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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奖罚制度

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奖罚制度
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奖罚制度

金沙县新化乡金鸡煤矿

编制单位:金鸡煤矿机电科

编制人:李玉洪

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四月

金鸡煤矿机电运输奖罚制度目录

金鸡煤矿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为加强机电故障管理,减少责任事故,降低故障率,引起各区队高度重视。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二、局部通风机

1.局部通风机投用后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保证运转正常,区队未指定专门负责人处罚主管队干500元。

2.局部风机的电缆、开关、变压器、要做到专供,不能和其它设备共用,否则处罚主管队干500元,处罚责任区队2000元。

3.局部风机配电点、充电硐室消防灭火器材齐全,配置数量符合规定要求,缺一项消防灭火器材或灭火器失效,处罚责任区队1000元,主管队干200元、包机人300元。

三、局部通风机完好

四、皮带输送机运输系统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1、皮带机检修、检查严格执行停机闭锁管理制度,一次停机未闭锁处罚责任区队2000元,主管队干200元。

2、运行中由于监护不到位或未及时发现带边毛絮,造成撕带每次处罚责任人500元,区队1000-500元。

3.胶带机跑偏未及时调整每次处罚责任区队500元。

4.主运输系统撕带、断带事故,罚责任区队10000至20000元,处罚责任区队主管队干1000元。

5. 有违反下列一项者,处罚责任区队2000元,主管队干200元。

1)不走过桥跨越运行的皮带或从运行底皮带下通过。

2)皮带运行中更换托辊、处理或更换清扫器。

3)皮带运行中处理挡煤皮。

4)皮带运转中,焊接、割除转载点溜槽。

5)设备有故障时未采取措施甩保护强行运行。

6)乘坐运行皮带。

7)皮带运转期间在行人通道宽度小于500mm时作业。

8)未沟通汇报随意启动皮带。

6. 有违反下列一项者,处罚责任班长1000元,主管包机人100元。

1)在停机未闭锁的皮带上行走。

2)皮带运转时清理除铁器上的杂物。

3)皮带运转时处理底皮带上的回煤。

4)皮带运转中无人监护调整皮带跑偏。

5)皮带张力未完全释放断带、打卡子。

6)检修工检修皮带时转动部位无防护罩、防护栏开启皮带。

7)皮带运转中,擅自手动调整主运系统张力。

8)皮带机尾和皮带下堆积浮煤磨底带或浮煤当班没有及时清理。

9)沿线皮带保护失效或未按照标准进行安装。

10、胶带机保护齐全可靠缺一项(跑偏、堆煤、联锁、速度、烟雾、纵撕、制动、逆止和超温自动洒水等),处罚责任区队3000元,主管队干300元;一项不起作用或不合格,处罚责任区队1000元、队长200元。

11、胶带机减速箱、滚筒轴承、绳轮、钢丝绳等润滑良好、油位合适,根据润滑标准不合格或不到位每次处罚责任区队2000元。

12、皮带机配电硐室、机头配电点消防灭火器材齐全,配置数量符合规定要求,缺一项消防灭火器材或灭火器失效,处罚班长100元,处罚包机人300元。

11.回收使用胶带机带面需断开时,必须从卡子处抽穿条断开,确实无法抽穿条需切割带面时离卡子边缘不超过300MM,否则每超100MM处罚责任区队500元,处罚主管队干100元。

五、皮带输送机完好

供电及供排水系统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六、供电及电器、设备

1.在10KV高压线路上作业时,未办理工作票否则每次处罚责任队2000元,处罚主管队干200元。操作10KV级高压设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否则,处罚责任区队1000元,主管队干100元。

2.有违反下列之一者,处罚责任区队2000元,主管队干200元。

1)检修设备时停机不闭锁上锁或退手车,停电不挂警示牌。

2)检修电器设备时没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没有放电措施。

3)检修电器设备时只退出手车不挂接地线和警示牌。

4)带电检修、搬迁设备、电缆,带电冷补电缆。

5)多级停电未执行“分别挂牌闭锁、上锁”。

6)强行送电或甩保护运行设备或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电制度。

7)检修高压电气设备、电缆未办理工作票或未按照工作票要求执行。

8)强行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送电。

9)直接用水冲洗隔爆电气设备。

10)带负荷分断隔离开关。

11)检修设备运转部位时未断开动力开关主回路或主回路控制电源并闭锁、上锁。

3. 有违反下列之一者,处罚责任区队1000元,主管队干100元。

1)验电前没有测瓦斯浓度。

2)专用回风巷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电缆、设备安装拆除。

3)直接用水冲洗本安型电气设备。

4)在开关负荷侧接线,电源侧不停电。

5)未穿戴高压绝缘靴和高压绝缘手套或未使用绝缘工具进行变配电设备检修、停送电。

6)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 有违反下列之一者,处罚责任区队500元,主管队干100元。

1)擅自调整电器设备保护整定值。

2)煤电钻、信号、照明综保不按规定试验。

3)清扫擦拭高低压电缆上煤尘不按要求戴绝缘手套。

4)设备换油时不收集废油。

5)电工工具绝缘损坏还继续使用。

5.无计划随意停电每次处罚责任区队1000元、主管队干100元,未办理用电手续随意在他人生产区域接电每次处罚用电单位2000元,处罚接电者500元。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时加倍处罚。

6. 每季度必须对固定电缆进行一次绝缘遥测和检查,并有遥测和检查记录,未检查、遥测或记录不全处罚区队500-1000元,队长、机电副队长及机电技术员各处罚200元。

7.连采机跟机电缆使用期不到四个月因破口多更换,更换电缆费用全部进入该队成本并加罚500元;梭车电缆使用不到三个月需要更换,换电缆费用全部进入该队成本并加罚500元。

8.综采工作面电缆及插头每出现一次损坏或爆裂处罚区队1000元、机电班长和机电副总各200元。一个月内出现二次或二次以上电缆及插头事故,加倍处罚。

9.外委施工单位新购或修复的防爆电气设备,未出具检验报告、未签发《设备入井许可证》和《入井防爆检验合格证》的私自入井使用,每台处罚外委单位负责人1000元,并责令该设备立即停止使用并升井。

10.井口检身房值班员,未接到机电动力部签发的《设备入井许可证》、有编号的《防爆合格证》,私自放行防爆电气设备、五小电器入井,每台(次)处罚班长200元。

11.凡电机损坏或烧毁,经主管部门追查明确责任后,处罚责任单位40元/千瓦,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班长各30元/千瓦。

12.在搬运、安装、回收过程中碰坏设备的,按维修费用的50%处罚责任区队,罚运输班长300元,损坏较严重时对责任单位按照设备原值进行处罚。

13.配电点、变压器硐室、开关等设备整定值正确,接地装置合格,悬挂正确的供电系统图。无供电系统图处罚机电班长100元,接地极一处不合格处罚责任区队100元,整定值、供电系统图错误处罚机电副总100元。

14.防爆电器设备无失爆,一处失爆处罚包机人100,

15.高低压配电室、硐室配电点消防灭火器材齐全,配置数量符合规定要求,缺一项消防灭火器材或灭火器失效,主管负责人200元、包机人300元。

16.凡用非标准保险丝代替保险丝的处罚包机人100元。主管人150元。

17.随意在电气设备上洒水或巷道顶板有淋水未采取防范措施,每处处罚责任区队100元,处罚主管队干100元。

18.井下在用开关未按照规定上台、上架每台处罚当班责任人100元。

19.不同型号的电缆严禁冷补,否则按照失爆进行处罚。

20.各区队新开采工作面和巷道掘进,提前将供电系统图、供排水系统图送机电科相关矿领导审核,未经审核签字不予供电、供水,影响生产由本队负责并每次处罚责任区队100元,机电副总100元。

七、电器设备完好

矿用一般型高压开关柜

矿用一般型低压开关柜(含直流和PLC柜)

八、供排水

1.无计划随意停水每次罚责任区队100元,造成影响生产罚200元。

2.损坏管路每次处罚责任区队100元,未及时汇报处罚200元。

3.定期检查管路运行情况发现跑冒滴漏及时处理,未及时处理每次处罚责任区队500元。

4. 安装供排水管时,直接用手指校正胶垫,处罚责任区队500元。

5. 水位超过规定水位未开泵,造成水仓水位高或水上路面,水泵当班司机100元。

6.水泵房、主排水仓设备必须保证可靠运转、性能良好,出现一次供排水事故罚责任科队100元,罚班长300元、机电副总400元,造成特大供排水事故,追查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并加倍罚款。

7.供排水管路、阀门必须按照标准安装,未按照规定标准安装必须立即整改,一处不合格对所辖责任科、班长200元。

8.机电科应按照生产接续计划提前设计巷道消防洒水系统,消防洒水系统未及时设计,处罚主管责任人500元。

9.消防洒水管路安装后,按规定要求缺少一个阀门和承接插头罚责任区队500元,主管队干200元。

10.供水管路敷设未统一使用绿色钢管,排水未使用绿色钢管,每根罚款100元。

11.皮带机巷机头、机尾消防降尘胶管配置齐全长度合适,否则罚责任科、班组200元。

12.外委施工地点未按规定标准安设消防灭尘设施的一处处罚施工单位500元。

13.主排水泵房消防灭火器材齐全,配置数量符合规定要求,缺一项消防灭火器材,处罚各管辖区域负责人500元,包机人300元。

九、水泵、管路完好

主排水泵

十、矿井辅助运输系统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辅助运输车辆管理

1.在用车辆必须完好,杜绝带病运行,不得发放或使用不完好车辆,否则罚责任班组200元。

2. 辅助运输队将不完好车辆交驾驶员入井而肇事的,由辅助运输队责任人承担全部的费用,并罚辅助运输队500元、辅助运输队主管200元。造成人员伤忙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保护装置失灵,发现一次对运输班罚款200元,主管科队100元。

4.车容车貌不整洁,视情节每辆车处罚100元。

5.车辆发动机、油箱表面油污沉积,每辆车罚款100元。

6. 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发生事故者,本司机赔偿损失的60%,驾车司机赔偿损失的40%。

7.驾驶员没有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视情节对驾驶员罚款100—500元。

8. 严禁酒后驾车入井,违者罚款1000元,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严禁人货混装,对责任科队罚款500元,主管队干200元。

10.车辆超速行驶,视情节对驾驶员罚款200元。

11.对强行拦挡、爬乘车辆人员视情节罚款500元,情节严重按事故进行追查。

12.无证驾驶罚责任人500元,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额由肇事人赔偿。

13.司机在井上、下肇事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如果是单方肇事,按直接经济损失多少进行处罚,标准是:直接损失10000元以下,处罚单位10%,个人5%;直接经济损失在之间,处罚单位20%和个人各10%;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以上,处罚单位30%和个人各15%。如不汇报,事后被查出,加倍处罚。如果发生双方肇事,责任方承担所有的罚款和车辆维修费用或有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14.井口、工业场地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罚司机100元。

15.司机离开驾驶室不熄火,罚司机2000元。

16. 严禁将矿入井车辆驶入公路,违者罚款500元。

17. 车辆无灯光,借助矿灯照明行车,处罚责任区队2000元,主管队干200元。

18. 用架子车、特种设备搬运大型物件,人员站在车辆摆动轨迹或大型物件倾倒半径2倍之内指挥装、卸,物件不捆绑或未按标准捆绑牢固,处罚责任科队1000元,主管队干200元。

19. 有违反下列之一者,处罚责任区队1000元,主管队干100元。

1)车辆刮碰周边设备设施。

2)所有辅助运输车辆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车、人同向行驶时,人停车行,相向行驶时,车停人行)。

3)无专项措施时超高、超宽或超员、超载。

4)上下班坐车时,在车没有停稳(未熄火)时上下车或在车上站立。

5)人员上下车时司机启车行走。

6)非人车没有采取措施拉人(井下乘坐工程自卸车、转载机等)。

7)驾驶制动、灯光、转向等不完好车辆入井。

8)驾驶员离开驾驶室不熄火停车、关闭大灯、拉起手刹并挂挡。

9)轮胎螺丝不全或固定不牢。

10)站在不安全的位置指挥车辆倒车。

20. 有违反下列之一者,处罚责任区队500元,主管队干100元.

1)人车司机在工人上车完毕后,没有亲自检查和关闭防爆人车车门或人员下车时没有亲自打开并关闭车门。

2)设有施工警示牌的区域内,行车速度超过5km/h。

3)井下同向行驶车辆间距小于50米。

4)入井车辆所配备灭火器材不完好

5)超车、会车不减速、变光。通过交叉点不变光、鸣号、减速。

6)无措施在运行的车辆上作业。

7)故障车辆在车辆前后未设置规定的警示标志。

8)临时停车没有打双闪、无双闪车辆未设置警示标志。

9)驾驶员离开驾驶室,钥匙不随身携带。

10)车辆起步前不发出开车信号。

11)井下倒车时,不观察周围环境,综连采交接班车倒车时,无人指挥。

12)反光镜损坏、喇叭不响。

13)车辆行驶过程中,在车内躺卧、打闹嬉戏和摘掉安全帽。

14)水深超过排气筒时强行通过。

15)入井车辆有配车轮阻车器的。

21. 入井车辆载物一般规定:载物高度不得超过米,宽度不得超过车箱,后端不得超出车箱2米。拉运超长、宽、高的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批准后悬挂警示标志,方可拉运否则,处罚责任区队1000元,主管队干200元。拉渣、矸石、碎石车辆载装高度不得超过后车厢上边沿,否则处罚责任区队500元,主管队干100元。拉运流体物品(如清理水仓煤泥、水煤、已搅拌的混凝土等)的车辆,车斗底部及四周边沿必须要有防止洒漏的措施,否则处罚责任区队500元,主管队干100元。

十一、机电通用设备完好管理奖罚细则

1、使用中的设备每台必须在明显位置张贴设备责任牌、“完好设备”标志、经机电动力部签发的“入井防爆检验合格证”标志,要求字迹清晰好辨认,否则,每缺一项标志牌罚款200元。

2、变电所、低压配电点、三台(包括三台)以上的电器设备以及单独布设的高压接线盒(连接器)必须有合格的接地装置,否则罚款1000元/处。

3、凡按有关规定应装设局部接地极、辅助接地极的必须装齐,接触良好无锈蚀,否则每缺一处罚款1000元/处,处罚责任人200元/处。

4、电器设备整定超标或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处罚责任区队200元,处罚主管队干100元。

5、超标准(超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使用电器设备及电缆者,罚款1000元/处。

6、开关接线腔内,及接线工艺符合要求,无铜丝等其它杂物,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处罚责任区队500元。

7、三大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不全或甩掉保护者,处罚责任区队500元/处,处罚主管队干200元/处。

8、增减负荷、搬迁设备、增减供电电缆时,使用、维护单位必须提前将变动后的实际供电系统图(包括供电电缆规格、型号、长度)上报机电科,如有违反,处罚责任区队500元。

9、要求各单位将所属设备、五小电器分类编号,并做好台账,否则,每有一台不符,处罚所属区队500元。

10、接到检查通知书后,有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每有一条未整改,处罚责任区队500。

11、 6平方以上所有电缆起始及终点必须有电缆指向标志牌,距离每超过200米,增加一个标志牌,否则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区队200元。

12、凡违反下述规定之一者,处罚责任200元,处罚主管队干100元。。 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绝缘性能、保护性能,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配件及时更换。

2)工作面的电缆要明确用途、电压等级,并按规定悬挂。

3)电缆吊挂要平直,严禁用铁丝吊挂。

13、液力耦合器必须按规定使用传动介质、合格的易熔塞,否则处罚责任区队1000元,主管队干100元。

14、旋转部位必须依规定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装置,否则处罚责任区队1000元,主管队干100元。

15、移动设备检修时,必须将设备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的安全地点,并将断路器手把打在断开的位置,否则处罚责任区队500元/次。

16、应装漏电保护装置的未装或甩掉不用的,处罚责任区队500元。

17、未按规定装设风电、瓦斯电闭锁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处罚主管队干100元。

18、每有一处不使用煤电钻综保装置,或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失去保护作用,处罚责任区队500元,处罚主管队干100元。

19、设备避免淋水,每发现一台,处罚责任区队500元,处罚主管队干100元。

20、喷浆时不遮盖设备及电缆,将水泥等赃物喷至设备或电缆上,污染一台设备,处罚责任单位500元,污染一米电缆,处罚责任区队200元。

21 变配电点值班人员、检修电工要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进行试验,不按规定试验和天写记录着,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区队500元。

22、地面供电系统和设备必须按规定设防雷设备,每发现一处缺少或不合格者,罚责任区队100元。

23、各单位需加强图牌板管理,图版必须如实反映实际状况,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区队100元,主管队干200元。

24、综采设备及各转载点必须按规定设喷雾装置,效果良好,否则,罚责任区队500元/处。

25、严格执行电气焊措施一焊一审批制度,施焊现场灭火器、沙箱、洒水管到位,有一项不到位,罚责任区队50元。

26、严禁任何设备碾压电缆,否则,处罚责任区队200元/处。

27、大型部件指综采、主运系统中的重要设备部件具有可修复性、能重复使用、价值昂贵的部件。移动大型设备或更换大型部件时,必须提前编制相应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并贯彻学习到位,方可作业,否则,罚责任区队200元,主管队干200元。

十二、油脂润滑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1、机电动力部负责油脂全过程管理的检查与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2、各区队油壶没有编号、油壶卫生差、混用油壶,没有专用加油器加油的,处罚责任区队500元。

3、各区队设备的油温、油位、油质要达到设备规定要求,没有漏油现象,所有油嘴齐全,油路畅通,否则,处罚责任区队500元。

4、各区队设备加油口或油嘴卫生干净,否则,处罚责任区队500元。

5、各区队废油能及时回收,不乱倒污染环境,废油不混装,否则处罚责任区队500元,主管队干200元。

十三、除铁器及铁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1、区队运输系统、生产系统、设备需焊接或加固的铁制附件,应提前设计加工,安装后建立台帐,应指定一名队干部专门负责。未建台帐管理处罚责任区队500元,责任人100元。

2、设备盖板、钎杆、托棍以及设备附加铁器附件,进入运输系统吸入相应的除铁器,对相关区队处罚1000元。进入系统卡坏破碎机截齿或其它部件处罚责任区队2000元,主管队干300元。铁器进入运输系统造成设备损坏或撕带边等事故,处罚区队5000元,处罚主管队干500元。影响生产的按照事故追查处罚标准执行。

3、安装除铁器,但不按规定开机使用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区队处罚1000元,主管队干200元。

4、包机责任不落实、未及时清理吸附杂物、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造成除铁器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区队处以500元的罚款,主管队干200元。

5、每台除铁器5米范围内必须设置一个杂物箱和记录本,除铁器做到与胶带机同时启、停,停机后要及时清理杂物,否则处罚责任区队1000元,处罚主管队干200元。

6、除铁器实行包机管理制度,每台除铁器必须有包机责任牌,责任牌要明确设备状态、包机责任人及相关技术参数。否则处罚责任区队500元,处罚主管对干100元。

十四、设备履历表及设备台账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1、各区队需每班填写:设备润滑记录、设备检修记录及其他记录。日常检查若记录不全、不符,处罚200元/项。

2、生产设备检修记录:主要记录生产设备使用过程中损坏、更换(5万元以上)部件时,要详细记录设备故障时间,检修情况,影响生产情况。若记录不全、不符,每次处罚500元。各区队每月25号将记录上交机电科,若未能按时上交,每推迟一天处罚50元。

3、生产设备履历表:自新设备发放到区队以后,区队需开始建立设备履历表:设备信息、设备过煤量、停启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期间更换大型部件情况,若该记录不全、不符,处罚200元/次。各区队每月25号将记录上交机电科,若未能按时上交,每推迟一天处罚200元。

4、设备台账:包含生产设备、五小电器、开关、移变、胶带机等各种设备,需记录各设备信息(15KW以下水泵、低压接线盒不需序列号)及使用地点、开始使用日期。还需包含本队井下、地面库房存放备用设备。对本月新

增、停用设备做出备注。若该台账不全、不符,处罚100元/次。各区队每月25号将记录上交机电科,若未能按时上交,每推迟一天处罚200元。

5、电缆台账:包含井下电缆(6平方以上,不含配电点内跨接电缆5米以下):型号、起点-拐点-终点、长度、用途、开始使用日期。对本月新增、停用电缆做出备注。若该台账不全、不符,处罚100元/次。各区队每月25号将记录上交机电科,若未能按时上交,每推迟一天处罚200元。

6、各区队每月1号、15号将在用设备状况表(主要针对各所属设备存在问题做出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上交机电科。若不交或推迟上交,每次处罚500元。

7、各区队每月1号、15号将机电设备(不包括采购新件)需求明细(五小电器、开关、设备、大型部件配件等)上交机电科,以便管理部门按照生产需要进行准备,若不交或推迟上交,每次处罚500元。

十五、奖励

1、在日常维护检修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并制定相关措施的个人奖励1000元,消除或改造设备电器、机械不安全隐患(不改变原有设备性能、结构、防爆要求等)的奖励改造发明人2000元。

2、在各种救灾中对积极进行抢救者,奖励500元。

3、对使用设备进行局部或整体改良、改造,并取得经济效益者,按节省金额的10%进行奖励。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金鸡煤矿机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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