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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借款合同

循环借款合同

编号: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经营周转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循环借款,在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当事双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循环借款,并达成以下各项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循环借款限额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循环借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在循环借款有效期内,乙方在完善担保条件后可在限额内循环使用该借款。

二、乙方不得将该资金用于双方约定外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三、该循环借款限额是指在借款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在同一时点借款余额的最高限额,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

四、甲方给予的上述借款限额并非构成甲方必须按上述借款限额足额发放的义务,乙方使用借款,需要逐笔申请,经过甲方逐笔同意后发放。

第二条循环借款有效期

循环借款的有效期为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宽限期为个月,即循环借款项下的所有借款到期日不能超过年月日。

该“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的实际发生期,即在该有效期内乙方均有权提出用款需求,借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合同》为准,《借款合同》和对应的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利率及费用

循环借款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单笔借款的利率和收取方式由《借款合同》确定。

第四条还款

本循环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偿还方式由单笔《借款合同》确定。

第五条担保条款

本协议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抵押与保证,乙方需与甲方另外签署《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范围为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乙方应偿付的借款本息及其他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借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实施制裁,有权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催收;

二、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及乙方应付的利息,或者停止发放本协议项下乙方尚能使用的借款金额:

1、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

3、担保人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担保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乙方逾期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计付罚息,直至本息还清为止;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超过30日的,除按上述约定支付罚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为签订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有任何一项虚假的,均应按借款总额的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委托律师以非诉讼或者诉讼方式催收借款所发生的调查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对其任何违约行为予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表明甲方对违约行为的默许或认可,也不表明甲方愿意放弃追究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为确保乙方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的所有借款向公证处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发生违约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向管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承诺,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债务,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借款合同范本: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范本: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范本: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贷款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借、贷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RMB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借款金额内,借款人可以对借款循环使用,随借随还;贷款人对借款实行余额控制。在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点上,借款人的循环借款余额均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借款余额。 第四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第一次提款时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本合同项下借款凭证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每次提款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本借款不得展期。 第五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5.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项:

5.1.1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利率为 %. 5.1.2 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上(上浮/下浮) %,利率为 %. 5.1.3 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上(上调/下调)百分点,利率为 %. 5.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项约定执行: 5.2.1 固定利率,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5.2.2 随之调整,分段计息。 5.2.3 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月/季/ 6个月/年)调整,分段计息。按月调整时间为每月21日,按季调整时间为每季首月21日,按6个月调整时间为每年1月21日和7月21日,按年调整时间为每年1月21日。 5.3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年利率,包括: 5.3.1 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 5.3.2 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 5.4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项约定执行: 5.4.1 不调整。

借款合同相关法律知识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借款合同相关法律知识范本正式 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借款合同相关法律知识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借款合同概念和法律特征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提供借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也可以称为出借人。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货币,因此借款合同只是借贷合同的一种。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将一定数量货币或者实物借给借用人处分,借用人依照约定返还同种货币、实物的合同。也就是说,借贷合同的标的物除了货币以外,还包括实物。借用人返还的货币或者实物,已经不是原物了,而是同种物。这是借贷合同区别于借用合同、租用合同的标志。 1、借款合同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借款合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还是处分权实际上,借款是一种消费借贷,出借人并不是依据所有权要求返还货币和利息,而是依据债权要求返还货币和利息。借款合同只能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2、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在借、贷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生效。由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经常具有互助性质,多为无息借贷。所以《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个人循环借款标准合同范本.docx

编号:_____________个人循环借款标准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编号: 借款人: 出借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 第五条放款 1、出借人发放或继续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2、借款人授权出借人将借款分次划入下列账户,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还款 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 b、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c、其它:。 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____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应当将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七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书面通知并获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四个注意事项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四个注意事 项 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债务人,所谓特殊情况是在债务人认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能向法院,如债权人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扣收贷款,或者债务人重复还款等。除这些情况外,还有哪些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呢? 一、准确地列明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1、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可以是共同被告; 2、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为人同时也知道借款人的,可以行为人和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3、“私贷公用”情况下当事人的确定。实践中有些地方出现“私贷公用”的情况,所谓“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业,由于已经有逾期贷款未还等原因而不能贷款,于是便由个人或私营企业以自己名义代为贷款,所贷款项由企业使用。这就是所谓“私贷公用”。私贷公用以合同法的规定,应该属于委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为原告没有异议。如何列被告,应考虑以下情况:

(1)出借人不知道贷款人是企业,贷款后贷款人也未披露企业用款情况,企业也未主动介入还款事宜的,应以借款人为被告; (2)贷款后借款人披露了实际用款人,出借人选择借款人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仍然应列借款人为被告; (3)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出借人选择用款人为被告,可以用款企业为被告。如出借人坚持以借款和用款人为共同被告,法院也应允许,因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诉权。 4、借款单位或者担保单位发生了变化,如合并、分立、改制、破产等,原告起诉谁,包括与该企业有关系的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即列为被告。 二、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受到保护。因此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应该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1、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三)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最高院1991年7月2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货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借贷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比如有的企业见炒股或者买卖烟草赚钱,便买通金融机构某些承办人编造假的贷款理由如

个人循环贷款合同

循环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20 )循环借字第号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的): 贷款人(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甲方承诺以下事项: 1.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2.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5.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条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系指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在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对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甲方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循环借款,系指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三条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称“额度有效期间”)。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单笔借款,其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 在额度有效期终止时,未支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失效。 单笔借款期限系指自单笔借款提款日起至约定的还款之日止的期间。 甲方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甲方实际提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以借款借据的记载为准,但任何一笔提款的还款日不得迟于第三条所确定的借款额度支用有效期的终止日。 第四条借款额度的使用 (一)在额度有效期间和借款额度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逐笔申请借款,双方办理相应的手续。各笔借款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以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的内容为准。甲方循环借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使用该借款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则乙方根据担保人已经履行的担保责任的本金金额对借款额度本金作相应的扣减。 (三)甲方每次申请的用款,其金额不得少于万元,期限不得短于3个月,不得长于12个月。 实际借款期限、实际提款日、借款金额、利率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所记载的期限、日期、金额和利率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的利率为月利率,即在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 (二)罚息利率。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罚息利率按照以下约定确定: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资金的,罚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2.本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3.同时出现逾期和挪用借款的情形,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单笔借款支用时,双方可以在借款提款通知书上另行约定单笔借款的借款利率和罚息

借款合同相关法律知识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借款合同相关法律知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合同概念和法律特征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提供借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也可以称为出借人。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货币,因此借款合同只是借贷合同的一种。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将一定数量货币或者实物借给借用人处分,借用人依照约定返还同种货币、实物的合同。也就是说,借贷合同的标的物除了货币以外,还包括实物。借用人返还的货币或者实物,已经不是原物了,而是同种物。这是借贷合同区别于借用合同、租用合同的标志。 1、借款合同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借款合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还是处分权实际上,借款是一种消费借贷,出借人并不是依据所有权要求返还货币和利息,而是依据债权要求返还货币和利息。借款合同只能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2、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在借、贷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生效。由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经常具有互助性质,多为无息借贷。所以《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贷款人与借款人就借贷达成合意后合同成立,自提供借款时合同生效。这里的提供借款,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而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3、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 借款合同分为有偿合同(有息)和无偿合同(无息)。这一般没有争论。但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在这个问题上,理论上的理解稍显得混乱。有的专家认为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这是从台湾传来的观点),因此不能适用履行抗辩的规则。对于一个有偿的借款合同来说,贷款方要支付交付款项,转移标的物(货币)的所有权,这是义务。借款人除了还款是义务以外,支付利息,转移利息(货币)的所有权更是应当毫无疑问的义务,因为支付利息是贷款人的对价。双方的义务成对价关系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参见第一章合同的分类)。对于无息借款合同来说,一方要提供货币,另一方要归还货币。这还是双务合同。但是,借款人归还贷款的义务,不是对价,因此,无息借款合同是不真正

借款协议(有保证人)

编号:借款协议(保证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借款人):岀生日期:_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乙方(贷款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丙方(保证人):岀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信息 1、借款金额共计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个月,自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4、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归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于从借款期 限届满后的次月起,每月____________________ 号偿还本息额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以现金当面交付乙方的形式还款。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偿还借款。 2、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前还清本息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_______________ 日向乙方申请展期,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还款。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 (1)甲方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经乙方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乙方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 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4、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甲方应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2)甲方或丙方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 (3)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及时受领还款本息,因乙方延误受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相应赔偿。

循环借款合同样本

循环借款合同样本 Sample of revolving loan contract (latest edit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循环借款合同样本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循环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20 )循环借字第号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的): 贷款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 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甲方承诺以下事项: 1.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2.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一般借款合同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一般借款合同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般借款合同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 篇一:借款合同纠纷知识 1、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的第三人继续有效。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权物权化的具体表现。《合同法》第229条就此作了规定,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它的构成要件包括: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这里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 (2)承租人没有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承租人已明确表示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则不发生所有权与租赁权的冲突问题。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后,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应依照原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义务。 2、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指一物之上抵押权与租赁权同时存在,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哪个权利效力优先的问题。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有两种情形: (1)租赁权发生在先,抵押权发生在后。对此情况《担 保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面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担保法解释》

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 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继续有效。" (2)抵押权发生在先,租赁权发生在后。《担保法解释》 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 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 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 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 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 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3、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的 处理原则 《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 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 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按份 共有人将出租的共同财产中的自有份额转让时,即发生承租 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冲突。一般地讲,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效力,而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依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物权应优先对待。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有债权物权化的特征,但其毕竟是债权关系,仍然 不能等同于物权的效力。另外,让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 权,有利于对房屋的管理、修缮、使用。 4、房屋租赁中的登记备案问题

贷款合同法律审查要点

贷款合同法律审查要点 贷款法律审查是指银行对拟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书面审查以及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检查。实践中,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贷款法律审查要突出“四大要点”,达到以下要求: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担保有效以及法律文书规范严谨。 一、主体合格 主体真实性审查。如果是企业类借款人,要审查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人代码证、贷款卡(证)等法律文件;审查上述法律文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办理的年检手续;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要注意审查部分企业“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以及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形。如果是个人借款,要审查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申请书上是否是本人的签字或盖章。 主体合法性审查。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和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等。 主体资信程度审查。审查企业(或个人)、关联企业、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以亲朋名义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无大额或有负债或重大涉讼案件等;审查公司法人代表或个人有无赌博、吸毒、赖账不还等劣迹,有无道德风险等。审查报告中要对以上情况作专门介绍,并在征信系统中查询记录附后佐证。 二、内容合法 贷款项目合法性审查。在对主体合格审查的过程中,要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的用途;属于特种行业的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行业从业许可证;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是否持有齐全的资质证件;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为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以及其他商业银行已退出的领域;审查个人经营项目是否合法合规等。 资料及文本签字审查。要审查贷款调查时是否二人以上,调查人是否在采集的每份资料上加盖“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并签名。目前部分金融机构盖的是“与原件核对相符”章,贷前调查关键是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而“与原件核对相符”章仅是形式审查,并不能证明该资料是否真实,也不是调查人对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因此,统一改盖“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为宜。此外,所有签名只能由本人手写,不能代

最高额借款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15056 最高额借款合同模板(标 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最高额借款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最高额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保证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因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最高额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三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最高金额:甲方同意借给乙方借款余额最高(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为准。

二、借款提款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可以在该提款期限内和借款余额控制额内多笔提款和还款,循环使用。 三、借款使用期限为:单笔借款最短时间不少于天,最长时间不超过天。借款的到期时间不得超过_____年___月___日,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为准。如甲方需要提前收回借款,可提前5天通知乙方归还。 四、借款提取:乙方每次提取借款时,至少应提前3天先电话与甲方确定的联系人联系,甲方根据当时资金情况同意提款后,由乙方填制借款借据在甲方见证下乙方和丙方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签字)后,将借款借据交甲方。甲方收到借款借据原件后即将借款资金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转入乙方指定帐户。 五、借款利率和结算方式:不足日按照‰/天结算实际天数的利息;超过30日按照2.5%/月结算实际天数的利息;在还款日中午12点前到出借人账户按照算头不算尾计算实际用款天数,超过中午12点后到出借人账户按照头尾计算实际用款天数。借款利率分笔进行计算和结算,每笔借款到期

关于借款合同之利率规定

关于借款合同之利率规定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金融机构借款利率确定的规定。 借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取的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比率。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本金。 我国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的转轨期间,总的看来,各方面对资金的需求大于资金的供求。为了稳定国家的金融秩序,防止贷款利率的任意提高,国家有必要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作出规定,保证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利率限度内借款,减少借款人的生产成本,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国家的利率政策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制订和调整都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中央银行也是通过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管理达到对国家金融秩序进行调整的目的。一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及资金供求关系,一般在一定时期内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作出规定。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变动。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利率为浮动利率。金融机构确定浮动利率后,需报辖区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金融机构可以对逾期贷款和被挤占挪用的贷款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加收利息。加收利息的幅度、范围和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释义」本条是关于借款人支付利息期限的规定。 向贷款人支付利息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借款人不仅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

有担保人的借款协议合同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 1、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xxxxxx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xxxxxx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xxxxxx身份证号: 乙方向甲方提出借款,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现三方经协商就借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xxx元(¥xxxx),借款利息为月息xx,并计算至全额还清之日。 二、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为以下第xx种: 1、现金支付; 2、银行汇款或转账支付,乙方账号为:xxxxxxxx 三、借款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四、借款还款责任:乙方应按时还款,如到期未还,乙方除按月息xx向甲方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xx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罚息,直至全部还清为止,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丙方提供的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后两年内。丙方自愿与乙方连带偿还借款本息、违约责任、一切追偿损失包括而不限于甲方为追尝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律师费为借款总额的5%)。 六、如三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约定由xxxx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2、有担保人借款合同 出借人:(本合同简称为”甲方”) 借款人:(本合同简称为”乙方”) 借款人的担保人:(本合同简称为”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多次协商自愿订立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个人循环借款合同标准格式新编参考文本

个人循环借款合同标准格式新编参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个人循环借款合同标准格式新编参考文 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经营周转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循环借款,在自 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当 事双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循环借款,并达成以下各项 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循环借款限额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循环借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万 元。在循环借款有效期内,乙方在完善担保条件后可在限

额内循环使用该借款。 二、乙方不得将该资金用于双方约定外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三、该循环借款限额是指在借款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在同一时点借款余额的最高限额,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 四、甲方给予的上述借款限额并非构成甲方必须按上述借款限额足额发放的义务,乙方使用借款,需要逐笔申请,经过甲方逐笔同意后发放。 第二条循环借款有效期 循环借款的有效期为____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宽限期为个月,即循环借款项下的所有借款到期日不能超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该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的实际发生期,即在该有效期内乙方均有权提出用款需求,借款发放日和到

个人循环借款合同范本

个人循环借款合同范本 编号: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因经营周转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循环借款,在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当事双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循环借款,并达成以下各项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循环借款限额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循环借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在循环借款有效期内,乙方在完善担保条件后可在限额内循环使用该借款。 二、乙方不得将该资金用于双方约定外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三、该循环借款限额是指在借款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在同一时点借款余额的最高限额,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

四、甲方给予的上述借款限额并非构成甲方必须按上述借款限额足额发放的义务,乙方使用借款,需要逐笔申请,经过甲方逐笔同意后发放。

第二条循环借款有效期循环借款的有效期为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宽限期为个月,即循环借款项下的所有借款到期日不能超过年月日。 该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的实际发生期,即在该有效期内乙方均有权提出用款需求,借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合同》为准,《借款合同》和对应的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利率及费用循环借款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单笔借款的利率和收取方式由《借款合同》确定。 第四条还款本循环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偿还方式由单笔《借款合同》确定。 第五条担保条款本协议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抵押与保证,乙方需与甲方另外签署《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担保范围为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乙方应偿付的借款本息及其他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丙方(担保人):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使用说明 一、贷款人与借款人及担保人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时,三方应认真阅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三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必须由贷款人、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借款人亲自签章,并加贷款人、担保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若担保人为自然人的,需担保人亲自签章。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三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保证人范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法律规定禁止作为保证人的个人和单位不得成为本合同的担保人。 五、三方经协商一致后,对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附件,与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并履行。

甲方: 出生日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律师提示】:此条可有效辨识当事人身份,避免同姓名引起的纠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本合同指定送达方式为邮箱送达,合同一方将相关文件投递并到达到对方指定邮箱中即视为已送达 【律师提示】:方便合同双方顺利履行向对方送达相关文书的义务,避免因无法送达带来的法律风险

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借款金额及支付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律师提示】:借款金额为合同重要条款,要准确填写,利息不能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二、借款用途 第二条、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 第三条、借款用于 【律师提示】: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监督检查借款的使用情况. 三、借款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律师提示】:将借款期限明确而详细的做出规定,并且约定以此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为准,可避免因借款交付日期的变动带来的利息计算等方面的不准确性,引发双方的争议。 四、借款利率 第五条、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

循环额度借款合同

.精品文档. 循环额度借款合同 循环贷款额度是, 银行根据个人客户的信用状况, 为其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便利产品, 借款人在银行核定的额度金额内可循环周转使用贷款。对于循环额度借款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为大家整理的循环额度借款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循环额度借款合同范文1 借款人(甲方):XX有限公司(注册号:) 地址: 电话: 贷款人(乙方): 地址: 电话: 担保人(丙方):1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2、XX有限公司(注册号:)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经营活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各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兹遵守。

一.借款金额: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单笔或多笔累加不超过最高借款金额。 二. 借款期限:约定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出之日起计算。 三. 贷款利息、费用:以每日按实际占用金额及实际占用工作日日数计算,多笔借款累计使用天数不足五天按五天计收。 四. 归还本息:于借款到期日前付清。 五. 特别声明: 1、鉴于甲方声称本次借款用于短期、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并再三保证准时足额偿还,在此前提下,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才腾出经营性资金对甲方作支持。 2、甲方明白乙方借款给甲方将导致经营盈利上的减少。如未能准时足额偿还,不管乙方由此导致损失的多少,甲方特别保证除支付上述利息以外,自愿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20% 的惩罚性违约金 六. 甲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乙方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拍卖费、差旅费等,或依法处臵担保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七.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上述之相关费用, 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负无限连带责任。无论以下担保存在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乙方得以不分顺序地选择向部分或全部担保人追偿,以保证实现债权:

合同法借款合同规定

合同法借款合同规定 篇一: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一、民间借贷的含义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基本法律规定 1、利息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

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本条同时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 关于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而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的借款往往没有约定得如此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双方最终仍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借款期限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如果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借款方可以随时还款,贷款方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3. 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

借款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9081-34 借款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 款(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借款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借款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①贷款种类。银行贷款分为工业(包括交通运输企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基本建设贷款等。 ②借款用途。银行贷款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专项贷款等。 ③借款金额。要填写清楚,大写小写数额要一致。 ④借款利率。贷款利率由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任意商定。各贷款银行只有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浮动幅度内和借款方商定借款利率。 ⑤借款期限。根据贷款种类的不同,专业银行在各自的贷款管理办法中都规定了各种贷款项目的最长期限。借贷双方只能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确定借款期

限。 ⑥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借款方还款资金来源必须正当,不得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借款合同中还应规定借款方是一次归还本息还是分几次归还本息。 ⑦保证条款。即将借款方对借款合同予以保证或提供担保人的内容写入合同。保证人对借款合同的担保期限一般应在借款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从借款合同期满之日起算。 ⑧违约责任。即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当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承担的责任。过错方应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由于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⑨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借款合同双方可将双方一致同意的,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内容写入合同。 借款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在借款合同尚未履行时或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依法达成协议对原来的合同条款作某些修改、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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