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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各项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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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7-11 7:01:36 已阅读4214 次出处:山东涉外网

个人所得税

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率是全球最低之一。

所得税率是以前一年的收入扣除适当项目后,以累计式征税。

税率介于2%至28%。新加坡也提供一些税务回扣项目例如:抚养父母、专业术课程学费和人寿保险保费。持有就业准证或工作准证,一年在新加坡居住或工作超过183天的非公民必须缴付所得税。所有在新加坡赚得的收入和从海外汇回来或带进来的收入都需缴税。新加坡赚取和缴税的海外收入,可以因为缴交了海外税款而获得减税。一些指定的海外收入所缴交的海外税款可以获得单方面的税收抵免。在其他国家缴交的税款也可以在英联邦免税或和许多国家签署的避免双重课税协议下,获得抵免。

工作准证

人力部的工作准证处负责管理客工在雇用外国劳工法令下的就业情况。在法令下,任何雇主如果有意聘用月薪不超过S$2,000 的外国劳工,必须向工作准证处申请工作准证(又称R准证)。新加坡永久居民不需要工作准证。

工作准证持有者的就业情况,受到劳工税和各行业的客工数顶限等方面的管制。

就业准证

新加坡现已和38个国家达成全面协议,它们包括:澳洲、加拿大、丹麦、德国、印度、印尼、以色列、日本、韩国、卢森堡、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西兰、中国、菲律宾、南非、瑞士、台湾、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和越南。

就业准证

新加坡就业准证分两种:P准证:给拥有受认可的专业资格,月薪超过S$3,500 的专业人士。Q准证:给拥有被认可的资历,月薪超过S$2,00的人士。P准证又分为P1和P2准证,P1准证发给月薪超过S$7,000的专业人士。P2准证发给月薪介于S$3,500至S$7,000之间的专业人士。Q准证也分为Q1和Q2两种,Q1准证发给月薪超过S$2,000(但低于S$3,500)且持有受认可学历的人士。对不完全符合Q1 准证资格的人士,当局只在特殊情况下发Q2准证。

就业条件

1998年,公积金局在这项计划下共为749项索偿支付4000万元。

家属保障计划

在这项计划下,如果投保存户死亡或终身失去工作能力,存户和他们的家属将能获得一笔补偿,以渡过初步的困难时期。受保的最高年龄是60岁,最高投保额是3万6000元。

1998年底,共有139万5708名存户受保,投保总额达497亿410万元。去年,公积金局在这项计划下共为2112项索偿支付7610万元。

资产增值

存户可通过公积金投资计划管理和累积更多公积金款,以安享晚年。

公积金投资计划

在公积金投资计划下,存户可使用公积金最低存款以外的多达80%储蓄,或者是在保留特别和普通户头最低存款之后动用剩余的普通户头存款(必需选择两者间较低的款额)。他们可投资在指定比票,信托单位,黄金,政府债卷,银行存款,基金管理户头和储蓄报单。截至1998年12月31日,共有46万4198名存户投资了公积金储蓄, 总值243亿9730万元。

非住宅产业计划

公积金存户也可投资在新加坡的商业房地产。1998年,总值5060万元在这项计划下被提取。

教育计划

这是一项贷款计划,协助存户资助子女或本身的大专教育。它可用来支付本地六所大专学府所有全日制学位于文凭课程的学费。1998年,总额6740万元被借贷来支付学费。

存户优惠

政府通过各种计划奖励对国家作出贡献的人民。这些计划包括购股填补计划.公积金填补计划,以及公积金保健储蓄填补计划。

新加坡对工作签证的申请、批准和签发的有关规定

申请:在劳务人员抵达新加坡以前,新加坡雇主与新加坡劳工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准证。原则上,工作准证发给雇主并寄给外国从事劳务输出机构或劳务人员。上述程序约需1个月。签证签发方式:可以在劳务人员抵达新加坡以后的两个月以内,由劳工部的工作准证管理机构签发工作签证。

签证有效期:3个月。

新加坡的法律

这是一篇有关新加坡法律的文章,从当中不难看出新加坡的法律有多严了。

说说法律这只虎

2005年月12月2日,二十五岁的澳大利亚青年阮祥文在新加坡伏法,被“老虎”吃掉了。为了营救阮祥文,澳大利来总理曾亲自出面说情,达五次之多,外长唐纳更是紧张活动,但一切努力都付之流水。澳大利亚方面眼看赦免无望,最后只要求允许阮母和她儿子最后拥抱一下。这个要求也没有完全满足,阮母只能隔着玻璃用手摸了摸儿子的脸,握了握儿子的手,作最后的告别。倒是阮祥文自己比较清醒,知道没有希望,从容受死。

对此,澳大利亚人非常愤怒,指责新加坡野蛮。他们的理由是,阮祥文没有前科,他携带毒品仅仅396克,不算多,而且是为了帮助他哥哥偿还高利贷,情有可原,况且只是过境,应该得到赦免,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新加坡坚决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认为法律就是法律,不能拉长,也不能缩短。

其实,外界对新加坡法律的厉害应该有所了解。10多年前,一个美国青年就已经领教过了。1994年,美国青年麦克在别人汽车上涂鸦,被判四个月徒刑,3500新元罚款,笞六鞭。经克林顿说情,当时的总理李光耀给了点面子,减为三鞭。新加坡鞭刑十分了得,三鞭子,屁股就皮开肉绽,当年,美国也是一片哗然,指责新加坡野蛮。

被罚的,被绞死的,当然有值得同情的一面,但法律就其本质来说,应该是一只长牙齿的老虎,守卫道德的底线和一个社会共同约定的行为规则,没有现代的规则,就必然有森林的规则。没有法律的守护这个社会必定是不公正的,混乱的。一个不公正的,混乱的社会肯定是不文明的,也是难以健康发育的。其实,在法制方面,新加坡正是向西方学来的经验。李光耀是学习方法律的嘛!他是剑桥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律师出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然后受到老师的指责,这是历史性的玩笑。

新加坡的严刑峻法在世界上确实可谓独步,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与之相比。据说,在地上扔一个烟头,罚款1000新元,相当于普通人一个月的收入,还要罚到公共场所劳动几个小时,记者拍照,登在报纸上,让他难以见人。李光耀有一个理论,见于他的自传。他说新加坡人文化低,需要严格训练,就像宠物,必须严格训练,训练好了,它自己就知道到外边拉屎撒尿了,那时候就不必用严峻的法律去规范它了。这里,他强调了法律的教育和教化作用。人其实在生理方面与动物没什么区别,如果不加以训练和调教,其行为必然表现出许多动物的本性来。怎样调教?法律是一个最重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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