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质量管理制度版号:第2 版编号:BY-ZD-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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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创造一个有利药品质量管理的优良的
工作环境,预防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适用范围:适用于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的管理。
4. 职责:人事行政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 内容
5.1由于我公司工种的特殊性,现分为经营药品类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机关类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5.2经营药品人员:
5.2.1、所有接触药品的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
5.2.2、所有接触药品的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药品处理区。要定期洗换工作服。
5.2.3、所有接触药品的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5.2.4、所有接触药品的人员在药品经营区内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5.2.5、所有接触药品的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得在药品经营区内吸烟、饮食,不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行为。
5.2.6、进入药品仓库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