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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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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一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一

您了解住房公积金吗?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一是税务政策有优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项目。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按规定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是留住人才有保障。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合法权益。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树立职工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

三是可申请低息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当前的贷款政策规定,连续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后,职工在购买、建造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的5年期以下(含5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3.75%,5年期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低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1.90%。

四是可提取用于购房、租房。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长沙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三、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要受处罚吗?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一是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限期不办理,予以公开曝光;

二是单位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仍不缴存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利率对照表

案例分析:

小王在一公司上班,首次购房一套,需贷款30万元,选择还贷期限20年。对照上表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息相差75384.00元。具体对比如下:

2017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最新解读与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精选两篇 精品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最新解读与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精选两篇 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 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简称《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条例》修订的基本思路是,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基础,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目标,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政策,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覆盖住房消费全链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实施还要追溯到1999年,当时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到了2002年,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说明,《条例》修订至今已十余年,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此次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共七章55条。 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进行了放宽:一是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泓铭表示,十多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支持住房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的《修订送审稿》中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覆盖了住房消费的全链条。

社保及公积金单位与个人缴纳分配比例

~ 社保及公积金单位与个人缴纳分配比例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8%=%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 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 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 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 ~ 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 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 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杂七杂八的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一汇缴: 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以下简称《汇缴书》)。 2、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下简称《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中心。 3、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填写《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 (二)汇缴的程序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银行汇款、支取住房基金、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缴款,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款方式缴款。 1、转账支票、现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的方式缴款,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正式员工。外籍员工由分公司按照当地规定缴纳。 第二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参保管理 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的拟定与执行; 2、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按时缴纳和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代扣代缴; 3、公司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预算管理。 4、负责公司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第五条参保范围; (一)公司现有在岗正式员工(不含返聘、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三)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源部办理缴纳“五险一金”手续,并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员工需提供相关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的首页及本人页、2寸照片、公积金转移单)后,人力资源部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公司调入员工通过考核期录入为正式员工后,由调入员工填写五险一金的转移申请,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主管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示。人力资源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公司不负责补缴。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门自员工离职当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最新版)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员工如因已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潍坊水务分公司辖属公司综合部负责本公司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项目的管理以及执行,负责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第四条参保标准 1、社会保险各险种和住房公积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

2020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2020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木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而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o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而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而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2011年03月31日 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下限,上不封顶,导致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差距较大。经济落后地区、效益不好的企业甚至经常拖欠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而一些效益较好的单位则利用住房公积金免税政策,有意将一些应税收入打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逃税,也因此住房公积金被称为一些企业"避税的港湾"、"第二份工资"。 因此,关注和掌握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无论是对单位财务人员正确计缴个人所得税还是税务人员加强对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征管都显得尤为重要。 一、政策规定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国务院于2005年12月19日相应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三费一金")从个人收入中扣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的上述修订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06〕10号)。《通知》第二条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政策解读 仔细研读"财税〔2006〕10号"文件,我们不难发现,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住房公积金实行了"双向限制"管理,即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存有一个上限: (一)缴存基数上限: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当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当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以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缴存基数。 比如某公司王某、李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是8000元、10000元,而该公司所在设区城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那么王某、李某是否分别能以8000元和10000元为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呢?依据"财税〔2006〕10号"文件,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王某2009年

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XX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确实保障员工利益,加强对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管理,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员工。 三、缴费原则:XX公司实行全员参保、应保尽保的原则。 四、社会保险本地化管理原则 1、原则上在员工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 2、YY地区:在YY地区工作的在职员工及因工作需要由YY市外派到的人员在YY地区参 保。 3、XX公司当地聘用人员,符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条件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接洽,根据当地社会保障管理条例及征缴办法,参照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四、职责: 1、人事行政部: (1)负责XX公司本部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 (2)指导、监督各车间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协调各车间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结转事宜。 (4)配合事业部接受国家劳动行政部门的专项检查; (5)组织XX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的培训、宣传; 2、各车间职责 (1)各车间负责当地招聘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所有相关业务; (2)落实完成本车间在YY地区参加各项保险的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变更、统计汇总及其他相关管理事宜,并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相关报表; (3)负责办理与事业部间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结转事宜。 (4)员工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代缴户籍在各分(子)公司所在地而调往其它地区工作的员工的社会保险各项事宜。 (5)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专项检查; (6)组织本车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的培训、宣传;

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问答版)

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 一、问:客户首次购房,想使用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贷几成,利率多少? 答: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住宅的,分两种情况:购买90㎡以下的,可贷8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购买90㎡以上的,可贷7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 二、问:如何计算客户的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 答:最高可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400)÷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保留整万,不做四舍五入),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举例,客户每月公积金缴存600元,缴存比例是12%,现在想使用公积金贷款30年,请计算一下他的公积金可支持贷款多少万元。 经套用公式可计算出(600÷12%–400)÷48.03=95.77,因最高额度为80万元,故客户缴存的公积金额度可支持贷到80万元。 三、问:客户曾经全款购买过一套住宅,面积为84㎡,还未卖出,家里共有3个人(夫妻+未成年子女)现在还能否使用公积金再次进行贷款? 答:原有住房面积为84㎡,共有3人,故人均住房面积为28㎡,低于28.81㎡的人均标准,符合公积金改善型住房贷款发放标准。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四、问:上问中客户将原有全款住房卖出了,已过户至他人名下,现客户想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在建委查询时,如查到原住房确实已不在名下了,客户可按首套公积金政策贷款,即购买90㎡以下的,可贷8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购买90㎡以上的,可贷7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 五、问:客户,单身,原有一套住房,面积为84㎡,使用贷款购买的,还未卖出,现在客户还想购房,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因为客户单身,其住房面积已超过公积金要求的人均住房面积28.81㎡的标准,故现在客户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六、问:上问中客户三年后结婚生子,一家三口觉得住房面积太小,想再次置业,原有住房还未卖出,现在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原有住房面积为84㎡,共有3人,故人均住房面积为28㎡,低于28.81㎡的人均标准,符合公积金改善型住房贷款发放标准。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七、问:上问中客户将原有贷款住房售出,想再次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利率?答:在建委查询时,如查到原住房确实已不在客户名下了,客户可按二套公积金政策贷款,即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八、问:客户原在外地商贷购买一套房产,现在要在北京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可以,成数及利率?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XXXXXXXX公司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理顺管理关系,依法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人资部 负责指导、协调所属各单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3.2 公司所属社保登记单位 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协助委托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工作。 3.3 委托单位 负责及时足额向代管单位缴纳各项保险、公积金费用。在代管单位的协助下,办理部分社保及公积金具体业务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管理的原则 4.1.1 依法管理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在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4.1.2 协调一致原则。代管单位依据公司人资部的调动通知单对委托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与本单位职工同标准、同管理。 4.1.3 足额缴纳原则。公司所属社保登记单位和委托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 4.1.4 属地化管理原则。公司所属社保登记单位须遵照所在地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新成立的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所在地进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登记、缴纳各项费用。暂不具备社保登记条件的单位,保险关系由公司人资部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单位代管。 4.2 社会保险 4.2.1 缴费基数申报 4.2.1.1 公司所属社保登记单位和委托单位按照社保登记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缴费时间、缴费比例、缴费上下限,根据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收入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4.2.1.2 缴费基数申报时,除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明确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定义的内涵?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3、新成立单位应当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 新成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4、新成立单位开户时应提供哪些相关材料?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 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一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一 您了解住房公积金吗?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一是税务政策有优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项目。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按规定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是留住人才有保障。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合法权益。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树立职工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 三是可申请低息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当前的贷款政策规定,连续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后,职工在购买、建造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的5年期以下(含5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3.75%,5年期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低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1.90%。 四是可提取用于购房、租房。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长沙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三、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要受处罚吗?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一是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限期不办理,予以公开曝光; 二是单位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仍不缴存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 1.单位: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 2.个人: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建立劳动或工作关系需要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的职工。包括本市或非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目前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暂不属于缴存对象。) 二、缴存登记及开户 1.单位

流程图 第一步:准备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二步:赴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1-4项材料,赴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所在的区县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单位开户根据《上海 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所填地址选择所在的区县,以便 公积金业务的日常办理。) (2)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信息录 入计算系统并打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单位经办 人员对《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上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 确认。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后打印《上海市住 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核表》(一式二联)加盖业务章并由单位经办人 签字,其中一联交单位经办人员。 (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三步:领取常用表格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补缴清册》(另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另附) 《职工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申请表》(另附) 《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另附,该表格每年都有变化)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怎样会计处理

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抓紧了!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怎样会计处理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是企事业单位几乎每月都要做的分录,但实务处理五花八门,本文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分析。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一金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式为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 今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新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这与原准则基本内容一致,养老保险费虽未单独列示,但也应包括在内。 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为便于理解,现只列举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会计处理流程,住房公积金参照其处理。 计提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社保(单位承担部分)时: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计提工资时: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职 1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大全(36问)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大全(36问)

目录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2、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定义的内涵? 3、“缴存职工”指的是什么? 4、新成立单位应当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 5、新成立单位开户时应提供哪些相关材料?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6、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口限制? 7、归集管理都包括那几项? 8、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 9、怎样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 10、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 11、新设立单位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有何规定?有何作用? 13、单位怎样管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14、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15、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16、职工名字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或有误怎么办? 17、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更怎么办? 18、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19、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0、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样确定? 21、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2、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没有限制? 23、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多长? 24、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有限制? 25、职工月平均工资怎样计算? 26、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哪几项? 27、职工月缴存额怎么计算? 28、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29、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2014年最低缴存基数是多少? 30、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是多少? 31、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怎样计算月缴存额?

32、什么情况下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33、职工离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该怎么办? 34、忘记住房公积金存折密码怎么办? 35、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36、各地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定义的内涵?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3、“缴存职工”指的是什么?

社会保险公积金小知识

一、社保的定义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事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获得的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社保的特征 (一)保障性: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二)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普遍)社会劳动者。 (三)互助性:社会保险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互助互济,满足急需。 (四)强制性: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五)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福利性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社保的种类 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和老宋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 公司缴纳部分进入国家养老统筹 个人缴纳部分进入个人养老账户 2.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1)地区: 统筹基金:公司缴纳比例20% 个人账户:个人缴纳比例8% (2)蒙地区: 统筹基金:公司缴纳比例??% 个人账户:个人缴纳比例??% 3.领取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 (1)地区: 符合《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条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以上即可领取养老保险。 (2)蒙地区: 符合《??》条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年以上即可领取养老保险。(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1.医疗保险缴存比率 (1)地区 公司缴纳比例9%+1,个人缴纳比例2%+3 (2)蒙地区 公司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 2.医疗保险使用规则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QEOZG/YP 3 10 018-2014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1日 1 目的 规范公司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下同)及住房公积金的有关管理,保障员工权益。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2.2 非全日制用工不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 职责

3.1 管理部 3.1.1 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的修订及组织实施。 3.1.2 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测算、缴费总额预算。 3.1.3 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代扣代缴、申报。 3.1.4 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数据维护及保险手册的管理工作。 3.1.5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务办理工作。 3.1.6 负责出具员工就医参保证明。 3.2 公司领导 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方案的审批。 3.3 财务部 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预提及付款工作。 3.4 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工会 员工因工伤致残、职业病的申报工作。 4 引用文件 4.1 《关于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劳社发2007[8]号)。 4.2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务厅关于完善我区因病非因工死亡企业员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办法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90号)。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4.4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586号) 4.5 《玉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行办法》(玉政发〔2010〕59号) 4.6 《玉林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玉政发〔2010〕60号) 5 管理规定 5.1 缴费工资基数 5.1.1 根据缴费当地有关规定,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5.1.2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的调整原则上以广西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员工平均工资为基础依据,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另有文件规定对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调整,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5.1.3 在玉林市、北海市缴交的社会保险以自然年度为缴费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南宁市缴交的社会保险以当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为缴费年度,

如何理解社保及公积金

如何理解社保及公积金 养老保险: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国家规定,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自己扣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退休时候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如果你现在30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 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 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 (3000+6000)÷2=4500,那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108000元钱,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 120=900块, 这样你5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养老金,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这样每年除了你 自己的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 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所以,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数低的地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南京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在黑龙江,那你必须回黑龙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而当你退休的时候黑龙江的缴费基数才1000,那么你退休的时候只能享受 1000 的待遇!这是很亏的!一句话,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的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交3000 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包服务协议(完整版)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包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包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并自愿共同恪守。 一、总则 1.本协议鉴于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员工提供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代缴服务。 2.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务仅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缴服务所涉及的员工。 3.甲方出现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应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情形时,甲方应当向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相关事项,乙方可以协助办理。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合作内容 1.代理甲方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根据甲方需要在项目后画“√”)。

公积金和社保可以分开交吗

我们都知道公司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社保,而是公积金,那么,公积金和社保可以分开交吗这要看当地的政策了,大部分城市的规定是社保是强制缴纳的,公积金是根据公司情况,选择性缴纳的。 因此,公积金和社保是可以分开缴纳的,可以只交社保不交公积金,也许有人要问了,为什么不可以只交公积金不交社保,那是因为社保是全国统一的,是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用人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增减变化等情况,在每月规定日期前,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在完成自行申报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申报的数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所谓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经济危机等用人单位不能避免和控制的造成用人单位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客观因素。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缓缴、减免。 2、职工缴费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代扣代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拒绝代扣代缴,也不得转由职工自行缴纳。同样,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职工的法定义务,职工不得拒绝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越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量力而行,同样需具备连续性、长期性。 公积金和社保可以分开交吗当然了,各地的五险一金政策规定是不一样的,以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为例,公积金和社保是不可以分开交的,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项目。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它覆盖符合缴存条件的用人单位内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单位性质如何,无论其家庭收入怎样,无论其是否已有住房,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缴存部分,这部分属于职工工资;二是单位每月为职工个人缴存部分,这部分实质上是单位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每名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这两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主要基于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即工资性。住房公积金不属于职工福利,这个概念不能模糊。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业内人士提醒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和“五大保险”一样,都具有强制的法律约束力。不论用人单位与职工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约定与否,均不能免除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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