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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1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1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1

全身麻醉并发症及防治

气管插管术并发症

一、插管时的并发症及预防

1.牙齿脱落

术前牙齿已有松动或有突出畸形,因上喉镜片触碰引起脱落。一旦牙齿脱落,应及时找,并浸泡于盐水中,准备做牙齿再植。

2.软组织损伤气道插管困难,唇、舌、咽后壁皆可擦伤出血,黏膜水肿等。

3.其他反应可出现血压急剧升高、心率加快或心动过缓等循环反应。

4.预防

(1)操作轻柔、熟练,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伤。

(2)置入喉镜前,先做高流量过度通气,以提高血氧浓度。

(3)置入喉镜前,应有一定深度、充分完善的麻醉。

(4)限制暴露声门的时间不超过l5s。

二、导管存留期间的并发症及处理

1.管道阻塞

针对发生阻塞原因进行防治。

(1)分泌物与异物应及时吸出以防反流误吸。

(2)因导管不合规格或导管过软扭曲等引起阻塞,应予及时检查并更换之。

2.导管误入一侧主支气管

尤以小儿容易发生。通过经常听诊两肺及胸廓的扩张度及时发现,即刻将导管回拔。

3.导管误入食道

多因插管操作时误入,也可因术中体位改变、手术操作等多种原因引起导管过浅脱出后而盲目推进误入,故完成插管后必须经常监听呼吸音及时调整导管位置,固定可

靠。

4.呛咳及支气管痉挛

多因麻醉变浅及气管内积存分泌物引起,可加深麻醉和加用肌松剂。严重支气管痉挛可考虑用药解痉,平稳后吸净分泌物。

5.气管黏膜损伤

多因套囊压力过高所致。

三、拔管后并发症及处理

1.喉痉挛

拔管前应充分吸引,以免分泌物刺激咽喉。一旦出现痉挛,要及时托起下颌。一般面罩供氧后痉挛即可解除;持续不止者,可用药物解除并加压通气。

2.误吸

拔管呕吐,因喉部保护性反射尚未建立而出现误吸意外,须加强术后护理。

3.咽喉痛

插管操作轻柔,所选导管适当,可减轻咽喉痛。数日后一般不经特殊治疗而自愈。

4.喉水肿

常在24h后出现,多发于zl,3L,常因插管困难时机械性损伤或感染,少数可因过敏等引起。可针对原因防治。

5.喉溃疡及肉芽肿多因导管摩擦声带突上的黏膜,尤以头部过度后伸以及长时问

留管者(6—

7d)为多见,需在直接喉镜下切除。

6.声带麻痹

偶见,原因不明。

注:

导管大小选择(小儿):

导管内径(nun)二年龄(岁)/4+4

导管周径(日=年龄(岁)+16

呼吸道梗阻

1 .原因

(1)分泌物过多或血液、异物吸入。

(2)舌后坠。

(3)喉痉挛。

(4)喉水肿。

(5)支气管痉挛。

(6)气管导管梗阻。

2.防治

(1)分泌物阻塞或血液、异物吸入:

①术前禁食6h,并肌肉注射抗胆碱药物;

②急性呼吸道感染者暂缓手术,慢性呼吸道感染者术前用抗生素治疗:

③及时消除口咽部及呼吸道分泌物、血液及异物。

(2 )舌后坠:

①正确托起下颌,头后仰;

②拔管后,舌后坠者应放置口咽通气道:

③面罩吸氧和人工呼吸。

(3 )喉痉挛:

①避免和去除咽喉部的直接刺激;

②纯氧吸入,防止缺氧;、

③对轻度喉痉挛者,暂停麻醉,充分供氧,必要时暂停手术刺激,然后逐渐加深麻醉;④对中度和严重喉痉挛者,除上述处理外,应用肌松药、面罩纯氧加压人工呼吸,必

要时施行环甲膜穿刺供氧。

(4)喉水肿:

以3岁以下小儿多见,多发生在气管插管或拔管后1 2h。

①插管困难及多次操作的病人在拔管前应静脉注射地塞米松:

②症状明显者除应用激素和抗生素治疗外,应给予面罩吸氧和人工呼吸:

③严重病例,必须严密监测,必要时进行气管切开术。

(5)支气管痉挛:

①术前有哮喘史者应用激素、支气管扩张药及抗生素治疗:

②避免芬太尼、硫喷妥钠及筒箭毒碱等诱发支气管痉挛的药物:

③麻醉过浅者需加深麻醉,宜用氯胺酮及吸入全麻药( 氟烷或恩氟烷):

④静脉注射氢化考的松及氨茶碱,如无心血管方面的禁忌证,可静滴或雾化吸人异丙肾上腺素:

⑧ 吸纯氧及施行辅助或控制呼吸。

呕吐、反流、误吸和吸入性肺炎

1.原因

(1)饱食、上消化道出血、幽门或肠梗阻,麻醉、手术、外伤和疾病使胃肠蠕动减弱,胃内存积大量的空气和胃内容物增多,胃内压明显升高,胃肠道张力下降。

(2)诱导时发生呼吸道梗阻,用力吸气使胸内压降低,加上头低位、重力影响,

易发生呕吐和反流。

(3)用肌松药后,面罩正压呼吸,高压气体进入胃内,使胃迅速膨胀而发生反流。

(4)咳嗽、屏气及用力挣扎,使胃内压升高。

(5)因胃、食管交界处解剖缺陷,影响正常生理功能,如膈疝病人。置有胃管的病人也易发生呕吐和反流。

(6)药物如阿托品、东莨菪碱、胃长宁等有松弛括约肌作用,吗啡、哌替啶、地西泮等可降低括约肌张力,琥珀胆碱使胃内压增高,都易致患者误吸。

2.防治

(1)术前禁食,必要时使用提高胃液pH 值及减少胃酸分泌的药物,如甲氰咪胍及雷尼替丁等。

(2)对已进食而又须立即麻醉手术的病人,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应先置粗胃管,必要时抽吸。

②首选病人清醒时气管内插管。

③快速静脉诱导,在诱导时把环状软骨向后施压于颈椎体,以闭合食道来防止误吸。

关于诱导时的体位问题,一般采用头高足低位,若有反流应立即改成头低足高位,这样胃内容物可大部分滞留于咽部,避免误吸入气管。

④恰当选用诱导药物,如选用氧化亚氮.氧.氟烷诱导,让病人保持自主呼吸和咽反射,直到麻醉深度足以插管。

(3)一旦出现症状应立即吸引,消除呕吐及反流物。

(4)在气管插管后用生理盐水5?10mL注入气管内,边吸边冲洗。冲洗前,应先给纯氧吸

入。

(5)纠正低氧血症:

用机械通气支持呼吸功能。

(6)氢化考的松:

首量200mg,随后100mg,每6h 一次;或地塞米松5mg静脉注射,6h 一次。

(7)应用抗生素,以防继发感染。

(8)保持水和电解质平衡及纠正酸中毒等。

(9)应在病人清醒并能作出相应的表情应答下才能拔管,否则仍有误吸或因喉刺激引发痉挛的可能。

低血压

1.原因

(1)麻醉药影响:

全麻药过量或病人体质差、耐量小,均可引起低血压。

(2)血容量不足:

术前贫血、大出血、长期禁食者,术中失血过多而未及时输血补液者。

(3)手术影响:

手术操作影响心脏排血量和静脉血回流,导致血压下降。

(4)神经反射:

内脏神经的牵拉反射可引起血压下降和心动过缓,如胆心反射和眼心反射等。

(5)心力衰竭及急性心肌梗死。

(6 )严重缺氧或过度通气。

(7)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失调。

(8)过敏反应:

如输血过敏反应、抗生素过敏及鱼精蛋白过敏等。

(9)胸腔内压增高:

如大潮气量通气、呼气末正压通气、影响静脉回流。

(10)术中血管扩张药:

一受体阻滞剂、神经节阻滞剂等使用不当。

2.防治

(1)术前积极纠正贫血、脱水,维持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对大手术或血容量丧失较多者加强CVP中心静脉压)监测。

(2 )避免全麻药过量,对年老体弱者更应适当减量并缓慢静脉注射。

(3)术中及时输血补液。

(4)升压药的应用:

收缩压低于80mmHg(或高血压病人低于原水平的30%)者,常用麻黄碱、阿拉明和苯肾上腺素。如因迷走神经反射引起心动过缓者.可同时用阿托品和麻黄碱.收缩压低于50?60mmHg时,应迅速积极处理。

(5)心功能差者,术前应改善心功能;术中如发生心力衰竭,贝卩按心衰处理。

(6)避免过度通气。

(7)停止手术刺激。

(8)纠正机械因素:

减少或停止PEEP调节呼吸频率和吸呼比,降低平均气道压,缓解气道压力。

咼血压

1.原因

(1)病人本身因素。例如原发性高血压、肾及肾上腺肿瘤以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病人等术中易引起血压升咼。

椎管内麻醉的并发症及处理

椎管内麻醉的并发症及处理 低血压和心动过缓的发生机制 交感神经阻滞引起体循环血管阻力降低 和回心血量减少 T4以上高平面阻滞,阻断心脏加速神经纤维(发自T1~T4水平),削弱心脏代偿功能,进一步加重血流动力学的变化 其他因素,如局麻药吸收入血引起心肌 负性肌力作用; 低血压和心动过缓的危险因素 广泛的阻滞平面 原有低血容量 原有心血管代偿功能不足、心动过缓 高体重指数、老年 术前合并应用抗高血压药物或丙嗪类药物 突然体位变动可发生严重低血压、心动过缓, 甚至心跳骤停; 椎管内阻滞与全身麻醉联合应用。 广泛的阻滞平面 应用β受体阻滞剂 ? 原有心动过缓或传导阻滞

引起心跳骤停的危险因素 脊麻心跳骤停发生率高于硬膜外腔阻滞 进行性心动过缓 老年人 髋关节手术(?....) 预防 避免不必要的阻滞平面过广、 纠正低血容量、抬高双下肢 对施行剖宫产的患者常规左侧倾斜30°体位 椎管内阻滞前必须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输入适量液体。 治疗 一般治疗措施,包括吸氧、抬高双下肢、加快输液等; 中度到重度或迅速进展的低血压,静注麻黄碱; 对严重的心动过缓,静注阿托品; 严重低血压和心动过缓,静注阿托品和麻黄碱,如无反应立即静注小剂量肾上腺素(5~10μg); 一旦发生心跳骤停立即施行心肺复苏。 硬膜外腔阻滞对呼吸的影响与运动阻滞平面和程度相关。 静脉辅助应用镇痛药、镇静药可引起呼吸抑制或加重椎管内阻滞的呼吸抑制。

椎管内阻滞,特别是复合静脉给予镇痛药、镇静药引起呼吸抑制未被及时发现和处理,将导致心跳骤停,预后极差。 危险因素 (1)呼吸功能不全患者在应用椎管内阻 滞时容易出现呼吸功能失代偿; (2)高平面阻滞、高浓度局麻药或合并使 用抑制呼吸的镇痛药和镇静药,可引起 严重呼吸抑制。 预防 (1)选择适当的局麻药(浓度、剂量及 给药方式),避免阻滞平面过高; (2)凡辅助应用镇痛药、镇静药物者, 应严密监测呼吸功能,直至药物作 用消失。 治疗 (1)椎管内阻滞中应严密监测阻滞平面, 早期诊断和及时治疗呼吸功能不全; (2)发生呼吸困难,但阻滞平面在颈段以 下,膈肌功能尚未受累,可给予吸氧;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 处理规范与流程

镶黄旗蒙医医院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 一、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流程 1、医疗事故和纠纷报告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隐瞒。凡医疗事故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处。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并与有关科室医师协商解决,处理有困难,将由科室领导出面协调。 2、成立麻醉科应急专家小组,并将其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应急专家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各位教授和副教授组成。每次能到现场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人的抢救和处理全权负责。专家组负责人由能到场参加抢救的上述顺序中排列在最前位的专家担任。承担麻醉工作的麻醉医师应始终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并服从专家小组的指挥,处理过程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事件后果由上级医师负主要责任,住院医师负次要责任。 3、凡已有或预计有麻醉(包括疼痛治疗)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和死亡时应立即向当日值班专家组成员寻求帮助,同时将事件及地点向科主任汇报,并通知当时在科的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参加抢救。 4、接到抢救通知的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在确认自己管理的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赶到现场参加抢救。 5、参加抢救的全体医护人员应在专家组负责人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应急小组的专家应指挥安排在场医师分工管理呼吸、循环、中枢神经及内环境等。 6、对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应立即通知医务处及主管领导,报告意外事件、病人现状和可能的问题,并邀请他(她)到现场指导工作。 7、在病情基本稳定后或初步决定放弃抢救后,由专家组负责人召集在场的专家小组成员和麻醉科责任医师与病人所在科室的主管医生和医务处及主管领导商量继续治疗方案指定负责对病人家属谈话的专家和病人家属谈话的基调和主要内容,审核医疗记录等处理事宜。 8、对围术期发生的以下情况均应在当日填写“麻醉科不良事件报告表”①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甚至死亡。 ②由于任何原因所致的危险状况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产生上述后果的不良事件(含非麻醉原因)。此表与麻醉前探视单和麻醉记录单复印件

全身麻醉常见意外和并发症及处理

全身麻醉常见意外和并发 症及处理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全身麻醉常见意外和并发症及处理 【中图分类号】R25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3-01654-01 在我们日常手术工作中,全身麻醉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全身麻醉时,由于受到麻醉药物影响、手术直接创伤、神经反射亢进以及患者原有病理生理变化的特殊性等,均可能导致某些系统出现相应的并发症。作为一名手术室护士应该充分了解全身麻醉常见的意外及并发症的处理方法。防患于未然。减轻全麻手术病人的伤害,保证病人的安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全身麻醉的意外和并发症主要出现于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其发生与病人情况,麻醉手术前准备,麻醉、手术期及术后处理有密切联系。为此必须强调预防早期发现和及时处理。 1 呼吸系统常见的并发症及处理方法 1.1 呕吐和窒息:呕吐发生在麻醉诱导期,术中或麻醉苏醒期。饱食后的急诊、肠梗阻、剖宫产术及上消化道出血病人全麻过程中易发生。呕吐前常有恶心、唾液分泌增多、频繁吞咽及痉挛性呼吸的先兆症状。一旦发生极易发生误吸引起窒息。处理:一旦发生立即将病人上身放低,头偏向一侧以利呕吐物排

出,避免进入呼吸道。迅速清除与吸尽口鼻腔内呕吐物,如有呕吐物进入呼吸道应诱发咳嗽或行气管内插管彻底吸出。胃液入气管除给予氨茶碱和抗生素外经气管插管或支气管镜用5-10ml盐水反复冲洗支气管。另外完善术前胃肠道准备,成人择期手术前常规禁食12小时、禁饮4小时;以保证胃排空,避免术中发生胃内容物反流、呕吐或误吸。 1.2 呼吸道梗阻:以声门为界,呼吸道梗阻分为上呼吸道梗阻和下呼吸道梗阻 1.2.1 上呼吸道梗阻:最常见原因舌后坠和咽部分泌物积聚,吸气困难为主要病症,舌后坠时可听见鼾声,咽喉部有分泌物则呼吸时有水泡音。处理:托起下颌,或置入口咽通气管,并及时吸除分泌物。梗阻即可解除。其它原因诱发的喉痉挛,病人呼吸困难,吸气时呈鸡鸣声,发绀。应立即去除诱因加压给氧,若不缓解,可用粗针头经环甲膜穿刺,开放气道。如痉挛仍不解除,静注肌松剂后做气管插管,用麻醉机控制呼吸。必要时行气管切开术。 1.2.2 下呼吸道梗阻 常因气管、支气管内分泌物积聚或唾液、呕吐物误入下呼吸道引起,宜可因气管痉挛引起,多发生于

麻醉科复苏室人员培训

麻醉科复苏室人员培训内容 麻醉后恢复室来源于“POST ANESTHESIA CARE UNIT”又称苏醒室或麻醉后监测治疗室。开始于1846年,直到20世纪50年代后才普遍开展。我国最早于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 麻醉后复苏室(PACU)是病人麻醉手术后苏醒以及恢复的场所,它的作用是确保病人麻醉苏醒期的安全,将苏醒期并发症控制在最低限度内,从而大大提高病人返回病房的安全性。全身麻醉病人术后PACU集中管理、监护、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后送病房。不但减少病人在手术室的逗留时间,充分提高手术室的利用率,同时,也使手术麻醉后的病人得到了及时的专业护理和治疗,也减轻了病房护士的工作量。 一、麻醉后复苏室(PACU)的工作流程 1、接收病人:进入PACU前,需由麻醉医生通知PACU 医护人员做好接收准备,并整理好麻醉记录单,然后由麻醉者、术者喝手术室护士护送病人入PACU,并与当班医护人员详细交接班。病人在PACU期间由本室医生主管病人,如有外科情况及时与术者或有关人员联系后共同处理。 2、入室评估:病人由手术室转入PACU后,采用PACU (Aldrete)评分标准,根据肌力、呼吸、循环、指脉搏血氧饱和度、神志情况,对其进行入室评估,范围从0(昏迷病人)到10分(完全清醒)。

PACU评分标准 观察指标/评分0 1 2 肌力无肢评活动能活动两个肢体有限 的抬头 能活动四肢与抬 头 呼吸需辅助呼吸保持呼吸道通畅能正常的呼吸与 咳嗽 循环(与术前相比)>+50 +20~50 +20 SpO2辅助吸氧下<90% 辅助吸氧下>90% 辅助吸氧下>92% 神志无任何反应嗜睡,对刺激有反应清醒 3、监测与记录:病人在PACU,主要由护士进行监护, 其项目包括呼吸、循环、神经肌肉、体温、神志、疼痛、恶心、呕吐、引流管及出血量、肾功能、体液和电解质平衡。 并详细记录于PACU记录单上。 4、PACU转出制度:一旦循环、呼吸情况稳定、麻醉苏 醒完全即转会原病房继续治疗。由PACU通知原病室医护人 员接病人回病房,特殊情况可派PACU医护人员协助。如病 人病情突然变重或情况特殊者则转送ICU。 二、临床护理 1、一般护理:全麻患者手术毕,患者至苏醒室前各类 抢救物品呈备用状态,患者一入苏醒室专人守护,给予氧气 吸入,连接多功能监护仪,安排合适的体位,必要时加用约 束带。向麻醉医师了解术中的情况。将输液装置、各种引流

麻醉意外及并发症处理规范及流程

全麻诱导麻醉相关意外及并发症处置规范 一、一般并发症的处理: 全程密切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当血氧监测低于90%时应及时给予橡皮球囊持续正压通气,一般都能恢复正常。因为丙泊酚的半衰期较短只有2-4分钟。如果发生严重的呼吸和心脏抑制大多数是由于麻醉药物过量、病人的特殊体质引起的。要立即给予橡皮球囊持续正压通气,必要时给予可拉明0.375毫克、洛贝林0.3毫克静脉推注。心血管抑制时要把病人的头部放低,如果抑制严重,应该使用扩容药和升压药,肾上腺素1毫克静脉推注,706代血浆静滴。如病人病情急剧恶化,应及时行气管插管,并请相关科室及时会诊。 二、相关并发症的处理: 1、气管插管操作有关的各种损伤 (1)有些损伤不需处理如口唇损伤、粘膜损伤出血,如出血不止则可局部压迫止血,必要时用含肾上腺素的棉球或小纱布压迫。 (2)如操作中牙齿脱落,应立即取出,应防止滑入气管或食道。 (3)如声带损伤和声门水肿,可用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等。 2.呼吸暂停 (1)立即经面罩人工呼吸,有上呼吸道梗阻者可置入中咽通气道。 (2)如无效,可插入喉罩,施行人工呼吸。 (3)必要时可在肌松药辅助下插入气管导管人工呼吸。

3.上呼吸道梗阻 (1)托起下颌,头偏向一侧,适用于舌下坠而引起上呼吸道梗阻。 (2)置口咽或鼻咽通气道。 (3)如无效插入合适的喉罩,必要时气管内插管,人工呼吸。 (4)如因喉痉挛引起上呼吸道梗阻,或反流物引起,应立即用肌肉松弛药,气管插管,人工呼吸。 4.误吸综合征综合 (1)立即将患者头偏向一侧,充分吸引中咽部胃液和食物残渣等。 (2)气管插管后立即气管内吸引,在纤支镜下吸引和冲洗。 (3)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应用。 (4)大剂量抗生素应用。 (5)呼吸支持。 5.气管导管插入食道或插入一侧支气管 (1)导管过深插入一侧支气管,将导管退至总气管,并听诊确定。 (2)导管插入胃,则应退出,面罩吸氧,人工呼吸后,再次插管并确定。 (3)吸出胃内气体。 6.过敏反应 (1)麻醉中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该药物的使用,给予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予人工通气。 (2)给予地塞米松10~20mg静脉注射或氢化考的松5mg/kg经脉滴注。 (3)严重过敏者给予肾上腺素1ug/kg。 (4)若脉搏消失,应立即按心跳骤停处理。

麻醉意外和并发症预防及处置的规定

关于麻醉意外和并发症预防及处置的规定为了提高手术麻醉质量,减少麻醉意外或并发症的发生,特别是为了出现麻醉意外和并发症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尽量减少对患者造成的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一、预防措施 (一)加强科室管理及质量监控 1、严格执行《麻醉科工作常规》。 2、麻醉药品、麻醉机、监护仪及麻醉记录单由专人管理。 3、加强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定期业务及操作技能指导,在日常医疗工作 遵 循本院医师负责制。 4、建立科室奖罚制度。 (二)加强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 1、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行政法规。 2、制定新职工阶段性培训计划,并由专人负责对其进行操作技能的阶段性考核。 3、定期进行全科业务学习及新知识介绍。 4、不定期地进行新技术、新设备操作演示。 5、鼓励科室人员参加国内外业务学习班、进修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及

职业技能。 (三)各种麻醉操作的预防措施 1、加强术前随访,制定适宜的麻醉方案,麻醉医师按照每日的手术麻醉排班表,进行术前随访工作。 2、根据病人的病史、手术方式,估计手术的难易程度和病人的耐受情况,并结合自己对各种麻醉方法的掌握和熟练程度,必要时征询上级医师的意见,制定适宜的麻醉方案。 3、复苏室提供患者术后苏醒及拔管的理想环境,专人负责。可能发生的问题是苏醒延迟、自主呼吸恢复不良等。 二、发生麻醉意外或并发症时的处理和报告: (一)发生麻醉意外或并发症时的处理 1.局麻药毒性反应 (1)停止应用局麻药。 (2)面罩吸氧,必要时气管插管控制呼吸,以保证氧供。 (3)用苯二氮卓类等药物如安定、咪唑安定等,甚或硫喷妥钠及肌肉松弛药以控制惊厥。 (4)应用升压药、抗心律失常药等支持循环功能。 (5)如呼吸、心跳停止,则按心、肺、脑复苏处理。 2.高平面蛛网膜下腔或硬膜外阻滞及全脊麻

复苏室麻醉并发症处理

复苏室麻醉并发症处理 恶心呕吐的原因 1、吸入麻醉药在苏醒阶段的低浓度对气道及呕吐中枢的刺激引起咳嗽和恶心呕吐。 2、静脉镇痛药(Ketamine、曲马多)对大脑边缘系统的刺激引起中枢恶心呕吐,而阿片类药物(芬太尼、吗啡、度冷丁)对大脑极后区的阿片受体作用引起恶心呕吐。 3、疼痛和内脏牵拉反射,胃肠道机械感受器受到刺激引起的反射性呕吐。 4、体位改变导致前庭系统的刺激诱发呕吐。 5、低血压、低血糖、肠梗阻、缺氧、呼吸循环系统不稳定是术后造成恶心呕吐的重要诱因。 6、术后吸痰等物理刺激。 7、颅内压增高直接刺激延髓的呕吐中枢。 8、其他:包括患者因素(肥胖,有晕动病史)、手术种类(中耳、腹腔镜、睾丸、眼科等)和椎管内麻醉平面>T5. 恶心呕吐的处理 1、一旦发生呕吐,立即采取头低位使声门裂高于食道入口,让胃内容物从口角流出并用吸引器清除口咽部胃内容物以减少误吸机会,并针对上述原因处理。 2、药物处理 、小剂量氟派利多、胃复安、地塞米松静脉注射。

、止吐药选择。 止吐药种类 Ondensetron(恩丹西酮、欧贝、枢复宁、阿扎司琼)于手术结束前30’静脉注射4mg或发生恶心呕吐时立即静脉注射4—8mg. Cranisetron(枢星、格兰西隆)3mg溶于0.9%Nacl120CC静脉注射。上吸道梗阻的原因 全麻神经肌肉阻滞回复不完全、舌后坠、喉痉挛和气道水肿、颈部手术切口血肿压迫引起静脉和淋巴回流受阻造成严重水肿及各种原因造成的声带麻痹导致误吸。 上呼吸道梗阻的处理 1、头部后仰,同时托起下颌骨放入口咽(鼻咽)通气道或喉罩。 2、面罩吸氧,紧急病历气管插管困难病人采用环甲膜穿刺或气管切开。 低氧血症的原因 1、肺内右向左分流增加:通气/血流比例下降,其中分泌物堵塞了支气管、气道导管过深进入支气管、气胸等造成的肺不张是引起右向左分流增加的主要原因。 2、术毕麻醉药和肌松药的残余作用加上术毕低通气以恢复动脉血中正常CO2分压所造成吸入氧量下降。 3、胃内容物误吸。 4、心输出量降低:心输出量降低可增加氧含量低的混合静脉血通过右向左分流直接进入循环进一步降低PaO2.

医院麻醉复苏室管理制度

辰溪县人民医院 麻醉复苏室管理制度 一、概述 麻醉后复苏室是对麻醉后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和监测,直至病人完全清醒,生命体征恢复稳定的病室。全麻病人,硬膜外平面在T5以上以及 病情不稳定的病人,均需送麻醉复苏室观察治疗。一般白天开放,急 诊生命体征不稳定者可转外科重症监护室(SICU)继续治疗。复苏室 在麻醉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日常监测治疗工作由麻醉科医师和护士 负责,麻醉科医师负责制定该病人的监测和治疗计划,并决定是否转 送普通病房或ICU的指征。 二、工作内容 1、定期进行药品和物资和监护仪设备的检查,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 制度 2、病人在手术室护士和麻醉科医师护送由手术室转往复苏室的过程中,麻醉科医师负责维持病人呼吸及循环功能的稳定,共同交接。 3、病人安置稳定后,立即建立常规监测及治疗。包括心电图、血压、 脉搏、血氧饱合度;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输液或输血;保留气管 插管及呼吸功能未恢复者,应以呼吸器扶助或控制呼吸。 4、麻醉科医师向PACU的麻醉医师和护士交班,包括如下内容: (1)病人姓名、年龄、现病史和既往史及治疗情况等术前相关情况、 麻醉方式及手术方法等等。 (2)麻醉用药。包括术前用药、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物 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拮抗药及其他药物。 (3)手术中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呼吸、尿量和体温等)情况,有 无险情或重大病情变化等等,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尿量。 (4)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经过何种治疗性药物或措 施处理,效果如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转出计划。 6、PACU麻醉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恢复情况作出评价,主 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并将患者妥善固定,以免摔伤 或擅自拔除各种导管。 7、复苏室病人管理内容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 一、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流程 (一)医疗事故和纠纷报告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隐瞒。凡医疗事故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处。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并与有关科室医师协商解决,处理有困难,将由科室领导出面协调。 (二)成立麻醉科应急专家小组,并将其工作职责规定如下:应急专家小组由麻醉科主任、副主任、各位副主任医师担任。每次能到现场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患者的抢救和处理全权负责。专家组负责人由能到场参加抢救的上述顺序中排列在最前位的专家担任。承担麻醉工作的麻醉医师应始终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并服从专家小组的指挥,处理过程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事件后果由上级医师负主要责任,住院医师负次要责任。 (三)凡已有或预计有麻醉(包括疼痛治疗)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和死亡时应立即向当日值班专家组成员寻求帮助,同时将事件及地点向科主任汇报,并通知当时在科的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参加抢救。 (四)接到抢救通知的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在确认自己管理的患者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赶到现场参加抢救。 (五)参加抢救的全体医护人员应在专家组负责人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应急小组的专家应指挥安排在场医师分工管理呼吸、循环、中枢神经及内环境等。 (六)对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应立即通知医务处及主管领导,报告意外事件、患者现状和可能的问题,并邀请他(她)到现场指导工作。 (七)在病情基本稳定后或初步决定放弃抢救后,由专家组负责人召集在场的专家小组成员和麻醉科责任医师与患者所在科室的主管医生和医务处及主管领导商量继续治疗方案指定负责对患者家属谈话的专家和患者家属谈话的基调和主要内容,审核医疗记录等处理事宜。(八)对围术期发生的以下情况均应在当日填写“麻醉科不良事件报告表”。①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甚至死亡。②由于任何原因所致的危险状况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产生上述后果的不良事件(含非麻醉原因)。此表与麻醉前探视单和麻醉记录单复印件一并交专人收集管理,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定期组织应急专家小组成员讨论,以提高临床麻醉质量为防范风险提供重要依据。 (九)处理过程要完整记录于病例或麻醉单中。 (十)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要进行调查,对确定的医疗事故应在一个月内认真讨论,严肃处理总结教训,改进工作。并填写“医疗事故报告表”上报医院。 (十一)严禁麻醉科和相关科室任何人员擅自给患者家属及相关人员介绍事件经过和交代病情,严禁在患者家属前谈论事件责任问题。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防范措施 (一)加强科室管理及质量监控,定期组织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行政法规及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预防处理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麻醉规范,麻醉药品、麻醉机、监护仪及麻醉记录单由专人管理,加强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定期业务及操作技能指导,遵循三级医师负责制,建立科室奖罚制度。定期检查、反馈、总结,有改进措施。组织麻醉意外和并发症专题讨论,定期自查、分析、整改。有效预防麻醉意外与并发症,持续改进有成效。(二)加强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住院医师阶段性培训计划,并由专人负责对其进行阶段性考核,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及新知识介绍,不定期地进行新技术、新设备操作演示,鼓励

麻醉意外和并发症预防及处置预案教案资料

麻醉意外和并发症预防及处置预案

麻醉意外和并发症预防及处置预案 一、预防 1. 加强科室管理及质量监控 (1)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行政法规。 (2) 严格执行《麻醉科工作常规》。 (3) 麻醉药品、麻醉机、监护仪及麻醉记录单由专人管理。 (4) 加强对医师护士的管理,定期业务及操作技能指导,在日常医疗工作中遵循主诊医师负责制。 (5) 建立科室奖罚制度。对于违反工作常规造成隐患者,给予公开批评及经济处罚;反之,对于及时发现并纠正隐患者,给予表扬及奖励。 (6)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必须遵循当事人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向医务处汇报的逐级上报制度。 2. 加强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 (1) 制定阶段性培训计划,并由专人负责对其进行操作技能的阶段性考核。 (2) 定期进行全科业务学习及新知识介绍。 (3) 不定期地进行新技术、新设备操作演示。 (4) 医护人员参加业务学习班、进修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及职业技能。 3. 各种麻醉操作的预防措施 (1) 加强术前随访,制定适宜的麻醉方案,麻醉医师按照每日的手术麻醉排班表,进行术前随访工作。随访时医师根据病人的病史、手术方式,估计手术的难易程度和病人的耐受情况,并结合自己对各种麻醉方法的掌握和熟练程度,必要时征询上级医师的意见,制定适宜的麻醉方案。 ⑵要求:术前随访认真负责,详细了解病人的现病史、既往史、生化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报告,如有疑问,及时与病房手术医师联系,包括手术方式及其术中可能对病人生理造成的影响。访视病人时进一步口头复习病史,告之病人围麻醉期注意事项,解除病人对麻醉的顾虑,为麻醉方案的最终决定提供依据。随后,签

口腔局部麻醉并发症及临床处理

口腔局麻并发症或局麻不良反应可由麻醉药物引起,也可因操作方法不当和麻醉器械引起,通常分为局部并发症(Local complications)和全身并发症(Systemic complications)。局部并发症常见,对机体影响较小。全身并发症少见,但对机体影响较大,有时甚至危及患者生命,应予高度重视。本章主要讨论口腔局麻并发症的病因、临床表型、预防措施及其临床处理。 一、局部并发症及其处理 (一)血肿(Hematoma)由注射针头刺破血管所致,常见于上牙槽后神经、眶下神经阻滞麻醉,偶见于颏神经、腭大神经阻滞麻醉;若局部组织疏松,血肿较大,特别是刺破翼静脉丛后,可发生组织内大量出血,在粘膜下或皮下出现紫红色瘀斑或肿块(图1);若局部组织致密,如腭粘膜下,血肿较为局限。血肿形成数日后,局部颜色变浅呈黄绿色,随后缓慢吸收、消失。血肿处理不当,可继发局部感染和牙关紧闭。 图1 血肿的早期肿胀上牙槽神经注射过程中立即出现肿胀预防措施:注射时应避免反复穿刺,减少刺破血管的机会。注射针尖不能有倒钩,减小组织创伤。口服抗凝药物的患者,术前请心血管科、血液科医师会诊,协助制定治疗方案。 临床处理:若局部已出现血肿,立即停止注射,压迫止血,给予冰敷。为避免局部感染和血肿扩大,酌情给予抗生素、止血药。避免口服阿司匹林类药物。48小时后局部热敷或理疗,促进血肿吸收消散。

(二)牙关紧闭(Trismus)牙关紧闭或张口受限可发生于下牙槽神经阻滞麻醉口内法注射后,较为少见。由于注射不准确,麻醉药注入翼内肌或咬肌内,使肌失去收缩和舒张功能,并停滞于收缩状态而出现牙关紧闭。另外,注射针刺破颞下窝内血管形成血肿、局麻药对骨骼肌的毒性作用、注射针头对咀嚼肌的机械损伤、以及注射针污染造成的深部组织感染也可造成牙关紧闭。局麻所致的牙关紧闭多是暂时性的,一般可在2~3h内自行恢复。血肿和感染引起的牙关紧闭,在血肿消退、炎症控制后,也会逐渐恢复。 预防措施:减少穿刺次数,减小对咀嚼肌的机械损伤。及时更换出现倒钩的注射针。注意消毒,避免注射针污染而将细菌带入深部组织。 临床处理:对于肌肉麻痹引起的牙关紧闭,局部热敷,逐步进行张闭口训练。对于咀嚼肌损伤引起的牙关紧闭,口服镇痛药物。感染引起的张开受限一般发生在注射后数天,症状逐渐加重并伴局部疼痛,可适当应用抗生素。 (三)注射区疼痛(Pain on injection)注射区神经丰富、注射压力过大、局麻药物的刺激性、药物温度和口腔组织温度差异较大,都可造成注射疼痛,但最主要的原因是麻醉药物变质、混入杂质或未配成等渗溶液,注射针头钝而弯曲、或有倒钩损伤组织和神经所致。 预防措施:术前给予表面麻醉,减慢注射速度。注意麻醉剂质量和温度。检查麻醉器械,不使用有倒刺的注射针头。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4.7.4.2

英德市人民医院麻醉科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 4.7.4.2 一、定义 (一)麻醉意外的定义麻醉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属麻醉意外: 1、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如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按规定作了检查、治疗仍发生的意外情况,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为阴性或按规定无需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物所引起的药物过敏反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穿刺等所发生的意外情况,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新药物,按规定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和作了充分技术准备,并向家属说明情况,取得签字同意,仍发生意外的, 2、诊疗过程中,因非医疗单位原因造成的机械故障、停电等而发生意外的。 3、由于病员或家属不配合麻醉或隐瞒病史为主要原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总而言之,在麻醉过程中,由于药物的异常作用,或病人对麻醉药或方法的特殊反应,原有病理改变在常规麻醉和手术刺激下恶化,以及机械本身的故障所造成的意想不到的后果,使病员残废,功能障碍甚至死亡者,称为麻醉意外,不应与麻醉事故、差错相混淆。 (二)麻醉并发症的定义是指麻醉药物或方法本身产生的一些不良反应或病理变化,麻醉医师已尽职尽责,但确系难以防范,给病人带来不良后果。 1、气管内插管全麻并发症 口唇损伤、鼻腔出血、喉痛、声音嘶哑、颈部皮下气肿、牙松动或脱落、构状软骨脱位、高血压、高颅压、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积、气道

阻塞、喉头水肿、插管困难、呕吐和反流误吸、喉痉挛、咳嗽和呛咳、呃逆、体温升高或降低、恶性高热、张力性气胸、支气管痉挛、药物变态反应、急性心肌梗塞、术中心律失常、脑血管意外、肺部并发症(包括肺不张、肺栓塞、肺炎等)。 2、硬膜外阻滞并发症 穿破硬脊膜、穿刺针或导管误入血管、导管折断、局麻药毒性反应、严重低血压、异常广泛神经阻滞、神经根、脊髓损伤、硬膜外血肿——截瘫、硬膜外脓肿、呼吸麻痹、粘连性蛛网膜炎、脊髓前动脉综合症、全脊麻、腰背痛、空气栓塞。 3、蛛网膜下腔阻滞并发症 恶心呕吐、脊麻后头痛、尿潴留、脑脊膜炎(化脓性或无菌性)、脊痛包括脊椎关节炎和脊椎骨髓炎、脑神经麻痹(以第VI 对脑神经易发生)、粘连性蛛网膜炎、高平面脊麻等。 4、神经阻滞并发症 局麻药毒性反应、局部血肿、误注蛛网膜下腔、误注硬膜外间隙、霍纳氏综合症、膈神经阻滞、喉返神经阻滞、椎动脉刺伤出血。 二、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预防 (一)加强科室管理及质量监控 (1) 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行政法规。 (2) 严格执行《麻醉科工作常规》。 (3) 麻醉药品、麻醉机、监护仪及麻醉记录单由专人管理。 (4) 加强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定期业务及操作技能指导,在日常医疗工作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盐城新东仁医院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一、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标准 (一)收治范围: 1、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患者; 2、高龄、婴幼儿、危重与麻醉后生命体征不平稳的其她麻醉患者。 (二)排外条件: 1、病情危重,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应在不间断监测与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 2、呼吸衰竭、其她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者,休克尚未彻底纠正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系统并发症,复杂的口腔、咽腔等特殊部位手术后患者,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的患者应在呼吸机支持与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3、心肺复苏后患者直接转入ICU; 4、术前即有昏迷、呕吐误吸等情形者,直接送ICU; 5、感染伤口大面积暴露的患者; 6、特殊感染的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炭疽杆菌感染、气性坏疽、破伤风、HIV感染者、狂犬病患者等); 7、其她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需要特殊隔离的患者; 8、其她器官、系统功能异常或病情需要送入ICU进一步治疗的情形。

二、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流程

三、患者在麻醉复苏室交接流程 手术间麻醉医师、巡回护士

盐城新东仁医院 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标准及流程 一、转出标准 :

1、复苏室Steward苏醒评分达4分以上,特殊患者需血气指标正常。 2、麻醉医师确认达到转出标准可以离室后,一般患者由麻醉医师与护士送回病区,与病区护士交接;病情危重者由麻醉医师与手术医师、护士一起转到ICU,与ICU医生护士交接。 二、患者离室指标 1、中枢神经系统标准:麻醉前神志正常者意识恢复,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与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10s以上。患者经过较长时间监测治疗仍处于深或浅睡眠状态,或术中有过较长时间低血压或低氧过程或低体温,估计需较长时间才能苏醒者,或原有神经系统疾病与(或)并发症者,送ICU继续监测治疗; 2、呼吸系统标准: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30次/分,能自行咳嗽排出呼吸道分泌物,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吸入空气条件下PaO2高于70mmHg,或SpO2高于95%。如病情危重,不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道并发症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转运呼吸机支持与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3、循环系统标准: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20%并循环稳定30min 以上;正常心律,ECG无ST-T改变或恢复到术前水平。若患者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应在不间断监测与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 4、局部麻醉患者特别就是椎管内麻醉后,呼吸循环稳定。麻醉平面在T6以下;最后一次麻醉加药时间超过1小时;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无需使用升压药。门诊患者则待运动功能与本体感觉恢复,循环、呼吸稳定才可回家,并且门诊患者均应有家属陪伴返家; 5、患者在复苏室内由于严重疼痛或躁动等使用过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物者,应警惕再度发生呼吸与意识抑制的可能,应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才能送回病房;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性出血等; 7、对苏醒程度评价可参考Steward苏醒评分标准,达到4分以上者方能离开麻醉复苏室。 Steward苏醒评分

麻醉常见并发症诊断的处理

第十二篇麻醉常见并发症诊断的处理 一、恶心、呕吐 (一)主要原因 1.病人因素 (1)饱胃病人; (2)青年女性和儿童 (3)肥胖病人; (4)术后给予阿片类药物; (5)以往麻醉后恶心、呕吐的病人; (6)患有晕动症的病人。 2.手术因素 (1)腹腔镜手术; (2)五官科手术; (3)上消化道手术; (4)急诊手术; (5)妇科手术。 (二)预防 1.择期手术病人术前禁食; 2.术前免用阿片类药物; 3.使用较少引起恶心、呕吐的全麻药物,如异丙酚; 4.全麻诱导时避免胃胀气,如已经发生,应放置胃管,吸净胃内容

物; 5.椎管内麻醉时及时补充血容量,防治低血压; 6.腹腔镜手术后应将腹腔内二氧化碳尽可能排放干净; 7.预防性使用镇吐药; 8.搬运病人时做到轻、快、稳。 (三)常用镇吐药(见PONV预防指南) 二、气管插管并发症 (一)插管时发生 1.心血管反应高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心律失常 2.损伤牙齿、齿龈、唇、舌、鼻腔、鼻咽和口咽、会厌、气管 3.插管插管困难、导管插入食管、导管插入支气管 4.其它危险低氧血症、支气管痉挛、反流误吸 (二)导管原因 1.导管固定不当导管成角、阻塞、导管与呼吸机接头脱落、导 管脱出。 2.其它支气管痉挛、病人咬管、导管气囊漏气 (三)拔管后发生 1.早期并发症:喉痉挛或支气管痉挛、喉头水肿上呼吸道梗阻、反 流误吸、声带麻痹和咽痛等、杓状软骨脱位等。 2.晚期并发症鼻腔插管后菌血症、喉溃疡、气管狭窄。 (四)预防

1.术前气道评估。 2.择期手术术前禁食,急诊手术前服用制酸剂。 3.插管前给氧。 4.使用大小恰当的气管导管。 5.插管前麻醉要有足够深度,避免浅麻醉。必要时插管前使用艾司 洛尔、拉贝洛尔和利多卡因等预防插管时心血管反应。 6.插管时做到轻快、准确,减少损伤。有出血倾向的病人避免鼻腔 插管。气管导管外壁应涂抹润滑剂。 7.插管后仔细听诊两侧胸部,同时注意导管深度。 8.妥善固定气管导管。固定后再次确定气管导管的位置。 9.气囊充气适度,避免气囊过度充气压迫气管。 10.拔管应严格掌握指征。 11.术后出现声音嘶哑应及时请耳鼻喉科医生会诊,如确实有杓状软 骨脱位,应立即处理。 12.ICU的病人难以难受长时间口腔气管插管,需要长时间呼吸支持 的病人可考虑气管造口。 三、寒战 (一)原因 1.低温。 2.术中使用吸入全麻药。 3.硬膜外阻滞后寒战,发生机制不明。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防范措施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防范措施 (1)加强科室管理及质量监控:定期组织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行政法规及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预防处理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麻醉科工作常规》;麻醉药品、麻醉机、监护仪及麻醉记录单由专人管理;加强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定期业务及操作技能指导,遵循三级医师负责制;建立科室奖罚制度。定期检查、反馈、总结,有改进措施。组织麻醉意外和并发症专题讨论,定期自查、分析、整改。有效预防麻醉意外与并发症,持续改进有成效。 (2)加强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住院医师阶段性培训计划,并由专人负责对其进行阶段性考核;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及新知识介绍;不定期地进行新技术、新设备操作演示;鼓励参加业务学习及进修,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及职业技能。 (3)麻醉医师必须加强术前访视,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制定适宜的麻醉方案,对疑难病例应请示上级医师和科主任。 (4)麻醉操作前检查麻醉机及监护仪等设备工作状况,对接受任何麻醉(包括局麻和硬膜外麻醉等)的患者,在麻醉前应做好全麻的准备,备好气管插管器械及相应的抢救药物;急救物资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5)严密观察患者各项生命体征变化,并在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坚持查对制度,所有麻醉中用药应做标记。抽药后的空安甑瓶应保留至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以便核对;一经施行麻醉,麻醉

医师不能离开患者,擅离职守者重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麻醉药物及剂量,不得超范围超剂量用药;严格执行麻醉操作常规,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对住院医师及实习进修医师放手不放眼,疑难重症由主治医师操作。 (6)静吸复合麻醉时应提前准备麻醉诱导药物,适当固定患者松动的牙齿,诱导前适度补液,注意注药速度和患者的通气状况,避免血压剧烈波动和通气不足。气管插管时要有良好的肌松,操作轻柔,避免不必要的损伤。术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及时与手术医师联系,排除手术操作干扰的可能,维持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当遇到难以处理的病情时,必须请示上级医师,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 (7)椎管内麻醉在术前访视时即应排除穿刺部位感染可能。穿刺时动作轻柔,注意进针速度和层次突破感。术后随访时注意询问患者是否有感觉或运动异常。当药物注人椎管后,即刻调控麻醉平面。适当补液,防止低血压、心动过缓、恶心呕吐及寒战的发生,注意面罩供氧。 (8)神经阻滞时操作轻柔,定位准确。注药前回抽,明确无血后方可注药,防止麻醉药误人血管引起中毒。一旦患者出现口唇麻木、惊厥等征象时,应给予面罩吸氧,同时准备全麻下气管内插管。 (9)患者术毕呼吸、循环稳定才能送回病房,呼吸交换好,反射恢复并清醒才能拔除气管导管。 (10)其他方面:

麻醉后恢复室常见并发症处理

麻醉后恢复室常见并发 症处理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麻醉后恢复室 Dragos Diaconescu, Loreta Grecu I.概述 大多数患者都会经历一个平稳的麻醉苏醒期,但术后突发的且危及生命的并发症随时可能发生。麻醉后恢复室(PACU)可在患者从麻醉状态到完全清醒,以及最后被送回普通病房之前提供良好的密切监测和处理。PACU通常由一个包括麻醉医师、护士和急救人员在内的专业队伍组成。它应紧邻手术室(OR),并有X线检查和实验室设备。必须准备好用于常规处理(氧气、吸引装置、监测系统)和进一步生命支持(呼吸机、压力换能器、输液泵、心肺复苏抢救车)的药物和设备。 Ⅱ.进入PACU A.转送 患者应在麻醉医师的直接监视下从手术室送到PACU,最好将床头抬高或将患者置于侧卧位以保证气道通畅。在面罩下给氧以对抗可能发生的通气不足、缺氧性通气驱动降低和弥散性缺氧。对于那些需要接受血管活性药治疗的循环不稳定的患者,如果麻醉医师认为必要,在护送过程中需给予心电图、心率、血压和血氧饱和度监测。B.记录单 患者到达PACU,即刻记录生命体征。麻醉医师应向PACU工作人员提供完整的记录单,并等到PACU工作人员完全接管患者后方可离开。同时,麻醉医生还应将患者的一些必要情况向手术医生或者PACU主要负责人直

接汇报。这份记录单应包括麻醉和手术过程中的所有情况及谁将进行最后的术后护理。 C.记录单包括的内容 1.患者的身份、年龄、手术方法、诊断、既往史摘要、服药史、过敏史、术前生命体征的变化。应记载的特殊情况包括失聪、心理问题、语言障碍,以及对于感染的预防。 2.血管内留置导管的位置和型号。 3.麻醉前用药、抗生素、麻醉诱导和维持用药、麻醉性镇痛药、肌松药、催醒药、血管 活性药、支气管扩张药,以及所给予的其他相关药物。 4.手术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对于手术中出现的问题(如止血是否完善、引流管的处理、体位受限),必须告知PACU的工作人员。 5.麻醉过程特别是可能影响患者术后早期恢复过程的问题,如:实验室的化验值、静脉穿刺困难、插管困难、术中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和心电图变化。 6.液体平衡情况包括输液量和种类、尿量以及估计失血量。 Ⅲ.监测 对患者的意识、呼吸和外周灌注进行严密监测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普通患者,护士与患者的比例为l:2或1:3;对既往有重要疾病史、术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的高危患者,护士与患者的比例为1:1。根据患者的病情定时监测和记录生命体征。标准监测包括用阻抗体积描记器测定呼吸频率、连续监测心电图、手动或自动血压测定、脉搏血氧仪和体温监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盐城新东仁医院 欧阳学文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一、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标准 (一)收治范围: 1.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患者; 2.高龄、婴幼儿、危重和麻醉后生命体征不平稳的其他麻醉患者。 (二)排外条件: 1、病情危重,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应在不间断监测和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 2、呼吸衰竭、其他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者,休克尚未彻底纠正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系统并发症,复杂的口腔、咽腔等特殊部位手术后患者,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的患者应在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3、心肺复苏后患者直接转入ICU; 之欧阳学文创作

4、术前即有昏迷、呕吐误吸等情形者,直接送ICU; 5、感染伤口大面积暴露的患者; 6、特殊感染的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炭疽杆菌感染、气性坏疽、破伤风、HIV感染者、狂犬病患者等); 7、其他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需要特殊隔离的患者; 8、其他器官、系统功能异常或病情需要送入ICU进一步治疗的情形。 二、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流程

2.麻醉医师确认达到转出标准可以离室后,一般患者由麻醉医师和护士送回病区,与病区护士交接;病情危重者由麻醉医师和手术医师、护士一起转到ICU,与ICU医生护士交接。 二、患者离室指标 1、中枢神经系统标准:麻醉前神志正常者意识恢复,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10s以上。患者经过较长时间监测治疗仍处于深或浅睡眠状态,或术中有过较长时间低血压或低氧过程或低体温,估计需较长时间才能苏醒者,或原有神经系统疾病和(或)并发症者,送ICU继续监测治疗; 2、呼吸系统标准: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30次/分,能自行咳嗽排出呼吸道分泌物,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吸入空气条件下PaO2高于70mmHg,或SpO2高于95%。如病情危重,不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道并发症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转运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3、循环系统标准: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20%并循环稳定30min以上;正常心律,ECG无STT改变或恢复到术前水平。若患者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应在不间断监测和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 4、局部麻醉患者特别是椎管内麻醉后,呼吸循环稳定。麻醉平面在T6以下;最后一次麻醉加药时间超过1小时;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无需使用升压药。门诊患者则待运动功能和本体感觉恢复,循环、呼吸稳定才可回家,并且门诊患者均应有家属陪伴返家; 之欧阳学文创作

麻醉意外并发症的处理规范与流程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 一、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流程 1、医疗事故和纠纷报告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隐瞒。凡医疗事故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科。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并与有关科室医师协商解决,处理有困难,将由科室领导出面协调。 2、凡已有或预计有麻醉(包括疼痛治疗)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和死亡时应立即向当日在科的上级医师寻求帮助,同时将事件及地点向科主任汇报,并通知当时在科的工作人员(有资质,以下同)参加抢救。 3、接到抢救通知的工作人员在确认自己管理的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赶到现场参加抢救。 4、参加抢救的全体医护人员应在在场的最高年资的麻醉医师的主持和主麻的协同下分工合作。抢救小组的主持人应指挥安排在场医师分工管理呼吸、循环、中枢神经及内环境等。 5、对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应立即通知医务科及主管领导,报告意外事件、病人现状和可能的问题,并邀请他(她)到现场指导工作。 6、在病情基本稳定后或初步决定放弃抢救后,由抢救小组负责人召集在场的抢救小组成员和麻醉科责任医师,与病人所在科室的主管医生和医务科及主管领导商量继续治疗方案,指定负责对病人家属谈话

的专家,和病人家属谈话的基调和主要内容,审核医疗记录等处理事宜。 7、对围术期发生的以下情况均应在当日填写相关登记表:①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甚至死亡。②由于任何原因所致的危险状况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产生上述后果的不良事件(含非麻醉原因),并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定期组织全科人员讨论,以提高临床麻醉质量,为防范风险提供重要依据。 8、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要进行调查,对确定的医疗事故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讨论,严肃处理,总结教训,改进工作,并上报医院。 9、严禁麻醉科和相关科室任何人员擅自给病人家属及相关人员介绍事件经过和交代病情,严禁在病人家属前谈论事件责任问题。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防范措施 1、加强科室管理及质量监控:定期组织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行政法规及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预防处理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麻醉操作常规》;麻醉药品、麻醉机、监护仪及麻醉记录单由专人管理;加强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定期业务及操作技能指导,严格执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建立科室奖罚制度。定期检查、反馈、总结,有改进措施。组织麻醉意外和并发症专题讨论,定期自查、分析、整改。有效预防麻醉意外与并发症,持续改进有成效。 2、加强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住院医师阶段性培训计划,并由专人负责对其进行阶段性考核;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及新知识介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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