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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材料调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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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标题:浅析建筑材料调差方法

浅析建筑材料调差方法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及计价方式,发生了多次变化。在我国实行了多年的社会主义商品计划经济为主体的经济模式,逐步过渡到以计划指导为主并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双轨制”价格体系,随着市场经济价格体制的建立,在新的经济模式指导下,工程经济在工程造价计算方式还没有完全实行“量价分离”以施工企业自主报价之前,各时期材料价格的变化必然会带来工程造价的直接变化。因此,如何合理地调整建筑工程的材料价差,实行建筑材料价格动态管理,对最终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

建筑工程材料价差产生的原因及因素

在计划经济年代,一切主要材料都将由国家统一规定价格的统销,其它材料将由有关部门主导经营。国家实施统一规定价格,工程建设有统一的计价方式,价格稳定、持久,工程造价计算准确、不变。“双执制”价格体系是在国家指令价格及国家因素指导下,部分材料价格开始走向市场,价格开始出现浮动,但三大材(钢材、木材、水泥)仍在国家最高限价中未能挣脱出来,工程结算中材料价差开始显现出来。今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材料价差调整更加凸显出来。

众所周知,现行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根据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以工程量及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基价的积汇总形成工程直接费用。定额子目基价(即预算价)由人工、材料、机械及其它直接费等部分组成。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如果以工程直接费为100%,构成直接费的人工费占20%,材料占70%~75%左右,机械费占5%左右,由此而论,材料价格取定的高、低将会直接引起工程建设费用的高、低。事实上,在实际施工时使用的价格,是不会静止不动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建筑材料将会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地区差异、时间差异、供求关系等的状况的变化而处于经常的波动状态之中,无论价格是上涨或下落,其波动是经常的、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产生材料价差的主要因素有以下

几点:

1.国家政策因素。国家政策、法规的改变将会对市场产生巨大的影响。这种因体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材料价格的变化,即为“制差”。如:98~99年期间国家存贷款利率一再下调,93~95年国家为抑制经济增长过热过快,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2.地区因素。预算定额估价表编制所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与同一时期执行该定额的不

同地区的材料价格差异,即为“地差”。

3.时间因素。定额估价表编制年度定额材料预算价格与项目实施年度执行材料价格的

差异,即为“时差”。

4.供求因素。即市场采购材料因产、供、销系统变化而引起的市场价格变化形成的价

差,即为“势差”。

5.地方部门文件因素。由于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部分材料价格的变化而产生的价

差,即为“地方差”。

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动,形成了不同的市场价。在工程实践中,施工企业正是从这个变动市场中直接获得建筑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其形成的产品是动态价格下的产物。动态的价格需要有一个与之相应的动态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既维护国家和建设单位利益,又保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使建设工程朝着计划、有序、持续的方向发展。

二、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方法

在工程实践中,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按实调整法(即抽样调整法)

此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甲、乙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方法。按下列公式进行: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

①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

②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可,由材料供应部门提供的实际价格

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ΣXi×Ji÷ΣXi(i=1到n)

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

J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

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综合系数调差法:此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

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某种材料调差系数=Σ×K1(各种材料价差)K2

式中:K1——各种材料费占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

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抽量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缺点,有效地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算编

制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4.价格指数调整法:它是按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当期建筑材料价格或价差指数逐一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方法。这种方法属于抽量补差,计算量大且复杂,常需造价管理部门付出较多的人力和时间。具体做法是先测算当地各种建材的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格,然后进行综合整理定期公布各种建材的价格指数和价差指数。

计算公式为:某种材料的价格指数=该种材料当期预算价÷该种材料定额中的取定价

某种材料的价差指数=该种材料的价格指数-1

价格指数调整办法的优点是能及时反映建材价格的变化,准确性好,适应建筑工程动

态管理。

上述四种调差办法,在实际工作运用中经常遇到,这就要求我们预算编制人员能熟练掌握并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在何处工作,收集哪个地方资料,都应尽快了解、适应、熟悉当地的编制习惯与方法,坚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来贴几个关于材料、人工等大幅涨价可要求调价的文

钢筋、砼的涨价,给工程带来很多不利,各地也相应出了些文,所以,来贴一些。

江苏省的:

《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原则,现就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市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贯彻实施。

一、建筑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将严重影响发承包双方对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理的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明确各方承担风险影响的原则,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价中的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一般风险包干幅度不应大于10%);

3、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如发承包双方无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可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10%以内的各类材料为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以上的各类材料为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

三、本意见发布前已经签订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招投标工程,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按下述原则签订补充协议,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调整工程造价。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形式的: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月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

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四、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加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在价格波动较大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增加价格信息发布频次和范围,有条件的市可通过“工程造价信息网”动态发布价格信息,正确引导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审查工作。当招标文件中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招标方补充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当施工合同中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否则不予以合同备案。

六、依法不招标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七、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进行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时,应将本意见作为处理材料价格调整问题的依据。

八、本意见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已完成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执行本意见。原有关文件中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二○○八年三月五日

上海市的:

沪建市管〔2008〕12号

关于建设工程要素价格波动风险条款约定、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物价呈上升趋势,本市建设工程所用的钢材、水泥及建筑劳务用工价格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给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或工程造价结算带来一定影响,现结合本市具体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应当考虑工程建设期内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依法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三、施工期内,当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要素价格所发生变化大于合同定价的“约定幅度”时, 发承包双方可参照下列方法进行调整。

(一)当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要素价格发生变化幅度大于合同定价的“约定幅度”时,应调整其超过幅度部分(指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价格变化幅度的差额)要素价格。

(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调整可选用下列方法。

1、施工期内额定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分别加权平均法。

2、施工期内额定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分别算术平均法。

3、双方约定的其他计算法。

(三)各类工程的主要材料参考内容。

1、房屋建筑工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木材、砂石、商品砂浆等。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木材、砂石、粉煤灰三渣、桥梁支座、伸缩缝、沥青制品、排水管道、混凝土预制件等。

3、民防工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木材、砂石、商品砂浆等。

4、园林绿化工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木材、砂石、商品砂浆、各类苗木、石材、古建筑材料

等。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方法。

四、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但尚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如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协商订立补充合同协议,建议可采用投标价或以合同约定的价格月份对应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为基准,与施工期造价管理部门每月发布的价格相比(加权平均法或算术平均法),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原则上大于±3%(含3%下同)、钢材价格的变化幅度原则上大于±5%、除人工、钢材外上述条款所涉及其他材料价格的变化幅度原则上大于±8%应调整其超过幅度部分要素价格。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7.00元/工日,二类工44.00元/工日,三类工41.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54.00~70.00元/工日;修缮工程:44.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44.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53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与第三册44元/工日,第二册53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9.00~86.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9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0.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56元/工日外,其余工程48.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调整的工资标准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时,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4、执行2001年预算定额的建筑、安装和市政在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约定可按国家政策性调整进行调整时,未完成部分工作量(包括机械台班)人工工资标准按照44.00元/工日进行调整。

5、我省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44元/工日执行。

6 、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

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至4月1日未完工程执行此标准。

二○○八年三月五日

二、价差计算(一)预算造价调整的概念 由于工、料、机价格的变化,定额基

价采用的预算价格往往会滞后于实

际价格,因此,需对其按规定进行调

整。

(二)价差计算

1、人工费调整=定额人工费/定额工日单价×(预算新工日单价-定额工日单价)

2、机械费调整——系数法(定额机械费×系数)

3、材料费调整(材料价差)

为了适应材差计算的需要,将建材划分为:

(1). 主要材料

(2). 特殊材料

(3). 地方材料

(4). 次要材料

(5).辅助材料

单项调差法:材料价差=(调整时价格-定额价格)×材料预算用量

系数法:材料价差=定额材料费×系数

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细则要点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细则 一、材料质量控制的依据 1、国家、行业、企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2、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 3、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组织设计; 5、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6、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试验报告、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有效鉴定证书、试验室复试报告。 二、材料进场前的质量控制 1、仔细阅读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与工程所用材料有关的文件,熟悉这些文件对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的规定和要求。 2、认真查阅所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学习材料的基本性质,对材料的应用特性、适用范围有全面了解,必要时对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选择向业主提供合理建议。 3、掌握材料信息,认真考察供货厂家。 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既确保工程质量又降低工程造价。对重要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对其生产厂家的资质、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情况等进行审查或实地考察,对产品的商标、包装进行了解,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可靠稳定,同时可掌握供货情况、价格情况。对重要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定货前,必须要求承包单位申报,经监理工程师论证同意后,报业主备案,方可定货。 三、材料进场时的质量控制 1、物单必须相符。材料进场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到场材料的实际情况与所要求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等方面是否相符,检查产品的生产编号或批号、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与产品质量证明书是否相符,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应要求退货或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的资料。标志不清的材料可要求退货(也可要求抽检)。 2、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都必须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资料。 ⑴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 ⑵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检验报告单。合格证等都必须盖有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的红章并标明

监理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详细]

监理对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5.1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内容 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部分: 5.1.1掌握材料质量标准 衡量材料质量的尺度是材料质量标准,它也是作为验收、检验材料质量的依据,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质量标准,掌握材料的质量标准就便于可靠地控制材料和工程质量. 5.1.2材料质量的检(试)验 1)材料质量检验的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将所取得的材料数据与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判断材料质量的可靠性,同时还有利于掌握材料的信息. 2)材料质量的检验方法一般有书面检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等. 3)根据材料信息和保证资料的具体情况,材料质量检验程度分为免检、抽检和全部检查. 4)材料质量检验通常进行的试验为“一般检验项目”;根据需要进行的试验项目为“其他试验项目”. 5)材料质量检验的取样必须有代表性. 6)材料抽样一般适用于对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鉴定. 7)对于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检验项目和不问的检验标准,而检验标准则是用以判断材料是否合格的依据. 5.1.3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要求 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不当;均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故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根据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慎重地来选择和使用材料. 5.2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原则 1)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在定货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定货; 2)监理工程师协助承包单位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占用量,按质、

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 3)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 4)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 5)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5.3施工阶段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方法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所需要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等都将成为永久性工程的组织部分,所以它们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未来工程产品的质量,因此需要事先对其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对于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也应当是进行全过程和全面的控制,从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与控制. 5.3.1采购质量的控制 1)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等,在采购定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有些材料则要求供货单位提交理化试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发出书面认可证明后,方可进行定货采购.

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

材料(含构配件)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没有材料就无法施工,材料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创造正常施工条件的前提。 一、材料质量控制的要点 1. 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 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好供货厂家,就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这是企业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 2. 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的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量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乃是提高供应效益,确保正常施工的关键环节。 3. 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 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加强材料限额管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乃是确保材料质量、节约材料的重要措施。 4. 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 (1)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的材质化验单。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影响时,应补作检验。 (2)工程中所有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验。由于运

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分析研究,经处理鉴定后方能使用。 (3)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由于工程重要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试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等,均应进行抽检。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 (4)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还应酌情增加采样的数量。 (5)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的配合比,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6)对进口材料、设备应会同商检局检验,如核对凭证中发现间题,应取得供方和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按期提出索赔。 (7)高压电缆、电压绝缘材料、要进行耐压试验。 5.要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1)对主要装饰材料及建筑配件,应在订货前要求厂家提供样品或看样订货;主要设备订货时,要审核设备清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对材料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必须充分了解,以便慎重选择和使用材料。如红色大理石或带色纹(红、暗红、金黄色纹)的大理石易风化剥落,不宜用作外装饰;外加剂木钙粉不宜用蒸汽养护;

建筑质量控制措施

建筑质量控制措施 建筑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及安全,其保障措施涉及到许多方面,下面介绍了把控建筑质量的方法。 施工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1、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措施 (1)材料、设备采购控制。统一协调采购施工现场所需的材料、设备,并严格进行质量控制。采购物资优先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选择,采购部门负责人定期对选定的材料供应商进行审核。 (2)材料样品的报批和确认。材料进场前先进行样品检查封样,材料样品报业主、监理、设计院确认后,实施样品留样制度,为以后复核材料的质量提供依据。 (3)工程材料、设备的报批和确认。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除业主指定的供应商外,总包单位对工程材料设备实行报批确认的办法,所有工程材料按项目部规定进行进场验收。报批手续完毕后,项目部、业主和监理各执一份,作为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检验的依据。 (4)标识工程所有材料、设备。为保证使用的物资、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以适当的方法进行标志,所有标志均应建立台帐,作好记录,具有追溯性。 2、施工阶段性的质量保证措施 (1)事前控制是在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进行的质量控制,事前控制是先导。事前控制,主要是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

管理体系,制订现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完善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对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质量检查和控制,并编制相应的检验计划。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等工作,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施工流程、工艺及方法。检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线及高程水准点等。 (2)事中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是质量控制的关键。1)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范围,针对影响质量的关键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2)严格工序间交换检查,作好各项隐蔽验收工作,加强交检制度的落实。3)对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4)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3)事后控制是指对施工的产品进行质量控制。按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整理所有的技术资料,并编目、建档。 检测、试验管理的技术组织措施 (1)坚持从材料使用到组织施工一环扣一环的材料检测方法,做到“不合格不使用”。采购所有材料必须是优等品,且必须是环保型,达不到要求,严禁进场。 (2)现场设一个标准养护实验室,只进行自检部分的试验和试件的标准养护,施工试验主要由指定的地方实验室完成,主要负责将现场送来的样品保管、试验、出具试验资料及进行现场指

铁路工程结算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完整版

铁路工程结算相关要求 及注意事项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工程结算注意事项 一、施工图投资检算 1.概算清理的投资检算原则上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结算阶段需重新编制分标段施工图投资检算。分标段施工图投资检算编制原则:按照施工图审核单位审核的施工图数量和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编制原则和价格水平,据实对各标段进行编制。建议委托三方审价单位完成。项目管理机构按照《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6号)要求做好指导、复核工作。 投资检算重点审核:①施工图投资检算的编制原则、采用的定额和人工、材料价格是否与初步设计批复原则一致,施工图投资检算文件编制内容、深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②投资检算的工程数量是否与施工图纸工程量和工程量计量规则相符合,是否存在差错漏碰或重复计列;铺轨基地、制梁场、客运专线轨枕板(块)预制场等重点大临工程概算是否单独编制并准确无误;施工安全措施费计列是否符合规定,并与初步设计工程数量进行详细比较。 ③重点审核三电迁改、油气管、水管、道路等的数量、协议和投资,临时工程的方案、数量和投资,并与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对比。 ④在与初步设计预备费相同的情况下,比较投资检算(或施工图预算)和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特别是对比具体各章节费用,分析投资增减原因和其他费用计列的合理性,以及控制工程、重点工程、主要工程的数量和指标,做到工程投资与设计内容、工程数量匹配。

2.施工投资检算与招标概算差异问题。施工图投资检算编制完成后必须与招标概算进行对照分析,两者之间差异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处理方式: 先明确两个概念:一个是施工图量差:严格意义的施工图量差应该是同一分项工程因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不一致引起的数量差。分项工程的性质、特性发生变化的,不应是施工图量差。 另一个是施工总价承包: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的施工总价承包合同,施工总价是合同费用的限定。不应理解为总价承包下的合同清单项目不能改变。 一是同类工程项目数量的增减,引起费用变化。如:合同中干砌片石100m3,施工图设计为110m3或90m3。对此类问题,在排除变更设计原因之外,应按施工图量差处理。目前路局项目合同执行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施工图量差应在总承包风险费中解决。 二是施工图深化设计引起费用变化的,如合同中部分房屋为指标价,施工图阶段根据图纸数量编制概算费用与两者之间的差异。对此类问题,原则按照施工图数量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原则据实确定费用。 三是改变合同工程项目特性,引起费用发生变化。如:①合同为干砌片石,而施工图设计为浆砌片石,对此类问题按照施工图设计数量据实计算费用。需将变化的支撑材料整理齐全;②施工图设计为干砌片石,后变更为浆砌片石的,对此类问题,若是I类变更设计引起,则按I类变更设计程序执行;若是II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比照第一类问题处理方式办理。

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建筑物治疗等级,结构安全、外部造型和建成后的使用功能等。因此,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治疗的重要保证,是创造正常施工条件、实现质量控制的前提。本文从工程管理的角度,探讨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管与质量控制。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 由于工程材料质量低劣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损失往往非常严重,并且难以弥补和修复,因此工程中必须尽力避免发生此类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材料的质量监管中,首先应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施工企业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明确建设单位在材料监督方面的责任、权限及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办事,将强合同管理,以合同为依据,始终坚持施工单位直检和管理方复检相结合的原则。这样才可以防止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二、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计划 作为工程管理方,要了解施工单位的材料总体计划,并审核其是否满足施工总进度的要求,使材料总体计划与施工进度相一致。并且施工单位在每月25日前应向管理方提交每月的材料进场计划,包括进货品种、数量、生产厂家等。管理方要根据工程月进度计划予以审核,使材料进场计划符合工程进度的要求,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三、材料采购的质量监管 在材料的采购过程中,要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防止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由于建筑材料市场的供求变化,钢材、水泥两大材料常常呈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因此,凡是对计划进场的材料,建设单位都要会同施工单位对其生产厂家的资质及质量保证措施予以审核,并对订购的产品样品要求其提供质保书,根据质保书所列项目对其样品的质量进行再检验,样品不符合规范标准的,不能订购其产品。 四、进场材料的质量监管 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都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电工会小区3#楼主体施工阶段,许多预制板出现开裂和露筋现象,由于果断清理了这些不合格板,才避免了不必要的返工。另外,还要将强对现场原材料的试验及化验工作。例如,对工程中使用的钢筋、水泥要求有出厂质保书,砂石、砖等要具有材质试验,施工用水要有水质化验报告等,以掌握其技术参数资料。总之,甲方的工程管理人员在对现场材料的治疗监管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执行。 五、几种主要材料的质量监管措施 1.钢筋、水泥 针对来料多源头、多渠道的情况,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水泥,要求施工单位分批、分品种堆放、贮存,并及时提供出厂合格证。在此基础上,对每批钢筋均要做机械性能试验,特殊部位所用钢筋要另做化学成分分析试验。对水泥要做强度、安全性等试验,并进行现场监

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材料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我方对材料的采购,在贯彻建设方要求的同时,根据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及贯标要求,逐一对工程材料供货厂家的材料质量、信誉、供货能力进行评估,以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 (一)材料质量控制保证措施 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好供货厂家,就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这是企业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 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的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也是提高综合效益,确保正常施工的关键环节。 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加强材料限额管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也是确保材料质量、节约材料关键。 1.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对用于生产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持有与材料、设备相符合的标牌、合格证书或质量检验报告。 工程中所有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方可使用。 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应进行一定比例试验的材料,应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材料的质量等,均应进行抽检。 进场材料和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应保持其原有的外观、内在质量和性能,在运输和中转过程中发生外观质量和性能损坏的材料、设备不用于工程。 采购的材料,包括板材、五金等,均按有关规定分批抽样进行质量检验,检验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本项工程。 2.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 (铁建设[2009]46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要求,又好又快地完成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任务,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和节约工程,真实反映建设成本,规范铁路建设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有序顺利进行,现就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价差计算 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 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9月30日前,按铁道部发布的年度材料价差系数及原规定计算材料价差;2007年10月1日后,按铁道部发布的季度材料价差系数及本指导意见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今后材料价差系数每季度发布一次。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 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 2007

年10月1日后完成工程(以验工计价为准)中的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见附件),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按照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当期信息价与编制期概算价之差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二、价差分担 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 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3%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对采用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并且有建设单位采购材料的工程,按具体材料分项调整,价差分担原则比照113号文编制项目办理。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 附件中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材料,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在±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在±3%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 建筑材料(含构、配件,以下均同)质量控制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做好了建筑材料质量控制,从而在源头上首先保证了工程质量。作为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方,自始至终应重视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工作,把对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贯穿在整个施工阶段。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根据本人几年来从事施工监理的体会,做好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首先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审阅设计文件(合施工图、施工图所载明的标准图集、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建筑节能工程计算书等),切实掌握设计文件对工程所用的材料要求:包括型号、品种、规格、数量、有关技术要求等。 2、在了解设计文件对材料要求的基础上,应列表对材料进行书面汇总。汇总内容除应包含型号、品种、规格、数量、有关技术要求等内容外,还应初步列出进场的时间段(含复试时间段)(当时间段确实不能列出时,可以注明在某一工序施工前后)。 3、对工程要用的每项主要材料如钢筋、型钢、水泥、烧结多孔砖、粉煤灰砖,砌块、防水卷材、保温板、保温棉、保温砂浆、网格布、门、窗等的数量,应做到胸中有数。如何做到胸中有数呢,尽可能根据设计文件、施工专项方案或产品使用说明书,计算出各种材料的数量,当每一项材料计算确有困难度时,可以从标书、工程量清单、材料预算书、钢筋配料单中来掌握材料数量。 4、进场的工程材料不尽要符合设计文件,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还要检查进场的材料是否符合业主在招标文件、材料清单和施工合同中提出的品牌要求(含规格、型号等)。 5、切实认真做好进场材料外观质量的检查工作。如钢筋是否有混批,其表面锈蚀程度、端头是否有分层痕迹等。焊条是否受潮,袋装水泥是否受潮结块,高强螺栓连接副是否配套齐全,H型钢柱、钢梁是否有局部变形。翼羽板、腹板的厚度是否符合要求,摩擦面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等。如外观质量不合格,则材料应作退场处理。 6、仔细核查进场材料的质保书(主要为合格证、厂方检测报告、厂方委托

建筑工程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工程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材料质量保证体系,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包括材料员、保管员、警卫,形成多级管理体系,层层把关。 2、各种材料进场时,需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3、物资进场,保管员应会同当班警卫首先做好验证工作。验证依据是:进场计划、领料单、发送单及相关的质量标准。把好质量、数量、单据关。切实做到:质量不合格不收;数量不符不收;凭证手续不全不收;产品标识不清楚不收。 4、项目部采购、接收的物资到达后,保管员除了验证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所购物资相符,还应对其质量进行验证,索取质理凭证。有复试要求的物资,应及时进行检验、试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5、验证合格后,保管员应在“进货检验、试验记录”台帐中逐项登记清楚、办理收据或验收单,并会同当班人员要收据或验收单以及公司内部供应物资发送单上共同签名,完善签字手续。 6、所有进场物资的票据,均由工地保管办理其他任何人不能代办,代办票据视为无效。 7、地方材料进场,立即办理单车物资收据,严禁按门卫记录开票。 8、物资验收后,应结合各单位和项目现场情况及物资性能要求进行适宜的存放。原则上仓库存放应按照划分的区位、库号、架号、层号固定分类存放,项目现场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分类合理堆放。 9、物资存放到位后,保管员应按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要求以及检验、试验状态标识规定,对其进行标识。 10、水泥产品应按不同标号存放室内,要求每垛10袋,垛底高出室外地坪30cm,库存期自出厂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就重新检验、试验,同时还要掌握先进先出原则。 11、木构件、玻璃、精密仪器应存放室内。要求:木构件下设垫木、分类堆放;玻璃应立放,严禁平放;精密仪器应入柜加锁,妥善保管。 12、钢材、钢构件露天存放时,要求底层高度不可少于30cm,上层垛高不超过1.5m。 13、大宗地方材料存放时,要求砂、石成方、砖成厂,其它块状物砌体堆放整齐。

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举措

加强工程建设中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举措 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在工地建设过程控制中的作用,对监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考核目标并制定了评分标准。经过一年的试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受到各方关注和好评。其中要求在工程建设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采用实时影像资料记录,并将监理人员本人同步摄入的举措有较强的针对性,这样可真实地还原重要隐蔽工程的施工状况,明晰相关主体人员的工作责任,实现可追溯。 针对工程建筑材料市场不够规范的现象,须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材料的合格证、现场见证取样及检测报告的验收管理。为提高管理的真实性,指挥部将影像资料的使用范围延伸,覆盖于建材质量的管理过程中。同时进一步完善材料各批次报验表,按专业不同将责任落实到人。 一、结构材料的控制方法和要求 安置房工程建设中建筑结构工程原材料、构配件主要有钢材、水泥、砂、石、砖、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构件等,以上材料质量控制应包含材料的质量标准、材料的性能,材料取样、检验试验方法,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施工要求等。对钢材和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管理要求必须按以下流程进行验收:1、检查验收该材料是否由国家批准的生产厂家,具有资质证明;2、检查验收每批供应的钢材、水泥的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内容应齐全清楚,具有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出厂日期、批量、炉号、每个炉号的生产数量、供应数量、主要化学成份和物理性能和强度值(水泥),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水

泥合格证分三天和二十八天强度报告。3、钢材和水泥等材料到达工地后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验证前二项内容后准许卸货,监理验证包括生产厂家和日期、材料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检查和见证取样,检验状态并列成表格(附表格)汇总成台账,报工程部检查。4、是材料监理验证与取样过程中用影像资料记录,记录应有相关参与人员拍摄在影像中。5、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批结构材料,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按每一批量的国家规定数量(如钢材60吨、散装水泥同一批500吨)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与设备 安置房工程建设中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主要包括抹灰材料(含保温)、地面材料、门窗材料、轻质隔墙材料、饰面砖(石材)、涂料、电线、管材、水泵、人防设备、开关箱等。以上材料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在材料质量控制过程中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监理工程师严格把握。 1、选择合格的供方。在选择过程中总包单位应根据供方评价准则,组织调查、评价,监理适时评价材料质量及其供应情况,与设计及验收规范是否相符;调查供方与其他企业合作的业绩及信誉;产品质量、环保性、安全性是否通过相关认证;供应能力及价格、交货、后续服务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合格供应商商品名录及材料信息库。 2、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材料进场计划,尤其是对重要或新型材料,要求提前做好采购准备,施工单位须提供样品,经确认后方可采购。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要求,又好又快地完成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任务,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和节约工程,真实反映建设成本,规范铁路建设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有序顺利进行,现就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价差计算 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 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9月30日前,按铁道部发布的年度材料价差系数及原规定计算材料价差;2007年10月1日后,按铁道部发布的季度材料价差系数及本指导意见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今后材料价差系数每季度发布一次。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 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10月1日后完成工程(以验工计价为准)中的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见附件),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按照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当期信息价与编制期概算价之差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二、价差分担

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 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3%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对采用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并且有建设单位采购材料的工程,按具体材料分项调整,价差分担原则比照113号文编制项目办理。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 附件中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材料,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在±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在±3%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3.材料价差调整 铁路建设项目材料差价半年调整一次。建设单位招标采购材料价格超过概算价的,按规定程序报批,材料价差按最终实际采购费用进行结算,并相应调整合同额与验工计价。 三、规范合同 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铁道部等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铁道部下发的补充文本,根据铁道部确定的材料价差调整原则以及批准的建设项目概算价差或材料价差调整内容,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发表时间:2018-09-14T10:10:15.01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2期作者:章喜林[导读] 众所周知,建筑工程的施工是非常复杂,需要使用到大量的原材料,涉及的施工人员众多。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 150000 摘要:建筑工程是人们工作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其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筑工程质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建筑材料的质量对于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起到了重要的影响,通过有效的检测和控制措施,可以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本文基于此,分析建筑工程施工中材料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其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严格控制施工原材料的质量,对施工步骤进行严格的监管。 关键词:建筑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引言:众所周知,建筑工程的施工是非常复杂,需要使用到大量的原材料,涉及的施工人员众多,要协调好各个工序之间的施工,意味着实际施工过程中很多因素都会影响施工的顺利进行,比如:资金周转不灵、未严格进行材料检查、监督管理不够科学、施工过程中未明确的依据等,这些都会对施工的顺利进行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因此,对于建筑过程施工中的材料质量控制工作,必须给予其高度重视,要意识到其对于工程质量的巨大影响。深入分析我国现行的建筑领域的标准规范,结合自己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针对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论述,希望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1.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概述 建筑工程材料的检测过程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首先要对建筑材料的总消耗量进行严谨的计算,有效的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材料的浪费。其次,在进行建筑材料的采购时,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选择适当的建筑材料,主要从成本和耐用性方面考虑。最后,对选购的建筑材料采取科学合理的检测技术进行检测,例如,在常温下,检测材料的力学性能变化比较明显,所以要在正常温度下检测建筑工程材料的力学性能,对于其他比较特殊的材料,也必须根据材料的特性,在特定的环境下对其进行检测。对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要遵守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采用科学合理的措施,如果在检测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必须要关闭检测开关,停止检测,否则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就会降低,务必保证整个检测过程的正常。 2建筑工程材料质检控制的作用 2.1优化建材的配合比 建筑材料的配合比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对于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结果影响很大,要采取措施优化建筑材料的配合比,优化方法是多样的,在实际操作中要对经济型和建筑材料的使用量进行充分的考虑。例如:对于混凝土灰剂量的配比,只要达到建筑强度要求即可,这样就可以准确的检测出混凝土的最小灰剂量,最大程度的降低材料成本,提高建筑企业的材料使用率和经济效益。 2.2提升施工技术水平,增强企业收益 建筑企业施工技术水平中,建筑材料的质量是很重要一部分,通过建筑材料的检测,可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而提升建筑企业施工技术水平。在这个过程中,建筑材料中的问题也能够被发现,促使建筑企业适时调整施工技术,对新技术和新工艺进行应用。建筑企业施工技术水平的提升,也提高了自身的实力,使企业健康长远的发展。 2.3科学评价材料的性能 建筑材料质量最主要的就是材料的性能,能够对建筑材料性能进行科学的评价是确定建筑材料质量的关键。而建筑材料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性能都需要通过专业的检测方法进行确定,只有科学的评价建筑材料的性能,才能够判断其是否满足建筑工程的设计和使用要求,而建筑材料性能的科学评价,也可以使建筑工程采用正确的材料,从而增加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 3.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时,一定要保证所采用的技术和活动要求相符。为了更好的达成工作目标,必须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的全面跟踪和控制工作,并制订高效、科学的技术方案。 3.1把控好材料质量检测要点 检查是否有施工中不准使用或性能不达标的材料流入施工现场;材料质量保证书上的相关内容是否直观明了,上面的信息是否涵盖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所有信息,需要加盖公章以及专用章的部位是否加盖完成;开展材料的实地检查工作时,全面检查不科学合理的地方。因此,最好使用抽样检查的方式,要保证所选取的样本有较大的随机性;所提交的质量保证书尽量检查原件,如果条件所限只能够提供复印件,则一定要将购买人、工程名称以及货物的数量等都在复印件上标明。 3.2检测建筑工程材料外观质量 应把握好工作的关键点,包括:材料外包装上的表述、尺寸、净重等,对比这些数据和质量证明书上是否完全相同,这样才能够很好的符合工程施工的标准,更好的保证工程的质量。只要材料上带有外包装,包装标志不能出现破损,能够清晰的辨明企业名称、产品规格、名称、批号、时间等等有关内容,便于对其进行检查;若材料进场时不带有包装,则入场后必须要对材料进行挂牌操作,且挂牌上的内容必须是和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相符,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证企业的社会声誉和合法权益。通常情况下,大部分企业都会在自己的标识上加上防伪标签。因此,项目工程监理师一定要能够准确、高效的进行辨伪工作,且要保证施工原材料和施工设备外表的完好性,不能存在瑕疵。 3.3材料复试质量控制要点 在施工中,有些原材料对于整体工程的质量是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的,所以,在完成上述检查工作之后,还要开展复试。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需求量较大的原材料有水泥、碎石、钢筋以及各种防水材料等,对于这些材料就必须要开展复试,还应检查其环保指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时要完全依照相关标准,对于不合格的产品一定要马上清出施工现场,以防在施工中误用。进行这些原材料的复试工作时应贯彻好的基本原则是:抽样的材料必须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严格开展每一个项目的复查工作。

装饰装修工程主要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装饰装修工程主要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1)主要质量控制材料: 1)乳胶漆、胶。 2)石材、地毯(甲供)、玻璃、墙纸。 3)龙骨料、石膏板、夹板、砂、水泥。 4)水、电、空调相关材料。 (2)对材料品质的控制措施: 好的设计,配合专业精细的施工,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而材料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因此,要选定符合设计要求的和业主招标要求的每一种材料及配件。 1)材料样板制度: 我司对设计师与业主指定的装饰材料品牌及样板或合适的供应商,采取从专业生产厂家采购样板回来,并把实物样板送给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鉴定。达到设计要求并进行书面确认后,直接从厂家按样板品牌、规格定购,供现场使用。 2)材料供应需求制度: ①材料需求流程: 材料品质保证体系流程图 ②材料需用计划: 根据本装修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以及我司的施工方案、施工措施编制而成,反映该工程项目实体的各种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时间要求,详见材料需求表。 ③材料来源计划: 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及业主推荐品牌选择材料来源,从公司潜在供应商中挑选合格供应商,如直接进口或国内采购,专业厂家定购,市场采购等。 ④材料申请(采购)计划: 申请(采购)计划是根据供应计划编制的,反映我司须从外部获得材料的数量,是进行采购、订货的依据。

3)材料验收制度: 本工程中所有材料,包括多种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材料,必须先将生产厂家简介,材料技术资料和试验数据及材料样品,实地试验结果等各种技术指标报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凡是资料不齐全或未经批准的材料,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用量大而对质量又至关重要的原材料,虽具备各种上报资料,但仍须对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的检测手段进行实地调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除资料报批以按品牌厂家定购,生产过程跟进、对生产用原材料的控制、对生产工艺流程的控制、出厂验收、样板确认、现场验收。 及对生产厂家实地考察外,对材料在使用前的复检都要严格执行。在进材料过程中,材料根据样板及有关技术指标对进货材料进行严格验收,杜绝不合要求的材料进入现场。 4)材料保管制度: 对购入的材料和成品,设置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发放、需要防水、防污的材料按要分类堆放,妥善保管。 ①石材料堆放,要用枕木放于地上,小心碰角。 ②夹板、石膏板堆放,要架高地面,用以防水、防潮。 ③制作一些木箱,用于存放呈圆球等形状的小单件物品。 ④制作一定的货架,用于存放规格繁多的小件物品,以易于寻找。 在仓库中存储的各种材料必须加强保管理和维护。针对不同的材料,采取相应的存储措施,如分别考虑温度湿度、防尘、通风等因素,并采取防潮、防锈、防腐、防火、防霉等一系列措施,保护不同材料,避免材料损坏。仓库管理要有严密的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注意仓库保安、防火工作。油漆等易燃易爆产品尽量减少库存,并要单独分开存放。 ⑤尽量利用专业工厂加工半成品,提高专业水平、减少现场制作量,能够在专业工厂加工成半成品或成品的物件尽量要专业厂家定做,在加工过程中由专业工程师进行监控。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施工材料质量控制方案

施工材料质量控制方案 1.采购材料质量保证 采购部负责材料统一采购、供应与管理,并根据ISO9001质量标准,对本工程所需采购和分供方供应的半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控制,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1采购原材料、半成品时,须在合格的分供方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或设备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对材料、设备质量有疑问的禁止止投用; 1.2材料采购部委托分供方供货时,事先对分供方进行认可和评价,建立合格的分供方档案,材料的供应在合格的分供方中选择; 1.3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经理部材料采购主管部门定期对分供方的实绩进行评审、考核,并作记录,不合格的分供方从档案中予以除名。 2.材料检验制度 原材料质量保证由提供者直接负责,凡达不到规定标准者一律不得采购与投入使用。 所有投入使用的材料或半成品、外购件有质量合格证明及准用证,按规定需进行质量检验的材料,送交质监站确认合格并将有关资料报监理签发签认后,方可投入施工,未经检查或复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投入工程使用。 所有应检查的材料均按甲方指定单位组织送检,不弄虚作假。 严格执行材料的见证送检制度。 2.1检验范围 本工程中所采用的各类建筑材料如:粗细骨料(砂、石)、水泥、掺合料(粉煤灰、外加剂)及钢筋、钢管、型钢、轻质混凝土砌块等及防水等材料进行取样试验,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或使用。

按照工程规范的规定对混凝土进行取样试验。钢筋焊接接头检验合格以后才能运输到现场绑扎。 2.2材料送检方式 进场后,我公司将递交原材料检验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并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的材料及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工作。材料的取样要在现场建设单位或监理方的见证下进行。 材料的取样方式及数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来要求。 3.材料的进场手续措施 3.1执行我公司的ISO9001有关《质量体系保证手册》及《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相关的要求,材料进场前做好堆放场地、装卸、验收等设施与条件,质量证明原始文件均由质量安全科保存。 3.2由业主直接采购的材料进场后,由承包商验收合格后确认,规定由业主确认或质量、数量、规格有误,由承包商在收货24h内通知业主复验确认,并在3d内作出处理决定。 3.3根据订购、加工合同及技术标准核对品种、规格、图号、代号、尺寸及其数量,并取得合同的质量证明文件。规定要做物理(包括防为阻燃)、化学性能检验的,负责送检,并取得合格的检验文件;规定按样品验收的,按样品标准验收。合格的检验文件均由质量安全科保存。 3.4采购的材料厂进场后,由承包商验收合格后确认,规定由业主确认或质量、数量、规格有误码,由承包商在收货24h内通知业主复验确认,(也可共同确认)。 3.5未经验收的材料不准动用,不合格材料通知供应商撤离现场,各类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时归档保存。 4材料的储备措施 4.1进入现场仓库的村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将进场材料的名称、验收结论、

铁路价差系数

铁路工程建设材料价差系数的测算及使用说明 一、概况 (一)测算价差系数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国家逐步放开了物价,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各种物价上涨很快,这样,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按市场经济规律对铁路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已势在必行。 由于铁路行业对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价差的调整工作采用的方法不统一,手续也很繁杂,工作量大,并经常发生扯皮,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如何科学、准确、简便地调整价差是一个新的课题。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利用价差系数调整价差被普遍认为是一种简单可行的方法,符合上述要求,因此,铁道部确定了采用价差系数的方法来调整材料价差。 (二)价差系数的发布情况及发展过程 铁路工程定额所(原铁道部建设司工程定额所)从1988年开使探索价差系数的测算工作,从一九九0年开始,铁道部相继发布了一九九0年度、一九九一年度、一九九二年度、一九九三年度(上半年)、一九九三年度、一九九四年度(上半年)、一九九四年度、一九九五年度(上半年)、一九九五年度、一九九六年度、一九九七年度、一九九八年度、一九九九年度的材料价差系数。整个材料价差系数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过程: 1.一九九0年铁道部开始发布材料价差系数,一九九0年度材料价差系数的计算基础是各类工程个别概算的建安工程费,工程类别共55个。 2.为了使价差系数逐渐完善,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我所积极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反馈意见,于一九九一年九月份在天津召开了材料价差系数研讨会,会上工程定额所对材料价差系数测算的原则和方法作了详细的说明,与会代表重点就工程类别的划分、权数的确定、地区的划分和调整范围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会后铁道部建设司以建技【1991】129号发布了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的精神,我们作了大量工作,完成了一九九一年度材料价差系数,与一九九0年度材料价差系数相比有以下特点: (1)调整了部分工程类别,使之更突出工程特点,使用起来更方便,将桥涵工程由五项增至十五项,补充了深水桥有关的工程类别等,调整后共计51个工程类别。 (2)明确采用以各类工程个别概算工料机费作为计算材料价差的基础,以提高计算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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