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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枪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19新枪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19新枪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19新枪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2018新枪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罪名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该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下列两种情形依照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处罚:

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

2、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新刑法私藏枪支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1996

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由于枪支、弹药一旦失控,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一些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杀人、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所谓私藏,是指持有和隐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性。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或者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或者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行为。枪支、弹药无论是他人赠予的,还是拾来的,或者是自己曾经合法配带、以后应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隐藏,都属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但是,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枪支、弹药是自己非法制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的,应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罪论处,不再另定私藏枪支、弹药罪。所谓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枪支、弹药已被发觉,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发觉,但其明知应当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即具备持有、私藏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

2016两会议案提案 朱征夫委员:枪支鉴定标准太宽应修正

2016两会专题2016两会议案提案正文 朱征夫委员:枪支鉴定标准太宽应修正 2016年03月03日17:11 来源于财新网 认为1.8 j/cm2枪支认定标准仅能伤到眼睛,并不能打穿皮肤,不合理。公安部过于宽泛的枪支认定标准,客观上增加了刑法中涉枪、涉武器罪名的适用;建议公安部重新审查1.8j/cm2枪支认定标准 相关报道 朱征夫委员:加大行政公益诉讼力度 朱征夫委员:再次呼吁废除收容教育制度 朱征夫委员:应试点“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 朱征夫委员:适时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朱征夫委员:创造条件让法官敢作无罪判决 朱征夫委员:防冤案应少安排法官开会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嫌疑人电视认罪要慎重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严格言词证据的采信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应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扩大取保候审适用范围 【财新网】(记者单玉晓)“仿真枪变真枪的案件不断增加的趋势应当遏,公安部的1.8j/cm2枪支认定标准应当重新审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在今年全国“两会”提案中,关注中国枪支鉴定问题。 近年来,仿真枪、玩具枪被鉴定为真枪的刑事案件近年来频频发生。例如,2015年5月6日,19岁的刘大蔚从台湾地区网站购入20支合法仿真玩具枪一审被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此后被福建高院维持,目前正在申诉;2016年1月26

日,广州玩具枪小贩王国其拿到了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此前他因所售的20支仿真枪中18支被鉴定为真枪,被判十年后又被判四年。 朱征夫分析这些案件后发现,早年并没有致伤力的野战游戏中的仿真枪、打气球游戏中的仿真枪都可能被鉴定为真枪,而这在市民眼里只是玩具。官方对枪支的认定与市民的认知出现巨大差异,导致很多买卖、持有仿真枪的人被直接被定罪为买卖、持有枪支罪,并施以重罚,无限扩大打击范围,置无辜群众于犯罪的境地。 在朱征夫看来,公安部枪支鉴定的标准过于宽泛,建议公安部重新审查1.8j/cm2枪支认定标准。 仿真枪为什么会成了真枪?朱征夫向财新记者解释说,根据公安部2007年10发布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仿真枪认定标准》规定,现行区分标准是:枪口比动能≤0.16J/cm2<枪口比动能<1.8/cm2的,为仿真枪;枪口比动能≥1.8J /cm2的,为枪支。《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明确: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J/cm2。 “也就是说只要枪口比动能超过1.8J/cm2的就算是枪。相比之前的规定,新规定大大扩大了枪支的范围。”朱征夫说,旧的标准鉴定方法是: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枪支。 2010年,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明确了凡是制式枪支和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都认定为枪支;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必须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规定对发射弹丸进行测速并计算比动能,这实际上废止了旧的鉴定方法。

最新枪支认定标准2019

最新枪支认定标准2019 法律讲堂2019-03-11 09:37 我国对枪支的管理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对于市面上的一些仿真枪是否是枪支,这要经过各市技术部门鉴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这是法律规定的,是不是仿真枪主要是看杀伤力要鉴定。具体请看华律刑事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 最新枪支认定标准2019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那现在仿真枪认定的标准又是怎样的,仿真枪认定标准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 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二、枪口比动能的计算,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的计算方法执行。 三、术语解释 1、制式枪支:国内制造的制式枪支是指已完成定型试验,并且经军队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投入装备、使用(含外贸出口)的各类枪支。国外制造的制式枪支是指制造商已完成定型试验,并且装备、使用或投入市场销售的各类枪支。 2、全枪长:是指从枪管口部至枪托或枪机框(适用于无枪托的枪支)底部的长度。 仿真枪鉴定标准 (一)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

枪支标准

一、什么是仿真枪呢? 《仿真枪认定标准》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二、枪口比动能的计算,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的计算方法执行。 三、术语解释 1、制式枪支: 国内制造的制式枪支是指已完成定型试验,并且经军队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投入装备、使用(含外贸出口)的各类枪支。国外制造的制式枪支是指制造商已完成定型试验,并且装备、使用或投入市场销售的各类枪支 二、什么是真枪呢? 《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判断依据》 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发射弹丸距枪口50CM处的比动能,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发射弹丸距枪口30CM的比动能计算。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的致伤力判断依据为枪口比动能大于或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即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发射弹丸距枪口50CM处,以气体为

动力的枪支发射弹丸距枪口30CM的比动能大于或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即认定该枪具有致伤力,即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即我们俗称的“真枪” 具体计算公式为: 枪口比动能=枪弹弹丸枪口动能枪弹弹丸最大模截面积 枪弹弹丸枪口能=12枪弹质量(千克)枪口速度(MS)的平方枪弹弹丸最大模截面积=12л枪弹弹丸的半径的平方 枪口比动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的一律认定为枪支。 三、什么是假枪呢? 不属于上述枪支种类的统统是假枪

枪支鉴定意见的审查运用.doc

枪支鉴定意见的审查运用 作者:佘斌娜 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3年第02期 [基本案情]2009年2月至9月间,陈某等四人以牟利为目的从外地购进大量枪形物品,然后通过互联网、电话、传真等方式找寻下家,将枪形物品转卖至国内山东省甚至海外等地。据统计,陈某等四人先后贩卖枪形物品共计3400余支,涉案金额500余万元,获利约50万余元。2009年,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6条、《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通过检测枪口比动能的方式,出具了一份《枪支、弹药鉴定书》,认定上述3400余支的枪形物品属于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并具有致伤能力的非制式枪支。陈某等四人对该鉴定书不服,称买卖的枪型物品皆为发射塑料BB弹丸,绝不会导致他人伤亡的结果,申请重新鉴定。2010年,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根据公通字[2001]68号文和《仿真枪认定标准》,以打干燥松木板测试板检测,出具了《痕迹检验报告》,认定涉案的3400余支枪均为仿真枪,不具备枪支性能。 一、争议的焦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管理法》第46条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非法买卖枪支罪是一重罪,起刑点在3年以上,10支以上非制式枪支,就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仿真枪买卖,最严重的处罚措施仅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区别非制式枪支和仿真枪,直接影响到行为人的责任承担、定罪量刑问题。本案中,同时存在两份鉴定意见的情况下,应当适用哪份?取舍的原则是什么? 在探讨适用哪份鉴定意见之前,有必要梳理公安机关关于非制式枪支和仿真枪的鉴定方法、标准的演变过程。 二、公安部关于枪型物品鉴定方式的沿革 公通字[2001]68号《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2001年8月17日实施,以下简称[2001]68号)规定“对于不能发射制式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下列标准鉴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当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者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枪支。”此份规定确立了打干燥松木板的方式鉴定检测物是否具备枪支性能。案件中省公安厅就是据此做出了《痕迹检验报告》,认为涉案枪支均为仿真枪。 公通字[2001]90号《公安部关于认定仿真枪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11月30日)认定“一、凡外型、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其尺寸介于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

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GA1016-2012

ICS?13.310 A 91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1016—2012 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 与安全防范要求 Level of risk and 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 guns (ammunition) depot/ storage room 2012 - 12 - 26发布2012 - 12 - 26实施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本标准起草人:钱熊飞、何力、董传华、郭怡林、唐克敏、冯志强。

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 与安全防范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和安全防范的基本要求,是枪支(弹药)库室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安全检查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弹药)制造、配售、配备、配置单位和配置科研、展览、道具枪支(弹药)单位的库室建设和安全防范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73-1994 机械防盗锁 GA 374-2001 电子防盗锁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2004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涉枪单位guns-related uni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弹药)制造、配售、配备、配置单位和配置科研、展览、道具枪支单位以及承担枪支(弹药)临时储存保管职责的单位。 3.2 枪支(弹药)库guns (ammunition) depot 涉枪单位设置的用于储存枪支、弹药的专门场所。 3.3 枪支(弹药)室guns(ammunition) storage room 各级公安、国家安全、法院、检察院、监狱、劳动教养等执法部门设置的用于存放日常勤务使用枪支、弹药的专门场所。 3.4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uns(ammunition) special safe 专门用于存放枪支或/和弹药的防盗保险柜。 3.5 永久性去功能处理permanent dismantling treatment 通过损毁枪支主要零部件的方式使其失去射击功能,且不能通过简单修复予以恢复的技术处理方法。3.6 临时性去功能处理temporary dismantling treatment 通过拆除、更换枪支零部件或增加附件的方式使其临时失去射击功能,但经逆向处理后可以恢复的技术处理方法。 3.7 双人双锁double persons with double locks 由两人同时到场,分别独立操作,方能开启、关闭枪支(弹药)库室和专用柜的制度要求与技术措施。 3.8 保卫值班室security duty room 涉枪单位为监控和处置枪支(弹药)库室安全风险的专门人员设置的值守场所。 4 风险等级的划分及防护级别的确定 4.1 风险等级及防护级别的分级与核定 4.1.1风险等级的分级与核定 风险等级依据枪支(弹药)库室所储存保管枪支(弹药)的性能、规模和管理人员素质等情况分为三级,按风险由大到小依次为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分别由省、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定。 4.1.2防护级别的确定 枪支(弹药)库室的防护级别应与其风险等级相适应,按其防护能力由高到低分为一级防护、二级防护、三级防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标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规范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行为,有效制止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人民警察在执法执勤时佩带枪支、使用枪支和事后报告以及调查处置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人民警察,是指获准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以下简称持枪证)的公安机关配枪民警。 配枪部门,是指公安机关配备公务用枪的内设部门、派出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 枪支,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公务用枪配备办法》配备的各种公务用枪。 使用枪支,包括持枪戒备、出枪警示、鸣枪警告、开枪射击行为。 第四条人民警察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有关规定使用枪支。 第五条人民警察使用枪支,应当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第六条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枪支行为受法律保护。因合法使用枪支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佩带枪支 第七条人民警察在执行下列任务时,应当佩带枪支: (一)处置、侦查暴力犯罪行为; (二)抓捕、搜查、押送、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执行武装巡逻任务; (四)在公安检查站、卡点执行武装警戒、处突任务; (五)在车站、机场、码头、口岸等重点部位、区域执行武装定点执勤任务; (六)在重点地区执行入户调查、核查情况等反恐防暴任务; (七)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经特别批准后方可佩带枪支: (一)进入北京市区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执行警卫任务需要乘坐民航飞机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佩带狙击步枪、班用机枪执行任务的,应当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人民警察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佩带枪支: (一)子弹未上膛时,打开枪支保险,子弹上膛时,关闭枪支保险; (二)着警服佩带手枪时,应当使用制式枪套、枪纲;

(最新)两高关于枪支等定罪问题的批复及解读

(最新)两高关于枪支等定罪问题的批复及解读 重点摘录: 1、虽然经鉴定枪口比动能达到了枪支认定标准,但是从其外观看一般人明显不会认识到系枪支(如玩具枪),材质通常不同于一般枪支(如使用材质较差的塑料),发射物明显致伤力较小(如发射BB弹),就购买场所和渠道而言一般人认为购买不到枪支的地方(如玩具市场),就价格而言一般人认为不可能是枪支的对价(如仅花费了几十元钱)。对于上述情形,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就应当根据相应情节作出特别考虑。 2、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的枪口比动能区间较大,且由于发射物不同,枪支致伤力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做好涉案枪支的鉴定工作,涉案枪支的鉴定意见要载明枪支的数量、发射物、枪口比动能的具体数值等情况,以便判断其致伤力大小。 3、防止“客观归罪”,即只要涉案枪支经鉴定认定为枪支即追究刑事责任,而对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涉案物品系枪支置之不顾。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要求,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要根据在案证据对行为人主观明知作出准确认定,对于不能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涉案物品系枪支的,不认定为犯罪。 4、在《批复》起草过程中,对于是否应当明确“枪口比动能较低”的具体数值,存在不同认识。《批复》最终未对“枪口比动能较低”的具体数值作出明确,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其他相关情节的基础上,妥当把握“枪口比动能较低”的认定。

5、司法实践中对于涉“火柴枪”等其他致伤力较低的枪支的案件的处理,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鉴于相关问题尚待进一步总结司法经验,《批复》未作明确规定。但是,处理具体案件时,可以根据《批复》的精神,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法释〔2018〕8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 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 (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 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 第74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3月30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近来,部分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就如何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用铅、铅合金或者其他金属加

玩具枪真枪鉴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玩具枪真枪鉴定 篇一:小心!你的仿真枪其实算真枪 小心!你的仿真枪其实算真枪腾讯网〃军事频道 20XX-12-1613:25 广东警方3天(:玩具枪真枪鉴定)缴获枪支1069支、子弹33万多发,收缴仿真枪4528支。 12月11日,广东省公安厅举行了"蓝箭3"专案收网行动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李世华通报,11月28日至30日,广东警方共出动警力5.6万人次,收缴枪支1069支,子弹33万多发,收缴仿真枪4528支、管制刀具约1万把。 3天就收缴枪支1069支,子弹33万多发!我们身边真有那么多非法枪支弹药?另外收缴仿真枪4528支,那么持有仿真枪算不算违法或犯罪? 我国对枪支定义极其严格 能打穿可乐罐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真枪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法律、规定定义上的"枪支"--即通俗

说的"真枪"。在公安部20XX年下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里,对枪支认定有详细的说明:(一)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 (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 (三)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718-20XX)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前两条无须多言,一般民众、特别是军迷需要关注的是第3条,"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所谓"枪口比动能"是指弹丸出膛后、在枪口附近位臵时具有的动能与弹丸横截面积的比值,单位为"焦耳/平方厘米"。 1.8焦耳/平方厘米是一个极其严格的数值。具体说,一般仿真枪所用的6毫米塑料bb弹,最轻的规格为一颗0.2克,其枪口比动能要不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枪口速度必须在74米/秒以下,弹丸动能必须在1焦耳以下。 形象一点,使用塑料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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