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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课程参考书目

法律英语课程参考书目
法律英语课程参考书目

课程参考书目

第一部分:法律英语教材

1《法律英语五十篇》,陈忠诚编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7年版

2《法学英语》,罗俊明主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3《涉外经济法律英语》,陈庆柏编著,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

4《法律英语》,董世忠、赵建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5《法律英语》,何家弘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6《国际经济贸易标准法律文书范本》,宋雷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7《法律英语教程》,李荣甫编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8《新编法学英语教程》(上、下册),谢立新、马庆林、白小兰编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9《法律英语核心教程》(1、2、3册),杜金榜、张新红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2004年版

10《涉外法律英语》,李妍编著,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年版

11《法律英语:中英双语法律文书制作》,陶博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2《法律英语教程》,顾海根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3《法律英语》,李广辉、宋永新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14《法律英语写作》,张法连编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5《法律英语》,何家弘编,(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16《法律英语综合教程》,张法连编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7《法律英语阅读教程》,张法连编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8《法律英语词汇研究》,张法连编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年版

19《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LEC考委会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0《美国法律英语—在法律语境中使用英语》,黛布拉S李等著,李秀立编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6年版

第二部分:法律语言学

1《法律语言学》,孙懿华、周广然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法律语言学》,王洁主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3《法律语言研究》,王洁主编,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4《法律语言学》,杜金榜主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5《法律语言学》,孙懿华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6《法律语言学》(第二版),刘红婴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第三部分:法律翻译

1《通用英文合约译解》,薛华业编,万里书店有限公司,1989年版

2《法窗译话》,陈忠诚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2年版

3《英汉法律用语正误辨析》,陈忠诚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实用法律英汉翻译》,张福林编著,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法律英语世界》(第1辑),何家弘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6《法律英语世界》(第2辑),李剑波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7《法苑译谭》,陈忠诚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8《英汉法律翻译教程》,孙万彪主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9《汉英法律翻译教程》,孙万彪主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10《法律翻译》,陆文慧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1《法律英语同义、近义术语辨析和翻译指南》,宋雷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12《法律文本与法律翻译》,李克兴、张新红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6年版13《专业翻译实战速成》,戴剑飚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4《英汉法律互译:理论与实践》,腾超、孔飞燕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15《应用文体翻译:理论与实践》,伍锋、何庆机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16《英语法律文本的语言特点与翻译》,卢敏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17《法律英语英汉翻译技巧》,夏登峻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18《法律翻译理论与实践》,李克兴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9《新编实用翻译教程》,卢思源主编,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0《法律翻译》,黛博拉曹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21《法庭口译导论》,霍利米克尔森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第四部分:法律英语网站

1莱克斯-韦伯斯特论坛https://www.sodocs.net/doc/a810721624.html,/bbs/

2法律语言学研究网https://www.sodocs.net/doc/a810721624.html,,刘蔚铭,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

3广外法律语言学研究所https://www.sodocs.net/doc/a810721624.html,/chinaflr/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二、什么人要考试?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

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 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 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 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

法律英语 课程大纲

《法律英语》教学大纲 Legal English一、说明 1、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 《法律英语》是依据《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大学英语应用提高阶段在专业英语方面的教学要求,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形式的需要,以培养更多既有扎实法律专业知识又精通外语的法律人才的需求,所开设的法学专业本科必修课程的课程。 本课程以英美为教学核心内容,包括英语法律术语、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比较、英美律师职业介绍、英美主要部门法、WTO 法律文件选读、国际经贸法律、法学研究技巧与资源的运用。 本课程历时一个学期,其教学目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在法律领域里应用英语的能力。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阅读一些精选的法律类英语文章掌握法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以及专业术语。在教学过程中着重于扩大学生的专业词汇量,提高学生的英语阅读理解水平。同时,本课程采用个人发言和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以增加学生的语言实践机会,使他们能将专业知识与英语知识很好地结合,最终具有较强的英语口头交流能力和翻译能力。 2、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一)使学生正确理解课程的性质,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法学专业英语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二)使学生掌握基本词汇和表达方式; (三)密切联系实际,通过分析研究法学领域的国外案例和法学名家的文章节选,加深对法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能把英语的学习融入到对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认识和研究中,以提高运用英语的能力; 二、教学大纲内容 本课程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兼顾英语语言的学习应用和法律专业知识两个方面。 (一)Introduction to Legal English 导论(2课时) 1、基本要求 (1)To categorize law in different ways (2)To learn how to read cases (3)To learn the skills of presenting

《高级英语阅读》课程教学大纲

《高级英语阅读》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8040042 课程名称:高级英语阅读 学时与学分:32学时/2学分 先修课程:大学英语1、2、3册 适应专业:大学二年级第四学期非英语专业英语四级成绩为425分以上的本科生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A. 课程性质 该课程为选修课,旨在通过练习已掌握的阅读技巧和学习新技巧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拓宽学生的阅读视野,使得学生在本课程学习结束时进一步提高英语阅读速度并能阅读高水平的英语读物。 B. 目的和任务: 学生将进行较高水平乃至更高水平的英语阅读,进一步熟悉英语阅读过程中的步骤和技巧,进一步提高阅读技能并提高阅读速度,培养细致观察语言、假设判断、分析归纳、推理验证等逻辑思维能力,再度扩大词汇量,增加文化背景知识。达到《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教育)高教司,2007)对非英语专业本科生提出的阅读“较高要求”乃至“更高要求”,从深度、速度和广度上全方位提高学生的阅读技能。 二、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 本课程题材广泛,体裁多样。课程主要教材《高级英语阅读教程》照顾各专业学生的需要,所选文章内容新颖,信息容量大,具有时代性以及较强的趣味性。教材的语言素材按题材大致可分为体育、电影、中西文化、环保、经济、法律、科技等。 目录: Unit 1 Sports Unit 2 Movies Unit 3 Chinese Culture Unit 4 Cultural Differences Unit 5 Animal World Unit 6 Greenpeace Movement Unit 7 Environment Protection Unit 8 Biological and Genetic Engineering Unit 9 Expo Industry Unit 10 Globalization Unit 11 Finance Unit 12 Motorcar Mobile-Phone and Microsoft Unit 13 Space Exploration Unit 14 International Law and Order 为体现阅读课程特色,应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阅读技能训练。从课堂教学实际出发,尽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启发学生思考,鼓励学生参与活动,以活跃课堂气氛。 本课程采用课堂教学和课外阅读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学生每周

证券从业资格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1.李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2014年12月3日,甲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并通过一项决议,下列 ( )情况下,李某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2016年10月真题] 1. 此次临时董事会是由公司四分之一的监事提议召开证券从业资格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II.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是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III.三分之一的董事出席了会议 IV.李某认为该董事会决议对自身不利 A. I、III B. I、UI、IV C. II、III、IV D. I、IV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 求人民法院撤销。 I、III两项,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2.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决定。[2016年10月真题] I ?股东(大)会 II. 董事会 III. 监事会 IV. 审计委员会 A. I、II B. I 、 IV C. IK IV D. II、UI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3. 甲公司与乙公司计划合并成立丙公司,双方于2013年12月1日签订合并协议。在合并过程中,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2016年3月真题]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 I. 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II. 甲公司将合并事宜于2013年12月9日通知其债权人 III. 乙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在报纸上公告合并事宜 IV. 甲公司债权人丁公司在2013年12月12日收到甲公司的通知,在2014年〗月10日向甲公司 要求清偿 债务 A. II、III、IV B. K IK IV C. I、II、III、IV D. I、II、ni 【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4?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特征包括( )。[2016年3月真题] I .依法设立 II. 在中国境内设立 III. 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IV. 可以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A. I、IV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实施办法》 相关问题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问题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第一部规章,对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1.问:发布《实施办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 2.问:《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实施办法》共7xx28条,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共5条。 3.问:《实施办法》有哪些新规定? 答: 《实施办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新规定: 4.问: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还有放宽条件政策吗?2019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能不能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 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放宽条件政策,以解决好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同时,我们将依据有关政策,对放宽条件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确保精准扶持、靶向施策,具体规定拟在年度考试公告中发布。关于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问题,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继续实施这一政策,根据《实施办法》第26条规定,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问题。 5.问:考生如何备考今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何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的新变化? 答: 《实施办法》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也就是说,考试大纲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和备考的依据。目前,司法部正制定今年的考试大纲,拟近期出版发行。今年的客观题考试将在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适应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与环境,考试公告发布后,司法部网站等平台将发布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演示、操作指南、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视频资料等材料,广大考生到时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来熟悉、了解和模拟练习计算机化考试答题系统。 6.问:今年的考试报名时间、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 《实施办法》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将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 相关阅读:

法律英语课文翻译

第一课美国法律制度介绍 第一部分特征与特点 美国既是一个非常新的国家也是一个非常老的国家。与许多别的国家相比它是一个新的国家。同时,它还因新人口成分和新州的加入而持续更新,在此意义上,它也是新国家。但是在其它的意义上它是老国家。它是最老的“新”国家——第一个由旧大陆殖民地脱胎而出的国家。它拥有最古老的成文宪法、最古老的持续的联邦体制以及最古老的民族自治实践。 美国的年轻(性)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就是它的历史肇始于印刷机发明之后。因此它的整个历史都得以记录下来:确实可以很有把握地说,任何其它国家都没有像美国这样全面的历史记录,因为像在意大利、法国或者英国过去的传说中湮没的那样的事件在美国都成了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一部分。而且其记录不仅全面,还非常浩繁。不仅包括这个国家自1776年以来的殖民时期的记录,还有当前五十个州以及各州和联邦(nation)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的历史记录。因此,据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有大约350卷,而一些州的判例汇编也几乎有同样多的卷数:想研究美国法律史的读者要面对的是超过5000巨卷的司法案例。 我们不能说一个文件或几个文件就能揭示出一国人民或其政府的特性。但如果横跨一百多年的千百万个文件敲出始终如一的音调,我们就有理由说这就是其主调。当千百万个文件都以同样的方式去解决同样的中心问题,我们就有理由从中得出可以被称为国民特定的确定结论。 第二部分普通法和衡平法 同英国一样,美国法律制度从方法论上来说主要是一种判例法制度。许多私法领域仍然主要是由判例法构成,广泛而不断增长的制定法一直受制于有约束力的(解释制定法的)判例法。因此,判例法方法的知识以及使用判例法的技巧对于理解美国法律和法律方法是极其重要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普通法就是由英国皇家法院的巡回法官的判决所得出的普通的一般法——优于地方法。采纳或执行某项诉讼请求是以存在法院令状这种特殊形式的诉为前提的,而这就使最初的普通法表现为由类似于古罗马法的“诉”所构成的体系。如果存在令状(于1227年),诉讼请求就可以被采纳或执行;没有法院令状(为前提)的诉讼请求就没有追索权,因而该诉讼请求也不存在。“牛津条例”(1285年)禁止创设除了“个案令状”之外的新令状,这种“个案令状”使该制度变得较为灵活了,而且导致了后来合同和侵权法的发展。 对于诉的形式的严格限制及由此产生的对追索权的限制导致了衡平法和衡平判例法的发展。“衡平”的一般意义就是寻求“公平”,即公平且善良地裁决,它最初是由国王,后来由作为“国王良知守护人”的大法官颁行,以便在艰难的案件中提供救济。但是到了十四世纪,衡平法和衡平判例法发展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制度和与一般的普通法法院一争高下的司法系统(衡平法院)。其规则和格言变得非常固定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不像在其它法律制度中一样灵活。衡平法的特点有:以特定履行(或实际履行)的方式提供救济(与普通法提供补偿性损害赔偿金的救济方式形成对照);强制令(为或者不为某项具体行为的临时或者最终法令);渗透了整个法律制度并且能在许多场合下揭示现代法律概念的起源的所谓的衡平法格言的发展。不过,一般都是只有在普通法救济不充分时,才会出现衡平法救济。比如,优于普通法损害赔偿金被认为是不充分的,这是因为考虑到不动产所具有的唯一性,这些赔偿金无法补偿不动产购买人(的损失),就可能判以特定履行购买不动产。 与普通法一样,衡平法通过司法接纳或通过明确的制定法条款,成了美国法律的一部分。目前,这两个法律制度在许多美国司法管辖区中得以融合(始于1848年的纽约),因而,在这些司法管辖区以及联邦的实践中只存在一种形式的民事诉讼。只有为数很少的州还保留

高级英语课程教学大纲

高级英语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0305220308 课程类别:必修课 学时:总144学时;4学时/周 学分:8 适用专业:英语专业 开课院(系):国际关系学院、翻译学院 开课学期:2011~2012学年 二、课程性质和任务 本课程系英语专业高年级阶段的一门训练学生英语综合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主干课程,是语言学、文学、高级听力、高级写作的重要支撑。 本课程通过指导学生阅读情感、中西文化、哲学、文学、社会、教育、经济、政治、语言、环境等不同话题文章和拓展阅读材料,系统地讲授和讨论各类文体和话题的英语佳作的谋篇策略、修辞手段、阅读技巧、写作技巧等方面的综合知识,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英语语音、语法和词汇的基础上,能较系统地掌握英文修辞知识、基本逻辑和谋篇布局方法,提高阅读赏析能力、概括能力、表达能力,同时扩宽学生的知识面,构建通识知识框架,增强对文化差异的敏感性,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自主学习能力。 三、教学目标及教学要求 本课程通过指导学生阅读和欣赏文体不同、话题广泛的英文文章和拓展材料,以期从把握语言特点、谋篇策略、修辞手段、阅读技巧和写作技巧等方面深化学生的语言综合技能;同时,通过不同话题的探讨,扩宽学生的知识面,构建通识知识框架,培养的概括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认知能力等人文综合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以下各单元的Section A作为课堂教学的内容,Section B作为拓展课及讨论课的内容。 Unit 1 Emotion(12学时) 目的要求:要求学生通过学习富有生活趣味和人生哲理的散文,反思自己的人生及情感体验,提高对人生的感性认识。把握叙事和论辩的艺术和策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基本内容: Section A The Woman in the Kitchen

一般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一般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考点1】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有四个层次,法律法规效力依次降低: 第一个层次——人代会或人代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第二个层次——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个层次——证券监管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个层次——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性规则。 【考点2】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法律——《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刑法》等。此外,《物权法》、《反洗钱法》和《企业破产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及发布:《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咨询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证监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自律性规则——协会、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 第二节公司法【考点1】公司的种类

【考点2】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法人对公司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简言之,就是企业法人对其财产依法拥有的独立支配权。 注意:公司财产破产清算,偿付债务顺序是工资、税款、债权人、优先股股东、普通股股东。 公司法人财产的构成::(1)动产、不动产-实物。(2)有形、无形财产-货币。 【考点3】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合法、自主、自负盈亏、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法律英语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英语》课程教学大纲 (Legal English) 课程编号:070434 适用专业:法律(本科) 总学时数:54课时学分:3分 编制单位: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查晓雯 编制时间:2005年11月30日 一、课程的地位、性质和任务(The Status, Character and the Teaching Purpose) 《法律英语》是依据《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大学英语应用提高阶段在专业英语方面的教学要求,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形式的需要,以培养更多既有扎实法律专业知识又精通外语的法律人才的需求,所开设的法学专业本科必修课程的课程。 本课程以英美法为教学核心内容,包括英语法律术语、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比较、英美律师职业介绍、英美主要部门法、WTO 法律文件选读、国际经贸法律、法学研究技巧与资源的运用。 本课程历时一个学期,其教学目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在法律领域里应用英语的能力。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阅读一些精选的法律类英语文章掌握法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以及专业术语。在教学过程中着重于扩大学生的专业词汇量,提高学生的英语阅读理解水平。同时,本课程采用个人发言和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以增加学生的语言实践机会,使他们能将专业知识与英语知识很好地结合,最终具有较强的英语口头交流能力和翻译能力 According to the Teaching Criteria of the College English, Legal English, as a required course for the law school students, is aimed at training much more law experts whom are familiar with the foreign legal system. The main content of this course is Anglo-American Law system, including the

高级英语视听说教学大纲

高级英语视听说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 [课程中文名称] 高级英语视听说 [课程英文名称] Advanced English Audio-Visual English Course [学分] [总学时] 一、教学目标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接触真实的各类视听材料,提高本科高年级学生的听力理解和口头表达能力,加强学生对英语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进一步认识和了解,提升学生的综合文化素养。 二、课程描述 高级英语视听说为英语专业高年级专业必修课程,属于英语专业技能课程。高级英语视听说课程的目的在于提高学生对语言真实度较高的各类视听材料的理解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通过“视”、“听|”、“说”的结合,以直观画面和情节内容为基础开展有针对性的口语训练,运用复述、总结、对话、口头概述、即席演讲等活动形式,提高学生的听力理解和口头表达能力;加深他们对英语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认识和了解。本门课程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文化素养和跨文交际能力,以此提高学生的综合英语素质。 三、教学对象 该课程是针对本科高年级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技能课。 四、教材选用 主要采用王镇平主编,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高级英语视听说》,参考何继红主编,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英语视听说教程》(新版)。 五、教学内容 Unit 1 Black Swan Unit 2 The Graduate Unit 3 Kramer vs. Kramer Unit 4 Sicko Unit 5 Dead Poets Society Unit 6 The Help Unit 7 The Reader Unit 8 American Beauty Project Information Interview Unit 9 Philadelphia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数字总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数字总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数字总结 一、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公司担保的特殊规定:在议决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经过,方为有效。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5.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同意,其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6.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它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自股东会议决议经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议决议经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1.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1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1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经过。 14.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1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后,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能够不再提取。 16.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7.公司合并,在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经过;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经过。 18.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公司注册资本金额5%~15%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50万的罚款。 19.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50万罚款。 20.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负责人员处以3万~30万罚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22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225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受教育权 B.游行自由 C.出版自由 D.环境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见,BC选项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A选项也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正确选项应为D。 第2题: 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 A.在澳门连续居住满15年 B.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C.中国公民 D.在外国无居留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参见《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 第3题: 法律职业道德客观上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业行:为产生规范和约束,对于将公正的法律条文变成公正的实际的法律,具有重要的作用。这里的作用是指: A.规范作用 B.示范作用 C.提升作用 D.辐射作用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有:示范作用、规范作用、提升作用和辐射作用,其中规范作用是指: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本身就在于规范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这种作用不仅体现在法律职业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还体现在法律职业人员的日常活动中。所以A是正确答案。 第4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要的日常工作,由以下哪一机关处理? A.安员长 B.秘书长 C.专门委员会 D.委员长会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的职权。《宪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5题: 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瑞典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瑞典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 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瑞典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 C.瑞典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D.瑞典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在CIF价格条件下,货物在越过船舷的时候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所以宜该是由买方提起索赔的要求。依此,D项是正确的答案。 第6题: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在道德规范体系中的那些最根本的道德规范,是检察官职业道德活动的最高价值准则。下列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忠实于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B.忠实于宪法和法律 C.忠实于客观事实 D.爱检敬业,恪尽职守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A、B、C是基本准则,而D项属于主要规范。 第7题: 下列关于宪法结构的提法哪一种正确( )。 A.各国的宪法典在总体结构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部分 B.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旗、国徽和首都规定在附则当中 C.附则是宪法的特别规定,其效力比一般条文高 D.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歌规定在正文当中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宪法结构的理解。附则则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其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我国 1982年宪法没有附则,另外我国1982年宪法没有规定国歌。 第8题: 目前,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是由“南极条约体系”确定的。根据南极条约体系,以下哪项不属于南极法律制度的内容? A.缔约方放弃原来所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 B.南极专用于和平目的 C.对南极的领土主权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要求

法律英语课程教学教案

《法律英语》课程教学教案 (Legal English) 适用专业:外语(专科) 总学时数:88课时学分:6分 编制单位:外语系法律英语教研室 编制时间:2005年11月30日 一、课程的地位、性质和任务(The Status, Character and the Teaching Purpose) 《法律英语》是依据《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大学英语应用提高阶段在专业英语方面的教学要求,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形式的需要,以培养更多既有扎实法律专业知识又精通外语的法律人才的需求,所开设的课程。 本课程历时一个学期,其教学目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在法律领域里应用英语的能力。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阅读一些精选的法律类英语文章掌握法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以及专业术语。在教学过程中着重于扩大学生的专业词汇量,提高学生的英语阅读理解水平。同时,本课程采用个人发言和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以增加学生的语言实践机会,使他们能将专业知识与英语知识很好地结合,最终具有较强的英语口头交流能力和翻译能力 According to the Teaching Criteria of the College English, Legal English, as a required course for the law school students, is aimed at training much more law experts whom are familiar with the foreign legal system. Legal English lasts one semester with its purpose of developing students’ability to take use of English in the legal field. With help of the teachers, the students can successfully master some basic legal terminology and theories, and in Law by reading some well-selected English legal essays. In process of teaching and learning, the emphasis is placed on enlarging students’vocabulary in legal English and on raising their English reading comprehensive levels. Meanwhile, the course adopts

《高级英语I》课程教学大纲

《高级英语I》课程教学大纲 学时:96 学分:6 适用专业:英语专业 一、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 本课程的设置是为了使学生在基础英语学习的基础上,在阅读、理解和欣赏方面有所提高,能够充分认识到英美散文和其他文章的结构,行文和连贯等修辞技巧,从而使学生提高英语写作和翻译能力,提高逻辑思维水平。系统地讲授有关英语文体类型、谋篇策略、修辞手段、阅读技巧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英语语音、语法和词汇的基础上,学习修辞和文体的初步知识,了解英语语言的异化现象,进一步增强对文化差异的敏感性,从而培养学生阅读、分析和欣赏英语语言文学作品的能力,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运用英语语言的交际能力,为学生最终养成运用所学知识独立进行研究和工作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 第一课 1. 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中东市场是如何进行描写的,是空间结构还是时间结构。本章反映的化模式,宗教信仰如何。 本章段落衔接是否合理。 2. 教学内容 1)? 2)? 3)? 3. 教学难点、重点 a ? 第二课“” 1. 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本课的特点,文章的整体布局。 2. 教学内容: 1)? 2). 3). 3. 教学重点、难点 ? 第三课 1. 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目前世界环保的现状和本篇文章的作者的谋篇特点 2. 教学内容: 1)? 2)? 3)? 3. 教学重点、难点 地理文化、作者写作特点 第五课’s U.. 1. 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二战背景,学习演讲文章的写法及其谋篇特点。 2. 教学内容 1)? 2)? 3)? 3. 教学重点、难点

第六课 1. 教学目的、要求 帮助学生欣赏小说的艺术特色。 2. 教学内容 1) 2) 3. 教学重点、难点 人物对话及行为。 第七课 1、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当前的科技发展状况;学习有用的单词、表达;对科技发展的利弊进行讨论。 2、教学内容 1) Oxford 2) 3) 4) 3、重点、难点 1) 2) 第八课 1. 教学目的、要求 想象我们未来的生活;了解科技发展对人类生活的影响;掌握新的单词和表达 2. 教学内容: 1) 2) 3) 4) 3. 重点、难点 1) 2) 第九课 1. 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的生平,学习如何描写和介绍人物。 2. 教学内容 1) ? 2) 3) 3. 重点、难点 , , 第十课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条件 一、参考人员有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 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 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

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试题一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试题一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即将靠近了,考生们都准备好了吗?考试栏目组这有一套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试题,可以试试,看看成绩如何?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试题一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 1.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指()。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宪法 D.自律性规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 2.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中第四个层次是自律性规则,下列可以制定自律性规则的是()。 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Ⅱ.国务院 Ⅲ.证券交易所 Ⅳ.中国证券业协会 A.Ⅰ、Ⅱ B.Ⅰ、Ⅲ、Ⅳ C.Ⅰ、Ⅱ、Ⅳ D.Ⅲ、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 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1.《证券法》的核心旨在()。 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Ⅱ.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Ⅳ.维护证监会的权威 A.Ⅰ、Ⅱ B.Ⅰ、Ⅲ、Ⅳ C.Ⅰ、Ⅱ、Ⅲ D.Ⅲ、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法》。《证券法》核心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 法(征求意见稿)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初次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严格、科学、公平、公正。

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国家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相关规定,由司法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并指导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法律英语课程简介

《法律英语》课程简介 (阅读:597次) 法律语言属于应用语言学范畴,在我国被称为法律英语。法律英语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交叉性学科,随着国际交流的增强以及世界各领域的飞速发展,法律英语的重要性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因此,掌握和比较熟练地运用法律英语便成为了当前大学教育的一项重点教学目标。 本课程力求通过6个学期的教学活动,达到以下几个目的:第一,简要介绍英美法律制度,并对比中国法律制度与西方法律制度特别是与英美法律制度的异同;第二,学生能够掌握一定数量的法律术语,并通过学习了解各国的法律状况及各种法学理论。第三,通过法律英语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有初步了解,学生能够对法律英语进行语法层面及逻辑层面的分析,帮助学生提高研读英美法律资料的能力,对今后继续学习和研究本领域的法学制度起到一定的帮助。第五,学生能够掌握一定的法律英语翻译知识及技巧,具备一定的法律英语翻译能力。第四,学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领会如何像法律人一样进行思考,学会进行严谨而灵活的思辨。教学重点放在教会学生了解并掌握法律英语不同于普通英语的文法及句法结构;能够对法律语言进行分析,读懂它,并且能够将其翻译成比较通顺的汉语。 本课程有别于其他课程,但又与其他课程有较为紧密的关联。它既涉及到单词、语法的理解掌握,又涉及到阅读技巧,翻译技巧,以及分析、概述、推断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这几个方面缺一不可,但在不同的教学阶段又有不同的侧重。因此,本课程的特点在于其综合性及系统性。 法律英语课程的设置从内容上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课堂教学,二是案例分析与电影教学观摩。课堂教学部分主要介绍英美及大陆法系法律制度。这部分课程的涵盖面非常广,既要介绍法律制度和法院系统,又要涉及各部门法,如宪法、刑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侵权法、财产法等。在讲解介绍法律制度的同时,向学生介绍相关案例,并配以适当的电影教学,使学生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法律英语有一个较为深刻的认识,有效地掌握法律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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