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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

验评定规程

陕西贵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2003~GB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2003 消火栓箱

GB14102—2005 防火卷帘

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

GB179459—2000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1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3—93(1999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A30.1—2002~GA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

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533—2005 挡烟垂壁

DB37/T386—2004 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3 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

3.1 检验性质

3.1.1 初次检验:建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第一次检验。

3.1.2 补充检验: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加倍检验。

3.2 不合格项目分类

本标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整个消防设施中,对消防设施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不合格项:指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不合格项:指对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目。

C类不合格项:指对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消防规范中又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

4 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

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1 一般要求

检验要求: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

类别:A类

4.1.2 布线

4.1.2.1 管路加固措施

检验要求:

1)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2)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类别:1)、2)C类

4.1.2.2 管路连接

检验要求:

1)绝缘导线采用穿管保护时,穿管应到位。

2)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类别:1)B类;2)C类

4.1.2.3 导线连接

检验要求:

1)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2)焊接连接时,焊点应饱满;端子连接时,连接应牢固。

3)弱电导线端子连接时,导线应先作镀锡处理。

4)端子箱内端子宜选择带锡焊接点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标号。

类别:1)A类;2)B类;3)、4)C类

4.1.2.4 传输线路的管路材料

检验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等不燃或难燃的保护方式布线。

2)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明敷敷设时,应采用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4)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阻燃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采用绝缘和护套为非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内。

5)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至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等的线路应加金属软管保护。

6)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的余量。

类别:1)、2)、4)A类;3)、5)、6)B类

4.1.2.5 传输线路导线

检验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2)线芯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1.00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0.75mm2;多芯电缆线芯截面积不小于0.50mm2。

类别:1)、2)B类

检验器具:0mm~25mm外径千分尺

4.1.2.6 布线要求

检验要求:

1)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槽孔内。

2)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他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3)探测器的底座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类别:1)、3)B 类;2)C类

4.1.2.7 导线的绝缘性能

检验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类别:B类

检验器具:500V兆欧表

4.1.3 火灾探测器

4.1.3.1 点型火灾探测器

4.1.3.1.1 探测器类型

检验要求:

所安装的火灾探测器类型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A类

4.1.3.1.2 外观

检验要求:

1)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2)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

类别:1)、2)C类

4.1.3.1.3 安装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探测器底座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明显松动。

类别:B类

4.1.3.1.4 设置位置要求

检验要求:

1)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2)探测器中心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3)探测器中心至空调送风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4)探测器中心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探测器边缘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2m。

6)探测器边缘与各种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净距不应小于0.3m。

类别:3)、4)B类;1)、2)、5)、6)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

4.1.3.1.5 保护半径、内走道安装间距

检验要求:

1)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表1规定。

2)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l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3)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温、感烟探测器时,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当梁间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类别:1)、2)、3)B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0m~50m钢卷尺

4.1.3.1.6 安装倾斜角

检验要求: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o。

类别:C类

检验器具:角度测量仪

4.1.3.1.7 火灾确认灯的安装方向

检验要求:

探测器的火灾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类别:C类

4.1.3.1.8 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在试验烟气的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2)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在试验热源的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类别:1)、2)A类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1.9 火灾确认灯的功能

检验要求:

1)每个探测器上应有红色报警确认灯。

2)通过报警确认灯显示探测器其他工作状态时,被显示状态应与火灾报警状态有明显区别。

3)探测器报警后,应能启动火灾报警确认灯。

4)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类别:3)、4)A类;1)、2)B类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1.10 探测器编码

检验要求:

探测器的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类别:B类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2 线型火灾探测器

4.1.3.2.1 探测器类型

检验要求:

所安装的火灾探测器类型、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A类

4.1.3.2.2 设置位置

检验要求:

1)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2)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

3)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4)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5)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相邻管路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管路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0m~1.5m。

类别:2)、4)B类;1)、3)、5)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0m~50m钢卷尺

4.1.3.2.3 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探测器应在试验热源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类别:A类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2.4 报警编码

检验要求:

探测器接口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类别:B类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3 可燃气体探测器

4.1.3.3.1 探测器类型

检验要求:

安装类型、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A类

4.1.3.3.2 外观

检验要求:

1)表面无腐蚀、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2)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

类别:1)、2)C类

4.1.3.3.3 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探测器在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类别:A类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3.4 报警编码

检验要求:

探测器或探测器接口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类别:B类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4 吸气式感烟探测装置

4.1.3.4.1 采样管网安装

检验要求:

1)每根采样管上采样孔的数量及采样管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采样孔制作必须保证光滑无毛刺,采样孔不可放置在采样管连接部位。

3)每个采样孔均应有明显的标记。

4)采样管要安装牢固,每隔0.5m~1.5m应设置一个管夹固定采样管,管夹距采样管末

端距离不应大于其间距的一半。

5)采样管如遇90o或45o弯应加90o弯管或45o肘管。

6)采样管应平行于梁、板、墙或柱,垂直度不应大于梁面、板面、墙面或柱面的垂直度。

7)在采样管上应显著标明采样管的用途和管号。

类别:1)A类;2)B类;3)~7)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

4.1.3.4.2 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在任意采样管路中,选择离报警器最远的采样孔,引入烟雾样品,系统对烟雾传输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90s。

2)在任意采样管路中的任意采样孔,引入不同浓度的烟雾样品,系统应给出不同阈值的声光报警。

3)如果报警器已经连接到普通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则在普通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应有相应的报警信号输出。

类别:1)、2)、3)A类

检验器具:秒表、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5 火焰(或感光)探测器

4.1.3.

5.1 探测器类型

检验要求:

安装探测器的类型、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A类

4.1.3.

5.2 外观

检验要求:

1)表面无腐蚀、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2)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

类别:1)、2)C类

4.1.3.

5.3 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在试验光源作用下,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动作,并输出火警信号。

2)具有报警确认灯的探测器应同时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类别:1)、2)A类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秒表

4.1.3.

5.4 报警编码

检验要求:

探测器或探测器接口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类别:B类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4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4.1.4.1 外观

检验要求:

1)组件应完整,有明显标志。

2)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3)紧固部件无松动。

4)启动零件不应破碎、变形或移位。

类别:1)~4)C类

4.1.4.2 安装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明显松动,不得倾斜。

类别:B类

4.1.4.3 安装高度

检验要求: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底边距地面高度1.3m~1.5m之间的墙上。

类别: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

4.1.4.4 设置要求

检验要求:

1)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2)手动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

类别:1)B类;2)C类

检验器具:Om~50m钢卷尺

4.1.4.5 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被触发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类别:A类

4.1.4.6 确认灯的功能

检验要求:

1)报警按钮应设红色报警确认灯。

2)如通过报警确认灯显示报警按钮其他工作状态,被显示状态应与火灾报警指示时的状态有明显区别。

类别:1)、2)B类

4.1.4.7 报警按钮编码

检验要求:

报警按钮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类别:B类

4.1.4.8 按钮复位功能

检验要求:

报警按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后,按钮的报警状态与火灾确认指示灯应能复位。

类别:A类

4.1.5 火灾报警控制器

4.1.

5.1 控制器文字符号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和信息显示。

2)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明显、清晰。

类别:1)A类;2)C类

4.1.

5.2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尺寸

4.1.

5.2.1 火灾报警控制器壁挂安装

检验要求:

1)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应为1.3m~1.5m,且应操作方便。

2)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

3)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类别:1) B类;2)、3)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

4.1.

5.2.2 火灾报警控制器落地安装

检验要求:

1)其正面操作距离,当设备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当其中一侧靠墙安装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m。

3)需从后面维修时,其后面板距墙不应小于1m。

4)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距墙不应小于3m。

5)底边宜高出地坪0.1m~0.2m。

类别:1)B类;2)~5)C类

检验器具:Om~5m钢卷尺

4.1.

5.3 安装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安装牢固、平稳、无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

类别:B类

4.1.

5.4 引入控制器导线安装要求

检验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子,其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4)导线应绑扎成束。

5)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类别:1)、2)、3)B类;4)、5)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0mm~150mm钢直尺

4.1.

5.5 控制器接地保护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有接地保护。

2)控制器接地应有标志,且接地标志应明显、持久。

类别:1)A类;2)C类

4.1.

5.6 接地电阻

检验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类别:1)、2)A类

检验器具:接地电阻测试仪

4.1.

5.7 接地线安装要求

检验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

2)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

3)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

类别:1)、2)A类;3)B类

检验器具:Omm~25mm外径千分尺

4.1.

5.8 电源

检验要求:

1)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

2)控制器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3)主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供电。

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专用供电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类别:1)、3)、4)A类;2)C类

4.1.

5.9 隔离器的设置

检验要求:

1)采用总线传输信号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其总线上设有总线隔离器。

2)若探测器、报警按钮等部件本身带有隔离作用,可不再设隔离器。

3)隔离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宜按楼层或防火分区设置。

类别:1)A类;2)、3)B类

4.1.

5.10 报警音响

检验要求:

音响报警装置发出的音响,应与背景噪音有明显的区别。

类别:B类

4.1.

5.11 控制器运行功能

4.1.

5.11.1 火灾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2)控制器应有专用火警总指示灯(器)。控制器处于火警状态时,火警总指示灯(器)应点亮。

3)火灾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

4)控制器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时,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

类别:1)~4)A类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

5.11.2 故障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设专用故障总指示灯(器),无论控制器处于何种状态,只要有故障信号存在,该故障总指示灯(器)应点亮。

2)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产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3)故障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4)控制器的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后,可以自动或手动复位。

类别:1)~4)A类

检验器具:秒表

4.1.

5.11.3 自检功能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

2)控制器应能手动检查其面板所有指示灯(器)、显示器的功能。

类别:1)、2)A类

4.1.

5.11.4 电源功能

检验要求:

1)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

2)应有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

3)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控制器产生误动作。

4)当交流供电电压变动幅度在额定电压(220V)的110%和85%范围内时,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类别:1)、3)、4)A类;2)C类

检验器具:自耦调压器、交流稳压电源、数字万用表

4.1.6 火灾显示盘

4.1.6.1 安装尺寸

检验要求:

火灾显示盘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为1.3m~1.5m。

类别: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

4.1.6.2 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安装牢固、平稳、无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

类别:B类

4.1.6.3 引入显示盘导线安装要求

检验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子,其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4)导线应绑扎成束。

5)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类别:1)、2)、3)B类;4)、5)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0mm~150mm钢直尺

4.1.6.4 报警音响

检验要求:

音响报警装置发出的音响,应与背景噪音有明显的区别。

类别:B类

4.1.6.5 火灾显示盘运行功能

检验要求:

1)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能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

3)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并有消音指示,但再次有火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4)光报警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之前不能手动消除。

5)火灾显示盘(可通过控制器)应能对其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检查。

类别:1)~5)A类

4.1.7 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

4.1.7.1 消防联动控制器功能

4.1.7.1.1 消防联动控制器功能

检验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显示所有受控设备的工作状态。

2)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接收来自相关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信号,显示报警区域,发出报警的声、光信号。

3)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对每个受控设备进行手动控制的功能。

4)消防联动控制器应仅能通过手动方式完成对受控设备的单独屏蔽或单独解除屏蔽5)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手动检查其音响器件、面板所有指示灯和显示器的功能。

6)启动(反馈)信息显示与报警信息应在不同分区同时显示,不能互相影响也不能交错显示。

7)启动(反馈)信息显示与报警信息显示优先于故障、屏蔽等其他信息的显示。

8)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中文标注,用文字显示信息时应采用中文。

类别:1)~8)A类

4.1.7.1.2 故障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独立的故障总指示灯,该故障总指示灯在有故障存在时应点亮。

2)总线式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有总线短路隔离器,一个短路隔离器保护的部件不应超过32个。当总线隔离器动作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显示被隔离部件的部位。

类别:1)、2)A类

4.1.7.1.3 电源功能

检验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

2)主、备电源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电源应有过流保护措施。

3)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消防联动控制器误动作。

4)当交流供电电压变动幅度在额定电压(220V)的85%~110%范围内,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类别:1)、3)、4)A类;2)C类

检验器具:自耦调压器、交流稳压电源、数字万用表

4.1.7.2 消防联动控制要求

检验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对给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消防广播与火灾警报装置、非消防用电切换、电梯等设备的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动作状态信号,均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a)控制装置所有的自动控制系统的启、停功能正常。

b)控制装置所有的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停功能正常。

2)关断消防联动控制装置主电源后立即恢复用电,消防系统应能恢复正常运行。

3)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输入/输出模块间的连线发生断路、短路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类别:1)~4)A类

检验器具:秒表

4.1.7.3 联动控制装置安装尺寸

4.1.7.3.1 消防联动控制器壁挂安装

检验要求:

1)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应为1.3m~1.5m,且应操作方便。

2)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

3)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类别:1) B类;2)、3)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

4.1.7.3.2 消防联动控制器落地安装

检验要求:

1)其正面操作距离,当设备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当其中一侧靠墙安装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m。

3)需从后面维修时,其后面板距墙不应小于1m。

4)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距墙不应小于3m。

5)底边宜高出地坪0.1m~0.2m。

类别:1)B类;2)~5)C类

检验器具:Om~5m钢卷尺

4.1.7.3.3 安装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安装牢固、平稳、无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

类别:B类

4.1.7.4 引入消防联动控制器导线安装要求

检验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子,其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4)导线应绑扎成束。

5)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类别:1)、2)、3)B类;4)、5)C类

检验器具:0mm~150mm钢直尺

4.1.7.5 消防联动控制器外接线要求

检验要求:

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类别: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

4.1.7.6 消防联动控制器主电源

检验要求:

主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供电,且应有直流备用电源或UPS电源。

类别:A类

4.1.7.7 消防联动控制器保护接地

检验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应有保护接地。

类别:A类

4.1.8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检验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装置能接收来自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联动控制信号。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能接收受控设备的工作状态信息,并将信息传给消防联动控制器。

3)采用三相交流电源供电的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电源缺相时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

4)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电源缺相、错相时不应使受控设备产生误动作。

类别:1)~4)A类

4.1.9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检验要求:

1)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按标称的输出特性为消防设备供电。

2)能接收联动信号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在接收到联动信号后按预先设定的联动功能供电。

3)应急输出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4)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额定负载的条件下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额定应急工作时间。

类别:1)~4)A类

检验器具:秒表

4.1.10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检验要求:

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和/或联动控制信号,显示相应的信息。

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监视并显示与控制器通信的工作状态。

3)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不能对控制器进行复位、系统设定以及联动设备的启动和停止等控制操作。

类别:1)、2)、3)A类

4.1.11 传输设备

检验要求:

1)传输设备应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和屏蔽信息,并发出相应报警光信号。

2)传输设备应在10s内将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和屏蔽信息传送给远程监控中心。

3)对传输设备的进行的操作不应影响传输设备接收和传输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息。

类别:1)、2)、3)A类

检验器具:秒表

4.1.1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4.1.12.1 控制器外观及文字符号

检验要求:

1)外表无腐蚀、涂覆层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2)紧固部件无松动,控制机构灵活。

3)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明显、清晰。

类别:1)、2)、3)C类

4.1.12.2 控制器安装尺寸

4.1.12.2.1 控制器壁挂安装

检验要求:

1)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应为1.3m~1.5m,且应操作方便。

2)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

3)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类别:1) B类;2)、3)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

4.1.12.2.2 报警控制器落地安装

检验要求:

1)其正面操作距离,当设备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当其中一侧靠墙安装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m。

3)需从后面维修时,其后面板距墙不应小于1m。

4)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距墙不应小于3m。

5)底边宜高出地坪0.1m~0.2m。

类别:1)B类;2)~5)C类

检验器具:Om~5m钢卷尺

4.1.12.3 安装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安装牢固、平稳、无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

类别:B类

4.1.12.4 引入控制器导线安装要求

检验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子,其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4)导线应绑扎成束。

5)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类别:1)、2)、3)B类;4)、5)C类

检验器具:0mm~150mm钢直尺

4.1.12.5 控制器接地保护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有接地保护。

2)控制器接地应有标志,且接地标志应明显、持久。

类别:1)A类;2)C类

4.1.12.6 控制器运行功能

4.1.12.6.1 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可燃气体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以保持。

2)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3)控制器应具有记录报警时间的功能。

类别:1)、2)、3)A类

检验器具:可燃气体探测器试验装置

4.1.12.6.2 故障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当控制器与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所连接的报警触发器件间连线断路、短路时,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可燃气体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2)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类别:1)、2)A类

检验器具:秒表

4.1.12.6.3 自检功能

检验要求:

控制器应能检查其面板所有指示灯(器)、显示器的功能。

类别: A类

4.1.12.6.4 电源功能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具备电源转换功能。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

2)应有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

3)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控制器发出可燃气体报警信号。

类别:1)、3)A类;2)C类

4.1.13 火灾警报装置

4.1.13.1 安装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平稳、无松动。

类别:B类

4.1.13.2 音响与控制功能

检验要求:

1)应在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的控制信号后,发出声警报或声、光警报。

2)环境躁声大于60dB的场所,声警报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躁声15dB。

类别:1)A类;2)B类

检验器具:声级计

4.2 消防供水系统

4.2.1 一般要求

检验要求: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

类别:A类

4.2.2 消防水池

检验要求:

1)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消防水池的补水设施应正常。

3)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并正常。

4)消防水池水位应能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类别:1)、4)A类;2)、3)B类

检验器具:0m~50m钢卷尺

4.2.3 消防水箱

检验要求:

1)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箱间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

3)钢板水箱四周检查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7m。

4)水箱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小于0.6m。

5)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消防水箱出水管应设单向阀,其关闭时应严密。

6)消防水箱应有补水措施。

7)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水箱时,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应正常。

8)水箱应按设计要求安装进、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

9)消防水箱水位应能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类别:1)、5)、6)、9)A类;7)、8)B类;2)、3)、4)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0m~50m钢卷尺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检测机构名称 检测机构资质 报告日期

说明 1、本报告书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由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按照规定的式样制作。报告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不需填写的,应在空白处填写“无”。 2、本报告书包含封面、《检测报告汇总表》、《检测报告记录表》及检测现场照片。每份报告书应按顺序编写页码,在“共页第页”处分别填写总页数、页码,如:“共6页第2页”。 3、本报告书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审核确认,并加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印章、骑缝章。 4、《检测报告记录表》内的“检测结果”应当载明所检查测试的设施所在具体位置、名称及编号、型号、数量等,并客观记录其运行的具体数据(值)或状态,根据实测记录给予“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判定。 5、应在《检测报告汇总表》的检测情况汇总及结论栏内要写明《检测报告记录表》内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和内容的编号及不符合情况描述,并对单项项目给予“合格”“不合格”判定。 6、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应使用甘肃省社会消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全程记录检测过程并生成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唯一编码。 8、委托单位可使用甘肃省社会消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报告唯一编码查验报告真伪。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无唯一编码或查验报告内容与纸质报告内容不一致的,均视为虚假报告。 9、本报告书一式三份,一份本机构存档,一份送委托单位,一份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编制人:

某机场电气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方案(经典)

检 测 工 程 方 案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国别产地 使用 状况 备 注 1 红外热电视DL-500E 2台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良好 2 红外热像仪DL-700A 2台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良好 3 红外测温仪ST80 6台美国良好 4 超声波侦测器PCU700-AT 2台美国福禄克公司良好 5 接地电阻测试仪C.A.6412 2台法国CHAUVIN ARNOUX 良好 6 谐波分析仪41B 2台美国福禄克公司良好 7 数字式交、直流钳形表DM6056 12台台湾良好 8 真有效值钳形电流表F318 2台美国福禄克公司良好 9 接地电阻摇测仪EC2P13 2台杭州良好 10 漏电保护器测试仪M900 4台杭州良好 11 可燃气体检测仪SP-112 2台北京科力恒良好 12 数码摄像机DCR-TRVDE 2台日本索尼良好 13 数码照像机S602Z 6台日本富士良好 14 照度计LX-101 2台台湾路昌电子公司良好 15 电子温湿度表DWS508C10 2台北京市严光仪器有限公司良好 16 风速仪AM-4201 2台台湾路昌电子公司良好 17 微压机DP1000-111B 2台上海贵谷仪表设备有限公司良好 18 火灾模拟发生装置 加烟测试仪 CAY-03 5台 北京国安火灾探测器专业 清洗厂 良好 19 火灾模拟发生装置 加温测试仪 CAY-04 3台 北京国安火灾探测器专业 清洗厂 良好 20 消火栓系统试水检测 装置 SSG-1 4个 天津安科电器消防安全检测 有限公司 良好 21 对讲机VX-160U 15台株式会社威泰克斯良好 组织机构框图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建筑消防设施 检 测 方 案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1 范围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2003 ?—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 —2003 消火栓箱 GB14102 —2005 防火卷帘 GB14287 —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 —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 — 1998 火灾显示盘 GB179459 —2000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 —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 —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95 (2005 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2001 (2005 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98 (2001 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1 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消防设备安全检查操作标准(标准版)

消防设备安全检查操作标准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66

消防设备安全检查操作标准(标准版) 一、烟、温感报警系统 1、每周对区域报警器、集中报警器巡视检查一次,电源是否正常,各按钮是否在接受状态。 2、每日检查一次各报警器的内部接线端子是否松动,主干线路、信号线路有否破损,并对20%的烟感探测器进行抽查试验。 3、每半年对烟、温感探测器进行逐个保养,擦洗灰尘,检查探测器底端子是否牢固,并进行逐个吹烟试验。 4、对一般场所每三年,污染场所每一年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清洗吸烟室(罩)集成线路,保养检查放射元素镁是否完好等。 二、防火卷帘门系统

1、每半月检查一次电气线路,元件是否正常并清扫灰尘。 2、每月对电气元件线路检查保养一次,有无异常现象,绝缘是否良好,按照设计原理进行试验。 3、每季度对机械元件进行保养检查,除锈、加油和密封。 三、送风、排烟系统 1、送风 (1)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消防通道内及消防电梯前大厅加压风口是否灵活。 (2)每周巡视检查各风机控制线路是否正常,打扫机房和风机表面灰尘。 (3)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电气元件有无损坏松动,清扫电气元件上的灰尘,风机轴承加油等。 2、排烟 (1)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排烟阀门、窗、电源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现象,同时对各排烟风机控制线路进行检查,就地启动试验,打扫机房及排风机表面灰尘。

消防设施检查方法、标准

消防设施检查方法/标准 一、水泵房 1、检查频率:每天9次,白天3次晚上6次; 2、检查内容:水泵及组件外观、水泵电源、水池水位、管道阀门、压力、点动; 3、检查方法/标准: a、水泵房保持干燥、整洁,水泵、控制柜和管道外观无损坏; b、控制箱电源指示灯和停止指示灯亮,转换开关指向自动位置; c、水池水位在水位器正常位置,老水池溢水口不冒水,新水池水位监视模块不报警, 高水位和低水位指示灯无闪烁; d、水泵主管蝶阀和泄水阀应该在“开”的位置,回水阀应该在“关”的位置; e、老喷淋泵和消防泵压力保持在0.5-0.7mpa之间,仓库喷淋泵压力保持在0.6-1mpa 之间; f、每周至少点动一次,如压力低于上述值,查明原因后补压。 二、稳压泵 1、检查频率:每天9次,白天3次晚上6次; 2、检查内容:水泵及组件外观、气压罐、水泵电源、水箱水位、管道阀门、压力; 3、检查方法/标准: a、稳压水泵、气压罐、控制柜和管道外观无损坏; b、控制箱电源指示灯亮,控制开关指向自动位置,选择开关指向1#泵或2#泵; c、水箱保持满水,溢水口不冒水; d、稳压泵水管蝶阀全部在“开”的位置; e、稳压泵压力指针应该在压力表的起泵指针和停泵指针之间,即不低于0.1mpa,不 高于0.25mpa,气压罐压力应与水泵压力表压力相当,如压力低于起泵下限不起泵或 停泵上限不起泵,应上报维修。 三、消防栓 1、检查频率:每月1次,间隔时间要均衡,要求在上半月内完成; 2、检查内容:外观、消防栓阀门、水枪、水带、起泵按钮、灭火器; 3、检查方法/标准: a、消防栓外观和内部卫生整洁、无锈蚀,配件齐全,消防栓前无堵塞物; b、消防栓接头牢固,阀门无渗漏,水枪、水带和接头完好无破损; c、起泵按钮外观完好,安装牢固,指示灯无异常亮灯;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一、检测实施内容范围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所有建筑消防设施,合计面积约175945.24㎡,检测费用预算为527835.72元。主要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消火栓系统;4、消防联动设备;5、消防水炮自动灭火系统维护。6、有关消防的固定设备系统的检测。 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高低压配电装置消防检测、低压配电线路消防检测、照明装置消防检测、电动装置消防检测。 固定消防设施检测内容: 消防供配电消防检测、消防供水消防检测、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检测、机械排烟系统消防检测、消火栓消防检测、泡沫灭火系统消防检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消防检测、应急广播系统消防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检测、防火分隔、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检测、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检测 二、检测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湖北省消防总队认定的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技术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能自行出具正规的国家检测报告; 4)开展消防检测的经历丰富,每年的业绩合同在3个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检测内容: 电气设施: 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1)消防水泵、防烟排烟设备、火灾报警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自动灭火装置、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防火门、卷帘、阀门及消防控制室的各种控制装置等的用电设备的负荷分级应负荷设计文件的规范。 2)当消防电源主电源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应能自动投入使用。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范本

No.200706 (05)量认苏字(L020)号 建筑消防设施 检测报告 委托单位 建筑名称 检测类别新建/扩建/装修改造/消防整改工程 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ΟΟX年月

注意事项 1、报告无检测专用章、齐缝印无效。 2、报告无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字(章)无效。 3、报告涂改、印章复印无效。 4、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一向检测单位提 出,逾期不予受理。 5、检测报告仅对受检时的建筑消防设施负责。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XXXX工程名称)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情况 受的委托,我所根据省消防条例(第三次修正)以及公安部(96)第30号令和省公安厅消防局有关文件精神,于二ΟΟ七年月日至月日对贵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测,现将检测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测概况: XXX工程属多层建筑(注: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二类高层、多层建筑、甲、乙、丙、丁、戊类厂房[仓库]),占地面积m2,建筑总面积m2。该工程共有幢建筑组成。其中XX建筑主体层,局部层,地下层,建筑高度为m,建筑结构为框架、砖混结构。建筑物各层使用功能为:(注:若由多个单体组成,应说明各单体的建筑概况及使用功能)。该工程消防设计由设计(注:建筑与消防分开设计或由几个设计的应分别表述),由公司负责施工安装(注:由多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应分别表述),本工程共设有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等消防设施,其中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由公司负责调试。 防火分隔设施: 1、首先表述建筑防火分区的总体情况。 2、其次表述各防火分区的分区情况及分区设置的防火分隔设施情况、联动逻辑关系。(主要是针对设置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部位)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首先表述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式。(即是否通过消控中心直接控制,还是通过楼层配电柜或其他式控制,火灾报警联动或手动切断非消防电源后,应急照明灯具是否投入运行) 2、应急照明灯具的应急供电式(集中供电、自带电源型、子母电源型),有不同供电式的应分别表述。 3、应急照明线路的敷设式(应对楼梯间、走道、大空间、包厢等不同部位的设置情况分别说明,按照一个楼层还是几个楼层、或者垂直布线) 4、设备用房的应急照明应单独说明。(设备用房的应急照明的照度不低于正常工作照度,采用双头灯作为应急照明判不合格)。 5、参与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不同类别灯具、EPS电源的数量等。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设施检测法规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有七大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供水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5、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6、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7、气体灭火系统 消防电气检测内容有六大项: 1、变压器室; 2、高(低)压配电装置; 3、低压配电箱(盘); 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 5、电气照明装置; 6、开关、插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检测法规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标准详解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标准 一、探测器 1、测试频率:烟感、温感探头每年1次,手报按钮每季度1次; 2、测试内容:探测器报警能力,探测器地址,探测器物理位置; 3、测试方法/标准: a、烟感探头采用加烟测试,温感探头采用加温测试,手报按钮采用现场报警进 行测试; b、各种探头测试时应该有红色报警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收来自该探测器的 火警信息; c、消控主机接收到的火警信息应和现场探测器的信息一致,包括地址码和物理 地址; d、如不能正常报警应进行维修,如报警信息不一致应对主机或探测器进行修改。 二、消防栓按钮 1、测试频率: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 2、测试内容:消防栓按钮报警能力,消防栓按钮地址码和物理位置以及起泵能力; 3、测试方法/标准: a、消防栓按钮采用现场报警进行测试; b、测试时应该有红色报警指示灯亮,起泵后绿色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 收来自该探测器的火警信息; c、消控主机接收到的消防栓报警信息应和现场消防栓按钮的信息一致,包括地 址码和物理地址; d、如不能正常报警应进行维修,如报警信息不一致应对主机或探测器属性进行 修改。 三、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 1、测试频率: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 2、测试内容:各种风阀地址码和物理位置,远程启动,反馈信息,复位能力; 3、测试方法/标准: a、排烟、送风阀采用消控主机远程启动进行测试; b、测试时控制模块应该有红色启动指示灯亮,风阀打开后有红色反馈指示灯亮, 消控主机能接收来自该风阀的反馈信息,停止后能正常复位; c、消控主机远程启动的风阀和现场动作的风阀地址信息应该一致;

d、如不能正常启动风阀(控制模块有或无启动信号)应进行维修,如反馈信息 和现场不一致应对主机或风阀属性进行修改; e、防火阀采用现场关闭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时防火阀监视模块应该有红色报警 指示灯亮,消防报警主机能接收到该防火阀的火警信息,且地址码和物理地 址应和现场一致,如不能接收报警信息或反馈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应进 行维修。 四、电源强切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非消防用电,门禁控制用电,地址信息,远程断电,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启动断电; b、启动强切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断电后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受 来自该强切控制模块动作的反馈信息; c、如不能正常断电应进行维修,如消控主机接收到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 应对设备属性进行修改。 五、防火卷帘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远程迫降,卷帘迫降情况,设备地址信息,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迫降; b、启动卷帘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迫降到底后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 能接受来自该卷帘控制模块动作的反馈信息; c、卷帘能迫降到底部正常位置,无卡槽现象; d、如不能正常迫降、迫降停止位置异常或卡槽应进行维修,如消控主机接收到 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应对设备属性进行修改。 六、常开式防火门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远程关门,闭门器或脱扣器关门情况,设备地址信息,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关门; b、启动防火门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电动闭门器或脱扣器动作后反馈指

消防验收标准

消防验收标准 目次 前言………………………………………………………………一……………II 1、围 (1) 2、规性引用文件 (1) 3、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 (1)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5、水灭火系统 (13) 6、气体灭火系统 (32) 7、防排烟装置 (49) 8、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52) 9、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54) 10、防火卷帘、防火门 (55) 11、资料 (61) 12、检验规则 (62) 13、检测结果处理 (63)

前言 本标准共分13章,适用于7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等。 本标准中如有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规定不符之处,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星旭东、火花、芳、董国才、丁曼、高琳、高先伟、玉平。 本标准从2002年03月01日起实施。 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七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省围工业和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后的竣工检验、质量评比检验及系统的定期检验、特殊检验。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设置的消防设施评定验收。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 5DJ8—79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GBJ52—83 工业及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 3 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 3.1 系统单位产品及项目,按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分为:A类(关键项)、B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 s e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一、前言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落 实公安部1996年30号2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21号文件《关于加强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规定的 通知》的要求。我公司应对委托单位需要检测的消防设施进行科学的检测,并出具公正、科学的检测报告。 二、总则 1、为使检测顺利进行,委托单位在填写《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委托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和协助: ○1资质证 ○2工程竣工图纸 ○3建筑消防工程审核意见书 ○4自检报告 ○5调试报告 ○6设计变更通知单 ○7隐蔽工程记录 ○8所用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9检测时,应有消防安装工程公司的技术员和建设单位的负责人予以配合。

2、收到资料后应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3、开始检测时应遵循以下的顺序 ○1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先集中,后分散。 ○2对水灭火系统应先分散,后集中,再分散。 ○3对防排烟装置,防火卷帘、防火门可在对○1检测时同时进行。主要是它的联动。 ○4检测后,公司员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出具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一式四份) 三、各分部细则 1、检测前的准备 ○1收到资料后,对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重点为消防审核意见书,竣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 ○2对所需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到现场后能正常工作。 2、检测现场 在消防安装工程公司的技术员和建设单位的负责人配合下进入检测现场。 在开始检测前,应对人员做相应的分工。 (1)消防供电: ○1供电等级符合要求 ○2配电柜的外观应完整,其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3查看并记录供电电源问题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4消防用电是不是专用回路。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及程序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有七大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供水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5、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6、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7、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气检测内容有六大项:1、变压器室;2、高(低)压配电装置;3、低压配电箱(盘);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5、电气照明装置;6、开关、插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

务质量负责。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检测法规条文: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消防设施维修方案

维修** 大厦消防设施方案 根据物业公司的安排集中人员维修** 大厦消防设施故障,使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提高本建筑消防能力。为了维修工作有序进行,我公司编制了维修方案。 一、基本情况 **大厦由A座和B座及两层地下室组成,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为超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复杂,建筑地上为办公和商业经营场所,地下两层人防工程兼做停车库。消防喷淋和消火栓系统基本能正常运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投入运行,系统故障较多,目前主机故障数量1800 多条。排查中发现施工单位遗留问题较多,模块未安装,报警线路断路或短路,联动线路未接线,消防产品编码错误、重码等问题,竣工点位图不齐全,图纸与现场编码不符;装修业主拆除报警产品不安装,装修过程中打断报警线路造成报警线路接地短路或断路时有发生,部分装修吊顶未开检修口或采用普通格栅吊顶,不能上人维修,建筑内为办公和经营性场所,业主协调难度较大,整体维修难度大。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DB52/T 426-2015 2、《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技术规范》DB52/T 1152-2016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5、《消火栓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三、准备工作 1、物业公司准备工作 a、维修物资已经采购运输到现场,紧急物资、特殊配件、物资补给、专业技术等及时供应措施已经准备完善。 b、物业配合我方的维修人员已经安排到位,配合人员负责协调进入我方不能进入的房间,带领我方维修人员进出不能进入或者需要物业人员陪同才能进入的设备房;处理不属于我方维修的故障。 c、提供完整准确的竣工资料,喷淋和消火栓系统竣工图、消防报警系统的点位图、设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等竣工资料,特别是完整且符合安装现场的消防报警点位图对维修进度影响非常大。 d、提供登高工器具(设备),我方进场时提供满足维修人员登高使用的工器具或者设备。 2、维修单位的准备工作 a、已经掌握现场消防设施故障情况。 b、维修人员已经安排到位,负责维修合同规定属于我方维修的故障范围,非我方维修的故障范围尽力排出查原因,告知物业及时安排维修。 c、维修工具已经准备到位。 d、维修材料及时报物业申购。 e、已经熟悉物业提供的竣工图和建筑基本情况。四、维修方案(对故障较多系统编制相应方案)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先对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报警主机、打印机、彩色图形显示终端、外控电源、消防功 放盘、消防录放盘、消防电话主机、多线控制盘等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主机正常运行,对主机故障、屏蔽、反馈等信息记录清晰。

消防工程设备材料检验标准

消防工程设备材料检验标准 设备类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 1)、报警控制器外壳不得有翘曲及锈蚀等现象,无加工缺陷和碰伤划痕。涂层颜色应均匀一致,外观平整光滑,平面垂直度应不大于 1.5~3/1000。 2)、报警控制器应有保护接地和设备专用接地输入端子。 3)、报警控制器控制盘面开关、按钮应有防护措施,防止误操作。 4)、报警控制器液晶显示、液晶屏显示清晰,打印机打印正常。 5)、报警控制器抑制外界干扰信号能力较好,动作灵敏,稳定可靠。 6)、具有点对点的操作功能。 7)、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具有线路开路、短路检测等故障的声光报警功能。8)、报警控制器供电方式为双路交流220V、50HZ电源,同时应有24V 直流备用电源。 9)、多线控制盘既能独立工作,也可与报警控制器(联动型)配套使用。10)、电源盘、功率放大器、电话主机应输出稳定,性能可靠。 2、气体灭火设备 1)、气体灭火控制盘不得有明显的歪斜、翘曲及锈蚀等现象,同时涂层颜色应均匀一致,外观平整光滑、无加工缺陷和碰伤划痕。 2)、气体灭火控制盘既可独立工作,也可与报警控制器(联动型)配套使用。盘面启动开关、按钮应有保护措施。 3)、气体灭火控制盘应有线路开路、短路等故障的声光报警功能。 4)、具有点对点的操作功能。 5)、气体灭火控制盘供电方式为交流220V、50HZ同时应有24V直流备用电源。

6)、灭火设备启动延时时间的调整范围为0~99 秒。 7)、灭火设备选型应符合要求,动作灵敏可靠、性能稳定。 8)、灭火剂储存装置外观应平整光滑、涂层颜色均匀一致 9)、灭火剂的实际压力应不低于充装压力的95%。 10)、储存容器上应设永久固定标牌,标明每个储存容器的编号、容积、灭火剂名称、充装压力和充装日期。 3、泡沫灭火设备 1)、泡沫灭火系统设备及辅件应涂成红色。涂层应平整光洁、均匀一致。2)、设备、管件外观无加工缺陷、机械性损伤、变形、锈蚀等现象。 3)、设备、管件焊接处焊缝应饱满无夹渣、气泡、虚焊等缺陷,结构牢固。4)、泡沫液储罐为钢制时,其内壁应作防腐处理。 5)、常压储罐应设置液面计、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取样口、呼吸阀或带控 制阀的通气管;压力储罐应设安全阀、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取样孔。 6)、泡沫液储罐、泡沫产生器、泡沫比例混合器铭牌应清晰、牢固,方向标志明显且不易脱落。 7)、泡沫灭火系统所有阀门应有明显启闭标志。 8)、压力储罐、泡沫产生器、泡沫比例混合器标定的工作压力应不低于系统的工作压力。 9)、各手动机构应灵活、无卡阻。 4、消防泵、潜污泵 1)、泵体各部件外表面不得有明显的磕碰伤痕、变形等缺陷。表面涂层应平整,颜色应均匀一致。 2)、消防泵体上应铸有表示旋转方向的箭头,其标志应明显、醒目、清晰。

消防设施维保方案(标准月检)

消防设施维保方案 编制单位:四川信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0日

为保证维护保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维 保工程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如下: 一、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防排烟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二、人员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三、维修依据及标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8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4)《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四、月检维修保养方案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每月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联动设备进行模拟火警、故障及联运试验; b、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检修; c、每月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自动喷淋系统: a、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b、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c、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3、消火栓系统: a、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b、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防排烟系统: a、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 b、每月检查风机电源控制柜、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5、气体灭火系统 每月对气体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嘴外观、储存容器、选择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系统部件外观和控制设备是否处于运行状态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a、每月检查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 b、每月检查标识正确性。 五、季检维修保养方案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每季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联动设备进行模拟火警、故障及联运试验; b、每季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检修; c、每季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d、每季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2、自动喷淋系统: a、每季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b、每季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c、每季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d、每季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3、消火栓系统: a、每季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b、每季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每季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d、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4、防排烟系统: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与方法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 验评定规程

陕西贵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2003~GB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2003 消火栓箱 GB14102—2005 防火卷帘 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 GB179459—2000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1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3—93(1999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A30.1—2002~GA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 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533—2005 挡烟垂壁 DB37/T386—2004 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3 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 3.1 检验性质 3.1.1 初次检验:建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第一次检验。 3.1.2 补充检验: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加倍检验。 3.2 不合格项目分类 本标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整个消防设施中,对消防设施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不合格项:指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不合格项:指对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目。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模板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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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 —?GB5135.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 —消火栓箱 GB14102 —防火卷帘 GB1428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 —1998火灾显示盘 GB179459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 —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 —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 GB50193 —93( 1999 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 —93(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 计规范 GB50219 —9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标准

技术人员检测工作需提交的资料 1检测方案(需根据工作人员和项目实际情况编写);附件一:检测方案模板 2、准确完整的原始记录 2.1要求原始记录根据现场情况按照《检测工作法》(附件二)进行检测,按照公布的原始记 录模板和填写细则(具体详见附件三:新版现场记录表填写细则、附件四:原始记录填写模版文件)填写。 22检测过程要求全数检测,检测实施组长负责制。检测标准就是广东省标准DBJ/T 15-110-2015《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2.3原始记录包括初检的原始记录和复检的原始记录(若初检不合格)。原始记录填写完毕 后,附上现和报警打印记录。 2.4 原始记录要求每页签名完整(检测组长、检测人员、甲方或施工方负责人),检测时 间要填写完整,以(XXXX年XX月XX日或者XXXX.XX.XX的形式填写。 2.5 检测完成填写完毕后检测组长负责审核,按照单项和子项顺序装订汇总统一编号,在 第一个系统的封面写好该项目所设置的单项和子项具体编号;原始记录后面要附照片 页(分公司提供word电子版);各系统 2.6 分公司项目原始记录封面需要分公司负责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并在分系统原始记录 封面签字确认。 2.7原始记录当面交接时,检测组长与报告部信息管理人员直接对接,发现不合格情况不予交接。通 过电子文档交接时,原始记录通过扫描件进行传递,须按照编好顺序(且已经标记页码)进行扫描、传递,发送邮件时标注好项目的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以及特殊情况。信息管理人员收到信息后,需要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发现不合格情况立即打回上报的分公司或业务部门, 全程跟踪,直至解决。 2.8 项目初检合格或复检合格后才出具合格检测报告,不具备条件不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3、照片:各种照片要按照项目分类打包,标注好项目的名称、面积等重要信息。 3.1现场的工作照片和项目全景外观照片(公司业绩宣传用); 3.2现场检测的重要定量、定性检测照片,如消火栓的静压和动压、风速以及充实水柱等(做 成word文档打印,同原始记录一起存档,备查); 详细如下: 3.2.1水泵控制柜的自动和手动切换照片; 3.2.2室外消火栓的供水压力; 3.2.3室内消火栓最有利点的静压和动压; 3.2.4室内消火栓最不利点的消火栓静压、充实水柱以及消火栓栓口压力; 3.2.5气体灭火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充装压力; 3.2.6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外观及自检正常显示; 3.2.7加压送风口的风速; 3.2.8排烟口的风速; 3.2.9灭火器的压力及有效期检查; 3.2.10双电源装置切换试验。 3.3现场整改的视频和照片,存在重大缺陷的项目是复检时由检测人员拍摄,问题不是很严 重且比较直观的项目可以由甲方拍照发给业务部或分公司,由其传到报告部信息收集人员手中,作为项目的整改和复检档案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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