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职业行为,树立优质的金融服务的职业化形象,建立严谨、有序但不失人性化的行为管理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子公司。
三、职责权限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并且有义务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进行日常管理。
四、管理要求
(一)仪容仪表
1. 头发:头发要保持干净整齐,头发不宜过短,不得剃光头,不得漂染怪异颜色或留怪异发型;
2. 指甲:指甲应经常修剪,保持清洁。女性员工如涂指甲油,要求颜色与皮肤颜色相同或相近;
3. 胡须:不得蓄须;
4. 口腔:保持口气清洁,工作时间段内尽量不吃有异味的食物;
5. 化妆:女士应化淡妆,切忌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或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香水。
(二)着装
1. 男职员着装要求:
(1)商务正装
衬衫:以单色、浅色无图案为佳,衬衫应平整、清洁;
西装:西装应配套,以深色为佳;
领带、皮带、袜子及皮鞋:应与西装和衬衣相配,美观大方;
(2)商务便装
外套、长短袖衬衫、有领T恤、休闲长裤、皮鞋;
(3)星期一到星期四应着商务便装;
(4)星期五可以穿休闲服装,但不得穿背心、休闲短裤或拖鞋上班;
(5)与客户交往时,除特殊场合都应统一着商务正装。
2. 女职员着装要求:
(1)商务正装
西裙:长度不短于膝盖之上15公分;
衬衫:与西裤或西裙相配,并以柔和的颜色或图案搭配为佳;衬衫应平整、清洁,领口、袖口无污迹;
皮鞋、袜子:与套装相协调,皮鞋以半高跟为宜;
饰物:应与衣着相配的饰物;其中,项链、耳环、胸针、手镯等,不宜选择过长、过大或过亮的;总体应保持淡雅得体,不宜过分华丽。
(2)商务便装
长短袖衬衫、有领T恤、便装裤、直筒裙/A字裙、连衣裙;
(3)星期一到星期四应着商务便装;
(4)星期五可以穿休闲服装,但不得穿背心、吊带装、超短裙、拖鞋上班;
(5)与客户交往时,除特殊场合都应统一着商务正装。
(三)行为
言谈举止应友好、大方、得体。
1.电话礼仪
(1)电话来时,听到铃响,应在第三声铃响前取下话筒;
(2)接听电话时应首先以“您好,XX公司”来问候;电话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说话应简明扼要;
(3)不能边打电话边嚼口香糖或吃东西,不能长时间聊私事;
(4)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及时告知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如接收人不在座位附近时,应先简明扼要记录对方所谈内容,并在接收人回来时及时转告;
(5) 转接来访人员或上级电话时,一定要问清楚对方的单位和姓名;
(6) 通话时声音以保证对方听清楚而不影响周围人办公为宜。
2. 会议礼仪
(1) 与会者应准时到达会场,参加会议时应将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置于振动模式或关闭;
(2) 会议过程中确实需要接听电话时,应走出会场接听。
3. 其他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