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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服装燃烧性能技术法规与标准

纺织品服装燃烧性能技术法规与标准
纺织品服装燃烧性能技术法规与标准

纺织品服装燃烧性能技术法规与标准

纺织品由于其本身结构特点,是引发火灾的主要材料。因此,纺织品服装(如晚装、地毯、窗帘和床垫等)的燃烧性能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些发达国家对此都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晚装、地毯、窗帘和床垫等纺织品的阻燃性能提出了要求,并要按照法规中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达不到所规定要求的商品将被禁止进口和出售。但是,这些发达国家以维护人身安全为由对纺织品服装提出的阻燃性能要求,往往也被用来作为阻碍他国纺织品服装进口的一种技术性手段。

一、主要贸易国家的纺织品服装燃烧性能技术法规

1、美国

美国早在1953年就通过了《易燃织物法案》(FFA),在1954年和1967年又先后对其进行了修订,由美国国会颁布,并由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强制执行,该法案主要包含了服装和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的燃烧性技术规范,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具有高度易燃性的纺织品服装。据此,CPSC还制订了:服用纺织品的可燃性标准(16C.F.R.1610);乙烯基塑料膜可燃性标准(16C.F.R.1611);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0~6X号(16C.F.R.1615);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7~14号(16C.F.R.1616);地毯类产品表面可燃性能标准(16C.F.R.1630);小地毯类产品表面可燃性能标准(16C.F.R.1631);床垫的可燃性能标准(16C.F.R.1632)。

以上皆为美国强制性的技术标准,所有进人美国市场销售的相关纺织品服装都必须据此进行检测,并要达到其规定的阻燃性能要求。另外,美国一些州也有针对纺织品阻燃性能的技术法规,如加利福尼亚技术公告117号,主要是针对家庭装饰用纺织品,对多孔弹性材料、非人造纤维填充材料、人造纤维填充材料、蓬松材料等的阻燃性能和测试方法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1)服用纺织品的可燃性标准(16C.F.R.1610类似ASTM D 1230)

该标准主要针对服用纺织品(帽子、手套、鞋子例外),将服用纺织品的易燃性能分为3类。1级:常规可燃性,通常指表面平坦织物通过规定方法测试时,其火焰蔓延时间≥3.5s,或者表面起绒织物通过规定方法测试时,其火焰蔓延时间≥7s,此类纺织品适合用来制衣;2级:中等易燃,通常指表面起绒织物通过规定方法测试时,其火焰蔓延时间为4~7s,此类纺织品也可用于服装,但须谨慎;3级:快速剧烈燃烧,通常指表面起绒织物通过规定方法测试时,其火焰蔓延时间<4s,此类纺织品不适合用来制衣。如果被检测认为是高度易燃的,那

么根据该法规,这种服用纺织品是不允许被交易与买卖的。按标准中的测试方法类似于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ASTM D 1230(45o倾斜法),每次测试需要5份尺寸为5.08cm(2英寸)×15.24cm(6英寸)的试样,分别在干洗和清洗前后进行测试。

(2)乙烯基塑料膜可燃性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非刚性、无支撑的聚乙烯塑料膜(包括透明的、半透明的和不透明的,表面平整的、不平整的、铸模的或经过其它表面整理的),以及厚度≤0.33mm的聚乙烯塑料膜。要求其纵向和横向各5个试样的平均燃烧速率不超过3cm/s,按照该标准中具体规定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45o倾斜法),使用SPI燃烧测试仪。

(3)儿童睡衣可燃性标准

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0~6X号)与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7~14号)分别适用于0~6X号与7~14号的儿童睡衣,包括睡衣、睡裤和类似服装,但尿布、内衣裤,婴儿服(小于9个月的)、紧身服不认为是儿童睡衣。两项标准所规定的测试方法和阻燃性能要求基本相同,要求按照法规中所具体规定的测试方法(垂直法),对5个8.9cm×25.4 cm的样本进行检测,样本的平均炭长不超过17.8 cm(7英寸),单个样本的炭长不超过25.4 cm(10英寸)。此外,法规还要求在儿童睡衣的永久性标签上标明防护要求的所有条款。

(4)地毯类与小地毯类产品表面燃烧性能标准

这两项标准适用于各种地毯及小地毯。地毯(carpet)指用于家庭、办公室或宾馆的,单向尺寸>1.83m、表面积2.23m2的地毯。小地毯(rug)是指单向尺寸<1.83m、表面积<2.23m2的地毯。两项标准的要求基本相同,要求在8个给定进行测试的地毯或垫子中至少有7个满足该标准的要求,单个样本在测试中炭化部分的尺寸在2.54cm范围以内才算合格。测试方法和程序在法规中有具体的规定,测试报告须给零售商或分销商。如果地毯或其纤维经过阻燃整理,则其标签上应注明“T”。

(5)床垫的燃烧性能标准

该标准中的床垫包括成人用、青少年用、婴儿用便携式、双层、装有芯子的水床及气垫床、沙发床等,但睡袋、枕垫、充液体或气体的床、睡椅等棉絮的套子除外。按照该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香烟法),如果在香烟周围任何方向上的炭长都不超过50.8mm(2英寸),则该单支香烟实验部位属合格。一般要求点燃18支香烟进行测试,只要有一个部位不符合该标准,则该床垫不合格。此外,法规还规定经阻燃剂整理过的床垫类产品在其标签上要注明“T”。

2、加拿大

加拿大关于纺织品服装阻燃性能的规定包含在危险物品法规和条例当中,加拿大立法议会首先制订了《危险产品法规》,然后在此基础上又批准通过了《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危险产品(地毯)条例》、《危险产品(帐篷)条例》、《危险产品(玩具)条例》和《危险产品(床垫)条例》,这些条例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产品法规》的规定,但《危险产品法规》也要依靠这些条例来具体实施,加拿大卫生部负责派检查员强制执行危险产品法规和条例。

(1)《危险产品法规》

《危险产品法规》中规定了任何易燃、有毒等对公众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的产品都属于危险性产品,纺织品服装也必然属于其中。该法规要求普通纺织纤维产品如果按照ASTM D 1230进行检测,若是表面平坦织物,其火焰扩展时间应该大于3.5s;若是表面起绒织物,其火焰扩展时间应该大于4s。对于尺寸≤14X的儿童睡衣裤、枕头、帆布床、婴儿床或其它一些用于睡眠的纺织品,如果按照ASTM D 1230进行测试,其火焰扩展时间应该大于7s对于各种地毯、小地毯和毛毯等要按照加拿大政府标准局(the Canadian Government Specifications Board, CGSB)标准CAN / CGSB - 4.2 No. 27.6 - M 84进行检测,其样本的检测结果应该在标准4 - GP - 155M所规定的范围之内。

(2)《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

《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对儿童睡衣的阻燃性能、测试方法和阻燃说明标签作了规定。按照条例所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后其结果应该符合下列要求:1)5个样本的平均炭长不超过178mm;2)最多1个样本的炭长等于样本整体长度(254 mm)。

经阻燃处理的儿童睡衣应该附有一个永久性标签,清楚地注明阻燃剂(flame retardant),产品说明书应用英语和法语2种文字,要特别说明清洗过程、保证产品提供给代理商或使用后不会降低产品的阻燃性。

(3)《危险产品(地毯)条例》

《危险产品(地毯)条例》中对地毯的阻燃性能没有专门的规定,但要求地毯类纺织品标签上应该有易燃性警示。如果地毯尺寸>2.16m2或长度>1.8m或是组合地毯,其标签上应标明:“注意-易燃-不能在有明火或高温地方使用”;若是非室内使用的地毯,在标签上注明:“注意-易燃-不能在有明火或高温地方使用,也禁止在室内使用”。用英文和法文表示,字体要清楚显著。

(4)《危险产品(帐篷)条例》

《危险产品(帐篷)条例》中对帐篷的纺织材料的阻燃性能做了规定说明。该条例采用了国

际产业用织物协会在1980年发布的标准CPAI – 84,它是对用于帐篷的阻燃性材料的规定说明。根据CPAI - 84对帐篷材料进行测试,其阻燃性能要求为:l)地面材料的损毁长度不超过25 mm;2)墙上和顶上材料的单个样本的续燃时间不超过4s,样本的平均续燃时间不超过2s;单个样本损毁长度不超过255mm,样本的平均损坏长度则依样本的平方米重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范围。

此外,条例中还规定在帐篷类产品的永久性标签上应该注明所规定的易燃性警示语言,字体清晰显著,并用英语和法语表达。

(5)《危险产品(玩具)条例》

《危险产品(玩具)条例》对用纺织纤维材料制作的毛绒玩具的阻燃性能要求及其测试方法都作了具体规定。按照条例中规定的测试程序对样本进行测试,其火焰蔓延的时间应该大于7s。每次需要测试5个试样,如果有1个不合格,再测另5个试样,若10个试样中有2个不合格,说明该产品没有达到该法规要求。

(6)《危险产品(床垫)条例》

《危险产品(床垫)条例》规定床垫类产品在进入市场出售前必须按照加拿大标准CAN / CGSB – 4.2 No. 27.7 – M89进行检测(香烟法),香烟周围任何方向上的炭化或烧焦长度不能超过50 mm,并且在香烟熄灭后,样本继续燃烧时间不超过10min。

3、日本

日本对服装类产品没有特别规定其阻燃性能要求,但对多数商业性建筑物内的地毯和窗帘等纺织品规定了阻燃性能,具体规定包含在消防法中。消防法要求在公共建筑内以及需要防火的场所中使用的窗帘和地毯类纺织品必须具有一定的阻燃性能,而且规定2m2或以上的地毯必须经过日本阻燃协会的测试认证。法规还规定凡具有阻燃性能的地毯或窗帘必须要有规定的“防火签”。

4、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的各个州都有自己的技术法规,关于纺织品服装阻燃性能方面,西澳大利亚州(Western Australia)颁布了《公平贸易法令1987》和《公平贸易(儿童晚装和产品信息标准)条例1988》,塔斯马尼亚州(Tasmania)颁布了《可燃性衣服法令1973》和《可燃性衣服条例2002》新南威尔士州(New South Wales)颁布了《公平贸易(一般性要求)条例2002》。这些技术法规中主要对尺寸在0~14之间的儿童晚装的阻燃性能和测试方法进行规定。儿童晚装包括儿童睡衣裤、睡袍、浴衣和婴儿睡袋,按照AS / NZS 1249中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并要求达到该标准中对儿童晚装的安全要求。

5、英国

英国对晚装的阻燃安全性要求比较严格,于1985年颁布了《晚装(安全性)条例》,取代了以前的《女睡衣(安全)规定》,又于1987年颁布了《晚装(安全性)(修订本)条例》,该条例适用于所有穿作晚装的衣服。

条例要求儿童晚装(3个月~13岁之间儿童的衣服)的燃烧性能必须要满足英国标准BS 5722中的要求,并且按照BS 5438的规定进行测试。婴儿衣服(3个月以下)和成人晚装上必须有永久性的标签说明其是否满足燃烧标准。如果晚装用阻燃剂整理过,那么它必须带有合适的警告标签,说明其洗涤性或适用的洗涤剂。测试燃烧性前必须按照BS 5651中的清洗程序进行洗涤。

这项规定是在1978年消费者安全法令总则下制定的,如果提供违反此安全性法规的货物,将被认为是违法。

二、我国纺织品服装的燃烧性能技术法规

1、GB 17591《阻燃机织物》*

该标准规定了阻燃机织物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标准将阻燃机织物的阻燃性能分为2个级别:l)B1级:损毁长度≤150mm,续燃时间≤5s,阻燃时间≤5s;2)B2级:损毁长度≤200mm,续燃时间≤15s,阻然时间≤10s。阻燃性能的测试方法按照GB/T 5455。根据产品用途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考核级别,一般B1级适用于服用和特殊需要的装饰用布,B2级适用于各种装饰布。

2、GB 8965《阻燃防护服》

该标准规定了阻燃防护服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程、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只适用于劳动者从事有明火、散发火花、在熔融金属附近操作和在易燃物质并有发火危险的场所穿用的阻燃服。其衣料的阻燃性能应根据GB/T 5455进行测试,并达到GB 17591中所规定的B1级要求。

3、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该标准对家庭内装饰织物(如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的阻燃要求以及测试方法都做了相关规定。根据GB/T 5455垂直法进行测试,地下民用建筑中的装饰织物都必须达到B1级要求,高层民用建筑中住宅和旅馆的床罩要达到B1级要求,而窗帘、帷幕和家具包布根据建筑物和场所的不同也要达到B1级或B2级要求。

三、我国与发达国家纺织品服装燃烧性能技术法规及标准的比较

1、法规要求比较

美国是世界上阻燃性技术法规最为健全的国家之一,对儿童睡衣和一般性服装的阻燃性能均作了规定。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也都制定了相关技术法规,对儿童晚装的阻燃性能提出了要求,其中英国对成人晚装的阻燃性能也有规定,并且规定了测试方法。而我国在这方面还是空白,仅仅对从事特殊行业的人所穿用的阻燃服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此外,美国、日本和加拿大对地毯、床垫、窗帘等装饰用纺织品也制定了相关技术法规,提出了阻燃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我国在1995年实施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了窗帘和帷幕的燃烧性能等级判定及不同场所的等级要求,但没有规定地毯和床垫的阻燃性。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951《阻燃机织物》只对阻燃机织物的阻燃性能等级划分及其判定作了规定,但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纺织品服装必须要经过阻燃处理,并且要求达到什么等级。

2、测试方法比较

阻燃性能测试方法有多种,各国几乎都有自已的国家家准,不同种类织物有不同的测试方法,有些织物也可以用不同的测试方法来评价其阻燃性能。按照织物试样放置不同可分为垂直法、倾斜法(45o)、水平法;按照点燃火源不同有:丙烷或丁烷气体火焰点燃、香烟点燃、片剂点燃、辐射热源点燃;按照评价标准不同有:火焰续燃和阻燃时间以及平均炭长、在规定燃烧距离内火焰蔓延时间、火焰蔓延速率、规定时间内损毁面积和接焰次数。

(1)普通服用纺织品的阻燃性能测试

我国的强制性标准GB 17591中采用的是GB/T 5455垂直法,其基本原理是将一定尺寸的试样置于规定的燃烧器(丙烷或丁烷)下点燃,测量规定点燃时间(12s)后,试样的续燃时间、阻燃时间及损毁长度,续燃和阻燃时间越短,说明该材料的阻燃性能越好。美国和加拿大在测试普通服用纺织品时,采用的测试方法是16C.F.R1610和ASTM 1230,两种大致相同,都是45o倾斜法,在规定的点火源(丁烷气体)下点燃试样,点燃时间为1s,记录火焰烧断止动绳所需的时间,时间越长,说明该试样的阻燃性越好。

(2)儿童服装的阻燃性能测试

美国和加拿大采用的是16C.F.R1615和16C.F.R1616中所规定的测试方法,该方法基本原理是将经调试的5块8.9cm×25.4cm的试样,逐块垂直悬挂在规定的实验箱中的试样架上,在控制条件下,用一标准火焰(甲烷气体)沿试样的底边引燃一定时间(3s),测量炭长和残焰时间;而澳大利亚采用的是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AS / NZS 1249,该标准规定儿童晚装阻燃性能要求以及标签要求,并且将儿童晚装分为4类:第1类是低可燃性的织物;第2类是需要降低燃烧性的织物;第3类主要为针织织物,尺寸为0~2号;第4类是高度易燃性的织物。第1类织物要用ISO6941和ISO10047两种方法测试,并达到规定的要求。第2

到第4类织物要用ISO10047进行测试,并达到规定的要求。ISO6941的测试原理是将规定的燃烧气(丙烷或丁烷)所产生的规定点燃火焰施加于垂直纺织试样一定时间(10s),记录火焰通过位于一定距离的标志线之间的时间。ISO10047的测试原理是用规定的火焰(丙烷或丁烷)将织物的毛绒部分点燃(1s),记录火焰蔓延到位一定距离标志线的时间。

(3)床垫的阻燃性能测试

美国在对床垫类产品进行测试时,采用的是16C.F.R1632中规定的测试方法。这种方法是将18支点着的香烟作为标准点火源,将其置于床垫或其试样的不同部位,然后测定床垫的抗点燃性,如果炭长超过了50.8mm(2英寸),则不符合要求。加拿大也采用的是香烟法(专门实验用香烟,长85±2mm),要求对10个(300±5)mm×(300±5)mm的试样进行测试,燃尽香烟后炭长不能超过50 mm,并且试样续燃时间不超过10min。

(4)地毯的阻燃性能测试

美国和加拿大都采用片剂法,基本原理是将干燥过的地毯试样水平置于规定的环境中,然后把一片剂置于试样的中心,将片剂点燃。但在最后测量和记录时,美国标准是测量试样炭化部分的最大长度,加拿大标准是测量试样边缘到炭化部分的最短距离。

以上对各国强制性技术法规中规定的测试标准进行了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国家对同一类产品的测试方法和评价标准有所不同,而且对于同一类产品,有的国家在强制性技术法规中规定了所采用的测试标准,有的国家则采用的是自愿性的测试标准。加工及贸易商必须加以了解和区分,要根据各国具体要求来进行测试。

许多发达国家都对部分纺织品服装的阻燃性能提出了强制性的要求。特别是美国制定了比较健全的阻燃技术法规和标准。我国在这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纺织品服装的阻燃性能技术法规和标准。国内的出口企业应该清楚地了解各国对纺织品服装阻燃性能的要求,掌握不同国家和不同产品的阻燃性能的要求及测试方法的区别,以避免因阻燃性能方面的间题而影响产品出口。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为了充分发挥生产、使用、科研、教学和监督检验、经销等方面专家的作用,更好地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技术委员会,下同)。 第三条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所负责的专业技术领域,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条属于综合性的、基础的和涉及部门较多的技术委员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属于产品方面的技术委员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对委托的主管部门进行调整。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五条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第六条按照国家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负责组织制订本专业标准体系表,提出本专业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第七条根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协助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 第八条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负责,提出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第九条受标准制定部门的委托,负责组织本专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对本专业已颁布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作出书面报告;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第十条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相应技术委员会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包括对国际标准文件的表态,审查我国提案和国际标准的中文译稿,以及提出对外开展标准化技术交流活动的建议等。 第十一条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和评优工作中,承担本专业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可承担本专业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在完成上述任务前提下,技术委员会可面向社会开展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接受有关省、市和企业的委托,承担本专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订、审查和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与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有关的其它事宜。 第三章组织机构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第一章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1985年起启动了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法的研究,并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法》(GB 8624—87),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现行版本《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本节将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相关容进行介绍。 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了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和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按照《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法》(GB 8624—2012),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B1、B2、B3,规中还明确了该分级与欧盟标准分级的对应关系。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见下表2-3-2。 (二)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的主要参数及概念 (1)材料。材料是指单一物质均匀分布的混合物,如金属、材、木材、混凝土、矿纤、聚合物。 (2)燃烧滴落物/微粒。在燃烧试验过程中,从试样上分离的物质或微粒。 (3)临界热辐射通量。火焰熄灭处的热辐射通量或试验30min时火焰传播到的最远处的热辐射通量。 (4)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试样燃烧的热释放速率值与其对应时间比值的最大值,用于燃烧性能分级。FIGRA0.2MJ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0.2MJ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0.4MJ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0.4MJ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5)THR600s。试验开始后600s试样的热释放总量(MJ)。 (三)平板状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 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见表2-3-3。表中满足A1、A2级即为A级,满足B级、C级即为B1级,满足D级、E级即为B2级别。

简述我国纺织品技术规范和标准

简述我国纺织品技术规范和标准 一、我国纺织品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一) 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技术法规是指:规定产品特性或与其有关的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并强制执行的文件;当它们用于产品工艺进程或生产方法时,技术法规也可包括仅仅涉及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标准是指由公认的机构核准,共同和反复使用的非强制性实施的文件,它为产品或有关的工艺过程的生产方法提供准则、指南或特性。当它们用于某种产品、工艺过程和生产方法时,标准也可为画面或仅仅涉及术语、符合、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合格评定程序是指任何用于直接或间接确定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有关要求的程序,合格评定程序尤其包括抽样程序,测试和检验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核准以及它们的组合。 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区别在于强制性和自愿性,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这种区分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减轻技术法规对国际贸易的阻碍,相比标准而言,技术法规的强制性法律约束力更有可能给国际贸易带来极大的阻碍。 在我国目前技术法规和标准界限不明确,其实现有的强制性标准就扮演了技术法规的角色。加入了WTO后,标准制定工作更需要与国际接轨。 “合格评定程序”是在TBBT协会首次引入的新概念。合格评定程序的目的在于积极地推动各成员认证制度的互相认可。 在合格评定程序中值得关注的是认证问题。认证分为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前者是对企业管理水平的认可,注重的是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控制,包括加工环境条件及相关配套体系的管理(如污水处理等),如IS09000、IS014000等;后者则偏重产品标准及产品的质量。认证的目的也是为了促进国家间的互相认可,简化手续、减少浪费,同时帮助消费者识别优质产品。 对某一产品认证后,为明示产品质量,常使用“标志”。标志是产品达到该标志质量要求的直观表达。通常用于表达描述安全性或功能特性。 二、我国现有纺织品技术法规、标准 (一) 我国标准化管理工作

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的法规及标准

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的法规及标准 近年来欧盟对纺织品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措施,提出越来越严格的生态要求和社会责任问题,陆续发布的包括禁用染料和其他化学品的法规已形成欧盟所有成员的统一行动。欧盟是浙江省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为此,有必要对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法规及技术标准的信息有个全面的了解。 1、欧盟67/648EC指令 欧盟于1997年发布67/648EC指令,是一个欧盟国家禁止在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使用可裂解并释放出某些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法令。与当时德国政府的法规不同的是增加了邻氨基苯甲醚和氨基偶氮苯,共22个致癌芳香胺。 2、欧盟2001/C96E/18指令 欧盟于2001年3月27日发布了2001/C96E/18指令,该指令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列入控制范围的纺织品。该指令还规定了三个禁用染料的测试方法,致癌芳香胺的检出量不得超出30mg/kg。三个检测方法为:35LMBGB82.02-2-1998(纺织日用品),B82.02-3-1997(皮革),B82.02-4-1998(聚酯)。该指令列入的致癌芳香胺中减去对氨基偶氮苯,只有21种。 3、欧盟2002/61/EC指令 欧盟于2002年7月19日发布了2002/61/EC指令,对氨基偶氮苯重新列入致癌芳香胺,并对它的测试方法进行了评估,重申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量为30m g/kg,并对禁用偶氮染料在所有成员国于2003年9月11日开始实施。 4、欧盟2003/3/EC指令 欧盟于2003年1月6日发布了2003/3/EC指令,重申了67/648/EC及2001 /C96E/18法令,并禁用一种蓝色着色剂的纺织品及皮革制品,该蓝色着色剂是两只酸性金属络合染料的混合物,分为:611-070-00-2及EC.NO.405-665-4;前者为CAS.NO118685-33-0。

国家纺织品检测标准

国家纺织品检测标准 国家纺织品检测标准保证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性 纺织品的安全主要包括制品所用面料是否含有有害物质,所用材料是否卫生,产品的结构和附件是否安全和牢固等。主要有: ——甲醛:含过量甲醛的纺织品在人们的穿着过程中会释放出甲醛,对呼吸道黏膜和皮肤产生强烈刺激,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 ——PH值:人的皮肤带有一层弱酸性物质,以防止疾病的侵入,因此纺织品上的PH值在中性至弱酸性对皮肤最为有益。如果PH值过高,会对皮肤产生刺激,并使皮肤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 ——异味:一些挥发性物质,特别是一些奇特气味的物质表示有过量的化学药剂残留在纺织品上。 ——禁用偶氮染料:部分偶氮染料在一定条件下会还原出有致癌作用的芳香胺。这些染料被皮肤吸收后,在人体的正常代谢反应条件下,可能发生还原反应而分解出致癌芳香胺,并经过活化作用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 ——色牢度:染色牢度不佳时,染料会从纺织品转移到皮肤上,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发生还原反应,诱发癌症或引起过敏。有的纺织晶和服装遇水、遇摩擦就会发生掉色的情况。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以控制纺织品中主要的有害物质,提升纺织产品的质量,保证人们的基本安全健康为目的,在全国范围内强制实施的一部适用于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的通用安全技术规范。该标准适用于品、装饰用品等,对纺织产品中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摩擦、耐唾液)、异味和禁用偶氮染料项目提出A类、B类和C类

三档指标进行控制,其中婴幼儿用品要求符合A类指标,内衣、衬衣、袜子、床单等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要求符合B类指标,外套、毛衣、床罩等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要求符合C类指标。 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渤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不仅对食品和药品直接入口类产品的安全性严格监控,也对危险性较小的纺织品和服装的安全性问题进行关注,强制引导生产者制造安全的纺织品,并倡导消费者转向对纺织产品安全性和环保性的注重;标志着我们的纺织标准更进一步地与国际接轨,由注重产品的耐用质量和外观质量转向安全质量,提高了行业的生态生产意识。 广大的纺织企业和经营单位积极执行GB18401—2003,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纺织产品。再加上近两年国家对纺织产品有害物质的严格监控,有效地控制了不良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和进口,对规范市场和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有着显著的作用,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纺织产品在安全性方面有明显的提高。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对各类纺织产品质量的抽查监督结果,可以说商场销售的纺织产品能够让人放心穿着,甲醛含量基本上都能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禁用的偶氮染料也很少有检出,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穿着和使用纺织品和服装产品。 消费者在选购纺织品时,首先看产品上有无符合性说明,标明“婴幼儿用品”、(GBl8401)A类、B类或C类字样的产品应该是符合国家基本安全标准要求的。专业的检验人员在进行纺织品异味检测时是靠嗅的。消费者在选购纺织品和服装时,应该首先闻一下产品是否有霉味、高沸程石油味(如汽油、煤油味)、鱼腥味、芳香烃味、香味等气味。尤其是一些香味毛巾、香味手帕等,要避免购买。内衣,尤其是婴幼儿用品,量买那些素色、小面积印花图案的产品,所用染料、涂料越少越好,尽量不要买印花摸起来较硬的纺织品。内衣以及婴幼儿服装,穿之前最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 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 全国微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 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 全国信息和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 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 全国集装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7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8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9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0 全国医用电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1 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2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5 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6 全国量和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7 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8 全国真空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9 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0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1 全国统计方法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2 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3 全国电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4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维修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6 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7 全国电气信息结构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8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0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1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2 全国农业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3 全国模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4 全国电工电子设备结构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5 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6 全国带电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7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8 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9 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0 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1 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2 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3 全国导航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4 全国变压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5 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6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7 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8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9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0 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1 全国绝缘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2 全国齿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3 全国机械振动与冲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4 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5 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6 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7 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8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9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0 全国电力电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1 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2 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3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4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5 全国高压开关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6 全国人造板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73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 级(正式版)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国家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1985年起启动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方法的研究,并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87,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方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范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多次修订,目前,《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以下简称GB 8624)已发布实施。 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内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以及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按照GB 8624—2012,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B1、B2、B3,规范中还明确了该分级与欧盟标准分级的对应关系。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见下表2-3-2。 表2-3-2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燃烧性能等级名称 A 不燃材料(制品)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前言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过程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这些整理剂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当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人们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有必要对纺织产品提出安全方面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使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鉴于纺织产品的作用广泛,本技术规范明确限定了适用范围。对那些不属于本技术规范范围的产品,在附录A中列出。 本技术规范仅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朵求,其他要求按相应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 本技术规范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2005年1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销售,过渡期一年,直到2006年1月1日止。本技术规范实施后,其他相关标准等技术文件中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应以本技术规范为准。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附录B为浆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国家棉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郑宇英、徐路、王宝军。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管理局)负责解释。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纺织产品的其他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附录A中所列举产品不属于本技术规范的范畴,供需双方另有协议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几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 8624—1997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4—04批准 1997—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GB 8624—88的修订版。在技术内容上非等效采用德国标准DIN 4102—81第一部分。 本修订版与GB 8624—88相比,增设了A级复合(夹芯)材料,并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增加了对特定用途的铺地材料、窗帘幕布类纺织物、电线电缆套管类塑料材料和管道隔热保温用泡沫塑料的具体规定。上述特定用途的材料若作为墙面或吊顶材料使用时,仍必须按本标准第4章和第5章的规定进行检验和分级。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原GB 8624—88即为失效。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建民、马祥林、卢国建。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8年2月。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评定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结构材料和各种装饰装修材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406—93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 GB/T 2408—80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燃烧法. GB/T 4609—84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垂直燃烧法 GB/T 5454—85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测定氧指数法 GB/T 5455—85 纺织织物阻燃性能测定垂直法 GB/T 5464—85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 8332—87 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燃烧法

生态纺织品认证规范

生态纺织品认证规范 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WIT Assessment co.,Ltd 一、引言 (3)

二、适用范围 (3) 三、术语和定义 (3) 3.1 有害物质 (3) 3.2生态纺织品标志 (3) 3.3生产商 (4) 3.4贸易商(包括零售商) (4) 3.5品名 (4) 3.6产品单元 (4) 3.7产品类 (4) 3.8 Ⅰ类产品(婴幼儿用品) (5) 3.9Ⅱ类产品(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5) 3.10 Ⅲ类产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5) 3.11 Ⅳ类产品(装饰产品) (5) 四、基本要求 (5) 4.1申请 (5) 4.2提供样品 (5) 4.3认证承诺 (5) 4.4检测 (6) 4.5产品技术要求 (6) 4.6质量保证要求 (6) 五、标志 (10) 5.1授权的批准 (10) 5.2授权的限制 (10) 5.3授权的撤销 (11) 5.4标志形式 (11) 六、社会公平(遵守法律) (11)

一、引言 本规范是WIT对生态纺织品认证组织开展认证的主要依据,规定了对生态纺织品生产、贸易和标识等的要求,以保证其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国家技术标准(GB/T18885-2002)并与检测样品的一致性。本规范是纺织产品获得生态纺织品认证证书和允许使用认证标志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纺织品及生产各阶段的产品,包括纺织品及非纺织品的附件,皮 革制品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化学品、助剂和染料。 三、术语和定义 3.1 有害物质 所谓有害物质,在本规范中是指存在于纺织品或附件中并超过最大限量,或者 在通常或规定的使用条件下会释放出并超过最大限量,在通常或规定的使用条件下 会对人们产生某种影响,根据现有科学知识水平推断,会损害人类健康的物质。 3.2生态纺织品标志 “生态纺织品根据GB/T18885-2002(采用Oko-Tex100)标准通过对有害物质检测”,是指如果已经履行完生态纺织品认证规范要求的认证手续,在产品中使用本标 志的授权已经被机构(WIT)认可。 “生态纺织品根据GB/T18885-2002(采用Oko-Tex100)标准通过对有害物质检测”,标志声明如下内容:粘贴本标志产品执行生态纺织品认证规定的技术要求,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ICS 59.080.01 W0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Conventional moisture regains of textiles (报批稿) ××××-××-××发布 ××××-××-××实施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9994—××××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9994—2008《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本标准与GB 9994—2008的主要差异为: —将“混纺产品”改为“多组分产品”,删除范围中的注; —调整了棉织物、毛机织物、莫代尔纤维、莱赛尔纤维和芳纶的公定回潮率; —增加了壳聚糖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酯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烯烃弹性纤维、聚苯硫醚纤维、聚酰亚胺纤维和碳纤维的公定回潮率; —删除了碳氟纤维及其公定回潮率。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纺织工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宇英、徐路、孙锡敏、刘飞飞。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 9994—1988; ——GB 9994—200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纺织材料的公定回潮率。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材料,可用于计算纺织材料的公定质量、纱线的线密度、织物的单位面积质量以及多组分产品定量分析中的纤维含量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146.1 纺织品化学纤维第1部分:属名 GB/T 9995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烘箱干燥法 GB/T 11951 纺织品天然纤维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4146.1和GB/T 119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纺织材料 textiles 用以加工制成纺织品的纺织原料、纺织半成品以及成品的统称。包括各种纤维、条子、纱线、织物等。 3.2 回潮率moisture regain 按规定方法测定的纺织材料中任何形态水的质量对被测材料的干燥质量百分率。 3.3 公定回潮率conventional moisture regain 纺织材料回潮率的约定值。 3.4 标准回潮率moisture regain in the standard atmosphere 纺织材料预调湿后,在标准大气中达到吸湿平衡时的回潮率。 3.5 公定质量conventional mass 纺织材料干燥后质量加上相应于公定回潮率的质量所得的材料质量。 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见表1。

国家纺织品检测标准

国家纺织品检测标准保证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性 纺织品的安全主要包括制品所用面料是否含有有害物质,所用材料是否卫生,产品的结构和附件是否安全和牢固等。主要有: ——甲醛:含过量甲醛的纺织品在人们的穿着过程中会释放出甲醛,对呼吸道黏膜和皮肤产生强烈刺激,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 ——PH值:人的皮肤带有一层弱酸性物质,以防止疾病的侵入,因此纺织品上的PH值在中性至弱酸性对皮肤最为有益。如果PH值过高,会对皮肤产生刺激,并使皮肤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 ——异味:一些挥发性物质,特别是一些奇特气味的物质表示有过量的化学药剂残留在纺织品上。 ——禁用偶氮染料:部分偶氮染料在一定条件下会还原出有致癌作用的芳香胺。这些染料被皮肤吸收后,在人体的正常代谢反应条件下,可能发生还原反应而分解出致癌芳香胺,并经过活化作用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 ——色牢度:染色牢度不佳时,染料会从纺织品转移到皮肤上,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发生还原反应,诱发癌症或引起过敏。有的纺织晶和服装遇水、遇摩擦就会发生掉色的情况。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以控制纺织品中主要的有害物质,提升纺织产品的质量,保证人们的基本安全健康为目的,在全国范围内强制实施的一部适用于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的通用安全技术规范。该标准适用于品、装饰用品等,对纺织产品中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摩擦、耐唾液)、异味和禁用偶氮染料项目提出A类、B类和C类三档指标进行控制,其中婴幼儿用品要求符合A类指标,内衣、衬衣、袜子、床单等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要求符合B类指标,外套、毛衣、床罩等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要求符合C类指标。 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渤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不仅对食品和药品直接入口类产品的安全性严格监控,也对危险性较小的纺织品和服装的安全性问题进行关注,强制引导生产者制造安全的纺织品,并倡导消费者转向对纺织产品安全性和环保性的注重;标志着我们的纺织标准更进一步地与国际接轨,由注重产品的耐用质量和外观质量转向安全质量,提高了行业的生态生产意识。 广大的纺织企业和经营单位积极执行GB18401—2003,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纺织产品。再加上近两年国家对纺织产品有害物质的严格监控,有效地控制了不良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和进口,对规范市场和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有着显著的作用,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纺织产品在安全性方面有明显的提高。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对各类纺织产品质量的抽查监督结果,可以说商场销售的纺织产品能够让人放心穿着,甲醛含量基本上都能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禁用的偶氮染料也很少有检出,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穿着和使用纺织品和服装产品。 消费者在选购纺织品时,首先看产品上有无符合性说明,标明“婴幼儿用品”、(GBl8401)A 类、B类或C类字样的产品应该是符合国家基本安全标准要求的。专业的检验人员在进行纺织品异味检测时是靠嗅的。消费者在选购纺织品和服装时,应该首先闻一下产品是否有霉味、高沸程石油味(如汽油、煤油味)、鱼腥味、芳香烃味、香味等气味。尤其是一些香味毛巾、香味手帕等,要避免购买。内衣,尤其是婴幼儿用品,量买那些素色、小面积印花图案的产品,所用染料、涂料越少越好,尽量不要买印花摸起来较硬的纺织品。内衣以及婴幼儿服装,穿之前最好洗一洗,检查一下童装的扣子是否牢固。 还有更多的测试项目供客户选择…….”

3:纺织品的质量要求与鉴别

第三课:纺织品的质量要求与鉴别 一.纺织品的质量要求 纺织品是以各种纺织纤维为原料经过纺纱,制造,染整等工序制成的产品。纺织品一 是要欲寒二要美化生活。所以对纺织品的质量要求可以概括为服用性好,艺术性高, 工艺性精,耐用性强。纺织品质量标准规定五个指标:原材料,纺品结构,纺品物理 机械性能,外观疵点和染色牢度。 纺织品的原材料决定其纺品的外观特性及基本性质,合理选择制品原材料,对提 高纺织品服用性和加强养护是很重要的,织品原材料决定了织品满度,光泽程度和手 感柔软。 织品结构,指纺织品的指纹重量与厚度,密度,进度,幅度,与匹厂等,在质量 标准中都作乐相应规定。 纺品的物理机械性能,是指织品的透气性,透水性,吸是性、缩水性、拉伸强度、抗 磨强度,抗皱强度、抗疲强度等。 纺织品的外观疵点,是指纺品上存在的各种缺陷,如破损、班子、色条、破洞、缺经、染色不均色差、斜纬等。这些缺陷除影响外观,也严重影响织品监牢性和使用性能,因而对织品的外观疵点必须严格控制。 染色牢度,是指纺织品在使用中常遇到摩擦、汗子、洗涤、熨烫日晒等使纺织品 颜色发生的变化,能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二.纺织品的鉴别 纺织品初始原料是纤维。纺织纤维柔和,有弹性,有一定强度,乃摩擦和抗拉伸性能。天然纤维中棉花、亚麻、黄麻等属植物纤维,羊毛驼绒,山羊绒,兔毛、蚕丝属动物 纤维。化学纤维素纤维和蛋白质纤维属人造纤维,聚丙希腊纤维和酷酷纤维都属于合 成纤维,纺织品中机织针织是两种最主要的构成方法,机织物分为棉布类,呢绒类, 麻布类,丝绸类,和化纤类等五大类,针织物可分为服装、袜品、手套、围净和针织 花扦面料五大类。 鉴别纺织品纤维通常有感官鉴别法,燃烧法显微镜观察法和化学溶解法等,往往需 几中不同方法观察测试,才能的出正确结论。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国家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1985年起启动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方法的研究,并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87,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方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范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多次修订,目前,《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以下简称 GB 8624)已发布实施。 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内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以及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按照 GB 8624—2012,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B1、B2、B3,规范中还明确了该分级与欧盟标准分级的对应关系。(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见下表2-3-2。表2-3-2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燃烧性能等级名称A不燃材料(制品)B1难燃材料(制品)B2可燃材料(制品)B3易燃材料(制品)(二)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的主要参数及概念(1)材料。指单一物质均匀分布的混合物,如金属、石材、木材、混凝土、矿纤、聚合物。

(2)燃烧滴落物/微粒。在燃烧试验过程中,从试样上分离的物质或微粒。 (3)临界热辐射通量。火焰熄灭处的热辐射通量或试验30min时火焰传播到的最远处的热辐射通量。 (4)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试样燃烧的热释放速率值与其对应时间比值的最大值,用于燃烧性能分级。FIGRA0.2MJ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0.2MJ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0.4MJ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0.4MJ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5)THR600s。试验开始后600s内试样的热释放总量(MJ)。 (三)平板状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见表2-3-2。表中满足A1、A2级即为A 级,满足B级、C级即为B1级,满足D级、E级即为B2级别。表2-3-2 GB 8624—2012对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燃烧性能等级试验方法分级判据AA1GB/T5464a且炉内温升 ΔT≤30℃;质量损失率Δm≤50%;持续燃烧时间tf=0GB/T14402总热值PCS≤2.0MJ/kga,b,c,e总热值PCS≤1.4MJ/㎡dA2GB/T5464a或且炉内温升ΔT≤50℃;质量损失率Δm≤50%;持续燃烧时间 tf≤20sGB/T14402总热值PCS≤3.0MJ/kga,e;总热值PCS≤4.0MJ/㎡b,dGB/T20284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0.2MJ≤120W/s火焰横向蔓延未到达试样长翼边缘;600s的总放热量 THR600s≤7.5MJB1BGB/T20284且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FIGRA0.2MJ≤120W/s;火焰横向蔓延未到达试样长翼边缘;600s的总放热量THR600s≤7.5MJGB/T8626点火时间30s60s内焰尖高度 Fs≤150mm;60s内无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现象CGB/T20284且燃烧增长

各种生态纺织品标准大全

【标准】各种生态纺织品标准大全 2015-05-15 目前国外许多国家针对纺织品的环境要求除了强制性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外,不同国家、不同机构颁布针对纺织品的环境标志的认证标准作为一种自愿性的环境要求也对纺织品国际贸易有很大潜在影响。针对纺织品的环境标志中,以欧盟成员国颁布的最多,标准也最为严格。这些纺织品环境标志有些是政府颁布的,如欧共体委员会1996年颁布了针对T恤衫和床单的环境标志认证标准,另有一些是由纺织品认证机构颁布的,如OekoTex标准100,Toxproof等,这些环境标志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广泛的影响。 (1)ISO14000标准 ISO14000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ISO14000系列标准,对企业的清洁生产、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环境标志产品、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以审核,要求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经常的检查和评审,使得环境质量有持续的改善。ISO14000目的在于激发企业自觉采取预防措施及持续性改善措施来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 ISO14000是一种自愿性的标准。目前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正逐步开始。通过ISO14000认证是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重要标志。ISO可能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壁垒,但另一方面通过ISO14000则可以作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2)欧盟生态标志 欧盟生态标志——生命之花 欧盟生态标志建立于1992年。1994年由丹麦负责制定纺织品生态标志认证标准。1996年4月欧共体委员会最后制定了T恤衫和床单生态标志的认证标准。由于认为主要的环境影响是由棉花生长过程中农药的使用、化纤生产中有毒加工过程以及染色、印花、整理等加工过程中有害物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标准版)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国家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1985年起启动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方法的研究,并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87,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方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范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多次修订,目前,《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以下简称GB8624)已发布实施。 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内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以及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

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按照GB8624—2012,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B1、B2、B3,规范中还明确了该分级与欧盟标准分级的对应关系。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见下表2-3-2。 表2-3-2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燃烧性能等级名称 A不燃材料(制品) B1难燃材料(制品) B2可燃材料(制品) B3易燃材料(制品) (二)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的主要参数及概念 (1)材料。指单一物质均匀分布的混合物,如金属、石材、木材、混凝土、矿纤、聚合物。 (2)燃烧滴落物/微粒。在燃烧试验过程中,从试样上分离的

生态纺织品内容

生态纺织品内容 1.生产生态性 ——从生产生态学的角度,控制包括从纤维种植、养殖、生产到产品加工的全过程对环境无污染、产品自身不受“污染”; 2.消费生态性 ——从人类生态学的角度,考察纺织品中残留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处理生态性 ——从处理生态学的角度,控制纺织品可回收利用、自然降解、废物处理中其释放的有毒物对环境无害。 目前,生态纺织品主要指从生产生态学或人类生态学的要求出发,符合特定标准要求的产品。其中又以后者占大多数,这类生态纺织品重点是控制如有害染料、甲醛、重金属、整理剂、异味等有害物质。 2000年1月2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并开始实施《生态纺织品》标准,表明国家对服饰影响人体健康的关注。 生态纺织品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产品不得经过有氯漂白处理。 2.产品不得进行防霉蛀整理和阻燃整理。 3.产品中不得添加五氯苯酚和四氯苯酚。 4.产品不得有霉味、汽油味及有毒的芳香气味。有气味,则有残留物存在。 5.产品不得使用分解为有毒芳香胺染料的偶氮染料、可致癌的染料和可能引起过敏的染料。 6.产品中甲醛、可提取重金属含量、浸出液PH值、色牢度及杀虫剂留量均应符合要求。 生态纺织品论证

自1978年世界上第一个环境标志--德国的"蓝色天使标志"问世以来,环境标志制度作为一种环境管理手段风行世界。目前,已有近40个国家的政府推出了环境标志制度,如美国的"绿色签章制度"-,日本的"生态标签制度"等环境标志涉及的产品品种越来越多,甚至已经扩大到服务领域。而纺织品环境标志主要以欧洲各国的标志为主,在世界纺织品市场上颇具领导作用。 近年来,世界纺织品市场上刮起了一股绿色之风,并对国际纺织品贸易趋势和生态纺织品的研究产生了一定影响,由此带来了对纺织品环境标志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环境标志产品的标准较高,尤其对于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另外,高额的申请费用也给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因此,环境标志是一种变相的贸易壁垒,即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环境标志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管理手段,对引导和促进纺织业向有利于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方向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环境标志产品是一种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主题的新型的生产方式,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经之路,应该倡导。 应该说,上述观点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都不全面。实际上,环境标志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环境管理手段,在促进企业改进生产工艺,以及采用清洁生产方式中所起的作用是其他管理手段无法比拟的,这也是环境标志制度在世界风行的原因之一。但由于种种原因,纺织品环境标志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尚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研究和发展。本文对欧盟纺织品的环境标志作系统具体的介绍,并从经济、技术、贸易的角度对其作综合分析。 环境标志制度 环境标志也称生态标志、绿色标志,是由政府管理部门或独立机构和组织,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向有关申请者颁发其产品或服务符合要求的一种特定标志。其中,生态标准是环境标志的核心。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商标,获得者可以将它贴在商品上,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与同类产品相比,在生产、使用、处理等整个过程或其中某个过程,符合特定的环境促护理求。 环境标志制度执行自愿原则,即申请环境标志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由生产者自主决定。它是环境管理手段从"行政法令"到"市场引导"的产物。环境标志通过市场因素中消费者的驱动,促使生产者采用较高的环境标准,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工艺,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最终达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目的。环境标志的申请需经过严格的检查、检测和综合评定,经认可的委员会审定,签订特定的使用合同,交纳一定数量的使用费用后方可使用,其标志的所有权仍属于某一特定的认证委员会。这与当今世界"绿色消费"浪潮冲击下,企业擅自对外宣称的"绿色公司"、"环保先锋"、"绿色产品"、"纯天然配方"等截然不同。环境标志的授予有严格的标准,并需定期检查,标志的使用有一定的年限,逾期需再申请。而有些公司自己宣称的"绿色",通常没有严格的标准和审核程序,一般是纯商业性的,目的是为了迎合消费者的环保需求,获取利润。这种"绿色"标志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围。 欧盟各国的纺织品环境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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