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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明沟排水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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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沟排水施工方案

整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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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GD30—2004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S pecifications for Design of Highway Subgrades

(报批稿)

2004—XX—XX发布2004—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S pecifications for Design of Highway Subgrades

JTGD30—2004

主编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施行日期:2004年X月X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4.北京

前言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公路建设进入到快速发展时期,为满足新时期公路建设的需要,1996年交通部颁布了《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13—95)。该规范施行以来,对统一公路工程路基设计技术要求,提高公路路基设计水平、保证公路路基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近十年来,在公路路基设计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交通部和各省、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得到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效果,积累了较多的山区公路设计施工经验,为本规范的修订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修订是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2000]722号“关于下达2000年度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定额等编制和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和交公路发[2002]288号“发布公路工程标准规范体系”精神进行的。新修订的《公路路基设计规范》涵盖了《公路粉煤灰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6-93)、《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7-96)、《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6)、《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019-98)等规范的相关内容,在原规范基础上,针对目前公路路基设计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如高填深挖的界限与设计原则、边坡防护、路基压实标准、特殊路基设计等作了重点修订,突出了公路路基设计的系统化理念,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景观协调的设计原则,注重地质、水文条件调查,强调地基处理、填料选择、路基强度与稳定性、边坡防护、排水系统、关键部位施工技术等方面的综合设计。本规范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补充完善了路基压实度和CBR强度要求,在第3章“一般路基”中增加了

路堤与桥涵构造物连接处理、路基填挖交界处理、高边坡路堤与陡坡路堤、

挖方高边坡、填石路堤和粉煤灰路基等设计技术规定;

2.对高边坡、地基处理、路基病害整治等设计,提出了有关施工监测与动态

设计的内容和要求。

3.完善了路基排水系统设计要求,补充了油水分离池、排水泵站、仰斜式

排水孔、支撑渗沟等排水设施,强化路基排水与边坡防护的综合设

计。取消了有关路面排水设计的内容。

4.将第5章“路基防护”改为“路基防护与支挡”,新增加了挡土墙、边坡

锚固、土钉支护和抗滑桩等支挡结构设计技术要求;

5.新增加第6章“路基拓宽改建”,增加了原有路基状况评价方法与标准、

高速公路路基拓宽改建、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路基拓宽改建等设计技术要

求;

6.将原规范第6章“特殊路基”改为第7章,在该章中新增加了软土地区路

基、红粘土与高液限土地区路基、采空区路基、滨海路基、水库路基等特

殊路基设计技术要求;完善了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多年冻土、黄

土、膨胀土、盐渍土、风沙、雪害、涎流冰等特殊路基处理技术要求。

本规范及其条文说明是根据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国内外的有关文献及工程实践经验而编制的,

规范颁布后,请各有关单位将使用本规范中所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

研究院(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98号,邮编:430052),以便下次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

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

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吴万平廖朝华汪继泉丁小军张留俊王秉纲王选仓

邓卫东唐树名陈晓光傅应华王家强袁光宇张嘉翔

台电仓胡炜李萍祝海燕郑治席元伟马磊刘健

刘亚楼李浩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一般路基 (4)

3.1一般规定 (4)

3.2路床 (4)

3.3填方路基 (4)

3.4挖方路基 (7)

3.5路基填挖交界处理 (8)

3.6高边坡路堤与陡坡路堤 (8)

3.9粉煤灰路堤 (17)

3.10路基取土 (17)

3.11路基弃土 (18)

4路基排水 (19)

4.1 一般规定 (19)

4.2 地表排水 (19)

4.3 地下排水 (20)

5 路基防护与支挡 (22)

5.1一般规定 (22)

5.2坡面防护 (22)

5.3沿河路基防护 (24)

5.4挡土墙 (26)

5.5边坡锚固 (45)

5.6土钉支护 (51)

5.7抗滑桩 (52)

6 路基拓宽改建 (54)

6.1 一般规定 (54)

6.2 原有路基状况调查评价 (54)

6.3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路基拓宽改建 (55)

6.4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原有路基的拓宽改建 (56)

7 特殊路基 (57)

7.1一般规定 (57)

7.2滑坡地段路基 (57)

7.3崩塌与岩堆地段路基 (60)

7.4泥石流地区路基 (61)

7.5岩溶地区路基 (62)

7.6软土地区路基 (64)

7.7红粘土与高液限土地区路基 (69)

7.8膨胀土地区路基 (70)

7.9黄土地区路基 (72)

7.10盐渍土地区路基 (75)

7.11多年冻土地区路基 (78)

7.12风沙地区路基 (80)

7.15 采空区路基 (86)

7.16滨海路基 (88)

7.17 水库地区路基 (89)

附录A 岩质边坡的岩体分类 (91)

附录B 监测内容与项目 (92)

附录C 多年冻土公路工程分类 (93)

附录D 黄土分区图 (94)

本规范用词说明 (95)

附件:《公路路基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96)

1总则 (97)

3一般路基 (98)

4路基排水 (109)

5路基防护与支挡 (113)

6路基拓宽改建 (125)

7特殊路基 (126)

1 总则

1.0.1为统一公路工程路基设计技术标准,使公路路基工程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级公路的路基设计。

1.0.3路基工程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1.0.4路基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避免引发地质灾害,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0.5路基设计应做好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查明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获取设计所需要的岩土物理力学参数。

1.0.6路基设计应从地基处理、路基填料选择、路基强度与稳定性、防护工程、排水系统、以及关键部位路基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

1.0.7路基设计宜避免高路堤与深路堑。当路基中心填方高度超过20m、中心挖方深度超过30m时,宜结合路线方案与桥梁、隧道等构造物或分离式路基作方案比选。

1.0.8受水浸淹路段的路基边缘标高,应不低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袭高,以

及0.5m的安全高度。各级公路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1.0.8规定。

表1.0.8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1.0.9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段的路基设计最小填土高度不应小于路床处于中湿状态的临界高度;当路基设计标高受限制时,应对潮湿、过湿状态的路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土基回弹模量不应小于路面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

1.0.10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高边坡路堤、陡坡路堤、挖方高边坡、滑坡、软土地区路基设计应采用动态设计法。动态设计必须以完整的施工设计图为基础,适用于路基施工阶段。应提出对施工方案的特殊要求和监测要求,应掌握施工现场的地质状况、施工情况和变形、应力监测的反馈信息,必要时对原设计做校核、修改和补充。

1.0.11路基工程设计提倡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

1.0.12路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路基 subgrade

按照路线位置和一定技术要求修筑的带状构造物,是路面的基础,承受由路面传来的行车荷载。

1.路床 roadbed

指路面底面以下0.80m范围内的路基部分。在结构上分为上路床(0~0.30m)及下路床(0.30m~0.80m)两层。

2.路堤 embankment

高于原地面的填方路基。路堤在结构上分为上路堤和下路堤,上路堤是指路面底面以下0.80m~

1.50m范围内的填方部分;下路堤是指上路堤以下的填方部分。

2.0.4路堑 cutting

低于原地面的挖方路基。

1.填石路堤 rockfill embankment

2.CBR(加州承载比) California bearing ratio

表征路基土、粒料、稳定土强度的一种指标。即标准试件在贯入量为2.5mm时所施加的试验荷载与标准碎石材料在相同贯入量时所施加的荷载之比值,以百分率表示。

3.压实度 degree of compaction

筑路材料压实后的干密度与标准最大干密度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2.0.8路基设计标高 height of design of subgrade

新建公路的路基设计标高为路基边缘标高,在设置超高、加宽地段,则为设置超高、加宽前的路基边缘标高;改建公路的路基设计标高可与新建公路相同,也可采用路中线标高。设有中央分隔带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路基设计标高为中央分隔带的外侧边缘标高。

1.特殊路基 special subgrade

位于特殊土(岩)地段、不良地质地段,或受水、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强烈的路基。

2.湿陷性黄土 collapsibility loess

在自重或一定压力下受水浸湿后,土体结构迅速破坏,并产生显著下沉现象的黄土。

3.红粘土 laterite

碳酸盐类岩石在温湿气候条件下经风化后形成的褐红色粉土或粘性土。

4.高液限土 high liquid limit soil

液限(100g锥试验)超过50%的细粒土。

5.膨胀土 expansive soil

含亲水性矿物并具有明显的吸水膨胀与失水收缩特性的高塑性粘土。

6.盐渍土 saline soil

易溶盐含量大于规定值的土。

7.多年冻土 perennially frozen soil

冻结状态连续多年的温度低于0℃且含冰的土。

8.滑坡 landslide

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的影响下沿带或面滑动的现象。

9.崩塌 rock fall

高陡斜坡上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倒塌、倾倒或坠落的现象。

10.泥石流 debris flow

挟带大量泥砂、石块的间歇性洪流。

11.岩溶 karst

可溶性岩层被水长期溶蚀而形成的各种地质现象和形态。

12.挡土墙 retaining wall

承受土体侧压力的墙式构造物。

13.抗滑桩 slide-resistant pile

14.土钉 soil nailing

在土质或破碎软弱岩质边坡中设置钢筋钉,维持边坡稳定的支护结构。

15.预应力锚杆(索) prestressed anchor

由锚头、预应力筋、锚固体组成,通过对预应力筋施加张拉力以加固岩土体使其达到稳定状态的支护结构。

3 一般路基

3.1一般规定

3.1.1 路基设计之前,应做好全面调查研究,充分收集沿线地质、水文、地形、地貌、气象、地震等设计资料。改建公路设计时,还应收集历年路况资料及当地路基的翻浆、崩塌、水毁、沉降变形等病害的防治经验。

3.1.2路基设计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选择适当的路基横断面形式和边坡坡度。河谷地段不宜侵占河床,可视具体情况设置其它的结构物和防护工程。

3.1.3 陡坡上的半填半挖路基,可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用护肩、砌石或挡土墙;当山坡高陡或稳定性差,不宜多挖时,可采用桥梁、悬出路台等构造物;三、四级公路的悬崖陡壁地段,当山体岩石整体性好时,可采用半山洞。

3.1.4沿河路基边缘标高应满足1.0.8条的规定,并根据冲刷情况,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沿河路基废方应妥善处理,以免造成河床堵塞、河流改道或冲毁沿线构造物、农田、房屋等不良后果。

3.2路床

3.2.1路床填料应均匀、密实,并符合表3.2.1规定。

表3.2.1 路床土最小强度和压实度要求

2)当三、四级公路铺筑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其压实度应采用二级公路的规定值。

3.2.2路床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00㎜,路床顶面横坡应与路拱横坡一致。

3.2.3路床加固应根据土质、降水量、地下水类型及埋藏深度、加固材料来源等,经比选采用就地碾压、换土或土质改良、加强地下排水、设置土工合成材料等加固措施。

3.3填方路基

3.3.1填料选择

1.填方路基应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50

㎜。

2.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等,不得直接用于填筑路基。

冰冻地区的路床及浸水部分的路堤不应直接采用粉质土填筑。

3.当采用细粒土填筑时,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表3.3.1 路堤填料最小强度要求

注:1

2)当三、四级公路铺筑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应采用二级公路的规定。

4.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

5.浸水路堤应选用渗水性良好的材料填筑。当采用细砂、粉砂作填料时,应考虑振动液化的影响。

6.桥涵台背和挡土墙墙背应优先选用渗水性良好的填料。在渗水材料缺乏的地区,采用细粒土填

筑时,宜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进行处治。

3.3.2压实度

路堤应分层铺筑,均匀压实,压实度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 路堤压实度

2)当三、四级公路铺筑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应采用二级公路的规定值;

3)路堤采用特殊填料或处于特殊气候地区时,压实度标准可根据试验路在保证路基强度要求的前提下适当降低。

3.3.3细粒土填筑时的含水量应接近最佳含水量,当含水量过高时,应采取晾晒或掺入石灰、水泥、粉

煤灰等材料进行处治。

3.3.4路堤边坡形式和坡率应根据填料的物理力学性质、边坡高度和工程地质条件确定。

1.当地质条件良好,边坡高度不大于20m时,其边坡坡率不宜陡于表3.3.4规定。

表3.3.4 路堤边坡坡率

2.对边坡高度超过20m的路堤,边坡形式宜用阶梯型,边坡坡率应按第

3.6节的规定由稳

定性分析计算确定,并应进行个别设计。

3.浸水路堤在设计水位以下的边坡坡率不宜陡于1∶1.75。

3.3.5地基表层处理

1.稳定斜坡上地基表层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横坡缓于1:5时,清除地表草皮、腐殖土后,可直接在天然地面上填筑路堤。

2.地面横坡为1:5~1:2.5时,原地面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2m。当基岩面上

的覆盖层较薄时,宜先清除覆盖层再挖台阶;当覆盖层较厚且稳定时,可予保留。2.地面横坡陡于1:2.5地段的陡坡路堤,必须检算路堤整体沿基底及基底下软弱层滑动的稳定

性,抗滑稳定系数不得小于表3.6.8规定。否则应采取改善基底条件或设置支挡结构物等防滑措施。

3.当地下水影响路堤稳定时,应采取拦截引排地下水或在路堤底部填筑渗水性好的材料等措施。

4.应将地基表层碾压密实。在一般土质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基底的压实度(重型)

不应小于90%;三、四公路不应小于85%。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总厚度时,应将地基表层土进行超挖、分层回填压实,其处理深度不应小于重型汽车荷载作用的工作区深度。

5.在稻田、湖塘等地段,应视具体情况采取排水、清淤、晾晒、换填、加筋、外掺无机结合料等

处理措施。当为软土地基时,其处理措施应符合第7.6节规定。

3.3.6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路堤与桥台、横向构造物(涵洞、通道)连接处应设置过渡段,路基压实度不应小于96%,并注意填料强度、地基处理、台背防排水系统等综合设计。过渡段长度宜按2倍~3倍路基填土高度确定。

3.3.7护肩路基

护肩高度不宜超过2m,顶面宽度不应侵占硬路肩或行车道及路缘带的路面范围。

3.3.8砌石路基

1.砌石应选用当地不易风化的片、块石砌筑,内侧填石;岩石风化严重或软质岩石路段不宜采用

砌石路基。

2.砌石顶宽不小于0.8m,基底面向内倾斜,砌石高度不宜超过15m。砌石内、外坡率不宜陡于表

3.3.8规定。

表3.3.8 砌石边坡坡率

3.3.9护脚路基

当填方路基受地形地物限制或路基稳定性不足时,可采用护脚路基。护脚高度不宜超过5m,受水浸淹的路堤护脚,应予防护或加固。

3.4挖方路基

3.4.1土质路堑

1.土质路堑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排水措施、施工方法,

并结合自然稳定山坡和人工边坡的调查及力学分析综合确定。

边坡高度不大于20m时,边坡坡率不宜陡于表3.4.1规定。

表3.4.1 土质路堑边坡坡率

注:黄土、红粘土、高液限土、膨胀土等特殊土质挖方边坡形式及坡度应按第7章有关规定确定。

2.路堑边坡高度大于20m时,其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按第

3.7节确定。

3.4.2岩质路堑

1.岩质路堑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施工方法,结合自然稳

定边坡和人工边坡的调查综合确定。必要时可采用稳定分析方法予以检算。

边坡高度不大于30m时,无外倾软弱结构面的边坡按附录A确定岩体类型,边坡坡率可按表3.4.2确定。

表3.4.2 岩质路堑边坡坡率

注:1)有可靠的资料和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2)Ⅳ类强风化包括各类风化程度的极软岩;

2.对于有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质边坡、坡顶边缘附近有较大荷载的边坡、边坡高度超过表

3.

4.2

范围的边坡等,边坡坡率应按第3.7节有关规定通过稳定性分析计算确定。

3.硬质岩石挖方路基宜采用光面、预裂爆破技术。

4.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软弱松散岩质路堑,宜采用分层开挖、分层防护和坡脚预加固技术。

3.4.3当挖方边坡较高时,可根据不同的土质、岩石性质和稳定要求开挖成折线式或台阶式边坡,边沟外侧应设置碎落台,其宽度不宜小于 1.0m;台阶式边坡中部应设置边坡平台,边坡平台的宽度不宜小于2m。

3.4.4边坡坡顶、坡面、坡脚和边坡中部平台应设置地表排水系统,各种地表排水设施构造尺寸按第

4.2节确定。

3.4.5当边坡有积水湿地、地下水渗出或地下水露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地下渗沟、边坡渗沟或仰斜式排水孔,或在上游沿垂直地下水流向设置拦截地下水的排水隧洞等排导设施。

3.4.6根据边坡稳定情况和周围环境确定边坡坡面防护形式,边坡防护应采取工程防护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稳定性差的边坡应设置综合支挡工程。条件许可时,宜优先采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防护措施。

3.4.7当土质挖方边坡高度超过20m、岩石挖方边坡高度超过30m和不良地质地段路堑边坡,应按第3.7节的有关规定,进行路基高边坡个别处理设计。

3.5路基填挖交界处理

3.5.1半填半挖路基中填方区应符合第3.3节、3.6节有关规定。必要时,可采用冲击碾压或强夯等进行增强补压,以消减路基填挖间的差异变形。

3.5.2 半填半挖路基中挖方区应符合第3.4节、3.7节有关规定。

3.5.3半填半挖路基的填料应综合设计,当挖方区为土质时,应优先采用渗水性好的材料填筑,对挖方区路床0.80m范围土质进行超挖回填碾压,并在填挖交界处路床范围铺设土工格栅;当挖方区为坚硬岩石时,宜采用填石路堤。

3.5.4当地表斜坡陡于1:2.5时,应进行填挖间路基稳定性分析,其最小稳定系数不得小于表3.6.8规定。当路基稳定性不够时,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在路堤边坡下方设置支挡工程。

3.5.5 根据地下水出露情况和岩土性质,设置完善的地下排水系统,除在边沟下设置纵向渗沟外,应在填挖之间设置横向或纵向渗沟。

3.5.6 纵向填挖交界处应设置过渡段,土质地段过渡段宜采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碎石填筑,岩石地段过渡段可采用填石路堤。

3.6高边坡路堤与陡坡路堤

3.6.1高边坡路堤与陡坡路堤设计应贯彻综合设计和动态设计的原则。应在充分掌握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填料来源及其性质的基础上,综合进行路堤断面、排水设施、边坡防护、地基及堤身处治等的设计。当实际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设计,保证路堤稳定。

3.6.2对边坡高度超过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以及不良地质、特殊地段的路堤,应进行个别勘察设计,对重要的路堤应进行稳定性监控。

3.6.3高边坡路堤与陡斜坡路堤的地基勘察应查明地基土的土质类别、层位、厚度、分布特征和物理力学性质,确定地下水埋深和分布特征,确定地基土的承载能力,获取设计所需的物理力学指标。其工程地质勘察应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要求。

3.6.4路基填料应满足第3.2.1、3.3.1 条规定,路堤压实度应满足第3.2.1、3.3.2 条的要求。必要时,可采用冲击碾压或强夯等进行增强补压,以消减高路堤的差异变形。

3.6.5高路堤边坡形式和坡率应根据填料的物理力学性质、边坡高度、车辆荷载和工程地质条件等经稳定计算,并结合工程经验分析确定。高路堤断面形式宜采用台阶式,降水量较大的地区,平台上应加设截水沟。

3.6.6高路堤稳定性分析的强度参数应根据填料场地情况,选择有代表性土样进行室内试验,并结合现场情况确定。

1.路堤填土的强度参数、值,采用直剪快剪或三轴不排水剪试验获得。试样的制备要求及

稳定分析各阶段采用的试验方法详见表3.6.6。当路堤填料为粗粒土或填石料时,应采

用大型三轴试验仪进行试验。

2.分析高路堤的稳定性时,地基的强度参数、值,宜采用直剪的固结快剪或三轴剪的固结

不排水剪试验获得。

3.分析路堤沿斜坡地基或软弱层带滑动的稳定性时,应结合场地条件,选择控制性层面的

土层试验获得强度参数、值。可采用直剪快剪或三轴剪的不固结不排水剪试验。当可能

存在地下水时,应采用饱水试件进行试验。

表3.6.6路堤填土采用的强度指标

3.6.7路堤稳定性分析包括路堤堤身的稳定性、路堤和地基的整体稳定性、路堤沿斜坡地基或软弱层带滑动的稳定性等内容。

1.路堤的堤身稳定性、路堤和地基的整体稳定性宜采用简化Bishop法进行分析计算,稳定系数F s

按式(3.6.7-1)计算。

(3.6.7-1)

图3.6.7-1 简化Bishop法计算图示

式中:—第土条重力;

—第土条底滑面的倾角;

—第土条垂直方向外力;

K i依土条滑弧所在位置分别按(3.6.7-2)和(3.6.7-3)计算。

当土条滑弧位于地基中时

式中:—第土条地基部分的重力;

—第土条路堤部分的重力;

—第土条宽度;

—地基平均固结度;

、—第土条滑弧所在地基土层的粘结力和内摩擦角。

当土条滑弧位于路堤中时

(3.6.7-3)

式中:、—第土条滑弧所在路堤土的粘结力和内摩擦角。

其余符号同前。

(3.6.7-4)

式中:—第土条滑弧所在土层的内摩擦角。滑弧位于地基中时取地基土的内摩擦角,位于路堤中时取路堤土的内摩擦角。

2.路堤沿斜坡地基或软弱层带滑动的稳定性可采用不平衡推力法进行分析计算,稳定系数F s按式

(3.6.7-5)方法计算。

(3.6.7-5)

(3.6.7-6)

图3.6.7-2 不平衡推力法计算图示

用式(3.6.7-5)和(3.6.7-6)逐条计算,直到第n条的剩余推力为零,由此确定稳定系数。

式中:—第个土条的重力与外加竖向荷载之和;

—第个土条底滑面的倾角;

、—第个土条底的粘结力和内摩擦角;

—第个土条底滑面的长度;

—第个土条底滑面的倾角;

—第个土条传递给第个土条的下滑力。

3.6.8路堤稳定性计算分析得到的稳定系数不得小于表3.6.8所列值。

表3.6.8 路堤稳定安全系数

3.6.9路堤基底处理应符合第3.3.5条规定,当地基分布有软弱土层时,应按第7.6节规定,做好地基加固设计。当路堤稳定系数小于表3.6.8的稳定安全系数时,应采取改善基底条件或设置支挡结构物等措施。

3.6.10路堤稳定性监测设计

1.路堤施工应注意观测路堤填筑过程中或以后的地基变形动态,对路堤施工实行动态监控,观测

的项目参照附表B—2选定。

2.设计应明确观测的路堤段落、观测项目、观测点的数量及位置等,确定稳定性观测控制标准,

说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3.7挖方高边坡

3.7.1土质挖方边坡高度超过20m、岩石挖方边坡高度超过30m、以及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应进行个别勘察设计。

3.7.2边坡工程勘探宜采用钻探、坑(井、槽)探与物探等相结合的综合方法,必要时可辅以硐探。边坡工程地质勘察应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要求,并应查明下列内容:

1地形地貌特征;

2岩土体类型、成因、性状、风化程度、完整程度、分层厚度;

3岩土体天然和饱水状态下物理力学性能(如重度、强度参数、等);

4主要结构面(特别是软弱结构面)特征、组合关系、力学属性、与临空面关系;

5气象、水文和水文地质条件;

6不良地质现象的范围、性质和分布规律;

7坡顶邻近建筑物的荷载、结构、基础形式、埋深及稳定状态。

3.7.3边坡岩土体力学参数

1.岩体抗剪强度指标宜根据现场原位试验确定。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

准》(GB/T50266)的规定。当无条件进行试验时,可采用《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及表3.7.3-1和反算分析等方法综合确定。

表3.7.3 -1 结构面抗剪强度指标标准值

注:1)表中数值已考虑结构面的时间效应。

1.极软岩、软岩取表中低值;

2.岩体结构面连通性差取表中的高值;

3.岩体结构面浸水时取表中的低值;

4.岩体结构面的结合程度可按表3.7.3-2确定。

表3.7.3-2 结构面的结合程度

5.边坡岩体性能指标标准值可按地区经验确定。对于重要边坡应通过试验确定。

6.岩体内摩擦角可由岩块内摩擦角标准值按岩体裂隙发育程度乘以表3.

7.3-3所列的折减系数确

定。

表3.7.3-3 边坡岩体内摩擦角折减系数

7.土体力学参数宜采用原位剪切试验、原状土样室内剪切试验及反算分析等方法综合确定。

8.土质边坡按水土合算原则计算时,地下水位以下的土宜采用三轴试验土的自重固结不排水抗剪

强度指标;按水土分算原则计算时,地下水位以下的土宜采用土的有效抗剪强度指标。

3.7.4边坡稳定性评价

1.边坡稳定性评价宜综合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图解分析法、极限平衡法和数值分析法进行。

2.边坡稳定性计算方法应考虑边坡可能的破坏形式,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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