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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分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论知识分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论知识分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2012年第7期(总第246期)世纪桥Shi Ji Qiao No.7,2012(General No.246)

收稿日期:2012-02-11

基金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厅项目“知识分子的社会选择——葛兰西知识分子理论的现代启示”(项目编号:11552286)。作者简介:阴燕云(1963-),女,山东肥城人,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部教授,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论知识分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阴燕云

(佳木斯大学,黑龙江佳木斯154002)

摘要: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中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较多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承担着重大社会责任;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知识分子的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离不开知识分子。

关键词:知识分子;社会主义建设;地位和作用

重视知识分子在革命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人民利益的根本所在,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所必需的。列宁指出:“只有利用大资本主义文化因素才能建设社会主义,而知识分子就是这样的因素”。江泽民同志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强调:“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中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较多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的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进入新的世纪,知识分子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一、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承担着重大社会责任当今世界,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科技创新对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是过去任何时代无法比拟的。我国将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和任务,必须使科技进步真正成为加速我国发展的重要动力,必须进一步发挥知识分子的积极作用。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观点。早在一百多年以前,马克思就说过:机器生产的发展要求自觉地应用自然科学。并且指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科学与生产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越来越显示出巨大的作用。现代科学技术正在经历着一场伟大的革命。近三十年来,现代科学技术不只是在个别的科学理论上、个别的生产技术上获得了发展,也不只是有了一般意义上的进步和改革,而是几乎各门科学技术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新的飞跃,产生了并且正在继续产生一系列新兴科学技术。现代科学为生产技术的进步开辟道路,决定它的发展方向。许多新的生产工具,新的工艺,首先在科学实验室里被创造出来。一系列新兴的工业,如高分子合成工业、原子能工业、电子计算机工业、半导体工业、宇航工业、激光工业等,都是建立在新兴科学基

础上的。当然,不论是现在或者今后,还会有许多理论研

究,暂时人们还看不到它的应用前景。但是,大量的历史事实已经说明:理论研究一旦获得重大突破,迟早会给生产和技术带来极其巨大的进步。当代的自然科学正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应用于生产,使社会物质生产的各个领域面貌一新。特别是由于电子计算机、控制论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正在迅速提高生产自动化的程度。同样数量的劳动力,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可以生产出比过去多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社会生产力有这样巨大的发展,劳动生产率有这样大幅度的提高,靠的是什么?最主要的是靠科学的力量、技术的力量。

生产力的基本因素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科学技术同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什么关系呢?历史上的生产资料,都是同一定的科学技术相结合的;同样,历史上的劳动力,也都是掌握了一定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劳动力。我们常说,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这里讲的人,是指有一定的科学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来使用生产工具、实现物质资料生产的人。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以及十七世纪、十八世纪、十九世纪,人们使用的生产工具,掌握的科学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都大不相同。今天,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生产设备的更新,生产工艺的变革,都非常迅速。许多产品,往往不要几年的时间就有新一代的产品来代替。劳动者只有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丰富的生产经验,先进的劳动技能,才能在现代化的生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我们的社会里,广大知识分子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他们自觉地刻苦钻研,提高科学文化水平,从而必将在生产中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知识分子的积极参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事业,知识分子在改革开放中与党和人民一道进行艰苦的探索。早年恩格斯在致国际社会主义者大学生代表大会的信中,就

(下转第5页)

·党史党建·

再次,教育必须与社会实践、生产劳动相结合。1964年在《教师要向人民群众学习文科要以社会为工厂》中指出:“清华大学有工厂,它是一所理工科学校,学生如果只有书本知识而不做工,那是不行的。”“文科也要把整个社会作为自己的工厂。师生应该接触农民和城市工人,接触工业和农业。不然学生毕业,用处不大。”

三、建立工人阶级的宏大知识分子队伍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知识分子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伟大作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最早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并在工人、农民中传播,使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产生了中国共产党。毛泽东反复强调:“革命力量的组织和革命力量的建设离开革命的知识分子的参加,是不能成功的”。

新中国成立后,在团结、教育、改造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的同时,国家投入相当大的力量来培养造就大量的新的知识分子。他们在毛泽东时代,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接受了正规的国民教育,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1955年12月毛泽东在《对中共中央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指示草案的批语和改造》中,强调了对知识分子使用改造问题,他说:“为了改善对知识分子的使用,进一步的进行旧知识分子的改造,大批的培养知识分子,以加速我国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1956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了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发出号召:“全党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同党内外知识分子团结一致为赶上世界先进科学水平而奋斗。”“思想改造,首先是各种知识分子的改造,是我国在各方面彻底实现民主改革和逐步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条件之一。”1956年11月在《国家预算要保证重点建设又要照顾人民生活》中又提出“对于资产阶级分子和知识分子的旧思想和旧习惯的改造,要在巩固和团结他们的方针下,继续进行长期的教育。”知识分子必须走又红又专的道路。毛泽东指出:“知识分子要同时是红的,又是专的。要红,就要下一个决心,彻底改造自己的资产阶级世界观。这并不是要读很多书,而是要真正弄懂什么是无产阶级,为什么只有无产阶级有前途,其他阶级都是过渡阶级,为什么我们这个国家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为什么一定要共产党领导等等问题。”

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使广大知识分子经过社会生活的观察实践,经过自己的业务实践,经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学习,自觉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党和国家应充分动员和发挥知识分子的力量,改善对于他们的使用和安排,给他们以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适当的待遇,使他们积极工作,更好地发挥对于国家有益的专长。毛泽东指出:“我们的艰巨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尽可能多的知识分子为他服务。凡是真正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知识分子,我们都应该给予信任,从根本上改善同他们的关系,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必须解决的问题,使他们得以积极的发挥他们的才能。我们许多同志不善于团结知识分子,用生硬的态度对待他们,不尊重他们的劳动,在科学文化工作中不适当的干预那些不应当干预的事物。所有这些缺点必须加以克服”。

毛泽东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为执政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奠定了基础,极大的提高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科学教育水平,极大的调动了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使执政党在领导文化教育事业方面的能力大大提高,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使执政党的能力不断加强。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文艺论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2]毛泽东文集:第2、6、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11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责任编辑:褚永慧]

(上接第3页)

热情地期望“从他们的行列中产生出这样一种脑力劳动无产阶级,他们负有使命同自己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兄弟在一个队伍里肩并肩地在即将来临的革命中发挥巨大作用”。

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并最终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宏伟的、艰巨的事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要以当代先进的科学文化为杠杆,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我们要在本世纪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到下个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队伍中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一部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说过:“没有知识分子的参加,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今天,没有知识分子的参加,建设和改革的胜利更是不可能的。

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离不开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作为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继承者和传播者,作为先进科学技术的重要开拓者,作为美好精神产品的重要创作者,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是一支骨干力量。我们要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在这方面,广大知识分子负有重要职责。我们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必须加强民主建设的理论研究,完善民主制度,制定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民主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族的民主素养和法制观念。知识分子不仅有依法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神圣权利,而且在上述各项工作中,都需要付出许多心血。我们要顺利实现建设和改革的任务,必须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从中央到地方,在决策的研究、论证、咨询、制定和组织实施中都离不开知识分子的参与,知识分子的作用都越来越突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尤其是知识分子。胡乔木指出,全国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历史教育、法制教育,都是改造社会风气的重要条件,而进行这些教育都必须依靠知识分子的力量。

总之,能否充分重视和发挥广大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和作用,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关系到改革开放宏伟事业的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盛衰。为了完成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知识分子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努力成为先进思想的传播者、科学技术的开拓者、“四有”公民的培育者和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者,同广大工人、农民一起,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建功立业。这也是党对广大知识分子提出的殷切希望和要求。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江泽民.江泽民同志在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R].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C].新华日报,2002.

[责任编辑:褚永慧]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

摘要: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最为直接,又是独立的部门法,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全面实行依法行政,对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民主国家意义重大。关键词:行政法地位作用依法行政国家行政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有了国家行政权力的运行就慢慢有了相关的行政法。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行政法就是解决有关行政问题的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罗豪才.行政法之语义与意义分析[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4).),在现代国家中,行政法的作用和地位具体表现为依法行政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一、行政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探讨宪法是国家最重要的根本大法,它调整着根本的社会关系,确定国家基本制度和原则,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效力、权威最高的法律。相对于刑法和民法等部分法,行政法、宪法的关系更为直接密切。首先,行政法主要是调整行政法关系、保障、规范和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它直接涉及国家权力的确定和行使,有关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和国家机构与公民法人之间的关系的宪法规范,主要通过行政法律具体实施。其次,由于国家行政管理内容的广泛性和地位的重要性,决定了行政关系的广泛性和重要性,作为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作为调整高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国家和社会生活,为各个方面实施着宪法规范这行宪法规范推行宪法确定的各项基本国寂,而民法、刑法是一般只是宪法确定的某一或某些方面的国家政策。事实上,宪法典中就包含着许多行政法规范,而属于行政法范畴的许多规范同时又是宪法规范。时至今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被称为统一的学科、很多学者均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的双向研究,而且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还存在着和宪法学体系含混不清的问题。概括地讲:行政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只是得到了形式上的承认,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在很多问题上没有理清,行政法相对于宪法的独立性在某种程度上为人们所忽视。很少有人会否认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所应具有的重要意义,行政法是位于宪法之下、一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由于其紧紧的围绕着行政权力展开,也就意味着行政法有着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完全不同的视野和内涵,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广泛性、复杂性、易变性更是其它部门法所难以比拟的。“在每一种行政法理论的背后都存在着一个国家的理论”(Carol Harlow and Richard Rawlings:“ LAW and ADMINISTRATION” (George Weidenfed and Nicolson ltd.,1988),p.1.,)行政法所与生俱来的政治性决定了其与宪法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很大的程度上,行政法被认为是具体化的宪法、是宪法的动态部分,宪法则被认为是行政法的来源和基础。日本学者室井力也认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基本法,是政治价值的体系法;而行政法随以宪法为前提,但却是行政技术的体系法。”(《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罗豪才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⑸)但另一方面,确认行政法独立的法学价值却有着重要意义。行政法是一个独立部门法,它不依附于其他部门法,同时一般不包含其他部门法。辩证来看来,宪法与行政法虽然渊源相连,但彼此并不存在什么“隶属”关系,根本大法只是从宏观上给行政法以指导。“宪法调整的对象是整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包括平等的及不平等的两个方面,而行政法却调整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叶必丰著:《行政法的人文精神》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6页)公认的观点是,宪法是行政法的母法、行政法是作为宪法的具体法来运用的、是宪法的实施法。[!--empirenews.page--]实际上,任何部门法都可以称为宪法的实施法,只不过行政法在政治性和价值取向上同宪法精神保持相当程度的一致罢了。我们可以认为,宪法与行政法存在着共同的理论渊源和价值体系、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源于宪法的实体价值、完善的宪政精神将充分的指导行政法的发展。但如果宪政传统的缺乏、宪法价值的式微,决定了现有的宪法发展程度根本不足以为行政法提供理论依据,那么再称行政法为“动态的宪法”明显是不符合实际的,而行政法抛开宪法的微弱束缚以获得独立的发展,并非不合逻辑、不合情理,而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必然。对比其他国家而言,中国的行政法并无如此深厚的宪法渊源,行政法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并不是宪法的附属品,相反行政法却在广泛的实践领域为宪法提供了素材和实证基础、充实了宪政的精神、促进了宪法的发展。因此,过于强调行政

中层管理者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层管理者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就企业组织结构来讲,一般企业的组织都可以分成三个管理层次,即:决策层、中间层(或执行层)和操作层。组织的层次划分通常呈现为金字塔式。通常我们也称决策层的管理者为高层管理者,执行层的管理者为中层管理者,操作层的管理者为基层管理者。 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管理者,在组织运行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高层管理者最重要的角色是决策角色,确定公司经营的大政方针、发展方向和规划,掌握政策,制订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进行重要的人事组织及其变动等,也就是说,凡属关系到公司全局、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凡是与外部协作和市场竞争有关的重大问题,均由高层经历处理决策。基层管理者则主要是调动下属成员进行团队合作,组织一线职工努力完成生产计划和工作任务。而作为中间层次的企业中层管理者是企业的中坚力量,则承担着企业决策、战略的执行及基层管理与决策层的管理沟通的作用。他们的工作具有既承上启下,又独当一面的特点。中层管理者在企业中的作用,具体说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层管理者是企业战略的执行者 中层管理者所处的中间位置,决定了他们作为企业战略执行者的地位。企业的成功取决正确的决策与有效的执行,二者缺一不可。中层管理者作为企业战略规划的执行者,正逐渐开始被企业重视和关注。如何有效发挥中层管理者的这一作用,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已经成为关系到企业成败的关键性问题。 2、中层管理者是企业战术决策的制定者 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生产技术的迅速发展,生产过程的高度复杂化以及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迫使企业需要迅速、及时地实施战略决策。对企业中的中层管理者来说,不仅要严格的执行和组织实施企业高层的决策方案,还要发挥其作为一位领导人的影响力,通过有效的战术决策,提高方案的实施效率和效果,立足于企业和自己负责部门的全局,实施领导行为以有效地实现企业的目标。 3、中层管理者是高层管理者和基层管理者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 中层管理者在企业中一方面起到将高层决策向基层管理者进行推行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负有将基层管理者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高层管理者进行反馈的职责。 二、中层管理者的特点 中层管理者作为企业的中坚和脊梁,其重要性是不容质疑的。但是必须看到,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中层管理者在观念、素质、能力、作风上与企业的要求差距比较大,能够真正能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精干高效优质的中层管理者非常短缺。要想切实的发挥企业中层管理者的作用,就必须认真的研究中层管理者独特的个性,针对这类人群的个性特点,来切实有效的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政策,使他们真正发挥其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企业中的中层管理者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知识分子1

知识分子 关于知识分子的定义,国外的主流看法是,知识分子是受过专门训练,掌握专门知识,以知识为谋生手段,以脑力劳动为职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群体,是国外通称“中产阶级”的主体。目前,国内学术界一般认为,知识分子是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主要以创造、积累、传播、管理及应用科学文化知识为职业的脑力劳动者,分布在科学研究、教育、工程技术、文化艺术、医疗卫生等领域,是国内通称“中等收入阶层”的主体。知识分子作为一个政治性的概念和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阶层将长期存在,最终将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以及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差别的消失而消失。 1)知识分子是中国社会中四大劳动者之一:工人、农民、士兵、知识分子,即知识分子是脑力劳动者、专业技术劳动者。如:教师、医生、工程师和科学家都是典型的知识分子。 2)知识分子是古代读书人,或古代“士”的现代延续。古代读书人的抱负是要以天下为己任,为国(帝)分忧,为民请愿,并且皇帝也确实会礼遇和尊重他们。从这个角度,现代中国社会已无知识分子。 3)现代社会仍然有喜欢以知识分子自居的人,或以知识分子为敬语的习惯,一般指学历较高、读书较多的人。 4)知识分子的别名是臭老九,反映在元、文革及以后时期知识分子政治和经济地位的低下。 5)党外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是指在同时代社会劳动者中具有较高程度文化专业知识,并以创造、积累、传播文化专业知识为专门职业的脑力劳动者。知识分子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社会分工和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不普及而在特定历史阶段形成的一个社会脑力劳动者阶层。 知识分子条目补充 知识分子是一个历史的文化的范畴。作用一个社会阶层,它是在人类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和一定的文化条件下产生的。在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知识分子的理解和界说颇为不同。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和政治语境中,知识分子又是中国共产党的特殊政策的对象,其中的党外人士还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对象,除了一般理论上的界说外,还有特定的操作性界定。

论财政法的地位与功能

一、财政法的地位自国家和财政产生以来,也就同时产生了以法律手段调整财政关系的客观需要。然而,在中国和外国的古代法上,虽有大量的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但主要由于当时的财政所依附的国家的专制性质,以及法律体系自身演化的历史局限性,诸法合体的古代法上不可能有财政法的独立地位。近代的资产阶级革命掀开了财政关系变革的新篇章。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果,是新型的资本主义式的财政关系的确立。然而,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代,财政活动的范围被严格限制在“夜警国家”所要求的狭小区域,财政对行政的附属作用难以突破,所以,确立这种新型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集中在宪法和行政法之中。从部门法的定位来看,这一时期的财政法主要属于行政法的范畴。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后,随着国家职能的扩张,财政的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广,财政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景气调整方面的作用也逐渐显现出来。由于财政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日益增强,财政逐渐摆脱对行政的依附,开始具备自己独立的品格,财政的权力性由此凸现。[1]调整财政关系的财政法的性质和职能上也随之而发生变化,财政法的行政法色彩逐渐淡化,而经济法的色彩逐渐增强。关于财政法地位的理解,前苏联的情况较为特殊。由于当时的经济集中程度非常之高,所有的货币资金往来关系基本上都被纳入财政管辖的范围。除了财政部本身的活动外,经济单位、银行和保险机关之间的经济往来也具有国家财务活动的性质。针对这种情况,有些学者认为,社会主义财政关系与资本主义时期相比已经发生质的飞跃,财政法应当被视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调整统一的资金货币往来关系。也有的学者认为财政法是“相对独立的部门法”、“行政法的一部分”或者“综合部门法”的观点。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财政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法律体系的结构中是否包括综合部门法等问题上。从发展过程来看,苏联在列宁领导下制定的第一部宪法的第五章就是预算法,从那时起就开始了社会主义国家预算法的研究;1926年,库特利亚列夫斯基教授的《财政法》一书问世,“走出了第一步”;1928年佐格拉科夫教授的《行政财政法》一书出版,认为财政法是行政法的一部分;经1938-1940年的大讨论,苏联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公布了《苏联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研究提纲》,指出应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划分不同法律部门,财政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得以确立。[2] 中国建国之后,财政法学研究未能得到充分发展,有关我国法律体系的结构以及财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尚未得到认真的讨论。改革开放以后,在我国学者自行编撰的第一部《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之中,专列了比较详尽的“财政法”词条,并且在体例编排上独立于行政法和经济法,[3] 反映了当时我国法学界占主导地位的观点,依然还受着前苏联法学界的影响。然而,随着经济法学的发展和日益成熟,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几乎所有的经济法学教科书中,财政法都被列为专门的一章;专门的财税法教材也主动将自己归入经济法体系之下;[4]可见,把财政法作为我国经济法学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学界目前的主流观点。 [!--empirenews.page--] 其实,不论是将财政法视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前苏联时期,还是将财政法视为经济法体系构成的现代中国,学者们都注意到了财政领域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如,前苏联学者认为,“苏联财政部系统中所包括的各种财政信贷机关间的关系,如果不直接与这些机关执行其职能——动员和分配货币资金,拨款,贷款,监督各单位遵守专款专用和节约国家资金的制度——相联系,则建立在国家管理的一般原则上,受行政法的调整……如果财政信贷机关作为一种进行财政活动的机关,作为一种受国家委托征集货币资金,对有关权力机关所批准的发展国民经济、教育和保健事业等措施进行拨款和贷款的机关,那么它们的活动以及因其活动而发生的各种关系,都由财政法调整。”[5] 这说明,行政法在调整财政关系方面还是可以发挥一定作用的。无独有偶,我国学者在论述财政法的属性时也实事求是地承认它与行政法的联系。如,有学者认为,国家的财政活动可以区分为两个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次是作为行政范畴的财政活动,其目的在于满足国家机关活动经费的需要;第二层次是作为经济范畴的财政活动,其目的在于调节社会经济。两者虽然都涉及经济领域,但后者涉及到经济领域的更深层次。

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财务管理在企业科学化管理中的中心地位的确立,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企业领导人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和重视。从实际情况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或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凡是企业财务管理作用发挥得好的,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这就是企业领导人对财务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也比较高。因此,对企业财务管理与企业管理关系的认识,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对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的认同是实现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关键性因素。为什么说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呢?这不是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同人自封的,而是财务管理自身的地位、作用所决定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1.财务管理深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 从学科理论上讲,财务学产生于经济学之前,有关资本、资金循环周转,货币、计价、利息、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表面上表现为财务学和经济学共有的内容,但其实质是财务学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从实际情况看,虽然我们不能把财务学与经济学关系和企业财务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关系简单地对比,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财务管理的内容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不容质疑的。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组织企业资金活动、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就是资金运动增值的过程,财务管理深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然而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确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所以企业科学化管理必须遵循这一客观规律才行。 2.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的综合性反映 企业各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大都可以资金运动中综合反映出来,而通过合理地组织资金运动,又可以对企业各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财务管理的各项价值指标,是企业经济决策的主要依据,将企业生产情况与财务情况及时、客观地反映出来,并深入分析,寻找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措施,堵塞漏洞,提高效益,加强成本管理,以更低的耗费获取同样或更高的收益。所以财务管理又是企业科学管理中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企业只有在发展中求生存,取得利润才能实现其存在的价值。企业为实现其生存发展的目的而实施各种各样的如生产、质量、销售等管理工作,而这些管理工作的轴心是财务管理,它们的最终结果都会反映到企业的财务成果上来。 3.企业财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 企业财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覆盖经营全方位。搞好财务管理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企业资金运动过程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无论是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还是资金的补偿,经营成果分配都离不开财务管理。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可以把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纳入管理范围,它融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这种管理上的优势,同样是企业其他任何一项管理所无法替代的。 (二)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的作用 1.管理资金的运作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血液,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最低。资产管理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无形资产以及递延资产管理。在资产管理中要破除只讲满足需要,不讲采购成本和资金占用的观念。要树立低价少储的观念,使得储备的物资既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又要节约占用资金;要抓好固定资产的管理,避免资产的闲置与流失,同时盘活闲置资产,使其保值增值,给企业带来效益;要重视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的形象与信誉,是给企业带来效益的重要保障;要树立极强的经济意识,让企业的资产活起来,流动起来。另外,还要

论物在行政法上的地位

论物在行政法上的地位 一、物的概述 物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最开始存在于民法之中。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实际控制或者支配的物质客体。凡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一定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实际控制或者支配的自然物及人类创造物,都能成为民法上的物。 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物存在于人身之外; 2.物能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 3.物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者支配; 4.物以有体物为限。 物在民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首先,它是绝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有的法律关系直接以物为客体,如所有权关系;有的物虽以行为为客体,但仍然与物紧密相关,如交付物的债权关系。其次,物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效与否。例如,在我国土地不能成为个人所有权的客体,禁止流通物不能成为交易的客体,消耗物不能成为租赁、借用关系的标的物等等。另外,《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物是私法关系范畴里的概念,由私法进行调整。那么由此,就引发了许多问题,例如作为民法上的物,是否仅仅存在私法之中,只受私法调整,还是也存在于公法之中,受公法调整?假如上述假设成立,那么物在公法上的地位如何?又有着什么样的法律意义呢?接下来,以行政法为例进行分析。 二、行政法上的物 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从这一定义看出,行政法属于公法范畴。行政法作为公法,在理论上是否存在着物这一概念呢? 在罗马法中,物大体分为两种:一类是公有物,公共所有或使用之物,如水流、道路等。这类财产由罗马帝国享有所有权,罗马帝国公民享有使用权,法律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内容摘要 监理工程师受聘于业主,按照业主与监理工程师所签合同的委托服务内容,以及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签订合同中规定的权力为业主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自1988年实施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中的地位是业主的代理人,是独立的第三人,还是争议的裁决人,仍是一个模糊的问题。本文在国内外合同文本及工程惯例比较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并阐明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对监理工程师应有的理解为--监理工程师的基本地位是发包人的代理人,其做出的决定(或处分性签证)对承包人一般不具有最终约束力;独立的第三人应视合同约定;是合同争议的调解人,不是争议的裁决人。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地位代理人

目录 一、监理工程师的权利源于业主的授权,其基本地位是业主的代理人 (1) 二、监理工程师的独立人,其是否有该地位应视施工合同的约定 (3) 三、监理工程师是工程争议的调解人,无最终决定工程争议的权力 (4) 四、工程师签证的效力应视其地位及授权范围等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5) 五、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控制中的作用 (6) 参考文献 (8)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建筑法》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但监理工程师的究竟地位如何,是业主的代理人,是独立的第三人,还是争议裁决人,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是否具有最终约束力仍是一个模糊的问题。这也给建筑工程纠纷争议的解决和案件审理带来了不确定性。本文从国内外合同文本及工程惯例比较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并阐明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对监理工程师地位应有的理解――监理工程师的基本地位是发包人的代理人,其作出的决定(或处分性签证)对承包人一般不具有最终约束力。 一、监理工程师的权利源于业主的授权,其基本地位是业主的代理人 我国的建设监理实践起源于1984年的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是我国第一个使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工程,世界银行要求贷款的工程项目采用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而FIDIC红皮书规定,必须有一个工程师替业主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因此符合红皮书要求的工程师机构就在鲁布革建立起来,这标志着建设监理制度在我国的第一次实践。1988年建设部发出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的通知》而后又组织了试点工作,标志着建设监理制在我国的正式建立。1998年开始实施的《建筑法》更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建设监理制度的法定地位。 工程师不是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方,也不是政府授权的工程管理者,其为何能够介入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发包双方之间?工程的交易习惯是: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管理,并支付一定的报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监理工程师可以进行的工作范围;承包人与监理工程师之间并无合同关系。基于此,可以判断监理工程师介入工程的依据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发包人基于委托监理合同的委托,第二种情况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基于工程施工合同的共同委托,第三种情况是前两种情况兼而有之。现分析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委托监理合同确立的是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的委托关系,监理工程师处理的是发包人的事务,接受的是发包人的指令,维护的是发包人的利益,是发包人的代理人。监理合同既非技术合同,也非工程合同,而是委托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认为是工程师是发包人的代理人。

行政法的意义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动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首先,行政管理的依据是法律。宪法、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都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活动的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管理行为是不合法的。其次,法律是社会的规范,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的相对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都要按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不是管理者管别人的工具,所有人和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它不是依法治国的全部内容。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是全社会的事情,要求所有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都要严格遵守体现人民意志的至高无上的法律。但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要求建立法治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首当其冲。国家的法律除一部分由法院、检察院实施外,都要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国家就无法治可言。 三)依法行政的作用与意义 依法行政作为一种宪政原则与行政管理模式,也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发展的基本方向。这一模式的建立与完善,对于现代国家民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行政管理改革的巩固与完善,都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1. 依法行政是现代国家民主,尤其是行政管理民主发展的前提与保证 国家民主或是行政管理民主,其实质都在于要使公共权力的运行能真正体现人民的共同利益与意志。在现代国家,人民利益与意志的直接与集中体现形式就是各种法律规范。而依法行政的核心就是要保持行政法律规范的规范性与约束力,确保行政管理活动在法律规范限定的范围内合法合理地进行。这就从根本上确保了行政管理活动民主化的实现。与此同时,现代行政法律规范还规定了公民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行政管理过程的途径、方式与权利保障手段,这也构成行政管理民主化的一种重要形式与推动力量。 2. 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保证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经济形态。它要求政府作为公正的裁判,制定与维护社会普遍遵从的、以法律规范形式体现出来的各种“游戏规则”,如公平竞争、等价交换、第三者权威仲裁等。同时,它也要求在所有游戏规则的运行过程中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更为基本的法制规则。①正因为如此,市场经济的发展就离不开“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国家政府,要求政府作为市场法律秩序的建立者与维护者,确保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但是,为确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与原则能得以实现,又要求政府行为具有公正性。对于作为政府的一部分,并且地位日渐突出的行政系统而言,实现依法行政、公平行政,也就成为市场经济顺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保障。 3. 依法行政是控制行政权力膨胀趋势的必然选择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本身具有强烈的扩张性、侵犯性、排他性、诱惑性、腐朽性、渗透性等不良特性,如果没有法律规范的限制,就很有可能出现滥用权力、腐败,乃至于独裁的现象。而且,公共行政系统与社会、与公民发生着最直接、最经常、最广泛、最具体的关系,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公民从生到死的全部生活都与公共行政系统履行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密切相关。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与公民受到行政系统侵权的可能性也就最大。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法律规范的规定总是相对抽象的、原则性的,法律的适用也经常是模糊的、有争议的。事实上,作为执法机关的行政系统因而也就拥有了自由裁量的巨大空间,也就拥有了权力不断扩充的极大可能性。正因为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如何控制迅速扩张的公共行政权力,就成为各国政府与社会面临的一个基本宪政问题。迄今为止,实行行政权力法制化,促成依法行政,仍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选择,至少是必不可少的途径选择。 4. 依法行政是推进与深化行政管理改革的有效途径

论知识分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2012年第7期(总第246期)世纪桥Shi Ji Qiao No.7,2012(General No.246) 收稿日期:2012-02-11 基金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厅项目“知识分子的社会选择——葛兰西知识分子理论的现代启示”(项目编号:11552286)。作者简介:阴燕云(1963-),女,山东肥城人,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部教授,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论知识分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阴燕云 (佳木斯大学,黑龙江佳木斯154002) 摘要: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中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较多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承担着重大社会责任;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知识分子的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离不开知识分子。 关键词:知识分子;社会主义建设;地位和作用 重视知识分子在革命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人民利益的根本所在,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所必需的。列宁指出:“只有利用大资本主义文化因素才能建设社会主义,而知识分子就是这样的因素”。江泽民同志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强调:“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中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较多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的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进入新的世纪,知识分子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一、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承担着重大社会责任当今世界,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科技创新对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是过去任何时代无法比拟的。我国将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和任务,必须使科技进步真正成为加速我国发展的重要动力,必须进一步发挥知识分子的积极作用。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观点。早在一百多年以前,马克思就说过:机器生产的发展要求自觉地应用自然科学。并且指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科学与生产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越来越显示出巨大的作用。现代科学技术正在经历着一场伟大的革命。近三十年来,现代科学技术不只是在个别的科学理论上、个别的生产技术上获得了发展,也不只是有了一般意义上的进步和改革,而是几乎各门科学技术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新的飞跃,产生了并且正在继续产生一系列新兴科学技术。现代科学为生产技术的进步开辟道路,决定它的发展方向。许多新的生产工具,新的工艺,首先在科学实验室里被创造出来。一系列新兴的工业,如高分子合成工业、原子能工业、电子计算机工业、半导体工业、宇航工业、激光工业等,都是建立在新兴科学基 础上的。当然,不论是现在或者今后,还会有许多理论研 究,暂时人们还看不到它的应用前景。但是,大量的历史事实已经说明:理论研究一旦获得重大突破,迟早会给生产和技术带来极其巨大的进步。当代的自然科学正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应用于生产,使社会物质生产的各个领域面貌一新。特别是由于电子计算机、控制论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正在迅速提高生产自动化的程度。同样数量的劳动力,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可以生产出比过去多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社会生产力有这样巨大的发展,劳动生产率有这样大幅度的提高,靠的是什么?最主要的是靠科学的力量、技术的力量。 生产力的基本因素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科学技术同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什么关系呢?历史上的生产资料,都是同一定的科学技术相结合的;同样,历史上的劳动力,也都是掌握了一定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劳动力。我们常说,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这里讲的人,是指有一定的科学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来使用生产工具、实现物质资料生产的人。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以及十七世纪、十八世纪、十九世纪,人们使用的生产工具,掌握的科学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都大不相同。今天,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生产设备的更新,生产工艺的变革,都非常迅速。许多产品,往往不要几年的时间就有新一代的产品来代替。劳动者只有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丰富的生产经验,先进的劳动技能,才能在现代化的生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我们的社会里,广大知识分子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他们自觉地刻苦钻研,提高科学文化水平,从而必将在生产中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知识分子的积极参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事业,知识分子在改革开放中与党和人民一道进行艰苦的探索。早年恩格斯在致国际社会主义者大学生代表大会的信中,就 (下转第5页) ·党史党建·

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监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监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摘要:本文通过自己在工程实践中积累的一些经验和切身体会,谈谈总监理工程师法律地位和现实监理工作中的地位的差别,阐述了总监理工程师在工作要发挥应有作用以及应具备综合素质能力。 关键词:总监负责制总监工作总监地位能力作用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监理工作中占主导地位,是组织协调的中心。说起总监的地位,先简单回顾一下我国监理体制的历史。1988年7月,建设部在建设工程监理试点实施的经验基础之上,颁布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铁道部从1990年开始试点实行监理制,1995年全面推行,2003年颁布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填补了铁路监理行业的空白,2007年铁道部也对监理规范进行了修订(TB10402--2007)。十几年来,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实践证明:铁路工程建设的规范化越来越离不开监理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而总监工程师在其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总体看来,铁路建设在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上已经有了很大的成效,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监理制度在铁路工程中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较好实行,但在铁路行业感觉其规范性、力度上还有不够。总体看来监理地位具有法律地位高、程序地位高、实际地位低,也决定了总监在实际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铁路建设监理规范规定,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从这个描述中我们不难发现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而规范中明确的十六项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内容更是将总监的作用作了细化。虽然有了这些规定,但如何正确看待总监的地位,发挥总监的作用仍然是一个经常被建设领域各方讨论的话题。 一、如何认识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1、总监的法律地位总监是项目技术服务的核心,是各种关系协调的中心,这从一个侧面肯定了总监的重要性,既对总监的综合能力作了肯定,又对总监的技术能力提了要求。铁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具备较高的政治和经济理论水平,除精通工程专业技术知识外,还必须熟悉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同时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与应变能力;二是有丰富的铁路建设实践经验,具有项目管理能力。其三,具有相应的从业资质,身体健康。这些条件说明了总监应是有较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材。 前面说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这个定义说明总监是监理单位在现场的法人代表,他在一定的时期内行使监理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权利、履行监理义务与责任。以上这些都说明总监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 2、总监的现实地位,就是业主工程质量安全的依托。 铁路工程建设已进入高速建设发展阶段,给监理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铁路建设任务重、建设要求高,小业主大咨询的管理模式给监理单位带来了压力,这么多的项

成本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盐城师范学院 毕业论文 2013-2014学年度 制造业成本控制问题的研究 学生姓名庄雪 学院商学院 专业会计学 班级商学院10(9) 学号 10313928 指导教师邱素芹 2014年04月20日 制造业成本控制问题的研究 摘要 中国制造的优势的是成本,但成本管理的优势却不在中国。世界著名的咨询机构麦肯锡曾评价中国企业是“成本优势的巨人,却是成本管理的侏儒”。中国制造业如果想要继续保持中国制造的优势,就必须加强成本控制。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制造业的成本控制现状、成本控制所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合理有效地加强企业成本控制。 【关键词】成本控制、问题、对策 The cost control problems in manufacturing Abstract China's manufacturing advantage is cost, but the advantage of cost management is not in China. World famous consulting firm McKinsey evaluation of China's enterprises is “the cost advantage of giant, but a cost management dwarf”. China's manufacturing sector if you want to continue to maintain the advantage of manufacturing in China, we must strengthen the cost control. This article mainly studies our country manufacturing cost control present situation,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st control and how to reasonably and effectively strengthen enterprise cost control. [Key words] The cost control; The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引言 管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随着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与一体化过程的加快,企业将更广泛、更直接地融入到世界市场的竞争当中,而同时面临的国际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企业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生存与发展,势必要紧紧跟随外部环境及内部条件的变化,需要不断创新成本管理,从而取得长期竞争优势。而能否取得或者保持长期竞争优势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 现代企业管理的目标已逐渐转向如何取得长期竞争优势,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尽管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战略来开发其竞争优势,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最终都离不开成本管理。 因此,本文探讨的内容是:成本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现代企业该如何加强企业管理。 一、企业成本管理的概述 (一)成本管理的定义 成本,通常是指产品的生产成本,及生产某一产品所耗费的全部费用。

[谈行业组织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行政法地位

[谈行业组织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行政法地位 谈行业组织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成应文 摘要:行业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是中国改革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就其本质而言,它是各种不同利益团体的结合,有必要用法律对其进行调整。虽然目前行业组织还更多地具有官方性质,但其与政府的分离,并最终成为较为独立的社会组织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行业组织概述 行业组织是指由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自愿基础上,基于共同的利益要求所组成的一种民间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又有别于一般社会团体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行业组织的中介性。行业组织是位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中介组织,是经过同业人士选举产生的处理行业层面的公共事务的成员性组织。一方面,作为成员利益的代表,行业组织向行政机关反映和表达其成员的意见和要求,另一方面,作为行业领域内秩序的维持者,行业组织又能对其成员进行管理和监督,传达和执行某些行政任务。这时,它又具有某些行政机关的特征。 第二,行业组织的公共性。基于其中介性的特征,行业组织具有一般社会团体所不具有的公共管理权力,即它能够对其成员行使一定的公共管理权。这种公共管理权力有些来自法律、法规的授

权,有些来自行政机关的委托,有些是属于原发性的权力。因此行 业组织也被称为类政府组织、准政府组织、非政府公共部门。行 业组织所具有的公共权力使它一方面不同于服务于市场主体之间 的中介组织,另一方面使它又不同于有些非营利的非政府组织。 第三,行业组织社会角色的多重性。首先,行业组织作为社会 团体之一,要接受政府的管理,与行政机关之间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接受主管机关和登记机关的双重管辖。其次,作为管理者,行业组织有权对其组织成员进行指挥、监督、指导以及做出相应的处分等,这时与其成员之间基于公共权力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再次,作为社会主体,行业组织还能代表其成员 以集体的名义参与和监督政府的活动,保证成员利益的实现。作为民事上的权利主体,行业组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参加各种民事活动,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形成了平等的民事关系。 二、行业组织的公共管理职能 第一,制定行业规范。作为行业的代表,行业组织首先享有对 本行业成员制定行为规范的权力。各种行业组织的“立法权”首 先通过其章程体现出来,各行业协会通过制定章程,为其成员制定 统一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其行业领域内具有最高效力。另外,行业 组织还可就本行业某些方面的问题作出统一规定,要求行业成员必须遵守。 第二,批准个人或组织取得成员资格。个人或组织要取得成员资格,首先,其自身应具备行业组织对其成为该组织成员所要求的

知识分子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1)

知识分子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类社会的进步与世界、中国近代企业的发展都证明企业发展不能没有知识分子。从企业性质来讲,要有一批既有科学知识,又有革新精神,善于开拓局面的人才,才能适应市场竞争形势的需要;从现实的生产经营活动来看,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智能化趋势十分明显,需要有掌握科学技术的高智能化人才;从发达国家实现现代化的成功经验来看,往往是把人才开发放到首位;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来讲,需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和经验丰富的专业大拿的作用。?[关键词]:人才开发?[论文]:知识识分子是指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的脑力劳动者,如:教授、工程师、会计师、记者、文艺工作者等。其中企业中的知识分子主要是指:工程师、政工师、技术员、政工员等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他们是企业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的智力因素、文化水平对企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显得突出,生产过程对劳动者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不能没有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纵观近代企业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无不反映知识分子的地位和作用。美国和日本十多个主要公司20年的成绩分析中,发现革新人物(知识分子)参与成功的革新项目比率占93·3%而革新人物参与失败的革新项目比率只占33%。从我国企业发展来看,每取得一项成果或进入一个新阶段,都凝结着知识分子的汗水。就四老沟矿来说,

是一个在日伪开采的废墟上投产的老矿,由于井田窄小和环节能力不足,多年不能达到设计能力。后经全矿职工的共同努力,大搞技术改造和老井挖替活动,年产突破了300万吨、实现了设计能力翻番的奋斗目标。这其中贡献突出的就是广大知识分子和工程技术人员。他们自行设计,自行组织施工,先后对主井、进底车场、翻轮及煤仓、通风系统、筛分系统进行改造。使矿井综合生产能力从不足150万吨/年提高到342万吨/年。即使是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也渗透着知识分子的印记,企业离不开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在企业中大有作为。具体还可以从四个方面分析?(一)、从企业的性质来知识分子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是社会的经济组织,是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主要环节之一,是为社会提供产吕的生产单位,我国经济运动的主要方式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任何经济运行机制都离不开人的活动,企业做为责权利相统一的社会经济实体。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经组织要实现自己的相对独立利益,就离开不市场机制的制约和竞争规律的支配。所谓“产多产少在于销,销多销少在于质,质优质劣在于管,管好管坏在于人”,说的就是取市场者必先取人。管理者的功能不单是服从和执行,更应该是创新和开拓,创新与开拓的基础仍然是具有科学文化知识的人,其中,就包括广大的知识分子。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企业迫切需要——大批既有现代化科学知识,又有革新精神,能够开拓新局面的知识分子,来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形势要求。?(二)、从企业的现实生产经营活动看知识分子在企业发展中

03咨询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_下_

咨询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下) 田威(中土工程集团香港公司) 在FI DIC合同中,解决争端的最终办法就是仲裁,而第67款中写得很清楚,承包商不能跨越咨询工程师直接要求仲裁。一旦走到仲裁的地步,就有些类似赌博,谁都没有把握一定会赢,因为影响仲裁结果的因素太多:以往的案例、提供的证据、仲裁员的态度、咨询工程师的意见、对项目情况的说明是否很有逻辑和道理等。因此,咨询工程师的准仲裁对于一个承包商,或者更广泛地说对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是相当关键的。 FI DIC合同的框架关系是业主、咨询工程师与承包商之间的“三位一体”(T he trinit y of the Em p lo y2 er,the C onsultin g En g ineer and the C ontractor),三方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作,也可以形象地说成是一种三角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关系并非是等边三角形,咨询工程师在这个三角关系中靠业主一侧更近些,他很难做到绝对的独立无偏,因为国际工程承包的市场毕竟还是买方市场。这一点从橙皮FI DIC合同中看得最明显,咨询工程师的职能改由业主代表直接替代。 当然,相对于某个项目而言,业主、咨询工程师与承包商是合而为一,分而为三,互相依存,彼此制约,一者受损,累及其余。有人说,咨询工 程师也是“商务工程师”(Business En g ineer),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无道 理。可以说,专业技术工程师与商务 合约工程师两者合二为一就是咨询 工程师:商务合约工程师以其成功的 商务运作及合约管理支持专业技术 工程师在工程上的创新和工作,进行 项目的经济分析,保证服务的整体效 益,强化合约的管理监控,减轻意外 风险并回避不利条件,协调和发展与 客户的关系。 咨询工程师属于高层次的技术 管理人才,而且这种工作的技术附加 值相当可观,中国公司应该注意开拓 国际市场上设计咨询方面的业务。例 如,FI DIC合同第7.2款规定,土建项 目中永久工程的施工图要由承包商 完成,而在国内项目中承包商所获标 书文件中就已经附有比较详尽齐全 的建筑、结构和水电安装等图纸,这 与通常做法存在着很大差异。我参与 过一个世界银行贷款的项目,英国咨 询工程师的年薪是八万多美元,他主 要的工作是什么呢?从施工到画图, 具体的活全部由我们完成,他只在施 工图上签个字,或给承包商一封确认 信就完事了。而按照FI DIC画图第 8.2款和第7.3款,这种确认也不能 解除承包商承担的任何责任。但是, 他对关键问题心中十分有数,会经常 依据FI DIC画图第13款和第49.4款 提前来函,指示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应干的工作。 第13.1款〔应遵照合同工作〕 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 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 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以达到咨询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涉 及或关系到该项工程的任何事项时, 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 包商应当只从咨询工程师处取得指 示,或根据第2款的规定,从咨询工 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49.4款〔承包商未执行指 示〕 当承包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 执行这些指示时,业主有权雇用他人 从事该工作,并付给报酬。如果咨询 工程师认为该项工作按合同规定应 由承包商自费进行,则在与业主和承 包商适当协商之后,咨询工程师应确 定所有由此造成或伴随产生的费用, 此费用应由业主向承包商索取,并可 由业主从其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 商的款项中扣除,咨询工程师应相应 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 业主。 尽管FI DIC合同红皮书中第7.3 款限定承包商作为施工者也要对设 计负责,但这种责任主要是对施工图 纸而言。例如,在公路项目上,要求承 包商进行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的配 比设计应属于合理范围,因为这种设 ?38?IEC,N O.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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