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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贯彻“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的质量

方针,实现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法。

【说明】制定本办法的目的。

1.2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字[2010]111号)《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说明】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

1.3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所属各

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中建总公司委托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

“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施工项目”)

的质量管理工作。

【说明】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1.4本办法是中建股份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规

定,是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

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的依据。

所属施工企业(专业公司)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制定实

施细则。

【说明】本办法的定位。由于中国建筑股份公司为三级法人的企业集团,且施工

企业就涉及了建筑工程、铁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

业设备安装工程、园林工程等诸多领域,本办法不可能做出完全详细地规定,所

以各级、各类施工企业可以依据本办法所规定的原则,在本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本

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1.5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有关工

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或其他行业的有关规定等。

【说明】本办法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内部管理标准,其位置低于国家、

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所以,当本办法的要求低于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时,应优先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1.6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企业质量管

理规范》GB/T50430-2007,努力实现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1.7所属施工企业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

随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

【说明】虽然本办法在制定的过程中曾多次向基层征求意见,并对获得的意见、

建议进行了认真的考虑,但任何管理制度(标准)的制定都不可能完全一次性到

位,都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所以,基层各企业应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注

意总结,特别是要积累资料。我们希望基层各企业随时反馈意见和建议,但应表

述清楚。如要求修改某一条时,应提交修改后的全文及理由;若建议增加某一条

时亦应提交条文的全文及理由;若建议删去某一条时亦应提交明确的理由。

2术语

2.1企业——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

2.2质量管理决策体系——由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决策机制及相应制度

构成的体系。

2.3质量保证体系——由企业、项目部对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资

源、材料物资、施工设备、施工及技术管理、商务合约等机构、岗位及

其质量管理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4质量监督体系——由企业、项目部质量监督机构、岗位及其监督职责、

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5质量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质量检验、监督及管理的人

员。

2.6责任工程师——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的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2.7测量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测量工作的人员。

2.8试验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

2.9材料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的人员。

【说明】上述岗位的称为是与《中建股份项目管理手册》中的称为保持一致。

2.10特殊建筑工程——结构体系复杂、技术难度很大或面积超大的群体建筑

工程、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工程、建筑高度2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工程

等。

3质量管理体系

3.1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均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

有效运行。

【说明】质量管理体系是企业、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础,是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科学、

有效的关键。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项目,都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

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若体系不能有效运行,则体系将名存实亡。所以,质量

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对企业质量管理考核的重中之重!

3.2企业层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由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监督体系等组成。

【说明】将企业层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分解为决策体系、保证体系、监督体系,是

为了理清现在,或者说一直以来质量管理存在的混乱局面,杜绝企业质量管理的

重大问题、事项无决策,质量保证要素无管理,以及质量保证与质量监督责任界

定不清的问题。

3.3所属施工企业均应建立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

小组作为决策机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主任委员,并保持体系的有

效运行。

【说明】质量管理决策机构可以是质量管理委员会,也可以是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即机构的名称不重要,其关键是质量管理重大事项必须有人来管,有人负责。

本条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决策机构的负责人是基于其法定责任和法律后果的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刑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

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

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

规定处罚。

3.4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应使影响工程质量的直接或间接因素得

到有效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说明】对影响工程质量的直接或间接因素的控制是施工质量的根本保证。

3.5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监督体系对企业、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负

监督责任,确保发挥其监督、监控的职能,并保证产品质量交验前处于

合格状态。

【说明】本条说明了质量监督体系的基本职能及责任。

3.6所属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得

到落实。

【说明】制度应覆盖各项质量管理工作,覆盖质量决策、质量保证、质量监督各

体系,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表现就在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即企业和项

目是否都能够切实执行既定的制度。

3.7所属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项目部均应执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可依据实际情况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以补充或完善,若必须单独制定

质量管理制度时应经过企业批准,并经企业审定后发布实施。

【说明】质量管理制度是企业的法规和管理标准,而要使具有较多非法人机构的

企业保证其管理达到同质化,所属的非法人机构均应首先执行法人企业的各项管

理制度,只有在法人企业的管理制度不能覆盖时,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

制度,且这些制度不能与法人企业的制度相抵触。所以,法人企业的制度在制定

时就应该考虑全面覆盖的问题。

4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

4.1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是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全系统工

程质量管理工作。

【说明】由于股份公司总部机构的名称可能变动,但质量管理工作总会有部门负

责,所以在此没有部门的名称。

4.2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监督部门应配置专业齐全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数

量应与其规模相适应。

【说明】工程质量涉及了各类工程中的诸多专业,所以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

主要承担的施工项目的类型配置各类专业质量管理人员,从而使质量管理切实到

位,即能够发现各专业的质量问题,指导各专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尤其是基层的

公司、分公司,专业齐全尤为重要。

4.3所属施工企业的施工项目应配置质量总监;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

的施工阶段,配备相应数量及相应专业的质量工程师,并实行动态管理。

1 三万平方米以下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至少应配备2名专职质量工程

师;

2 三万~五万平方米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的专职质量工程师配备不应

少于4人;

3 五万平方米以上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和特殊建筑工程项目应设置独

立的质量管理部门。专职质量工程师应在4人以上,并应专业齐全;

4 市政工程的专职质量工程师的配置可参考一般建筑工程。若以造价

计算,三千万造价以下的工程,专职质量工程师配备不应少于2人,三

千万造价以上的工程,专职质量工程师数量应视情况配置,但必须满足

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

5 其他类别工程的专职质量工程师的配置应符合相关行业建设主管部

门的规定。

【说明】本条所规定的项目专职质量工程师的数量是保证项目质量监督及质量验

收的最低要求,其配置的原则就是必须能够保证质量监督和质量验收的工作质量。

由于中国建筑的施工涉及了众多的工程类别,在此不便将所有类别工程的最低质量工程师的配置数量一一列出。但原则是不应少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和保证质量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的质量。

4.4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监督部门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

条件:

1 文化程度不低于大专学历;

2 专业技术职称不低于工程师;

3 具有5年以上的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说明】本条对企业层面(工程局、公司、分公司)质量监督部门的专职质量管

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做出了规定,其目的是保证人员的基本素质,即质量监督工作

质量的基本保证条件之一。

4.5施工项目的质量工程师应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说明】项目质量工程师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均应具有上岗资格,即应经过专

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因为质量工程师必须熟悉相关专业的各项质量验收规范的规

定和相关技术规范中对质量的规定,不是任何专业技术人员都可以担任的。这也

是保证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的基本保证之一。

4.6所属施工企业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质量工程师进行继续

教育和考核,每年累计继续教育的培训不应少于40学时。

【说明】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和项目的质量工程师都必须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学

习提高,从而不断加深对规范标准的理解。所以本条规定了最少的培训学时数,

以保证学习效果。质量管理就是不断追求卓越的过程,其基础是质量监督人员基

本素质的不断提高,从而促进其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5质量管理职责

5.1所属各级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重

要事项的决策。其职责是:

1 对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

2 确定企业中长期质量管理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5.2所属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

是:

【说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依法经营、管理企业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应承担

的责任、义务。

1 组织制定企业质量管理规划;

【说明】企业质量管理规划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组

织制定。

2 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说明】鉴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定地位,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应由企业法定代

表人组织建立。

3 协调企业质量管理资源的配置;

【说明】企业质量管理资源的配置涉及影响质量的“人、机、料、法、环”等各

要素,是企业质量分管领导力所不能及的。

4 召集并主持企业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

【说明】鉴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定地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召集并主持企

业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

5 组织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说明】由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对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作用,企业法定代表人应

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并不断改进。

5.3企业质量分管领导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负监督管理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说明】企业质量分管领导的主要责任就是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1 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将运行情况向企业质量管理委员

会或领导小组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告;

【说明】企业质量分管领导直接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领导小组负责。

2 制定企业质量管理中长期规划;

3 组织制定、审核企业有关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之间

的协调性;

4 负责企业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并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5 组织对所属企业、分支机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

核、评价;

6 组织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并对有关

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4企业生产分管领导对企业的施工过程质量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说明】企业生产分管领导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负领导责任。即管生产就必须管质

量,施工作业质量不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1 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的有效运行;

2 建立企业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制度;

3 参与对质量事故的调查。

5.5企业技术负责人对企业的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制定企业质量技术标准及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2 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创新工作;

3 研究、制定解决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

4 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等能够满足质量标

准的要求;

5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组织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5.6企业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是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企业的质

量管理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2 制定企业质量管理监督制度;

3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开展质量教育活动;

4 制定企业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及质量创优滚动计划并监督落实;

5 参与编制企业质量技术标准;

6 开展施工项目质量策划;

7 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8 开展质量检查并监督质量缺陷的整改;

9 开展对企业分支机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

10 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

11 负责处理质量投诉及整改;

12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7企业技术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 在对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评审中,确

保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满足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的要求;

2 编制本企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3 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技术、理论研究,组织工程项目质量

技术推广和攻关活动;

4 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保证其准确性;

5 参与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为创优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6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5.8企业经营及合约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 施工项目的合同条件应与工程质量承诺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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