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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中国泌尿外科疾病诊断治疗指南》

2014版《中国泌尿外科疾病诊断治疗指南》
2014版《中国泌尿外科疾病诊断治疗指南》

2014版《中国泌尿外科疾病诊断治疗指南》精粹之二:

泌尿系统感染诊断治疗(各论)

单纯尿路感染

定义

单纯性尿路感染是指发生于泌尿系统解剖结构功能正常而又无糖尿病或免疫功能低下等合并症的患者的尿路感染,短期抗菌药物治疗即可治愈,通常不会对肾脏功能造成影响。

临床表现

1.急性单纯性膀胱炎临床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耻骨上膀胱区或会阴部不适、尿道烧灼’感。常见终末血尿,体温正常或仅有低热。

2.急性单纯性肾盂肾炎患者同时具有尿路刺激征、患侧或双侧腰部胀痛等泌尿系统症状和全身症状。

诊断

通过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获得诊断。

治疗

1.绝经前非妊娠妇女急性单纯性膀胱炎的治疗

(l)短程疗法:可选择采用磷霉素氨丁三醇、匹美西林、呋喃妥因、喹诺酮类、第二代或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药物。绝大多数急性单纯性膀胱炎患者经单剂疗法或3日疗法治疗后,尿菌可转阴。

(2)对症治疗。

2.绝经后女性急性单纯性膀胱炎的治疗治疗方案同绝经期前非妊娠妇女的急性单纯性膀胱炎。可在妇科医师的指导下应用雌激素替代疗法。

3.非妊娠妇女急性单纯性肾盂肾炎的治疗对仅有轻度发热和(或)肋脊角叩痛的肾盂肾炎,或3日疗法治疗失败的下尿路感染患者,应口服有效抗菌药物14日。如果用药后48-72小时仍未见效,则应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有效药物治疗。

治疗后应追踪复查,如用药14日后仍有菌尿,则应根据药敏试验改药,再治疗6周。

对发热超过38.5℃、肋脊角压痛、血白细胞升高等或出现严重的全身中毒症状、怀疑有菌血症者,首先应予以胃肠外给药(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在退热72小时后,再改用口服抗菌药物(喹诺酮类、第二代或第j三代头孢菌素类等)完成2周疗程。

药物选择:①第3代喹诺酮类如左氧氟沙星等;②半合成广谱青考霉素,如哌拉西林、磺苄西林等对铜绿假单胞菌有效;③第三代头孢菌素类,如头孢他啶、头孢哌酮等对铜绿假单胞菌有较好的疗效;④对社区高氟喹诺酮i时药和ESBs阳性的大肠杆菌的地区,初次用药必须使用8一内酰胺酶复合制剂、氨基糖苷类或碳青霹烯类药物治疗;⑤氨基糖苷类抗菡药物,但应严格注意其副作用。

4.无症状菌尿(ASB)的治疗推荐筛查和治疗孕妇或准备接受可能导致尿道黏膜出血的侵入性操作的ASB患者。不推荐对绝经前非妊娠妇女、老年人、留置导尿管、肾造瘘管或输尿管导管、脊髓损伤等患者的ASB进行治疗。

5.复发性单纯性尿路感染的治疗①再感染:可考虑用低剂量长疗程抑菌疗法作预防性治疗。在每晚睡前或性交排尿后,口服以下药物之一:如SMZ-TMP半片或一片、TMP 50mg、呋喃妥因50mg(为防止肾功能损害,在长期使用以上药物时应适当增加液体摄入量)或左氧氟沙星100mg等,此外,亦可采用每7-10天口服一次磷霉素氨丁三醇方法。对已绝经女性,可加用雌激素以减少复发。本疗法通常使用半年,如停药后仍反复再发,则再给予此疗

法l~2年或更长。②复发: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抗菌药物用最大允许剂量治疗6周,如不奏效,可考虑延长疗程或改用注射用药。

6.男性急性单纯性泌尿道感染通常只需接受7天治疗方案。但合并前列腺感染,其他发热性泌尿道感染,肾盂肾炎,反复感染,或怀疑存在复杂尿素导致感染的成年患者,推荐使用喹诺酮类药物2周,并排除其他致感染的危险因素。

复杂性尿路感染

定义和分级

复杂性尿路感染是指尿路感染伴有增加获得感染或者治疗失败风险的疾病,例如泌尿生殖道的结构或功能异常,或其他潜在疾病。诊断复杂性尿路感染有2条标准:尿培养阳性以及表15-1所列1条或l条以上的因素。

按照伴随疾病将其分为两类:

1.尿路感染并发的因素能通过治疗而得以去除的患者,如结石的去除,留置导管的拔除。2.尿路感染并发的因素在治疗是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去除的患者,如永久性留置导管,治疗后结石残留或神经源性膀胱。

临床表现

复杂性尿路感染可伴或不伴有临床症状(如尿急、尿频、尿痛、排尿困难、腰背部疼痛、肋脊角压痛、耻骨上疼痛和发热)。除了泌尿系疾病之外,复杂性尿路感染常伴随其他疾病,如糖尿病(10%)和肾功能衰竭。复杂牲尿路感染的后遗症较多,最严重和致命的情况一是尿脓毒症,二是肾功能衰竭。

诊断

1.病史采集(推荐)复杂性UTI的病史采集包括:①尿路感染症状:如尿频、尿急、尿痛、等下尿路刺激症状,及腰痛和(或)下腹部痛等;②全身感染症状:如寒战、发热、头痛、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③伴随疾病本身引起的症状:如尿路结石、糖尿病引起的症状;

④先前的治疗史,尤其是抗菌药物的应用史。

2.体格检查(推荐)

3.辅助检查

(1)尿常规(推荐);

(2)尿培养(推荐);

(3)血液检查(可选):血液白细胞计数和中性粒细胞升高,血沉增快。若怀疑伴有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免疫缺陷等潜在性疾病,必须进行相关的血液学检查。当患者现脓毒血症先兆症状时,还需进行血液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

(4)影像学检查(可选)

治疗

1.抗菌药物治疗推荐根据尿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抗菌药物。对于有症状复杂尿路感染的经验性治疗需要了解可能的病原菌谱和当地抗菌药物的耐药情况,还要对基础泌尿系统疾病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包括对肾功能的评估)。抗菌药物的经验性治疗需根据临床反应和尿培养结果随时进行修正(表15-2)。

一般推荐治疗7-14天,疗程与潜在疾病的治疗密切相关。伴有下尿路症状的患者治疗时间通常为7天,有上尿路症状或脓毒症患者通常为14天。根据临床情况,疗程有时需延长至2l天。对于长期留置导尿管或尿路支架管的患者,应尽量缩短治疗时间,以避免细菌耐药。对于复杂性UTI患者不推荐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防止尿路感染复发。

复杂性尿路感染的经验治疗推荐应用主要经肾脏排泄的氟喹诺酮类,也可选择B-内一内酰胺酶抑制剂复合制剂、2代或3a代头孢菌素、或者氨基糖苷类,磷霉索氨丁i醇对复杂性尿路感染的大肠埃希菌、粪肠球菌、肺炎克雷伯菌、表皮球菌等均具有很好的抗菌活性,可用于尿路感染的经验治疗。

如果初始治疗失败,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尚未报告,或者作为临床严重惑染的初始治疗,则须改用亦能有效针对假单胞菌的抗菌药物,如氟喹诺酮(如果未被用二初始治疗)酰氨基青霉素)(哌拉西林)加B一内酰胺酶抑制剂复合制剂、3b代头孢菌素或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最后联用氨基糖苷类。

2.治疗后的随访复杂性尿路感染含有耐药细菌的可能性较大是本病的另一个特点。如果泌尿系解剖功能异常或潜在性疾病不能得到纠正,则尿路感染必然复发。为此,必须在治疗结束的前、后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

导管相关的尿路感染

导管相关尿路感染的诊断

1.症状和体征超过90%的院内导尿管相关感染菌尿是无症状的,有症状的感染中常见的症状是发热。

2.菌尿和脓尿不推荐单纯根据菌尿和脓尿的情况对可能发生的有症状感染进行预测。

导管相关感染的治疗

1.无症状菌尿的治疗大多数的无症状菌尿不推荐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以下情况下推荐根据具体情况应用适当抗菌药物:

(1) 为处理由特别有毒力的微生物造成的院内感染,而作为控制性治疗方案的一部分;

(2) 具有出现严重并发感染风险的患者(如粒细胞减少症、免疫抑制等);

(3) 泌尿系手术的患者;

(4) 患者由引起高菌血症发生率的菌株感染,例如粘质沙雷氏菌;

2.有症状感染的治疗

(1) 关于导管的处理:推荐在取尿样培养前及应用抗菌药物治疗前更换留置时间超过7天的导管。导管的移除推荐作为治疗的一部分。如有必要继续应用导管引流,可更换新导管或采用其他方式,如阴茎套引流、耻骨上引流等。

(2) 关于抗菌药物的应用:初始选择可采用经验用药通常可给予广谱抗菌药物。当得到尿培养的结果后,应当根据病原体对药物的敏感性进行调整。在用药后48-72小时应对治疗情况进行评价,如果患者症状很快消失,通常治疗5-7天是足够的;症状较重的患者通常治疗需要10-14天。偶尔尿培养可显示念珠菌感染,通常是没有症状并不治而愈。如果有证据显示是由该菌引起的复杂感染,全身抗真菌治疗可能是其适应证。不推荐长期无根据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导管相关感染的预防

1.推荐采用封闭引流系统。

2.严格执行导管引流的适应证和拔除指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插管和不适当的长期留管。3.如果因病情原因导尿管不能移除,除定期更换导管外,推荐耻骨上引流(男性)和间歇导尿。

4.导管材质的选择含银合金导尿管可减少无症状菌尿的发生,但仅限于一周以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长期留管最好选择硅酮胶材质的导管。

5.导管相关的管理留置导管应在无菌的环境下进行;操作中使用足够的润剂和尽可能小号的导管;应常规使用封闭引流;推荐对留管的患者给予充分的液体来确保足够的尿流。更换导管的时间不应长于生产商推荐的时限。如出现有症状感染、导管破损、导管结壳或引流不畅等情况均更换;在使用高剂量广谱非肠道给药的抗菌药物的情况下导管应经常更换;当患者发热,不能排除来源于泌尿道的有症状感染时,应更换导管并进行尿培养等相关检查。

6.不推荐对导尿管、尿道或集尿袋应用抗菌药物。

7.对于长期留管的患者不推荐进行膀胱冲洗。

8.留置尿管10年及以上者应行膀胱癌筛查。

尿脓毒血症

定义

尿脓毒血症即由于尿路感染引起的脓毒血症。当尿路感染出现临床感染症状并且伴有全身炎症反应征象(systemic inflammatory responsesyndrome,SIRS) 即可诊断为尿脓毒血症。流行病学

约5%的脓毒血症为尿源性,死亡率可高达1/5。尿脓毒血症主要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菌,真菌引起的脓毒血症比率逐渐上升。

临床表现

包括尿路感染、伴随的其他潜在疾病和感染性休克三方面。

诊断

当尿路感染出现临床感染症状并且伴有全身炎症反应征象(SIRS)即可诊断为尿脓毒血症。临床感染各个阶段的诊断标准见表15-3。

尿脓毒血症的治疗

推荐泌尿外科医生和重症监护专家以及感染性疾病专家合作来管理病人。治疗包含以下4个基本策略:

1.复苏、支持治疗(稳定血压和维持呼吸通畅)(推荐)

(1)扩容的标准:中心静脉压达到8~12mmHg,尿量0.5ml/(kg-h)以上,以及65mmHg≤平均血压≤90mmHg。

(2)如果平均血压不能到达65~90mmHg,应该应用血管活性药物。

(3)氧输送达到中心静脉血氧饱和度≥70%。

(4)如果中心静脉血氧饱和度不能达到≥700-/0,

应该输红细胞使红细胞压积≥30%。

2.抗茵药物治疗(脓毒血症诱发低血压1小时内)(推荐)一旦怀疑尿脓毒血症,在留取标本后,应立即进行静脉途径经验性的抗菌药物治疗。如患者是社区感染,大肠埃希菌和其他肠杆菌科可能是主要的病原体,可以有针对性的选择抗菌药物。对于院内尿路感染引起的继发性尿脓毒症患者(尤其是泌尿外科介入操作以后或长期留置导尿管者),如果治疗没有或者只有部分反应,应使用抗假单胞菌的第三代头孢菌素或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或碳青霉烯类,可能覆盖包括多重耐药细菌在内的大部分细菌。

3.控制合并因素(推荐)首先采取微创治疗手段(如置入膀胱引流管,双J管或经皮肾穿刺造瘘)控制合并因素。尿脓毒血症症状缓减后,应用合适的方法完全去除合并因素。这是治疗策略中的关键措施。

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范文:商品房认购书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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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 第五条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六条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 第七条出卖人在认购人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出卖人应当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该商品房的买受人为【本人】【同一户籍内亲属】:__________。(若选择其他的,应在空格部位写出买受人姓名) 第九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第十条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终止后,认购定金应当【返还认购人】【抵作商品房价款】。 第十一条本认购书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认购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112-48 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职务: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编号为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014年最新版(预售、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CF2013-171 合同编号:0051085 成都市房屋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总局监制 出卖人: 买受人: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录说明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 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 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 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 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 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 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标准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样本

编号:YB-HT-7589 标准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Sample of standard commercial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标准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样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参考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区(县)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外销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市外证字第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房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年__月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 银行帐号: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

商品房买卖合同:内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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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_________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_________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完整)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14-0171)2014版

GF-2014-017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范文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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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_____月_____日至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

2014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解析

GF-2014-0172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买卖合 同(预售)文本出卖 受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六章房屋登记 第七章物业管理 第八章其他事项 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 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8. 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办理的登记类型。

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版

编号:ZS-202193969 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版 Any amendment to this contrac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only by a written agreement by Patry A and Party B.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职务: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编号为_____的地块的土地 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 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 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属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层。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 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

2014年安全生产法修改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将第七条修改为:“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将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广州市商品房购买合同(2021新编版)完整版

广州市商品房购买合同(2021新编版)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商品房购买合同(2021新编 版)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2014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2014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2014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____________; 2、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三条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 __________承担。 第二十四条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

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_________】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口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丁、

(完整版)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GF—2014—0171 合同编号: 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 出卖人: 买受人: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

目录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说明 1.为了规范我市的商品房预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石家庄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 . 20M 以上(含2.2OM )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8.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办理的登记类型。 9.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10.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11.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12.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2014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解析

GF-2014-0172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买卖合 司(预售)文本 出卖 人:______ 受买 人: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o—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六章房屋登记 第七章物业管理 第八章其他事项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

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2 方式选定;对于 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 ,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M 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 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8. 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办理的登记类型。

商品房买卖合同(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8041 商品房买卖合同(新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新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销售)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6668-54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四、双方权利义务 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 在物业销售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买受人 明示; 制定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按规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 任; 按规定比例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移交本物业相关 图纸和资料等; 按时缴纳未出售或自用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接受受托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进行交接验收、对 交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不得将物业保修责任、因质量原因或达不到使用 功能进行的整改、修复的责任转嫁给受托的物业管理

企业或第三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物业受人的权利义务: 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按时缴纳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在物业装修前,持相关材料向本物业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并签订《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因处身原因造成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应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这里填写您企业或者单位的信息 Fill In The Information Of Your Enterprise Or Unit Here

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文电子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文电子版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这篇《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文》是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区县路号楼盘:号楼单元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平方米。房屋单价元(美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小写)元(美元),(大写)元(美元)。户型为。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元(美元),(大写)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剩余房款在日内分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7、施工许可证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

2020年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2020年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前期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号为。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现售备案号为。 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 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 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房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 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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