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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方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方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方案

一、相关背景

2003年6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第3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物业管理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提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2007年12月4日,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第165号令,正式颁布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2月正式施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维修资的征缴、使用等均做了详细说明,将物业维修资金的管理提高到更高的法规层面。

在此之前,全国各地部分城市就本地区的发展现状,相继出台了各自的物业管理条例法规,其中关于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各地也各不相同。目前主要存在两种管理模式:一是开发商代收代管,而后由成立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管理,二是政府主管部门集中监管,业主所有。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及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的人工会计账册管理模式已难以应付,相关软件系统也应运而生。二、产品简介

《毅成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遵循‘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融合了涉及商品房、房改房、二手房等多种性质房屋维修资金的管理,系统几乎涵盖了所有目前所能预见的各项业务,并提供方便的开发方法,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政策的需求。

本系统1.0版本于2002年10月立项,03年底研发成功并在南京物业管理办公室试运行,04年6月正式上线运行。经过六年多不断完善,先后在江苏南京(包括浦口、江宁、六合、高淳、潥水十一区两县)、淮安(包括涟水、楚州、盱眙等三区四县)、安徽安庆、安徽天长、山东枣庄(包括腾州市、薛城区、台儿庄区、开发区三区一市)等近20家客户实施,目前系统运行稳定,管理的业主户数近240万,管理的资金规模达到100多亿。

目前已升级至3.0版本,包含B/S和C/S结构两种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

三、技术方案

3.1系统建设原则

目前管理信息系统(MIS)主要架构模式有B/S/S和C/S/S两种:B/S/S(浏览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架构是目前运行于广域网内的管理系统普遍采用的系统架构,它的优点是无需安装系统客户端,只要安装了网页浏览器,如IE、FireFox、Maxthon等即可,维护方便。

C/S/S(客户端/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 架构主要用于局域网,它与传统的C/S两层结构不同,C/S/S是瘦客户端,只需简单的安装即可,无需复杂的环境配置,并可实现自动升级。其最大的优点在于操作简便性及符合Windows用户操作习惯。对于需要大量输入、调

用计算机外设的功能,C/S/S结构有着强大的优势。我公司所开发的C/S/S结构平台,所有功能均是一个独立的插件,方便升级和维护。并且所有查询结果均可进行标题排序、导出Excel、用Excel打开,并可实现快速记录定位,方便局域网内用户操作。

因此,在项目架构设计上,采用C/S/S与B/S/S模式共存的体系架构:局域网内部用户可以使用C/S/S版本的功能,均可实现相同业务;对于广域网用户,则采用B/S/S版本的功能,实现远程登录系统进行业务处理,主要面对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分散在全市各地的用户。

在系统建设方面,我们坚持以下原则,确保系统安全、稳健:

冗余数据检验,保证数据安全准确。

从以下几个方面确保数据的安全:

1、业务处理各环节进行冗余数据检验及事务处理,在后台对

数据进行逻辑校验,确保数据平衡;同时进行自动对帐及

手工对帐,及时发现可能的问题并进行及时调整。

2、局域网用户只能通过软件客户端经中间件登录系统,用户

无法直接连接数据库;用户登录密码采用加密方式存储,

避免泄露;同时可对用户登录地址(IP地址或MAC地址)

进行绑定,防止恶意登录。

3、广域网用户通过浏览器登录时,采用认证机制访问,拒绝

非法用户登录,保证系统不受恶意攻击。

4、数据库用户名及密码不定期变更,防止非法用户擅改数据。

?通过角色分工与功能模块划分,实现多种管理模式。

针对不同的管理模式,设置多个角色,为每个角色定制不同的业务权限;并可针对不同管理模式下的相关业务单独设计开发功能模块。这样,为相关操作用户授予不同的角色,该用户登录系统后将实现指定模式下的业务处理。

同一个用户可以设置多个角色,以实现在不同角色间的切换,完成不同模式下的业务处理。

?界面人性化定制,使用高效简洁方便。

经过多年的MIS系统实施经验总结,并结合用户反馈意见,系统从设计到研发,综合考虑了不同用户的操作习惯,业务界面简洁、方便、高效,并留有个性定制功能,方便用户定制符合自己操作习惯的系统设置,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将各种使用频率较高的功能集成所有界面中,方便用户导出、排序、查询、打印等。

?预留系统接口,实现无缝对接。

本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可以扩展任何业务功能。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它软件,如财务软件进行数据交互(需该软件供应商支持);也可扩展接口,实现与房产局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

3.2系统实现思想

维修资金管理的需求以及运行的业务流程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在系统的使用过程中,随着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信息化素质的提高以

及管理和业务上的调整需要,不可避免地需要对现有系统的各种信息和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和整合。

根据目前专项维修资金政府监管与业主大会自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要求,本系统的整体设计在一开始就充分考虑到系统在近期和将来的变化,应是逐渐由政府监管向业主大会自管进行过渡,系统能够在发生变化时从容地实现变化的要求。系统除了需要考虑业务需求的变化,而且还要考虑由用户层面及数据的增加,所带来的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的变化。随着业务量和数据量的增加,系统对硬件环境的要求也会增加。当前系统的开发需要考虑目前硬件环境、和将来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升级时,系统能够无缝地移植到新的环境中,即系统是建筑在跨平台的运行环境之上的。

鉴于上述分析,本系统的实现思想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安全性

安全是系统稳定运行的首要保证。本系统采用三层体系结构,与数据库的连接受到严格控制;用户登录密码加密传输,加密存储;支技IP绑定登录;外网用户数字认证登录等严格安全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统一性

对维修资金管理中涉及的不同管理对象、管理模式、管理层级进行整体方案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使得用户在同一个操作平台之下即可完成不同的业务功能。

?先进性

充分利用当前流行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通讯、服务器、客户机、中间件的最新、成熟的技术成果,转化到系统的具体实现中去,发挥软硬件的最大效能。

?实用性

在保证业务功能的准确性前提下,提高业务操作的实用性,增加了排序、导出、查询、打印、过滤、定制样式等等实用功能,为日常操作提高了效率。

?灵活性

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并且与相关环节联系密切。一旦政策发生变化或上下游环节发生调整,势必影响系统的动行。因此,系统应具备很强的灵活性。本系统的灵活性体现在MVC的结构设计及插件化、模块化的功能设计,这样局部的调整或后台业务的调整对整个系统几乎没有影响,功能的扩展上则更加便捷。

3.3系统网络拓扑图

本系统设计的使用对象涵盖包括局信息中心或上级主管领导、市级资金管理部门、区级资金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售房单位、建设单位、物管单位、专户银行、购房人或业主等使用对象,分布范围广,因此要求系统不能完全运行于局域网内,而要形成一个基于公网的开放式平台。

鉴于上述情况,系统的网络拓扑图如下所示:

当然,根据各地的管理规模和实际情况,仅需要‘中心子系统’即可实现当前的工作需要,其它部分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增加扩展,而不会有任何影响。

3.4系统关键技术

J2EE技术

J2EE是SUN公司提出的在分布式环境中的一种体系结构,它提供了一种基于组件的设计、开发、集成、部署企业应用系统的方法,J2EE平台提供了多层分布式的应用系统模型、重用组件的能力、统一的安全模型和灵活的事务控制。基于组件的J2EE企业应用系统具有平台独立性,所以不受任何软件产品和任何软件厂家API的约束。

J2EE定义了下面的组件:

·Application client 和portlets 是客户层组件

·Java Servlet 和JSP 组件是WEB 层组件

·Enterprise JavaBean(EJB)组件是业务处理层组件

MVC设计模式

MVC设计模式将项目分解为模型(Model)、视图(View)和控制(Control)三部分。其中“模型”是完成任务的代码;“视图”既是表达界面;“控制器”则控制着模型和视图之间的交互过程。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MVC设计模式

客户端浏览器提交请求给服务器的“控制器”;“控制器”根据系统的配置选择相应的“模型”;“模型”完成处理数据的任务和生成“视图”的任务;“视图”则返回客户端更新浏览器的内容。由此完成一个操作。

MVC设计模式实现了应用的业务逻辑封装,规范了基于JSP/Servlet的Web应用开发。

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将采用跨平台的J2EE技术架构。随着业务的

发展或企业IT环境的整合,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能够随时根据业务需要移植到其他的操作系统,譬如Windows、Linux、SUN Solaris、HP UX等。建筑在J2EE技术架构上的应用系统提供了这种可能性。

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的系统整体框架如下图所示。

系统架构

对系统的操作则通过台式机或笔记本的浏览器,以HTTP/HTTPS 协议连接到服务器上。服务器上的用户操作界面使用目前流行的JSP 格式。但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的JSP有两个特殊的要求:1) 严格使用MVC模式;2) 直接集成到企业信息门户(EIP)中。为将来整个企业应用系统的深度集成作好准备。

维修资金管理系统B/S部分将使用Java开发,并遵从J2EE技术架构。应用服务器可以考虑使用WebLogic、WebSphere、Tomcat、JBoss 等。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运行在应用服务器上,并通过应用服务器与数据库连接。

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是一个基于业务流程管理思想的软件应用系统。在确定的组织模型下,以业务流程引擎为驱动实现具体的业务流程。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将其他应用系统、应用子系统、应用模块作为同等对待。也就是说系统本身是一个小范围的“系统集成”,如下图所示。

功能架构

应用模块之间或应用子系统之间可能会发生相互调用。

住宅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

维修基金可以用吗? 刚买的房子遭遇漏水,大雨之后维修房屋怎么申请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大雨中一些房屋尤其是顶层的住户可能会遭遇漏水,这种情况是可以动用咱们之前缴存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修的,那怎么去申请和维修呢? 先给大家介绍下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首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钱,它是由业主在购房时一次性交纳的一笔资金,专门用来维修或更换电梯、消防、屋顶等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钱。依据《物权法》规定,这笔钱由小区业主共有。 不过,平常咱们使用维修资金,要经过双2/3业主同意等程序,要等很长时间才能支取这笔钱。 那么遇到房屋都漏雨这种迫切需要维修的情况,该怎么办? 为此,政府设立了一个应急维修的政策,如果出现6种紧急情况,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在无需业主签字的情况下,准备3份材料即可到当地房屋和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审批时间短,最快时间48小时资金到帐。 具体而言,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6种情况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遇到以上6种情况,使用应急维修不知道双2/3业主同意,但应当事前告知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就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应急维修的相关情况告知业主;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业主对分摊情况提出质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接下来就是具体的办法了。 步骤一: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尚未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已经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不愿意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且换届未完成名存实亡或业主委员会怠于履行职责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由相关房屋产权人(可否改为业主)提出代修申请。 那么应急维修的申请提交给谁呢?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属地区县建委(房管局)提出申请,北京具体如下: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附件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示范文 本) 为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 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结合物业区域的实际需要,拟订如下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请业 主表决。 一、工程名称 物业区域名称: 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 二、工程项目涉及的范围 工程项目内容涉及的业主范围: 三、工程项目相关单位的名称和选择方式 (一)相关单位名称 1、工程施工单位: 2、工程审价单位: 3、其它: (二)工程项目相关单位选择方式: 1、在“成都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相关机构名录”中选定; 2、采取招标方式选定;

3、其它 四、工程项目预算 (一)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元,根据具体情况分列如下: 1、 2、 (二)用于维修工程咨询、监理、审计、公证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采取以下方式列支: 1、计入当时限维修工程成本 2、由施工单位承担 3、其他 五、列支范围业主分摊金额 (1) 工程项目内容一:,预算金额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2) 工程项目内容二:,预算金额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六、工程项目变动的约定 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项目内容因增加需要更改合同价款,超出预算总金 额 %以上或变更工程项目内容,应经工程项目涉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七、分户余额不足的处理

维修资金分户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本次维修项目应分摊的使用金额时,由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组织相关业主按以下方式处理: (1)自行筹集 (2)补缴 (3)其它。 八、施工期限 预计开工时间为年月日;预计竣工时间为年月日; 预计施工期日。 九、施工安全责任 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单位: 十、工程验收主体和方式 工程竣工后,由合同双方代表、业主代表、相关单位共同参与验收,验收意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日。 十一、维修资金收款账户 维修资金使用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xx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方案大全

附件 附件1 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示范文本) 为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结合建筑区划的实际需要,拟订如下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请业主表决。 一、工程名称 建筑区划名称: 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 二、工程项目涉及的业主分摊范围 1、涉及的业主分摊范围: 2、涉及的业主总户数: 三、工程项目相关单位的名称和选择方式 (一)施工单位名称: 选取方式: (1)公开招标; (2)询价或竞争性谈判: (3)简易比选; (4)单一来源采购。 (二)第三方维修服务机构名称: 1、服务类型: (1)工程造价; (2)工程财务核算审计; (3)工程监理; (4)公证服务。

2、选取方式: (1)市房屋“维修服务机构信息”; (2)其它。 四、工程项目预算 (一)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元,根据具体情况分列如下: 1、 2、 (二)用于维修工程咨询、监理、审计、公证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采取以下方式列支: 1、计入当期维修工程成本 2、由施工单位承担 3、其他 五、列支范围业主分摊金额 (1) 工程项目内容一:,预算金额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2) 工程项目内容二:,预算金额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六、工程项目变动的约定 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项目内容因增加需要更改合同价款,超出预算总金 额 %(不超过10%)以上或变更工程项目内容,应经工程项目涉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七、分户余额不足的处理 维修资金分户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本次维修项目应分摊的使用金额时,由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组织相关业主自行筹集。 八、施工期限 预计开工时间为年月日;预计竣工时间为年月日; 预计施工期日。 九、施工安全责任 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单位: 十、工程验收主体和方式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苏建房管〔2014〕208号)、《南通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通房发〔2014〕234号)、《启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启政规〔2013〕6号)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试行)。 第二条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细则所称更新改造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更新和改造资金,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

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细则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安保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落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用房等。 第四条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市区范围内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交存 第五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细则交存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第六条交存标准(按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中的实测面积)(一)首期维修资金:1.多层住宅(含公寓、别墅)25元/平方米,高层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50元/平方米;2.多层非住宅40元/平方米,高层非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60元/平方米。 (二)更新改造资金:多层住宅(配电梯):10元/平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应急使用) 注: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如申请人选择企业备选库以外具有法定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相关说明,同时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审价。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 (应急使用) 一、首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一)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 1、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原件,示文本) 2、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原件,示文本) (二)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 1、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原件,示文本) 2、工程预算; 3、工程合同;(非备选库施工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应急维修工程审价合同和预算审核报告;(单项5000元及以上项目) 5、应急维修工程监理合同。(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 二、尾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验收报告;(原件,示文本) 2、应急维修工程项目结算发票; 3、应急维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单项5000元及以上项目) 4、应急维修工程监理报告及发票;(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

5、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公示情况说明;(原件,示文本) 6、属于电梯故障的,提供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更换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和控制柜等主要部件的重大修理及改造项目)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 (2017版)

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区资金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 (2017版) 本小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于年交付使用,按有关规定,现已超出质量保修期。目前该部位、设施设备发生损坏,已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依据《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拟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损坏状况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的操作流程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的操作流程根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代管部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特制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一般操作程序 1、出具委托书(附一)。 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把小区内需要维修的物业项目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相应手续的书面文件。 2、提出维修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 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内的物业使用状况,提出小区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计划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包括实施项目和资金使用预算)。 3、公告(附二)。 在小区内以公告的形式把维修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告知全体业主,采取召开业主大会方式的,要告知召开业主大会的时间和地点;采取征询意见方式的,告知征询业主意见的时间计划。 4、召开业主大会或征询意见。 召开业主大会或征询业主意见时,要求业主填写《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表》(附三),业主在《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表》中明确对维修的项目和金额是否同意,并在表格相应栏内签名或盖章。 5、汇总意见。 《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表》征求意见后回收汇总,计算出各个维修项目的同意率和不同意率,并填写《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情况汇总表》(附四)、《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结果汇总表》(附五)。公示(附六)。 将以下材料在小区内公示7天:①委托书;②维修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③《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情况汇总表》、《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结果汇总表》。公示时将公示上墙资料拍照归档。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安全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划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规定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规定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负责全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所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门机构负责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便利。 第二章交存 第六条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时间按下列规定执行。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交纳。 购买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交存售房款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1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附件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示范文本) 为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结合物业区域的实际需要,拟订如下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请业主表决。 一、工程名称 物业区域名称: 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 二、工程项目涉及的范围 工程项目内容涉及的业主范围: 三、工程项目相关单位的名称和选择方式 (一)相关单位名称 1、工程施工单位: 2、工程审价单位: 3、其它: (二)工程项目相关单位选择方式: 1、在“成都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相关机构名录”中选定; 2、采取招标方式选定; 3、其它 四、工程项目预算 (一)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元,根据具体情况分列如下: 1、 2、 (二)用于维修工程咨询、监理、审计、公证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采取以下方式列支:

1、计入当时限维修工程成本 2、由施工单位承担 3、其他 五、列支范围业主分摊金额 (1) 工程项目内容一:,预算金额 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2) 工程项目内容二:,预算金额 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六、工程项目变动的约定 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项目内容因增加需要更改合同价款,超出预算总金 额 %以上或变更工程项目内容,应经工程项目涉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七、分户余额不足的处理 维修资金分户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本次维修项目应分摊的使用金额时,由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组织相关业主按以下方式处理: (1)自行筹集 (2)补缴 (3)其它。 八、施工期限 预计开工时间为年月日;预计竣工时间为年月日; 预计施工期日。 九、施工安全责任 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单位: 十、工程验收主体和方式 工程竣工后,由合同双方代 表、 业主代表、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最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表格

附件1: 海安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附件2: 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公示 小区现有如下需要维修项目:。由于小区目前已过保修期,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元(大写)(¥)对以上项目进行维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维修资金需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围专用部分占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维修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维修资金未分账到户的,在小区维修资金总账中列支)。 小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小区共有住户户,共缴存维修资金元(大写)(¥),现结余元(大写)(¥)。 投诉: 小区物管处: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城管局物管科:80680276 注:本公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7天。 附件一: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附件二:户同意签名业主联系单

附件三:维修项目预算 公示单位(盖章):见证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由开发建设,坐落于,结构为,共有幢,户,平方米,年月竣工,已超过房屋保修期。 二、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 据业主反映和现场查勘,项目(楼栋号)存在 的情况,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需要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缮。 三、维修和更新、改造容及施工工艺 。 四、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经查询,本次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楼栋号)共有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元。 工程预算费用为元,涉及户、平方米,每平方米分摊费用为元/平方米,按照受益业主所拥有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到户。该方案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费用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核减。 五、维修和更新、改造组织方式

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格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由开发建设,坐落于县(市、区)乡镇(街道)路号,共有幢,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年月竣工,已超过保修期。 二、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 据现场查勘,存在 情况,需要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和改造。 三、维修和更新、改造内容及施工工艺 。 四、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本次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元。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盖章)(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业主确认证明 为了保障住宅的正常使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根据查勘情况,项目拟于年月日对已超过保修期的 (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预算元。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户业主。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已于年月日,经业主确认,户业主同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占应确认业主户数的%,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应确认建筑面积的%。根据《物权法》规定,已有超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证明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签字)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盖章)(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 物业项目名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业主在进行书面确认前,应当认真阅读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内容,书面确认必须由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1、维修和更新改造内容: 2、工程预算(元):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Full text 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housin g special maintenance funds 编订:JinTai College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 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 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 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 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 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 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交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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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告知单

温馨提示: 一、施工企业的选取: 1.由业主自行选择 2.被选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从事维修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资质, ②施工企业应遵守维修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 二、施工合同: 1.业主要认真审查施工合同,注重合同的实质条款,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2.业主要妥善保存施工合同,以便今后更好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保证 保修责任的落实; 三、监理单位的选取 1.是否选用监理单位,由业主决定; 2.所选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监理费用由双方协商,由当事人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四、特别提示: 注意可用余额,资金缴存情况等 请用黑色中性笔或黑色钢笔填写

维修项目现场勘查情况及意见

附件1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由开发建设,坐落于,结构为,共有幢,户,平方米,年月竣工,已超过房屋保修期。 二、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 据业主反映和现场查勘,项目(楼栋号)存在 的情况,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需要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缮。 三、维修和更新、改造内容及施工工艺 。 四、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经查询,本次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楼栋号)共有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元。 工程预算费用为元,涉及户、平方米,每平方米分摊费用为元/平方米,按照受益业主所拥有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到户。该方案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费用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核减。 五、维修和更新、改造组织方式 本次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拟聘请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理。经业主大会决定(委托、不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

维修资金使用预案2018

成都市(建筑区划名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预案 (示范文本) 为确保建筑区划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排危除险,保障业主及房屋使用人等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95号令)的规定,制定本建筑区划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预案。 一、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情形 建筑区划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若发生以下应急情形,应当立即启动本应急使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排危除险,消除安全隐患,恢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一)电梯运行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质监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或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的; (二)消防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三)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安全隐患的; (四)因水泵故障和进水管爆裂造成停水的; (五)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漏水、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六)屋面、外墙面发生渗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七)供配电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漏电的。 二、预案的执行主体 建筑区划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但选聘有物业服务企业(含其他管理人)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含其他管理人)负责执行;上述主体均不存在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执行。 排列在前的执行主体,不履职或无法履职的,由排列在后的执行主体依次递补。 三、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 (一)报告应急情形 出现预案约定的应急情形时,预案的执行主体应及时向建筑区划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预案,并告知相关业主。 (二)拟订使用方案并公示 预案的执行主体依据所委托的工程造价审核机构的预算审价结果拟定使用方案,并在建筑区划内进行公示。 (三)提出备案申请 预案的执行主体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备案通过后,首次拨付的资金不超过工程预算总额的50%。 (四)竣工验收并公示 维修工程竣工后,预案的执行主体应依据使用方案组织验收,并委托工程造价审核机构进行结算审价,出具结算审价结果报告后,在建筑区划内进行公示。 (五)结算资金拨付 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价完成后,由预案的执行主体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结算资金拨付。 四、第三方监督服务 本建筑区划按本预案启动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应当按规定引入专户管理银行免费提供的工程造价审核服务、工程施工过程监理服务、第三方检测服务等。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 关于旺园小区号楼单元电梯钢丝绳更换使用房屋维修资金情况说明如下: 一、维修资金申请程序 二、操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 1、提前做好业主的缴纳信息同政府网上信息的核对工作,提前将错误信息进行更正,避免影响结算时的分摊进展,对未缴纳维修资金业主的情况要了解原因,做好催缴方案,避免影响公司的经济利益。 2、提前准备本次使用维修资金涉及到分摊楼体的。 3、对维修部位进行原始状况拍照存档。 (二)制定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委会提出物业维修申请报告 1、定项(确定维修内容) 2、对需维修工程进行充分论证,避免公司风险(必须已过质保期,且分析业主对此项工程认可程度),向公司管理层提报通过。 3、对维修项目进行工程造价的预算,由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指定工程造价单位维修,召开业委会时要明确提出并声明,费用统一进行分摊。 4、如有资金缺口(由业主未缴纳或账户余额不足)的,项目应提前与管理层明确就是否进行先行垫付施工,后续由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公司进行催缴。

(三)以书面调查问卷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 1、调查前应该对业主进行公示告知,公示至少包括维修申请报告、业主委托授权书、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与更新改造方案,公示时间不能低于10天。(需要对公示进行拍照存档) 2、调查问卷要按统一格式填写并经过品质部专业岗进行审核。 3、调查工作要合理有序,过程中须让每户业主先仔细阅读‘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与更新、改造方案’后,再进行签字确认,否则可视为无效。 4、将问卷做好存档工作,并建立电子档案,汇总形成业主意见调查汇总表,每份问卷都需要业委会签字盖章确认。 5、将调查结果形成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公示(需要对公示进行拍照存档),公示时间不能低于5天。 (四)区小区办初审批 1、将申请资料准备齐全,一式5份报区小区办进行初审(至少一份原件)。 2、如无须补充要件,区小区办派人到现场进行核实(单元为单位,按10%比例。超过1000户的可按5%比例抽查)。 3、如须补充材料,区小区办会下达‘申办资料补全告知单’,或要求申办人作出说明并建立相关的备忘档案,此时服务中心应按小区办意见及时补充相关资料。 4、审核、抽查都没有问题时区小区办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六)市小区办最终审批 1、市小区办对区小区办初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2、如存在问题,市小区办向申办人下达‘申办资料补全告知单’,责令整改完善。 3、资料无问题并完成审核后,市小区办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4、服务中心将全部审核资料存档并告知业主审核结果,同时确认操作下一步工作。 (七)对工程进行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1、由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指定工程造价单位施工,同时在园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能低于5天(拍照存档)。 (八)签订合同、施工 1、签订招标委托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2、签订开工报告。 3、制定合理施工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4、开工前要将施工计划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对业主进行告知公示(3-5天)。 5、涉及业主的施工,要提前通知业主并告知业主注意事项。 6、对于施工单位的管理要渗透到每个施工人员,让执行规定的人了解规定内容。 7、做好物料进场检验记录及每个节点的验收记录(质量检验评定表)。 8、施工过程中要进行拍照存档。 (九)公司及业主委员会验收 1、服务中心统筹组织公司内部验收,应至少由分管管理层、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项目现场负责人、工程部专业岗(涉及品质部专业岗的也应该参加)以及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参加初次验收。 2、由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由服务中心邀请业委会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业委会在竣工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财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代管机构和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管机构)负责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依照本办法执行。 已划转至业主大会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 五、代管机构应当将其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商品住宅、已售公有住房分别建账、分别核算。确需合并建账的,应当在有关会计科目下按照商品住宅和已售公有住房进行明细核算。 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的除外。 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

资产、收入和支出。 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制。 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等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十一、代管机构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代管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二)代管机构应当执行本办法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代管机构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

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诺书

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诺书 本申请人系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现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申请人已认真学习了《管理办法》和《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完全熟悉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现郑重承诺如下: 1、申请人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操作手册》的规定组织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事宜,如有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维修工程完工后,申请人将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区域房管局申请办理结算手续。如逾期不办理,区局可视同申请人放弃结算,由本届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殊情况的,本届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报区局和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备案。 3、业委会(社区居委会)承诺按合同约定,将维修资金预、结算款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扣除质保金后),特殊情况须支付给物业公司的,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将切实加强申请资金的使用监督,若出现纠纷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录 1、《承诺书》 (1) 2、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2) 3、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表(一) (3) 4、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表(二) (4) 5、《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详表(一)》;·5 6、《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详表(二)》;·6 7、业委会备案文件 (7) 8、相关业主代表身份 (10) 9、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证明 (11) 10、小区房屋渗水业主签名确认明细表 (12) 11、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 (13) 12、维修资金使用的分摊说明; (16) 13、《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及《工程预算》的公示照片 (17) 14、维修资金使用征求意见证明 (19) 15、施工单位授权委托书 (20) 16、维修工程预算、施工合同 (21) 17、承接维修工程的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23 18、需要维修的部位或设施设备的实物照片 (27) 19、第三方工程审价合同 (28) 20、第三方监管审价相关资料交接单、维修事实查勘意见书 (34) 21、预算工程审价报告 (36) 22、预算工程审价报告的公示照片 (39) 23、专业部门查勘意见 (40) 24、发票(复印件) (41) 25、维修资金交存不足情况下形成的使用分摊说明 (42) 26、就维修资金交存不足情况分摊方式说明 (43) 27、特殊情况说明 (44)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 金使用方案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附件 附件1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示范文本)为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结合建筑区划的实际需要,拟订如下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请业主表决。 一、工程名称 建筑区划名称: 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 二、工程项目涉及的业主分摊范围 1、涉及的业主分摊范围: 2、涉及的业主总户数: 三、工程项目相关单位的名称和选择方式 (一)施工单位名称: 选取方式: (1)公开招标; (2)询价或竞争性谈判: (3)简易比选; (4)单一来源采购。 (二)第三方维修服务机构名称: 1、服务类型: (1)工程造价; (2)工程财务核算审计; (3)工程监理; (4)公证服务。

2、选取方式: (1)成都市房屋“维修服务机构信息”; (2)其它。 四、工程项目预算 (一)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元,根据具体情况分列如下: 1、 2、 (二)用于维修工程咨询、监理、审计、公证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采取以下方式列支: 1、计入当期维修工程成本 2、由施工单位承担 3、其他 五、列支范围业主分摊金额 (1)工程项目内容一:,预算金额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2)工程项目内容二:,预算金额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六、工程项目变动的约定 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项目内容因增加需要更改合同价款,超出预算总金额%(不超过10%)以上或变更工程项目内容,应经工程项目涉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七、分户余额不足的处理 维修资金分户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本次维修项目应分摊的使用金额时,由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组织相关业主自行筹集。 八、施工期限 预计开工时间为年月日;预计竣工时间为年月日; 预计施工期日。 九、施工安全责任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收缴办法及收缴标准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收缴办法及收缴标准 1 收缴标准: 多层50元/平米(含经济适用房)高层65元/平米 别墅、公寓类住宅45元/平米 (一)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接1.5%缴存维修基金; (二)配备电梯的商品件宅,开发建设单位按2%、购房人按2%缴存维修基金 2 交存方式 第一种: (一)开发建设单位代交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个人交存部分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手续。 (二)购房人代交存维修资金。购房人先交存全部专项维修资金后,凭交存收据到开发建设单位报销开发建设单位应交存部分。 (三)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同时交存维修资金。 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交存方式,必须同时以现金或支票支付 第二种: 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时,将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有关规定予以书面告知。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照非住宅物业项目建筑面积将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存入市维修资金专户。 第三种: 购房人按规定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时代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 新建内销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地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交专户银行收款凭证。 新建外销商品住宅出售时设立维修基金的,应当按住宅转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将首期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设立维修基金的,全体业主应当按业主公约规定的时限,将首期维修基金存入规定的开户银行。 第四种:

一)维修基金缴交时间、地点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缴交人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前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缴交维修基金; 2、已购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的售房单位,应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前到市物业办缴交维修基金;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产权人、开发建设单位等,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前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缴交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维修资金审批流程 一、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 修和更新、改造。 公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二、使用的范畴 公共设施、设备及共用部位的中修、大修。(参考标准: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住宅楼房大、中修定案标准》的通知(京房地修字〔1999〕第930号),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共用部位的小修以及日常维护、养护管理、更换小零件等属于物业管理企业日常管理范畴,由物业管理企业在所收的物业管理费里支出。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第1步:邀请社区(居委会)和镇(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到小区现场调 查了解需维修、更新、改造的设备设施(附相片及现场签名表)。 第2步:提交维修工程报价单(内容包括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设备设施、列明清晰维修更换的零件及金额,需五位业委会代表签名审核),必须提供三个单 位的报价单(三选一)。(附报价公示相片) 第3步:提交《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请示》,有业委会的需要业委会五位代表签名(并提交业委会备案表复印件)、物业管理公司盖章、社区(居委会)盖 章、镇(区)住建局盖章。(须注明:本次使用维修资金提交的所有资料 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4步:提交《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附相片),告知全体业主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的公告。 第5步:全体业主调查咨询问卷(须注明使用维修资金的金额以及每户/每平方分摊的金额)需通过涉及维修区域的三分之二业主签名同意。(附公示相片)第6步:提交公示调查咨询问卷的统计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调查问卷结果需五个业委会代表签名确认(附公示相片)。 第7步:填写《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查表》,社区、镇(区)住建局加具意见、盖章。 第8步:填写《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并提交在银行打印的单元账户对账单。 第9步: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签的维修合同(内需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划款比例,工程维修后的验收标准)。 第10步: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11步:物业管理公司持以上申请资料,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手续。 第12步:维修资金开户银行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同意支取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查表直接将资金划转至施工企业,并按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个人 账户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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