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评价要素单项满分为5分,每单项评分保留一位小数;
2.每个评价要素单项得分可为0分,空项视为弃权;
3.每个评价要素单项得分超过5分、单项空项、同一打分表各单项分值全部为5分或全部为0分,均视为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