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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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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档案管理制度(精选4篇)

学校教师档案管理制度1

为了使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1.由教务科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2.各科室进行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增员缺档的教师即时建档。

3.教师业务档案的封皮、目录、规格、样式力求统一。

4.查阅教师业务档案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业务校长同意,方可查阅。

5.根据查阅单位用途,档案管理人员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阅。

6.教师业务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业务校长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7.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8.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学校党委、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业务校长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与人保科搞好协调工作。

学校教师档案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更好地利用业务档案全面、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发挥业务档案在教师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的真实记录,是教师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全面反映。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是师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业务档案的范围

第四条凡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实训人员、行政兼课人员均在建档之列。

三、业务档案的内容

第五条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和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

2.教学及相关工作记录

包括各学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公开课、教学(含实验实训)改革、教材更新、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社会实践、社团指导教师等相关材料;参与教研活动记录、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学生测评分数和意

见等;每学期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等。

3.教研和科研工作记录

包括教师参加学术教研会议和学术活动、学术任职等情况的鉴定材料;教师参加的教科研项目、课题的立项和结题评审有关材料;已完成的教科研课题、项目等反映教师业务研究的材料;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出版的专着、合着、译着、科技报告、资料汇编,单独或合作编写的各种教材,以及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等。

4.进修和培训情况记录

包括教师国内外进修(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访问、考察、研讨、培训等情况的记录、鉴定及总结材料,进修成绩、进修或培训的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专业实践或培训情况证明材料等。

5.教师奖惩情况记录

包括教师在业务方面取得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各种教学和科研方面获奖证书或批文复印件等材料;失职事故受到的惩处记录;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资料等。

6.其他应归于教师业务档案的资料

包括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师资格证书、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计算机、外语考试、培训学习情况(证书复印件);职称评定和职务变动材料,包括记载教师技术职称变动情况的相关材料和教师任职变动情况的有关资料等。

四、业务档案的收集

第六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由各部门专人负责收集、建档和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准确、完整和安全。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有责任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七条业务档案材料打印或复印一律使用A4纸,书写使用蓝、黑墨水笔,字迹要清楚。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第八条教师已发表、出版的着作、教材和论文需提交书籍或刊物的封面、目录和作品首页的复印件。

第九条对每位教师建立个人业务档案盒。档案材料须按内容顺序排列,并附上材料清单,装入档案盒中,盒子标签上标明教师姓名和教师工号,档案盒存档时按教师工号排序。

第十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每学期归档一次,教师本人按统一格式填写,并主动向所属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教研室要根据平时的考察和学生、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评估意见,实事求是的签署评语,报系(部)审核。各系(部)主任要认真审查教师的工作总结及其表内各项内容,经系(部)综合考评后签署系(部)具体意见。教师所在部门领导对档案内容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

五、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各种表(复印件)由系(部)建档保存,教师业务档案的各种表(原件)和电子文档每学期末由各系(部)统一交教务处负责保管,设专室存放。业务档案是长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采取各项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凡经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对于涂改、伪造、损毁、丢失档案的,要视其情节给予处分。教师调离学校时,其系(部)保存的一份允许带走,教务处存档的一份不能抽走,若外单位外调时允许抄录。

第十三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移交手续,一般不予外借。如确需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本人可以查阅或复印个人的业务档案。其他人员检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须经主管院长批准,管理人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必要时需征求被借阅档案者本人的意见。原始档案不得带出档案保管室。

第十四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进行考核、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资料,教师业务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各教学部门和教师要高度重视,要把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对于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情况,学校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其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教师档案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师资管理,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收集、积累教师业务资料,便于教师教科研水平的考核,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对教师进行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师业务档案主要收集和记载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科研论文、专着、译着、教材等以及对这些材料的历史评价、专家的学术

鉴定材料、图片等)。

(三)对教师业务档案的认真收集、整理是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二、业务档案收集

(一)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各系(院、部)应建立健全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准确,各系(院、部)的业务档案由教务员或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管理。

(二)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教师在任课、进修、观摩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教学研究成果、学术活动、外语状况、学术水平鉴定及出席有关会议重要记录等材料。

(三)对归档材料要验证真伪和完整与否,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红色笔填写。

三、业务档案材料的管理

(一)对材料收集整理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征集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业务档案材料的范围主要有:

1.教学活动:包括任课、进修、观摩、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材、改进实验方法、设备、措施等。

2.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应邀讲学,国内讲学或学术交流,学术任职等。

3.科研活动:包括科研论文、着作、科研成果的登记;项目的立项运作及完成情况。

4.外语状况:包括译着、译文、文摘及业余外语进修班结业水

平登记。

5.业务上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

(二)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

(三)业务档案的使用,要确定阅档人员范围,建立业务档案传阅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体制

(一)由教务处主管,每学期初由各系(院、部)及教务处整理上学期的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二)教务处要经常检查各系(院、部)业务档案的形成、整理、归档及使用等工作情况,以便发现并解决问题。

五、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档案管理制度4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教师工作的考核、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工作调动、岗位培训、奖励惩罚等都有着重要意义。建立完善的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搞好教师档案立档工作,是教务科的一项基本工作。它可以帮助学校全面地、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的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业务档案由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业务情况登记表两部分组成。

二、《基本情况登记表》、《历年进修情况登记表》、《来校后历年任课情况登记表》、《着作、专业活动情况表》、《业务水平及教学效果分析表》等相应部分由教师本人填写,教务科审查。

三、《业务水平及教学效果分析表》中各项内容应于期末放假前填写完毕,再交由项目组负责人、教务科及主管校长签字后存档。

四、教师工作调动后,由所在单位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本校提取业务档案,并填写业务档案登记册中相关内容。

五、教师业务档案每人一本,实行专柜存放,,由教务科负责保管,教师确因实际需要查阅档案或修改相关内容时,应有教务科人员陪同,但考评部分不得修改。

六、业务档案主要内容

1、个人简历、业务自传。

2、每学期担任的主要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记录。

3、每学期的教学水平及效果。

4、每学期的年度考核结论及相关数据。

5、进修、考察、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学习成绩、学历证明等。

6、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各种论文、课件等内容。

7、参加各级教育科研课题及研究情况。

8、个人参加或指导学生竞赛情况。

9、指导学生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情况。

10、公开课、优质课竞赛获奖情况,学习听课情况。

11、校内其它兼职工作情况。

七、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一般要求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统一管理。具体由教务科长负责进行搜集、整理和组织鉴定、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的材料,应确定专人保管,档案的存放应设专柜。

2、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教师可到教务科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业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拆卸、污损或圈点、划线、加字涂改等。

3、整理业务档案要做到系统、完整、准确,要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整洁。

4、教师调动,业务档案即寄往调入单位,以便于全面、妥善安排工作。

八、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1、由教务科制作统一的教师业务情况系列表格,负责教师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由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电子与纸质版集中向教务科归档。

2、纸质归档材料要求用深蓝或黑色钢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九、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与查阅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集中统一管理。

2、教师业务档案收集存档后,不得擅自改写或变更。

3、新进教师,应于报到后一周内建立相应业务档案。调离或退

休教师,应按档案管理条例办理移交或处理业务档案。

4、教师可以在教导处查阅和利用个人的业务档案,教师业务纸质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借出,如需借出,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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