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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1.2职业定义

能够运用手工技能制作、镶嵌、修理贵金属首饰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五级)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四级)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有良好照明、通风、消防设施,避免阳光直射和直接风吹。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般智力、空间感、色觉、形象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鉴定要求

1.7.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申报条件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1.7.3鉴定方式

五级和四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模式,三级采用一体化鉴定模式。

五级和四级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采用笔试或电脑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两门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三级以职业技能为重心,进行一体化考试。技能考试以现场操作为主,可辅以考生场外制作首饰作品评价。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个模块均达到60分为及格。

1.7.4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考试在标准教室或机房内,技能操作考核在单独设立、不受干扰的工作环境中进行。

二、工作要求

2.2各等级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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