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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暂行

医院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暂行
医院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暂行

医院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暂行

医院值班、交接班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医院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健全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保障医疗安全,特修订本规定。

一、临床医师值班

(一)临床科室值班医师须由执业医师(具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担任。

(二)各临床科室每日设一、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由具有初级及初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二线值班由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医师担任;三线值班由评聘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高年资住院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前可由各科室适当安排担任住院总或二值医师,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有高线值班资格的医师担任低线值班。

(三)值班时间为当日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次日上午8:00为与下一班值班医师的交班时间。

(四)每天上午交班后接班人员(一值医师)负责将当天值班医师(一、二、三线)的姓名写在各病区公告板上。

(五)同一楼层同一科室两个病区至少设一名一值医师,同一楼层不同科室的病区每个病区应各设一名一值医师;各科室特殊情况下的排班必须经医务质控科批准。

(六)一、二值医师必须准时到岗,应在本科室的值班室留宿,

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一值医师不得离开病区,二值医师不得离开医院,二值医师如到院外会诊应立即通知三值医师到场。

(七)二值医师因院内会诊及急诊手术等缘故需暂时离开病区,应告知各病区护士站并将联系电话公示于各病区的公告板。

(八)一值医师遇疑难不能处理情况,而二值医师因未完成急会诊或急诊手术等缘故不能及时返回科室,一值医师应直接请示三值医师。

(九)急诊值班医师要求相关科室的二值医师到场指导,二值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三值医师为听班制,值班当日24小时开通电话,遇紧急事情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十)值班医师(一、二值医师)应对全科病人进行晚查房,并重点巡查危重、特殊病人。

(十一)值班医师应按要求将值班期间对病人的病情观察及各项医疗处理情况,分别记录在病程记录及值班记录本上,一、二值医师应在值班本上签名。

(十二)值班医师(一、二、三线)如已调班,应在科室各区排班表上作标明。

二、临床一值医师岗位职责

(一)在二值医师的指导和带领下,按规定完成具体的值班工作和二值医师交代的诊疗工作并做好记录。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应答值班护士呼叫。

(三)负责完成非正常上班时间内对入院病人的接诊及一般处理,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四)对病情变化的病人,在完成一般处理与病程记录工作有困难时,应及时向二值医师请示。

(五)一值医师必须晚查房,在二值医师带领下重点巡查危重、特殊病人。

(六)应按规定书写值班记录,由二值医师审阅复核后签名。

三、临床二值医师岗位职责

(一)具体指导一值医师在值班期间开展诊断和治疗工作。

(二)带领一值医师对本科室病人进行晚查房。

(三)掌握本科室所辖急、重、危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疑难重症病人或出现医疗过失时,采取应急或补救措施时应及时向当日三值医师请示,必要时请三值医师到场处理,同时告知主管医生,并及时将相关情况记入病程记录。

(四)完成值班期间院内急诊抢救、手术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五)批改一值医师书写的值班记录(病历、值班本),并在值班交班本上签名。

(六)下班前与主管医师对危重、特殊病人情况进行交接。

四、临床三值医师岗位职责

(一)掌握本科急、重、危病人的病情变化,必要时带领一、二值医师对本科室危重、特殊病人进行重点巡查。

(二)具体指导二值医师开展病人诊断和治疗工作。

(三)指导二值医师做好院内急诊抢救、手术、会诊工作。

(四)接到二值医师报告发现疑难重症病人或出现医疗过失时,应立即到场指导,必要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及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五)检查一、二值医师书写的值班记录(病历、值班本)。

五、临床交接班

(一)每天上午8:00为临床科室的交接班时间。

(二)交班工作由科主任或区长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包括值班、接班人员必须参加,值班医师和护士应将值班时间内所发生的诊疗工作及对特殊事件的处理等情况进行综合报告,并由科主任或区长作总结发言。

(三)值班医师应按要求书写交班记录,对一级护理、重症及特殊病人应在床旁交班,凡一级护理病人均应在交班会上交班,并在值班交班本上作记录。

(四)值班医师交班后当日下午为补休时间,如交班当天为节假日,则在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午补休,特殊情况例外。

六、急诊值班和交接班

(一)急诊值班医师必须准时到岗,周六、日值班医师全天负责急诊病人的诊治工作。

(二)值班医师应在值班室留宿,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三)急诊室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值班医师应按时出诊,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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