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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表

湖南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表
湖南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表

湖南省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表

重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版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 一、《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以下简称《2014年版》)是依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不包括: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单独定价的病房床位、非医疗的经营性服务、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预防保健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仅用于医学科研项目。 二、《2014年版》分为六大类十一章,共计9360项具体如下表:

三、《2014年版》设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内涵一次性耗材、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政府指导价、计价说明八个要素构成。 (一)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由字母和数字共八位混合码组成。各字母、数字代表不同的含义(具体见下表): 项目编码中各字母和数字的含义

例:经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编码:HQK75501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以国内现行医学教科书中规范的名称或我国临床习惯通用名称命名。命名的一般顺序为:路径+部位(病变)+方法+术式。 项目名称采用简体中文书写,特殊需标注外文的,采用外文缩写(或全称)标注于中文名称后面的括号中。名称中“/”表示“或者”,指并列关系。例如“门/急诊留观诊察费”,指门诊或急诊留观诊察费。 (三)项目内涵 “项目内涵”统一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操作过程中常规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操作过程、主要路径、方法或步骤)。 项目内涵中使用的“含”和“不含”两个专用名词,具体含义: 1.含: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临床需要应为患者提供的服务内容。例如:“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中含“挂号费”不得再单独收“挂号费”。但在特殊情况下,由于患者病情需要只提供部分服务内容,也按此项目标准计价。 2.不含: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可以单独收费的服务内容。例如:活检项目中的不含“病理检查”,则“病理检查”项目可以单独收费。 3. “实验室诊断”中项目内涵,在“包括”后面所列的不同服务内容,均按本项目同一价格标准计价。

常见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常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检验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生化类 (一)肝功能(71元) 血清总胆红素测定,血清直接胆红素测定,血清总蛋白测定,血清白蛋白测定,球蛋白,腺苷脱氨酶测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血清碱性磷酸酶测定,乳酸脱氢酶测定 (二)肾功能(30元) 血糖,尿素测定,肌酐测定,β2微球蛋白测定,血清尿酸测定 (三)脂类测定(70元)

葡萄糖测定,血清总胆固醇测定,血清甘油三酯测定,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血清载脂蛋白AⅠ测定,血清血管紧张转化酶测定 (四)电解质(24元) 钾测定,钠测定,氯测定,钙测定,血清总二氧化碳(TCO2)测定,无机磷测定 (五)电解质(32元) 钾测定,钠测定,氯测定,钙测定,血清总二氧化碳(TCO2)测定,无机磷测定,镁测定,铁测定 (六)心肌酶谱 (40元) 血清肌酸激酶测定,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活性测定,血清α羟基丁酸脱氢酶测定,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乳酸脱氢酶测定(七)生化单项测定 1、血糖测定(4元), 2、血或尿淀粉测定(6元), 3、胆碱酯酶测定(5元), 4、体液蛋白测定(4元), 5、体液乳酸脱氢酶测定(5元), 6、脑脊液三物定量(12元), 7、急诊干式生化(每项12元), 8、其它项目 二、甲状腺功能测定类 (一)甲功3项(120元)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FT4) (二)甲功5项(200元)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测定(TMAb) 三、传染病类 (一)二对半(32元)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 (二)二对半+乙型肝炎表面前S抗原(62元)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乙型肝炎表面前S抗原测定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内容完整word文档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与2001 版的重要变化及特点 2012年5 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全国医疗服价格项目规范(2012 年版)》。新版《规范》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收费的项目依据,为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收取费用的终级项目,那么2012版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与2001 版项目规范比较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又突出了哪些特点,现归纳如下: 一、数量变化为了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改革,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中央管项目、地方管价格”的原则,2012 版《规范》将很多原来列在项目内涵中“包括”后面的项目进行了项目拆分、增补,由原来的4170项变为9360 项,并且这9360项成为不可再分解的、无歧义解释的唯一项目。 二、分类的变化 2001 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为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四大类,共4207 项,采用五级分类法。2012 版《规范》分为综合、诊断、治疗、康复、辅助操作和中医六大类,并按综合医疗服务、病理学诊断、实验室诊断、影像学诊断、临床诊断、临床手术治疗、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物理治疗、康复医疗、辅助操作和中医医疗服务分为十一章,共计9360项。并且设定十一个要素,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

内涵一次性材料、除外内容、低值耗材、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计价单位、计价说明构成。 三、内容的变化 (一)编码的变化 2001 版《规范》编码是采用顺序码,由9 位数字组成;2012 版《规范》编码是采用字母和数字八位混合码组成,是依据世界卫生组织医疗服务操作编码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医疗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多功能的可拓展性的临床医疗服务操作编码。 (二)项目名称的变化 1 、按技术职称更名。如诊查费该为普通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诊查费等。 2 、项目实用性更名。如清创缝合术改为清创(缝合)术。 (三)项目内涵的变化统一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操作过程中所必需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操作过程、主要路径、方法和步骤)。 (四)内涵一次性耗材(新增) 2012 版《规范》新增加了“内涵一次性耗材”,是指该医疗服务项目应使用的一次性耗材,是政府打包定价的要素,不能单独计费。例如:注射器、输液器、采血管、引流装置、穿刺针等等,将现行文件中许多允许另行收费的一次性耗材列入定价成本中。 五)除外内容的变化

医院关于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XXXXXXX医院关于制定《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工作制度与流程》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文件精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据自身特点,提供特色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并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制定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工作制度与流程。 一、医院开展的具有自身特点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 二、各科室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医疗服务项目,应根据该医疗服务项目所需设备、器材、人力、技术等要素综合评价,提出拟定价格参数,并填写《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表》报医务部按照医疗技术基本规范并遵循循证医学原理进行论证,符合规范与原理的向医院物价科申报。 三、物价科应根据申报医疗服务项目内涵与构成要素与相关科室和部门进行比对与核算,对科室拟定的价格进行评估与勘误,提出合理的项目价格。报院长初审,最后由总经理审核并核定项目价格。 四、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明码标价,通过医院电子滚动屏

等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为患者提供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医院自觉接受患者、社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五、医院每年定期对自定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一次审视和清理,对疗效可靠,患者和社会满意度高的予以保留,对于存在明显缺陷的医疗技术项目予以放弃。对于修定或新立医疗服务项目,均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论证、核算、初审、审批和公示。 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表 XXXXXXXXX医院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制度与流程通知XXXXXXXX医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印发

医疗服务协议书通用版

编号:JY-HT-01528 医疗服务协议书通用版The agreemen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服务协议书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我县参合农民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及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和《沅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乙方申请,甲方审定,甲方确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为定点医疗机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

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甲乙双方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机制,制定相应措施,方便群众就医报帐。 第四条甲乙双方要健全各种制度、完善所有资料,按时统计、及时报表。 第二章甲方权力和义务 第五条甲方具有以下权力权力和义务: 1.监督乙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法规政策规章的落实。 2.为乙方及时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指导(乙方需交全年补助金额1%的网络使用费)。 3.为乙方及时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帐。 4.为乙方及时传达相关政策和提供政策咨询。 5.对乙方不按相关政策执行的行为进行查处,一年内警告三次或以上不改者,或连续两年评审不合格者,甲方有权暂停或申请取消乙方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第三章乙方权力和义务 第六条乙方具有以下权力和义务:

医院关于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XXXXXXX医院关于制定《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工作 制度与流程》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文件精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据自身特点,提供特色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并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制定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工作制度与流程。 一、医院开展的具有自身特点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 二、各科室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医疗服务项目,应根据该医疗服务项目所需设备、器材、人力、技术等要素综合评价,提出拟定价格参数,并填写《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表》报医务部按照医疗技术基本规范并遵循循证医学原理进行论证,符合规范与原理的向医院物价科申报。 三、物价科应根据申报医疗服务项目内涵与构成要素与相关科室和部门进行比对与核算,对科室拟定的价格进行评估与勘误,提出合理的项目价格。报院长初审,最后由总经理审核并核定项目价格。 四、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明码标价,通过医院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为患者提供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医院自觉接受患者、社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五、医院每年定期对自定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一次审视和清理,对疗效可靠,患者和社会满意度高的予以保留,对于存在明显缺陷的医疗技术项目予以放弃。对于修定或新立医疗服务项目,均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论证、核算、初审、审批和公示。 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表

XXXXXXXXX医院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制度与流程通知 XXXXXXXX医院办公室2016年3月22日印发 XXXXXXXXX医院自定医疗服务项目 价格审核表 填报科室:年月日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 使用说明 一、本2010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是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1年颁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以下简称《2001版项目规范》)和2007版《新增和修订项目》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本规范分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以下简称《2010版项目规范》)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定价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两部分,其中《指导手册》仅供定价时使用。 在制定《2001版项目规范》和2007版《新增和修订项目》(共计4170个项目)中,为精简项目数量,将一些服务价格相近的项目合并,因此导致很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蕴含了一些子项目。各地在执行《2001版项目规范》中为适应医疗机构在收费中广泛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均将《2010版项目规范》中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重新拆分至终极项目(各地将其拆分到7000-15000项不等)。同时,各地对拆分后的子项目重新界定内涵、除外等内容。由此而产生了地区间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就导致原本统一的《2001版项目规范》变得不再统一、不再规范了。 为此,本次《2010版项目规范》修订中,参考各地拆分情

况,组织专家在各地拆分项目的基础上对现行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拆分规范,力图使之达到终极(不包括新技术、新疗法出现产生的新项目,此类项目将按新项目申报程序另行申报),以利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达到进一步的统一和规范。 本《2010版项目规范》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执业医疗技术人员向社会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列项目是建立在2009年医疗服务操作项目基础上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换言之,本《项目规范》力求最大限度地使临床医疗服务操作项目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统一起来。同一个项目名称既能用于医疗服务收(付)费,也能用于医疗服务管理、医疗机构成本测算和科研数据分析。本《2010版规范》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含:医疗机构提供的非医疗经营性服务项目、仅用于医学科研目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项目和由政府提供补偿的基本卫生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随着临床新技术、新方法的不断出现,一些落后技术的淘汰,《项目规范》将定期进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增补和删除。凡在本规范2007年审定《新增和修订项目》公布之后出现的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各省(市、区)价格与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列为新增地方项目试行,待国家统一修订本规范或增补项目时再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统一申报进入国家医疗价格规范。 二、本《2010版项目规范》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为综

医疗服务协议书实用版

YF-ED-J395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医疗服务协议书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医疗服务协议书实用版 提示:该协议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 为确保我县参合农民享受更好的医疗服 务,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及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协 调发展,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合 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的若干意 见》《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管理办法(暂行)》和《沅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实施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乙方申请, 甲方审定,甲方确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为定点医疗机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甲乙双方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机制,制定相应措施,方便群众就医报帐。 第四条甲乙双方要健全各种制度、完善所有资料,按时统计、及时报表。 第二章甲方权力和义务 第五条甲方具有以下权力权力和义务: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2015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5 2015医改亮点在价格,价格是制约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瓶颈,要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就必须用医疗服务价格作为补偿,单纯靠政府补贴是不够的。此外对医务人员的收入改革,也非常重要。下一步药品和医疗服务都要建立一个定价机制,在这个定价机制中,医保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人均120元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同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1.放开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今年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和康复、种植、生殖、中医、眼科、精神卫生等130 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2.实行更加灵活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上限管理规定,允许医疗机构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上下浮动,其中手术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上下浮动10%,其他医疗服务项目的浮动幅度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后实行。 3.放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改进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减化审核程序,鼓励研发创新,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审核立项后,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满后,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指导价格;未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办法,由省卫生、物价、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4.扩大县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权限下放一级,由省、市两级管理改为省、市、县三级,扩大县级定价权限,激发县级公立医院活力。各市要加强对县(市)价格的协调指导工作,防止相邻县(市)价格悬殊过大。 5.开展扩大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权试点。东营、潍坊、威海三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在中央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积极探索扩大医疗机构价格自主权的有效途径,调动医疗机构改革发展主动性,为整体推进改革积累经验。具体改革方案由各试点市制定。 构建多种收费方式并存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按项目、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多种方式相互补充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模式,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数量,扩大按病种定价范围。实行按病种收费的,要制定临床路径,规范操作方式,根据前三年病种实际费用和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兼顾费用增长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行按人头和床日收费的,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加强出入院管理。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价医[2009]122号 各市州、县物价局、卫生局,部、省直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医疗服务分级定价和优质优价政策,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和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制定了《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工作将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09年11月31日结束,请各地抓紧时间,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重新评定所辖范围内医疗机构价格类别,并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特一类、一类价格医院的相关材料和评定为二类价格医院的名单报省物价局医药价格管理处和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由省统一发文向社会公布。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完善医疗服务分级定价和优质优价政策,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和患者合理分流,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年以上并向患者收取医疗服务价格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列入价格类别考核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医疗服务价格是指医疗机构组织医护人员利用医疗仪器设备和技术,向患者提供医疗诊断、检查、治疗过程中所消耗材料、劳务技术的补偿。医疗服务价格类别是指对不同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成本差异的医疗机构给予不同的补偿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疫苗价格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疫苗价格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价医[2010]188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0.12.17 【实施日期】2011.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疫苗价格管理的通知 (湘价医〔2010〕188号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各市州物价局、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规范疫苗价格秩序,促进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健康发展,提高我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减轻疫苗接种者经济负担,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制定重组乙型肝炎等14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1612号)精神,现将我省加强疫苗价格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疫苗价格管理办法由省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3号令)、《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疫

苗价格管理实际制定。省及各市州、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疫苗生产流通企业、使用疫苗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在我省境内,符合有关卫生和药品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卫生(药监)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疫苗的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疫苗生产流通企业,均须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 三、疫苗出厂价格 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疫苗出厂价格,现行出厂价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制定重组乙型肝炎等14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1612号)规定执行(具体价格见附件一)。其他未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出厂价格,在国家没有制定出台新的疫苗出厂价格管理办法前,由疫苗生产企业根据疫苗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自主确定。 四、疫苗销售价格 (一)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第一类疫苗,其成本及接种费用由政府承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疫苗接种单位不得向疫苗接种者收取任何费用;有其他经费来源的疫苗,不得向疫苗接种者收取经费来源单位规定的免收费用。 (二)按国家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处在专利或行政保护期内的专利免疫药品和处在新药保护期内的一、二类免疫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其他疫苗经营单位必须按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格执行。 (三)对未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和未列入国家及省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其他由疫苗接种者自愿接种的非免费疫苗(第二类疫苗),销售价格实行进销(零)差价率控制,计算公式为:疫苗销售价格=疫苗实际购进价格×(1+进销(零)差率)

2016新编《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定价指导手册 使用说明 一、《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定价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是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1年颁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以下简称《2001版项目规范》)和2007版《新增和修订项目》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以下简称《2010版项目规范》)的组成部分,是指导各省(市、区)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定价的专用手册。 本《指导手册》所列项目包括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执业医疗技术人员向社会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换言之,是指可以收费的价格项目)。本《指导手册》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含:医疗机构提供的非医疗经营性服务项目、仅用于医学科研目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项目和由政府提供补偿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本《指导手册》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为综合医疗服务、实验室诊断、病理学诊断、影像学诊断、临床诊断、临床物理治疗、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手术治疗、临床辅助

操作、中医和民族医医疗服务十大类4355项中的全部子项目,总计10958个子项目。 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组成的框架 根据临床实践中的习惯,专业、专科、通用等服务项目的特点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为综合医疗服务、实验室诊断、病理学诊断、影像学诊断、临床诊断、临床物理治疗、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手术治疗、临床辅助操作、中医和民族医医疗服务十大类。每类下设第二至五级分类,第五级分类为医疗服务价格终极项目。其中,“临床诊断”和“临床

治疗”两类参照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的分类格式,按照系统结合解剖部位从上至下,由近端到远端,由浅层到深层原则排序。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类的基本框架举例如下: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综合服务类实验室诊断……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手术治疗…… A B H J 一级分类-章节 麻醉……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 A D P R 二级分类-系统 食管胃十二指肠……直肠肛门 A C K T U 三级分类-部位 穿刺引流切开切除扩张修复…… 34 35 40 62 65 68 四级分类-术式 经皮经管腔直视经内镜…… 1 2 3 4 五级分类-入路 四、《指导手册》设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内涵一次性耗材、除外必需、除外可选、低值耗材、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含量、风险程度、计价单位、计价说明,

浅析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看法

浅析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看法 摘要:随着我国医疗市场的发展,医疗保障体制的实施以及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如何适应新的医疗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为病人服务,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办院理念,是现代综合医院面临的重要问题,物价管理是医院经济管理的组成部分,搞好医院的物价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工作,完善价格监督机制,规范收费行为,对提高医院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关键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收费 1 检查内容医疗服务收费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价格规定收取费用;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有无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有无对明确已经取消的项目仍继续收费,有无不按标准计价单位收费,有无不按实际服务数量计算费用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等行为或现象。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将主要的医疗服务名称、内容、价格以及主要药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在显眼的位置予以公示;县以上医疗机构是否实行医疗服务价格计算机管理,设立电子触摸屏和计算机查询系统供患者查询所有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及医用材料价格等信息。政府定价药品、政府规定降价的药品是否按规定执行、有无推迟降价或者不按规定比例降低价格,有无规避国家价格管理政策,不使用政府降价药品。医疗卫生机构销售药品,是否在药品实际购价的基础上顺加作价,药品的实际加价率是否按规定严格控制在15%以内(中药饮片除外),有无价外回扣等变相提高加价率行为;实际零售价格是否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医院自制药品价格是否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办法核定,是否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有无超过规定的利润率标准或擅自作价销售。血液价格和相关收费是否按规定政策执行,有无擅自提高用血价格以及采取分解计费单位、强制检测检验等方式多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可另外收费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规定的价格执行,有无分解项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用;有无超规定的加价率,以及采取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用。县以上医疗机构是否实行了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单制度,按照统一的明细清单格式,填写病人情况,每日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医疗机构是否设立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构,制定收、退费制度、价格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等内部价格管理工作制度;有无配备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建立医院收费情况内部定期抽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是否建立了病人投诉处理机制,是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是否认真受理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医疗机构是否健全和落实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诉必查,有

黑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黑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黑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二) 更新时间:2008-06-05 -------------------------------------------------------------------------- 计价 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价格说明 单位 1、床旁摄片加收30元; 2、非数字化摄影一张胶 片多次曝光自第二次起 含曝光、冲洗、诊断和胶每增加一次曝光收5元; 210102 X线摄影检查 片等 3、尘肺病高仟伏摄影加 收20元;4、与“X线透 视检查”不能同时计收, 本类各项不能同时计收 一张胶片多次曝光自第 含数据采集、存贮、图象 210102015 数字化摄影( DR、CR) 曝光次数 55.00 二次起每增加一次曝光显示及胶片 收25元非血管介入临床操作DSA引导下胆道支架置 210102016 含治疗费次 1500.00

数字减影(DSA)引导入术每次2000元 1、计价部位分为颅脑、 眼眶、颌面部、垂体、 中耳、颈部、胸部、心 脏、上腹部、盆腔、颈 造影剂、麻 含胶片及冲洗、数据存储椎、胸椎、腰椎、双髋 2102 2(磁共振扫描(MRI) 醉及其药 介质关节、膝关节、颞颌关 物、注射器 节、其他;2、计价场强: 以场强0.5T-1T为基价, 不足0.5T下浮10%,超 过1T加收30%;3、二手 磁共振不论磁场强弱一 律按基价50%收费 210200001 磁共振平扫每部位 450.00 在同一医院对同一部位 含磁共振平扫,指直接进一个月之内平扫后又需210200002 磁共振增强扫描每部位 500.00 行增强扫描做增强扫描的按40%收 取 210200003 脑功能成像次 600.00 210200004 磁共振心脏功能检查次600.00 磁共振血管成像 210200005 包括静脉成像(MRV) 每部位 600.00

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财务分类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 说明 一类二类三类 F 120100013 动静脉置管护理一次性三通管、肝素冒、无针密闭 输液接头、预冲式冲管注射器、预 充式导管冲洗器 次 E 120300001④ 智能监控氧气吸入 吸氧过程全智能监控,根据血 氧、脉率等信息,自动调整氧气 流量大小,具有吸氧异常状态警 示、远程数据传输等功能。 智能供氧专用吸氧管小时 3 3 2 智能监控吸氧每天 不得超过45元。 D 230500007 红细胞寿命测定指井型伽玛计数器法次CO呼气试验法400元 H 250309004①血清维生素A、E测 定 指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串联质 谱法 项110 94 72 H 250310054 降钙素原检测项化学发光法加收30元、金标法150元 E 310208001 胰岛素泵持续皮下 注射胰岛素 泵管小时 33 (三)手术治疗4、手术中所需的特殊医用材料增加“多功能手术解剖器”

附件2 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财务分类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 说明一类二类三类 H 250203081 血小板二磷 酸腺苷ADP 释放试验 样本类型:血液。样本采集,上样,测定,审核结果, 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 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项150 128 98 肾上腺素释放 试验90元, P2Y12受体释 放试验加收50 元 H 250501042 CJCR9000 B族链球菌 检测 样本类型:分离株。取标本或新鲜菌落分别与试剂盒内 试剂作用,观察结果,人工判读结果。审核结果,录入 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实验室消毒, 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次140 119 91 E 310902010 胃肠传输时 间检测 向受检者说明检查注意事项,指导受检者完成吞服一颗 或多颗胃肠动力标记物胶囊,同时记录吞服时间,受检 者在规定时间进行X射线拍摄。通过观察标记物在食 道、胃、十二指肠、各组小肠、各段结肠的分布及排出 情况,观察、评估、计算后,进行病情分析做出诊断。 不含X线摄影。 胃肠动力标记物胶 囊 次100 85 65 E 310903008 经内镜肠道 支架置入术 包括取出术支架、导丝次1300 1105 845 不再收取电子 镜加收费用

修订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表

附件2:修订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表 财 务 分 类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 位 一级 以下一级二级三级 医保 类别项目说明 110200005住院诊查费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性服务 日2.0 2.0 3.0 4.0 甲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 试点的收15元 1110会诊费包括营养会诊甲 1201护理费含压疮护理、放疗后皮肤护理药物、特殊消耗材料 及特殊仪器甲 使用防褥疮气垫加收5元/日, 如果住院病床是防褥疮气垫的 不得加收此费用。 120100001重症监护含24小时室内有专业护士 监护,监护医生、护士严密 观察病情、监护生命体征、 随时记录病情、作好重症监 护记录及各种管道与一般 性生活护理小时 4.5 4.5 4.5 4.5乙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 革试点的收8.6元

1201000 02特级护理含24小时设专人护理,严密 观察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记特护记录、进行护理评 估、制定护理计划、作好各 种管道与一般性生活护理小时2222甲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 革试点的收3.8元 1201000 03Ⅰ级护理含需要护士每15-30分钟巡 视观察一次,观察病情变 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 征,进行护理评估及一般性 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及 出院指导日5555甲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 革试点的收9.5元 1201000 04Ⅱ级护理含需要护士定时巡视一次, 观察病情变化及病人治疗、 检查、用药后反应,测量体 温、脉搏、呼吸,协助病人 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及 出院指导日4444甲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 革试点的收7.6元 1201000 05Ⅲ级护理含需要护士每日巡视2-3 次,观察、了解病人一般情 况,测量体温、脉搏、呼吸, 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日2222甲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 革试点的收3.8元 1201000 06特殊疾病护理指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 病等特殊传染病的护理;含 严格消毒隔离及一级护理 内容日19191919甲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 革试点的收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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