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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

夏商:

1、五刑:指长期存在于中国奴隶制时代的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常用刑。

2、昏墨贼:昏是指“恶而掠美”,即自己做了坏事而窃取他人的美名。墨是指“贪以败官”,贪得无厌,败坏官纪。贼是指“杀人无忌”,即肆无忌惮地杀人。犯这三种罪之一的,就要被处以死刑。

(二)西周:

1,分封制: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古代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在家庭范围是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是为分封制。

2、宗法制度: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在周朝时开始维系贵族间关系。宗法制的关键是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

3、五听:五听是西周审判官采取的审讯方法,用来观察当事人的心理活动,总共五个:辞,色,气,耳,目。(一曰辞听,即听当事人的陈诉,理屈则言语错乱;二曰色听,即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如理亏就会面红耳赤;三曰气听,即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喘息:四曰耳听,即审查当事人的听觉反应,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听不清话;五曰目听,即观察当事人的眼睛,无理就会失神。)

4、五过:中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一种,源于西周。五过是指判官的五种禁止性行为。即:“为官、为反、为内、为货、为来。”为官指畏权势而枉法;为反指公报私仇。为内指袒护亲戚;为货指图财枉法;为来指受人请托枉法。

5、六礼:六礼是西周礼制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6、七出三不去:“七出”是指中国古代丈夫休妻的七种理由,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三不去”是指中国古代不能休妻的三种理由,即有所娶无所归(无娘家可归)不去;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丈夫娶妻时贫穷,以后富贵)不去。

7、西周法律制度中的刑、礼关系:(1)礼与刑是西周法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两则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凡是礼所不容的,就是刑所禁止的;凡是合于礼的,也必然是刑所不禁的。但不同的是礼着眼与预防,正面积极,而刑着重于事后惩罚。

8、西周法律中定罪量刑的原则:(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区分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故意犯罪或一贯犯罪的从重处罚,过失犯罪或偶然犯罪的从轻处罚。

(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考虑犯罪者罪行严重的程度,谨慎测度罪犯的动机,以区别量刑的轻重。

(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采取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

春秋:

1、铸刑书:春秋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他们将成文法铸在铁鼎上,公布于世。它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在上层建筑中的变革,打破了奴隶制法律的秘密状态,打击了奴隶主阶级垄断法律,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局面。“铸刑鼎”事件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成文法的产生。

2、法经: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法律。由战国初期魏国的李俚总结各诸侯国的法律而编著。共有六篇,即《盗》、《贼》、《囚》、《捕》、《杂》、《具》。

3、商鞅变法:指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提出的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郡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秦汉:

1、汉初肉刑改革(历史意义):名义上取消了肉刑,实际上还是有很多。取而代之的是自由刑。到了隋唐肉刑已经几乎不存在了。

2、廷尉:秦朝和汉朝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其长官也叫廷尉

3、春秋决狱:在汉朝如果遇到法律无有关规定,同时又无适当判例可以比照时,可以《春秋》经义附会法律作为断案的依据。

4、辟举:汉代官吏选任制度之一。辟举又称辟除。是高级主管官吏或地方郡守上的官吏,在其辖区内对有名望和有才能的人,向中央推荐人才或自选属吏的制度。

5、秦劳作(役)刑有哪些:(1)城旦、春:男犯为城旦,从事筑城劳役;女犯为春,从事舂米的劳役(2)鬼薪、白粲:男砍柴,女择米,供宗庙祭祀之用(3)(伺察)司寇,作如司寇:男去边疆边服劳役,边防外寇;女则在内地如此(4)罚作、复作:男去边疆戍守,女去官府服劳役。

6、秦刑罚原则有哪些:(1)区分故意和过失(2)区分有无犯罪意识(3)自首从轻(4)规定刑法时效(5)共犯加重(6) 合并论罪

7、秦汉时期的法律形式:(1)秦:律,令,式,廷行事,法律答问(2)汉:律,令,比,法律注释著作,《春秋》经

?8、汉律儒家化的表现形式:(1)关于尊老怜幼原则(2)关于亲属相隐原则(3)关于贵族官僚有罪先请原则

三国两晋南北朝:

1、重罪十条:指危及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十种最严重的犯罪,始于北齐律。北齐律中的重罪十条是:“一曰反逆,二曰为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爹,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2、八议:中国封建王朝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要上奏皇帝进行特别审议,以便对其减刑或免刑的一种制度。有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3、准五服以制罪:就是按照五服所表示的亲属关系远近及尊卑,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本质是维护家族的等级制。

4、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也叫九品官人法,是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这种选官制度,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种新的选官制度是由魏文帝曹丕时的吏部尚书陈群创议的。

5、张杜律:由于《晋律》言辞简约,实施中难免产生歧义,当时的著名律学家张斐和杜预分别为律作注。经张杜二人注解后的《晋律》,经晋武帝批准,下诏颁行天下,也被径称为“张杜律”。

6、北齐律:《北齐律》是北齐代替东魏后,武成帝命高等人编撰而成,这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成就最高的一部法律,对于《开皇律》乃至《唐律疏议》都有直接的影响。

7,留养承嗣:又称为存留养亲,即规定对那些犯非“十恶”死罪或应判处流,徒刑的罪犯,若祖父母,父母老病应侍,身边却无成年子孙和期亲可以照料生活,允许通过上请,暂不执行原判刑罚,准其奉养老人,直至去世后再继续执行或予以改判。

,8、试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在立法体例和内容上的重大变化:(一)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区分律、令;改科为格;提高式的地位;发展法律解释(二)法典体例的发展变化:法典篇目逐渐适中;改《居律》为《名例》。

隋唐:

1、加役流:是唐朝流刑中最重的一种,即流3000里,劳役3年,作为对某些死刑的宽宥处理,一般流刑,到配所皆服劳役1年,而加役流则增加服役2年,故称“加役流”。

2、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是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

3、保辜:中国古代刑法中一种保护受害人的制度。凡是斗殴伤人案件,被告要在一定期限内对受害人的伤情变化负责,如果受害人在限期内因伤情恶化死亡,被告应按杀人罪论处。这种制度称为保辜。

4、唐六典:唐朝的法典之一。唐玄宗开元年间由张九龄、李林甫等编撰。原拟按周礼六典编撰,后因唐官制不能套周官,故改以三师、三公、三省为目,共三十卷,主要规“定了官制、礼仪、行政制度等内容。它是我国保存至今的最早的一部行政法典。

5、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6、唐律十二篇:唐律是唐代法律的总称。主要是《永徽律》,还包括《武德律》、《贞观律》等法典。

7、十恶:中国封建王朝为维护专制统治而规定的十种不可赦免的罪名,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8、唐代有哪些特权制度:唐代通过议、请、减、赎、当、免等特权规定,把贵族官僚地主的特权法定化、系统化,体现了当时对封建特权的保护相当明显。

9、唐代的司法机关体系:在唐代,中央一级设有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三个主要司法机关,称为“三法司”,分别负责行使审判,复核和监察等司法职能。在地方,司法审级与地方行政区划一致,分州,县两级,司法事务的管理仍沿袭旧制,由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州有刺史,县有县令,京都长安设置京兆府,分别负责审理本辖区的刑,民案件。

10、唐代的诉讼制度有哪些:

(1)在唐代,诉讼的提起主要有告诉,告发,和举劾三种方式。告诉是指受害人亲自到官府控告侵害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可由亲属代诉;告发是指举告或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举劾是指各级官吏和监察机关代表国家对重大案件履行主动纠举的职责。

(2)唐律规定,诉讼必须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诉,越诉者和受理者均需付刑事责任,唐代的诉讼自上而下分为县,州,大理寺三级。(3)唐律对告诉权进行了限制:第一,除谋叛以上的重罪外,卑幼不得告尊长,部曲奴婢不得告主人,否则处以绞刑。第二,10岁以下,80岁以下及笃疾者,以及狱中的罪犯,除谋叛以上重罪及侵犯自己利益的犯罪外,一般不得告发他人犯罪。

11简答题:(1)唐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地位:第一,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第二,科条简要,刑罚适中;第三,依礼制律,礼法合一;第四,立法技术空前完善;唐律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影响。唐律是中国封建法典的楷模,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继往开来,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唐朝承袭秦汉的立法成果,吸取汉晋律学的成就,使唐律表现出高度的成熟性。唐律因具有封建法典的典型性,代表性,因此,对宋元明清法律产生了深刻影响。唐律对东亚各国的影响: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其影响力不仅作用于本国,而且超越国界,对亚洲,特别是东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如朝鲜《高丽律》的篇章内容都是取法于唐律,日本《大宝律令》也以唐律作为蓝本,越南的《刑书》也大多采用了《唐律》。可见,唐律不仅在中国法制史上,而且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2)唐代的刑法适用原则有哪些:区分公罪和私罪;老幼废疾减免刑罚;同居相隐不为罪;

自首减免刑罚;共犯区分首从;再犯累犯加重;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类推原则

(七)宋辽金元:

1、刺配:起源于后晋夭福年间,是一种流刑并兼刺面、决杖等附加刑的刑罚。

2、宋刑统:《宋建隆重评定刑统》的简称,它是我国宋朝第一部刑事法典,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所谓“刑统”,是按照新的体隶编纂的刑书,一般以刑律为主,而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各条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

3、条法事类:南宋在敕、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并行和编敕的基础上,将敕、令、格、式以“事”分类,统一分门编纂,形成了《条法事类》这一新的法典编纂体例。

4、审刑院:是宋代中央特设的复核刑案的机构,设知院事为长官及祥议官六人。

5、二府三司:二府是指中书和枢密院,其中中书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枢密院是中央最高军事行政机关;三司指盐铁,度支,户部司,是中央最高财政管理机关,总揽全国贡赋和钱粮出纳,权任甚重。

6、宪司:宋代路一级行政机构中负责管理司法的部门,设提点刑狱使

简答题(1)、宋代刑罚制度有哪些变化?《宋刑统》和《唐律》相比有这样一些特点:一是《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宋刑统》在后世更为广泛的流传。二是《宋刑统》在12篇的502条中又分为213门,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三是《宋刑统》收录了五代时通行的部分敕、令、格、式,形成一种律令合编的法典结构。四是《宋刑统》删去《唐律》每篇前的历史渊源部分,因避讳对个别字也有改动,如将“大不敬”的“敬”字改为“恭”等。

(2)宋元时期的法律形式及主要法律有哪些?宋的法律形式有敕,令,格,式,遍敕,条法事类,元的法律形式以条格,断例为主宋的主要法律有:《宋刑统》《重法地法》《盗贼重法》元朝的主要法律有:《至元新格》《风宪宏纲》《大元通制》《元典章》《至正条格》(八)明代:

1、三司:指都指挥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司管军事,布政司管民政,按察使司管司法。

2、三法司:指明代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3、充军:就是罚犯人到边远地区从事强迫性的屯种或充实军伍,是轻于死刑、重于流刑的一种刑罚。

4、厂卫:明朝内廷的侦察机构。厂,指东厂、西厂、内行厂;卫,指锦衣卫。合称厂卫。

5、明大诰:明朝又一部重要的法典。包括《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武臣》和《御制大诰三编》。它汇集了当时用严刑峻法惩治官民犯罪的典型案件,兼有朱元璋对臣民的大量的“训导”。主要是为了法制宣传。

6、明代会审制度有哪些?

(1)九审会审(又称圆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2)会官审录:是由皇帝直接任命中央各行行政机构官吏审理大案重囚的制度。

(3)朝审:是指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

(4)大审:宪宗命司礼监一员,会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审囚徒。

7、明代的主要立法活动有哪些:1、重典治国立法思想的确立,用残酷的方法治理国家。因为朱元璋认为明朝初期还很乱,他认为管理腐败使元朝失败。并且其出身贫寒,对当时的元朝社会相当清楚。

2、《大明律》的制定。明朝最基本的法典,由开国皇帝朱元璋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而详细制定而成方唐朝的名著。共有七篇,三十卷,四百六十条。

3、明《大诰》的编纂。体现了朱元璋的治国思想,主要是一些案例,更加残酷。70%针对贪污官吏,30%针对土豪劣绅,只有10%针对老百姓。

4、《问刑条例》的出现,共382条。随着时代的变化,社会的发展,《大明律》已远远不能满足同志的需要。于是条例一种法律形式被广泛运用,是对《大明律》的补充。

5、《明会典》的修纂。典章制度书,不是法典,基本上是仿照《唐六典》的编纂体例。(九)清代:

1、秋审:清代复审各省死刑案件的制度,因在每年秋季举行,故名秋审。

2、幕友:明清时地方军政官署中协助办理文案、刑名、钱谷等事务的人员,相当于古之幕僚、幕宾。因无官职,且由长官私人延聘,视之如友,故称“幕友”,俗称“师爷”。

3、摊丁入亩:清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于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

除人头税。

4、逐级审转复核制(省了)

5、大清律例:《大清律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清朝的传世基本法典《大清律例》的制定工作,开始于乾隆元年,经过顺治、康熙和雍正三朝君臣的努力,到高宗乾隆皇帝即位时,命三泰为律令总裁官,重修《大清律例》,在经过高宗御览鉴定后,正式“刊布中外,永远遵行”,形成清朝的基本法典。

6、皇族内阁:1911年(宣统三年)5月8日清政府实行所谓责任内阁制成立由十三名国务大臣组成的新内阁.以庆亲王奕劻为总理大臣.十三人中,满洲贵族九人,汉族官僚仅四人,而满洲贵族中皇族又占七人。这是一个以皇族为中心组成的内阁,人们称之为“皇族内阁”或“亲贵内阁”。

7、会审公廨:设于租界内的由中外官员共同办案的审判机关,1864年最先设立于上海的英、美、法租界。1868年在清政府与英法等国订立的《上海洋径诉设官会审章程》中得到确认。

8、领事裁判权:开始于1843年的中央《五口通商章程》,以后根据其他不平等条约,其范围不断扩大。领事裁判权指凡外国在中国的侨民成为民刑诉讼的被告时,如他本国与中国订有不平等条约,则中国法庭无权裁判,只能由他本国的领事按照他本国的法律裁判。

论述题:1,《大清新刑律》【1】特点:(1)《大清新刑律》是一部近现代意义上的新式法典。在编篡体例上,法典采取了近代西方刑法典的模式,分为总则和和分则两个部分,在内容上,不再纳入民法、诉讼法等方面的内容,突破了传统法典诸法合体的形式,是一部纯粹的刑法典。(2)新刑律在刑罚上抛弃了传统的封建五刑制度,采用新的刑罚制度,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包括罚金、拘役、徒刑、死刑,从刑则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3)新刑律在一定程度上抛弃了传统的刑法思想和原则,采纳了西方近代刑事法律思想原则和术语。如采纳罪刑法定而删除比附制,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代替封建等级特权,删除了八议、十恶等罪名,引进了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4)《大清新刑律》的《暂行章程》中,保留了不少传统的刑法规则。新刑律修订过程中,礼教派对其进行了多次的诘难,从而引发礼、法之争。新刑律是两派妥协的产物。因此,在刑律中,保存了许多封建性的东西。如,在新刑律正文后增补具有浓厚宗法伦理色彩的《暂行章程》五条,其中保留了一些亲属相犯之类的封建性条款。

(十)中华民国:

1、《动员勘乱时期临时条款》:是《中华民国宪法》的附属条款。该条款是由国民大会所制定,并且在动员戡乱时期优于《宪法》而适用。

2、袁记约法:根据袁世凯提出的《增修临时约法大纲案》七条,约法会议制定并通过了《中华民国约法》,1914年5月1日由袁世凯签署施行,同时宣布废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这部约法完成是按照袁世凯的意志制定出来的,故在历史上被称为“袁记约法”。

3、六法全书: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通过一系列的修订和制订法律活动,形成了以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六大类法律为主体的法律体系。至此,从晚清修律开始,中国宪政和法制的进程已近百年。《六法全书》作为百年宪政和法制进程的结晶,折射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艰辛历程,是中国法制进现代化最早的阶段性成果,其体系包含了大陆法系知识传统对于法律体系的基本理解,体现了现代法律体系的结构性特征。

4、《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全文分为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参议院、行政各部、附则,共4章21条。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和副总统的产生办法及临时大总统的职责权限;规定参议院的构成,议员的产生办法及参议院的职权;规定临时政府所设各部;规定国民会议的召开日期和大纲的时效。其重点在于解决政权组织问题。

5、曹锟宪法:1922年11月15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召开第35次会议,开始制定宪法,1923年10月5日,曹锟以每票5000元代价向国会议员行贿后“当选”为大总统。随后,受曹、吴控制的国会通过宪法草案,并于10月10日曹锟就任大总统时正式公布,定名为《中华民国宪法》。由于完成这部宪法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第三届常会受曹锟、吴佩孚的控制,部分议员接受了曹锟为当选大总统而给予的贿赂。因而这部宪法一开始就蒙上了贿赂的阴影,时人讥之为“贿赂宪法”。

6、训政纲领:是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通过的纲领性文件。其宣布在国民党的领导下实行“训政”。训政时期统治权归国民党独揽,政权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在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托付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治权亦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的“指导监督”下由国民政府行之。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制。

7、天坛宪草:1913年10月,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经过三读程序,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亦称“天坛宪草”。由于该草案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国民党企图以法律制约袁世凯的要求,因而为袁所不容,最终因其破坏而流产,并未得以公布施行,只能以草案相称。因宪法起草委员会设在北京天坛祈年殿,故史称“天坛宪草”。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试题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 案的序号填在题后的括号。每小题1分共50分) 1.为讨伐有扈氏而发布战争动员令《甘誓》的是( ) A.黄帝 B.启 C.汤 D.周武王 2.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 ) A.夏 B.商 C.西周 D.春秋 3.西周在王位继承上实行( ) A.兄弟相宗制 B.嫡庶继承制 C.嫡长子继承制 D.父死子继制 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并为以后历代法典滥觞的封建法典是( ) A.《大府之宪》 B.《宪令》 C.《法经》 D.竹刑 5.依律发布反对或推翻朝统治的言论则构成( ) A.以古非今罪 B.妄言罪 C.非所宜言罪 D.怨望诽谤政治罪 6.增设加役流作为死罪的减刑的是( ) A.《开皇律》 B.《贞观律》 C.《武德律》 D.《永徽律》 7.北宋末年查检无主田收归国有的法律称为( ) A.屯田制 B.限田制 C.均田法 D.公田法 8.现存关于遗嘱继承的最早的法规是唐代制定宋代沿用的( ) A.《户令·应分条》 B.《户绝法》 C.《丧葬令》 D.《户绝条贯》 9.在元朝建立前后的立法活动中被《新元史·刑法志》称为元朝“一代法制之始”的是( ) A.《大札撒》 B.《条画五章》 C.《至元新格》 D.《大元通制》 10.元代死刑定制为( ) A.绞、斩二等 B.斩、陵迟二等 C.绞、斩、陵迟三等 D.绞、斩、枭首、陵迟四等 11.元代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 ) A.《元典章》 B.《至元新格》 C.《大元通制》 D.《经世大典》 12.《大明律》最后完成于( ) A.洪武元年 B.洪武七年 C.洪武二十二年 D.洪武三十年 13.明朝统治者为加重对官吏贪赃受贿罪的处刑在明律中特设“受赃”一卷于 ( ) A.《吏律》 B.《刑律》 C.《礼律》 D.《名例律》

《中国法制史》复习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题中国法制史—张晋藩—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31元 客观题请见在线作业题 一、名词解释 ?法律答问 ?折杖法 ?枷号 ?春秋决狱 ?领事裁判权 ?廷杖 ?九卿会审 ?五听 ?五权宪法 ?六法全书 ?八议 ?三司推事 二、简答题 ? 1.简述《北齐律》的基本内容。 ? 2.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原则和立法特点。 ? 3. 简述唐律中老少废疾犯罪减免处罚的原则。 ? 4.简述《法经》的基本内容。 ? 5. 简述汉代文景时期的刑罚改革 ? 6. 简述元代刑事立法的基本特色。

?7.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和基本内容。 ?8. 简述西周实行同姓不婚的原因。() ?9.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 三、论述题 ? 1.试述明初重典治国成效和后果。() ? 2.学习中国法制史有哪些历史和现实意义(本书未涉及) ? 3.试述汉代刑罚制度改革的原因、内容及意义。() ? 4.试述古代中央司法体系的特点。(本题综合) ? 5. 试论明朝初年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 ? 6. 试述汉代刑罚制度改革的原因、内容及意义。() ?7. 试论唐律的特点与影响。() ?8. 试述唐律的主要特点。() ?9. 试述清末法律制度变革的原因。() ?10. 试述唐律中有关违律为婚的规定。(书中未涉及) ?封建法律规定:①同宗共姓不准通婚。唐律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封建婚姻制度明、清律都有同样的规定。 ②严禁良贱通婚。封建社会的所谓贱民名称历代并不划一,唐代主要包括 部曲、客女、乐人、杂户、官户、奴婢。清代以士、农、工、商四民为良,“奴仆及倡优隶卒为贱”(《清会典·户部》)。良贱通婚为违律婚。按唐律,“诸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减一等离之,其奴自娶者亦如之。主知情者杖一百,因而上籍为婢者,流三千里。即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徒二年,各还正之。”良贱不能通婚,是封建等级制度在婚姻关系上的反映。 ?11. 清末法制改革评析。()

中国法制史试题库试卷

《史》模拟试卷一 2分,共10分) 1、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 刑。 2、西周刑法区别对待故意与过失,过失称为(眚),故意称为(非眚)。 3、西汉《九章律》是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 和(《厩律》)。 4、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 5、宋朝为了防止科举考试中主考官、评卷人员循私舞弊,创立了(糊名)、 (誊录)之法律制度。

1 隶制五刑是(C) A.孥戮、劓殄、炮烙、剖心、人殉 B.断手、刖、劓、宫、大辟C.墨、劓、刖、宫、大辟D.孥戮、脯、刖、宫、大辟2、西周穆王时期,令吕侯重新修订刑书,史称(D) A.《周礼》 B.《嘉石》 C.《九刑》 D.《吕刑》 3、秦律规定,偷偷移动田界标志的行为构成(C) A..非所宜言罪 B.乏徭罪 C.盗徙封罪 D.盗窃罪 4、商鞅变法时期,为改变秦国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的旧习俗,颁布了(C) A.《垦草令》 B.《为田开阡陌令》 C.《分户令》 D.《连坐法》5、汉律规定,非嫡系正宗而继承爵位者,构成(A) A.非正罪 B.事国人过律罪 C.左官罪 D.阿党附益罪 6、中国古代以丧服制表示亲属间血缘亲疏关系的制度,称为(D) A.五丧 B.五刑 C.五听 D.五服 7、世界上第一本法医学着作是宋慈所撰写的(B) A.《元典章》 B.《洗冤集录》 C.《封诊式》 D.《法律答问》 8、明朝创制的耻辱刑是(C)A.充军 B.发谴C.枷号 D.廷杖 9、为防止臣下结党营私,明律专门设立(B) A.“.谋叛”罪名 B.“奸党”罪名 C.“.谋反”罪名 D.“.受赃”罪名 10、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所设立的资政院实质上是(B)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题

5、律,最早源于__________。 32、秦朝的具五刑是一种以极端残忍的__________与__________并用的刑罚。 33、秦朝的__________是一种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名。 34、秦朝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以供宗庙祭祀用的刑罚叫做__________。 35、在秦朝,偷偷移动田界标志的犯罪是__________。 36、秦朝以__________确定责任年龄,汉朝以__________确定责任年龄。 37、秦律中故意称__________,过失为__________。 38、秦朝对控告别人犯罪而与事实不符但非出于故意者叫做___________。 39、__________是目前看到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货币立法。 40、秦在战国时已设有__________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41、秦朝根据诉讼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大致把诉讼形式分为两种:一是__________,二是__________。 42、秦律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官府对“公室告”的案件必须__________,对“非公室告”不得__________。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答问 答案:是官方用问答的形式对法律的内容、法律的适用、诉讼程序等问题所作的解释。它是秦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与律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秦的法律答问开创官方律疏的先河,对后世影响极大。 2.封诊式 答案:秦朝的法律形式之一,即朝廷统一发布的关于审理案件程序的法律文件,其中有对司法官听审的指令,有对案件进行调查、现场勘验和审讯程序的规定;此外还附有一些可供司法审判参照的案例。封诊式的这些内容说明秦朝审理案件的程序和处理纠纷的手续已经相当完备。 3.廷行事 答案: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是秦朝法律形式之一,在司法实践中也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与其他法律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以古非今罪 答案:是指引用三代历史事例,非议当朝政策法令。秦始皇曾明令:“以古非今者,以古非今罪反映了秦朝实行思想文化专制的暴虐。 6.盗徙封罪 答案: 非法变动田界的犯罪行为。封就是田界,是土地所有权范围的界定物,非法变动田界即意味着侵犯了土地所有者的所有权。秦律规定对犯盗徙封罪的人处以赎耐的刑罚 7.具五刑 答案:是对犯有重罪的罪犯执行各种肉刑之后,再执行死刑,以加重刑罚的残酷程度。通常情况下,具五刑只适用于夷三族的重罪。 8.族刑 答案:也称夷三族,就是对犯罪者本人和与其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三族亲属一并连坐处死。关于三族亲属,一说是父母、兄弟、妻子;一说是父族、母族、妻族。 9.耐刑 答案:就是剔去罪犯鬓毛和胡须而完其发的一种耻辱刑,又称完刑。它常作为附加刑和徒刑

中国法制史试题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题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划“×”) 1、春秋时期晋国范宣子铸刑书于鼎,这是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 2、“质剂”是适用于买卖关系的一种契约形式。() 3、按唐律规定,官吏犯“公罪”者从重处罚。() 4、汉文景刑制改革,彻底废除了墨、劓、刖、宫四种肉刑,。() 5、“折杖法”颁布于隋朝。() 6、汤刑是商朝法律的总称。() 7、秦汉时的髡、耐等刑罚属于耻辱刑,多作为劳役刑的附加刑使用。() 8、曹魏时“八议”正式入律。() 9、按秦朝法律规定,子盗父母等引起的诉讼不属于“公事告”。() 10、明朝中央司法机关有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 11、在夏朝,“墨”是罪名,也是刑名。() 12、汉代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种。() 13、“非眚”是指过失犯罪,要从轻处罚。() 14、郑国执政子产将刑书铸在金属鼎上,公之于众,史称“铸刑鼎”。() 15、秦朝的中央司法官称大司寇。() 16、唐律对“化外人”犯罪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17、《宋刑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 18、“厂卫”虽然只是明朝的特务组织,却拥有监督司法审判的大权。() 19、秋审是一种会审制度,也是一种死刑特别复核制度。() 20、“德主刑辅”是西周立法的指导思想。() 21、赀刑是秦朝的独立刑种。() 22、明朝的刑部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23、“傅别”是适用于租赁关系的一种契约形式。() 24、“谋反”是“重罪十条”中的一种罪名。() 25、《晋律》成为唐律的蓝本。() 26、《唐六典》是唐代最重要的刑法典。() 27、汉朝以身高作为判断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28、宣政院是元朝中央设立的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关。() 29、禹刑是夏朝的刑法典。() 30、“通行饮食”是汉代的一种罪名。() 31、“眚”是指故意犯罪,要从重处罚。() 32、《吕刑》是周穆王时吕候所作。() 33、《晋律》是由律学家张斐、杜预编纂的,所以又称“张杜律”。() 34、汉朝的中央司法官称大理。() 35、唐律对“化外人”犯罪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36、“折杖法”是明太祖创设的。() 37、“公罪”是指官吏“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 38、理藩院是清朝设立的管辖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复习提示 中国法制史本学期实行课程考核改革(机考,电脑抽题),终结性考核的题目有两种类型:名词选配题15个(以单选的形式出现),每题4分;问答题4个,每题10分。复习参考资料有:书面材料主要为教科书、学习指导和复习指导,网上的复习资料主要为期末复习考试重点提示。由于中国法制史终结性考核的题型与形成性考核的题型不一致,因此形成性考核作业只作复习内容范围之参考,建议多根据期末复习重点提示的内容全面复习。 请大家全面复习,祝大家考试顺利。 第一章重点难点 1.禹刑是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它虽然以禹命名,但并不是大禹所作,而是夏朝统治者制定的,为了追念其祖先而名为“禹刑”。文献记载,禹刑规定了五刑,共三千条。 2.甘誓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甘”(陕西省户县西南)发布的战争动员令。《甘誓》里规定了“威侮五刑,怠弃三正”的内容。 3.圜土是夏、商、西周监狱的名称。因其在地下挖成圆形土牢,或是在地上用土筑成圆形土墙而得名。 4.夏朝的监狱。夏朝已建立囚禁罪犯的监狱。据《竹书纪年》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圜者,圆也”,“圜土”,是监狱的形象称呼,在地下挖成圆形的土牢,或是在地上用土筑成圆形的土墙。夏朝在都城阳翟“均台”(今河南禹县)这个地方还设有中央直辖的监狱。相传夏桀曾把商汤“囚之夏台”。均台也叫夏台。所以后来“均台”和“夏台”都成为夏朝监狱的代称。 5.《甘誓》的发布及其主要内容。 甘誓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甘”(陕西省户县西南)发布的战争动员令。 其中规定了:(1)“有扈氏威侮五刑,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罚。”夏启向他的臣民宣告有扈氏的罪行,有扈氏不学习黄帝、尧、舜、禹四世的德行与政绩,不走正道,逆天而行,引起天怒人怨,因此上天要灭绝他,夏启奉上天的意志对他进行讨伐。(2)“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意思是说,在战车左边的兵士,如果不好好从左边攻杀的人,你们就是不奉行命令;在战车右边的兵士,如果不好好从右边攻杀的人,你们就是不奉行命令;驾驭战车的兵士,如果不好好驾驭战马,你们就是不奉行命令。在先祖的神位前赏赐那些奉行命令的,在社神面前惩罚那些不奉行命令的。 6.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据后人追述,夏朝已经有了“五刑”,共三千条。 (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一条罪名。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试题包含考试答案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个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在商朝参与司法并伪托神意断罪的是( C )。 A.商王 B.廷尉 C.卜者 D.司寇 2.西周王位继承实行( C )。 A.父逝子继 B.兄终弟及 C.嫡长子继承 D.禅让 3.周礼的根本原则是( A )。 A.“亲亲”、“尊尊” B.同姓不婚 B.明德慎罚 D.六礼 4.西周在法制指导思想上的进步是( B ) A.君权神授 B.以德配天 C.法令由一统 D.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5.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 B ) A.质剂 B.傅别 C.合同 D.券书 6.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公布成文法运动中,最早的是( A ) A.郑国子产铸刑书 B. 邓析私造竹刑 C.晋国范宣子铸刑书于鼎 D.楚庄王作《茆门法》 7.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 B )。 A.子产的铸刑书 B.《法经》 C.《秦律》 D.《九章律》 8战国时期改法为律的人物是( B )。 A.韩非 B.商鞅 C.吴起 D.李悝 9.秦简中关于审判原则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和文书程式的规定是( D )。 A.秦律十八种 B.秦律杂抄 C.法律答问 D.封诊式 10.最早将“亲亲得相首匿”入律条的是( B )。

A.秦代 B.汉代 C.晋代 D.唐代 11.把《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的法典是( D )。 A.《法经》 B.《九章律》 C.《晋律》 D.《新律》 12第一次将礼中的“服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A )。 A.《晋律》 B.《北魏律》 C.《开皇律》 D.《永徽律》 13.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官吏选任采取( C )。 A.任子 B.察举 C.九品中正制 D.科举制 14封建五刑和“十恶”最早确立于( D )。 A.《北齐律》 B.《晋律》 C.《唐律疏议》 D.《开皇律》 15.依唐律,二罪以上俱发( A )。 A.以重论 B.各重其事 C.累计处刑 D.自首减免 16.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是( A ) A.《宋刑统》 B.《大明律》 C.《大清律例》 D.《唐律疏议》 17.清雍正年间在全国推广的赋役改革是( C ) A.两税法 B.一条鞭法 C.地丁合一 D.什一而税 18.清末修订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是( B )。 A.《公司律》 B.《大清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大清民律草案》 19.中国历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是( D )。 A.《钦定宪法大纲》 B.《临时约法》 C.袁记约法 D.贿选宪法 20.南京国民政府“训政”的核心是(A )。 A.以党治国 B.五权宪法 C.民有、民治、民享 D.三民主义 21.南京国民政府制定民法的原则是( B )。 A.民商法分立 B.民商法合一 C.民刑法分离 D.民刑法合一 22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土地立法的中心内容是( B )。 A.没收地主土地 B.减租减息 C.废除封建性土地制度 D.平均地权 23.解放战争时期,揭开土地改革运动序幕的文件是( B )。 A.《中国土地法大纲》 B.《五四指示》 C.《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D.《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24.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 C ) A.法律和国家一起出现 B.原始社会就存在法律 C.在原始社会法律和道德是不可分的 D.先有法律,后有习惯法

最新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整理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中国法最早的一个主要形式是战争中的(军法)。 2、西周中期,穆王命吕侯制作了(《吕刑》)。 3、春秋时期,楚国的最高司法官称为廷理。 4、战国时期,商鞅“改法为律”。 5、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大量的记载秦法律令的竹简是在1975年发现的。 6、汉代规定:“天子诏所增损,不在律上者为令”。 7、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形成了三省制,作为中央中枢机构。 8、唐朝给授农民土地的法律称为均田法。 9、金太祖建国之初,在法制上主要采用女真习惯法,而无成文法。 10、元朝设置行中书省,作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11、明朝简化税制“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变革。 12、清朝将“六科”并入都察院,合称“科道”,使监察机构一体化。 13、《资政新篇》是洪仁玕提出的带有一定资本主义色彩的太平天国后期纲领性文件。 14、1906年,清政府制度了《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就大理院和京师审判组织加以规定。 15、《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16、北洋政府奉行特别法应先于普通法原则。 17、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在形式上实行三级立法体制。 18、1934年1月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进行了必要的修改,最主要的是增加了“同中农巩固地联合”的内容。 19、抗日民主政权保障人权条例规定,除_公安司法机关以外,任何机关团体不得进行逮捕、审问、死刑。 20、解放战争后期,人民审判机构的体制不断完善,审判机构一律改称人民法院。 二、单项选择题 1、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是(B )A、圜土 B、夏台 C、畿内 D、社 2、西周时期,法官在审讯中要察言观色,注意当事人的表情,这种审讯方法被称为(B ) A、五刑 B、五听 C、五行 D、九刑 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并为以后历代法典滥觞的封建法典是(B ) A、竹刑 B、《法经》 C、《宪令》 D、《大府之宪》 4、秦统一天下后,继续推行法家思想,对秦始皇政权和法制活动影响极大并成为其指导思想的是( C ) A、商鞅的思想 B、李斯的思想 C、韩非的思想 D、李悝的思想 5、为了限制士族对清议的操纵,南朝法律中设有( B ) A、重罪十条 B、清议禁锢之科 C、八议 D、准五服以制罪 6、唐律中的“谋危社稷”是指( B ) A、谋大逆 B、谋反 C、恶逆 D、谋叛 7、凌迟刑作为法定刑始于( A )A、宋 B、清 C、唐 D、明 8、元朝由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C ) A、《大元通制》 B、《泰和律》 C、《元典章》 D、《至正条格》 9、明朝统治者为加重对官吏贪赃受贿罪的处刑,在明律中特设“受赃”一卷于( B ) A、《名例律》 B、《吏律》 C、《礼律》 D、《刑律》 10、清代以“四格”为标准考核官吏,其中品德操行方面的内容称为(A)A、守 11、清末设立的咨议局,依其章程规定,其性质是( B ) A、地方立法议会 B、各省采取舆论之所 C、督抚的咨询机构 D、地方行政管理机构 12、南京临时政府依据“天赋人权”理论,制颁一系列法令,其中意义最为深远的是(B ) A、禁止买卖人口令 B、权利平等令 C、禁烟法令 D、禁赌法令 1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行使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之权的是( B ) A、立法院 B、司法院 C、最高法院 D、行政院 14、中国宪政运动史上劳动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B )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D、《抗日救国十纲大纲领》 15、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确立于( C ) 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 B、抗日战争时期 C、解放战争时期 D、建国后 三、多项选择题 1、春秋时期,郑国和晋国公布成文法后,反对者有(CE )A、邓析 B、子产 C、孔子 D、赵鞅 E、叔向 2、唐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四种即( ABCE )A、律 B、令 C、格 D、比 E、式 3、元代不动产买卖必须具备的要件是(ABCD)A、经官给据 B、先问亲邻 C、印契税契 D、过割赋税 4、《资政新篇》在社会改革方面提出的措施有( ABCDE ) A、革除迷信 B、禁吸鸦片 C、禁止溺杀子女 D、兴建医院 E、禁骄奢之习 5、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社会改革方面的法令有(ABE ) A、禁烟令 B、禁赌令 C、权利平等令 D、慎重农事令 E、改革称呼旧制法令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禹刑:传说为夏朝法律的总称。大抵是启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晚期习俗陆续积累的习惯法,具体内容无

2015年秋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复习试题

2015秋中国法制史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20 分) 201507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20 分} 1."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D.杀 )。 A. 昏 B.墨c. 贼(D.杀 ) 2. 商朝法律的总称是(c. 汤刑)。 A. 禹刑 B.九刑(c. 汤刑)D.宫刑 3. 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c.永业田 )。 A. 不抑兼并(c.永业田 ) B. 田里不曹D. 禁榷 4. 秦朝掌握最高司法权的是(B. 皇帝 )。 A. 延尉( B. 皇帝 )c.大理寺卿D.御史大夫 5. 除谋反大逆"决不待时"外,死刑的处决须在(D.霜降后冬至前 )进行。 A. 夏至 B. 春分c. 立冬D.霜降后冬至前 6. 最早确立"十恶"罪名的法典是(B. ((开皇律》) A. ((大业律》 B. ((开皇律》c.<< 九章律》D. ((贞观律》 7. 编敷和以放代律是(D. 宋朝)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 A. 隋朝 B. 唐朝 C. 西晋 D. 宋朝 8.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 篇目改为七部分) A. 篇目改为七部分 B. ((名例律》列于律首 c.律后附教 D. 律疏结合 9.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传统法典是(A. ((大清律例》) A大清律例B. ((大清现行刑律》C. ((大清新刑律)) D. ((大清民律草案》 10. 1923 年颁布的(D. ((中华民国宪法》)又被称作"贿选宪法"。 A.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B. ((中华民国约法》 C. ((中华帝国宪法草案》 D. ((中华民国宪法》201501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20 分) 1.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叫做(B. 汤刑 )。 A. 禹刑 B. 汤刑c.汤浩D. 九刑 2. "以五声昕狱讼"中的"五昕"作为断案的依据,最早规定的(C. 西周 )。 A. 夏朝 B. 商 C. 西周 D. 春秋 3. ((法经》的作者是)。A. 李悝 A. 李悝 B. 商鞍c.韩非D. 屈原 4. 秦朝有一种将罪犯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罚,叫做(C. 定杀 )。 A. 具五刑C. 定杀 B.祖诛D. 肮 5. 汉朝律典的代表是(D. 九章律 )。 A. 傍章c.约法三章 B. 左官律D. 九章律 6.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 篇目改为七部分 )。 A. 篇目改为七部分 B. 名例律列于律首 c.律后附敷D. 律疏结合 7. 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近代结构的民法典是(D<< 大清民律草案》)。 A. ((中华民国约法>> B. ((清会典》 c. ((唐六典>> D<< 大清民律草案》 8. 太平天国后期的施政纲领是(B.资政新篇 )。 A. ((天朝田亩制度>> B. ((资政新篇》 C. ((十款天条>> D. <<太平刑律》 9. 民国时期在政权组织方面实行"三三制"原则的宪法性文件是(B.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 A.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B.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C. ((华北人民政府施政纲领>> D.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0. ((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于(A.1947)。 A.1947 年 B. 1937 年 C. 1946 年 D.1948 年 201407 单选题(每小题2 分,共2 0 分} 1.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 A. 夏朝 B. 商朝c.西周D. 秦朝(A. 夏朝) 2. 夏商时期将死刑称为(D. 大辟) A. 戮 B. 斩 c.凌迟 D. 大辟 3. 西周的买卖契约叫做(B. 质剂) A. 龙凤合挥 B. 质剂 C. 券书 D. 红契 4.. 秦律规定,宣判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称作(c.乞鞠 )。 A. 读鞠 B.传复c.乞鞠D. 封守 5. 汉武帝之后,汉朝法制指导思想的主导是(C. 儒家思想)。 A. 黄老思想 B. 法家思想 C. 儒家思想 D.道家思想 6. 首次确立传统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法典是(D北齐律)。

中国法制史试题库试卷一

中国法制史试题库试卷一

《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一 一、填充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得分签名 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2、西周刑法区别对待故意与过失,过失称为(眚),故意称为(非眚)。 3、西汉《九章律》是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和(《厩律》)。 4、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 5、宋朝为了防止科举考试中主考官、评卷人员循私舞弊,创立了(糊名)、(誊录)之法律制度。 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得分签名 1、商朝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奴隶制五刑是(C) A.孥戮、劓殄、炮烙、剖心、人殉 B.断手、刖、劓、宫、大辟 C.墨、劓、刖、宫、大辟 D.孥戮、脯、刖、宫、大辟 2、西周穆王时期,令吕侯重新修订刑书,史称(D) A.《周礼》 B.《嘉石》 C.《九刑》 D.《吕刑》 3、秦律规定,偷偷移动田界标志的行为构成(C) A..非所宜言罪B.乏徭罪 C.盗徙封罪 D.盗窃罪 4、商鞅变法时期,为改变秦国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的旧习俗,颁布了(C) A.《垦草令》 B.《为田开阡陌令》 C.《分户令》 D.《连坐法》 5、汉律规定,非嫡系正宗而继承爵位者,构成(A) A.非正罪 B.事国人过律罪 C.左官罪 D.阿党附益罪 6、中国古代以丧服制表示亲属间血缘亲疏关系的制度,称为(D) 《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一第4页,共5页

A.五丧 B.五刑 C.五听 D.五服 7、世界上第一本法医学著作是宋慈所撰写的(B) A.《元典章》 B.《洗冤集录》 C.《封诊式》 D.《法律答问》 8、明朝创制的耻辱刑是(C) A.充军 B.发谴 C.枷号 D.廷杖 9、为防止臣下结党营私,明律专门设立(B) A.“.谋叛”罪名 B.“奸党”罪名 C.“.谋反”罪名 D.“.受赃”罪名 10、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所设立的资政院实质上是(B) A..御用机构 B.国家议会 C.立法机关 D.司法机关 三、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得分签名 1、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包括(ABCD ) A.亲亲 B.尊尊 C.长长 D.男女有别 E.一断于法 2、汉朝官吏选拔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ABDE) A.察举 B.荫袭 C.科举 D.辟召 E.征辟 3、宋代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必须具 备以下程序方面的要件(ABCDE ) A.先问亲邻 B.过割赋税 C.输钱印契 D.经官给据 E.原主离业 4、《大清新刑律》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包括(ABCDE) A.死刑 B.无期徒刑 C.有期徒刑 D.拘役 《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一第4页,共5页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一、填充题:(每空0.5分,30空,共15分) 1、周朝总结商朝灭亡的教训,提出了“__以配天,明德慎__”的思想。 2、西周时,司法官员贪赃枉法之类的犯罪,称为“五过之疵”,主要指“惟官、惟反、_______、_______、惟来”等五种行为。 3、周代有所谓“三赦”之法,即赦幼弱、赦老耄、_______。又有“三宥”之法,即宥不识、_______、宥遗忘。 4、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在财产权利方面基本上是诸子平均分配遗产,出嫁女一般没有继承权。在政治特权及宗法权利的继承方面实行的是_______。 5、在秦代,一些判案成例也有法律效力,称之为_______。 6、汉景帝时曾规定,老幼、孕妇、师、侏儒等“当鞫系者,_______之”。意即不戴刑具、不加桎梏。 7、自汉代开始,受阴阳五行说的影响,国家正式确定了按照季节执行赏罚的制度,此即“_______、_______”。 8、曹魏时,受《周礼》“八辟”的影响,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八议”制度,八议分别是议亲、议故、议贤、_______、议功、议贵、_______、议宾。 9、南北朝时,法律首创以_______或_______抵当徒刑的制度,称为“官当”。 10、《唐律》由十二篇组成,即名例、卫禁、职制、_______、厩库、擅兴、盗贼、_______、诈伪、杂律、捕亡、断狱。

11、唐律首次将六种非法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归纳到一起,称为“_______”。即强盗、窃盗、枉法(赃)、不枉法(赃)、受所监临、坐赃。 12、_______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雕版印行的法典。 13、_______是世界史上的第一部法医学著作,其作者是南宋人宋慈。 14、清代,每年秋天在北京由九卿、詹事、科道、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进行两次大的会审,其中对当年各省上报的死刑案件及往年的死刑监候案件进行的会审称为;对京师刑部狱中在押死囚进行的会审称为_______。 15、清代,每年夏天要进行一次集中审录轻罪囚犯的会审活动,旨在“断薄囚、出轻系”,称为_______。 16、明清时代省级专职司法官员是_______,它是由宋元时代的各路专职司法官员_______演变而来的。 17、北洋政府时期,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正式宪法文本——《中华民国宪法》。这是贿选总统_______当政时颁布的,人称_______。 18、中国近代第一部民法典草案产生于_______时期,第一部正式民法典颁布于_______时期。 19、中国法律近代化完成的标志是******南京政府时期体系的形成。 二、判断正误并作出更正或简单说明理由:(每题2分,15题,共30分) 1、《周礼》是周朝的礼仪教材,后人把周代的所有礼仪习惯称为“周礼”。 2、“神判”的意思是神的裁判,“天罚”的意思是天的惩罚。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纲要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纲要 考试范围:期中之后,即三国两晋南北朝后 考试形式:闭卷 复习方式:首先认真阅读理解分析课堂笔记内容,书本作为参考阅读材料,最后重点记忆本笔记。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立法概况 (一)魏的法律 1、曹操制定“科”这一独立性的临时法典,有“甲子科”和“新科”。 2、魏明帝在太和年间删约旧科,制定新律18篇. (1)较东汉末年以来“律令紊乱,科比冗杂,章句歧义,览者艰难”的汉律,显得“文约而例通”; (2)律从这时正式与令分开,律是确定的刑法典,而令则是行政性的法规; (3)具律改为刑名律,放在第一篇,体现重要性;将具体刑法原则也补充入刑名律中;(4)八议入律:魏明帝制定的新律; (5)刑罚制度作了规范性的改变,此时“五刑”:死刑、髡刑、完刑、作刑、赎刑。(二)晋的法律 1、《晋律》(或称《泰始律》)参考了汉、魏的法律,共二十篇(刑事法典)。经张斐、杜预注释(同注一章,而生杀永殊)。 2、同时颁布的有《晋令》四十篇,内容包括中央、地方、军事等方面的制度(行政性法规)。 3、《晋故事》30篇:常事、品式、章程(中央各部门日常工作规则)。 《晋律》主要特点:(1)体例比较严谨,规定比较宽简周备。 (2)礼的内容纳入法律之中(服制:准五服以治罪) 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作为卑幼对尊长的侵犯,是要比平常的人加重,反之减轻 (三)南朝的法律 1、宋、齐沿袭晋律,齐王植将“张杜律”作了统一的解释 2、《梁律》未超越《晋律》,《梁令》比《晋令》少十篇,《梁科》与《晋故事》相仿。 3、《陈律》实质上是晋律的继续 (四)北朝法律 1、北魏由于是少数民族入侵而建立的,强调汉化,增将统治稳定性,故对立法活动较为重视。《北魏律》共二十篇,比《晋律》少了《诸侯律》,多了《斗律》。 ◆东魏以格代科 ◆西魏制定《大统式》 2、北齐取代东魏,以《北魏律》为蓝本,制定了《北齐律》十二篇,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著称。上承汉魏律之精神,下启隋唐律之先河。 《北齐律》特点:(1)科条简要,成为隋唐法典的蓝本 (2)规定了“重罪十条”,为后世十恶之条提供了范例 3、北周制定《大律》二十五篇。隋虽承周立国,但在立法上以《北齐律》为本。 第二节法律的主要变化 一、维护贵族官僚特权 (一)“八议”入律和创设“官当”

《中国法制史》复习题

《中国法制史》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在《左传》中记载:“夏有乱政,而作();商有乱政,而作();周有乱政,而作()”。() A.汤刑,禹刑,九刑B.禹刑,汤刑,九刑 C.禹刑,汤刑,吕刑D.汤刑,禹刑,吕刑 2.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是()。 A.公布《吕刑》B.子产铸刑书 C.晋国铸刑鼎D.公布《法经》 3. 西周时定罪量刑要考虑犯罪的主观要件,将过失称为( ),减轻处罚。 A.非终 B.眚 C.非眚 D.惟终 4.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 A.傅别 B. 券书 C.质剂 D. 合同契 5. 在西周宗法制度下,继承制度的表现形式是() A.夫死子继制 B.兄终弟及制 C.嫡长子继承制 D.男女平等继承制 6.秦律中,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女犯择米的刑罚称为( ) A.罚作 B.司寇 C.城旦舂 D.鬼薪白粲 7. 秦律将诉讼分为()。 A. “狱”与“讼” B. “公室告”与“非公室告” C.公罪与私罪 D.诬告与自首 8.汉代的重要监察法规是() A. 察吏六条 B.六察法 C.刺史六条 D.诏制九条 9.根据唐律的规定,一家人共同犯罪,一般只处罚() A.造意者 B.妇人尊长 C.同居的尊长 D.次尊长 10. 在唐朝,图谋侵害皇帝宫殿、宗庙、山陵的行为被称为( ) A.谋反 B.谋大逆 C.谋叛 D.恶逆 11.唐代作为死罪的减刑方式是()。 A.折杖法B.加役流C.刺配刑D.充军刑 12. 宋朝制定了处理民事案件的“务限法”,它规定在务限期内,州县官府停止受理有关田宅、 婚姻、债负等案件。这个“务限期”具体是指( )。 A.二月初一至八月三十日 B.三月初一至八月三十日 C.二月初一至九月三十日 D.三月初一至九月三十日 13.元朝管理全国佛教和受理僧侣诉讼的中央机关是( )。 A. 大宗正府 B.理藩院 C.宣政院 D.宗人府 14.《大明律》共有()。 A. 6篇 B. 7篇 C. 12篇 D. 18篇 15.“热审”制度始于() A.唐代 B.宋代 C.明代 D.清代 16. 清代秋审将案情属实、危害不大、可留待下年秋审再作决定的案件称为( ) A. 缓决 B. 情实 C. 可矜 D. 可疑 17. 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律典是()。

最新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好资料学习-----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在每小题每小题(本大题共30小题,1分,共30分)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选项前列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 1.中国古代法制的雏形形成于 A.夏 B.商 C.周 D.秦 2、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是() A、圜土 B、夏台 C、畿 内 D、社 ( ) 3.商朝已较通行的古老的五刑是 A.孥戮、劓殄、炮烙、剖心、人殉 B.断手、刖、劓、宫、大辟 C.墨、劓、刖、宫、大辟 D.醢、脯、劓、墨、大辟 、西周时期,法官在审讯中要察言观色,注意当事人的表情,这种4 审讯方法被称为() B、五听 C、五行 D、九刑A、 五刑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并为以后历代法典滥觞的封建法典5 是()《宪令》 D、《大府之宪》、A、竹刑 B《法经》 C、《兴律》6.汉《九章律》是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 ) 和《杂律》 D.《厩律》A.《具律》 B.《盗律》 C. 、凌迟刑作为法定刑始于()7 D、明、宋 B、清 C、唐A 、在汉朝,由秦的“课”发展而来的针对某类事的一个方面制定的8 )

单行法规称为(、比、科 D、令A、律 B C 9、三国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是() A、“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B、“拨乱之政,以礼为先” 更多精品文档. 学习-----好资料 C、“拨乱之政,以德为先” D、“拨乱之政,以律为先”( ) 《刑名》篇分为《刑名》与《法例》10.将《新律》之两篇的律典是 A.《九章律》 B. D. C.《北魏律》《北齐律》《晋律》 ( ) 11.隋朝的律有《开皇律》和 A.《大律》 B.《泰始律》 C. D.《武德律》《大业律》 ( ) 12.唐律中大致相当于现今刑法总则篇的是 A.《名例》 B.《刑名》 C.《法例》 D.《具律》 13.封建五刑和“十恶”最早规定于().《开皇 DA.《北齐律》 B.《晋律》 C.《唐律疏议》律》 )14.唐律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构成( 大不敬A.不孝 B.恶逆 C. D.不义 )15.充军作为正式刑名,始自( .清朝.宋朝 B.明朗 C D.元朝A )16.明代中央的审判机关是( .刑部 B.都察院 C D.御史台A.大理寺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

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 早期五刑:墨、劓、膑、宫、大辟。 刑起于兵,兵刑同制。 夏商的神权法思想是法律的思想基础。 王命包括誓(约束)、诰(告诫)、命(君主的命令)等多种形式。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可能是夏朝法律规范的总称)、五刑是其主要内容。 汤刑一般指商朝法律的总称。 夏商五刑:墨、劓、髌、宫、大辟。 大辟即死刑,宫刑即男子去其势、女子幽闭的刑罚,髌是断足或者砍去膝盖骨,劓即割掉鼻子,墨刑在面部或额上刺刻特殊标注之后,再染以墨的刑罚。 刑罚原则:刑不株连、疑罪从轻、不杀无辜、过失从轻 中央司法官,商称司寇。 神判和天罚是夏商司法审判的特点。 夏朝监狱为圜土、夏朝末年称之为夏台、商朝监狱有羑里。 简述原始氏族战争对我国法律起源造成的影响:阶级分化,原来的氏族社会行为规范,后来便成为了法律。氏族首领的职权演变为统治者,建立了权力机关和法律机构。原始社会末期也确立了不少刑罚罪名及处置方法。有法官和审判的存在。频繁的氏族部落战争促进了民族的融合,早就了法律。部落军事首领掌握着军事权利,这就必然对原有的氏族部落首领的继承制造成破坏。 简述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①刑起于兵,兵刑同制。中国法律起源于氏族部落同族之间以及同外族的战争。②原始风俗转变为法律。③血缘纽带关系影响之深。④维护部落首领的政治权利的集中和强化。 简述夏商立法思想以及立法活动的情况:夏商以“恭行天罚”、“天讨”的神拳发思想作为法律的思想基础。立法活动:①王命(誓、诰、命)②禹刑③汤刑④官刑 简述夏商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法律内容出于秘密法状态。已经出现比较完备的刑事法律体系。产生了我国早期的经济法规,反应国家管理和调节社会生产各方面的程度。军权至上,神权法思想渗透至深。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有:天罚思想、明德慎罚(缓和阶级矛盾,对周初的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有益的环境)、礼治思想(维护等级猪肚、预防犯罪、防民) 《吕刑》西周中期的重要刑书,主要内容是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适用刑罚的总原则为明德慎罚。赎刑是其核心内容,可以用钱财代替或抵消其刑罚。 西周礼制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和尊尊。 西周刑罚区分故意过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眚、非眚,非终、惟终) 西周刑罚遵循世轻世重的原则。用刑灵活,因时而异。 我国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礼与刑的关系:奴隶主阶级专政的两种手段:①出礼入刑,②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西周礼的本质特征) 西周契约制度:大宗买卖用长劵,称为质;小宗买卖用断券,称为剂。“傅别”也是一种书面契约,在借贷活动中使用。

法制史期末总复习

中国法制史 一、夏商法制 (一)夏 1、夏代法律内容:统称为禹刑,泛指夏代所有的法律。 2、奴隶制五刑制度:是通行于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一种刑罚体系,即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其中,前四种为肉刑,即身体刑,大辟为死刑,即生命刑。这种刑罚体系野蛮而又残酷,一直到南北朝时方为封建制五刑所取代。 3、司法制度: (1)夏代中央最高司法官称为“大理”,地方法官称“士”,基层则称“蒙士”。他们分掌夏代中央、地方乃至基层的司法审判工作。(2)夏代监狱称之为“圜土”,中央监狱称为“夏台”。 4、夏代的法律规范:昏、墨、贼、杀。(也许有案例) (二)商 1、“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是商代奴隶制法的泛称。《汤刑》是商代的立法思想。 2、商代婚姻继承制度: (1)明确确定一夫一妻制; (2)继承制度:商时为“兄终弟及,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且“弟及为主,子继为辅”,亦即兄殛弟继,无弟子继,弟死兄子继。直至商王武丁时始立太子制,即商代末年确立嫡长子继承制。 3、司法机构:

(1)商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为“司寇”,位列六卿;下设正、史等审判官,地方与基层司法审判官则称“士”与“蒙士”。 (2)神判和天罚。 (3)商代监狱承夏制仍称为“圜土”,另设有专门关押要犯之狱,称为“囹圄”。 本章思考题: 1. 简述夏朝法律的基本内容。主要的罪名,奴隶制五刑的刑罚,其他部门法, 2. 简论夏朝法律的特点。1.神权法的因素比较突出2.部门法数量较少 3.法律内容比较简单 4.司法制度的内容十分匮乏 3. 简论商朝法律的特点。 1.神权法的成分更多 2.部门法的数量有所增加3.法律内容开始复杂化 4.司法制度的内容逐渐丰富起来 二、西周法制 1、法律思想:承夏商“天讨”、“天罚”神权法思想,提出“以德配天”、“明德慎刑”的政治法律主张。在法律形式上主张“礼”、“刑”并用,在这里,德等同于礼。并同时体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思想,这是“民本”思想的雏形。其礼的核心是尊尊、亲亲。 2、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宗法制度是西周时期基本政治制度。 3、法律形式:

2020年1月全国自考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国法制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2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中国古代法律形成的特征是:刑始于() A.兵 B.祀 C.礼 D.情 2.夏朝的监狱称为() A.司圜 B.囹圄 C.掌囚 D.夏台 3.西周时期,将故意犯罪称为() A.眚 B.非终 C.非眚 D.惟终 4.西周主要的法律形式包括刑与() A.科 B.格 C.比 D.礼 5.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 A.傅 B.别 C.质剂 D.合同 6.西周时期已明确区别民、刑诉讼,争罪曰() A.讼 B.狱 C.质 D.剂 7.春秋时期,首次公布成文法的诸侯国是() A.楚国 B.齐国 C.郑国 D.晋国 8.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内容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1

A.竹刑 B.《法经》 C.秦律 D.约法三章 9.秦朝时,区分“良吏”与“恶吏”的重要标准之一是() A.明悉法律令 B.言辞辨正 C.书法优美 D.体貌丰伟 10.汉代廷尉的职责是() A.负责笞刑案件的审理 B.负责诏狱的审理 C.负责墨劓刑案件的审理 D.负责杖刑案件的审理 11.从现存的文献看,汉代女子对家庭财产() A.无继承权 B.户绝的情况下有继承权 C.有继承权 D.享有部分继承权 12.曹魏时期,为了培养司法官吏,在廷尉之下设置() A.五经博士 B.律博士 C.法博士 D.刑部尚书 13.第一次对化外人相犯作出较为明确规定的是() A.隋朝 B.唐朝 C.宋朝 D.元朝 14.唐朝法律规定,由官府强制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是() A.和离 B.出妻 C.恶疾 D.义绝 15.宋朝法律规定的遗嘱继承,适用于() A.任何情况 B.死亡客商 C.户绝 D.赘婿 16.用以规范海外贸易的专门法律制度市舶法出现于() A.汉朝 B.宋朝 C.明朝 D.清朝 17.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是() A.《北齐律》 B.《唐律疏议》 C.《泰始律》 D.《宋刑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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