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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015.09.21

浅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015.09.21
浅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015.09.21

浅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与

对策

当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中国梦”已成为我国的主要任务,同时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期,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出现。新形势、新任务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法律援助作为一种政府行为,是无偿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平等的受到法律的保护,从而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的体现,这既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的作用日益彰显,已越来越引起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起步晚,基础薄弱,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法律常识匮乏,维权意识淡薄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不少农民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的甚至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后还不知道自己的被侵害了。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意识缺乏导致很多农民不知道向哪里求助。求助时又担心耗时费力,最终基本是“私了”或者不了了之。在农村历史传统中,农民行为的指导思想是“礼治”多于“法治”,并深深影响着农民的法律意识。

打官司成本太高。首先从时间上看,由于打官司有严格的司法程序,办案有最低期限规定,这些自然要耗费较大的时间成本,而作为一名普通农民,他们没有,也不愿花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在这个上面;其次,从金钱上看,这是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限制,打一场官司所花费的费用是惊人的,诉讼成本太高已是当前中国基层司法现状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样,即使他们想寻求法律救济,也会被高昂的诉讼费用吓倒。而当前农村中流传的“赢了官司输了钱”,大概更能准确反映农民的这种心态吧!而寻求干部解决纠纷之所以成为农民的首选,一方面在于干部生活在本乡本土容易寻找,而且,从传统到现实的行政权威,形成了农民的权威依赖心理,使得干部成为农民的依托,也易为农民所信任;另一方面,由于法律的“高处不胜寒”,客观上促使农民寻求一种更为简便易行、方便有效的途径来解决纠纷,而找干部解决无疑是最符合要求的。长此以往,也就形成了中国农民解决纠纷的一种习惯。

(二)法律援助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律援助宣传专注于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宣传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这种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面向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教育服务(在国外被称为“公共法律教育”)。这一法律援助宣传的核心内容和主要形式,被当成了法律援助办案业务的一项辅助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

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能够享受由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免费法律教育服务便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对法律援助宣传进行重新认识和定位。

(三)法律援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尚未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足够重视

法律援助是保障公民实现诉权的不可忽略的重要司法制度。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者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中大量的法律咨询、非诉等事项可以使更多的律师进入法律援助,可见法律援助制度是与律师制度平行的司法制度,两者同属社会保障体系中司法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据调研,就全国范围而言,××县法律援助工作起步较晚,近几年进展不大,实践中对法律援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探讨、提升不够。

(四)法律援助部门建设不够完善,司法公正有待提高。

不少农民反映他们在向相关部门反映自己的问题时遇到的并不是周到的服务、耐心的解答,这更增加了农民有事寻求法律援助的难度。现实中大量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导致司法活动的作用大打折扣,由于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的普遍存在,大多数村民都对司法失去信心,明显

地反映出民众对不公正司法行为的强烈不满。

(五)法律援助门槛过高,法援覆盖面窄

我国首部《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后,法律援助由社会义务转变为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有了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项资金。但是,《法律援助条例》对受援人员的范围作出了规定,仅限于“吃低保”的家庭成员,也就是本市每月每人经济所得近300元,处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人群。而且,他们申请受援范围划定在6种事项:一是请求国家赔偿;二是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三是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四是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是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六是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法律援助的对象应该是打不起官司的人,而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穷人”,现行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大量打不起官司的低收入人群排除在外,违背了法律援助的精神。

(六)律师办案的性质及律师办案的补贴标准问题

调研过程中,实践部门反映,现行《律师法》与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存在矛盾。前者规定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后者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条例第3条)。认为法律援助应由政府购买服务而不能转嫁于律师。律师办案补贴标准过低,致使与其他同行律师在市场竞争中沦为经济上的弱者。法律援助咨询工作补贴过低或没有补贴。咨询

是诉讼的前提,大量的受援人通过咨询服务即可摆脱困境,咨询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如何折算其工作量,进而确保法律援助质量是实践中亟待予以落实的问题。

(七)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衔接问题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对经济困难和诉讼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援助,包括诉讼费、执行费的缓、减、免及诉讼指导等方式。(司法救助的对象不仅限于公民,还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司法救助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一般只对原告实施。)

实践中对“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不统一。法律援助中主要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而司法救助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两种标准的不统一使得实践中双重审查难以避免。虽然在200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但实践中在具体落实上仍有距离。

据调查,某地区法律援助中心曾为一起交通事故案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但该区人民法院却迟迟不予立案,原因就在于这两个部门对“经济困难”的标准存在认识上的不一致。而在另一起案件中,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向法律援助对象收取的复印费近千元,以致有关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难以承担。

针对基层法律援助现存的种种问题,结合自己的观点和

所查资料,我们总结出解决以上问题的若干建议。

(一)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

基层法律服务是帮助广大农民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树立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县乡政府和领导干部当好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进一步提高为农民服务的意识,特别是在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为农民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要改变法律在农村的现存状态,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普法依然任重而道远。通过原因分析,我们已得出农村普法长期以来徒具形式,缺乏实质内容,必须改变普法现状。

首先从对农村整体把握的角度从法律制度规范意义价值原则等一系列法的整体观念上入手,初步确立法律在农村中的构架。打开有利的普法局面,为深入普法打好基础。

其次,结合各地农村的特色风俗,以群众喜闻乐见或津津乐道的方式普法,简化法条使之通俗易懂易于理解掌握。并有效利用当地的一些有影响力、群众都有所闻的案例,通过个案解说,使法律公正正义深入人心。再次,村委会是基层政府与农民联系的重要渠道,有效利用村委会在农村中的影响力来普法亦是一条可行之道。

最后,重点在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深入抓好农村教育事业,农民素质提高了,对政策方针法律有一定理解后,普法也就不再是一种难事了。

(二)充分认识法律援助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实践中,法律援助在诉讼制度中的地位往往被忽略。理论层面,学者给予的研究和关注几近空白。2005年,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门头沟司法局试点,推行诉前调解机制,经过4个月的试行,成功调解求助案件10多起,到法院立案起诉的法律援助案件比以前减少50%,成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创新范例。法律援助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功不可没,法律援助制度的推进使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司法保障制度更加真实和完善。建议进一步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北京市民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使更多民众感受到法律援助制度的惠顾,使更多的人能分享到改革的成果。(来源:北京市法律援助网)

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工作,需要从思想观念、工作机制、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着手,有序规划,逐步推进。要改变过去单一的法律援助宣传方式,找准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服务困难群众的切入点,将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教育作为法律援助宣传工服务的主要形式,切

实履行好政府责任、保障好困难群众获得多方面法律教育服务的权利。要坚持通俗、准确、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编发面向困难群众的免费法律教育资料,帮助困难群众有效获得法律知识,提高自我维权能力。要充分运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介的作用,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举办法制讲座、法制竞赛、文艺演出等,深入乡村和社区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宣传服务。要积极探索通过大学生志愿者、法律诊所、网站、电话咨询、面对面咨询等多种形式,灵活有效地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免费法律教育工作,在人民群众中尤其是基层困难群众中宣传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制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宣传真正成为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业务形式。只有加大宣传才能使法律援助真正为社会所知晓。

(三)落实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兑现政府责任

1993年的《法律援助条例》将法律援助从律师的义务提升到政府的责任,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巨大进步。《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议市司法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互动,改变目前法律援助经费各区县不平衡的现状,将政府责任落到实处,使不论哪个地区的法援工作者都敢于理直气壮的宣传法律

援助,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民众切实感受到政府的关怀。法律援助中心要切实做好为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要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帮助;要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大基层法律援助部门和人员建设

在构建和谐社会,关注以人为本,寻求公平正义的今天,法律援助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更加凸现。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的职能作用,必须靠政府挂帅、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1、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

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府责任,有利于协调依托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设立的法律援助站点关系,强化各站点的责任。只有在政府的统领之下,才能引起各相关单位的重视,才能有效地联动现有的法律援助网络。

2、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理顺管理体制有利于法律援助机构名正言顺地开展工作。区县政府或者政法委应增设一级法律援助主管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管理、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并将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明确为正科级(或副科级)单位,赋予其与管理对应的职权。同时,将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确定为行政单位。

3、进一步选拔专业人才

明确专人专编,选拔专业人才有利明确责任,保持法律援助工作的延续性和可持续发展。基层司法所应增设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岗位,安排专业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提供法律咨询、联系受援对象、参加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民调解。

4、进一步创新联动机制

为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着力与公安局、检察院、交警部门、法院以及基层法庭建立联系制度。在公安、检察阶段提前介入维护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被害人及时代理附带民事和解;为交通事故被害人代理调解、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为没有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弱势群体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等。实践证明,创新部门联动机制,有利于扩大法律援助无形网络,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

5、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多数法律援助中心存在队伍不专业、缺乏事业心等方面的问题,是法律援助网络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在“公民社会”的转型阶段,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有利于弥补现有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质偏底、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不高和工作效率低下等等不足。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应搭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主动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平台,做

好召集志愿者的组织工作。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力量募集资金,补充财政资金的困难和不足,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和志原者队伍的人力资源,相互协作,取长补短,从而更有效地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效益。

(五)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援受援面

法律援助门槛过高,导致社会侵权事件得不到及时制止,还会引发矛盾激化,产生社会不安定因素。有鉴于此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动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适应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将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采用特事特办的原则和破格的方式,为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帮助。例如,尽管房屋纠纷不属于援助范围,一旦孤寡老人被人侵占房产,需要法律援助时,法律援助中心就应该派出律师为其维权。还有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须审查经济状况一律受理;老年人、残疾人、军属,以及无收入的服刑人员,叶最好不受“低保”限制,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

(六)提高法律援助律师的经济补贴标准

《法律援助条例》第24条第三款规定,“法律援助办案

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参考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调整”。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可以领取办案补贴,以吸引、挽留基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法律专业人员。提高法律援助律师的经济补贴标准,还可借鉴国外做法,包括律师法律咨询、非诉调解、代理诉讼等补偿标准,应不低于同行业的社会市场标准。

(七)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两者的制度衔接

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自1999年起,就开始着手解决两项制度的衔接问题,相关文件规定先后颁布,但由于两者处于并行状态,衔接配合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两者功能的发挥。

首先要统一两者的“经济困难”标准,实现法律援助受援者享受免费法律服务和诉讼费缓、减、免司法保障全过程的对接。其次两者应加强协调机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真正做到不再出现“双重审查”。再次继续保障和加大政府对各级法院的经费支持力度。最后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相关的地方立法。

参考文献:《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国法律援助网、《法律援助案例选编》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实施方案

“法律援助咨询”进社区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体现法律援助的宗旨和目标,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发挥法律援助本质,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更好地为青年楼社区群众提供不同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我们决定在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法律服务咨询为切入点,以社区困难群众、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为帮扶重点,建立和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咨询组织服务体系,方便群众法律帮助和咨询,满足群众需求,解决群众涉法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以“群众满意,人民欢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法律本质,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开创法律援助社会化新局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三、法律援助咨询志愿者主要由所在社区主要领导、区司法局帮扶人员、社区居民法律顾问代表。 四、服务内容:

1、广泛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社区法律援助咨询工作定期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在社区内开展法律咨询、讲座等活动,协助配合司法部门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帮教工作。 2、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与各社区联系的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的协调,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提供宣传资料,帮助群众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化解纠纷,平息诉讼。 3、加强与劳动、信访等部门的协调,积极为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上门进行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咨询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力和社会影响力; 2、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咨询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突出重点抓好法律援助咨询工作; 4、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咨询工作规范化建设。 2012年4月6日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接待制度 (一)对来访人员要态度热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二)对申请人,应认真询问,仔细审查申请材料和案件证据材料。 (三)对提供材料不全的审请人,应详细解释,让其补办所缺材料。对证据不利,确无胜诉可能的申请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 (四)听取咨询要认真,解答问题要圆满,运用法律要准确。 二、登记制度 (一)建立咨询来访登记本。对来访咨询者一律进行登记。 (二)接待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登记。 (三)接待人员要做一事一记。 (四)登记主要内容包括:1、来访人员的身份状况;2、申请援助的主要内容;3、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4、处理情况。 (五)在接待中遇有重大紧急事项,要详细记录,并逐级向上汇报。 (六)接待人员在登记时、对当事人的隐私要保密。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一)形成的工作内容记录要及时整理归档。 (二)对登记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情况要妥善保存并及时归档。 (三)对承办的法律援助业务形成的有关材料要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四、信息报送制度 (一)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数据报表。 (二)及时向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典型援助案例的有关情况。 (三)及时报送根据定期整理、综合分析法律援助工作中反映的社情民意形成的信息或调研文章。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规范 一、法律援助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按时到接待站值班,庄重、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依法解答受援人法律问题,认真登录《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 二、法律援助人员对受援对象,应及时上报镇法律援助站。镇法律援助站认为可以受理时,开具联系单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由县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立案并指定援助代理人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人员对所代理的援助案件,应认真负责,依法办案。结案后,应收案卷材料按卷宗目录索引整理清楚,统一交区法律援助中心归档。 四、法律援助人员保守国家机密及委托人的个人隐私。 五、法律援助人员不准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援助事务,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费用、报酬、财物或可能产生的其他利益。 六、法律援助人员一般不得直接收执受援人的正本资料、原始证据。但确需收执,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材料不遭灭失。材料保管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总结范本:_________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促进xx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xx年7月1日成立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近年工作和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下汇报: 一、近年工作回顾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和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办案,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77起,且每年援助案件呈增长趋势;“12348”协调中心解答咨询电话122个,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分流解决纠纷125起。先后参与了“3·25”xx段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白石“10·29”重大火灾事故 第 2 页共 8 页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与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汇编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范文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 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第1 页共4 页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2篇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2篇 Legal aid research report model 编订:JinTai College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2篇 小泰温馨提示:调研报告是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本文档根据调研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 2、篇章2:关于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文档 篇章1: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 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其实质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法律援助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密切。提高法律援助的管理能力,不断改进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自身工作机制,充分有效地发挥

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是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有效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和谐发展意义重大。 一、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 法律援助的管理是设置管理机构对法律援助项目或组织 进行管理,确定其优先工作目标,并对服务的提供承担管理和经济上的责任。法律援助管理的核心是解决法律援助事务由谁管理和怎样管理的问题。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确立管理目标并监督其实施制定和指导实施相应的政策、管理多种来源的资金、建立服务质量保障机制等。建立个什么样的法律援助机构,以何种方式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是关系到法律援助工作能否得以顺利开展的大问题。 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主要有三项: (1)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申请人向法律援助部门提出法 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部门应按法定程序予以受理。 (2)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部门对申请人情况进 行资格审查,决定是否对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3)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 援助。法律援助部门经过审查,确定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关注我实时更新最新资料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接待制度 (一)对来访人员要态度热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二)对申请人,应认真询问,仔细审查申请材料和案件 证据材料。 (三)对提供材料不全的审请人,应详细解释,让其补办 所缺材料。对证据不利,确无胜诉可能的申请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 (四)听取咨询要认真,解答问题要圆满,运用法律要准 确。 二、登记制度 (一)建立咨询来访登记本。对来访咨询者一律进行登记。 (二)接待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登记。 (三)接待人员要做一事一记。 (四)登记主要内容包括:1、来访人员的身份状况;2、申请援助的主要内容;3、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4、处理情况。 (五)在接待中遇有重大紧急事项,要详细记录,并逐级 向上汇报。 (六)接待人员在登记时、对当事人的隐私要保密。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一)形成的工作内容记录要及时整理归档。 (二)对登记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情况要妥善保存并及时归档。 (三)对承办的法律援助业务形成的有关材料要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四、信息报送制度 (一)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数据报表。 (二)及时向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典型援助案例的有关情况。 (三)及时报送根据定期整理、综合分析法律援助工作中反映的社情民意形成的信息或调研文章。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规范 一、法律援助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按时到接待站值班,庄重、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依法解答受援人法律问题,认真登录《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 二、法律援助人员对受援对象,应及时上报镇法律援助站。镇法律援助站认为可以受理时,开具联系单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由县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立案并指定援助代理人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人员对所代理的援助案件,应认真负责,依法办案。结案后,应收案卷材料按卷宗目录索引整理清楚,统一交区法律援助中心归档。 四、法律援助人员保守国家机密及委托人的个人隐私。

【工作总结范文】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范本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范本 促进xx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XX年7月1日成立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和正确优秀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近年工作和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下汇报: 一、近年工作回顾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和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二)狠抓办案,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77起,且每年援助案件呈增长趋势;“12348”协调中心解答 (三)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后,积极开展“为了正义和公平――法律援助在xx”系列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四)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XX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

2019年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全文共计2044字 2019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总的基本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切实抓好法律援助队伍、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努力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服务“两个加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2019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2019年,法律援助将纳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争取区、县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力争通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实施,解决经费、人员等长期困扰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二、继续抓好残疾人、未成人、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加强市、区县联合办案,突出抓好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办理(一)全市提供法律援助案件保持稳定增长,法律援助受援人数11300人次(含来信、来访、来电咨询及办理案件的受援人次)。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泸县受援人数1700人次,江阳区1600人次,龙马潭区800人次,纳溪区1000人次,合江、叙永和古蔺县1500人次,各区县要认真做好来访、来电咨询的登记上网工作,目标考核只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数为准。(二)继续做好涉农法律援助工作。在做好农民工欠薪、工伤案件100%法律援助的同时,尽可能将涉及农民工、农民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待遇、土地流转纠纷、征地补偿等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切实利用好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满足农村、农民法律服务的实际需要。(三)突出抓好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办理,加大市、区县联合办案力度。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重大咨询事项跟踪回访、重大敏感事项及时专案报告、重大复杂咨询事项集体讨论等机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四)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法律援助参与涉法涉诉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法律援助参与涉法涉诉工作健康发展。三、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司法部决定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延长至2019年底,各区、 1

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第一条、咨询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为群众提供方便。 第二条、耐心细致听取当事人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做好谈话笔录。 第三条、认真办理当事人的申请事项,对于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尽快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讲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条、对矛盾尖锐有可能影响稳定和危及当事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可立即提供法律援助。 第六条、做好辖区内法律援助工作的调查和宣传,了解掌握法律援助需求,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 第七条、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评价及建议。 第八条、认真完成区法律援助中心布置的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按时交送报表,及时反映情况。 第九条、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受援人收取费用。 化东社区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办理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二)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依法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规则,进一步推广“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将规范服务贯穿法律援助活动始终,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三)继续加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条件。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对法律援助接待进行规范管理,更加方便、快捷的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四)创新机制,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十项便民措施。 (五)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在法律援助队伍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建设,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切实做到思想上有新认识,作风上有新转变、能力上有新提高、整改上有新措施,落实上有新成效。 (六)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确保专项经费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积极向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不断增加地方财政经费投入。 (七)加强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举办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建立志愿者工作管理档案,关心志愿者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切实发挥好志愿者的作用。 (八)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把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九)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抓好信息工作,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 化东社区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

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xx年度一、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继续通过报刊、网络、举办现场咨询、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进行法律援助宣传 二、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加强工作站、联络点建设。 对法援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结案归档,在xx年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使xx年我镇法援工作,特别是非诉讼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对各维权工作站更要加强管理,一季度制定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工作站和联络点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水平。在xx年考核细则基础上进一步增删,要求工作站及所属联络点均挂牌办公,要求设立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完善基层工作站考核细则。各工作站法援案件必须先行网上申报、审批,结案后一周内报送案例信息,一个月内报送案件卷宗检查。 三、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的检查,规范法援案件质量。 xx年,对法援案件的质量特别是工作站非诉讼案件,我们将定期进行检查与评比,开展互查互评,评出优秀法援案件,建议局领导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全年组织4次以上旁听庭审,随时督办,定期回访;对案件质量有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特别

是对各维权工作站的法援案件,重点进行审查与指导。 四、扩大非诉法援案件的受援范围,让更多符合法援条件的群众避免诉累。 法援案件并非必须通过诉讼才能解决,非诉解决纠纷更有利于减少当事人对抗,化解社会矛盾。xx年,我们将在xx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诉讼案件受理并规范非诉讼案件的审查与审批。 五、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 全面落实中心制定的便民措施,并注重工作站的落实。印发法律援助维权知识问答系列宣传材料,和案例选编一起发放到工作站及联络点,实行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要求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摸排的受援对象,要求工作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兑现服务承诺。 六、多渠道争取法援经费,严把经费发放审查关,进一步保障法援工作的开展。 在确保地方财政预算经费落实的前提下,继续努力争取社会广泛支持,保证法援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法援办案经费的 正常开支,并严把案件补助审查关,不合格案件不发补助款,有瑕疵案件,如无证据材料,无辩护词(代理词),没有按照规定会见被告人等问题存在的案件,扣发补助款。 七、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及时、认真地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乌苏市司法局哈图布呼司法所

法律援助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法律援助工作方案 篇一: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 区司法局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 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实事项目实施方案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有关法律援助的工作要求,着力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某某、平安某某建设中的作用。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区法律援助的工作任务是: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400件,具体分解如下: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要在做好常规性宣传的同时,利用重要节日及“12〃4”法律宣传日进行集中宣传和咨询。 (二)突出工作重点。降低对经济困难群众和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门槛;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两类案件,开辟援助绿色通道。 (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原则办理法律援助的案件。 (四)强化工作责任。区司法局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经常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区司法局 20XX年3月8日 某某市某某区司法局办公室20XX年3月8日印发 篇二:周田镇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 周田镇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周田镇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体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精神,保障公民享受平通知周字〔20XX〕55号 中共周田镇委员会周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田镇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法援中心工作总结

法援中心工作总结 2013年以来,XX区法律援助中心在XX区司法局领导下,在市中心的指导下,狠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加强村级联络点建设,优化法律援助案件与承办人结构,进一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1-11月共接待信访840人次,受理援助案件857件,其中,刑事91件,占比10.6%;诉讼和仲裁案件588件,诉讼案件(含仲裁)占比68.6%,律师承办案件505件,占总案件的58.9%。 一、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适时调整“三项标准” XX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纳入全区综治考核标准,法律援助经费全面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较好地落实了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同时,适时调整法律援助“三项标准”,及时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 二、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XX区法援中心继续在宣城社区论坛等网站法援在线维权栏目进行法律援助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同时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返城两次高峰期,在火车站、汽车站开展了两次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八妇女节、助残日等特殊时间,中心也开展了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1月29日,中心专门开展了一次法律援助进企业活动,到开发区四家用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召开企业管理人员与职工代表座谈会,针对企业用工中存在的问题,执行劳动法律法

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工伤、劳动保险、劳动报酬等实践中广泛存在的问题进行座谈,答疑解难,引导职工依法合理解决诉求,引导企业依法进行管理。11月,中心还与市区两级妇联共同开展了“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专项妇女反家暴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力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全面优化法律援助案件与承办人结构 按照省厅今年工作要点的要求,2013年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在优化法律援助案件结构,XX区法律援助案件诉讼案件占比小,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占比更小,故律师承办案件相应占比很难提高。优化案件与承办人结构,成为一个难题。为此XX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今年年初开始,审查审批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中,将这一优化结构贯穿其中,注重扩大诉讼案件比例,加大向社会律师指派案件的力度,同时协调公检法相关部门,在三个阶段介入法律援助,扩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比例。今年以来,XX区法律援助案件结构较往年相比,发生了质的转变,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及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均上升了数倍,远远超过省厅要求的比例。特别是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是去年的近五倍。 四、全面规范法律援助乡村站点建设,推进乡镇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服务网络全方位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应有的作用,今年以来,区中心全面更换了各乡镇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铜牌,统一标识,并要求按照省厅制定的工作站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规范管理,制度上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结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珍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具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以后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事情,特拟定以下近期打算:(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奇血液,以便未来更多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别迟到,别早退,别无故别到。在值班过程中,别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关于所问的案件一定竭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思考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依照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思考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赋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别称职者由中心赋予批判、警告、严峻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差不多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打算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翼经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更多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未来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存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减少青青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并且提升法援的校内妨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普通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说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时期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催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存。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论坛”。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并且,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妨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提早报道宣传。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治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 (3)、现场解答法律问。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要紧采取书信的方式),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紧紧环绕“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纳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发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 (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让学生在娱乐中学习法律。 (2)、法律进宿舍,以宣传画的形式展现。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如举方法律知识比赛、现场问。为了让广阔

“法律援助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的通知》(成司办发[2020]15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便民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将法律援助服务向社区延伸,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应援尽援”的要求,主动将法律援助送到社区,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积极的调查研究、思想疏导、矛盾纠纷调处和援助案件的办理,努力减少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

法治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司法部和省厅、市局的部署,结合市、区民生工程目标,通过深化“法律援助进社区”主题活动,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推动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保障司法公正,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规范化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升;社区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得到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三、活动主题

“法律援助进社区,化解纠纷到家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新都区“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为副组长,区司法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院、妇联、团委、老龄委、残联、工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五、活动内容 (一)向全区群众发出一封公开信,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xx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条例》,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水平,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数要达到80件以上,较20xx 年有所增长,力争实现递增10%的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一)按照司法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网络联动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实时监控,对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业务规范化运作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办案单位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对本单位律师办案质量进行检查,推广案件质量评议的经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

质量评估机制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四)明确援助任务,加强督导,全面完成。各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每人完成2件援助案件(见习人除外)。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办理每人4件援助案件。 二、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 (一)认真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参照先进市县区做法,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在县城临街、农村集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系点;继续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解决法律援助“门难找”的问题。 (三)试行在工、青、妇、老、残、信访、劳动仲裁、法院、公安交警队、派出所、看守所、法制办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联系点制度,畅通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 (四)试行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通过民政??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群众可以凭卡直接免费获得法律服务。

2020-2021年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1年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委托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具体组织实施,旨在解决西部边远贫困县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短缺问题,壮大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力量,并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搭建平台,使其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西部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2020年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安排,通过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到西部边远地区贫困县法律援助机构从事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缓解法律援助人员严重不足的压力,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促进法律援助区域协调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引导高校学生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强化基层。根据西部各省(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配置及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情况,由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统一规划和指标分配,充实边远贫困县无专职人员或人员短缺的法律援助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二)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开招募,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报名参加专项行动。 (三)认真遴选,严格把关。招募选拔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把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过硬、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身体健康的优秀大学毕业生选拔到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中来。 (四)加强管理,培养人才。严格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志愿者在岗及表现情况,确保志愿者如期到岗、正常上岗、在岗有为。加强教育督促,形成志愿服务全过程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水平。 (五)示范引导,弘扬精神。注重项目实施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务实推动和弘扬精神相结合,努力彰显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挖掘、培育、宣传优秀典型。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机制,弘扬志愿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项目实施步骤与措施 (一)确定项目实施省(区)、招募指标并签署委托协议(4月)。根据各地需求情况,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确定2020年在新疆等9个省(区)实施该项目,招募应届法律专业大学生志愿者80名,服务期限一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实施省(区)及招募指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人,四川省10人,贵州省8人,甘肃省10人,青海省10人,云南省10人,陕西省6人,宁夏回族自治区6人,广西壮族自治区5人。

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总结

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总结 建网立制助残维权真情关怀弱势群体 山西省长子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自2009年底成立并挂牌运行以来,始终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三年来,通过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该站建立和健全了残疾人法律援助规章制度,完善了网络机制,开设了法律援助便捷通道,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考核办法,通过一系列制度保障,基本实现了残疾人有求必援、及时处置、依法维权。近年来,受理了各类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救助案件分别为21和14件;办结分别为1 8和13件,结案率分别达到85.7%和92.9%,案件胜诉率分别达到98%和99%,残疾人满意度分别达到98%和99%,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了大量工作,得到了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加强网络建设,方便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 长子县残疾人数较多,有21743名,分布范围广,残疾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遭受侵害的概率较大。该站针对全县残疾人居住零散、行动不便等特点,在全县14个乡镇、丹朱镇四个社区、399个行政村均设立一名法律援助信息员,目前全县共有法律援助信息员419名。其中14个乡镇、四个社区的20名信息员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咨询、申请、初

审,之后报告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长子县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的建立和健全,方便了残疾人寻求法律帮助,确保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支持和保护。 二、健全规章制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长效机制,对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三年来,该站本着以残疾人为本、和谐至上、公正正义的法律精神,设立方便残疾人受理便捷通道,残疾人持残疾证即可就近到乡镇、社区(村)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无需提供其它申请资格材料。“一证通”制度的创立,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能够及时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法律援助(救助)案件的质量是援助制度的生命,也是衡量残疾人法律援助是否满意的重要指标。为了加强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提升案件质量,该站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案件考核制度》、《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案件回访制度》、((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案件听证制度》等,随着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形成了一套合理的监督机制,有力的保障了残疾人案件的质量,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例如:碾张乡残疾人张某,2008年正月为某单位卸灯中从3米高的梯子上摔下来,头部受伤造成二级伤残,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受雇单位在支付了1 0多万元医疗费后开始推诿,给张某及家人的生活、精神等方面带来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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