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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标准

饮用水标准
饮用水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健康饮用水标准

(1)不含有害人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污染;

(2)含有适量的有益于人体健康,并呈离子状态的矿物质(钾、镁、钙等含量在100mg/L);

(3)水的分子团小,溶解力和渗透力强;

(4)应呈现弱碱性(PH值为8-9);

(5)水中含有溶解氧(6mg/L左右),含有碳酸根离子;

(6)可以迅速、有效的清除体内的酸性代谢产物和各种有害物质;

(7)水的硬度适度,介于50--200mg/L(以碳酸钙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标准

1、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原GB 5749-85标准废止)

2、《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6版)(原《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废止)

3、GB/T 5750.1~13-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原GB 5750-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废止)

4、GB/T 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就是国标现行版本》

5、《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

6、《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评价规范》(2001)

家庭水终端

硬水:指水里面钙镁离子含量很高的水,泉水、深井水、海水都是硬水。当水流过土地和岩石时,它会溶解少量的矿物质成分,钙和镁就是其中最常见的两种成分,它们使水质变硬。水中含钙、镁等矿物质成分越多,水的硬度越大。长期食用会造成肝胆或肾结石;洗衣服不起泡;异地饮水水土不服的症状;用水设备内结水垢;等。

软水:不含或含较少可溶性钙、镁化合物的水叫做软水(soft water)。天然软水一般指雨、雪水、江、河、湖水都是软水。经软化处理的硬水指钙盐和镁盐含量降为 1.0~50 毫克/升后得到的软化水。我们通常把水中钙、镁离子的含量用“硬度”这个指标来表示。硬

度1度相当于每升水中含有10毫克氧化钙。低于8度的水称为软水,高于17度的称为硬水,介于8~17度之间的称为中度硬水。

自来水:几十年来,自来水一直是城镇居民的主要饮水来源。但近年来各地的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使水的品质大打折扣。再加上自来水在消毒时,使用了氯气或含氯漂白粉,它们在杀菌的同时,也带来了游离氯对各种有机物的氯化作用,包括含氯的二恶英在内,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

纯净水:纯净水是一种经过特殊过滤装置,经过多层过滤生产的饮用水。纯净水一方面过滤掉了水中的各种有害的、有毒物质,但另一方面,也过滤去了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长期饮用纯净水会影响人体内的酸堿平衡,影响神经、肌肉和多种酶的活动,减弱人体免疫力。正处于长身体的青少年要尤其注意尽量少喝这种水。

矿泉水:矿泉水是指地下深层流经岩石的地下水。矿泉水中含有一定的微量元素,对人体的新陈代谢有促进作用。但是,矿泉水中的微量元素含量比较单一,并不能为人体提供全面、均衡的矿物质。经常饮用这种水,会导致某些元素过量,并在血液、细胞中沉积,致使微量元素代谢失调,增加肾脏负担,易产生肾结石、尿道结石和胆结石等。

磁化水:磁化水是模拟地球磁场剧变而提高水的能态制成的水。它是希望通过磁场的能量来打破长链水分子团,提高水的活性和能态以及水对营养的输送能力。但是这种水一离开磁场就会又回到原来的状态,并不能达到磁化的目的。

生态水:生态水是从原始天然无毒的麦饭石、天青石、木鱼石等矿石中经高温注氧和交变强磁场处理而得到的浓缩液,再加以纯净水稀释而制成的饮用水。其中含有30多种生命相关元素,有10多种对生命起催化、启动动力作用的生命动力元素络合离子,是具有高能态的活水。目前,生态水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证明,是人类最健康的饮用水。

水污染

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一、化学性污染

污染杂质为化学物品而造成的水体污染。

(1)无机污染物质:污染水体的无机污染物质有酸、堿和一些无机盐类。酸堿污染使水体的pH值发生变化,妨碍水体自净作用,还会腐蚀船舶和水下建筑物,影响渔业。

(2)无机有毒物质:污染水体的无机有毒物质主要是重金属等有潜在长期影响的物质,主要有汞、镉、铅、砷等元素。

(3)有机有毒物质:污染水体的有机有毒物质主要是各种有机农药、多环芳烃、芳香烃等。它们大多是人工合成的物质,化学性质很稳定,很难被生物所分解。

(4)需氧污染物质:生活污水和某些工业废水中所含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和酚、醇等有机物质可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进行分解。在分解过程中需要大量氧气,故称之为需氧污染物质。

(5)植物营养物质:主要是生活与工业污水中的含氮、磷等植物营养物质,以及农田排水中残馀的氮和磷。

(6)油类污染物质:主要指石油对水体的污染,尤其海洋采油和油轮事故污染最甚。

二、物理性污染

(1)悬浮物质污染:悬浮物质是指水中含有的不溶性物质,包括固体物质和泡沫塑料等。它们是由生活污水、垃圾和采矿、采石、建筑、食品加工、造纸等产生的废物泄入水中或农田的水土流失所引起的。悬浮物质影响水体外观,妨碍水中植物的光合作用,减少氧气的溶入,对水生生物不利。

(2)热污染:来自各种工业过程的冷却水,若不采取措施,直接排入水体,可能引起水温升高、溶解氧含量降低、水中存在的某些有毒物质的毒性增加等现象,从而危及鱼类和水生生物的生长。

(3)放射性污染:由于原子能工业的发展,放射性矿藏的开采,核子试验和核电站的建立以及同位素在医学、工业、研究等领域的应用,使放射性废水、废物显著增加,造成一定的放射性污染。

三、生物性污染

生活污水,特别是医院污水和某些工业废水污染水体后,往往可以带入一些病原微生物。例如某些原来存在于人畜肠道中的病原细菌,如伤寒、副伤寒、霍乱细菌等都可以通过人畜粪便的污染而进入水体,随水流动而传播。一些病毒,如肝炎病毒、腺病毒等也常在污染水中发现。某些寄生虫病,如阿米巴痢疾、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等也可通过水进行传播。

水处理

常用的水处理方法有:(一)沉淀物过滤法、(二)硬水软化法、(三)活性炭吸附法、(四)去离子法、(五)逆渗透法、(六)超过滤法、(七)蒸馏法、(八)紫外线消毒法等。

一、沉淀物过滤法

沉淀物过滤法的目的是将水源内之悬浮颗粒物质或胶体物质清除干净。这些颗粒物质如果没有清除,会对透析用水其他精密的过滤膜造成破坏或甚至水路的阻塞。这是最古老且最简单的净水法,所以这个步骤常用在水纯化的初步处理,或有必要时,在管路中也会多加入几个滤器(filter)以清除体积较大的杂质。滤过悬浮的颗粒物质所使用的滤器种类很多,例如网状滤器,沙状滤器(如石英沙等)或膜状滤器等。只要颗粒大小大于这些孔洞之大小,就会被阻挡下来。对于溶解于水中的离子,就无法阻拦下来。

二、硬水软化法

硬水的软化需使用离子交换法,它的目的是利用阳离子交换树脂以钠离子来交换硬水中的钙与镁离子,*此来降低水源内之钙镁离子的浓度。其软化的反应式如下:

Ca2++2Na-EX→Ca-EX2+2Na+1

Mg2++2Na-EX→Mg-EX2+2Na+1

式中的EX表示离子交换树脂,这些离子交换树脂结合了Ca2+及Mg2+之后,将原本含在其内的Na+离子释放出来。

三、活性碳

活性碳是由木头,残木屑,水果核,椰子壳,煤炭或石油底渣等物质在高温下干馏炭化而成,制成后还需以热空气或水蒸气加以活化。它的主要作用是清除氯与氯氨以及其他分子量在60到300道尔顿的溶解性有机物质。活性碳的表面呈颗粒状,内部是多孔的,孔内有许多约1Onm~lA大小的毛细管,1g的活性碳内部表面积高达700-1400m2,而这些毛细管内表面及颗粒表面就是吸附作用之所在。影响活性碳清除有机物能力的因素有活性碳本身的面积,孔洞大小以及被清除有机物的分子量及其极性(Polarity),它主要*物理的吸附能力来排除杂物,当吸附能力达饱合之后,吸附过多的杂质就会掉落下来污染下游的水质,所以必须定时利用逆冲的方式来清除吸附其上的杂质。

四、去离子法

去离子法的目的是将溶解于水中的无机离子排除,与硬水软化器一样,也是利用离子交换树脂的原理。在这使用两种树脂-阳离子交换树脂与阴离子交换树脂。阳离子交换树脂利用氢离子(H+)来交换阳离子;而阴离子交换树脂则利用氢氧根离子(OH-)来交换阴离子,氢离子与氢氧根离子互相结合成中性水,其反应方程式如下:

M+x+xH-Re→M-M-Rex+xH+1

A-z+zOH-Re→A-Rez+zOH-1

上式中的的M+x表阳离子,x表电价数,M+x阳离子与阳离子树脂上H-Re的氢离子交换,A-z则表阴离子,z表电价数,A-z与阴离子交换树脂结合后,释放出OH-离子。H+离子与OH-离子结合后即成中性的水。这些树脂之吸附能力耗尽之后也需要再还原,阳离子交换树脂需要强酸来还原。

五、逆渗透法

逆渗透法可以有效的清除溶解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细菌,热原及其它颗粒等,是透析用水之处理中最重要的一环。所谓"渗透(osmosis)是指以半透膜隔开两种不同浓度的溶液,其中溶质不能透过半透膜,则浓度较低的一方水分子会通过半透膜到达浓度较高的另一方,直到两侧的浓度相等为止。在还没达到平衡之前,可以在浓度较高的一方逐渐施加压力,则前述之水分子移动状态会暂时停止,此时所需的压力叫作 "渗透压 (osmotic

pressure)",如果施加的力量大于渗透压时,则水份的移动会反方向而行,也就是从高浓度的一例流向低浓度的一方,这种现象就叫作"逆渗透"。逆渗透的纯化效果可以达到离子的层面,对于单价离于(monovalent ions)的排除率(rejection rate)可达90%-98%,而双价离子(divalent ions)可达95%-99%左右(可以防止分子量大于200道尔敦的物质通过)。

六、超过滤法

超过滤法与逆渗透法类似,也是使用半透膜,但它无法控制离子的清除,因为膜之孔径较大,约10-200A之间。只能排除细菌,病毒,热原及颗粒状物等,对水溶性离子则无法滤过。超过滤法主要的作用是充当逆渗透法的前置处理以防止逆渗透膜被细菌污染。它也可用在水处理的最后步骤以防止上游的水在管路中被细菌污染。一般是利用进水压与出水压差来判断超过滤膜是否有效,与活性碳类似,平时是以逆冲法来清除附着其上的杂质。

七、蒸馏法

蒸馏法是古老却也是有效的水处理法,它可以清除任何不可挥发性的杂质,但是无法排除可挥发性的污染物,它需要很大的储水槽来存放,这个储水槽与输送管却是造成污染的重要原因,目前血液透析用水不用这种方式来处理。

八、紫外线消毒法

紫外线消毒法是目前常使用的方法之一,它的杀菌机理是破坏细菌核酸的生命遗传物质,使其无法繁殖,其中最重大的反应是核酸分子内的pyrimidine盐基变成双合体(dimer)。一般是使用低压水银放电灯(杀菌灯)的人工253.7nm波长的紫外线能量。紫外线杀菌灯的原理与日光灯相同,只是灯管内部不涂萤光物质,灯管的材质是采用紫外线穿透率高的石英玻璃。一般紫外线装置依用途分照射型,浸泡型及流水型。

九、生物化学法

[1]生物化学水处理方法利用自然界存生的各种细菌微生物,将废水中有机物分解转化成无害物质,使废水得以净化。生物化学水处理方法可以分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生物氧化塔、土地处理系统、厌氧生物水处理方法。生物化学水处理法的流程:原水→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地→过滤→消毒→出水。

1、活性污泥水处理方法

(1)鼓风曝气:即排流式曝气,将压缩空气不断地鼓入废水中(主要装置由曝气鼓风机和曝气器组成),保证水中有一定的溶解氧,以维持微生物的生命活动,分解水中有机物,以达到水处理的净化效果。

(2)机械曝气:即表面曝气,利用装在曝气池内的机械叶轮转动,剧烈搅动水面,使空气中的氧溶于水中,供微生物生命活动,进行生化作用以达到水处理的净化效果。

(3)纯氧曝气:它是按鼓风曝气方法向水中吹入纯氧,以提高充氧效率,从而加快水处理的净化速度。

2、生物膜水处理方法

(1)生物滤池:使废水流过生长在滤料表面的生物膜,通过两面间的物质交换及生化作用,使废水中有机物降解,达到水处理的净化目的。

(2)生物转盘:由固定在一横轴上的若干间距很近的圆盘组成,不断旋转的圆盘面上生长一层生物膜,以达到水处理净化效果。

(3)生物接触氧化:供微生物栖附的填料全部浸于废水中,并采用机械设备向废水中充入空气,使废水中有机物降解,以净化废水。

3、土地处理系统 (1)土地渗滤:利用土壤膜中的微生物和植物根系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来进行生活污水处理,同时利用污水中的水、肥来促进农作物、牧草、树木生长。

(2)污水灌溉:这种水处理方法主要目的为灌溉,以充分利用净化后的污水。

4、厌氧生物水处理方法:利用厌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机物,达到水处理净化目的,同时产生甲烷气、CO2等气体。

生活用水(domestic water)人类日常生活所需用的水。包括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饮用、洗涤等室内用水和洗车、绿化等室外用水)和公共设施用水(浴池、商店、旅馆、学校、医院、市政绿化、清洁、消防等用水)。中国的年生活用水总量约600多亿立方米(2001年),大城市人均每人每年生活用水量为70~247立方米,中小城市人均年用水量约为32~166立方米,农村人均用水量约28立方米。由于中国大部分城市和农村未实现分质供水,所以生活用水的水质评价一般仍沿用饮用水的标准或采用优于Ⅳ类水的标准来衡量。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点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将于今年7 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已实施了20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经过修订,标准中的指标数量不仅由35项增至106项,还对原标准的8项指标进行了修订,指标限量也与发达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具有可比性。 生活饮用水对百姓健康安全非常重要,饮用水一旦出了问题,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这是一项必将对百姓生活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标准。本篇文章对该标准中经过修订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解析,以加深广大读者对该标准的认识。 指标大有来头危害各不相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6项,毒理指标74项(其中,无机化合物指标21项,有机化合物指标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20项,消毒剂指标4项,放射性指标2项。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 可能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造成影响的物质究竟从何而来?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很容易引发传染性肠道疾病,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国家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都将微生物指标放在第一位。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以上4项微生物指标都属于常规检验指标,还有两种原虫即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同属于微生物指标,列入新标准的非常规检验项目,国外突发性肠道传染病的相关报道中,很多都是由这两种原虫引发的。但微生物污染比较容易检出,也比较容易消除,只要按照相关规程操作,绝大部分水站都可 以做到。 原标准的毒理指标只有15项,新标准的毒理指标几乎是原标准的5倍,达到74项。其中的有机化合物指标由5项增至53项,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0项增至21项。这些化合物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和工业污染,我国不少地方的水源地农药污染比较严重,虽然如六六六、滴滴涕、乐果等农药已被禁止使用,但早些年使用过的这些农药仍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文件【新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 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 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 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计生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 3.2.1 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 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 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 以下(或供水人口在 1 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 1 和表3 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 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 2 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 4 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 和表3 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 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 A 表 A.1 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_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 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 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国家饮用水标准报告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二○○一年九月一日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②特殊情况下包括水源限制等情况。③CFU为菌落形成单位。④放射性指标规定数值不是限值,而是参考水平。放射性指标超过表1中所规定的数值时,必须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以决定能否饮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

2014年护理资格知识:符合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细菌学标解析

1.不符合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细菌学指标是: ( B ) A.每毫升水中检测到99个细菌 B.每毫升水中检测到1个大肠杆菌 C.经氯化消毒接触30分钟后,游离性余氯为0.4mg/L D.经氯化消毒接触30分钟后,管网末梢水游离性余氯0.1mg/L 2.在护理活动中,应以下列哪一项为中心: ( D ) A.以完成的护理工作内容为中心 B.以医院管理的重点任务为中心 C.以维护医护人员的利益为中心 D.以护理的服务对象为中心 3.临床护理工作中,按其工作内容进行分工的工作模式是: ( B ) A.责任制护理 B.功能制护理 C.个案护理 D.小组护理 4.以下几类对负性情绪的描述,错误的是: ( C ) A.焦虑是一种对即将来临的情况产生的情绪反应 B.恐惧是一种较高强度的负性情绪反应 C.愤怒是人们面对危险情境或对预期将要受到的伤害产生的负性情绪D.抑郁是一种情绪低落状态 5.使用呼吸机时,气道压力的高压报警限应设定在 ( B ) A.气道峰值压之上30cmH2O B.气道峰值压之上10cmH2O C.气道峰值压之上1cmH2O D.气道峰值压之下1cmH2O 6.关于尿糖,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B ) A.尿糖阳性肯定血糖升高 B.尿糖阳性是由于肾小管不能将糖全部重吸收 C.尿糖阳性肯定有糖代谢紊乱 D.根据尿糖阳性即可诊断糖尿病 E.班氏试剂只检查尿中有无葡萄糖 7.下列哪项内容有助于区别肾盂肾炎和膀胱炎 ( D ) A.尿频、尿急 B.尿中有白细胞 C.尿中有红细胞 D.尿中有白细胞管型 E.以上都不是 8.肾移植患者出现下列症状时应警觉有排斥反应,但除外 ( E ) A.寒战、发热 B.疲乏无力 C.移植肾区胀痛 D.尿量减少 E.尿量增加 9.肾病综合征病人出现尿量小于400ml/d,应警惕: ( A )

国家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 的35 项增加至106 项,增加了71 项;修订了8 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 2 项增至 6 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 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 1 项增至 4 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 项增至21 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 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 5 项增至53 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 二氯乙烷、1,1,1- 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 二氯乙烯、1,2- 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苯乙烯、2,4,6- 三氯酚、氯苯、1,2- 二氯苯、1,4- 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 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 、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 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 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 项增至20 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 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以及对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水质监测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引用标准 GB 5750-85《标准检验法》。 GB 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1993。 3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3.1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用和生活的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 3.5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加压、贮存、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 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管网水 4.2.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 色度 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 不超过1度(NTU)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NTU)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 450 (mg/L) 铝 0.2 (mg/L) 铁 0.3 (mg/L) 锰 0.1 (mg/L) 铜 1.0 (mg/L) 锌 1.0 (mg/L) 挥发酚类(以笨酚计)0.002 (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 (mg/L) 硫酸盐 25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mg/L) 耗氧量(以O2计) 3 (mg/L),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L② 毒理学指标 砷 0.05(mg/L) 镉 0.005 (mg/L) 铬(六价) 0.05(mg/L) 氰化物 0.05(mg/L) 氟化物 1.0 (mg/L) 铅 0.01(mg/L) 汞 0.001 (mg/L) 硝酸盐(以N计)20(mg/L) 硒 0.01(mg/L) 四氯化碳 0.002 (mg/L) 氯仿 0.06(mg/L)

中日饮用水标准对比

中日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比较 (刘晓茹李贵宝李文奇) 刘晓茹李贵宝李文奇 摘要:本文比较了中国《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和日本《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各自的特点,以及二者在水质指标分类、指标数目和指标值等方面的异同。中国《规范》基本上符合国情,且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生活饮用水;标准;日本;比较 自来水是城市人民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物品,它应是安全、无害,并且清洁卫生、无嗅无味、可口好喝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就是为达到此目的而制定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以及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水质标准也在不断修改与完善。 我国加入WTO后,水环境监测也必须逐渐与国际接轨。2001年中国国家卫生部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以下简称中国《规范》),该规范从2001年9月1日起实施。《规范》的水质卫生部分,在检测项目和指标值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与国际同类标准比较,基本上是一个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日本作为中国的邻国,又是经济高度发展的国家,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以下简称日本《标准》)的制订同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欧盟(EC)和美国环保局(USEPA)的相关标准,并进行了多次修订。 本文就这两个规范和标准进行对比,以反映中日两国在标准制定方面的差异,促使我国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水质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1 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概述 1.1 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发展 上海是我国最早制定地方性饮用水标准的城市之一,“上海市饮用水清洁标准”于1928年10月修订公布。195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上海市自来水水质标准》,共有16项指标。 1954年我国卫生部拟订了一个自来水水质暂行标准草案,有16项指标,于1955年5月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十二个大城市试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的一部管理生活饮用水的技术法规。1959年经国家建设部和卫生部批准,定名为《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1976年国家卫生部组织制定了我国第一个国家饮用水标准,共有23项指标,定名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编号为TJ 20-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101834发表时间:2013-08-26 10:50:00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 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 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 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及探讨

W ATER & WASTEWATER INFORMATION 2/2009 技术交流 摘要 分析了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指出了各标准或规范的优缺点,并重点介绍了新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以镉、铅和砷为例对现行水质标准的指标项目、限值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分级水质标准的可行性;标准的修订要实现制度化,标准的执行要实现统一化,使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进一步和国际接轨。 关键词 生活饮用水 水质标准 指标限值 1 世界现行饮用水水质标准及发展趋势 目前,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 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及美国环保局(USE 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虽然三者在指定目的、原则和应用范围上有所不同,但它们具有共同的控制指标21项,多属毒理性较强物质,并都将有机物作为重点控制指标[1]。WHO《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共列举有机物指标100项,占64%;EC 的《饮用水水质指令》(98/83/EC)中有机物指标占46%;《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2001年)中有机物指标多达64项,占64%。这体现了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发展趋势之一是加强饮用水中有机物的控制。 2 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比较 1976年卫生部制定了我国第一个国家饮用水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TJ 20-76),共有23项指标;1985年修订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1985),35项指标。此外,2001年6月,卫生部颁布了《生活饮用水水质 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 现状及探讨 华 佳 张林生 (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南京 210096) 表1 几种水质指标的限值(mg/L) 指 标卫生部1985年标准 卫生部2001年规范建设部2005年标准卫生部2007年标准镉(Cd )0.010.0050.0030.005铅(Pb )0.05 0.01 0.01 0.01砷(As ) 0.05 0.05 0.01 0.01 卫生规范》(2001),建设部也于2005年6月颁布实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新《标准》)。 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①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②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③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WHO、EC、USEPA、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3 对我国现行水质标准的探讨 3.1 某些水质指标的限值仍值得研究 相对于卫生部2001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建设部2005年实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卫生部2007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指标更完备,限值上也作了适当调整,但有些指标的可操作性仍需商榷,这里以镉、铅和砷为例加以说明,其限值如表1所示。

我国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我国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一、历史沿革 我国的城市自来水事业,自1857年洋商格罗姆等人在上海开设供水公司,在杨树浦建成小型自来水厂,和1879年满清政府在旅顺口修建了龙眼泉地下水源供水设施,至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但真正得到巨大发展的,还是1949年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这段时期。 我国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与时具进的(见表1-1)。在20世纪初期,饮用水水质标准主要包括水的外观和预防水致传染病方面的项目;此后开始重视重金属离子的危害;80年代开始侧重于有机污染的防止;90年代以来更加重视工业废水排放及农药使用的有机物污染,以及消毒副产物和某些致病微生物等方面的危害。

注:1992年建设部城建司组织中国城市供水协会编写了《城市供水行业200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对2000年的水质目标进行了规划,把自来水公司按供水规模(Qmax万m3/d)分为四类,并提出了不同的质量要求: 一类水司,Qmax>100,同时是直辖市,对外开放城市,重要旅游城市或国家一级企业的水司,水质指标数为89项。 二类水司,50

中国对饮用水的TDS要求是多少

中国对饮用水的TDS要求是多少? 最佳答案 珍爱生命,关注水健康 珍爱生命,关注水健康。从自己做起,从亲人做起,从朋友做起。奉献你的爱心和行动。用更多的健康知识来武装自我: 健康饮用水的标准: 1. 0

时所消耗的氧毫克数,它主要反映水中有机化合物的含量。高锰酸钾消耗量越低,说明水中有机化合物少,污染少。有些消毒液的残留也会使高锰酸钾消耗量增高。纯净水中高锰酸钾消耗量应≤1.0mg/l。 游离氯:纯净水中的游离氯主要是桶的清洗不彻底,使含氯消毒液残留在水中造成了化学污染。标准规定游离氯应≤0.005mg/L。 铅、砷、铜:铅、砷、铜作为有害金属元素,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伤害,在水中应越低越好。标准规定铅≤0.01mg/L、砷≤0.01mg/L、铜≤1mg/L。 菌落总数:纯净水中的菌落总数是表明纯净水受到污染程度的标志。标准规定,纯净水中菌落总数应≤20cfu/ml。 大肠菌群:大肠菌群的主要来源是人畜粪便,因此该指标作为粪便污染指标来评价纯净水的卫生质量。标准规定纯净水中大肠菌群应≤3MPN/100ml。 致病菌:致病菌是指会引起人类疾病的细菌,食品中主要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标准规定纯净水中不得检出致病菌。 霉菌:纯净水中的霉菌主要是受生产环境中霉菌的污染或桶露天存放污染后未清洗干净造成。霉菌会产生毒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标准规定纯净水中不得检出霉菌。 矿泉水,山泉水,纯净水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1.饮用纯净水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去除水中的矿物质、有机成分、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等加工制成的水。根据加工工艺不同,饮用纯净水也称为蒸馏水、纯水、太空水等,是饮用水市场上的主要产品。90%以上饮用水生产企业都生产纯净水。纯净水水质清澈、透明、口感好。由于纯净水无任何矿物质,水质偏酸,所以把纯净水作为生活中惟一的饮用水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影响,一直是专家争论的话题。 2.饮用天然矿泉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含有一定量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在天然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矿泉水含有较多的矿物质,某些特定元素对人体健康具有保健作用。广州地区的矿泉水是从深井中取出,以富含锶和偏硅酸为特征的矿泉水。由于广州地区地下水中钠离子、氯离子含量偏高,同时水的硬度也高,使矿泉水的口感上偏咸,如果加热煮沸的话,还会产生矿物质沉淀,水质出现浑浊,使有些消费者不能接受。

饮用水卫生知识问答

饮用水卫生知识问答 时间:2013-01-15 字体:大中小 1.什么是生活饮用水,有什么卫生要求? 生活饮用水是指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了严格的卫生要求,即感官性状良好,透明、无色、无异味和异臭,无肉眼可见物,不含有病原微生物,水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对人体不造成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远期危害。 2.自来水为什么有氯味? 自来水用液氯消毒是国内外常见的消毒方法。为了保持自来水消毒效果和避免在管网输送到用户的过程中的微生物污染,自来水中的余氯含量必须要在0.05mg/L以上,所以自来水会带有氯味。 3.饮用水消毒方式有哪些? 我国目前饮用水消毒的方法主要有液氯氯化消毒、二氧化氯消毒、氯胺消毒、紫外线消毒或臭氧消毒。 4.饮用水中消毒剂余量的卫生要求有哪些? 饮用水采用的消毒方式不同,消毒剂余量的卫生

要求也不一样。若采用氯化消毒,末梢水中游离氯或总氯余量不得低于0.05mg/L;若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末梢水中二氧化氯余量不得低于0.02mg/L;若采用臭氧消毒,末梢水中臭氧余量不得低于 0.02mg/L,如同时加氯,总氯含量不得低于0.05 mg/L。 5.什么是消毒副产物?有什么卫生要求? 饮用水消毒过程中,消毒剂与源水中含有的一些天然有机物和环境有机污染物以及溴或碘化物的化学反应,产生多种消毒副产物。消毒副产物的种类与饮用水消毒的方式相关,不同的消毒方式会产生不同种类的消毒副产物。 目前,市政供水的消毒方式主要为氯化消毒,所产生的消毒副产物种类主要有卤代烃及卤乙酸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已对其中的三氯甲烷、一溴二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等10余种消毒副产物的卫生要求进行了规定。 6.为什么自来水会出现乳白色? 自来水在高压密闭的管道中输送时,管道中的空气会因高压而溶入水中,当自来水从水龙头中流出时,水中的空气会因恢复到常压而被释放出来,从而

中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中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 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 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 目 限 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 度 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 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 (NTU) 臭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 3 计) 450(mg/L) 铝 0.2(mg/L) 铁 0.3(mg/L) 锰 0.1(mg/L) 铜 1.0(mg/L) 锌 1.0(mg/L)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0.002(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mg/L) 硫酸盐 250(mg/L) 氯化物 250(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mg/L) 耗氧量(以O 2 计) 3(mg/L),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L②毒理学指标 砷 0.05(mg/L) 镉 0.005(nlg/L) 铬(六价) 0.05(mg/L) 氰化物 0.05(mg/L) 氟化物 1.0(mg/L) 铅 0.01(mg/L) 汞 0.001(mg/L) 硝酸盐(以N计) 20(mg/L) 硒 0.01(mg/L) 四氯化碳 0.002(mg/L) 氯仿 0.06(mg/L) 细菌学指标 细菌总数 100(CFU/mL)③ 总大肠菌群 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 粪大肠菌群 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 游离余氯 在与水接触30分钟后应不低于0.3mg/L,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L (适用于加氯消毒) 放射性指标④ 总α放射性 0.5(Bq/L)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指标释义

(一)水质常规指标 1、微生物指标 GB 5749—2006规定的常规检验微生物指标共4项,其中水中菌落总数可作为评价水质清洁程度和考核净化效果;大肠菌群指示水体是否存在肠道传染病的可能性。总大肠菌群主要包括4个菌属:埃希氏菌属、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和肠杆菌属。这些菌属可以在人、畜粪便中检出,有的也可以在营养丰富的水体中检出,即在非粪便污染的情况下,也有检出这些细菌的可能性。耐热大肠菌群组成与总大肠菌群组成相同,但主要组成是埃希菌属,在此菌属中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仅有一个种,即大肠埃希氏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和肠杆菌属所占数量较少。作为粪便污染的指示菌,大肠埃希氏菌检出的意义最大,其次是粪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的卫生学意义稍逊一些。 2、毒理指标 (1)砷 砷在地壳中广泛存在,多数以硫化砷或金属的砷酸盐和砷化物形式存在。砷的工业污染主要是冶炼废水。饮用水中砷主要存在于地下水中,来自天然存在的矿物和自矿石溶出。地下水中砷的浓度往往取决于地层结构和井的深度。 现有资料尚不能证明砷是人体的必需元素。砷是饮用水中一种重要的污染物,是少数几种会通过饮用水使人致癌的物质之一。在我国内蒙、山西以及台湾等地从流行病学调查已经无容置疑地证明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在南亚、南美和非洲的多个国家都存在饮用水中砷危害健康的报告。砷引起的疾病,包括癌症,已成为世界性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 饮用高浓度砷的饮水会在人的几个部位致癌,特别是在皮肤、膀胱和肺部。三价无机砷比五价无机砷有较强的活性和毒性,一般认为,三价砷是致癌物。 依据现有认识,饮水中砷的浓度在0.05 mg/L对人体健康是安全的,从安全性考虑,各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现行饮用水标准均为0.01 mg/L。为此,我国的饮用水标准也改为0.01 mg/L,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可暂执行0.05 mg/L。 (2)镉 镉是有毒元素。食用镉污染的食物可能造成慢性中毒,在日本发生的“痛痛病”就是典型例子。环境中的镉来自使用化肥造成的污染物扩散、污水及当地空气污染。饮用水中镉的污染可能来自镀锌管中锌的杂质和焊料及某些金属配件。镉最初在肾脏累积,生物半衰期约10~35年。镉具有通过吸入途径致癌的证据,但没有镉经口摄入途径致癌的证据,镉的遗传毒性也没有明确的证据。肾脏是镉毒性的主要靶器官。根据我国几年来实际工作情况认为,0.005 mg/L的限值在我国是安全的,也是可以达到的,因而,GB 5749—2006仍然沿用原来限值。(3)铬 六价铬的毒性比三价铬大,所以必须考虑人接触的主要形式。在氯化和曝气的水中,六价铬为主要形式。在我国用大鼠试验,三价铬长期经口致癌性试验没有发现肿瘤发病率的增加,而大鼠用六价铬经吸入途径染毒实验显示有致癌性,但是没有经口染毒的致癌性实验证据。我国的饮用水中铬的标准均标明为六价铬。 根据我国现有资料,多年来实行的饮用水中六价铬的标准0.05 mg/L是安全的,也是可行的。(4)铅 铅是一种全身性毒物并在骨骼中蓄积。婴儿、6岁以前的儿童以及孕妇是铅危害的最易感者。前瞻性(纵向)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若产前暴露于铅可能对智力发育有早期影响,但不会持续到4岁。暂定每周可耐受摄入量(PTWI)的50%分配给饮水,如按婴儿体重5 kg计算,每日饮水量0.75 L,则饮用水中铅的限值订为0.01 mg/L。因为婴儿是整个人群中最敏感的部分,此限值对其他年龄组人群均有保护作用。 (5)汞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我国政府一向十分关心和重视饮用水卫生工作,多次发布和修改饮用水卫生标准。1956年制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及1959、1976年修订的标准分别包括15项、17项、23项微生物、一般化学和感官指标,着重技术要求,均未列为强制性卫生标准。1985年卫生部组织饮水卫生专家结合国情,吸取了世界卫生组织(WHO)《饮用水质量标准》和发达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先进部份,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水质指标由23项增至35项,由卫生部以国家强制性卫生标准发布(GB5749-85)增加了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法律效力。该标准于1985年8月16日发布,1986年10月10日实施,共五章22条。(分总则、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和水质检验。) 具体来讲,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必须满足三项基本要求: 1.为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要求生活饮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 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

害,要求水中的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及潜在的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3.水的感官性状是人们对饮用水的直观感觉,是评价水质的重要依据。生活饮用水必须确保感官良好,为人民所乐于饮用。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共35项。其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5项,主要为了保证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毒理学指标15项、放射指标2项,是为了保证水质对人不产生毒性和潜在危害;细菌学指标3项是为了保证饮用水在流行病学上安全而制定的。 随着经济和工农业的迅速发展,化学物质对水的污染越来越引起政府和广大居民的关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更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了和国际先进标准接轨,卫生部于2001年6月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自2001年9月1日起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是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基础上修改而成,该规范共包括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中水质指标共96项,常规检测项目34项,非常规检测项目62项,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相比,增加和修改了某些指标,加强了对有机污染的监测,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指标限值更加严格。基本上是一个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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