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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义利之辨

当代社会义利之辨
当代社会义利之辨

当代社会的义利之辨

周桂钿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前言

王鲁湘:义利关系是中国哲学的主要命题之一,重义轻利一直是古老、文明的中国所崇尚的基本准则,但是随着商业时代的到来,古老的准则经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义利关系在当代是否已经被抛弃,如何重新认识义利之辨。有关这些问题,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著名学者,北京师范大学周桂钿教授。

[画外音]周桂钿,1943年出生于福建省长乐市,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周桂钿的学术研究由王充、董仲舒的个案入手,融思辨与考实为一炉,在秦汉思想史领域广有影响。

王鲁湘:周先生20来年,一直在研究中国哲学,关于中国传统儒家的这种义利关系之辨,我们知道在中国历史的天空,一直写着五个大字,仁义礼智信,假如说我们这个天空中,最后只允许写两个字的时候,那中间一定还有一个义字,如果最后只许写一个字的时候,在仁和义之间挑的话,我估计大多数中国人会把那个仁去掉,要把那个义字留着,因为在我们中国的民间文化中间,似乎义字是一个真正的核心概念,我们可以从很多中国的故事中间,包括我们著名的古典小说中间,《三国演义》也好,《水浒传》也好,在我们中国民间中间,一切都是义字当先,那么这个义字为什么在中国社会,特别在中国民间社会如此重要?

周桂钿:应该说这是很复杂的问题,里边有个发展过程。最早重视义的不是孔子,孔子讲义的时候,不是排在非常重要位置,排在最重要位置的是墨子。墨子后来为跟官府对抗,绝无司法,没有信仰者,但是他的信仰者后来落草为寇,武侠小说那写的东西,都是墨子的后代,墨子,侠客就是墨子造成的。所以《史记》里面讲那个《侠客列传》里面,都是讲墨子的后代。这个应该说他有他的合理性,而这个合理性被孟子吸收了,所以孟子作为儒家是第一个提出来仁义,所以把孔孟之道称为仁义之道,这个跟孟子提倡仁义连称有关系的,所以这个一弄起来,就是仁义就很重要。

后来仁义礼智信,是汉代以后逐渐地强调起来,说明这个是一个变化过程。但是整个理论,现在看,为什么强调义跟你这个有关系,为什么老强调义,仁者爱仁是讲爱心的,义就

是讲合理性,合理性是可以变,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合理性。

在这时候什么样是合理,过一段时间,又不是这样的,又换了。所以这个合理性最能够适应社会,与时俱进,所以任何时代,它的义都是对的,因为义的解释不断有所变化。比如说汉朝的时候,子女每天早晨到父母那里请安,都得下跪,现在都不下跪了,因为现在不适应了,这就说明,就是现在的义跟那时候的义是不一样的。

王鲁湘:有没有不随时间条件变化的那个义?

周桂钿:你比如《三国演义》中间,刘关张桃园结义,最后他们这三个人结成一个武装团伙,然后最后成立了一个军队,分得了三分之一的天下,建立了一个国家,按理说这个时候国家的利益应该高于他们三哥们的这个意志上,但是这三哥们最后发现,他们还是把自己三哥们桃园结义那个义放在国家的利益之上,在他们看起来,他们当时桃园这一拜的时候那个义就是天地之间永恒的、超越一切的。他对国家这个还没有看得那么重,关于这个问题,朱熹的学生,叫陈淳,在《北溪字义》里面他讲了一个,他说那个诸葛亮说要取荆州,那是符合大义的,而刘备呢,因为刘表的关系,不去取,那是不义的,他说不去取不能说就是义了,因为过去很多人就觉得这个是义了他说不是,因为他就是顾了刘表的亲情,没注意这个国家的大局,所以他是不对的,所以这个理解应该说,他那时候还是很有启发性的,有点创新,理论创新。

[画外音]那么朱熹说过,义利关系是儒者的第一义,他为什么把义利关系看成是儒者的第一义,这么重要呢?因为那时候,一个做人,一个治国,都有这个问题,都牵涉到,所以他认为是第一要义。

宋代大儒朱熹认为: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也有人认为重义轻利严重制约了中国的经济发展。追本溯源,什么是利,何谓义?在现代社会又怎样权衡二者关系?著名学者周桂钿主讲当代社会的义利之辨。

一、儒家的利义观内涵

义利观,为什么讲这个题目呢,就是从孔子以前到现在,很多人论述了这个问题,应该说还在继续讨论,也没有最后结论,但是有一些基本的东西,基本思想,应该是作为常识保存下来的,但是现在的许多人对儒家的义利观有误解,也有曲解。

(一)孔子的义利思想建立在合理之上

1、什么是义利?

我认为有必要讲一讲,比如说什么叫义利问题,因为我做过考证,我现在就把结论说一下,利就是以刀割禾,农业文明里面就是收割的意思,实际上就是说,当时就是讲的物质利义,义就是合理分配,义利关系就是怎么合理分配的问题,这个问题怎么合理分配,说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非常难,在中国历史上反复讨论过这些问题,经常的不是偏这一方面,就是偏那一方面,应该说都在孔子的思想范围之内产生一些摆动。

2、孔子的“见利思义”、“义然后取”

孔子关于义利观,他的基本思想实际上非常简单,一个是见利思义,看到有什么好处就想合理不合理,你比如说给你钱你要想想这个钱合理不合理,不合理的就不要,合理的就要。还有给你荣誉,比如说选你当劳动模范,你的劳动是不是很好,是不是可以作为模范,就是说见利思义这是第一条。第二条义然后取,如果是合理的你就可以接受,这是简单的两条,好像是很容易,但是很多人做不到,或者说,说话不合这两条,做事不合这两条,这样的情况很多。

3、孟子的“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

比如说,孟子讲: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不是你的你拿走了就是不义的,这个完全是孔子的思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

孟子讲到这样的,就说让我杀一个没有罪恶的人,可以得天下我也不干,那很多人一想,给我天下,给我个处长,我去杀十个都干,这就不义啊。他这个得天下就杀一个都不干,这就是孟子讲的,就是这个义的问题,另外他说,如果是不义的话,给别人一点点东西也不行,也不给,别人给的再多再少都不要,所以义变成一个最重要的原则,所以在任何利益面前首先都考虑义到底是合理不合理,这个我认为是儒家关于义利观的基本精神。

(二)、儒家并不反对追求利益

但这个精神很多人弄不清楚,我说两个例子就知道了。八十年代刚开放改革的时候,说要发展经济然后就说儒家思想过时了,为什么呢?他讲义利之辨,而且重义轻利,如果轻利我们还做生意干什么呢?做生意不就是为了赚钱吗?你要是轻利了我们还做什么生意啊,老做赔本生意谁做得起啊?

[画外音]见利思义,非其有而取之非义。儒家把义作为衡量取利的准则。但是现代经济学认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孰重孰轻,孰是孰非?著名学者周桂钿主讲当代社会的义利之辨。

重利轻义并不是完全的不要钱,如果该要的不要本身也是不义,比如说孔子他要当官的时候,雇一个他的学生,最穷的学生,叫原宪,让他管家,给他900,那个时候没说单位,这个原宪说给这么多,我不要这么多,我有600就够了,孔子说你不对,你要600我以后就雇不着你了,雇你可以,你不能老在我家当这个管家,你走了别人来了,别人来了怎么办呢?你给他600还是给他900啊?给他900还干,但是他不敢要,你看原宪要600你怎么900啊,如果给600,人家一算不合算不干,那么我就雇不着啦,所以说你不要嫌多,嫌多就不对,孔子就批评他。

另外孔子有两个学生,很典型的一个子贡,子贡是儒学里面第一个下海经商的,而且是很有本事,赚了很多钱,孔子说他的推销市场脑子是正确的,所以赚了很多钱,他后来就是在外国,看到鲁国人在那里,现在说就是打工嘛,当奴才,子贡就花钱把他赎回来,赎回来以后,按当时鲁国的规定,他可以到鲁国政府那里领取补偿金,因为他钱很多啊,补偿金是很少的,他不领,他觉得我这钱有的是,用不着领那个,结果孔子批评他,你在做事情,不能根据自己的条件,你要看你自己的事情能不能作为大家的榜样,要作为模范作用,你要不领,那别人呢?如果是赎,赎的回来也不领(补偿金)回家,没法跟家里面交待,你出去干了一年钱到哪去了?如果去领你看,人家就说他,你看子贡赎了50个回来,那个补偿金都不领,他就赎了两个还去领,就说他风格太差了,然后大家就都不去领了,为什么好事没人做啊?就是因为这样的,宣传过头了,我们现在经常有这个问题,所以孔子说你这个做法就是属于不义的,该领的钱不领就是不义。

另外一个是子路,子路是孔子学生中间武艺最好的一个人,孔子出游的时候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收了子路这个弟子以后谁也不敢侮辱他,因为那些人都不是子路的对手,有一回到一个地方看见一个小孩掉到河里边去了,子路到那里把他提上来。对他来说非常轻而易举的事,结果这个小孩跑回家,跟那家长说,我刚才掉到河里边差点淹死了,那个孔子的学生子路把我救上来了那个家长一听,救了我孩子的命,我应该感谢他,怎么感谢呢?家里面什么也没有,后来就把一头牛牵着去了,当时牛在他家里面应该说最值钱的东西,他把牛送去了,子路把它收下,孔子就表扬他,开始我想孔子怎么表扬他,是不是牛肉他也能分一块啊?后来孔子说了那个道理,他说这以后好了,鲁国的小孩要有什么灾难,救的人会很多的,为

什么呢?大家都想着那一头牛,掉到河里面捡上来是一头牛,掉到火坑要是救出来不也就是一头牛吗?只要有灾难大家都会去救,能不能救着就不一定了,一个掉到河里面有五六个都跳下去,有其中一个把他救出来,其他的虽然没救着人,但是他这个去救的那个愿望表达出来了,这两件事后来概括为这么两句话就是:子贡让而止善,让就是不要钱,止善就是阻止别人做好事,就是子贡让而止善,子路受而劝德,他接受了礼品,提倡了一种道德,所以说那个好象这个人风格高,别人给他钱不要,那并不是好事,那都是不让别人做好事。(三)荀子的“好义”与“欲利”

所以我们有时候宣传的调子很高,实际上不符合现代社会,另外儒家很多人都讲到义利问题,比如说荀子,讲好义也是欲利的,有这两方面,不是就一方面,他讲的这个道理,他说好人(皇帝)可以使人民的好义的心压过欲利的心,就是重利轻义,但是坏的皇帝他自己很重视利,也可以使人民欲利的心压过好义的心,这样社会就不好了。

(四)董仲舒的“义利天生的人之良友”

董仲舒对这个问题应该说继承了荀子的说法,他说的更好一点,他说义利天生的人之良友,就是天生就给他带来这两方面东西,一个好义的,一个欲利的。他说利养其体,物质利益是养身体的,义是养心的,养其心,心在身体里面是最重要的,所以要重义轻利。他另外讲一个就是义是养生人,大于利而厚于财,就是说,义乃养心,养自己的思想,养生,养这一辈子的生活,比这个财富利益更重要。他举了一些例子,比如说一些人因为很重视义,虽然很穷他生活的很乐观,很自在、很潇洒,没有什么负担,但是有一些人竟干坏事,虽然有很多钱整天愁眉不展,担忧,有的是官府镇压了,有的是仇人报复的,有的人虽然是政府也没找着他,仇人也没找着他,他自己在家里面老担心老担心,死的很快。长寿的人,你去看,他没有思想负担太重的,太重的长寿不了,所以义养心啊,比那个财富更重要。

我认为董仲舒这一句话来概括,应该说是对孔子、孟子、荀子思想一个发展,另外他举一个例子,举一个公仪休的例子,公仪休是鲁国的丞相,相就是国相,按现在说就是总理,他的地位很高,他有一天回家吃饭,吃到白菜,结果他问家里,这白菜多少钱买的?家里人说不是买的,是我们后花园种的,按现在说他自力更生,好的不得了,但是那时候不对,他说我们拿这么多的俸禄,就是现在说的工资,我们拿这么多钱了,还自己种菜,那外面的菜农种的菜卖给谁啊?这叫做与民争业,或者说与民争利,这等于把这个菜农的饭碗砸了,开始我想这怎么会砸了?你吃你的,人家卖给别人,但是问题是国相如果带头吃自己的菜,那

做官的都跟着学,那真的菜农卖不出去啊。然后董仲舒说,现在有一些人,借着自己的高官厚禄,借着自己雄厚的资金跟老百姓争利,老百姓怎么能争的过他,所以这个汉代的时候兼并很严重,贫富两极分化。

董仲舒提到这个问题虽然有很明确的针对性,你当官的弄那么多,你比如说比尔盖茨他赚很多钱,我们没话说,他有本事啊赚啊。比如说我们的国营企业,是中央去派你去那里当头,而你给自己工资定了几千万,这个合理吗?我就觉得这个可能得讨论一下,到底合理不合理。公仪休还有这个事,别人给他送鱼,因为他喜欢吃鱼,别人投其所好,因为这个当相的地位权力都很大,别人给他送鱼,送鱼按我们现在说在那时候也不算什么,如果送个宝玉啊,和田玉啊那就很贵,送个鱼算什么?但是他不要,后来坚决不要,把客人推走以后,他弟弟问他,你不是很喜欢吃,人家给你来为什么不要啊,不新鲜啊?不是的,他说这鱼是新鲜的,但是我不能要,我要了以后我就不能当这个国相了,因为贪污了,不能当国相我就自己没有钱买鱼吃,那时候别人也不会给我送鱼,因为当官的一下台谁给他送鱼啊,现在当官的有的就是,一到退休下台很寂寞就是因为没人送鱼,但问题是这样的,我就是不收他的鱼,就是一直当这个国相,我的工资买鱼吃绰绰有余,正因为喜欢吃鱼,我就是不收别人的鱼可以一辈子吃鱼,他不会断掉,这个更有意思的。老子,大思想家,他说了那么一个很深刻的话,他说这个人啊才是真正懂得爱惜自己的人,这个话我觉得在故事的后面等于画龙点睛,非常深刻。

[画外音]义养心,德增寿,周桂钿认为,现代社会的义利之辨还包含国与民争利的问题,怎样把握这个义利的尺度?为何说花钱也要义字当头?著名学者周桂钿主讲当代社会的义利之辨。

二、有关钱的利义之辨

周桂钿:关于钱怎么看待,怎么利用,怎么拿有很大的区别。司马迁,在《史记》的《货殖列传》里面讲了这个事,货就是货币就是钱,殖就是增加,列传就是成功企业家的传,货殖就是钱怎么发财致富,他讲的这样,他说本富为上。通过生产发展起来的致富那是最高等的,末富次之,末富是加工业,运输业,商业,买卖这些东西,都算末富,因为没有生产的东西也没有可卖的,所以他当时的情况肯定源头,肯定生产,但是末富也是正常的,正常的发财,也是可以的,但是奸富最下,什么叫奸财富,就是干坏事发财的,比如说违纪违法,坑蒙拐骗什么,这一类事发财,那是最坏的,司马迁这个概括,非常简单也非常深刻。

还有一个就是钱怎么花的问题,一个钱怎么挣,因为义利之辨嘛,一个是怎么挣的一个是怎么花的,怎么花的,应该说更复杂,很多人不会花钱,当然你说他不会花,他一天可以花二十万,甚至一个晚上可以输掉几千万,他会花,但是我认为他这个不算会花,会花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现在中国人更重视的是什么?

把钱留给子孙,留给儿子,让他享受,享受一辈子都享受不完,给他留两亿,实际上他会不会享受呢?他不会享受的,没有好日子过,因为钱太多了,比如说汉代就有一个人叫疏广,因为他当了皇帝的老师,他告老还乡的时候皇帝赐给他很多东西,他就带回家,带回家之后,今天卖这个,明天卖那个,卖了以后他就请客,请乡里面的人吃,吃了一年,请了很多,花了很多钱,他儿子很不高兴,就跟他父亲最好的朋友说,让他的朋友去劝他父亲,不要把钱吃光了,疏广怎么说啊,说钱留给孩子没有好处,他说了这个,他说贤而多财,则损其志。他觉得孩子如果是他的钱多了,他的志向就降低了,发奋努力的程度就降低了。

我们现在大学生有钱的小孩都说不好,他因为喝啤酒的时间多,在宿舍里面6个同学,今天你生日我请客,今天你生日我请客,我有钱啊,他一请在外面一喝4个小时,那没钱的在家看书,看4个小时,四年以后的差别就很大了,所以有钱就是好的孩子都会学不好了,愚而多才,就是小孩如果不成长多才,只要益增其过,只要增加他的罪过他想干坏事,没钱干不成,他有钱了就干坏事,更方便,更容易,所以小孩好还是不好,给他的钱太多,只有害处,没好处,这个思想我看美国也同意这个,比尔盖茨有很多钱他说一分钱也不给他女儿留着,为什么?没好处,香港最近有一个人,裸捐四十亿港币,别人说他,怎么不给小孩留点啊,他说什么?他说小孩如果有办法,我不给他留钱他也有办法,如果小孩没办法,我给他留钱只能增加他的罪过,他没办法,有了钱,可能死的更快,人家谋财害命就找他,因为他没本事,可能死的更快,所以说,他就是说这个不管,小孩有本事还是没本事,给他留钱都没好处。

林则徐也讲过类似的话,林则徐说:子孙若如我,留财有何用。我能够当钦差大臣,我留着钱干什么?他也像我这样,还用你留着钱啊,根本用不着,如果子孙不如我,留钱有何用,我给他留个金山他三天就花完了,败家子败钱快的很。

三、有关亲情观的义利之辨

还有关于义利之辨,还有这样的,很多人像过不了家庭这个亲情观,这个也是一个问题,在儒家的典籍里面有这么一段话,它意思是说,门内之事恩掩义,就是门内的事情家庭内部

的事情,讲感情,不讲道理,讲道理没脸皮,讲感情可以,门外的事,就是义断恩,为什么儒家有时候讲大义灭亲,它就是门外的事,在家里面他要讲孝顺,要讲这个很重视这个,是门内跟门外是不一样,要分清楚,这两个没分清楚犯错误的实在太多了。

比如说,有一个人,很有培养前途的一个军队干部,他在军队里面表现非常好,然后把他提到少校,让他看钱的仓库,就是几百万人民币一捆一捆放在里面,他在那里看那个,那么他那个大舅子来,就跟他软磨硬泡说你从里面拿五万出来,我回去做生意赚了钱再还给你,那一点也不影响什么。说来说去最后他拿五万给他,过一段时间又来了,他说五万我都盖房子了,我现在没钱进货你再要五万,他又要五万要进货,他小舅子好几个,然后别的说怎么给他十万给我五万都不行啊,然后也要,七要八要然后要走二十万,在军队的仓库一年检查一次,一检查少了二十万,那问他怎么回事,他说被别人借走了,谁借走?有证据吗?他说不出来,没有留证据,因为跟老婆好所以老婆那一边的人来借都给他,这就判了死刑,他的老婆赶紧找律师问,怎么办?怎么来救他?他说你马上把那二十万钱填上,就说我挪用的现在还回来,可以免于死刑,这个女的很高兴回家,跟他父亲说啊,跟他几个弟弟都说,都把他招来,说你赶紧凑钱,凑二十万拿来就没事了,她一个妹妹说什么长痛不如短痛,所有人都不肯拿钱,他说我现在钱都在货上,在房子上,房子也不能搬走,货搬走了人家也不要,要弄二十万没钱,最后拿不出来,最后枪毙了,枪毙了这个女的拿着骨灰盒那个不是有个红布包着,拿回来以后骨灰盒放好了她用这个带子上吊自杀了,两个人都死了,他还以为都是好心,没有分清楚内外,再亲的也不能动那个一张纸,他就借那个二十万,别人都没良心,就他有良心,有什么用啊,这个对整个家庭就是个灾难,本来很有前途的,充满美满环境的家庭,因为这个没有处理好结果一塌糊涂,他的战友,感到非常痛心,说他贪污犯,他一分钱没花,所以说这个事情大家还是要注意的。

这个就是说对每个人都是有意义的,当然更重要的是,当政的人当着官要处理义利关系,不要什么都想着自己,我认为这个问题虽然很简单,做起来不容易,但是还必须学会做到,做不到早晚会倒霉的。

[画外音]当代社会的义利之辨还涉及法律能否有所作为的问题,内在反省能否外化为外在约束?从国家的角度,义利之辨又有哪些新的内涵?著名学者周桂钿主讲当代社会的义利之辨。

四、对改革开放之初“利义之辨”大讨论的看法

王鲁湘:周教授给我们讲了很多中国古代的和今天与义利二字有关的故事,这些故事都充满着人生的哲理,能够让我们深思,确实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可能每个人回避不了的一个问题就是义和利的关系问题,儒家说,义和利的关系问题是儒家第一要义,我记得在改革开放之初的时候,我们曾经在学术界也进行过义利之辨的一个很大的争论,特别的是年轻的青年学子们,就对儒家中间的关于义利之辨中间的很多提法就提出了一些批判,就是认为儒家的很多的观念,实际上是束缚了中国人创造财富的冲动,那么这种对财富创造的冲动的束缚,也客观上遏制了中国社会的财富的增值和社会的发展。我们进入改革开放要做的一件很大的工作,就是要让社会的财富充分的涌流出来,这样的话我们要鼓励人们去追逐财富,在这个情况之下我们对义利之辨的问题,对儒家提出的很多关于以义来压利的很多的一些言论就进行一些批判,那么现在回过头来看过去,您觉得当时的这场讨论有他的合理性吗?

周桂钿:应该说有合理性,问题在哪,过去对义利的关系理解错了认为重义轻利就不要利,实际上孔子说不是不要利。另外孔子自己也说,如果能够赚钱的话,让我赶马车我都干,问题是他也是要追求利啊,特别那个曾子,孔子的学生,家贫,他父母亲很老,然后家里面又很穷,这个时候,曾子说让他当小官他也干,到后来他父母亲都去世了,然后他自己就有作主了,很多人来请他去做那个卿大夫,都是地位很高的官,但是他还是挑肥拣瘦,为什么?因为这时候身体比财产重要,以前是为了赚钱,身体不重要,财产重要,这就说明儒家并不是反对追求利。

王鲁湘:我们过去曾经有一本书,就是翻译的马克思·韦伯的,关于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马克思·韦伯在这本书里探讨了西方工商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成长过程中间,一个被我们长期忽略的问题,就是新教这种信仰之间有一种伦理精神,鼓励这些新教徒去拼命的工作挣钱,然后推动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他认为这个是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可是确不为人所重视的,一个很重要的文化上的原因,那么很多人就由此反过来推我们中国说,儒家伦理和中国的资本主义之间能发生什么关系吗?

周桂钿:实际上利义关系就是讲要合理,做什么东西赚钱都要合理,这应该是儒家思想本来就有的,因为儒家对财富问题,应该说还是比较重视,认为财富是好东西,主要后来逐渐的变成双刃剑,有好处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好的,不好的就是处理不当,不宜。

五、从国家的角度看利义之辨新的内涵

王鲁湘:这里有一个凤凰网的网友他有一个问题向周教授提出来,这个网友的名字叫作壁上观,他说这义利之辨不仅仅是指个人,我以为更加指一个国家,你认为对一个国家而言要怎么样的处理好义利关系呢?

周桂钿:这个我也研究过这个问题,国家问题就是对整个社会要有一个宏观的把握,实际上君子要掌握的义,就是说应该有等级,应该有等级差别,而这个差别尽可能要做到合理,如果这没本事的赚了很多钱,有本事的赚了很少钱,他就属于不合理,另外呢?因为有的人有本事可以赚很多钱,在这个情况下就是按董仲舒的说法要调均,要把很有钱的,拿出一小部分来,不是都拿出来,一小部分出来,来救助那些弱者,接下来调均的作用,董仲舒认为是这样的,如果这个国家富的人很富,穷的人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社会动乱。

六、几个问题

提问1:我想请问,我认为儒家所说的义大部分需要通过内省,如果没有外在约束的话,这种义终究会消失,您是怎样认为的?

周桂钿:儒家对这个问题过去有讲过,比如说孔子,对法家还很重视,孔子对管仲的赞扬,对子产的赞扬,都说明他对法家是比较重视的,并不像别人说的那样,儒家跟法家就是一直是斗争的,另外孟子讲徒善不足以为政,就是只有好心做不了政治,因为政治不是说光好心就行,所以劳动模范当官当副总理这个是非正常现象,他没有文化文件都看不了,他当什么官啊,这不是糊弄人嘛,还有一句话叫徒法不能以自行。只有法律它自己不会实行,必须有人去实行,所以孟子提出来的要尊贤使能,就是有本事的人有道德的人,要让他们去执行这个法律,我觉得这个说法应该说比较全面,以法治国必须有人才,如果没有人才这个法也会贪赃枉法,还是制止不了。另外儒家更强调的自律,什么都要他律是比较被动的,应该强调自律,他们经常讲这一类话,就是说自己要做好,特别突出的那一点就是慎独,谁也看不着的时候他自己还很谨慎,说话做事都不是乱来的,有的人你法律很严,没人的时候他就胡来,但是儒家就反对这个,没人的时候就胡来,要自己约束自己,基督教讲原罪,实际上也是自律的思想在里面啊,我觉得这个应该这么看。

提问2:周教授您好,请问您是怎么评价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这个说法的呢?

周桂钿:这个说法以前就是我记得阿尔波特提过这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实际上整个社会都是首先是人人为我,然后我为人人,那第二就是说,还是社会对个人,先有很多恩

德吧,那在这个情况下,你还考虑什么,就是好好做事啊,你不好好做事,你比如说这个人,父母养他,在村里面很多人关照他,后来他上了大学你说毕业以后能不为社会作点贡献吗,他这个问题要解决了,首先是人人为我,那我还怎么能不为人人。

提问3:作为儒家的义利观来说,是我们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非常优秀的部分,那么作为我们现代人来说对他的理解就产生了误解,那么从国家的层面来说,怎么样引导人们去认识,充分发挥儒家义利观念在现实生活中的指导作用?

周桂钿:他这个问题很大,也提的很好,我们现在能做的什么事,也就是在这个场合说说而已。至于别人能不能接受,有的人能接受,有的人不能接受,另外对于政府来说,很重要的来说,一条不与民争利,这个是董仲舒讲的公仪休那个事,还有一个调均,就是要富人拿出一部分钱给穷人。老子说的那个就是天道,就是损有余而补不足,这个道理还是说的通的,这个可以做的,其他的很多事,在政策中间可以体现出来。

结语

王鲁湘:宋代思想家程颢曾经说过: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义利之辨不仅是哲学命题,更是中国人的行事、为人命题。历史行进到二十一世纪,我们不排斥利,我们更呼唤一种能够和现代文明社会接轨的义。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浅析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主义国情的发展。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浅要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分析应对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现阶段我国已经建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为骨架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也是在不断的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前进的现在,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1.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所制订的只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种立法的低层次状况不仅导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低,而且也导致现行法律往往更多注重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造成各部门之间立法的矛盾和各地方立法的不协调,最终导致各地社会保障的做法难以统一。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从建国开始就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但是,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受到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的。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1949年到196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施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对减轻工人生活困难,保护劳动力,帮助失业者就业、转业,特别是对恢复各国营、私营企业的生产,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创办新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由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全面恢复的困难情况下制定的,某些保险待遇较低,在实施范围上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的办法。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又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标准,到1956年已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社、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等部门,部分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经济条件差的集体企业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1957年国家对原有的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放宽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并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从而解决了企业和机关职工退休办法不统一的矛盾。这段时期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 这个阶段还修改、补充了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加强了对女工的保护,在医疗保险中增加了对职业病的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第二阶段 从1969年到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在营业外列支,劳动保险业务由各级劳动部门管理。这样,在整个70年代,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被办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

中国社会保障现状与不足

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121308143 戴振伟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之一。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民生问题逐渐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取得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并不完善,诸多问题存在其中。随着祖国经济的腾飞,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正确认识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和不足;建议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1978年不仅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特别的一年,而且也是这个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扭转中国的混乱正太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条件。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一种待遇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制度由此建立,并于一般退休制度一起构成了中国的退休养老制度。而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修改跳过的《中华

浅析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年第 3期 经济 SHI JIAO 视 角 摘 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本文简要地阐述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说明了我国社会 保障的发展状况, 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 存在问题; 对策中图分类号:D632.1; F24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 .2012.03.45文章编号:1672-3309(2012 03-107-02

浅析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曹帅 (外交部亚洲司, 北京 100020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 是指由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 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贴的一种制度。它的主要功能在于, 通过建立社会化为标志的生活安全网, 来消除市场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防止社会动荡。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 是公共选择的结果, 也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产业的转型升级、健全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19世纪 80年代,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制 度在德国建立, 经过 100多年的发展, 它已成为现代国家一项不可或缺的社会经济制度。我国改革开放 30多年的实践证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 它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国社会不断取得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状况 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 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 2010年年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有什么内容呢?想要了解更多下面请看小编 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简单概述 简单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社会保障制度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 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 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 二、主要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完善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住房保障等方面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 缴费政府给予资助

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 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国家和社会以多种形式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残疾等原因而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灾民、贫民提供救助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资助、福利设施急需的生产资料、劳务、技术、信息服务等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三)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制度 社会福利主要包括生活、教育、医疗、交通、文娱、体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我国社会福利活动主要通过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儿童福利院等福利机构开展我国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多种形

现代中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

现代中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 材料一①从19世纪末起,英、德等国先后颁布了针对疾病、工伤事故等的保险法。针对低收入群体以及老人、儿童和妇女,西欧又建立或完善了救济制度。在理论方面,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贝弗里奇是最有代表性的社会保障学者,其中贝弗里奇被西方称为“福利国家之父”。②二战后,西欧逐步建立起面向全民的社会保障网,除退休、失业和医疗工伤三大保险外,还设立了产妇补贴、学童补贴等几十种项目。③20世纪70年代,欧共体制定了社会行动纲领,其把解决青年人和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列入优先目标之一。④20世纪80年代,西欧各国为了缓和财政不平衡状况,削减了社会保障支出。 ——摘编自李琮主编《西欧社会保障制度》材料二⑤计划经济时期最突出总体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国家福利制度建设模式,社会主义、国家性、工作单位、民政部门、福利制度建设是五个关键词,凸显社会政策与福利制度的时代性特征。其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全民福利,追求平等与自由……⑥改革开放后突出总体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主义社会福利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元主义、个人与家庭责任、社区服务、社会保障制度是六个关键词,凸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福利制度建设时代特征。 ——刘继同《中国现代社会福利发展阶段与制度体系研究》 ①反映的是19世纪末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保障措施;②反映出二战后西欧社会保障项目增多,保障范围扩大;③反映的是欧共体对社会保障的关注;④反映出20世纪80年代西欧各国削减了社会保障支出;⑤反映的是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特征,即国家主导;⑥反映的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特征,即多元化。材料一主要叙述的是19世纪末以来西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材料二主要叙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凸显了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等学科核心素养。 【问题设置】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二战后西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新发展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从计划经济时代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变化及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中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 第1页共1页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目录 摘要 ................................................................................................................................................ - 2 -关键词.............................................................................................................................................. - 2 -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 3 - 二、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 - 4 - (一)制度不统一 ......................................................................................................................... - 4 - (二)统筹层次低 ......................................................................................................................... - 4 - (三)覆盖范围小 ......................................................................................................................... - 5 - (四)资金管理隐患大................................................................................................................. - 5 - (五)社会保障法制性不强......................................................................................................... - 6 - 1、社会保障的立法不健全 .......................................................................................................... - 6 - 2、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 - 6 - 3、社会保障的法律监控薄弱 ...................................................................................................... - 6 - 三、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 7 - (一)进一步推进制度整合......................................................................................................... - 7 - (二)进一步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 ....................................................................... - 7 -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 7 - 1、完善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8 - 2、建立适应灵活多样就业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 8 - 3、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 8 - (四)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 8 - (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 8 -

现代各国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 1、德国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为了使投保人在遇到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时能有一定的经济保障而设立的一种义务保险,带有强制性。 2、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不是法定的,而是根据雇主与其雇员按自愿原则签订的协议规定执行的,部分企业在法定义务保险制度之外,还对本企业内的雇员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金制度,将其作为一种福利待遇吸引雇员。 3、德国养老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1)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推行的,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已经成为雇员 和雇主的自觉行动,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不高,覆盖面不广,主要原因是国家还没有 立法,这就使得一些企业的法人代表想方设法不参加社会保险。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社会保险 法或养老保险条例,逐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险费征集率,增强养老保险基 金调剂能力。 (2)德国养老保险保险规定雇主、雇员各承担50%的养老保险费,权利与义务对等, 与之相比,我国的养老保险中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很低。为了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我国应使缴 费和职工的个人经济利益挂钩,使职工更关心自己的养老问题,监督企业替他们缴费。 (3)德国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法简单、易懂 (4)在德国从事社会保险工作要有很高的文化素质、专业修养,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就我国而言,应提高社会保险机构员工的素质,抓好员工队伍建设。 4、社会照顾 由直接照顾和间接照顾两部分组成。直接照顾是社会照顾的主体部分,主要包括母亲保护和儿童补贴、住房补贴、社会救济等内容;间接照顾主要是指国家利用减征或免征个人所得税及其他一些税收的办法给予照顾。 5、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财政负担加重 社会保障支出增长率长期超出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社会保障支出水平高于经济发 展水平,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政府利用财政手段刺激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大削弱。 (2)社会保障费用的上涨,使劳动力成本上升,价格昂贵 企业除了支付工人名义工资外,还必须支付工人保险费等工资附加费。德国劳动力 价格昂贵使劳动力的转业、流动相当困难,同时使产品价格上涨,削弱了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为降低成本,企业将生产转移到劳动成本低的国家,导致德国失业队伍扩大,社会保障 体系负担不断增加。 (3)东西部差距大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从1985年起在全国推行社会保险制度。15年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已经从养老保险推向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各个领域,构建起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相互承担责任的关系,在社会保险方面改变了企业主导的状况,逐步建立起以社会主导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险新模式。虽然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从全面起步到现在仅有十五年的时间,但却取得明显的成效。就整体而言,在建设过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具体有: 一是现行社会保险制度难以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 随着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和全民人口意识的不断增强,妇女的生育不断下降,人口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势。 1999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到2003年,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10.59%以上.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即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来衡量,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面临着白发浪潮的冲击。这就迫切要求建立新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应付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发达国家的老龄化是建立在工业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工业化所积累的财富为老龄化问题的缓解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保险,如美国1935年建立社会保险体系,当时还没有进入老龄化社会;日本进入老龄化社

会时人均国民收入已经达到1689美元,有较充裕的财力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而中国的老龄化是计划生育政策成功运用的结果,超前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中国在人均GDP也不过800美元的情况下,却面临着比发达国家还要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从我国人口金字塔所显示的发展趋势看,至少到2030年之前,人口老化的压力都不会减弱。因此必须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始终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事业建设的一个客观背景,必须把当前的紧迫问题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统筹兼顾、超前规划,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体系。 二是社会转型中的高失业问题,也向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革力度的加大,失业人数不断上升。据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报告,我国目前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已经达到1.2亿多人。同时,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的改革将进一步向社会释放大量冗员。如果我国的经济体制转轨能够在21世纪前10年基本完成,以1998年为起点,这期间国有企业应完成战略性改组和下岗分流任务,预计将向社会释放1/3以上的冗员,大致在3000万到3500万人。同期国家行政机关的改革要分流约400万人,事业单位的冗员按1/3估算,也有近1000万人。考虑到下岗分流人员中约有20%因年龄可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 框架:1、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2、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3、中国大陆社会会保障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4、小组成员看法及启示 一、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第一阶段:创建与调整阶段第二阶段:停滞阶段第三阶段:恢复与发展阶段 创建与调整阶段: 时间;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66年内容:两项主体,三项补充 两项主体: 1、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 三项补充: 1、农村社队集体保障 2、社会救济 3、对革命军人的优待和抚恤 停滞阶段: 时间:1966—1978年 内容: 1、各级组织、机关被撤销 2、各项制度被否定和废止,社会工作无法可依 3、社保变成企保 恢复与发展阶段 时间:1978年至今 内容; 开始恢复国家--单位保障制(是指计划经济年代,建立在“单位体制”上的“低工资高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职工作为单位人,生老病死全部费用都由财政和企业负担,个人基本上不用交纳任何费用。 正式进入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时期,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的历史使命。 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支柱,国家---单位保障制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并存 二、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现阶段是一个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二元经济结构表现为城乡对立,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工业生产方式的对立。实施这一既定目标的前提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 中国城镇的社会保障模式 城镇社会保障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行为主体,个人是基础,单位负有缴费责任,社会承担补充和服务保障, 政府规范、组织社会保障。通过建立了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方式,构成了法定的基本保险、企业的补充保险、互助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向社会保障社会化、一体化方向发展。 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政府在农村地区推行过两项社会保障措施 ,即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随着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的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而社会养老保险也逐渐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养老形式根据担任主体的不同,主要有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三种形式。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大部分是由国家和企业支助的,尽量保障农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不统一(按照《宪法》的精神和社会保障的原理,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但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同的项目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中在制度安排上有较大的差别,一部分社会成员享有较高的社会保障,而另一部分的社会成员只能享受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或者其保障待遇有较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和其他劳动者之间。在城乡之间,根据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劳动者一般享有政府提供的比较完整的社会化风险保障服务,而农村就没有这么多的保障,他们缺乏社会化的生育保障、就业保障、职业伤害保障、住房保障等。这几年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很低,社会养老险实际覆盖率和保障待遇也很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劳动者之间,社会保障的待遇差别也很大。养老保障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一般是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的两倍以上而在广大的农村,其保障水平和支持力度差距更是大。) 2、覆盖范围小(社会保险权是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覆盖全体公民的,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没有排他性。虽然说五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全面,可以说是“应保尽保,”但是仍有一大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尚未实现。从全国来看,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征集对象主要是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及其职工三者缴费。但是仍有一部分的人参保率很低,他们是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以及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的人、外地农民工。原因主要是,制度设计不合理,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适应国有企业的,二是,政府认识不到位,社会保险执法不够。) 3、资金管理隐患大(近年来,随着资金管理的不断加强,行政方面的风险有所降低,但是社会保险基金仍存在着管理主体不明、投资渠道单一、效率低下等问题。在通货膨胀的前提下,存在贬值的可能,且从长远来看,基金的增值能力和支付能力也令人担忧。我国的社保基金缺乏一个明确的投资运营管理主体。在我国现阶段,大部分省市的社保基金是县级统筹管理,基金结余基本只是存在银行。我国的社保基金在投资运营渠道单一的前提下,安全性有保证,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存在贬值的可能,我国大部分省市的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都是用的混合管理模式,个人账户很大程度上被弥补于统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代发展历程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代发展历程 中国财经报 十六大以来,我国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社会保障从最初仅仅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逐步转变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之一,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被置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如果说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国家对公民承担的保障责任因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和财政收入占比的下降呈弱化态势,那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这一时期国家开始重新强化其对公民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职能。当然,这绝非对计划体制下大锅饭福利的回归,而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使然,是要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社会、单位、个人权责界定合理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由此,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开始向覆盖全民、实现社会公正为主要目标的新阶段大步迈进。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较大成绩。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使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能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2002年以来,我国开始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低保、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农村五保供养等制度的建设,并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工作。到2008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8.15亿人,农村低保对象达到4284.3万人。此外,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也都明显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从就业人员扩大到非就业人员,从城市扩展到农村。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体系,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新农保试点拉开了农村养老保障的序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与城镇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严重不平衡,城市这一条腿长、农村这一条腿比较短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 (二)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在社会保障领域得到切实体现。在上一阶段,除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支出外,财政主要还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所需的社会保障支出,目的是为了解决大批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关闭破产后,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因大量人员提前退休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缺口,以及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应当说,政府在安排这些社会保障投入时,更多体现了其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代表的身份,较少体现公共行政管理者或公民代表的身份。2003年以来,各级财政社会保障投入的公共性特征日益明显,用于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再就业政策也从主要面向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逐步扩大到面向符合条件的全体劳动者。从2003年到200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16亿元,安排农村医疗救助和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别为66.6亿元和44.1亿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918亿元,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995亿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复习资料知识讲解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一、名词解释 1. 受益基准制(规定受益制、确定给付制):它是指社会保障组织先规定对受益人的给付水平,再依照精算原理确定缴费水平的社会保障模式。 2.缴款基准制(规定缴费制、确定缴费制):它是指预先确定缴费水平,再根据基金积累额及其投资收益给付受益人的社会保障模式。 3、现收现付制:是将一定时期(如1年内)所需支付的费用,分配于各参加保险的被保险人,它预先不留出储备金,完全靠当年的收入满足当前的需要。 4、完全积累制:一种以纵向平衡原则为依据,要求在劳动者整个就业或投保期间,或者在一个相当长的计划期间内,采取储蓄方式积累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 5、部分积累制: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两种模式的结合。在部分积累制情况下,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部分来自于现收现付式的筹资方式,另一部分来自于完全积累式的筹资方式。 6、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 二、简答题 1、社会保险型、福利国家型、强制储蓄型、国家保险型模式的特点及代表国家 社会保险型模式的特点 (1)以劳动者为核心。即社会保险制度面向劳动者,且主要是工薪劳动者,围绕着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风险设置保险项目。 (2)实行“自助”原则,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负担,且以个人和雇主投保为主,政府在收支不平衡时酌情给予资助。 (3)权利和义务有机结合: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4)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以现收现付为主。 (5)社会成员之间统筹使用,体现了社会保险的互助互济原则。 代表国家:德国、美国、日本 福利国家型模式的主要特征:(1)累进税制与高税收(2)普遍覆盖与全民共享(3)政府负责与保障全面。(4)强调公平优于效率。代表国家:英国、瑞典 强制储蓄型模式:称公积金模式、东南亚模式,其目标是以自助型为主,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特点:(1) 强调自我负责,缺乏互济性,不具备再分配和互相调剂功能。 (2) 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起到激励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减少政府负担。 (3) 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达到保值增值目的。 (4) 由雇主、雇员双方按规定比例缴纳保险费,政府不提供任何资助,管理实行社会化,政府只负责监管。 (5) 在保障内容上主要是养老保险。

论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课程作业任课教师:阳斌 □课程论文分数 □调查报告 □当堂测试 课程(作业)题目:《论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课程名称:行政管理学 开课学期:2014-2015(下) 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年级班别: 2012级3班 姓名:张色作 学号:201203140339 2015年6月14日

论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政治与行政学院2012级3班张色作201203140339 摘要:我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在这样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也产生了许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而社会保障的独特功能决定了它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和不断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有些地方还有待完善。因此我国应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公平与正义完善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求,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由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实现。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安置等各项不同性质、作用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在当今收入差距较大的国情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这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使人们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一)我国哪些现有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完善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而且社会保障制度起步较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所面临的问题,要比其他国家复杂得多;既有旧体制遗留下来的问题、又有新体制遇到的新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因此,需要政府发挥其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从而更好的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我国的社会保障覆盖的面还比较小 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覆盖全体公民,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对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意义,全体公民都能“享用”社会保障制度。 但是我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平衡问题凸显。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市中的非国有单位基本不包括在内,农村人口享受社会保障的份额几乎微乎其微。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充分建立,许多

比较社会保障制度

比较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税:也称工薪税,是对雇主和雇员工资收入征收的税种,由政府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这类税收全部进入国家的社会保障基金,等到纳税人符合领取资格时即可享受规定中的福利保障。 医疗补助计划:该计划也称穷人医疗援助计划,由联邦和各州政府制定,主要为以前从未缴纳社会保险税的穷人提供医疗服务,还适用于收入低于贫困线的人。 恶劣气候补偿:针对建筑业易受天气影响不能保证常年一直工作,为减少恶劣气候造成的停工影响,给与补偿。 社区全科医生:通常是2-3人合伙经营自己的诊所。这种诊所医疗检查设备少,只进行很小的常规检查、化验和治疗,多数疾病都需转到医院进行。 双重失业保险待遇:指20世纪60年代英国曾采取的制度。该保险一方面规定固定失业保险金待遇,以体现失业者基本生活需要,另一方面提供收入关联补助,以体现缴费与给付的相关性。到1982年,由于失业率增高,失业保险基金负担加重,加上执政的保守党政府认为,有必要降

低失业保险金给付,以维持工作的动力,因此,取消了收入关联补助制度。 选择性原则:是指社会利益的分配依据个人的需要来设计,通常依据收人状况而定。如对贫困者的公共住房项目。选择性原则主张只有那些需要得到救助者,政府才给予社会救助。因而在社会救助中,政府应针对低收入的贫困者制定救助项目,那些有能力满足自我需求者不应该领取政府的补贴。选择性原则强调社会救助中的社会绩效,稀缺的公共资源只有向那些最需要救济的人发放,向弱势群体倾斜才是公平的。 普通型原则:是指社会分配的利益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对所有公民都是均等的,如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社会救济。普遍性原则主张,由于每个人都随时面临风险或出于风险中,因而,社会救济的目的在于建立各种不同的救济项目,以便对风险做出社会反应,这种由政府做出的反应,不应因贫富、性别的不同而有区别,例如所有的病人都需要康复治疗,所有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失业者都需要得到收人支持。 服务需要型:这种救济立足于对贫困家庭或者贫困者的“个人自立”、“尊重个人需求”、“提高服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原因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原因 1、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条件 (1)社会化大生产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所遭到的风险事故增加。18世纪开始的工业革命和社会化大生产浪潮,迅速催垮了欧洲各国的自然经济,工场手工业转变为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即社会化大生产。由于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劳动方式的变化,化学工业的发展,导致工人的伤残、事故、职业病等事故频繁发生。这些不安全因素,危害着工人生命的延续。工人患病或伤残后靠本人工资无力医治,失去劳动力后生活更是难以维持。现代化生产过程中,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劳动组合方式也促使劳动力过早地退出生产领域。因为劳动者往往赶不上由于技术的飞速发展、新机器的不断涌现对生产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他们过早地离开工作岗位,因而提出了疾病、伤残、事故、养老等的社会保险问题。同时,由于技术的进步和机器的普遍采用,资本的有机构成提高,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减少,产生了劳动力的相对过剩,造成工人失业,使劳动者暂时失去生活来源,这在资本主义社会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所有这些都要求实行社会保障。 (2)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所引起的家庭结构的变化要求实行社会保障。工业革命前的欧洲是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农业社会,人们主要靠家庭的力量来抵御各种风险。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既是消费单位也是生产单位,同时,又具有教育、养老和生育功能。因此,家庭保障便成为劳动者和社会其他成员遭遇不幸的保护伞。随着家庭生产职能的弱化,家庭的生活保障功能也大为削弱,人们主要靠工资收入养家糊口。工业化社会下的家庭,人们一旦失去工资,便陷入困境,既无资产可依,又无家庭可保障。激烈的市场竞争又导致劳动者所面临的社会经济风险急剧增加,特别是资本家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和提高劳动强度,迫使工人增加劳动支出,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对工人实行保险,完全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整个进程决定的改革。同时,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也意味着劳动力的再生产必须社会化。生活社会化的组织程度也在逐步提高,教育、卫生、城乡生活服务等都逐步成为社会的公共事业,走上了社会化发展的进程,成员的个人需求往往成为一种社会的需求,传统的主从保障和家庭保障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和生活的社会化发展的需要,于是变产生了保障社会化的要求,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的、家庭之外的社会保障机制。 (3)市场经济发展的周期性规律要求实行社会保障。现代工业化的进程,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按照价值规律运行,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又必然扩大分配上的差距,同时,由于市场机制和竞争规律的作用,经济危机变会周期性地频繁爆发,每当经济危机到来,就会出现失业队伍的不断扩大,绝对贫困人口迅速增加。这样,价值规律的要求、效率目标与社会保护公共利益的公平原则相矛盾。为了缓和矛盾,缓解市场经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社会保障这种补充性分配机制有其特殊作用。 此外,生产的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财富大量增加,为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从而使现代社会有经济实力来建立起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保障体系。 2、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社会条件 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也就是说,工人阶级的坚决斗争是把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可能性变为现实的决定性因素。随着机器生产的进一步扩大,工人为争取社会保障的斗争日益激烈。资本家为了剥削更多的利润,必然日益加重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劳动者经常受到生、老、病、死、伤、残和失业的威胁,工人阶级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与资产阶级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19世纪后半期,工人运动风起云涌,罢工、游行、示威、起义此起彼伏,严重危及了资产阶级政权的稳定。如何缓解社会矛盾,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成为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和社会面前的一大难题。资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

一 现代化正向中国召唤。人们在享受现代化社会带来的利益时,也面临着风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对缓解社会摩擦,协调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然而,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来看,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短暂的。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尚没有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新中成立后,即在1951年2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1月作了修订,适用对象为国有企业、公私合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内容分为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两大类,项目有退休、医疗、伤残、死亡、生育、疗养等。费用由企业负担,按照工资总额的3%提取,建立保险基金。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家机关退休人员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实施范围为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保障内容基本和《条例》一致,基金由国家财政拨付。至此,中国城市中以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确立。从总体上说,1978年以前,中国的社会保险实际为劳动保险,保险的对象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干部,不包括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干部,也不包括广大农民。保险费的来源,企业职工和干部的保险费由企业承担,计入生产成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干部的保险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支付。这种社会保险实质上是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险,而且是城市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 作为保障制度的其它三方面内容:社会优抚、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我国政府一向也是比较重视的。我国内务部于1950年12月颁布了烈军属、残疾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及民兵民工优待抚恤的五个暂行条例;1955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安置复员转业军人工作的决议》;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农村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工分的制度,奠定了中国优抚保险制度的基本格局。中国的社会救济虽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但一直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了许多政策性规定并付诸实施。建国初期,中国城市的社会救济工作,采取在自力更生原则下,动员与组织人民实行劳动互助、生产自救、群众互助,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方针。1978年以前,我国的救济方法有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两种,救济对象主要是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和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生活有困难的居民。我国的社会救济是公正的,无论对于城市或农村的困难户,政府都给予一定的救济。我国社会福利的很大一部分内容包含在劳动保障制度之中,称之职工福利。除此之外,社会福利主要是社会救济为主的救济性福利政策和措施,没有形成一种独立的制度,所以称之为“社会救济福利”。 可以说,从5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就已经建立起项目比较齐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这套社会保障制度在其后几十年中部分内容作了调整,但基本格局没有实质性变化。由于它处于初创时期,不可避免存在着一些缺陷。(1)这种社会保障制度对不同的社会成员的对待是不平等的。首先是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不平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实质是城市保险和城市福利;其次是不同所有制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不平等,社会保险实质是城市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人员的保险。(2)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改变了其初衷,不是向低收入的农村居民倾斜,而是大幅度地向高收入的城市居民倾斜。 针对当时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一些突出不合理的问题,从1984年开始,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改革探索。主要是:(1)扩大了社会保障的范围,如社会保险的对象先是扩大到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继而又扩大到一切就业人员,而不分所在单位的所有制性质。(2)提高了保障的标准,如救济水平在提高。(3)增加了保险项目。1986年分别建立了退休养老保险和就业保险制度。(4)缓解了企业之间负担轻重不同的矛盾。在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职工退休费用市、县范围内的社会统筹。(5)出台了优抚保障方面的法律、条例,标志着中国的优抚保障事业开始走上法制化、正规化和社会化发展的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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