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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团队管理制度

营销团队管理制度
营销团队管理制度

“潍坊金三元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团队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五章员工的离职管理制度

第六章员工的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各种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三章考勤管理

1.出勤

1.1工作时间:员工须按各部门的《金三元商贸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时间上下班;

①迟到:上班时间未到或未到岗者,即为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1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②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③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职者,即为旷工。

2.请假:

2.1 员工若早上有急事不能上班者,应在前一日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

法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须部门负责人同意,否则视为旷工处理或请假无效。

2.2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

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3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

过3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超过天数按

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7天;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15

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5天

5.考勤统计

5.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5.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全月累计迟到3次者(包括3次)

②除公休外,请假1天以上者

③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物资或晋升奖励。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有下列表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20~8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2、完成营销团队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3、向销售团队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销售团队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4、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5、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销售团队的经济漏洞,并为营销团队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8、节约资金,节约费用;

9、其他对销售团队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公司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销售代表”、“优秀管理者”等奖励,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进行评选和奖励。

第二节处罚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次)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5次以上者再扣发30元;

2、旷工者扣除当日双倍工资,连续三个月累计达三次辞退;

3、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5-30元/次);

4、办公区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30元/次);

5、禁止两人同时离岗超过10分钟,违者罚款(5-30元/次);

6、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20-50元/次);

7、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5-10元/次);

8、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5-100元/次);

9、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200元/次);

10、未经主管批准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及销售培训者罚款(30-50元/次);

11、不服从上级管理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25-30元/次)第二次辞退;

12、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允许,不可跨团队串岗违者罚款(5-30元/次);

第五章员工的离职管理制度

一、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

1、公司管理人员离职须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离职表”交人事备案。

2、除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离职表”交人事备案。

3、新员工三个月试用期内无业绩并离职(包括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者,不予以结算当月岗位补

助(即30天岗位工资)。

4、试用期已满仍没有业绩产生者,没有达到公司用人标准,公司有权将其辞退,当月薪资不予结

算(即30天岗位工资)。

5、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

者,自愿放弃当月月薪资(即30天岗位工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二、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离职表”,经核准后,方可离职。

三、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

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四、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

予以直接开除。

五、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

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

六、员工无论到职时间长短,表现优异者,可直接升级或跳级。员工表现极差者,须实施在职教育,

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七、员工的裁减或增加,须以部门业绩表现而改善,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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