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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法

2012 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法『考情分析』

本章是预计2012 年依然是考核的重点,应当引起考生足够的重视。

『大纲要求』

(一)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

(二)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三)掌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

(四)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

(五)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六)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

(七)了解劳动合同的特征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八)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内容要点』

1 、国家公务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适用《公务员法》。

2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P37

3、劳动者需年满16 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除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

4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罚以每人5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的罚款。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 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可订立口头协议。

6、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7、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①以期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P41

8 、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 天。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 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天不得超过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9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 年不满10 年的,年休假5 天;已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 天;已满20 年的,年休假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②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 年不满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以上的;④累计工作满10 年不满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 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 个月以上的。P44

10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①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得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 、200% 、300% 支付其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费的,按应付金额50% 以上100% 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赔付。

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单位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

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P45

11 、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①劳动合同期限3 个月以上不满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 年以上不满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 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 个月。

②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3 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

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P47

12 、竞业限制条款适用范围限定为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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