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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941-2018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Classification method for environmental accident risk of enterprise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8-02-05发布2018-03-01实施

发布

前言------------------------------------------------------------------------------------------------------------ⅱ1适用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分级程序-------------------------------------------------------------------------------------------------------2 5风险物质识别-------------------------------------------------------------------------------------------------2 6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分级-------------------------------------------------------------------------------3 7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分级----------------------------------------------------------------------------------5 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确定与调整---------------------------------------------------------------8附录A(规范性附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1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实施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不再执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8年2月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级。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附录A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标准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

本标准不适用于军事设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不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或搬运(如港口装卸)的载具或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30000.2-GB30000.2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GB5048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747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SH3015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突发环境事件environmental accident

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3.2突发环境事件风险environmental accident risk

指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3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environmental accident risk substance

指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扩散等特性,在意外释放条件下可能对企业外部人群和环境造成伤害、污染的化学物质。简称为“风险物质”。

3.4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of risk substance

指根据物质毒性、环境危害性以及易扩散特性,对某种或某类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3.5环境风险单元environmental risk unit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风险物质的一个(套)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企业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装置、设施或场所。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公告2018 年第14号)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级。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附录A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标准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 本标准不适用于军事设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不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或搬运(如港口装卸)的载具或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30000.2-GB 30000.29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GB 50483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 50747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SH 3015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突发环境事件environmental accident 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3.2突发环境事件风险environmental accident risk 指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3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environmental accident risk substance 指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扩散等特性,在意外释放条件下可能对企业外部人群和环境造成伤害、污染的化学物质。简称为“风险物质”。 3.4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of risk substance 指根据物质毒性、环境危害性以及易扩散特性,对某种或某类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3.5环境风险单元environmental risk unit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风险物质的一个(套)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企业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装置、设施或场所。 3.6环境风险受体environmental risk receptor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 3.7清净废水slightly polluted wastewater 指未受污染或受较轻微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不经处理即符合排放标准的废水。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一)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l00人以上; (二)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三)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四)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五)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I、II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六)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七)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一)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二)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三)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四)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五)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一)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二)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的; (三)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四、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一)发生3人以下死亡; (二)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三)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1)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环境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企业立厂之本,对事故风险较大的化工企业来说,一定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必须将“安全第一,以防为主”作为公司经营的基本原则; ·参照跨国公司的经验,必须将“ESH(环保、安全、健康)”作为一线经理的首要责任和义务; ·必须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设立安全环保科,负责全厂的安全管理,应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才担当负责人,每个车间和主要装置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原则上由工艺员担任。 ·在开展ISO14001认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ESH审计和OHSAS18001认证,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医务室必须配备足够的医疗药品和其他救助品,便于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包括交通事故预防、运输过程设备故障性泄漏防范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等,物料运输以汽车为主。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应从包装着手,有关包装的具体要求可以参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90)、《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包装应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品特性及相关强度等级进行,并采用堆码试验、跌落试验、气密试验和气压试验等检验标准进行定期检验,运输包装件严格按规定印制提醒符号,标明危险品类别、名称及尺寸、颜色。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方法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生产、加工、使用、存储的所有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评估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以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按照矩阵法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等级进行划分。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一般环境风险、较大环境风险和重大环境风险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和红色标识。评估程序见图1。

1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针对企业的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原料、“三废”污染物等,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物质名称,化学文摘号(CAS号),目前数量和可能存在的最大数量,在正常使用和事故状态下的物理、化学性质、毒理学特性、对人体和环境的急性和慢性危害、伴生/次生物质,以及基本应急处置方法等,对照附录B标明是否为环境风险物质。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如存在总量呈动态变化,则按公历年度内某一天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Q:(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2)当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1) 式中:q1, q2, ...,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 Q2, ...,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企业直接评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以Q表示。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分别以Q1、Q2和Q3表示。 2 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采用评分法对企业生产工艺、安全生产控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废水排放去向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1与表2。 表1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分值 生产工艺20分 安全生产控制(8分) 消防验收2分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2分安全生产许可2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2分 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40分) 截流措施8分事故排水收集措施8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8分雨水系统防控措施8分生产废水系统防控措施8分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框架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框架

————————————————————————————————作者:————————————————————————————————日期: 1

XX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 1.4 适用范围 l.5 工作原则 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

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建立健全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组织机构图) 3预防和预警 环境污染事故源 3.1.1企业基本信息 自然概况;地理位置;气象及水文资料;周围居民点、敏感点信息; 3.1.2环境污染事故源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辨识方法(定稿)

东沟煤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 一、定性评估法 也称经验评估法,是按生产系统或生产工艺过程,对系统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定性的分析、研究、评估,得出定性评估结论的评估方法。 本方法通常采用安全评估表,根据经验将需要检查评估的内容以列表的方式逐项列出,现场逐条对应评估。安全评估表内容还可根据项目危险程度,将评估项目内容划分为安全否决项(不可控危险)和可控项(中等或可控危险)两部分,存在否决项时,停止评估,向上一级管理层报告;不存在否决项时,对可控项进行赋值,得分不低于规定的临界值,定性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可控项得分低于临界值,停止作业,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重新评估。 本方法适用于简单系统、大型装备,工作条件和环境相对稳定的区队开工和岗位的评估。 二、专家评估法 是指集体检查分析、专家综合评估或两者相结合的评估

方式,依据现场条件、检测结果、临界指标,运用类比分析等方法,对系统运行环境、设备设施、工艺和人员技术能力、安全措施、制度、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的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复杂的系统、工艺、装置以及“四新”试验应用等方面的评估。 三、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 是通过分析生产运行过程中工艺状态参数的变动和操作控制中可能出现的偏差,以及这些变动与偏差对系统的影响及可能导致的后果,找出出现变动及偏差的原因,明确装置或系统内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并针对变动与偏差产生的后果提出应对安全措施的评估方法。 本方法主要分析步骤是: 1. 建立研究组,确定任务、研究对象。一是建立一个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研究组,研究组的人员应包括设计、管理、使用和监察等各方面人员。二是明确研究组的任务,如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系统安全问题,还是产品问题、环境问题,或者是综合问题。三是充分了解分析对象,准备有关资料。 2. 划分单元,明确功能。将分析对象划分为若干单元,明确各单元的功能,说明其运行状态和过程。在连续过程中单元应以管道为主,在间歇过程中单元应以设备为主。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程度分为: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解读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解读 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方法》是环境应急管理领域的第一个基础性国家标准,用于指导企业自主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一、为什么出台《方法》?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的要求,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印发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环办〔2014〕34号,以下简称《指南》),在附录A和附录B中提出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指南》印发以来,全国有4万余家企业参考《指南》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并划分了风险等级,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和应急准备能力明显提高,为环境应急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试行过程中发现《指南》存在一些不足:如仅对企业综合风险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没有突出企业大气和水环境各自的风险特征和防控管理措施的针对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数量和类型覆盖面不够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过多;文件法律效力低。 针对实践暴露出的问题,环境保护部设立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将《指南》附录A和附录B进行修订、完善和标准化,提出了分别评估企业水和大气环境风险的方法,调整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弱化了安全生产管理评估指标,较《指南》附录A及附录B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

富,定位更加准确,“环境”特点更加突出。 二、《方法》是强制性标准吗? 《方法》是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发布的指导性标准,供企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时参照使用。 三、《方法》包括哪些内容? 《方法》共10部分,主要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的程序和风险物质识别、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的方法,以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确定与调整的原则,配套1个规范性附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四、《方法》做了哪些修订? 同《指南》相比,《方法》主要进行了六方面修订: (一)分别评估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和水环境事件风险。该项修改主要考虑到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和水环境事件风险物质、风险防控措施和风险受体显著不同,因此分别计算涉气(水)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生产工艺过程与大气(水)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大气(水)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E),通过风险矩阵法确定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和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等级,按两者中级别高者确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与《指南》中对企业综合风险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相比,《方法》更突出了企业大气和水环境风险特征和防控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对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更加准确,有助于企业明确风险类型,制定针对性的防控对策。 (二)补充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方法》对《指南》附录B包括的310种(类)风险物质进行调整、补充,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352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 Environmental emergency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环境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企业立厂之本,对事故风险较大的化工企业来说,一定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必须将“安全第一,以防为主”作为公司经营的基本原则; ·参照跨国公司的经验,必须将“ESH(环保、安全、健康)”作为一线经理的首要责任和义务; ·必须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设立安全环保科,负责全厂的安全管理,应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才担当负责人,每个车间和主要装置设置专职

或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原则上由工艺员担任。 ·在开展ISO14001认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ESH审计和OHSAS18001认证,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医务室必须配备足够的医疗药品和其他救助品,便于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包括交通事故预防、运输过程设备故障性泄漏防范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等,物料运输以汽车为主。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应从包装着手,有关包装的具体要求可以参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90)、《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包装应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品特性及相关强度等级进行,并采用堆码试验、跌落试验、气密试验和气压试验等检验标准进行定期检验,运输包装件严格按规定印制提醒符号,标明危险品类别、名称及尺寸、颜色。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2015年)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 — 1 —

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 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 — 2 —

天津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企业版) 天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前言 本导则规定了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风险因素,在切实加强风险源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应急响应措施,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臵,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1、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火灾、爆炸、泄漏等造成对环境影响的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伴生,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臵危险废物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颁布);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3、术语和定义 3.1、突发环境事件 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3.2、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3、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4、环境风险源 衡量是否构成环境风险源的重点是:发生事故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环境风险源的危险程度由所涉及的危险物质的特性(物质危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doc

***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 二〇二0年五月

目录 1前言 (1) 2总则 (2) 2.1编制原则 (2) 2.2编制依据 (2) 2.2.1法律、法规、规定依据 (2) 2.2.2相关标准及规范 (3) 2.2.3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 (3) 3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 (4) 3.1企业基本信息 (4) 3.1.1企业基本信息 (4) 3.1.2生产设备 (5) 3.1.3产品方案 (5) 3.1.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6) 3.1.5生产工艺 (6) 3.1.6“三废”产生、处理处置及排放情况 (8) 3.1.7所在地自然环境概况 (9) 3.1.8环境功能区划 (11) 3.2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13) 3.3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情况 (13) 3.3.1风险物质情况 (13) 3.3.2生产设施风险识别情况 (14) 3.4安全生产管理 (15) 3.5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 (15) 3.5.1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5) 3.5.2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16) 3.6现有应急物资与装备、救援队伍情况 (16) 3.6.1现有应急物资 (16) 3.6.2内部救援队伍 (17) 3.6.4 外部救援队伍 (18)

4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19) 4.1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 (19) 4.1.1国内外同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资料 (19) 4.1.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 (19) 4.2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源强分析 (20) 4.2.1气态风险物质泄漏源强分析 (20) 4.3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扩散途径、涉及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 情况分析 (22) 4.4突发环境事件危害后果分析 (22) 4.4.1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扩散 (22) 4.4.2火灾伴生/次生污染物扩散后果分析 (24) 4.4.3废气事故排放后果分析 (25) 5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25) 5.1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25) 5.2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 (25) 5.3环境应急资源 (26) 5.4历史经验教训总结 (26) 5.5需要整改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项目内容 (27) 6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8) 7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29) 7.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29) 7.2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分级 (30) 7.2.1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30) 7.3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分级 (31) 7.3.1计算涉水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31) 7.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确定与调整 (32) 7.4.1风险等级确定 (32) 7.4.2风险等级调整 (32) 7.4.3风险等级表征 (32) 8 附图 (33)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

附件4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 报告编制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

前言 为规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登记工作,指导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第十、十一条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主要考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在企业生产/使用过程中由于日常环境释放对企业外部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的长期、潜在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兼顾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对环境和生命安全造成的短期不利影响。 本指南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为主线,对编制原则、总体要求、编制形式、编制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在附件部分对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机构应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开展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

告的编制工作。 本指南为试行版,将根据实际管理需求,适时修订。

目录 一、编制原则 (71) 二、总体要求 (71) 三、报告编制形式 (72) 四、报告编制内容 (72) (一)总则 (73) (二)企业概况 (74) (三)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流向分析 (76) (四)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判别 (77) (五)企业环境管理及风险水平判别 (80) (六)企业环境风险监管等级划分 (83) (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结论 (83) (八)环境风险防范和控制管理措施建议 (83) 附件: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 (85) 一、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判别 (86) 二、企业环境管理及风险水平判别 (93) 三、企业环境风险监管等级划分 (103)

华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目录 1 前言 (1) 2 总则 (1) 编制原则 (1) 编制依据 (1) 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1) 相关技术文件 (2) 3 企业基本信息与环境风险识别 (2) 企业基本信息 (2)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4) 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情况 (5)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工艺 (6) 安全生产管理 (9)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 (10)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0) 现有应急物资与装备、救援队伍情况 (10) 4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 (14) 国内外同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资料 (14) 所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景 (15) 每种情景源强分析 (18)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扩散途径、涉及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情况分析 (18) 每种情景可能产生的直接次生、衍生后果分析 (19) 5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20) 历史经验教训总结 (20) 需要整改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项目内容 (20) 6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1)

7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21) 环境事件风险源评估 (21) 环境事件风险级别确定 (23)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23) 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 (23) 环境风险受体类型(E) (27)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29) 8 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地理位置图 (30) 企业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31) 企业平面布置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雨水、污水等所有排水最终去向图 (31)

突发环境事分级标准

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 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 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解读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解读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方法》是环境应急管理领域的第一个基础性国家标准,用于指导企业自主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一、为什么出台《方法》?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的要求,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印发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环办〔2014〕34号,以下简称《指南》),在附录A和附录B中提出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指南》印发以来,全国有4万余家企业参考《指南》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并划分了风险等级,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和应急准备能力明显提高,为环境应急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试行过程中发现《指南》存在一些不足:如仅对企业综合风险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没有突出企业大气和水环境各自的风险特征和防控管理措施的针对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数量和类型覆盖面不够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过多;文件法律效力低。 针对实践暴露出的问题,环境保护部设立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将《指南》附录A和附录B进行修订、完善和标准化,提出了分别评估企业水和大气环境风险的方法,调整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弱化了安全生产管理评估指标,较《指南》附录A及附录B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富,定位更加准确,“环境”特点更加突出。

二、《方法》是强制性标准吗? 《方法》是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发布的指导性标准,供企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时参照使用。 三、《方法》包括哪些内容? 《方法》共10部分,主要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的程序和风险物质识别、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的方法,以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确定与调整的原则,配套1个规范性附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四、《方法》做了哪些修订? 同《指南》相比,《方法》主要进行了六方面修订: (一)分别评估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和水环境事件风险。该项修改主要考虑到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和水环境事件风险物质、风险防控措施和风险受体显著不同,因此分别计算涉气(水)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生产工艺过程与大气(水)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大气(水)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E),通过风险矩阵法确定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和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等级,按两者中级别高者确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与《指南》中对企业综合风险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相比,《方法》更突出了企业大气和水环境风险特征和防控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对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更加准确,有助于企业明确风险类型,制定针对性的防控对策。 (二)补充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方法》对《指南》附录B包括的310种(类)风险物质进行调整、补充,删除了《指南》附录B 中56种不具有明显突发性且普遍性不强的重点环境管理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生产、加工、使用、存储的所有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评估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以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按照矩阵法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等级进行划分。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一般环境风险、较大环境风险和重大环境风险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和红色标识。评估程序见图1。

1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针对企业的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原料、“三废”污染物等,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物质名称,化学文摘号(CAS号),目前数量和可能存在的最大数量,在正常使用和事故状态下的物理、化学性质、毒理学特性、对人体和环境的急性和慢性危害、伴生/次生物质,以及基本应急处置方法等,对照附录B标明是否为环境风险物质。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如存在总量呈动态变化,则按公历年度内某一天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Q:(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2)当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1) 式中:q1, q2, ...,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 Q2, ...,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企业直接评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以Q表示。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分别以Q1、Q2和Q3表示。 2 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采用评分法对企业生产工艺、安全生产控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废水排放去向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1与表2。

(整理)常见隐患风险分级标准

精品文档 附件1: 常见隐患风险分级标准 一、范围 将公司施工作业现场常见隐患按照风险分级控制理论进行了分级,旨在进一步细化、明确各专业施工作业现场常见隐患风险等级,强化隐患管理,针对性的消除隐患、有效控制风险,实现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持续改进。 本标准所指隐患仅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 本标准适用于川庆钻探公司所属各单位、全资公司。 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分包商在施工作业现场应遵循本标准。 二、常见隐患风险分级方法 参照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风险(D)=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危害严重程度(C),将隐患风险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D<70)、较大隐患(70≤D<200)、重大隐患(D≥200)。 三、各专业常见隐患风险分级 公司现场常见隐患风险分级分为物探、钻井、试修、压裂酸化、连续油管、固井、测井、录井、油气田地面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等11个专业。

1 物探专业 1.1 一般隐患 1.1.1安全帽帽体损伤、顶带、后箍、下颚带、缓冲垫破损或超期使用; 1.1.2防静电场所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无防静电标识; 1.1.4冬季作业防寒帽、防寒手套等防护设施缺失; 1.1.6营房车、办公生活区的楼道防护栏不全或破损; 1.1.8作业及生活场所逃生路线、风险标识缺失(地陷凹洞、通道上檐低于人高、水坑未遮盖,无HSE提示、警示标志、应急口哨、应急集合点、逃生路线图、属地责任人及电话、急救电话、当地火警电话、禁止烟火区域标识等); 1.1.9作业场所、生活场地(楼道、浴室、食堂厨房、储藏间、餐厅)通风、照明不良; 1.1.10人行过道或工作场所地面湿滑; 1.1.11员工宿舍内的取暖煤炉1m范围内放置有杂物、易燃物; 1.1.15电源接头、电源板等无“CCC”标志,电源线出现裸露、老化、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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