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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备件的定义与界定原则8.15

关键备件的定义与界定原则8.15
关键备件的定义与界定原则8.15

关键备件:指为了防止关键设备或设备的关键部位发生突然故障造成停产而作的备件储备。(如炼钢结晶器铜管、烧结宽皮带等)

浅谈关键备件的定义与界定原则

某公司采购管理进行闲置物资清理工作统计结果显示,“在线设备关键设备”被大家作为形成呆滞的原因,有的公司数量金额都很大。常见型号的通用轴承、阀门等物资赫然出现其中,总之,“关键备件是个筐,呆滞积压往里装”,这说明大家对“关键备件”的概念都比较模糊。

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工程师说明,在设备管理线上,目前没有关键设备的提法,只有事故备件的概念。各供应处普遍认为关键备件的界定职责在设备处,而设备处工程师往往只能根据重要性定性判断是否是关键备件,没有定量标准,主观随意性较强。

所以,关键备件涉及到三个重要问题,其一、什么是关键设备?其二、如何界定关键设备?其三、由谁来界定关键设备?

以下是一些关于关键备件的探讨性研究,希望抛砖引玉,激发群众智慧,尽快澄清“关键备件”。

一、关键备件的概念:

定义1:备件中精度要求高,加工周期长,采购难度大,影响生产大,占用资金多,需要重点加强管理的备件。

这个定义是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的相关资料上给出的,从定

性的角度讲,是合理的。

定义2:与企业最终产品质量直接相关的设备备件,叫关键设备。

这是国内某大型钢铁企业质量管理手册上对关键备件的表述。

要理解关键备件,还有必要辨析一下与事故备件、A类备件的关系。

事故备件:在线零件处于关键设备关键部位,一旦破坏直接导致停机停产,为减少事故停机时间,而必须备注的备件。

A类备件:根据ABC分类法,按单价高低、用量大小、重要程度、采购难易,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备件的特点是,储备周期长(周转速度慢)、重要程度高、储备件数较少(通常只有一、两件)、采购制造较困难、价格较高。一般,A类备件数量占全部ABC总量的10%以内,金额占70~75%。

所以,从慨念外延上考虑,关键备件属于A类备件,包含事故备件。

二、如何界定关键备件?

如何界定关键备件?实际上就是要明确定义中的定量基准,高——加工精度多高?长——加工周期多长?难——采购难度多大?险——影响生产多大?贵——占用资金多少?

加工精度:6级以上加工精度的齿轮、丝杆、蜗轮副;

加工周期:正常周期6个月;

采购难度:供小于求,生产商处于主导地位;

停机风险:存在因事故而损坏的风险,不更换就直接导致停机停产;

价值贵重:单价2万元以上。

比照某大型企业的方法,举例列出如下关键备件界定表:

通过严格的审核,最终形成如下格式的《关键设备备品备件清单》。对于列入表内的备件项目,应该确保合理的储备。

部门:__年别:__关键设备备品备件清单编号:__.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关键设备备品备件清单》合理性,可以从总量上判断。

上面分析到,关键备件属于A类备件,包含事故备件。所以,关键备件定额总数量应该很小,不超过备件总数量的10%;

关键备件定额总金额却不小,甚至达到备件总库存金额的70%以上。同时,关键备件包括事故备件,库龄达到3~5年都是正常的。

三、由谁来界定关键备件?

不能简单认为关键备件的界定职责在设备处,应该是协商的产物。从设备的角度看问题,肯定是希望备件尽量多一点,这样对生产的保证能力强一些。

界定关键备件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备件管理,从计划源头上做到有保有压,对关键备件进行重点管理,既保证满足设备维修的需要,又能有效控制库存资金占用。

满足设备维修的需要,是设备处的追求;控制库存资金占用,是供应处的追求。要生产实用合理的《关键设备备品备件清单》,只能依靠两个部门认真协商。

如何协商?本人认为要协商出来一个好结果,一要有一个好心态,二要有一个协商的对象,协商的草稿。

现在供应处都在为清理闲置物资忙的焦头烂额,说来说去,就是库存资金占用过高,大领导不满意。视频会议上说了,以后每月计划评审结果,都必须由经营副总签字传真备案,作为秋后算账的依据。这也说明,造成物资闲置的主要原因是计划控制不严。本人认为,手头没有《关键设备备品备件清单》,供应处没有说话的东西,也是一个原因。计划都是各分厂点检工程师提的,都很重要,这是关键设备啊,反正我提了,如果谁不同意,万一真的坏了没有备件,影响生产,谁砍了谁负责去。

企业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效益。生产是为了效益,备件库存资金占用过高,是生产了负效益。片面强调生产需要,造成大批备件积压,占用流转资金,不是对企业负责的好心态。

备件储备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以耗定储”,根据这个原则,我们可以根据分析三年备件消耗,这就是协商的对象,协商的草稿。根据ABC分类法,对三年备件消耗进行分析,不难划分出ABC的类别。在ABC类别属性明确后,我们对A 类备件逐项审核,看看符不符合关键备件的特征。界定了关键备件,分清了ABC,如何有效控制计划评审,不妨“问渠哪得清如许”了。

本人认为备件供应和农业水利有可比性,备件供应是为

了维修,河区水利是为了灌溉。一条好的河渠,是由河与堰组成的,流动的是河水,屯积的是堰塘。河水是常态,堰塘可抗旱。常态下河流不畅,就形成堰塞,和备件积压一样可怕。

对于备件,A类备件(包括关键备件)可以作为堰塘储备,以备抗旱——事故抢修。B类备件可以在堰塘里打个转,但不宜久留,存储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C类备件只能是堰塘过客,随来随走,如同流水。

公共利益概念及法律界定

公共利益概念及法律界定 公共利益长期以来作为政治、法律领域所争论的核心概念,它往往被 视为权力正当性的来源、行为价值判断的基础、法律保护的目标,而 被人们所广泛引用和信仰。不过,公共利益究竟是什么却一直缺乏明确、一致的观点,它被形容为一个空瓶子,在不同的时期承载着不同 的内容;它的边界和内涵可谓人言人殊,角度不同而见解各异;它更 被视为一个虚空的概念,即没有人相信公共利益的存有,除非它符合 自己的利益。正是因为公共利益的抽象、动态和不确定,使得公共利 益的法律界定成为学界与实务界所争论的一个难点、焦点问题。 不过,目前法学界对公共利益法律界定的研究多倾向于叙事宏大的价 值分析和逻辑判断,法律实务中的界定角度也往往侧重于定性分析和 规范界定,忽视了对公共利益的定量分析和实证界定,这使得公共利 益法律界定的制度设计与运行既缺乏一定合理性,又难以提供一个具 有操作性的立法和司法标淮。 因为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体现着对稀缺资源的权属划分,其界定的过 程反映着行为主体的动态博弈,因而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研究不仅需 要概念辨析和价值判断的宏观、静态、定性研究,更加需要进行利益 衡量、行为抉择的微观、动态、定量分析。正如著名公共政策研究学 者休斯所言,"相对于含糊不清的公共行政理论来说,经济学理论是精 确的,具有可预测性的,经验主义的,并且是建立在解释人们如何行 动的激励理论之上的"。据此,本文尝试以法律经济学作为主要分析工 具来对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加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为什么要对公共利益进行法律界定 (一)公共利益法律界定的现状 尽管公共利益一词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出现的频率很高,众多法律规 范开宗明义地阐明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是,因为现行法律对公共 利益缺乏清晰界定,使得对公共利益的合法界定成本高昂,障碍众多,

风险的定义与相关概念(初步)

风险管理 第一节、风险定义与相关概念 建设工程活动存在风险是无可质疑的,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了解风险的定义。 一、风险定义(Hazard) 其一:风险就是与出现损失有关的不确定性。 其二:风险就是在给定情况下和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结果之间的差异 不确定性 二、风险具备的二个条件 产生损失后果 三、造成风险的三大因素 1、自然风险(Physical Hazand) 例:气候、台风所致损失 2、道德风险(Hord Hazard) 例:人的品质缺陷或欺诈行为 3、心理风险(Morde Hazard) 例:(1)投保后疏于对损失的防范 (2)不注重健康引起损失 前一个是有形因素,后一是个无形因素 四、损失 1、直接损失:常以货币单位来衡量 2、间接损失:可能长期作用,且不易定量分析 五、损失机会 ——指损失出现的概率 演绎法:技硬不每一百出现1/2 客观概率归纳法:木屋比砼屋失火概率大 统计法:大量数据分析 主观概率——用专家意见代替客观概率 六、风险的分类 1、按风险的后果分 纯风险:只有损失没有收益的风险 投机风险: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创造收益的风险 前者重复出现的可能性大,后者重复出现的可能性小。 2按风险产出的原因分 政治风险 社会风险 经济风险 自然风险 技术风险 3、按风险的影响范围分 基本风险:战争、自然灾害、交通、“9.11事件” 特殊风险:抢劫、失火

前者影响面大,后果严重。 后者影响面小,损失虽大但后果不严重。 4、人员风险 制定制度的人:女孩不唱歌全班不能走 人的行为不规范 人的专业技术不高 人的风险识别能力弱 人的责任心不强 第二节、建设工程风险与风险管理 一、建设工程风险的特点 1、建设工程风险大 例:周期大、环境影响大、损失大 2、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有风险 总价合同:承包商风险大例:不同的合同,其承担的风险不同 可调单价合同:业主风险大 二、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 ——识别、确定和度量风险,并制定选择和实施处理方案,从而减少意外损失。 1 、风险识别的步骤 (1)确认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 (2)建立初步风险清单 (3)确立各种风险事件并推测其结果 (4)进行风险分类 (5)建立风险目录摘要 2 、风险评价 ——将建设工程风险事件的发生可能性和损失后果进行定量化。 3 、风险对策、决策 风险回避 损失控制 风险自留 风险转移 4、实施决策 ——进一步落实具体的计划和措施。 例:预防计划 灾难计划 应急预案计划 确定保险范围 5、检查 ——对各种风险对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评价执行效果 第三节建设工程风险识别的方法

(完整版)关于课题概念的界定

关于课题概念的界定 课题概念界定就是对课题的关键词做一个解释。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概念或词语我们看起来很熟悉,但要说出确切的意思又说不清楚。概念界定就是要把这些看起来熟悉又说不清楚的词语说清楚,讲明白。课题中的核心概念和关键词,不仅对于课题的清晰表述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课题的实践操作具有重要作用。如果研究者对所研究课题基本概念的理解含糊不清、似是而非的话,那这个课题就无法研究,因为,科学性是选题与研究的基本前提。因而,做研究要实实在在地把课题研究涉及到概念、术语弄懂弄透。 (1)界定的内容 ①研究范围的界定 对研究总体范围的界定既关系到研究对象(研究样本)如何选取,也关系到研究成果的适用范围。如果研究对象的总体不同,那么,同一个研究课题所得到的结论就很可能不同。课题名称如果没有对研究对象的范围进行限制的话,在研究计划里就要做一个界定。例如:“学生课外阅读情况的调查研究”。这里的“学生”就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从学段上分,学生有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和大学生;从区域上分,学生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等;从性别上分,有男生和女生,等等。到底研究哪一类型的学生,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②模糊概念的界定 在课题研究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模糊的概念,内涵不清楚,外延不确定,如“厌学生”“差生”“青年教师”“品德不良学生”等等。作为研究的对象,这些概念都没有一个统一的确切的定义。例如“学困生”这个概念,由于有多种解释,就必须加以界定。在课题“小学数学学困生的成因及对策研究”的研究计划中,主持人对“学困生”作了如下的界定:“所谓学习困难学生是指智力正常而又长期达不到教学目标的学生”。一般来说,给这些模糊概念下定义,应尽可能使用有参考依据的、比较权威的、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的说法。对概念的界定不能望文生义,生搬硬套,牵强附会,要自圆其说。 ③关键词的界定 一般情况下,关键词的涵义都很明确,无须解释。例如“高一学生”。但有些关键词的涵义不是很明晰或有多种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根据研究的需要加以界定。把关键词界定清楚,可以使课题研究在确定的范围内开展,使课题研究思路明确清晰,具有可操作性,使研究内容成为一个有确切涵义的问题,具有科学性;另一方面也便于别人按照研究者规定的范围来理解研究结果和评价该

消费者法律概念的界定

消费者法律概念的界定 【摘要】国外法律一般将消费者定义为以个人消费或者生活消费为目的的个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的界定不明确,并日益显示出弊端。理论界对消费者概念的认识也众说纷纭,有认为只包括个人的,也有认为包括单位的。消费者的概念应界定为,是指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消费者的消费目的要件是为了个人、家庭及亲友的消费,主体要件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单位不包括在内。 【关键词】消费者;概念;界定 1.国内外法律对消费者概念的界定 1.1国外法律关于消费者的界定 随着商品经济的出现,在市场关系中,消费者己经成为与政府、经营者并存在而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消费者一词也已经成为了法律上的专业名词,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地采用。相关国际组织及世界各国和地区基本上都在其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中对消费者作了明确的界定,虽然对其范围界定有所差别,但在表述上却大同小异。如国际标准化组织(150)的消费者委员会于1978年5月在其首届年会上对消费者所作的定义是“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或者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俄罗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消费者定义为“使用、取得、定作或者具有取得或定作商品(工作、劳务)的意图以供个人生活需要的公民。”泰国《消费者保护法》则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买主和从生产经营者那里接受服务的人,包括为了购进商品和接受服务而接受生产经营者的提议和说明的人。英国1977年的《货物买卖法》第12条规定,作为消费者的交易是指一方当事人在与另一方当事人从事交易时不是专门从事商业,也不能使人认为其是专门从事商业的人。对消费者的主体范围,各国立法基本上规定得比较一致,一般的国家都将消费者定义为以个人消费或者生活消费为目的的个人。 1.2我国法律对消费者概念的界定 在我国,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之前,各地颁布的消费者保护条例,也对消费者进行了不同的界定。并几乎一致地认为单位也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例如,《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1994年12月9日修正)第2条第1款规定:“本条例所称的消费者,是指为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其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保护”。《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其他各省几乎都作出了类似的规定。事实上,在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时候,关于单位消费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就存在争议。当时有一种观点认为,单位也要消费,单位因消费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也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以便得到更充分的保护。1994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消法》对消费者的概念虽然未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在其第2条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但这并非对消费者的概念所下的定义,而是对消费动机或者说目的所作的限定。对于什么是消费者、消费者的范围包括哪些、单位是否可以成为该法所保护的消费者等,法律上却没有明确的界定,这不能不说是立法上的一大遗憾。

本课题核心概念的界定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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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题核心概念的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及研究价值。 ·本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施步骤。 ·本课题的关键问题和拟创新点。 (限3000字内) 1.1核心概念的界定 "优化合作教研,促进青年教师主动发展"。合作教研是指教师为完成共同的教研任务,达到共同的教研目标而分工协作展开专业性的教研活动,"优化合作教研"是在合作教研的基础上,以目标共同性、智慧共享性、过程协同性、个体独创性为基本特征,运用小组合作、资源积累等组织形式,通过研讨式教研、案例式教研、沙龙式教研、课题式教研和网络教研等具体操作方式,提高合作教研的有效性,从而促进青年教师的主动发展。 1.2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目前的合作大多是指本世纪70年代初兴起于美国的"学习合作",并在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一种教学理论与策略体系。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学者劳蒂(Lortie)曾经对教师文化作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教师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个人主义,即是指教师羞于与同事合作共事和不愿意接受同事的批评,教师之间并没有合作共事的要求与习惯(劳蒂,1975),并从教师工作与环境、教师的心理品质两方面对导致的原因作了分析。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加拿大学者哈格里夫斯(Hargreaves)对教师文化进行了颇有价值的研究,提出了具有开放的、相互合作和支持的"流动的马赛克"(the moving mosaic)教师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教师文化的一种发展。这为合作教研提供了理论依据。

文献综述与概念界定

文献综述与概念界定 一、文献综述 (一)文献阅读的重要性 1、开阔我们的理论视野,明确我们研究工作的意义 2、借鉴他人的研究方法,形成自己的研究思路 3、熟悉并学会收集和整理资料的方法 (二)如何进行文献阅读 1、几种主要的文献媒介:报纸:报纸的类别;报纸的特点;书籍:书籍的类别;书籍的特点;杂志:杂志的类别;杂志的特点;网络:网络的类别;网络的特点; 2、选择媒体的原则: *科学性、真实性 *学术性、前沿性 (三)文献综述的意义及写作 1、文献综述的意义 *说明本研究的研究生长点 *区别本研究与别人的研究 *作为一种文体有利于他人的研究 2、文献综述的要求 *参考的文献在15篇以上 *要反映该领域研究的前沿水平 1*文献综述要有层次和比较全面

*注好出处 3、文献综述的样式 见附件 4、文献综述常出现的问题及其克服 常见问题: (1)综述的内容和所要研究的内容相脱节,为综述而综述。 (2)综述的文献水平低,不全面,使研究的基础不牢固。 (3)综述中只有别人的观点,没有自己的取舍和评价,综述者的研究角度和立场不鲜明。 (4)综述中的层次不清晰,内容不全面,使我们的研究基础有漏洞。 克服的方法: (1)围绕自己研究的题目和关键词确定要综述的范围 (2)选择学术性强的媒介中的文献进行综述。可以从人的角度了解本研究 的前沿人物,从他们入手综述研究文献 (3)明确综述的目的,整理前人的研究成果,确定自己的概念和研究体例。 (4)综述的框架要覆盖主要研究内容,表述体现逻辑性。 2二、概念的界定 (一)概念研究的意义 1、概念是理论思维和表达的基本单位,所以一切研究都离不开概念,一切研究都始于对概念的界定。

法律 -法律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法律的基本概念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 (一)法或法律的定义: 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 “法律”,通常那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以上使用。 广义的“法律”通“法”同义。 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法律。 (二)法的特征 法的特征:指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所持有的属性。 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造法的两种形式。 2、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3、法是制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4、法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三)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指法的质的规定性,是法的内在、基本的物质精神因素的总和,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发展变化的决定力量。

要点: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经济基础对法具有决定作用。 二、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 (一)法律的价值 首先:法具有服务性价值,它确认和保护、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确立规则,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其次:法本身还具有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价值、相对稳定相的价值、是国家权力运用公开化的价值等。只有当法律符合或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时,法律才有价值可言。 (二)法律的理念 法律的理念是对法律的本质、精神、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的理性认识和价值取向上的意识形态,它基于某种基本的法律制度而产生。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三、法律的形式和体系 (一)法律的形式 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是法律的主要形式。 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

群文阅读核心概念界定

群文阅读核心概念界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核心概念的界定 (一)、群文阅读 1.群文:所谓“群”,就是相聚成伙的,聚集在一起的。“群文”就是聚集在一起的一组文章。“群文”一词最早由台湾小语会理事长赵镜中教授,在全国第七届阅读教学观摩会的主题演讲中提出。在此之前,日本的“群书阅读”、港台的“多文本阅读”、江浙的多篇课文的教学、多本书的阅读可作为“群文阅读”的源流。树人教育研究院通过缜密论证,开行业先河,在国内首次系统深入的建构起“群文阅读”的理论体系。 2.群文阅读:由树人教育研究院专家论证后明确提出“群文阅读”的概念界定:广义的群文阅读是一种阅读形态,是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媒介融合的背景下,阅读者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从不同平台载体上,在复杂资源中进行信息的自由提取和有效聚合,从而实现阅读者个体自我或社会意义的构建。狭义的群文阅读是指一种教学方式。指在一节课里呈现多篇文章,多到四、五篇甚至七、八篇的阅读。教师在语文教学活动中联系生活实际,利用某个议题选择若干篇符合教学需要的一组阅读材料,引导学生采取自主、合作、探究的方式进行阅读学习,学生通过对多个文本的体验、思考、讨论来构建意义,实现学生阅读力的提高。 本研究所指的群文阅读,是一种狭义的阅读。那么从单篇到“群文”,对阅读教学而言,意义究竟何在?着名特级教师蒋军晶老师谈了三点:意义一:让师生回归到“阅读”的本原。意义二:对真实阅读情状的模拟。意义三:努力改变阅读教学的痼疾。作为教师,我们必须充分相信儿童学习的能力,打破以单篇独进、深探细究的精读教学的模式,让群文阅读最大限度地解放与培养儿童的阅读能力。赵镜中教授概述了“群文阅读”的特征:同一议题、多个文本、探索教学。“群文阅读”是新时代背景下一种新的阅读理念, 3.群文阅读教学:即在一节课里,教师结合教材及课外读物,以一定议题为依托,以粗读略读为主法,以分享感悟为核心,以探索发现为乐趣,进行多到四五篇,甚至七八篇的多文本的阅读教学。教师在一个单位时间内指导学生阅读相关联的多篇文章。 群文阅读教学是拓展阅读教学的一种新形式,更关注学生的阅读数量

概念界定

概念界定,把道理讲得明明白白 分享到:0 会员:fqezzqs等级:隐士点击:3962014-10-29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换做议论文来讲,名就是概念。概念界定不清晰,概念阐释不准确,是议论文说理模糊不清的重要原因。 在议论文展开说理时,要对材料所涉重要概念有一个初步的界定,揭示其内涵特征,限定其外延使其和材料所涉范围一致。在论证过程中要保持概念的稳定性,避免中途易辙,改换说法。 案例一:2009广东卷:阅读下面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 我们生活在常识中,常识与我们同行。有时,常识虽易知而难行,有时常识须推陈而出新...... 请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生活中与“常识”有关的经历或你对“常识”的看法。自拟题目,自定写法,不少于800字。 作品1:《爱,是一种常识》 爱,无处不在,它会繁衍,有时会在血红的心脏上,如病毒一般快速滋生。每一个人都认为爱是困难的,伟大的,甚至是难以攀登的。但我告诉你,爱只是一种常识。(为什么?) 爱是一种常识,那里需要爱,那里就有爱。…… 因为爱是一种常识,所在连平凡的乞丐也能知道为灾区人民献一点爱。…… 爱是一种常识,所以爱是人的本性。…… 爱只是一种常识,不要认为付出爱很难,也不要认为自己的爱何其伟大,因为人人都有这一本性的常识。 得分:15+15+3-1=32 作品2:《我所认为的常识》 常识是什么?常识是大家都知道切开苹果后久置而变黄,是大家都明白燕子低飞将要下雨,也是人所共知的尊老爱幼。而我对常识有不一样的看法。(很期待下文怎么写) 常识是不畏强权下力护祖国尊严的行为。…… 常识是面对死神时尽职尽责的行为。…… 常识是不因失败而气馁的行为。…… 常识在我们生活中,它与我们为伴,然而常识虽易知而难行,我们不能光知道有这常识却从未实行过,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常识又可以是什么呢?在我看来,常识是努力学习可以争取优异成绩,是刻苦奋斗报效祖国,是笑迎高考,迈向成功! 得分:13+13+0=26 从概念界定的角度反思 对文章中要出现的核心概念一定要有概念界定的意识,很大程度上,偏题文章是缺乏概念界定意识造成的。 学术著作经常要花相当的篇幅阐释概念。词典义在考场上无法做到,学生也不够“专业”,但可根据概念的基本特点做一些基础的阐释,寻找到合理的论证起点。 把握“常识”一词的外延 凡是已经被大众普通了解的知识,已经被社会共识了的常理、常情、常规、常言,均可归入“常识”范围。如:晚霞西落,旭日东升——自然界的常理;尊老爱幼——伦理上的常理;上公交车,应该先下后上——社会生活中的常理; 把握“常识”一词的内涵

马克思原理的概念及内容的界定

学术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概念界定分为从内向外定义和从整体上定义。从内向外定义又分为两部分,一种是分层次界定,另一种是从整体界定。通过论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概念,进一步阐述其四大基本部分,即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唯物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基于这四部分产生的四大观点,即生产实践劳动的观点、矛盾运动的观点、阶级的观点和人民群众的观点,论述根据社会根本矛盾得出的一般规律:生产力、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相适应的客观规律,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相适应的客观规律。总结关于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两种基本方法,分别是整体研究法和理论结合实践研究法。 学术界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一问题的讨论,概括为三个角度:一是从理论本身出发理解作为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是从学科专业设置的角度理解作为一门专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三是从高校思想政治必修课理解作为一门课程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内的学术界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不胜其数,本文侧重于讨论、解释作为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概念界定 1、马克思主义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定义中,恩格斯虽然使用过“马克思主义”这个词及其包含的概念,但他并没有明确地对此作出具体界定。恩格斯使用“马克思主义”来命名他们的理论,是因为马克思较他而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列宁、斯大林分别对“马克思主义”有过阐述。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是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斯大林说:“所谓的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涉及到自然与社会的发展规律,能够指导被压迫、被剥削群众的革命,同时使社会主义在所有国度都能取得胜利,还能够指

法律定义及描述

法律定义及描述 都兼有“公平”、“正义”的含义。从“法”的词源看,都喻意公平和正义,简述: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基础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社会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现在指----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的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基本的法律: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实际作用与宪法实际上相同。「基本法律」所意味是不永久并权宜之针,在没有实施宪法下达到有法维持宪政秩序之效果。这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法律,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最基本的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基本法律”的层次。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也叫“一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宪法》第67条)。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如果其内容属于规范性规定,而不是一般宣言或委任令之类的文件,也视为狭义的法律。它一般包括--宪法,民事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三权分立的国家,由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仅对该行政机关之公务员有拘束力,除法规命令外,原则上行政机关所制订之行政规则对于人民均不发生拘束力。而限制人民自由权利之法律必须由人民所选举之立法机关制定之(即后者)。法律体系通常,法律体系可以分成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另外还有第三种法律体系(依然存在于某些国家的部份或整个地区)-宗教法,是一种以经籍和其解译为基本的法律。一个国家所使用的体系通常和其历史、其和外国间的关连、以及其对国际标准的依附等有关。司法体系认同应遵行的法源为其法律体系的明确特征。所以不同体系的差别多在于模式的不同,而不在于其内容,且每个司法体系通常都可以找到相类似的法条。法律制度在发达国家,主要的法律制度有独立的法院、代议议会、责任内阁、军警系统、官僚系统、法律专业和公民社会本身。约翰·洛克在其《政府论》里,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外交三种权力,其后的孟德斯鸠在其著作《论法的精神》中对其进行了完善,主张将国家权力划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而且三种权力必须要分立,而且相互制约。他们的原则是不应该有任何人可以掌握到国家的所有权力,和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内的独裁理论相对。更近代,有马克斯·韦伯等人重塑有关在行政控制下的国家的模型。现代军事、政治与官僚的力量对一般人民的日常生活显现出了许多特别的问题,这些是早期如洛克和孟德斯鸩等作家所不可预见的。法律专业的

本课题核心概念的界定

·本课题核心概念的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及研究价值。 ·本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施步骤。 ·本课题的关键问题和拟创新点。 (限3000字内) 核心概念的界定 "优化合作教研,促进青年教师主动发展"。合作教研是指教师为完成共同的教研任务,达到共同的教研目标而分工协作展开专业性的教研活动,"优化合作教研"是在合作教研的基础上,以目标共同性、智慧共享性、过程协同性、个体独创性为基本特征,运用小组合作、资源积累等组织形式,通过研讨式教研、案例式教研、沙龙式教研、课题式教研和网络教研等具体操作方式,提高合作教研的有效性,从而促进青年教师的主动发展。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目前的合作大多是指本世纪70年代初兴起于美国的"学习合作",并在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一种教学理论与策略体系。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学者劳蒂(Lortie)曾经对教师文化作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教师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个人主义,即是指教师羞于与同事合作共事和不愿意接受同事的批评,教师之间并没有合作共事的要求与习惯(劳蒂,1975),并从教师工作与环境、教师的心理品质两方面对导致的原因作了分析。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加拿大学者哈格里夫斯(Hargreaves)对教师文化进行了颇有价值的研究,提出了具有开放的、相互合作和支持的"流动的马赛克"(the moving mosaic)

教师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教师文化的一种发展。这为合作教研提供了理论依据。 国内从"合作教学"概念出发进行的教研不少,有山东教科所的"合作教学研究与实验",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系的"协同教学试验",上海市北京东路小学的互动教学模式,但是在合作教研方面,严格地依据"教研"概念进行的合作教研的系统教研尚不多,多数教学合作的探究主要是强调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合作,并且着眼点主要是课堂,而对教研本身,如教研活动、拟定教学计划、教材教法研究、备课等是否可以打破教师各自为战的局面采取合作的形式,以期形成学校合作教研体系和合作教研的操作系统缺少系统的研究。基于国内外对合作教研的现状,我们认为系统地开展优化合作教研具有教育价值。 选题意义及研究价值 合作教研的优化模式为校本研究注入了崭新的活力,实现教师个人素质发展与群体智慧提升间的平衡,让教师在合作中学习、实践,在共同分享、提高中实现专业发展,是体现和增长教师生命价值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对改变青年教师的工作氛围、幼儿园的文化结构,真正形成"学习化组织",从而提高教学活动效果,促进孩子的发展,推动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青年教师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成为教学骨干,是深化教改,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重头戏"。关照青年教师的职业生活状态,培育群体合作精神,有利于青年教师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有助于良好学校文化的建设。 研究目标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相关概念界定: 1.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可视为“整合照料”的一个子概念,它强调老年照顾中的医疗和照护两个方面,并将医疗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区别于传统的生活照料养老服务,不仅包括日常起居、文化娱乐、精神心理等服务,更重要的是包括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健康检查、疾病诊治、临终关怀等专业医疗保健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医养结合”中的医疗必须具有相当的专业水平,不是简单地打针吃药的医疗服务,而是应当达到一级医院以及以上的医疗水平,要具备健全的科室和诊疗项目,硬件上要有足够的空间、房屋设施和相当水平的医疗器械,软件上要有足够资格的,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师、护士。 “医养结合”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创新,需要从六个方面进行阐述,即服务对象、服务提供的主体、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实现路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准入标准。 (1)服务对象:”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服务对象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首先。采用传统家庭养老或者社区居家养老的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其次,对于机构养老,主要面向生活半自理或者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再次,对于一些高收入老年人,比较注重晚年生活质量,为他们提供优质健康保健服务。 (2)服务提供主体:首先,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协调各主体之间关系,形成凝聚力。 其次,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要加强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满足老年群体的医疗保健需求尽职尽责。 (3)服务内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服务内容广泛,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基本生活护理服务。而是医疗救治、健康咨询、健康检查、大病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等医疗保健服务。三十精神慰藉、精神安慰、老年文化娱乐等精神文化服务。 (4)服务人员:“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侧重满足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因此对于服务人员有严格的要求。首先,与家庭建立契约关系的医生必须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生,并且熟悉老年病的诊断和治疗。其次,养老机构必须要根据需要增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和专业护士。再次,医疗机构为了满足入住老年人的需求,也要增加相应的护理人员。 (5)实现路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实现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具体包括:一是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集中以治疗老年病为主的全科医生,与家庭建立长期契约关系,定期为老年人提供上门诊疗服务。二是一个或多个养老机构与距离较近的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三是单一养老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或养老服务。四是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科。 (6)养老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医疗服务是一项需要高精技术的服务,关乎人民生命安全,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根据自身职责,建立相关法规,形成专业的规范制度,完善服务标准、设施标准、人员标准和管理规范,简历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中心至少要达到一级医院的标准,简历严格的监督制度和评估制度,在此基础上,鼓励全社会对服务进行监督。 2.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是一种整合医疗和养老功能,以专业的持续的医疗、护理、保健服务为特色的新型养老机构,是对传统养老机构的创新。主要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一个或多个养老机构与距离较近的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开展预约就诊和双向转诊等服务。二是由单一的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货养老服务,一方面通过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中心,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方便有效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实力雄厚的大兴医院机构利用自身优势设立以病后康复和保健为特色的养老机构,实现资源共享;三十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科,针对老年人常见疾病开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及关键性研究.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及关键性研究 2015年07月23日10: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打印本稿] [字号大中小] [手机看新闻] 目前,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已经被视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以立法形式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网络空间安全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实践。开展在针对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展的研究中,首当其冲的理清关键基础设施(CI)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II)的关系问题。在对CII的研究中发现,国际社会虽然对CI有着基本的共识,但对CII 的认知存在较大的分歧。近十年来,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接入互联网,CII涵盖的范围也随之不断扩大。 1. 国际社会CI与CII的相关概念 (1)关键基础设施相关概念 国际社会上,国家关键基础设施(CI)的概念由来已久,这些设施的关键性在于关系国计民生,为社会提供不可缺少的产品和服务。 1. 美国2001年《爱国者法案》认为,CI是指关系到美国生死存亡的,无论是物理还是虚拟的系统和资产,这些系统和资产的功能丧失或遭到破坏,会对国家安全、经济稳定、国家公众健康与安全或这些要素的任何结合产生严重影响。 2. 欧洲委员会于2004年10月20日发布的通告《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加强CI保护》中针对CI作出了定义,明确CI是指如果被破坏或摧毁,会对公民的健康、安全、稳定或经济福祉或成员国政府的有效运转造成严重影响的物理和信息技术设施、网络、服务和资产。CI横跨经济的诸多部门和重要政府服务。 4. 德国的CI保护的主要理念是政府和社会在总体上严重依赖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转,在基础设施中,凡是其故障会导致供应短缺或给大部分人口造成灾难性后果的元素都被定义为关键的。德国在其《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国家计划》中对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为:给定基础设施中IT部分的总和。

法律的基本概念 (1)汇总

法律的基本概念 (1) 一、绪论 研究法学的方法和研究别种科学是一样的。先把那根本上的原理彻底悟会了,其他的枝叶问题就可不劳思索,迎刃而解。比方代数、几何、物理、化学都有确定的公式和定例;学者根据那种公式和定例就可解释各种变化无定的问题。要是没有那种公式和定例,就要觉得头绪纷纭,顿时无从着手,怎能造出一种科学的统系呢?但其间有一异点就是代数、几何、物理、化学都属于自然科学;那自然境界上的现象如影随形,都有定理可以推测。法律学并非自然科学,乃是一种精神界的科学,??乃是社会科学之一部分。精神是一样活动的东西,吾人难以捉摸,其变化亦复神妙非常,与天然现象大不相同。要在精神界的科学上作个公式下个定例,那个公式和定例断乎不能如八八六十四和H2 O=H2O的呆板且绝对。何以故呢?因为人的精神是自由的,海阔天空没有人可以捉摸得到,想做什么就要做什么。那“想做什么”是个因,那“就要做什么”是个果;因既活动,果亦不免随了活动。所以自然界只有现象,精神界则有事业。自然科学的问题是“究是怎样?”其答案是个发明,其所证明的是“有因必有果”;精神界科学的问题是“应是怎样”?其答案是个创作,其所奉为信条的是“有志就成”。万物的进化是在天演;人事的进化是在猛进。宇宙间惟有人心是最灵活,既难束缚又难察量。那自然的“光”“热”“电”虽然奇妙,然还可以用各种科学艺器来确定他的度数;人心的 “光”“热”“电”(知、情、意)那是更属奇妙了,没有什么科学仪器可以用了来察量其度数。照这样说,那人的心理果为一种不可研究的东西吗?人心既不能研究,精神界上的科学就没有什么公式和定例之可言了!那又不然的。人心虽不能用有形的仪器来推察,却可用无形的仪器考查他一下。在精神界上的科学,我们所用以察量短长,评判是非的仪器都是无形的;虽然无形,其真确和稳妥倒不让那有形的仪器。法律学既是精神界科学之一部,自然亦有一种无形仪器??即是标准。标准拿定了,就不难再造公式和定例。 二、法律的标准 从前孔子曾经说过:“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现在我也要依样葫芦说句话:“法云法云!条文云乎哉?”玉帛是礼的用,非礼的体;钟鼓是乐的器,非乐的本;条文是法的骸,非法的魂。所谓“体”所谓“本”所谓“魂”,都是标准之别名。礼的标准可以用一“敬”来代表他;乐的标准可以用一“和”字来代表他;法的标准却用个“理”字来代表他。所以“敬”、“和”、“理”是治礼、乐、法的人所用以察量短长,评判是非的利器;靠了那种利器,善恶真假即可一辨而知。天下固有不敬的礼,不和的乐,不合理的法。但便是礼其所礼,乐其所乐,法其所法,并不是我心目中的礼、乐、法了。这种礼乐法,即使能够冒着礼乐法的名横行一世,那也不过是暂时的。以历史的眼光看来,却是无足重轻,在不足挂齿之例。现在休论礼乐,且先以法学讲来并与海内外学者讨论一下。 方才不说法的标准是个“理”字吗?这个理字先要讲得明明白白才可免得有隔靴搔痒的毛病。中国宋明诸儒为了这个理字,质难辩论,曾用了一番苦工。但其结果真理愈弄愈涩,门户之见亦愈弄愈多,说来亦觉可怜得很。清代诸儒以为前车可鉴就起了一个大反动!这个反动在中国思想界至今尚占势力。欧美十八、九世纪诸法家亦想专恃一个理字来解决一切法学上问题。现在

最新课题研究中核心概念界定资料

课题研究中“核心概念及界定”的写法 课题核心概念的写作 一、什么是核心概念 一般来说,我们经常把以下三种情况作为课题的核心概念。 ㈠课题名称中的特定概念 比如《“我能行”教育评价策略与方法的研究》,其中的“我能行”就是一个教育中的特定概念。 ㈡课题名称中的关键词 比如《小学童话教学中提高阅读效率的策略研究》,其中的“提高阅读效率”就是关键词组。再如《以“规范草稿”促小学生数学学习习惯养成的探究》课题中的“规范草稿”。 ㈢课题名称中公众表述不清的词组 比如《小学科学以探查促进学生交流的实践研究》探查是从外国引进的一个词组,也是没能成为公众理解的,他就是一个核心概念。 只有把握了核心概念,课题研究才能确保课题研究的方向更加准确科学。 三、怎样给核心概念下操作定义? ㈠着眼过程 例如在《自探性课堂学习小事件生成研究》中对核心概念“自探性课堂学习小事件生成”是从生成的过程角度来下操作定义的。 自探性课堂学习小事件生成是把学习的本质定位在立足个体资源,确保课堂整体交往的层面,学习中,教师采取积极配合的态度指导学生在小活动中展开自主探索行为,以获得生命潜能的不断开发与生长。 要能准确地理解这个概念,我们认为必须分析清楚以下几点: ⑴生长点是什么? 学生的“原知识、经验(包含体验)与优势”是自探性学习小事件得以有效生成的生长点。 ⑵生成的动力是什么?“课堂矛盾与个体需求”是自探性课堂学习小事件生成的动力。 ⑶生成的过程是什么?“整体交往”是自探性课堂学习小事件生成过程的本质特征。 ⑷生成的终点是什么?“提升生命质量”是课堂学习小事件生成的最终目的。 ㈡着眼内容

例如在《基于统整理念的低年级数学计算教学策略研究》课题中,给统整概念下操作定义是从统整所包含的范围(内容)出发的。 统整 本课题的统整指的是教学资源的“整理”与“统筹”,核心是立足教材,确立目标,合理运用,有序呈现。具体包括教材内容的结构调整,学生经验与教材融合,课堂内容与课外资源衔接。 调整教材内容的结构,就是把一二年级“100以内加减法”组成一个大整体,重新编排,层层梯进。 学生经验与教材融合,是指教材的安排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要与学生的经验相结合,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形成知识系统来建构新的知识结构。 课堂内容与课外资源衔接,是指将生活中的数学引进课堂,及时充实、整合、生成学习素材,使之具有互动性,将数学知识或生活情境、活动有机统整,引领孩子们与大脑中原有的“图式”联结起来,并在探索中循着自己的思维“舞步”,让情感、思维与技能同构共生。 ㈢着眼问题 例如在《以“规范草稿”促小学生数学学习习惯养成的研究》课题中,对核心概念“规范草稿”的定义是从草稿本身的属性出发设计的。 规范草稿 在数学学习中,经常发现学生不注意正确使用草稿,随意性大,书写习惯差,使用效率低,直接影响良好学习习惯的形成和学习效率的提升。因此规范草稿显得非常重要,在教育教学中,教师要指导学生规范好草稿书写格式,规范好草稿的书写内容,规范好草稿的使用方法。从而引导学生形成有利于学业成绩提高的学习习惯。 ㈣着眼指标 比如在《小学童话教学中提高阅读效率的策略研究》课题中,核心概念是“提高阅读效率”,这个概念的定义是从阅读效益的指标中生发出来的。 提高阅读效益 提高童话教学的阅读效率就是在规定的课堂时间内学习童话时创设教学情境,选择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恰当的指导、督促、评价、激励等手段,激发学生多读、多讲、多写、多演童话故事的兴趣,从而促进学生自主的学习,获得知识,锻炼能力,提高文学素养,得以全面发展。 ㈤着眼文献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1

二、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双因素激励理论 双因素激励理论,也就是激励因素与保健因素理论,在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是美国作为行为科学家的赫茨伯格在对匹兹堡的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后,分析其对所从事职业的满意程度和在职业中的具体表现行为,提出这一理论。通过该理论我们可以了解到,员工在工作中的需求被满足的程度和最终效果都是因人而异的,员工满意与不满意有着不同的诱导因素。激励因素包括员工对自己工作的热爱与否、工作过程中的认可、工作成就以及对工作所担当的责任,员工的积极性容易受这些与固定座本身相关的因素影响。这些情感都是基于工作环境中产生,是积极的、持久的。保健因素与员工工作的环境和氛围戚戚相关,包括公司管理阶层所制定的政策、人际关系、劳动报酬以及监督部门的运作等。这些都是员工工作本身以外的外在因素,也是一种消极因素。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实质上是针对满意度的目标而言所谓保健因素,即个体对外部条件的要求,而激励因素则是个体对工作本身的要求。① 双因素理论这样一种重要的激励理论可以被运用在基于学生满意度的湖南省地方本科院校教育服务质量的研究中。地方本科院校作为非教育部等国家一级的部门直属的学校而是省市级直属的地方学校。很多这样的地方本院校可能一个地级市就存在一个,大点的城市或者几个,它们在教育服务质量上可能与一些老牌重点大学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在评估地方本院校的教育服务质量时,不单从学校有效资源、校园历史和所获得的科研成果等方面去打分,更应该实事求是,站在地方本院校自身发展的角度去评估。所以在用来分析学生满意度的该理论框架中,地方本科院校的奖惩设置、教师对学生的的培养方案、校园文化等会对学生的成人成才产生重要的影响,这就是双理论因素中作为激励因素的运用。高校的外部环境、课程设置、硬件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就是它对于学生保健因素的运用。在地方本科院校的管理中运用内容型的双因素理论,了解学生的对学习和学校相关活动开展积极性和受鼓励程度主要取决的学生需求满意程度,从激发学生行为动机的因素这个角度来研究地方本科院校的教育服务质量中学生的满意状况。 ①Herzberg,F.,Maunser,B. and Snyderman,B.The Motivation to Work[M]. New York:John Wileyand Sons Inc.,1959.

定义判断推理

定义判断推理 一、概述 所谓定义判断,就是在题干中给出某概念的定义,在选项中给出四种事件或行为方面的例证,要求应试者根据给出的定义,从备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件或行为。 根据题干给出的定义,再结合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理解,与选项例证进行匹配,做出正确选项。要提醒的是,结合一定是专业常识或正确的经验常识,因为有时生活常识中的概念与定义可能与定义判断中的定义不同。所以我们的做题原则是:紧扣定义,忠于定义。 二、题型 根据定义判断的定义数量,将它分为两类:单定义判断和多定义判断。 1.单定义判断 所谓单定义判断是指提干中就给出一个定义,让我们选属于或不属于、符合或符合提干定义的选项。 例如: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下列属于行政许可的是: A.烟草专卖局为方便市民、扩大市场,特邀请该市的数家有影响的商家增设香烟销售业务,并向他们颁发了烟草专卖许可证 B.某网吧因违规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转营其他业务 C.某人为提高专业技能,特向单位申请参加研究生学习,单位领导同意了其申请,并同意在其毕业后为他报销部分学习费用 D.某人为从事运输,去学习驾驶技术。其考核合格并申请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为其核发了机动车驾驶证 解答单定义判断,首先要关注定义项部分的内容。由于下定义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且每种形式所对应的要点并不完全相同,因此解题方法也会有所区别。 公务员考试中会出现的定义形式主要有三类:“属”+“种差”型定义、描述型定义、枚举型定义。现介绍描述型定义推理题解题方法。 描述型定义都是通过描述一个具体的实例或过程来说明的,是对定义既有用法的描述,往往是通过刻画某个概念的来源、演变来说明该词的意义,特别适用于哲学、语言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中的一些概念(效应)等。 描述型定义没有明确的关键信息或要点,需要我们通过归纳其中的关键信息来理解这个概念。要准确归纳定义的关键信息,需要考生具备筛选和整合信息的能力。所谓“筛选”,是指从纷繁的材料中提取主要信息,筛掉次要信息。所谓“整合”,是指对筛选出来的信息源进行重新组合、粗略概括。归纳关键信息既是提取有用信息的过程,也是舍弃无用信息、干扰信息的过程。 例题1:成长需要自由的空间,要想使人成长得更快,就一定要给他活动的自由,而不要将他拘泥于一个小小的鱼缸。这种给予更大空间而带来更快发展的现象被称为“鱼缸法则”。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现象属于“鱼缸法则”的是()。 A.某学生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除了本专业课程,还选修了其他专业的课程 B.某地将工作能力突出的青年干部适时提拔到重要岗位任职,使其承担重要责任 C.有些父母为了让孩子有稳定的生活和工作,千方百计将孩子留在身边 D.西部某市拓宽选贤门路,到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招聘各种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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