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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及原因分析(新版)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及原因分析(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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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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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及原

因分析(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及原因分析(新

版)

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

(一)公路交通事故多,公路交通的事故死亡率远高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2003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389773起,造成80589人死亡、32269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58.4%、77.2%和65.3%,城市道路发生交通事故277734起,造成23783人死亡、171480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41.6%、22.8%和34.7%,公路与城市道路事故起数比为1.4:1,而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城市道路死亡人数的3倍,公路上平均每5起事故死亡1人,城市道路上平均每12起事故死亡1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逐年增加,呈现恶化趋势,除了万车死亡率外,其他各项指标基本上逐年增加,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和

万车死亡率高。交通事故致死率是事故死亡人数与伤亡总人数之比。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高于发达国家,2003年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达到17.4%,而发达国家保持在1%-4%之间,万车死亡率虽呈下降趋势,但远远高于工业发达国家的1.2-1.9人/万车的水平。

(三)道路交通事故按全年、全天成时间不均衡分布,除了在常规的早、中、晚高峰出现明显外,在凌晨零至一时也是一个高峰时段。以1999年统计可知,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以6月份为最低谷,而最高峰集中在1、2月份,4、5月份和11、12月份。同时,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时间分布上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即在季、月、周、时分布上具有周期性。以2002年的交通事故统计为例,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和事故次数整体上从月初至月中稍有回落,此后明显上升,到本月24、25日时降至谷底后开始反弹,26日升到本月的最高点后又开始回落,以此规律月复一月。

(四)经济发达地区较不发达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沿海地区较内陆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根据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得知,广东、浙江、山东、江苏与四川五

省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位于全国前五位,合计297701起,占全国38.5%.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位于前五位的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与河南,合计41409人,占全国37.9%,除四川、河南外,其他省份均属于我国沿海及经济发达省份。

(五)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交通违法而引起的。根据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因疏忽大意、超速行驶、措施不当、违规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违规占道行驶、酒后驾车造成56128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51.3%,占机动车驾驶员原因造成死亡总数的65.3%。

(六)摩托车驾驶人、自行车骑车人和行人因交通违章造成的伤亡严重。2003年全国交通事故中,因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造成21156人死亡、124126人受伤,分别占死伤总数的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同时,由于自行车骑车人和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受到伤害。2003年自行车骑车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造成14664人死亡、5294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14.1%和10.7%.行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

事故造成25673人死亡、68040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24.6%和13.8%。

(七)低龄机动车驾驶员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主体尤其突出。在2002年统计中,全国机动车驾驶员肇事727365起,造成死亡97821人,分别占总数94.08%和89.4%,其中驾龄不足三年的驾驶员肇事128806起,造成死亡15981人,分别占总数23.04%和25.59%。

(八)因大货车、摩托车肇事致死人数下降幅度较大,因小货车、农用运输车肇事致死人数略有增加。2003年大货车肇事115037起,造成22017人死亡、68008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受伤人数分别比2002年减少了30225起、3113人和16274人,下降比例分别为20.8%、12.4%和19.3%,摩托车肇事97381起,造成20026人死亡、111797人受伤,事故起数比2002年减少24881起,死亡人数减少1209人,受伤人数减少19652人,下降比例分别为20.4%、5.7%和15.0%。小货车、农用运输车分别造成8476人和9734人死亡,分别比2002年增加500人和315人,上升比例分别为6.3%和4.9%。

(九)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机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从1990年的1476.26

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及对策

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及对策 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青海省持续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初 步形成了以西宁为中心、辐射西宁周边的高速等级公路网。截至2013 年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了688451辆,驾驶员909583人。绝 大多数地区的人们感受到了畅通、整洁的公路交通环境带来的便利。 本文简要探析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存有问题和解决对策,以期为日后的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1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作者选择了近几年发生在全省的百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梳理 和归纳。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起数和百分比统计结果如下:①超速 行驶38起17车次,占38%;②违法违规驾驶共34起(其中,行人违 法违规引发事故16起),占34%;③无证无牌驾驶共10起28车次, 占10%;④超载驾驶共7起15车次,占7%;⑤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 驾驶共8起12车次,占5%;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故障等共3 起14车次,占3%. 2事故处理工作中存有的问题 2.1现场勘验欠细致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交通警察收集证据、查明事 故基本事实、依法处理交通事故的客观依据。现场勘验检查记录是依 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第一手资料。梳理百起道路交通事故现场 勘验检查工作发现,其中存有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机动 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轻微刮擦痕迹发现率较低,即使发现了, 也会因为缺乏证据保全意识未能及时保全、固定,导致痕迹被毁坏; ②地面轮胎印痕勘验欠规范,痕迹起止点定位欠准确,固定现场各要 素状态的数据测量不全面,其中存有的误差比较大;③现场遗留的附 着物、散落物等物证发现提取率不高,对毛发、血迹、人体组织的提 取重视水准不高;④人体损伤勘验检查、记录不细致、不全面;⑤痕 迹物证的提取方法欠妥,包装、记录不规范,忽略对样本的提取。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及原因分析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 (一)公路交通事故多,公路交通的事故死亡率远高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2003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389773起,造成80589人死亡、32269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58.4%、77.2%和65.3%,城市道路发生交通事故277734起,造成23783人死亡、171480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41.6%、22.8%和34.7%,公路与城市道路事故起数比为1.4:1,而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城市道路死亡人数的3倍,公路上平均每5起事故死亡1人,城市道路上平均每12起事故死亡1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逐年增加,呈现恶化趋势,除了万车死亡率外,其他各项指标基本上逐年增加,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和万车死亡率高。交通事故致死率是事故死亡人数与伤亡总人数之比。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高于发达国家,2003年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达到17.4%,而发达国家保持在1%-4%之间,万车死亡率虽呈下降趋势,但远远高于工业发达国家的1.2-1.9人/万车的水平。 (三)道路交通事故按全年、全天成时间不均衡分布,除了在常规的早、中、晚高峰出现明显外,在凌晨零至一时也是一个高峰时段。以1999年统计可知,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以6月份为最低谷,而最高峰集中在1、2月份,4、5月份和11、12月份。同时,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时间分布上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即在季、月、周、时分布上具有周期性。以2002年的交通事故统计为例,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和事故次数整体上从月初至月中稍有回落,此后明显上升,到本月24、25日时降至谷底后开始反弹,26日升到本月的最高点后又开始回落,以此规律月复一月。 (四)经济发达地区较不发达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沿海地区较内陆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根据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得知,广东、浙江、山东、江苏与四川五省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位于全国前五位,合计297701起,占全国38.5%.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位于前五位的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与河南,合计41409人,占全国37.9%,除四川、河南外,其他省份均属于我国沿海及经济发达省份。 (五)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交通违法而引起的。根据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因疏忽大意、超速行驶、措施不当、违规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违规占道行驶、酒后驾车造成56128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51.3%,占机动车驾驶员原因造成死亡总数的65.3%。 (六)摩托车驾驶人、自行车骑车人和行人因交通违章造成的伤亡严重。2003年全国交通事故中,因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造成21156人死亡、124126人受伤,分别占死伤总数的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同时,由于自行车骑车人和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受到伤害。2003年自行车骑车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造成14664人死亡、5294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14.1%和10.7%.行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造成25673人死亡、68040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24.6%和13.8%。 (七)低龄机动车驾驶员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主体尤其突出。在2002年统计中,全国机动车驾驶员肇事727365起,造成死亡97821人,分别占总数94.08%和89.4%,其中驾龄不足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总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被马克思称之为“除采矿业、农业、加工业以外的第四物质生产领域”。他对推重生产发展、促进物质交流、改善人民生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道路交通作为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以其机动灵活、活动面广的特点,能够将其运动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先行、纽带、桥梁”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事物的发展无不具有矛盾二重性,随着工业化今晨的加快,交通运输业突飞猛进,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繁荣,另一方面交通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容乐观,道路交通事故在世界各国已成为一个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 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 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 据统计,自汽车问世以来的100余年中,全球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逐年增加,到2005年为止,累计死亡约3800万人,且其上升势头一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据一项数字统计显示,每8分钟就有一人伤于车祸,每11分钟就有1人死于车祸,每年有15万人因交通事故而成为残疾,有10万个家庭因车祸而发生不幸。无怪乎人们称公路已成为不使用武器的战场,交通事故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人的因素 人是影响交通安全最活跃的因素。在人—车—路构成的体系中,车辆由人

驾驶,道路由人使用。因此,对交通安全的研究应对人以足够的重视。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驶、占道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等原因造成的人员死亡比较突出。统计数据同时表明,超速行驶、客货运输、无证低龄驾驶、夜间行驶成为马路四大“杀手”。 道路交通事故是随机事件,其原因也是错综复杂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主管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说,组成交通系统的三个要素:人、车、路都有可能成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通常是在特定的交通环境影响下,由于人、车、路、环境所构成的动态交通系统的某个环节失调所引起的。因此,一般分析交通事故的成因就从分析人、车、路对交通事故的影响入手。三者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学术界一直有较大的争论,美国的和英国的经过大量的事故深入研究得到如下表所示的结论。 下列因素对事故的影响程度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对策

编号:SY-AQ-0665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对策 Preven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s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对策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上具有权威性的英国道路交通与运输研究所以及国内著名交通工程专家段里仁先生的研究结果表明,全世界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0万人,伤1000万人。据专家预测到公元2000年,全世界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0万人,伤2000万人。 交通事故的严重性主要表现在:(1)全世界的总人口中每年有将近十万分之十九死于交通事故;我国人口众多,但每年也有十万分之五死于交通事故。(2)交通事故是人类死亡的第五大要因,仅次于心脏病、癌症、突发病(中风)和肺炎。美国在1984年全国共死亡204万人,其中交通事故死亡46263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3%。(3)交通事故死亡中青年人死亡人数占的比重最大。美国全国1984年死亡的15~24岁的青年人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占38%。15~24岁的青壮年占62.9%,是青年人死亡的第一原因。(4)交通事故占

各种事故死亡的比重最大。据世界一些国家统计表明,交通事故死亡约占各种事故死亡总数的50%左右。1989年美国因各种事故死亡94500人,其中交通事故死亡46900人,占49.6%。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情况类似。(5)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可以与战争中的死亡人数相比。据统计,本世纪以来,因交通事故全世界共死亡2235万人,这个数字比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死亡的人数还多。(6)道路交通事故要比航空交通事故等严重得多。全世界1970年到1989年期间航空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是1974年,共死亡1299人,但这只是同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6‰。以美国1985年为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铁路的200倍,是航空的350倍。从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占93%,铁路占2%,航空占2%,水运占3%。(7)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1988年国际交通安全协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国际交通安全研讨会议上估算,全世界道路交通事故经济损失约为3500亿美元,也就是说,地球上平均每一个人每年的交通事故经济损失为68.5美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5%。 我国据1994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事故次数约为25.35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迅速、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领导组: 组长:,全面负责交通事故处理的应急指挥和协调。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事故处理、应急救援两个小组。 事故处理小组由、、组成,负责联络、协助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的现场勘查、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事故的处理事宜。 应急救援小组由、、组成,负责协助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救援,对所载货物进行现场保护、清点、转载等事宜。 2、应急处理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进行自救。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 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公司车队。 (2)车队接到事故电话后,马上向公司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领导组组长汇报,组长决定启动应急 预案。 (3)召集两个小组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往事故地点,按照分工开展事故处理事宜。如交警、医疗 机构还未到现场,事故处理小组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对现场进行保护;应急救援小组将伤亡人员移至安全地带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发生火灾的要立即采取灭火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医疗救援、善后各项事宜。 3、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事故报告电话(白天),(夜间)。 (2)物资保障:公司应准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卫生急救用品等物资。 (3)人员保障:参加应急处理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消防、卫生等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组织演练。 4、事故报告 公司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应马上将事故简要情况向交通运管机构进行报告,并每两小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和运管进行报告,事故处理后将事故情况书面上报,并将事故记录留存归档。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现状、特点、原因分析及对策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现状、特点、原因分析及对策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交通事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给无数家庭带来不幸,而且严重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已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人们在谈“故”色变的同时,开始寻找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本文运用大量的数据对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进行归纳,认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规律性,而造成事故的原因又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通过对“人、车、路、”等交通因素的分析研究,提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初步对策,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伴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应运而生,与交通事故密切相关的因素是人、车、路和环境。本文通过介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现状,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进行研究,根据交通事故特点,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对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对策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当前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交通事故猛增已成了交通管理所面临的严重问题。汽车交通作为人类文明的标志,彻底地改变了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给人类以舒适和便捷等正面效应的同时也给人类生活带来一些负面效应,交通事故就是其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负面效应之一。正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对事故预防及对策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多国家从20世纪60年代

起开始实行了综合治理交通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措施,虽然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很高,但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已趋于平缓,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交通事故尤其是近几年交通事故处于稳定趋势,而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却依然严重,而且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于世界首位。近年来在我国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及伤亡人数呈不断上升趋势。我国自1951年开始统计交通事故数据,当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5922起,死亡852人,伤5159人。①1951年至1984年的30多年间,交通事故各项指标的变化基本上是平稳的。80年代中期以后至今,社会交通需求日益旺盛,城乡交通活动随之剧增,而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的发展却不能满足交通运输发展的客观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急剧增加,尤其是1991年后随着国家总体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交通运输发展迅速,交通事故及其死亡人数急剧增长。从1998-2002年的5年中,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绝对数呈上升趋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2.5%、8.8%、42.7%。2002年全国一般以上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77.31万起,造成10.94万人死亡、56.21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4亿元,与2001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41%、3.26%、2.85%、和7.66%,是历年之最。②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远大于世界发达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也远大于发达国家,这是由于发达国家通过上个世纪70-80年代的治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的态势,而我国却恰恰相反。从相对指标来看,我国道路

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现状与对策

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现状与对策 、研究背景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世界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基本保持在50万人左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非自然死亡人数的1/4左右,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公害。我国自2000年以来,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都在10万人左右,平均每天有将近300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达17%左右,这与发达国家2%的交通事故致死率相比高出近9倍(如表1和表2所示)。 造成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上述状况的原因固然有很多,但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不力是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和致死率高的一个主要原因。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救援不及时和救援措施不当造成的,据我国卫生部的资料表明,在1000例交通事故伤者中,只有14.3%乘救护车到达医院。法国的实践表明,对于交通事故重伤者,在3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为80%,在9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仅为10%以下,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者中大约40%为当场死亡,60%死于送往医院途中或在医院中死亡。 由此可见,加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是十分迫切的。 2、国内外交通事故救援现状 2.1国外事故救援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在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方面有许多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在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法规建设、机构设置、救援队伍、急救方

案决策和支持保障体系等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紧急救援体系,为减少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美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完善的紧急救援医疗服务系统(EmergencyMedicalServiceSystem,缩写为EMS),虽然该系统用于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提供紧急医疗救援,但更侧重医疗资源的配置和紧急预案的制定。德国则不同,它在现有的医疗资源和应急手段的基础上,单独形成了一套专门的交通事故快速反应与紧急救援机制。 2.2国内事故救援现状 2002年1月10日公安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实现110、120和122急救信息联动和反馈制度,切实提高交通事故现场急救能力。部分省、直辖市也设立了道路交通救援委员会,并且在县市成立了相应的委员会,指导其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工作。 上述形式的交通事故救援对控制我国交通事故损害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从总体来说,我国交通事故救援工作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救援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 (1)救援力量分散,救援职能交叉 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工作,涉及到诸多的业务部门,如:交通警察部门、医务部门、消防部门、特殊物品处置部门等,这些救援力量往往缺乏协调和统一的工作机制,造成资源的分散,在临时组织救援力量时,存在责任不明、机制不顺等问题,影响了救援力量作为统一整体作用的发挥。

交通事故成因心理学分析

交通事故成因心理学分析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因素涉及人、车、路、环境、管理,但究竟在何种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从心理学的观点,发生事故的行为可分为人的因素和环境因素。 人的因素,包括驾驶人、骑自行车人、乘车人、行人,以及参与交通活动的其他人,这些交通参与人的各种素质、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知识水平、身心状态、感觉功能、动作功能、经验、疾病、气质等; 环境因素,包括车辆的各种性能、路况、交通密度、天气状况、照明、家庭、社会、工作单位等情况。 在道路交通系统中,交通参与者是最为核心的因素。尤其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机动车驾驶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驾驶人原因造成的事故占绝大多数。据统计结果,人的因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约占总事故的%。其中,因机动车驾驶人的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占%,非机动车驾驶人占%,行人、乘客占%,其他人员占%。 一、机动车驾驶人心理分析 1、一般原因分析 由机动车驾驶人失误发生的交通事故从表面上看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分析其内在的原因可发现,交通事故主要是由于感知迟缓(错误)、判断不准确(或判断过慢、判断

失误)、操作不当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有关调查资料表明,其中感知迟缓引起的事故约占55%,判断错误的事故约占40%,操作不当约占5%。 驾驶人对任何一个信息的处理都要依次经过信息感知(观察)、分析判断(推断和决策)、操作(执行)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错误都将造成整个信息处理过程的迟缓甚至失败,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信息感知就是收集理解信息的过程。感知是感觉器官所获得的信息在大脑中的反映。信息先由感觉器官接收,经神经传到大脑皮层,产生相应的映像。这个过程的速度通常是相当快的。若因某种原因使得这个速度变慢,就是感觉迟缓;若在大脑中产生的映像出现错误就是感知错误。 发生感知迟缓或感知错误的原因,除了刺激物方面的原因如有些信息过于突然、过于隐蔽、刺激强度过弱等以外,主要是驾驶人心理和生理方面的原因。心理方面主要有注意力不集中、注意范围过小、注意转移和分配能力差等。生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感觉器官和大脑机能不正常,比如有视觉障碍(色盲、近视)、酒精或药物作用、疲劳等,都会造成感觉器官和大脑迟钝,使得感知缓慢甚至错误。 信息被感知后,驾驶人吧感知到的信息与自己的知识、经验进行对照、分析,然后判断出道路的宽窄、软硬,前后车速、意图,行人的年龄、行走的速度与方向,自己车辆的

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分布特点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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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分布特点及预防对策 作者:陈宽民, 王玉萍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公路学院,陕西,西安,710064 刊名: 交通运输工程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TRAFFIC AND TRANSPORTATION ENGINEERING 年,卷(期):2003,3(1) 被引用次数:27次 参考文献(6条) 1.郑祖武;李康;徐吉谦现代城市交通 1998 2.陆化普解析城市交通 2001 3.李东;惠伦北京市快速环线交通事故分析[会议论文] 1999 4.刘志强;蔡策;童小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分析[期刊论文]-公路交通科技 2001(02) 5.陈宽民西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2002 6.刘小明;任福田;王根城城市交通事故生成规律研究 1995(01) 引证文献(29条) 1.戴忧华.安超杰.廖志高.倪洪亮高速公路隧道路段交通安全特性研究[期刊论文]-交通信息与安全 2010(2) 2.杜卫卫.姜立春.刘付衍华基于交通流量的城市交叉口事故预测研究——以广州市为例[期刊论文]-华东交通大学学报 2009(5) 3.胡晓娟.胡毅夫国内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原因及防治对策[期刊论文]-工业安全与环保 2009(10) 4.李帆浅谈我国交通事故特征及预防对策[期刊论文]-现代经济信息 2009(15) 5.张志国城市出口公交终(始)点站的潜在危险与改善措施[期刊论文]-内蒙古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8(1) 6.邵祖峰.蔡建湖不同类型道路黑点事故诱因分析与治理[期刊论文]-交通科技与经济 2008(4) 7.张生瑞.马壮林.徐景翠高速公路隧道内交通事故分布规律[期刊论文]-长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8(4) 8.党晓旭.周勇.王瑶文我国交通事故特征及预防对策[期刊论文]-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 2008(10) 9.龙光城市交通事故道路因素分析及预防对策[期刊论文]-工程与建设 2008(5) 10.田水承.孙春红从安全经济学看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原因[期刊论文]-安全 2008(9) 11.姬利娜.成卫道路安全审计及实例应用[期刊论文]-黑龙江交通科技 2008(6) 12.张生瑞.马壮林.石强高速公路隧道群交通事故分布特点及预防对策[期刊论文]-长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1) 13.王山.吕良海.李静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期刊论文]-安全 2007(2) 14.陈斌基于支持向量机的高速公路意外事件检测模型[期刊论文]-中国公路学报 2006(6) 15.高军刚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分析及交通事故管理[期刊论文]-市场论坛 2006(4) 16.卢国良上海市出租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流行病学研究[学位论文]硕士 2006 17.张长生.马荣国山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分析及多发路段鉴别[期刊论文]-长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0(6) 18.解建华城市交叉口安全分析研究[学位论文]硕士 2006 19.袁井丽基于车辆运行的数字记录装置的设计[学位论文]硕士 2006 20.董红磊汽车CAN总线系统智能节点的开发[学位论文]硕士 2006 21.梁艳平.邵春福交通事故信息管理与时空分布分析[期刊论文]-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5(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文章来源:https://www.sodocs.net/doc/a816748885.html,/Content-2845.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https://www.sodocs.net/doc/a816748885.html,/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04 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7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二○○八年八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报警和受理 第四章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 第五章调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 第三节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节检验、鉴定 第六章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二节复核 第七章处罚执行 第八章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章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十章执法监督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第二章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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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及应对

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及应对 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对我们吸取教训、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或许不无好处。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特点呢?一是后果的严重性;二是行为的违法性;三是事发的突然性,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是后果的严重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则损物受伤,重则残废、家破人亡,甚至数十人一起遭殃,会对亲人带来撕心裂肺的痛苦,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故有“交通事故猛于虎”、“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之说。从一定角度讲,除了战争,道路交通事故对人类生命财产的危害最大。 道路交通事故的后果既然如此严重,无论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还是机动车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把交通安全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决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警钟长鸣。要做到思想不能有丝毫麻痹,行为不能有丝毫越轨,动作不能有丝毫闪失。俗话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哪怕只存在万一的危险,也要引起警惕,采取措施,防患未然。否则,悔之晚矣。 二是行为的违法性。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绝大多数都是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诸如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超载、超限、超员行驶、违法超车,还有不按规定会车、避让、占道、抢道等都是发生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两者完全是因果关系。因此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先要从遵守交通法规做起。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要求交通参与人人人从我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彻底告别一切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并在思想上要严格要求自己,筑起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藩篱。 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原因有的是交通参与人明知故犯违反交通法规;有的是陋习难改,在交通中喜欢随心所欲。所以,交通参与人在交通中,一定要时时保持高度警惕,交通行为要规范文明。 三是事发的突然性。道路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在一刹那间——在极短的1秒钟甚至0.1秒钟内发生,在事主认为不会发生的时候发生了,让人猝不及防。 因此在参与道路交通时,市民应当随时保持对事故的警惕,要提醒自己:一个小小的闪失,就有可能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一不经意间也有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不要因为眼前一切正常或凭经验觉得平安无事,就放松了警惕,或者任凭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要知道,道路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这种教训比比皆是。

铁路行车事故的原因分析

铁路行车事故的原因分析 通过行车事故可以对行车的安全状态以及治理事故隐患提供重要的依据,当前的铁路运输中行车事故还是时有发生,在事故的研究中需要对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善于进行经验教训的总结,在明确事故发生原因的基础上才能够更好的去对事故进行预防控制,进而促进我国的铁路运输获得安全发展,实现行车的规范化管理,也为人们提供一个更加安全优良的出行保障。 1 铁路行车事故的原因分析 1.1 铁路管理人员行为不当造成的行车事故分析 在铁路运输工作开展中一些员工责任意识较差,忽略了工作纪律以及劳动纪律的作用,在工作中存在我行我素的情况,不按标准作业造成事故的发生。这种人为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就是员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出现擅离职守、打盹等问题,比如在铁路运输接发车的过程中去做其他无关的事情,分散了正常工作的注意力,进而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误听或者误传车次、错搬道岔等问题,造成行车事故的发生。第二就是工作人员存在心理素质较差的问题,在实际的铁路行车操作中容易出现混乱的状况。在自控、互控等工作不能真正规范的落实,铁路车站的值班员以及把关人员等岗位之间的互控性不强。第三是安全意识差,对工作中相关的标准要求进行忽视,没有根据要求去对接发车的进路进行检查与确认,不能严格的遵守相关的调度命令,在行车凭证的核对工作中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不能正确的使用行车凭证。 1.2 铁路行车事故发生的制度建设方面的原因 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不完善的状况也是造成行车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具体的主要有部分单位对路外安全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及时进行工作方式的革新,路外安全压力传递不到位、制定不完善。在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防范职责的履行方面都存在比较大的缺陷,铁路

我国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树分析

我国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树分析 李姝莹 (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09级6班,成都610101) 摘要:通过对多起我国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进行研究,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学原理,从驾驶员、车辆、环境三个方面总结出导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并采用事故树(FTA)分析方法,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顶事件,一层一层寻找顶事件的各个基本事件,绘制出事故树模型,求得最小割集和最小径集,并根据结构重要度的分析原则得到各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排序,最后结合管理等间接因素制定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 关键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树分析;控制措施 0 引言 有资料显示,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世界的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全国每年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数十万起,造成10万人左右死亡。交通事故是非正常死亡的第一原因,也是我国人口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占总人口的近万分之一。同时,每年导致数十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间接损失至少在百亿元以上。对2006年—2010年五年的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如表1所示),数据显示出在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近年来持续下降(如图1所示),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依然很高,特别是特大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如图2所示),严重威胁了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所以,必须找出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出相应预防控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表1 2006年—200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1.2 案例列举 (1)2006年2月24日上午6时30分许,贵州省贵阳市境内的贵新公路12公里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从广东方向开往四川的双层卧铺大客车失控撞破护栏冲出路基,翻下7米多高的路坎,坠入一条小河中。车内45名乘客,23人当场死亡,22人受伤。 (2)2007年4月23日上午8:15分,重庆渝运集团北碚分公司一辆北泉牌中型客车(准载25人,实载32人)由渝北区开往北碚区,行至北碚区水土镇长生桥处冲断左侧护栏翻到12米高的桥下,造成26人死亡、6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3)2008年3月28日9时40分,桑植县两河口乡潭口村路段(省道S305线158km+46m处)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大型普通客车驾车进入弯道路段,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分道线超车,超过道路设计时速行驶,撞向对面来车,发生碰撞后撞毁右前方防护墩,翻入河中,造成13人死亡,10人受伤。 (4)2009年12月23日16时,临淄区境内309国道附线路口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半挂罐车与一辆大型客车相撞,4人当场死亡、17人受伤。 (5)2010年2月17日15时50分,四川雅安发生一起死亡10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型客车,乘载17人(核载7人),行驶到一条正在施工路段处,车辆撞击道路左侧山体后,坠入距路面70米的山崖,造成2人当场死亡、8人经抢救无效死亡、7人受伤。 2 事故树定性分析 2.1 事故树分析法 事故树分析(Fault Tree Analysis,简称FTA)是安全系统工程的重要分析方法之一,它是从一个可能的事故(顶事件)开始,自上而下,一层一层寻找顶事件的直接原因事件和间接原因事件,直到基本原因事件。并用逻辑图把这些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表达出来。它能对各种系统的危险性进行辨识和评价,不仅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且能深入地揭示出事故的潜在原因。用它描述事故的因果关系直观、明了,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既可定性分析,又可定量分析。事故树定性分析主要是按事故树结构,求事故树的最小割集或最小径集,以及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事故树定量分析包括:根据基本事件的发生概率,计算顶事件发生的概率;计算各基本事件的概率重要度和临界重要度。本文主要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事故进行定性分析。 2.2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树构造 从安全系统工程学的角度看,影响事故是否发生的主要因素有人、物、环境、管理和事故处置。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各自发展的过程中,在一定时间、空间发生了接触,伤害事故就会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管理的缺陷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也是本质原因。而不安全的环境是引起事故的物质基础。采取有效的事故处置措施可以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事故。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学原理结合全国近年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对导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可以从司机、车辆、环境、管理因素和事故处理是否及时有效五个人方面进行分析。现建立事故树模型,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顶事件T。自上而下,一层一层寻找顶事件的直接原因事件和间接原因事件,并对各个影响因素的结构重要度进行分析,从而提出相应预防控制措施。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树如图3所示。

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是人类的大敌,道路交通事故亦是如此,道路交通事故能使车辆遭到损坏,人员受到伤亡,因此企业须下大力气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好。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专家对近几百起交通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结果发现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司机因素、车辆因素、管理因素、环境方面的因素。 属于司机因素方面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有: ⑴情绪不好⑵睡眠不足⑶驾驶时精神不集中⑷强行超车⑸开车闲谈⑹开车饮食或吸烟⑺开赌气车⑻开快车⑼开车办私事(10)酒后开车(11)驾驶技术不佳(12)非司机开车(13)疲劳驾驶(14)判断错误(15)误操作。 属于车辆因素方面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有: ⑴、灯光不好⑵制动不灵⑶方向失控等等。 属于管理因素方面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有: ⑴派车办私事⑵派病车上路⑶派非司机开车⑷、规章制度不严⑸安全教育不落实⑹安全事项交代不清楚。 属于环境因素方面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有: ⑴气候不良⑵路面不好⑶山区险道⑷闹市区人多⑸行人违章⑹遇有违章车。 在上述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四大因素中,司机因素是最主要的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其次是车辆因素,居第二位。司机和

车辆这两个因素是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因为车是由人驾驶的,如果司机的安全素质高,就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车辆故障,车辆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是司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的具体反映。 管理因素也是关键的因素,对安全行车起着重要的作用,组织管理部门重视车辆交通安全工作,则车辆安全就会改观、情况良好。 环境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这个因素中的不安全问题也和司机有关,因为行车环境存在的不安全问题,要靠司机发现和预防,如果司机的安全思想牢固,驾驶技术熟练,即使遇有恶劣的自然环境,也能保证行车安全。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表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及原因分析(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及原因分析(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833-80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及原因分 析(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 (一)公路交通事故多,公路交通的事故死亡率远高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20xx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389773起,造成80589人死亡、32269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58.4%、77.2%和65.3%,城市道路发生交通事故277734起,造成23783人死亡、171480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41.6%、22.8%和34.7%,公路与城市道路事故起数比为1.4:1,而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城市道路死亡人数的3倍,公路上平均每5起事故死亡1人,城市道路上平均每12起事故死亡1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逐年增加,呈现恶化趋势,除了万车死亡率外,其他各项指标基本上逐年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试题库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试题库 一、判断题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准绳。(X)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应当集体研究决定。(X)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制度。(V) 4、取得初级事故处理资格的交通警察不能参与处理死亡交通事故。( X) 5、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追逃办案经费预算,保证办案所需经费。(V) 6、设区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机构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值班备勤民警不得少于三人。 ( X) 7、交通警察执勤巡逻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机构,并先期处置事故现场。(X) 8、高速公路上发生五辆以上机动车连环相撞或者同向1公里以内发生3起以上多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级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现场救援和调查取证工作。(X) 9、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对现场拍照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固定现场证据。(X) 10、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V) 11、交通警察到达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后,应当停放警车示警,白天应当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外设置警 告标志和减(限)速标志,并向事故现场方向连续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X) 12、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交通警察应当立即通知相关路段执勤民警在事故现场组织分流。(X) 13、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本级公安机关发布协查通报,请求有关公安机关协助查缉。(X) 14、交通警察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可以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或者唾液试纸,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在现场勘查笔录中载明。(V) 15、为确保安全,严禁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进行模拟实验。(X) 16、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经核对无误后,由勘查现场的交通警察签名即可。(X) 17、补充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交通警察可根据勘查情况决定是否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补充勘查笔录。(X) 18、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交通警察应当对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现场证人针对事故现场需要确认的问题一并当场进行 询问,并作记录,交由当事人、证人核对无误后共同签字确认。(X) 19、现场勘查完毕后,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的交通警察即可撤离现场,现场清理工作交由清障施救单位实施。(X) 20、因条件限制或者案情复杂,现场勘查有困难的,经设区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保留部分或者全部事故现场,待条件具备后再继续勘查。(X) 2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认为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应当及时将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转为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V) 22、对未知名尸体的骨灰存放两年,存放证留档备查。两年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殡葬部门处理骨灰。(X) 23、当事人、证人提交自行书写的陈述材料时,交通警察应当查验是否确由本人书写,陈述材料不得由他人代笔。(X) 24、尸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X) 25、只有具有资质的专门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才能作为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X) 26、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并已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V) 27、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事故受害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X) 28、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破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其正在开展的侦破工作。(X) 29、集体研究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工作需在接到调查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完成。(X) 30、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而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保密需要应予拒绝。(X) 31、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驾驶人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重新制作编号相同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X) 3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安排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指定的地点按规定查阅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但不得复制证据材料。(X) 33、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进行复核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V) 34、原办案单位拒不执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论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公安机 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对原办案单位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撤销或者变更。(X) 3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扣押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经调查确 认需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扣押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二日。(X) 36、对给予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既可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录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也可由其驾驶证的发证机关将上述决定录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V) 37、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环节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发现申请人资格不符的,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X) 38、同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为三方以上的,交通警察可以根据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的申请,分别组织调解。(V) 39、赔偿权利人要求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等赔偿数额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建议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X) 40、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过程中,为确保公正,避免误导当事人,交通警察不应提出各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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