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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统计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基层统计工的重点,基层统计作为国民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农村社会经

济健康发展起着非常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迄今为止,基层统计力量薄弱,专业水干不高,基础不牢,网络不全等问题仍

然存在。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各级政府对基层统计调查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对基层统计调查结果越来越关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基层统计工作问题研究,切实改进基层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但就目前来看,统计工作还存在很多的困难:

一、基层统计内部资源与工作任务匹配性较差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统计改革与发展的环境正在发生剧烈变化,统计自身也在调整和完善。统计系统、尤其是基层统计人员都会有一种强烈的体会:任务越来越繁重,难度越来越大。这主要是统计系统所拥有的统计资源,特别是基层统计机构的人力、物力、财力跟不上产生的压力所致。

1、基层统计工作任务繁重。现行的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有各专业的定期报表制度,其中部分专业还细分了规模以上的全面报表制度和规模以下的抽样调查制度,这些都要求基层统计工作人员

每月或定期完成。报表收集上来后还需进行录入、审核、汇总等繁琐的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统计局对普查周期调整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还有三大普查: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十年一次的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按照工作流程,每项普查从准备,到后期资料整理扫尾,少则1、2年,长则需3、5年。就以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例,从2003年开始准备,到2007年才基本完成所有的工作;在经济普查尚未结束的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又正式展开;到2008年,农业普查还未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又接踵而来。普查年年有,中间还穿插人口抽样调查、住户抽样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等各式各样的调查,给基层统计部门造成了沉重的压力。

2、基层统计内部资源匮乏。大部分统计工作在市级以上都有专属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管理和组织,但到市级以下的基层统计部门,由于人力有限,兼做几个专业、几项普查的工作人员大有人在。对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在市级统计部门只能由全体工作人员一起应对,而到乡镇和村级基层,统计人员基本上都无一例外地参与了各项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其他统计调查工作。

二、基层统计执法与外部环境适应性较弱

1、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日益弱化。90年代以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给统计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原本基础较好的国有企业和乡镇、农村统计基础进一步削弱,非公经济单位出于避税等原因瞒报甚至不报统计报表,配合统计调查的意

识薄弱,镇级以下大部分私营企业都没有设专职统计岗位,企业统计会计兼职,报表难收,数字不准的问题相当突出。同时,由于不同部门管理模式条块分割明显,相关部门对统计工作的支持仍显不足。拿基本单位来说,一方面其工作的开展只有依靠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才能进行,由于工作安排及工作方法的不同,部门提供资料的时间和方式不能适应统计部门的需要,导致统计部门的工作相当被动;另一方面,由于经济主体多元化、利益主体复杂化,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的配合程度不高,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不理解统计工作,将上门的调查员视如工商、税务工作人员冷落一旁或拒之门外,拒报、瞒报统计数据的现象时有发生。

2、统计执法难度大,监督职能弱。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原有的统计法律法规未能紧跟经济社会现实发展的需要,现有的统计手段和服务、统计人员的素质跟不上社会经济的发展,致使《统计法》的威慑力得不到应有的发挥。政府统计工作者既要做好统计业务又要充当规范业务的执法者,既要当运动员又要当裁判,自我执法难度和阻力很大。一些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和基层领导不了解《统计法》的要求,不知法不守法也不用法,因而不敢或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对一些虚报、瞒报、拒报或多次迟报统计数据和统计报表的调查对象视而不见。基本单位统计工作中,由于新增的单位大都是规模较小的企业,有些基层统计人员在实地调查时由于调查对象一而再、再而三的不配合,就放弃对该对象的调查,没有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统计

工作的正常开展。也有些基层统计人员因应基层领导意图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盲目攀高统计指标,形成统计数据计划化,统计数据跟着计划跑,造成执法者违法的现象。同时,由于管理体制等原因,基层政府统计人员不得不受到同级或上级政府领导的意志干扰,独立调查和独立执法极为困难。受传统政绩观的影响,个别地方党政领导特别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党政领导,或急功近利,或好大喜功,为了争取国家的扶持,报忧不报喜,为了政绩报喜不报忧。其次是执法的范围受到限制。为招商引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个别地方政府对特定区域和特定对象,采取特殊保护政策,或限制检查,或挂牌保护,限制统计执法检查的开展。

三、基层统计服务与宣传覆盖面较窄

1、基层统计服务面窄,质量不高。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增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然而大部分基层统计部门仍然停留在统计工作仅从属于地方政府管理需要的观念,地方政府是统计部门的“衣食父母”,统计服务理应以地方政府和领导为先,从而忽略了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统计服务日益增长的庞大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统计指标的创新性与灵活性不够以及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等因素,在面向社会提供各种统计服务时,仍无法做到“快、精、准”。

2、基层统计的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统计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和广大市场主体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渠道不宽,无法充分了解

统计工作的业务流程和相关规范,造成对统计工作不配合的现象;同时,由于统计常识薄弱,对官方统计数据的认同感较低。

对策建议

一、加快基层统计建设,完善统计方法制度

1、完善统计方法制度。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减少不必要的统计指标,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统计指标体系,以满足广大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和党政领导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目前正在改革推行的统计“四大工程”即基本单位名录库、网上一套表、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联网直报系统,为改革和完善现行的统计报表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另外加快抽样调查替代全面报表制度的步伐,大力改革以全面报表制度为主的统计方法制度,合理安排好各个普查的时间以及每个普查的周期,普查经费应主要由国家和省级财政负担,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普查工作效率,以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

2、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统计信息化建设是统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实现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通信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服务社会化,有利于减少基层负担,促进部门沟通,同时也能为党政领导、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服务。为此,必须做到:第一是建好统计信息网,配备计算机及相应的网络设备,建设好便捷通畅的统计网络环境;第二是建好统计数据库,充分利用基本单位统计资料,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

统计标准数据库和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为基础的普查数据库;第三是用好统计通用软件,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计算机业务培训,使广大基层统计人员熟练掌握统计通用软件并广泛用于统计工作实务。

二、完善统计法规,强化统计执法和监督力度

1、加大执法力度。《统计法》是统计的尚方宝剑,要重视在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同时,要结合普法工作,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再深入,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在基层统计员心中真正树立起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是其应尽的责职和义务。对那些不按时上报、屡次迟报、拒报的单位或个人,对那些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利用《统计法》赋予的权利,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维护统计工作的尊严。

2、加强监督职能。为适应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工作的抗干扰能力,应分离统计监督与统计事务的职能。由国家统计局建立专门的统计监督机构,垂直管理,负责监督区域内统计法的贯彻实施,监督统计工作的开展,监督统计数据质量,重点监督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民间统计等。各级统计事务机构,负责国家全面统计、普查和开展地方统计调查,接受国家统计监督机构的监督。

三、转变服务观念,重视统计普法与宣传

1、转变服务观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统计部门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服务理念,明确统计信息产品来源并归属于广大市场主体,应以服务社会为主,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2、重视普法宣传。要想依法治统,依法兴统,首先得让统计人和统计调查对象了解统计和统计法,这就要求统计部门要重视做好统计和统计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一味以罚带统从表面上看起来完成了统计任务,但这样只会加剧与调查对象之间矛盾的恶化,使得调查对象产生逆反心理而随意报送数据以应付统计工作,这样统计出来的数据是牵强而不可信的。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知识和统计法的宣传工作,让调查对象从真正意义上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

总之,统计职能的完善和发展需要自上而下的改革,更需要自下而上的统计部门尤其是基层统计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就如同基本单位统计是整个国民经济统计的基础,夯实了的基层统计基础,我们的统计事业才能更上一层楼,跃上新台阶,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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