吵者,经调查核实,按《门诊科室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按《一次性投诉待岗》有关规定执行。

(二)要耐心、细心地接诊每一个病人,让病人了解其诊疗方案,对敷衍、冷落病人引起的投诉按《门诊科室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每次坚持早上班、晚下班,对病人服务态度好,医疗质量高的医生给予表扬和奖励。

(四)对本院有床位和能做的检查项目而介绍病人到外院去住院或检查的,以举报核实为准,并视情节轻重罚款500-2000元。

二、劳动纪律:

(一)门诊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安排连班的科室,中午12:00-2:30须有医生接诊。急诊24小时应诊。门诊各科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准时接诊病人(按时开诊、手术、检查、挂号、收费、接待等),不得提前下班,未到下班时间不得推诿病人。病房医生出任专科门诊,应准时到门诊接诊病人,不得以查房为由影响门诊的按时出诊。凡无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者,按《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考评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科室要加强对门诊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分管主任应经常了解门诊医师、教授、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合理调整门诊工作人员,尽量避免出现退号及限号的现象。

(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门诊的教授,应先向科室或教研室请假,并要求相应职称教授顶替,科室或教研室需提前两天以科主任或医疗主任签字的书面形式报告门诊办公室,以便门诊排班及挂号系统的维护和更换。无故取消专家门诊,视引起的后果给予罚款200-500元,并给予警告或周会通报批评,累计达三次者,取消专家门诊一次,罚款1000。

三、医疗服务:

(一)严格执行门诊病人首诊医生负责制,凡推诿病人,造成病人漏诊、误诊,引起医疗纠纷者按《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考评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医护人员接诊病人时,须按《湖北省病案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及相关记录,并落实知情同意谈话、签字制度。

(三)医师必须按《协和医院处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开具处方。门诊办公室、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按《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考评办法》中工作质量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四)凡开人情假、人情诊断证明书者,每例罚款200元,造成了纠纷等后果者加倍罚款。

(五)为了提高门诊工作医疗质量,各专科医师、教授只看本专科的病,涉及它科的应介绍到其他科室应诊或会诊。

(六)教授门诊不得由下级医师或研究生冒名代替,一经发现,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扣500元并通报批评,第三次报请主管院长后暂停门诊资格。由下级医师或研究生代替门诊,引发医疗纠纷的相应责任由教授本人承担。

(七)误送、误接、遗失病人检验标本,使病人找不到结果,延误病人治疗者;照片、超声、检验发错报告者或检查部位做错等者,发现一例次每例罚款200元,遭到病人投诉者500元。由此引起的纠纷和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八)所有医务工作者有责任核查就诊病人信息,如就诊卡信息与接诊病人信息明显不符者,有责任予以纠正,并报门办备案,以便对其进行追踪管理。

四、后勤服务:

(一)物业部门要做好门诊的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给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总务处和门办有责任按照考核标准(标准见《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管理规定》)做好督导和考核工作。,

五、其他:

(一)门诊工作纪律和门诊工作质量与科主任业绩、考核挂钩。

(二)以上规定适用于在门诊部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医、护、技、药师、挂号、收费、医疗服务中心、保洁、保安、电梯等工作人员,以及来门诊大楼维修的其他工作人员。

(三)本规定由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协和医院专家门诊管理规定

为加强专家门诊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医院良好的公众形象,对专家门诊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资格:

具有累计两年以上本院门、急诊工作经历,获得高级技术职称聘任资格的临床医师(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

二、申请: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专家门诊申请表,注明拟开诊时间、专业名称、专业特长等;

2、科主任根据科室情况,建议专家门诊时间,审核、同意并签名后,报门诊办公室审批;

3、门诊办公室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情况通知科室,并负责安排、落实有关开诊事宜。

三、开诊:

1、开设专家门诊,每周出诊不得少于一个单元(经医院批准到国内外学习、讲学及脱产三个月以上人员的时间另计);特殊情况不能开诊者,必须经门诊办公室审批;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出诊日不迟到、早退,不随意离岗、脱岗;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诊,要及时报科室协调解决,不能协调解决的报门诊办公室;

3、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病历书写规范。对急、危、重症病人,要及时请专科会诊或转送急诊室;对不宜转送的病人,必须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再送急诊室或病房,并做好交班工作;

4、专家停诊需提前至少两天以书面的形式,并经科室主任或医疗主任签字后上报门办备案。

5、专家接诊病人时必须按《湖北省病历书写规范》、《协和医院处方管理规定》要求书写病历、开具处方,医疗文书和处方应由专家本人签字。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门诊药房组长负责组织实施门诊普通、急诊处方的药品调配和药品保障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落实门诊药房药品的计划和请领工作,保证临床药品供应。经常与临床互通药品信息,加强与医护人员的多渠道和多形式交流与沟通,为医护工作提供及时周到的药学服务。负责门诊药房处方管理和特殊药品的保管与使用管理。负责落实每月药品盘点工作。督促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安全工作。负责门诊药房考勤、排班、日常考核工作。根据科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和落实组内考核工作。 2、门诊药房调剂人员应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佩戴胸卡,正确操作计算机的门诊药房发药程序,并做好计算机的日常养护工作。 3、门诊药房药品调配是直接服务于门诊病人,具有随机性,终端性,药品调配工作务必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时、准确调剂药品:收方、审方、调配、核对、发药。应随时注意服务质量。药品调剂实施后台配药,前台核对发药的管理模式。 4、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医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药品,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药品,严禁无凭证发药。 5、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有抢救病人用药时,应积极主动配合。为确保危重病人的及时用药,急救处方实行优先调配,简化程序,简化手续,保证急救药品及时供应,确保临床急救病人用药需求,必要时可以先发药,再补办收费手续。定期检查急救备用药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6、门诊药房储存药品按分类合理摆放,并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工作。药房药品储备必须做到品种、规格、数量符合临床和实际需要,在数量上必须适中,不

宜过多或过少。根据实际情况,药品储存量应控制在1~2周;并及时补充药品。特殊情况或病人需要时,应及时向药库领取,或向其它药房调拨。 7、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8、门诊药房拆零药品时,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 日期、有效期。 9、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要每天认真清点, 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10、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药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做好药品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注意有效期1年内的药品和滞销药品的动态情况,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做好处方保管工作,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存2午,麻醉药 品处方保存3年。 11、每月盘点1次,保证帐物相符。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经科主 任批准后方可作盘点处理。 12、工作期间保持肃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必须离开时, 应向组长请假,不能擅自离岗。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对病人礼貌服务,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的提问,不和病人争吵。在解决困难和处理问题的同时应避免产生新的问题。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科室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做好药房各项工作。 二、药品调配人收到处方后,应按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详细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调配,非本院处方及无处方权的医师处方不得调配。 三对收费处及住院处电脑录入进行核对,检查是否正确无误,若有错误应退回更正。 四、对错误处方,应退回请原开方医师更正;对缺药处方,应先请药房负责人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退请原开方医师进行更改,调剂人员均不得擅自变更。对滥用药品,存在配伍禁忌和多处涂改的处方,调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问题严重的应及时报告药房负责人处理。 五、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迅速、准确,做好“四查、十对”、不得估计取药,严禁用手直接接触药品;坚持调配、发药核对制,严防调配差错发生;发出的药品必须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和患者姓名,整瓶或整盒的药品要注明用法、用量。调配人、核对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六、病人取药时,发药人员应当呼对姓名,并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用法,向患者口头交待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七、药房应有计划地请领、储备药品、防止积压损失或缺药。 八、药房药品按使用频率结合药品性质、剂型、用途进行分类定位存放保管,急救药品专位集中存放,便于应急取用。低温储藏的药品应按要求放入冰箱等专用设施中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保管、处方调配及消耗登记等,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九、药房负责人为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班组人员按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效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近效期药品先用,不得发出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失效的药品,凡过期失效、霉变,药片潮解或龟裂、注射剂变色、松盖、破口、浑浊等的药品严禁使用,并按药品报损制度处理。可疑药品必须经药检鉴别再行决定。 十、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因药物过敏或病情变化需退药的,其退回药品应包装完好,要有经治医师签名及发票,并经院长签字后方可。 十一、设立药品咨询服务台,可由具有较强理论知识的主管药师或高年资药师或执业药师人员负责咨询服务。配备相关专业书籍及新版工具书等。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 十二、每日将各类处方分别装订统计,处方保管期限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超过保管期的处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销毁。

门诊管理制度模板

门诊管理制度

门诊管理制度 1、门诊工作制度 ①门诊部主任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的医疗行政管理, 组织协调, 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 ②门诊各诊断室医师值班, 调休请假由门诊主任负责安排及办相关审批手续; ③门诊医师在诊断过程中, 对诊明确或可颖传染病人, 应及时 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④对重病人、老年人、残疾人, 则应协调优先安排就诊; ⑤认真规范书写门诊病历, 处方及门诊日志, 做到细致诊断, 合理用药, 态度和蔼, 耐心解释, 对经复诊仍不能确诊的难重病人, 则 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⑥门诊各科要注重与医技科室、病区加强联系与沟通, 以便 及时收治病人和早日明确诊断; ⑦专家专科门诊则要按时出诊, 特殊情况不能出诊, 则应当公 示或告知病人; ⑧门诊大厅公开设立病人意见本及投诉箱, 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⑨门诊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以提高医院的知名度。 2、门诊服务台工作制度

①门诊服务台负责导医、分诊、咨询及维持大厅的工作秩序等工作。 ②准时上班, 坚守工作岗位, 热情主动接待病人。 ③服务台人世间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医师的特点与专长、开展治疗项目、科室组成、医疗器械、设备等医院概况, 以便能正确的引导病人。 ④病人选择医师时, 则应详细介绍专业特长及相关资料, 具体方法等。 ⑤服务人员应仪表端庄、着装整齐、佩带胸卡、文明用语、有问必答、百问不烦、礼貌待人、温馨服务。 ⑥主动帮助病人就医、交费、取药, 引导各项检查, 解答有关事宜, 其中环节出现问题, 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⑦经常巡视候诊厅, 以便随时引导和协助老年人、残疾人、体弱人员就医。 ⑧协助门诊部接待团体体检人员到相关科室体检, 维持秩序, 负责安排个体体检工作。 ⑨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发送卫生宣传资料, 监督保洁员, 劝阻病人不要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果皮纸屑。 ⑩负责收集病人的意见, 沟通医患关系, 随时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门诊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门诊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医保患者就诊时须提前出示本人医保卡以证明其医保身份。 二、我门诊医保收费系统目前只接受泰山区和岱岳区及市直医保局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患者交费时医保卡需和缴费单一起拿出。 三、门诊医生接诊后必须严格按照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对患者进行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登记。 四、接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首选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及治疗。凡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检查及治疗,需提前告知患者,并经其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报销后及时登记台帐,并由患者签字认可。 六、月末及时整理本月报销资料,于次月15日前送交上级医保管理部门。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 1城镇职工 (1)按照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在职及退休人员,正常缴费的当月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2)按照单建统筹方式缴费的退休人员,在计入个人账户的当月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职人员缴纳门诊统筹费且正常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缴纳门诊统筹费的当月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3)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自由职业者在医疗保险等待期内停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足额补缴欠费或者等待期满正常缴费的下月起恢复门诊统筹待遇,恢复待遇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含大学生)在缴费期内及时足额缴费的,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逾期不缴的,从次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足额补缴欠费的下月起恢复门诊统筹待遇,恢复待遇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以下情形不符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在签约定点之外的就医的;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最新】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三、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

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四、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诊所管理制度中医诊所规章制度

诊所管理制度-中医诊所规章制度 西医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西医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者既往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

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门诊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门诊部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中医门诊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门诊部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院长担任),监督医保工作的实施。 2、贯彻落实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5、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拒绝其医保卡的使用。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 2、公布本门诊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按照相关要求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3、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工作人员应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信息管理员做好医保的数据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 3、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 二、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一)、医保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长沙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院长的领导下,认真遵守与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的《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2、做到就诊患者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3、在诊治、记账时必须核对病历和医保卡,不得将非医保人员的医疗费记入医保人员。 4、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5、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6、保证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目录 1.药房工作制度 2.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3.处方点评制度 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5.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6.新药采购流程图 7.新药采购制度 8.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及监测制度 9.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10.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11.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12.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小组工作职责 14.药学专业术人员职责 15.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16.医院药事委员会

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剂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药房工作岗位及值班人员。 二、各岗位设置人员及值班人员资格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所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 三、调剂处方时,应遵守“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核对处方中各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不当处方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并经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剂。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四、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值班人员遇有重大事件应按事件性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做好详实记录,及时交接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交接需双人签字。如遇临床所需急用药品又无库存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之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替班,并严禁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一、分装前应清理工作台、分装工具、分装器皿,保证其清洁。 二、分装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原药品的包装品名、规格、效期等是否符合规定;分装药品的品名、规格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药袋上印制粘贴的标签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 三、按要求着装,佩戴帽子、口罩、手套。 四、做好分装计划,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少量、多次分装。 五、对使用量小且易引湿、潮解、氧化的有效期短的药品应小批量分装,严格控制分装数量,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 六、一次只能分装一个品种,不得同时分装不同批号的同一品种,分装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的包装材料。 处方点评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成立处方点评小组,处方点评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或药剂科承担。 二、处方点评的目的:通过对门诊处方、病区医嘱的定期点评,使医生开具的处方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加强医师、

门诊管理工作制度

门诊管理 门诊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工作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双重管理。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科室工作人员按医院的要求时间开诊,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三)门诊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四)对疑难病重患者和三次门诊不能明确诊断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五)急危重症患者应优先就诊。 (六)医生应对患者进行认真检查和及时诊治,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申请单。医技科室检查结果须准确、及时。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七)加强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建立发热、腹泻门诊。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力简化手续,有计划的安排病人就诊。 (九)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就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疫、计戈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门诊医师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十一)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救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十二)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相应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操作规程,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三)导诊台负责领取保管分发预检分诊的医疗器械、材料及便民的设施设备、用品。 专科、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科、专家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坐诊。 (二)专科、专家门诊由本人申请,交医务科报请分管院长或由医院根据业务建设需要决定开设。审批后,送门诊部办公室统一安排,由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三)各专科、专家门诊时间应列表公示,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挂号室停止挂号。 (四)专科、专家门诊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以确保工作质量。 (五)专科、专家门诊医生接诊时,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符合要求。 ... (六)专科、专家门诊医生必须准时到岗,病员诊治完后才能离开诊断室。专家门诊的宣传、配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科、(七)再请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合工作。如遇疑难病员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已在专科、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患增加负担;患者到专家门诊就诊。不得让病员重复挂号,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模板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 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 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 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 严格把关, 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 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 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 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 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 24小时) 内提供医疗卡( 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 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 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 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 否则, 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 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 , 门诊每次配药量, 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 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 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 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 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 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

下, 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 一律自费使用, 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 各种意外伤病人, 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 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 控制自费药使用) 。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 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 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 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 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 做到及时计费, 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 如导管、肠内营养管) 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 如氧气费等) , 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经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 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 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 要妥善维护; 医保新政策出台, 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 及时上传下载, 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般医院药房工资多少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般医院药房工资多少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 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门诊西药房管理工作及注意事项浅析

摘要:随着现代医院药学工作的快速发展,门诊西药房作为医院药学的职能部门正面临着更加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医院的药房和其它的临床科室不太一样,它具有企业性、职能性和专业的特点。因此对门诊西药房的管理方式和水平将对医院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以科学现代的方法来指导用药可以发挥药品的最大疗效,以便达到更理想的治疗效果。本文主要探讨一下门诊西药房的管理工作以及注意事项。 关键词:门诊西药房;注意事项;管理 门诊西药房就是医院的一个窗口,它同时也代表着医院的形象,因此它的表现好坏对医院的形象形成直接影响。作为医院药剂科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西药房肩负着门诊药品的请领、调配、发放、保管及药物咨询服务等工作,它是为病人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环节并和病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可以说想尽办法去提高门诊西药房药师的素质从而使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已经势在必行。 就拿发药来说吧,发药要做很多的准备工作,在向患者分放药品之前必须和患者进行很好的沟通,以确保对于药品的使用具有安全性、合理性、有效性、准确性和规范化[1]。我院的门诊西药房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它在前台设计了玻璃墙[2],墙上也增设了一个窗口,这样就可以使患者与药剂师直接进行接触,使药剂师的行为也得到了监督,从而患者对于整个配药的环境也了解得十分清楚,服用时也不会产生任何心理顾虑。在取药高峰期的时候患者对于药房的了解有助于使其更加耐心。我院的门诊西药房共分成三个发药单位并且每个发药单位有着不同的药剂师进行审方、配药和发药[3],另外药品在发到患者手中之前每个发药单位还有另外一名药剂师对药品进行核对。增设药师咨询台,当患者有疑问时进行沟通,向其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用量、适用的症状、禁忌证、不良反应等各种注意事项,如果患者有问题也对其进行耐心解答,这样就实现了患者和药剂师的零距离[4],让患者更加感受到药剂师用药经验的丰富,也进一步增强了患者对于医院的信任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减少了患者和医院的矛盾和纠纷,患者的满意度得到提高。还可以分流发药窗口药师承担的职能,使其更加专心发药,以免出错。从根本上说用药是否安全合理,医生是其中的关键,但是药剂师也是有力的保证。下面对于笔者对于药房工作中的几体会分享如下: 1 加强对药品的管理 管理好药品是门诊西药房药剂师的工作重点,药剂师对于《中国人国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应该非常熟悉,从而做好依法管理和用药的工作。如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坚决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执行,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定了自己《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及调配流程,在储存和调配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专柜安装了摄像头,保证了药品的安全,并且不定期对调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定期进行处方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这样就不会让工作出现漏洞。对于一些贵重的药品,也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定期盘点、计划请领等,使贵重的药品不会被浪费或者出现安全问题。 2 加强对人员的管理 对门诊西药房人员的管理也是重点之一,从根上说药房的一切工作都依赖人去完成,高素质的人才可能完成高质量并且很有创造性的工作,对于门诊药房来说当然也不会例外,由于其药品繁多,因而需要大量的人力。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用制度来约束和管理[5],制度可以防止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那些非理性的因素,当然它的公正性和普遍性和适用性是它存在的理由,除此之外,必要的政治关怀也是可以的,这就叫制度无情人有情。 3 加强对财务的管理 在现代现的进程中,计算机已经逐渐取代过去的记账本。医院也是如此,门诊西药房也

门诊部规章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门诊部规章制度 篇一:门诊管理制度 评审标 准编号:2.2.1.1 昌江县人民医院 门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 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

医院医保科管理制度

医保科工作职责 1、根据《竹溪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竹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竹溪县医保局和我院签订的《协议》,履行职工医保、城乡医保病人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2、根据国家城乡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和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办公室与我院签订的《协议》,履行城乡医保患者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履行工伤患者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4、根据国家救助政策,完成低保就诊病人医保补助工作。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针,制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的医保制度,并监督、执行。 6、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工伤政策的宣传和培训,落实医疗保险管理的监督、执行、反馈、改进的各项措施。 7、结合医院目标管理,按照考核标准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医保工作进行考核。

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制度 1、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医保诊疗行为,结合我院实际,建立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制度。 2、各科室成立医保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保执行、监督管理。组长和副组长分由科主任、护士长担任。 3、科室成员是医保政策和规定的实施者和执行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医保政策、县医保局和医保制度落实各项工作。 4、医保管理小组及时有效地和医保科沟通,把实际工作中的情况、需求反馈给管理部门。

职工、城乡医保实时结算制度 1、为了进一步落实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方便广大患者的就诊,实施实时结算。 2、实行结算时,窗口部门必须依照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 3、医保微机如出现系统故障,窗口部门必须及时通知医保科,以便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实时结算的顺利进行。 4、国家法定假日或特殊情况下顺延办理。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青铜峡市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及《处方管理办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得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得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得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得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

人员得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得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与其她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得,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得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得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与用药规模相适应得、与诊疗区与治疗区分开得药房、药库。药房、药库得内墙壁、顶棚与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得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得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得监测与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得,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与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得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三、药品得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得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得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得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

中医门诊规章制度

中医门诊工作制度 一、中医门诊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工作。 二、就诊病人必须先挂号,按照先后顺序就诊,老年病员可优先就诊。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仔细检查,力求正确诊断,治疗措施得力,必要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三、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书写中医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并详细向病人交代病情及注意事项 四、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医疗原则,按规定出具医疗证明。 五、讲究医德,仪表端正,衣帽整齐,室内整洁,做好科内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六、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理疗、妇科等,设专科门诊方便群众就医。 八、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九、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十、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中药房工作制度 中药房调剂工作人员应有药士以上或经过系统训练的具有一定药物知识的人员担任,根据有处方权的医师(士)签署的正式处方配方。 二、中药房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处方需有其他中药人员调配。 三、药房调配严格执行“四查十对”。 调配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量,剂量,服法,配伍,禁忌,以及是否计价交费(记账)无误后,方能调配,如有疑问必须找处方医生问明,并及时更正,签名后再予配方。对有配伍禁忌以及超量处方,药房人员要主动与处方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配。 配方过程中药房人员工作时要严肃认真,精神集中,不得估计取药。调配完成后要专人复核,复核要遵循“处方对小票,小票对药品”,无误后,方可发药。

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 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医保管理方案计划工作章程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 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 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3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日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出院带治疗性药品,一般不超过5日量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

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