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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XX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运行机制,确保企业依法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外部劳务队伍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规范、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外部劳务队伍合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依照本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与外部劳务队伍合作要树立严管善待、合作共赢的思想。

(二)分级管理,权责明晰的原则。构建集团公司、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体系。集团公司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资格准入、年审;公司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选用和合同的签订;项目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

(三)扶强弃弱,质量为先的原则。在使用劳务队伍方面,坚决贯彻“扶强不扶弱”的选择和培育理念。公司对劳务队伍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在提高队伍质量的同时,严格控制项目部使用劳务队伍的数量。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公司成立外部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各项目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经营核算部、法律事务部、财务会计部、物资设备部、安质环保部、纪检监察部、审计部、企业发展部、社会保险部、工会工作部、综治信访部部门负责人。负责劳务管理工作中的队伍选用、分包竞价、合同签订、劳务结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的主管领导为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

第四条公司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的集中管理和调配使用,建立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基本信息台账,是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的主责部门。

2、在公司总经理和主管领导组织下,牵头开展项目部劳务队伍的选用工作。

3、负责外部劳务队伍准入办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外部劳务队伍的资质、人员素质、设备、业绩、诚信度、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核、审查,对外部劳务队伍提交的《准入申请书》(附件6)和公司(或项目部)出具的《外部劳务队伍考察评价报告书》(附件7)进行评审,并上报集团公司办理准入审批手续。

4、负责核实公司在用劳务队伍基本情况,编制项目部月度劳务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月度劳务队伍分布状况表。

5、负责检查、指导、协助项目部做好外部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岗位培训、台帐建立和延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目部劳务队伍进行半年、年度过程考核评定和年审工作。于每年1月10日前将《外部劳务队伍年审记录表》(见附件10)和《合格外部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见附件8)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验后编入《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包括年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劳务队伍,见附件11)和《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见附件12)。

7、负责及时公布中铁六局发布的合格与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

8、负责组织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季度例会;组织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系统会议。

9、参与劳务合同评审工作。

10、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二)工程管理部

1、负责对公司所属项目部劳务队伍作业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负责审核确定项目部提交的劳务分包方案的区段划分、队伍数量和人力机械配置方案。

3、负责对进场的外部劳务队伍的施工技术、管理能力和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4、负责劳务合同中工程数量的审核,建立合同数量与结算数量的对比台帐。

5、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

6、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三)经营核算部

1、负责项目部外部劳务队伍工程单价的确定工作。

2、负责组织劳务分包合同的集中评审,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会签,报公司领导审批。

3、负责劳务合同中单价费用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结算工作,建立合同价与结算价的对比台帐。

4、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四)法律事务部

1、负责制定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并督促执行。

2、负责对外部劳务队伍分包合同文本及法人授权书进行审查。

3、负责公司与外部劳务队伍合同纠纷处理工作。

4、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

5、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五)物资设备部

1、指导、监督、检查外部劳务队伍设备提供和物资材料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

2、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

3、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六)财务部

1、负责劳务分包结算款的支付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部外部劳务队伍结算款支付情况。

2、负责督促项目部建立外部劳务队伍财务支付台帐、合同价与付款额对比台帐。

3、负责外部劳务队伍对劳务用工报酬支付的延伸管理。

4、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

5、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七)安质环保部

1、负责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生产作业安全、劳动保护、工程安全质量、施工环保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外部劳务队伍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及特殊工种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持证上岗。

3、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外部劳务队伍发生的工伤、工亡事故和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4、建立外部劳务队伍安全、质量事故台帐,优质工程台帐。

5、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

6、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八)纪检监察部

1、负责劳务分包活动中的纪律检查和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并建立相应台帐。

2、负责组织开展由公司立项的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效能监察。

3、负责督促、审核和检查项目部与外部劳务队伍签订《廉洁责任协议》。

(九)审计部

1、负责对项目部劳务分包费用结算、支付及相关内容的审计工作。

2、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十)企业发展部

1、负责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的政策咨询、指导。

2、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十一)社会保险部

1、负责提供社会保险政策的咨询和业务指导;

2、督促并掌握外部劳务队伍为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3、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十二)工会工作部

1、负责指导项目部在外部劳务队伍中建立工会组织、劳务人员入会、开展工会活动。

2、指导帮助项目部抓好劳务人员的“三工”(工地生活、工地文化和工地卫生。下同)建设。

3、负责指导项目部在劳务队伍中设立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对群众安全监督员的工作开展进行检查督导。

4、协助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作。

5、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十三)综治信访部

负责外部劳务队伍劳务人员上访接待和维稳工作,及时发现不稳定苗头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信息,防止事态发展扩大。

第五条项目部主要职责

(一)项目部是公司劳务队伍分包管理的主体,要行文成立外部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并明确主管领导、部门及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是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的分管领导为项目总经济师,不设总经济师的项目部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任分管领导。

(二)负责提报本项目部劳务分包方案。推荐符合本项目劳务分包的合格劳务队伍。参与公司对本项目部劳务队伍的分包选用工作。

(三)负责本项目部架子队管理模式和劳务队伍管理的有效结合,符合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四)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及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实施对外部劳务队伍的过程管理,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五)项目部配备的专职劳资员负责外部劳务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劳资员归属综合部管理。具体负责本单位劳务队伍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牵头项目部各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外部劳务队伍各类管理台帐和报表,为公司与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的对口人员。

(六)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及《中铁六局呼和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劳务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期上报劳务费用的结算资料。

(七)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初步评审。

(八)对外部劳务队伍组织定期检查和季度过程评价,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劳务分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九)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及上级有关规定和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对外部劳务队伍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对违反劳务分包合同、双方约定承诺及施工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的外部劳务队伍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十一)负责与外部劳务队伍签订并落实《廉洁责任协议》。

第三章资格准入

第六条对外部劳务队伍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对于申请准入的劳务队伍,由公司对其资质证件和综合实力进行认真审核后,报经六局审验合格后核发《合格外部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第七条外部劳务队伍申请准入申报条件和相关证件:(一)申报条件

1、具备相应资质。有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2、具备施工能力。有相应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和施工机械,劳务队伍人员构成中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有规定比例的技术工人。

3、施工人员持有效岗位技术等级证书,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

4、有相应的劳务分包业绩和良好的合作信誉。

(二)相关证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税务部门核发的企业《税务登记证》。

5、企业出具的《法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申办《合格外部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的程序及权限(流程图见附件1、2):(一)由外部劳务队伍填写《外部劳务队伍准入申请书》(见附件6),并按第七条规定提供有效证件(原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部门验证考察后,如实填写《外部劳务队伍考察评价报告书》(见附件7)。

(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集团公司办理准入。待集团公司完成审验工作后,颁发《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证》。

第四章选用和合同签订

第九条选用原则和选用权限

(一)外部劳务队伍的选用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凡取得集团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有良好信用的劳务队伍均属选用范围。严禁使用自然人组织的队伍以及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布的不合格名录中的队伍。

(三)公司负责本单位施工项目的外部劳务队伍的选定。项目部可以推荐并参与本项目外部劳务队伍的选定。

(四)凡需进行专业分包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实行公开竞标选用, 特殊情况可经集体讨论后采用议标方式,但必须做出主要施工方案、清单报价等方面的分析以及劳务队伍拟投入资源承诺,做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五)公司对施工工艺特殊、施工难度大、科技含量高的工程外部劳务队伍选用后,报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有权进行过程监控和指导。

第十条选用程序(流程图见附件2)

(一)项目部根据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详细劳务分包方案,与分包申请一并报送工程管理部。

(二)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分包方案进行审查批复,项目部对分包方案进行公示。

(三)经营核算部根据劳务分包方案,测算和确定分包价格,如采取招标方式选用队伍时,牵头编制竞标文件。

(四)项目部有权推荐优秀劳务队伍报名。“四证一照”齐全、实力过硬的劳务队伍如有合作意向,在10日内报送准入资料,经审验合格后,也可参加竞标。

(五)公司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办公室或项目部接收劳务队伍报名。项目部与报名的劳务队伍针对分包价格、合同条件等内容进行洽商,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六)公司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劳务队伍选用评审会议,对劳务队伍拟投入资源承诺、主要施工方案、清单报价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评审意见,选定劳务队伍,通知劳务队伍。

(七)经营核算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签订分包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

(一)合同文本一律采用集团公司公布和规定的合同范本,如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强制规定的按规定选用。

(二)公司为我方合同主体单位,所属单位未经公司委托不得签订合同。

(三)分包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分包价格的测算与确定,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限价指标体系,对于超限价的要进行详细客观的分析,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用。

(五)劳务队伍应在进场前签订合同,因特殊原因急需进场的,可暂签进场承诺书,签订承诺书30日内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否则将做清退处理。

(六)分包合同的事项、条款、价格发生变化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及时变更,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审批按原合同审批程序执行。

(七)合同中必须明确外部劳务队伍拟投入的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特殊工种人员数量和设备清单,以及违反合同约定承担的相应责任。

(八)合同中必须明确不预付劳务费用,并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应交税费有相应条款制约。

(九)合同中必须明确主材损耗系数及风险承担方式,必须约定对于偷工减料等质量事故的处罚方式。

第十二条合同评审

1.劳务合同评审方式为定期集中评审方式。每月的10日、20日、30日为劳务合同的评审时间,公司相关部门集中评审。对需要急办的合同,可进行随时批复。各项目部要提前做好合同上报工作,核算部、工程管理部要提前做好合同条款的审核工作。

2.要保证劳务方合同主体合法有效。在合同签订、施工管理、雇用劳务等方面都要提供相应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法律事务部和项目部要认真核查,确保真实性。

第五章作业过程管理(项目部部门职责分工)

第十三条项目部是履行分包合同的主体,负责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过程管理,不得包而不管或以包代管。特殊、关键过程实行旁站制度,专人负责。多支劳务队伍交叉施工时,派专人进行现场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资源配备管理(责任部门:综合部)

1、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人力资源、机械设备配置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对不能满足施工管理要求的队伍,下发书面通知,要求七日内改进。如仍无改进,向公司提出更换队伍申请,公司应于五日内答复。

2、项目部不得以挂靠公司选定劳务队伍的方式自行引入劳务队伍施工,对自行引入队伍的项目经理进行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

(二)技术管理(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

1、项目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等技术资料,并以书面形式交劳务队伍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双方签字留存。具体施工方案要吸收劳务队伍技术人员参加共同制定。

2、项目部负责现场定位放线、试验检验及各种内业资料的整理填写,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测量监控、指导,负责编制竣工文件。

3、项目部与劳务队伍就技术管理双方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在合同和交底中必须明确。如因工作内容约定不明导致双方出现分歧,要追究项目部的责任。

(二)安全质量管理(责任部门:安质环保部)

1、项目部负责向劳务队伍进行书面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履行签认手续,并对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2、劳务队伍应按照项目部的书面交底,认真落实交底要求。

(三)进度管理(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

1、项目部按照整体施工要求编制节点、月、周进度计划,做书面下达,并按下达的计划监督、控制工程进度。项目部要制定施工进度奖罚制度,并贯彻落实。

2、劳务队伍按照进度计划配备各项资源,严格落实计划。

(四)成本管理(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

1、项目部要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劳务结算手续,扣除各项代付费用及罚金;及时按核算单元归集劳务成本,按季对劳务分包成本进行分析并及时改进。

2、劳务合同签订后,对于以清单单价结算的项目,在施工图到达后,要及时依据合同双方确认的实测数量,对合同数量及总价进行修正;对于按工日结算的项目,在优化劳力组织的同时要加强用工数量的统计与签认。

3、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结合限价指标全面掌握劳务队伍现场施工工艺和工、料、机实际消耗,参照市场劳务价格的变化情况,形成实际劳务价格与预算价格的对照分析资料,并及时向上级反馈,为工程索赔(及反索赔)和限价指标体系的完善积累数据。

(五)教育培训管理(责任部门:综合部、安质部)

1、项目部要对进场的劳务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并做好记录。项目部要建立培训台帐,对新进场的劳务工及时进行培训考试,并留存劳务工签字的试卷及成绩单和签到簿备查。

2、对特殊工种、专业性较强和涉及安全质量等重要岗位的工种,必须进行岗前强化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并建立台帐管理。

3、项目部要做好劳务工的日常培训工作,必须保证班前讲话制度并留存相关记录和影像资料。

(六)日常基础管理(责任部门:综合部、财务部)

项目部要做好劳务队伍的日常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人员进出场动态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劳动合同台帐、合同履行台帐、财务支付台帐、培训台帐并及时更新和按期上报公司。(六)标准化管理(责任部门:综合部)

项目部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生活驻地、生产环境等按照项目标准化建设要求,进行统一规划,落实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

(七)劳动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部门:综合部、财务部)

1、外部劳务队伍进场前必须提供《人员花名册》,根据《人员花名册》和合同要求,严格执行进场验证工作。外部劳务队伍人员变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项目部要及时做好人员动态记录,并将台帐于每月25日前上报公司。

2、外部劳务队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要求,与使用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项目部要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并要求外部劳务队伍上报一份《劳动合同》备案。

3、外部劳务队伍应按时、足额的向所使用的劳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将工资支付签收单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对工资单要及时公示。项目部对恶意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劳务队伍,应按合同约定从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资金,并停止劳务费支付,直至拖欠的劳务人员工资补发全为止。

(八)社会保险的缴纳(责任部门:综合部)

项目部要做好劳务队伍相关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收集劳务队伍缴纳凭证复印件备案并建立相应台账。

(九)退场及清算(责任部门:综合部)

项目部应在劳务队伍退场前填写上报《外部劳务队伍退场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在三日内给予回复。外部劳务队伍退场办理末次结算时,财务部门应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签署的同意退场意见后,方可拨付工程尾款。

第十四条参加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劳务队伍必须由正式职工带领。严禁将轨道、桥隧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劳务人员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安全防护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会同劳务队伍的负责人,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生要求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并按国家规定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六章费用结算

第十六条.费用结算按照公司公布的《中铁六局呼和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劳务结算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第七章考核与评价

第十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每半年对所用劳务队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考核评价,撰写考核报告,报送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对于问题严重,被清退出场的劳务队伍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取消准入资格。

第十八条项目部考核

(一)项目部要对劳务队伍实行日常检查与季度综合检查,填写《外部劳务队伍过程评价表》(见附件9),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纳入评价表中扣分;每季度末对所使用的劳务队伍进行一次考核评定,不足一季度的短期用工则在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劳务队伍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评

定扣分取评定期内综合检查扣分的平均分,季度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公司半年、集团公司年度评审的依据。

(二)工程完成后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整体履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如不服从管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除赔偿损失外,项目部有权对劳务队伍采取停工、罚款和向公司建议清退出场等处罚措施。对检查考核中综合评价高,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务队伍及个人,可向公司提出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项目部对劳务队伍季度考核评定采用扣分制,按照扣分情况对劳务队伍进行等级划分,扣分在10分以内定为优,扣分在30分以内定为合格,扣分多于30分定为不合格;发生质量大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直接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对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实行年审和公布制度。

(一)公司对《合格外部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年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二)项目部每年1月5日前将上一年度《外部劳务队伍年审记录表》(附件10)、《合格外部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附件8)及《劳务队伍名录》一起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参加年审。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每半年的评价结果登入《外部劳务队伍年审记录表》,于每年1月15日前将各单位上报的年审资料汇总,撰写考核报告,一并上报集团公司进行年审。

第八章奖惩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定期开展优秀劳务队伍评选活动。对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优秀劳务队伍进行评选和表彰。并推荐参加集团公司的评选活动。

第二十二条凡有下列行为者,将做如下处理:

(一)公司对进场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准入资料的劳务队伍罚款10000元,超过一个月仍未办理的清退出场。公司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

(二)项目部对资源配置不满足施工要求且超过限定时间仍未改进的劳务队伍,每超一日罚款1000元并向公司提出撤换队伍申请,公司在五日内予以答复。

(三)项目部未按规定组织过程评价并报送评价资料的,公司对项目部罚款10000元,项目经理通报批评。

(四)项目部因监管不力发生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或有其他过激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对项目部罚款20000元,项目经理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对劳务队伍管理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的责任单位(部门)和个人按管理权限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由此引发的较大安全质量事故和对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对责任人给予降级、降职、撤职等处分。

(一)违反公司规定使用未准入劳务队伍的单位和个人;

(二)违反公司规定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自然人等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和个人;

(三)违反公司规定未签订分包合同就进场进行施工,以及超付、预付劳务费用等责任单位和个人。

(四)、违反公司规定,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部门和人员。

第九章延伸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及项目部要努力营造企业与外部劳务队伍之间的和谐氛围,组织指导劳务队伍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应会同外部劳务队伍负责人,按照集团公司和公司要求,抓好劳务队伍的“三工”建设,为劳务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劳动、生活条件和环境。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此前印发的相关文件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依据?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劳动合同法》,并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劳务人员是经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各班组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人员作业操作,从制度上保障劳务人员施工时的安全。 2、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杜绝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从制度上确保劳务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方便项目经理部对整个项目管理。 三、组织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1、组织管理结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岗位职责 组长: (一)负责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架子队组建、使用和劳务管理。? (二)负责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三)负责与劳务队伍和各架子队签订的《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四)定期(每月)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 (五)负责劳务班组的劳务费结算工作副组长: (一)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班组设立计划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二)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班组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三)为劳务班组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四)组织对劳务班组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对劳务班组机械设备的评价,参与《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六)负责对劳务班组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七)监督检查劳务班组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安全员: (一)负责对劳务班组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二)督促劳务班组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三)负责对劳务班组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四)督促劳务班组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五)负责和劳务班组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六)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七)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四、管理流程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公司部门职能 一、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三、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四、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五、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其它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分公司职能

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工作职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第三条项目部职能 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劳务公司职能 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一、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范管理。 二、确保进入所辖范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及行业、地方法规。 三、协助各工程项目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很好很全面)

公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劳务队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劳务队管理制度 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完善项目管理,创建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外部用工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能力,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劳务纠纷,以及有效的利用劳务队伍市场,结合劳务队伍管理现状,依据国家有关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队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对民工与劳务队伍的管理 因施工队多、民工多,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较低,在安全、

工资待遇和日常生活的管理上,难度很大。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以下办法: 1.用工管理: 1.1对各劳务队雇用劳务工,由劳务队法人代表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项目、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与支付形式、劳保及福利等。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集体公司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在各劳务队伍进场后,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劳务人员管理规定,统一填写劳务 不得2. 3. 4. 5.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经项目部质检部门验收、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随工验收应作好详细记录,由双方签字,记录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每一单项工程施工完后,由工程科组织交工验收。 6.为提高施工进度,施工队在施工前应对整个工程进行细致深入的了解,熟悉图纸并详细勘察现场,领会设计意图,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科学组织,抓紧关键工序和关键工期,合理划分结构物、施工区段及结构施

(完整版)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工作纪律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及项目部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现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二、适用范围: 1、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热爱工地,树立以工地为家的主人翁思想,关心项目部的发展,团结协作、齐心协力、遵章守纪、规范管理、工程优质、维护形象。 2、项目部全体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4、工作期间内不得饮酒(工作招待例外),一经发现,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纪律处分,饮酒发生的事故后果自负,本工地严禁酗酒。 5、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岗或影响他人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棋、玩游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0元。 6、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违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7、按时参加项目部举行的各项活动,及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8、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讲究卫生,办公室的卫生要有值班制度,在工地内须戴安全帽,举止文明礼貌,维护良好的

企业形象。 例会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司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要求: 1、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例会,时间由项目部决定,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主持根据需要动态会议随时召开。 2、参加例会人员必须遵守项目会议安排,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迟到者每次处罚20元,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不假无故缺勤者每次处罚100元。 3、参会人员准备好会议资料和记录工具,手机设为震动铃声,严禁会场接听、拨打电话、交头接耳,违者每次处罚20元。 4、其他会议安排:具体由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5、资料员24小时内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传回公司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并下发各与会单位及人员。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文档

关于劳务管理的一些个人理解 看到很多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成本控制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加上见过很多管理人员头上那日渐增多一根根白头发和脸上那一道道皱纹,很是心痛和惭愧。所以,结合自己在私营企业和国企的一些经历,加以分享。总则: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是施工总承包方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控制内容,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施工总承包方的企业形象和项目部利益。在这里,我们把劳务分包(防水、钢结构、桩基、护坡等专业分包不考虑在内)从项目部管理的若干子控项目中分离出来,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站在一个相当高度,来宏观控制。由于水平有限,以下只考虑劳务分包的控制。一、为什么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因为很多事情是:一不顺而百不顺,看什么都不顺。众所周知,要实现预控目标,就必须要能够依靠系统层层执行,特别是作为执行者,不然制定得再怎么周密详尽的进度计划都只能的一纸空谈。那我们除了常规的管理方式以外,就必须还要有非常规手段——思想控制。对于人的控制,最理想的方式便是思想控制、精神控制,让整个团队朝着管理者预先制定的目标和方向奋勇前进。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5)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

完整版工程劳务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降低施工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经济效益,按期优质地完成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劳务队伍在施工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循《劳动法》、铁道部制定的铁路施工企业使用劳务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劳务使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劳务用工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劳务分包,二是自带劳务,三是劳动佣工(数量少、时间短的临时劳务 工)。 第四条劳务用工坚持“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分两步,一是由指挥部负责牵头,由子公司(项目部)配合,进行劳务队伍的资格审查和报价审查,建立武襄线劳务队伍库和劳务佣工指导价格平台;二是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由子公司(项目部)择优选择施工劳务队伍,参照指导价格,签订劳务合同,报指挥部备案。 第二章劳务队伍管理 第五条各子公司(项目部)因电力、接触网、配电工程施工劳动力不足时,确需雇用劳务队伍施工时,根据施工组织人力资源安排计划,在武襄线劳务队伍库中择优选择队伍。

第六条各项目部成立雇用劳务队伍的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劳务队 伍的人员构成、信誉、营业执照和资格等级证书、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的 复查工作。并负责佣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使用劳务队伍施工,必须按照先签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合同由劳务队伍与项目部签订,作业队作为使用方在合同上也要签 认。合同中应对工程范围、数量、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单价、工期、安 全等予以明确,并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有可能涉及到的安全、人 身、机械事故应明确责任,以及违约的处理方法。 第八条劳务队伍施工前,作业队必须进行技术、安全、质量、责任心、法制等培训和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培训记录,保存 好资料,以备检查。所有雇用的劳务工按企业职工管理,组织劳务严格按《安规》作业,按《施规》施工。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参加作业队晚生产交 班会等会议和有关学习,要求劳务工必须参加由工程队组织的每周安全大 点名,若因条件限制,劳务队伍应自行组织,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劳务队伍使用的小型机具,原则上自备;中、大型机 具可向作业队借用,并交纳500元?1000元的抵押金。使用中 的安全由劳务队伍自行负责,对损坏机具的,队如实上报,在劳务费结算 时扣回。 第十条作业队带工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懂技术、懂管理、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严禁以包代管。带工人员对所管区段的工程数量、土 质情况、工程质量均应有书面资料,以备检查。 第十一条劳务队伍应服从施工负责人、工长及作业队、项目 部的领导。施工当中,带工人员应对劳务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有监督、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恒信瑞畅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劳务工队伍管理制度

劳务工队伍管理制度 一、劳务工队伍资格审查 施工劳务工队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通过段资质审查、评估合格。 二、施工合同的签定及管理 劳务工队伍应与车间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明确:承包范围、方式、金额,安全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文明施工要求,标准化工地要求,双方责、权、利,违约责任等。 三、劳务工队伍保险购买 劳务工队伍应及时提供劳务人员详细真实的信息,以供车间及时办理委外用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四、劳务工岗前培训考试、安全警示教育(准入制度) 1、劳务工队伍雇用的劳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必须年满18周岁,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守法公民,具备相应的身体素质的男性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女性放宽至55周岁,年龄核定以身份证记录为准。 2、施工队对所有委外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劳务人员应认真接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职工教育科颁发《短期用工培训合格证》,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施工队伍及施工队必须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劳务工队伍需如实汇报劳务作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常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花名册实行动态管理,未经许可,施工队伍不得擅

自更换劳务作业人员。如发现劳务人员与身份信息不符、患重大疾病及为在案人员,一律立即辞退。 五、施工作业期间日常管理 1、劳务工队伍招用的劳务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法律、法规和段、车间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守法务工,自觉维护车间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2、劳务工上岗作业前,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以及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作证。 3、特殊作业人员(如氧割工、焊接工、架子工、电工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4、劳务工若有人员变动,应提前上报施工队,严禁聘请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劳务工。 5、劳务工管理人员每天参加工班组织召开的分工会、完工会。完工会上对当天的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对于会上提出存在的各类问题,必须按时整改落实到位;确有困难的可向工班、车间申请协助解决。 6、每次作业前,进行班前分工点名。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召开班前点名会,详细说明作业质量标准、安全重点注意事项,明确标准和要求;并完成“眼看、手比、口呼”及“安全宣誓”等安全规定动作。 7、在作业过程中,服从车间带班职工的安排和指挥,认真落实

劳务班组管理办法

现场劳务班组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品牌在本工程项目得到进一步宣扬,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公司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劳务现场施工管理办公室所属班组,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要求进入施工场地,各班组负责人(班长)必须将本班组所有进场人员造册上报公司现场施工管理公室,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 2、班组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的管理人员,未经工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急事需离开也必须向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书面请假,经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如累计发生三人次时,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天(单次罚款除外); 3、施工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班组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人员进行查对,一经发现现场人员与上报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50元。 4、劳务班组人员与上报管理办公室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管理办公室将视为私招乱雇,不论原因,一切后果,全部由班组责任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班组责任人承担,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5、班组责任人严禁将其所签订的分包工程转包给其他人。 6、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7、确保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验收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并要求所完成的工序一次性验收合格,若一次验收不合格需二次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直接施工班组责任人承担。 8、对每个分包项目中的每道工序必须先做样板,待样板经(甲方)专业工长验收合格后按照样板施工,如未做样板或样板验收不合格而大面积施工的,若出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我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我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二条、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 管理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

和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 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 管理。 第八条、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 处分或惩戒的; (四)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 职工作,又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劳务队管理制度

劳务队管理制度 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完善项目管理,创建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外部用工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能力,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劳务纠纷,以及有效的利用劳务队伍市场,结合劳务队伍管理现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队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

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对民工与劳务队伍的管理 因施工队多、民工多,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较低,在安全、工资待遇和日常生活的管理上,难度很大。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以下办法: 1.用工管理: 1.1对各劳务队雇用劳务工,由劳务队法人代表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项目、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与支付形式、劳保及福利等。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集体公司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在各劳务队伍进场后,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劳务人员管理规定,统一填写劳务人员的自然情况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填报人员进出场情况。 1.3严格要求各施工队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及业主的有关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内部纠纷和争议。 2.培训管理: 民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要进行岗前技术、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食宿管理: 对施工队的所有民工,一律实行统一食宿、集中管理的办法。按照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处罚的管理程序,达到住房规划整齐、住宿有序、卫生整洁、环境良好、饮食安全、治安稳定的管理目标。 4.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并配合施工队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最新版

最新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严格要求各劳务企业在工资发放时将工资情况在生活区至少公示7天,保证信息获取的透明公开。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1)劳务队伍应服从项目经理和技术员的管理与调度。对不服从技术员合理安排、建议的劳务队伍民工:发生第一次时,项目部对该民工处罚30元;发生第二次时,施工处对该民工处罚50元;发生第三次时,施工处有权直接将该民工辞退;因劳务队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骂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1000元,殴打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5000元,同时将直接责任人送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劳务队伍所属民工必须无违法乱纪记录,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劳动能力。 (3)劳务队伍所属民工进场后,必须及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名单列表上报到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暂住证件,费用从劳务队伍结算中扣除,中途离场或辞退的民工,要及时通知经理部办公室。 (4)劳务队伍归各技术员管辖,技术、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应服从现场技术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一、务工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强务工人员的劳动纪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务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请病假、事假需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同意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七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五天的视为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必须按入场的时间,真实姓名按实考勤,不得弄虚作假,故意伪造考勤表,虚报多报人数冒领工资款,经查实严厉处罚。 3、考勤是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公司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4、各作业班组务工人员的考勤,由经济责任人指定或委托班组长负责,务工人员互相监督核对,经责任人审查确认后,原件在次月5日前交项目部财务入账,复制一份交劳务管理员留存供相关部门备查, 5、劳务分包项目考勤表由劳务公司负责填报,次月5日前必须报总包企业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汇总备查。 二、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务工人员应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民工学习,接受项目

部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2、务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及制定的门卫、宿舍、食堂等制度,严禁赌博、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恶意要讨工资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酌情予以处理。 3、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新招的务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4、施工现场建立管理网络,逐级落实责任制,做到人员底数清,流动进出清。 5、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专业、劳务分包的务工人员由雇佣单位负责管理,但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人数配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落实,负责施工现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资料收集整理。 三、务工人员招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的管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招收范围:熟练的技术操作工,有中、高级技能职称的操作工优先录用,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行业执业资格证。年龄

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一、各项目部应组建“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属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劳务队长、项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 领导小组应在严格遵守北京市住建委及建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情况,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项目经理应严格遵守项目经理工作职责并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负总责。 二、项目部“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按要求设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发承包双方劳动力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劳动力管理员岗位职责。 (二)督促项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做好劳务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制定本项目的“劳务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四)项目部应每月与劳务队伍核对以完成工程量,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劳务费 (五)每月对劳务费结算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了解,确保支付到位。 (六)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必须参加,项目部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在项目部留存备查。工作例会主要审议内容应包括: 1、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对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农民工进退场变更、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3、对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量及时进行讨论、确认; 4、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参照合同约定进行核对; 5、提出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6、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 7、对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进行落实,并制定下月工作目标。 8、建设单位要对直接分包的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工作负责。 三、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牵头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为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 (二)监督检查劳务单位施工队长持证上岗情况。 (三)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四)定期做好合同外增量、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工作。 (五)主动与劳务分包企业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 (六)积极配合市区建委、劳务协管员和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劳务单位施工队长工作职责 (一)劳务单位施工队长是分包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应持证上岗。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务公司工人是社会构成很重要的一部分,完善的工人管理制度能够更好的发展社会,下面给大家整理了劳务公司工人管理制度最新版,仅供参考! 劳务公司工人管理制度最新版完整版 一、工人管理 1、总队工人级别划分为,队长,班长,工人三个等级,大队长由公司指派并有对工人确定级别的权利及绩效工资、奖罚的权利。 2、工人队长应服从大队长工作安排并认真执行,对下属班长、工人有管理权,包括调动、奖罚、任免、审批报销等日常管理工作。 3、班长服从上级领导并顺利完成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班长对普通工人拥有管理权,包括日常工作安排,调动,奖罚,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4、新老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指标。 二、新员工入职管理 1、新进员工必须要有“两表一件”即入职登记表,工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此人。 2、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5天,合格者录用并发放工作服,胸牌等。

3、新进员工录用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4、工作未满15天且无特殊情况的提出辞职者一律不发放工资。 三、现场施工管理 1、每名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施工队长、组长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月、周、日)工作计划,并详细记录工作完成(工作日志)情况。 3、现场施工中不可与业主方或第三方发生争执,如出现问题由现场主要负责人与其沟通协商。 4、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四、考勤管理 1、所有员工每天准时出勤,工作时间为每天9小时。 2、员工请假外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事假3天(含)以上者须经大队长同意。 3、每个项目考勤由专人负责(队组长兼任),接受上级随时检查。 4、“五一”“十一”所有员工有一天休息,如特殊情况不能休息者,可事后进行倒休。 5、因工作需要加班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由带班领导填写加班派工单进行记录,工资另计3元/小时。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记加班工资。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旷工三天者除名并辞退。 7、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 五、列会管理

劳务工人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务工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四川鑫鑫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术语和定义 无 4.管理职责 贯彻落实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项目部依法进行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5.具体内容 5.1.总则: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 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5.2.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2.1.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 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2.2.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 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5.2.3.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 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5.2.4.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5.3.劳动合同

5.3.1.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条劳 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5.3.2.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 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5.3.3.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 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5.3.4.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 同。 5.4.纪律 5.4.1.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 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5.4.3.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5.4.4.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 护企业良好形象。 5.4.5.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5.4. 6.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 骂、打架斗殴。 5.4.7.严禁嫖娼赌博、酗酒闹事。 5.5.考勤和请假制度 5.5.1.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

劳务队伍管理措施

劳务队伍稳定措施及清退方案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务管理,根据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劳务队伍稳定措施及清退方案。 一. 劳务队伍稳定措施 1.提高劳务队伍素质和水平,搞好施工现场有序的管理 思想是行动的艺导,没有正确的认识,就不会有正确的行动。加强现场农民工管理,提高农民工水平,首先要提高认识,深刻了解现场农民工的地位和作用,增强现场农民工的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 1.1 农民工就是生产力。抓好现场施工的工人可以提高工作效益,哪里有生产活动, 哪里就需要农民工。劳务队伍管理是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生产规模愈大,科技水平愈高,就愈需要高水平的管理劳务队伍。尤其像我们这样一个专业劳务队伍与农民工相结合的、快速发展的建筑劳务队伍企业,更要提高对管理工作的认识,确立科学的管理思想,使施工现场队伍水平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劳务队伍管理具有二重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一方面要对生产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另一方面还要对工人阶级反抗剥削压迫进行监督管理。按照科学原则组织生产活动,按成本编制预算,科学安排作业顺序,最大限度确定工作速度和工作定额,加大劳务队伍制度,也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它适应了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第一次使管理成为科学。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坚持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管理与生产者的劳动都是生产力。在实际工作中不难看到这种情况,员工素质、科技水平、生产条件基本相当的劳务队伍。由于管理水平的差异,其生产力效益相差很大。在劳务队伍施工现场管理中,秩序是效率的基本前提,没有秩序就没有效率,没有效率就没有效益。施工现场管理相当,材料可以节约,人工费设备费可以减少,现场不出工伤事故、环保事故、火灾事故,可以得到直接的经济效益和间接的社会效益。这就直观地说明,劳务队伍管理出效益,劳务队伍就是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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