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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杨维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最近中央司改办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就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改革试点有什么总体考虑?

答:司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根据中央关于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经商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决定就这4项改革,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改革试点的目标和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和从中国国情出发相结合,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改革试点的总体考虑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既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加强总体谋划;也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在机制改革上进行积极探索,为全国逐步推开试点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要求。《改革框架意见》对改革试点的若干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政策意见或政策取向,为地方制定试点方案提供了依据。上海市根据中央改革精神,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工作实际,形成了《上海改革方案》,对如何推进试点工作提出比较具体的要求。这两个文件对于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问:《改革框架意见》对哪些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政策导向?

答:《改革框架意见》主要针对下列问题提出了政策导向:一是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三是完善法官、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确保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四是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五是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六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七是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问:《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提出要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什么把司法责任制作为改革试点的重点?对完善司法责任制有何考虑?

答: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公正,

关键是要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近年来,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问题。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建立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

《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将司法责任制作为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之一,以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抓手,突出法官、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明确法官、检察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为防止法官、检察官滥用权力,需要同步研究健全对司法权力的监督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办案工作全程录音录像、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确保司法权依法公正运行,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问:《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对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有哪些具体举措?其意义是什么?

答:没有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再科学,也难以实现司法公正。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是建设高素质司法队伍的制度保障,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

长期以来,我们对司法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不利于建设政治素养好、专业素质高的职业化司法队伍,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司法一线。为此,《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根据中央要求,提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

应该指出,在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人员并不都是法律意义上的司法人员。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就是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提高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综合考虑政治素养、廉洁自律、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办案能力、从业经历等多种因素,公平、公正地选任法官、检察官,解决目前法官、检察官队伍大、门槛低的问题,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在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入职门槛、严格办案责任的同时,也要健全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制度。司法权是对争议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判断权、裁决权,不仅要求司法人员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因此,试点地方可探索延迟优秀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下一步还将考虑适当提高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年龄。

问:今后将如何选任法官、检察官?

答:法官、检察官的选任,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法官、检察官首先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为了保证专业能力,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检察官人选。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把关,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遴选委员会的组成,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既有经验丰富的法官和检察官代表,又有律师和法学学者等社会人士代表。建立逐级遴选制度,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检察院择优遴选,既为优秀的基层法官、检察官提供晋升通道,又保证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具有较丰富的司法经验和较强的司法能力。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招录办法,招录优秀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为建立法律共同体

搭建制度平台。

问: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有什么考虑和举措?

答:长期以来,我国司法人员和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按行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体制,不利于排除地方不当干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项改革举措,对于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具有深远意义。

《改革框架意见》明确了试点地区省级统管的改革路径。对人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法官、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对财物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经费上收省级统一管理时,要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使各地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和人员收入不低于现有水平,为办公、办案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需要指出的是,省级统管是对司法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情况复杂,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开。《上海改革方案》对如何建立统一管理机制做了具体安排,在市级组建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并建立统一管理全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经费、资产的保障机制。

问:对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改革框架意见》提出,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序列制度,重点解决量大面广的基层一线人民警察任务重、职级低、待遇差的问题。按照公务员法确定的职位分类框架,建立公安、安全、审判、检察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待遇与专业技术职务配套衔接。对公安、安全机关具有刑事司法属性的侦查人员探索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并完善相应的职业保障制度。

问:请问下一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有什么考虑?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审议通过了《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下步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指导各试点地方根据中央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试点方案,启动试点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司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不同层级司法机关工作要求、队伍状况也有较大差异。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既要对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找准症结,又要对推进司法改革过程出现的阻力充分估计,做到谋定而后动。二是坚持循序渐进。既不迁就现状止步不前,又不脱离现阶段实际盲动冒进,确保改革的力度、进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相适应。三是坚持分类推进。试点地方的改革方向和总体思路必须与中央保持一致,但在具体措施、改革步骤上,可以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研究提出试点方案和进度要求。四是加强工作指导。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帮助地方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改革部署落到实处。对于试点中需要修改法律或得到法律授权的问题,要按程序进行,坚持依法有序推进改革。

3、张小娴说:当时间过去,我们忘记了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我做的一切。我对他再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为甚么会这样?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岁月。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使你忘记爱情。

4、张小娴说:思念一个人,不必天天见,不必互相拥有或相互毁灭,不是朝思暮想,而是一天总想起他几次。听不到他的声音时,会担心他。一个人在外地时,会想念和他一起的时光。

5、张小娴说: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6、张小娴说:不被人珍视的爱情,就只是个羞耻的笑话。

7、张小娴说:寂寞的人,感冒会拖得特别的久,因为她自己也不想痊愈。

8、张小娴:女人放弃一个跟不上她的男人,是有志气。男人放弃一个跟不上他的女人,则是无义。

9、张小娴说:清醒一点吧,世上没有未完的事,只有未死的心。

10、张小娴说:遗憾,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还有令你遗憾的事情。

11、张小娴说: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12、张小娴说:突然觉得很委屈。我对你微笑,转身的刹那,终于难过成你不知道的样子。

13、张小娴说: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喜欢一个人,不到一定程度,不要轻易去说喜欢。因为你的一句轻浮的话,很可能悲伤另一个人一段时光。也有的,将会是,一生。

14、张小娴说:如果没有很大把握,又或者没有坚定地信念,请不要说太长久的承诺。相爱时叫承诺,不爱的时候呢?也不是谎言吧。毕竟爱着的时候就算说了地久天长,相信也是出自真心。只不过后来的离开,不是自己能把握的。

15、张小娴说:如果爱的足够深,又或者是用情深的人,那个曾经伤害过TA的人有天肯回头了,TA还是会很没骨气很没出息地接受。因为爱,因为忘不了。

16、张小娴说:爱情结束后,请选择“沉默”.你可以喊三两最好的朋友去K歌,使劲吼,就唱那首“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然后在某个时间点突然嚎啕大哭。就算你是男生,也没什么丢人的,不难过只能说你没有真心爱过。

17、张小娴说:不要在爱情结束后,把那个你曾经爱过的人到处指责,将TA说的一无是处。没必要的,既然留不住心,不如留下那份感情的纯洁度,蒙了尘,也就减损了回忆的价值。

18、张小娴说:你以为不可失去的人,原来并非不可失去,你流干了眼泪,自有另一个人逗你欢笑,你伤心欲绝,然后发现不爱你的人,根本不值得你为之伤心,今天回首,何尝不是一个喜剧?情尽时,自有另一番新境界,所有的悲哀也不过是历史。

19、张小娴说:爱情总是想象比现实美丽,相逢如是,告别亦如是。我们以为爱得很深、很深,来日岁月,会让你知道,它不过很浅、很浅。最深最重的爱,必须和时日一起成长。

20、张小娴说:开始的开始总是甜蜜的后来就有了厌倦、习惯、背弃、寂寞、绝望和冷笑曾经渴望与一个人长相厮守,后来,多么庆幸自己离开了曾几何时,在一段短暂的时光里,我们以为自己深深的爱着的一个人。后来,我们才知道那不是爱,那只是对自己说谎。

21、张小娴说:时间会让你了解爱情,时间能够证明爱情,也能够把爱推翻。没有一种悲伤是不能被时间减轻的。如果时间不可以令你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如果所有的悲哀、痛苦、失败都是假的,那该多好?可惜,世上有很多假情假义,自己的痛苦、失败、悲哀,却偏偏总是真的。

22、张小娴说:一个钱币最美丽的状态,不是静止,而是当它像陀螺一样转动的时候,没人知道,即将转出来的那一面,是快乐或痛苦,是爱还是恨。快乐和痛苦,爱和恨,总是不停纠缠。所谓缘分,也和发明一样吧,都是源于偶然。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23、张小娴说:在最有感觉的时候,她没有停下脚步,那么,也不必在一起走完那段路之后,回头去寻找那些散落在地上的感觉,路已经走完。爱情中最伤感的时刻是后期的冷淡,一个曾经爱过你的人,忽然离你很远,咫尺之隔,却是天涯。曾经轰轰烈烈,曾经千回百转,曾经沾沾自喜,曾经柔肠寸断。到了最后,最悲哀的分手竟然是悄无声息。

24、张小娴说:有相逢就有别离,可是每个人都害怕别离。大家都知道,最后一次的别离就是死亡。我们口里说“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心里却舍不得喝掉手中的酒,还想再唱一支歌,再唱一支歌。你可不可以不走?

25、张小娴说: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

凝聚改革共识 有序先行先试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凝聚改革共识有序先行先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法律 凝聚改革共识有序先行先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去年以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建立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为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该院首批入额法官已基本安排到位,其他人员定岗分流顺利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深入思想发动,凝聚改革共识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面对队伍中出现的一些困惑、焦虑甚至消极、抵触情绪,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明确班子成员是各自分管领域推进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面问题,深入发动,组织专题研讨班,开展对司改政策的宣传解读。针对广大干警的疑虑和担心,邀请最高法院司改办负责人到中院举办专题讲座,着力澄清“为何改、改什么、怎么改”等关键性问题。院领导还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深入一线与干警交流,利弊皆谈,有的放矢,耐心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教育干警从政治高度看待司法改革,讲政治、顾大局、看长远,进入员额不仅意味着更高的荣誉和待遇,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和压力。引导干警正确对待职务调整和岗位变化,自觉服从改革需要和组织安排,避免在个人利益上有过高期待,从而保证了试点过程中法院工作不断、队伍不乱、人心不散。 二、加强调查研判,完着制度方案 武汉市中级法院核定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47名,目前实有法官人数313

人,占编制数的57%。若按上级确定的员额比例,改革后人员岗位势必发生较大幅度调整。如何将最合适的人员选调到最适合的岗位上,如何在突出法官主体地位的同时,不影响思想政治、机关党务、司法行政等工作开展,是确保此项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该院就此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去年以来,先后对全院政法专项编制进行了清理,对其他单位借用的2名编制予以收回,对在职干警的公务员身份进行了登记确认,并对全院法官近三年所办案件的数量、质量进行了统计分析。同时,就干警的职业目标、择岗意向等内容广泛开展问卷调查,倾听干警意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试点实施细则。研究制定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人员分类定岗管理实施方案》、《法官首批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首批人额法官及辅助人员定员定岗实施方案》等方案。在完善司法责任制方面,形成了《关于法官、法官助理办案责任的暂行规定》、《关于院、庭长司法权力清单的暂行规定》、《审判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关于主审法官联席会议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暂行规定》等6项规定。在方案形成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既立足当前,又考虑长远;既尊重个人意愿,又关注整体需要;既重视业务工作,又不忽视综合部门:既照顾老同志切身感受,又考虑年轻同志发展前景”的原则,确保制订的方案能最大限度地切合武汉法院实际。 三、适应“三化”要求,有序开晨入颤法官遴选 法官入额遴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面对改革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的状况,该院按照自愿报名、严格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逐步增补的思路,积极做好遴选工作,着力促进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在人额报名前,公布近三年全院法官的个人办案情况,便于干警对自

司法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_________司法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司法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这一年来,各级领导给予我关心和指导,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健康的人生观、正确的价值观,力求做到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开拓奋进,为司法行政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职责。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具体来说,主要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近年来,我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中,我认真阅读理论著作,细心做好学习笔记,深入体会上级精神要求。一年多来,共记学习笔记2万余字,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4篇,同时还参加了全市政法系统举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并获得了三等奖。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了大局观念和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感,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树立了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xx年10月,我调到司法鉴定管理科工作。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是司法局一项新的管理职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我来到司法鉴定管理科后,为了尽快适应工作,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书籍,认真学习了有关司法鉴定工作的文件规章,深入了解了国家关于司法鉴定的政策精神,并积极学习司法鉴定的有关专业知识,坚持以复合型人才来要求自己,使自己从一个司法鉴定的“门外汉”变成了“行里通”。 第 2 页共 5 页

浅析司法制度改革

浅析司法制度改革 我国的司法制度改革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以来,在不断地探索与总结中前进。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应当在依法治国的框架内,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构建满足中国人民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制度改革的主体 (一)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司法改革的领导力量,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是在党的推进下不断完善和发展的。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2002年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按照司法公正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二)全国人大。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司法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是国家根本问题

的一方面,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原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司法制度改革的各项内容的制定与实施都应当得到其同意,同时其对司法制度改革有权进行全面的监督。全国人大是司法制度改革最重要的主体。 (三)各级司法机关。司法制度改革的各项内容最终需要由各级司法机关来具体实施,这些改革的具体措施实施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司法制度改革的成败。从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实践来看,司法制度改革的任务主要由各级司法机关完成。各级司法机关在具体实施司法制度改革时能对一些具体制度的合理性进行反馈,根据司法实践的不同需要提出更为合理的改革措施。 二、司法制度改革的客体 按照西方三权分立的观点司法制度仅指审判制度,而我国由于采取的是议行合一制,我国有着特殊的检察制度,所以我国的司法制度除了审判制度外还包括检察制度。 (一)审判制度。审判制度始终是司法制度的核心,从国家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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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法官包括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审判辅助人员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司法警察、执行员。司法行政人员包括办公、人事、政工、党务等从事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的人员。 (二)实行法官员额制 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含暂住人口)、案件数量等基础数据,结合三级法院功能定位、法官业务工作要求、办案保障条件、审判辅助人员配置等实际情况,核定法官员额。以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总数为基数,确定全省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编制总数39%、46%、15%的员额控制目标。法官员额分配要体现向基层办案一线倾斜的政策,案件量多的地区法院可以适当提高。 法官员额设置在履行审判执行相关工作职责的部门,不承担办案职能的部门原则上不设置法官员额。承担办案职能的部门应主要根据办案量确定员额。全省各级法院经遴选进入员额的法官原则上在审判执行一线办案。担任法院领导职务的法官办案要达到一定的数量。 (三)建立编制员额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各级法院的功能定位、办案任务量变化等实际情况,对全省法院编制以及各类司法人员员额比例和数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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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类人员管理教育严格规范。一是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两类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坚持与派出所核对每月每位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做到信息互通,切实掌握每位社区矫正动态变化情况。三是加强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管,对重点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四是本月X日、XX日联合派出所对全镇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重点对象进行上门走访,切实掌握两类重点人员动态,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五是本月X日组织全镇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目前安置帮教对象X人,重点对象X人;社区矫正对象X人,重点对象X人。 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推开。一是继续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工作。二是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处理好来访工作。三是结合“法润江苏春风行动”系列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社区行惠民活动。 5、司法所及调委会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做好各项业务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平台的完善工作。三是做好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四是做好上港村及居委会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及台帐整理工作。 6、各项活动扎实开展。一是司法所召开所内工作会议。二是开展司法所党支部活动。 二、X月份工作打算

2018年浅谈司法体制改革-范文word版 (2页)

2018年浅谈司法体制改革-范文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浅谈司法体制改革 课件 6 浅谈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不断向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大部制”内设机构融合不够 改革调整后新设置的内设机构在机构职能、人员配置等方面融合度不够。 比如,新设立的检务保障部,整合了原办公室、技术科、法警大队等部门,这 些职能各自独立,融合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形成 工作合力。新的“大部制”内设机构,其负责人一般由院领导兼任,有些院 领导大部制的理念、沉下去的意识未能及时树立,对于很多内设机构负责人来说,一方面要承担行政管理、队伍管理方面的职责,另一方面还要履行员额检 察官司法办案的职责,统筹协调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有不小的难度。部分原科 室部门负责人对从中层干部变为普通检察官思想准备不充分,思想上未能与内 设机构改革的实际相融合。有些检察院改革后对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 的性质、功能和召集程序有模糊认识,对司法办案产生一定消极影响。 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措施单一 加强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保护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是确保依法独立 公正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在实施检察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情 况下,加强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显得更加重要。根据调研的情况,检察机关普遍 能够认识到加强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的重要性,但更多关注的重点、采取的措施 比较单一,更多地侧重于经济方面的保障,对检察人员的政治待遇、独立办案、人身保护等关注得不够。与员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政策还不尽完善,员额检察官等级对应行政职级的相关待遇没有落实。即便是在经济待遇方面, 也存在保障不到位的现象,有的基层检察院绩效奖金没有完全兑现。 三、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队伍不够稳定 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员额检察官的比例减少到三分之一左右, 一方面,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检察辅助人员配备不足,办案压力较大;另一 方面,由于身份的变化、职级的限制、待遇的不同,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 队伍不太稳定,这给各级检察机关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很多原来的检察员、助 理检察员或是转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是转任为检察辅助人员,失去了检察官 的身份。转岗到司法行政岗位的原检察官,承担着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但待遇 上受到一定的影响,行政职级上升空间又有限。转任为检察辅助人员的原检察 官从过去独立办案到目前只能从事辅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对职业 前景的期望,经济待遇也有所下降。此外,检察机关行政附属编制人员目前还

2020年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

2020年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 当前,正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及时有效解决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各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到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中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争取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基层“稳压器”的作用,确保XX市社会经济稳定持续发展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要高度重视。全力搞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措施有力,扎扎实实开展好工作。各基层司法所要更加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账,排查登统率要达到100%以上,努力使调处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达到95%以上。二是集中排查重点确定。紧密结合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的工作部署,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发展趋势,认真探究,进一步完善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提高矛盾纠纷的预防处置能力。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排查化解的同时,要围绕推进新农村改革发展形势,积极主动排查因新型经济体制变化而引发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矛盾纠纷的调处。治安隐患多发地、社情民情复杂、基层组织薄弱地区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力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排查和治理,落实好管控措施,突出抓好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隐患排查,对辖区的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数据准、去向明。三是要认真落实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的处置工作,细排查,真化解,狠抓落实,对排查工作中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要及时上报,跟踪排查,全力化解。 二、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组织队伍人员素质,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2020年司法体制改革七大政策导向一览

2020年司法体制改革七大政策导向一览司法体制改革七大政策导向公布,中央决定 在广东等六省市试点司法改革 据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最近中央司改办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就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沪粤等六省市先行试点 根据中央关于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经商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决定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改革试点的目标和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和从中国国情出发相结合,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改革试点的总体考虑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既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加强总体谋划;也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在机制改革上进行积极探索,为全国逐步推开

试点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要求. 提出改革七大政策导向 《改革框架意见》主要针对下列问题提出了政策导向: 一是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 三是完善法官、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确保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四是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五是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 六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七是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 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公正,关键是要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近年来,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问题.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建立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 《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将司法责任制作为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之一,以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抓手,突出法官、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明确法官、检察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2020年司法所工作总结范文

2020年司法所工作总结范文 本文是关于2020年司法所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法律六进”工作安排,今年三月份利用综治宣传月,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在6。26禁毒日开展“抵制毒品,参与禁毒”。法律进校园宣传活动;七月份六家子镇“激情广场大舞台”落成庆典我们出动法制宣传车两台次,制作宣传条幅3条,张贴宣传标语5处,设立宣传咨询点1个在中心法制宣传现场接受前来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各种法律读本500余册,法制宣传单3000余份,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也使该镇的法制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六家子镇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的法治氛围。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镇共有调解委员会25个,共有调解人员75人。今年,我所共接到纠纷调解申请20起,受理20起,成功调解20起,其中土地纠纷6起,林木纠纷5起,其他纠纷9起。 (三)安置帮教工作 辖区内现有17名刑解人员,今年新增2名,都进行定期走访,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重新踏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成为一名踏实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我镇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人。坚持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账和日常监管台帐。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管理创新,保证工作成效,在十八大召开前和“两节”期间要求矫正对象签订保证书,此项工作列为全市的典范。

司法制度改革浅谈

司法制度改革浅谈 司法改革的议题近年来在社会上有着浓烈的探讨氛围,理想主义者坚持摒弃现有国情,而一味的从技术角度出发,倡导向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理想图景”前进,大声鼓噪,大力引进相关的司法理念和制度,而当这一切遭遇现实的阻力,甚至是梦想破灭时便变得悲天悯人,这种情绪恰恰会从意识层面成为司法改革的阻力,所以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当努力探索一条现有法律秩序下的改革路径,当前司法改革的主要途径有三条,第一,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地位从低到高的变革;第二,任职资格从大众化向专业化变革;第三,司法职能从工具化向功能化变革。 一、何为司法制度改革 司法制度改革是一个政治学的范畴,近些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司法机关内部,特别是法院系统内部的相关改革,从根本上无法解决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最多只是在相关制度和业务上的优化改革,所以,司法改革必须从整个国家的政治模式出发进行思考和设计。 二、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地位从低到高的变革 共产党执政,多党协商是现有的中国国情,所以,在现有的政治

制度框架内对司法改革的探讨才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行为,才是严谨务实的学术态度,超出国情进行探讨设计将是徒劳无功,亦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在整个国家司法机器、或者按传统所称“政法机关”的权力配置中,政法各部门在党内的权力配置始终是一个关键问题。要实现司法的相对独立、公正,让中国法院成为不为一时一地形势所左右的只忠实于法律的护法机构,必须要将法院在党内的地位提升。在现阶段,提高司法机构的党内地位,至少可以加重法制在国家权力架构中的作用。要实现依法治国,真正实现司法权在国家框架中的作用,就目前而言,比较直接就能够解决问题的,是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担任最高法院院长。即首席大法官的地位和实际权力,必须高于最高警察首长的地位。在法律实务中,法院担负最后的调节社会关系的终局权力,又负有行政审判审查所有行政机关包括公安机关行政行为、并作出最终有确定力的判决的权力,在诉讼环节上有协调检察院、公安、律师的权力。在一个国家的司法体制上,汇集各种司法力量,兼取诉、辩各方观点,从而作出最终判决的,具有终极性的,是法院。这就是“无罪推定”、“罪刑法定”、“未经审判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的法律原则的真谛。全人类莫不如此。 三、任职资格从大众化向专业化变革

司法鉴定人年度工作总结

司法鉴定人年度工作总结 篇一:XX年司法鉴定年终工作总结 司法鉴定所年终工作总结 XX年的司法鉴定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司法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提高鉴定水平,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稳步的发展,为和谐德安、平安德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小结 (一)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司法鉴定是一项科学实证活动,鉴定结论直接影响法官的审判结果,要保证每一份鉴定书的质量,首先要强化规范管理。用制度保障规范我们协助各鉴定机构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十种制度。即:收接案制度、鉴定审批制度、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司法鉴定文书制作程序,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档案文书管理制度、违法违纪投诉、处理及错鉴责任追究制度等。每一位司法鉴定人都能严格遵守制度。近年来,我们坚持在省司法厅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执业,按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收费,没有出现出具虚假鉴定和超业务范围执业的行为,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的行为,无乱收费、支付回扣费行为,无压价竞争行为,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审判机关提供了公正的诉讼证据,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内部管理方面,做到了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到岗到位。 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同行认真交流,总结经验,收获颇丰。 (二)抓司法鉴定人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在充分保证鉴定质量之余,我们不满足现有成就,一是所有鉴定人员积极参加鉴定所内部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法律基础知识、司法鉴定程序、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方面。二是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培训。鉴定人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优秀鉴定人鉴定心得交流,使得鉴定能力再上新台阶。三是抽调了一部份鉴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满意率达到了100%。四是了解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情况,并对执业人员进行了纪律教育,无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三)开展鉴定援助,惠及社会弱势群体 德安振辉司法鉴定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注弱势群体的号召,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一方面,对于经济条件确实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或免除鉴定费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免费咨询,对弱势群众给予积极的援助。 (四)进一步规范完善我所司法鉴定市场的运行机制 XX 年,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公安局的法医鉴定纳入了我司法鉴定所统一管理,这样,我县的法医鉴定市场得到规范,资源得到了整合。XX年,共做法医类鉴定例,其中法律援助例,轻伤乙级以上例。较上一年有所增加。鉴定所作出的鉴定,

2014年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政热点:来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的调查

2014年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政热点 来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的调查编者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公正司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而其中六大任务之一就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针对此,全会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改革司法体制,完善司法制度。 中央加强“顶层设计”,地方实践“蹄疾而步稳”。最近,上海、广东、湖北、吉林、海南、青海6省市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备受社会关注。 分类管理、制度保障助推司法队伍职业化 今年9月5日,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上海接受任命。他们主要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法院、检察院公务员中择优选任。 据了解,上海新招录的通过司法考试的司法人员见习期满后,直接任命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助理任满5年,就可以择优选任为法官、检察官,选任一般每年组织一次。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根据工作年限,由低到高依次设置五级至一级五个等级,五级至一级助理均实行按期晋升。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上海司法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之一。方案提出,突出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类,分别占队伍总数33%、52%、15%的员额比例。逐步推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不断优化人员结构,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认为:“法官助理制度的建立,将法官从非审判事务中剥离出来,使其专注于审判核心事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长期以来,检察官人员数量过多,门槛低,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检察官与从事辅助事务的助理界限模糊、人员混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有通过分类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实现检察官的精英化,提高检察官的社会地位,树立司法权威。

区司法局半年重点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半年重点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十二五”规划为引领,紧贴区委提出的“12337”发展战略,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了“12345”全区司法行政20**年上半年工作思路,即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以“讲政治、重法治、走基层、肃风纪、比绩效”为主线,完善社区矫正联动和法律援助协作两大机制,突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个重点,开展“平安广安、法治广安、基层基础、队伍素质”四项建设,努力提升广大干警队伍的“开拓创新能力,狠抓落实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基层群众法律服务能力”,竭力为服务跨越发展和小平同志110周年诞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围绕实效抓普法,大力开展法治宣传 1.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积极部署“法律七进”工作,订立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责任书》,相关的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签订了责任书18份,并将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

在春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主题日,在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印发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通俗法律读物,组织公证和法律从业人员在社区、广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充分发挥法制讲师团的作用,为学校和社区干部群众举办法制讲座,按照“六个一”的标准在乡镇(街道)部门、村(居)、学校等单位培育示范典型,大力推进“法律七进”工作。 1-6月,开展大型法制宣传23场次,展出宣传板报 150块,悬挂宣传条幅 200余幅(其中气球标语1幅),发放宣传资料(单)3万余份,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 2期,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1500余人次。 2.顺应普法领导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成立了区司法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参与配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依法治区工作的宣传力度。在“”、“依法治区集中宣传日”等重要时节在广场,社区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市民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建立职工学法制度。每季度组织全体职工集体学习1次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并定期对职工进行相应的

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杨维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最近中央司改办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就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改革试点有什么总体考虑? 答:司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根据中央关于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经商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决定就这4项改革,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改革试点的目标和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和从中国国情出发相结合,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改革试点的总体考虑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既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加强总体谋划;也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在机制改革上进行积极探索,为全国逐步推开试点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要求。《改革框架意见》对改革试点的若干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政策意见或政策取向,为地方制定试点方案提供了依据。上海市根据中央改革精神,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工作实际,形成了《上海改革方案》,对如何推进试点工作提出比较具体的要求。这两个文件对于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问:《改革框架意见》对哪些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政策导向? 答:《改革框架意见》主要针对下列问题提出了政策导向:一是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三是完善法官、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确保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四是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五是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六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七是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问:《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提出要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什么把司法责任制作

第二届羊城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征文活动

第二届“羊城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征文活动 获奖论文及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一等奖(排名不分先后,下同) 探究法官与助理裁判文书撰写协作模式的优化路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陈昶屹韩乔亚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案件审判组织转换机制构建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陈琨福利型小额诉讼的渐进式扩张研究——以“诉源分流”为切入点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方颖此消彼长:审判权厘定后审判业务机构改革的新进路河南省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肖新征从“个案讨论”到“经验生成”——审判委员会“首要功能”的归位与完善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高伟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石萌 二等奖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与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冲突与衔接——以公平激励理论为突破口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王丽媛谢刚炬

智慧法院建设背景下在线诉讼证据规则的完善——以在线诉讼对民事证据规则的冲击为视角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张伟江刘容诉讼制度结构视野下管辖权异议权利滥用规制问题研究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张琳琳 北京互联网法院李文超困境与出路:类案识别的理性建构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宋虹法官惩戒双轨制下职业伦理责任的忽视与补善——从法官违纪违法行为的实证考察出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王伟放权之后院庭长审判管理角色定位研究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赵雪雁周晓在先案例的隐性运用及其偏差控制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军方明航遭遇“寒冬”的小额诉讼程序如何迎来它的“春天”?——以E 州三地法院为实证分析样本 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赖婷婷要素式审判:类型化案件审判方式的改革路径和模式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黄振东智慧法院背景下完善电子送达模式构想——基于“移动社交媒介”平台

2020年司法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2020年司法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这个年来,各级领导给予我关心和指导,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 健康的人生观、准确的价值观,力求做到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开拓 奋进,为司法行政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职责。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具体来说,主要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近年来,我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 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在学 习中,我认真阅读理论著作,细心做好学习笔记,深入体会上级精神 要求。一年多来,共记学习笔记2万余字,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4篇,同时还参加了全市政法系统举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并获得 了三等奖。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了大 局观点和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感,坚定了准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树立了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增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XX年10月,我调到司法鉴定 管理科工作。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是司法局一项新的管 理职能,没有现成的经验能够借鉴。我来到司法鉴定管理科后,为了 尽快适合工作,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书籍,认真学习了相关司法鉴定工 作的文件规章,深入了解了国家关于司法鉴定的政策精神,并积极学 习司法鉴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坚持以复合型人才来要求自己,使自己 从一个司法鉴定的“门外汉”变成了“行里通”。 3、增强职能履行,全力开拓工作。为了展开好面向社会服务的司 法鉴定工作,我积极协助科室负责人跑部门、拟文件、搞宣传、下基层,以尽快打开司法鉴定工作的局面。为了争取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人大法工委等相关部门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支持,我与科室负责人一 起不厌其烦地到这些领导部门实行汇报,向他们解释、宣传国家的相

浅析宪法与司法体制改革

浅析宪法与司法体制改革 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效力价值的规范体系,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宪治国,而司法体制改革也是涉及宪法体制的宪法问题,司法改革是为了完善司法体制和制度,就是在宪法的范围内,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那么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即如何根据我国现状进行改革,就是这篇文章主要陈述的问题。 关键词:宪法;司法改革;改革方向;改革内容 司法体制改革就是对旧有的司法体制、司法程序以及司法制度除弊创新,即革除其中阻碍司法正常运作的弊端陋习。而实践,必须有正确的理论作为引导,因此,只有确立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希冀目标,才能在正确目标的指引下正确地实施司法体制改革,这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指南。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无疑是这份指南的源泉,它内在包含的民主、法治和人权三要素,则是指导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涵理念。 一、从司法体系本身确立司法体制的改革方向 制定目标,需要立足于自身现状和自身特点之上。面对司法体制改革这一重大的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从宪法的角度进行审视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因此,在思考司法体制改革的同时,要发现宪法中带有指导意义的要素,契合宪法思想,完善司法体制。 (一)方向之一,司法体制趋于保证民主 在我国,人们更多地将“人民主权”朴素地表述

为“人民当家作主”。从宏观上讲,司法民主是指司法权来源于人民,司法旨在打击犯罪,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司法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人民的;从微观上讲,司法民主是指在承认和保护诉讼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让当事人充分、有效地参与其中并对其程序性权利予以平等保护,对其意见予以同等重视,它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诉讼当事人的。在司法民主这两层涵义中,前者是宏观意义上的司法民主,后者是微观意义上的司法民主。 (二)方向之二,司法体制趋于完善法治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司法法治就显得尤为重要。司法法治是法治原则和理论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化。在内容上,司法法治包括两大层内涵。首先,司法须合法。其次,违法司法依法负责。作为正义的守护使者,司法人员不但要“护法”,而且更要带头“守法”,其亵渎法律的行为应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方向之三,司法体制趋于维护人权 人权保障和救济的方式方法具有多样性,但终究也离不开法律的确认和保障,也就是立法、执法和司法保障,而且司法机关是人权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保护任何权利受侵害的社会主体的实体权利和诉讼主体程序权利。所以,人权保障的最终手段还是依赖于司法。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人权的守门神。我们必须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坚持司法人权,因为它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的价值目标。

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报告范本(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2338-72 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报告范 本(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报告范本(完整 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尊敬的***: 非常感谢市、县人大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调研指导工作,我代表**法院党组,将我院司法改革工作汇报如下: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顺利开展了多项司法改革工作和大量人、财、物上划省统管前期摸底准备工作。 **法院现设置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

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人民法庭、办公室、法警大队、书记员管理处、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等**个编制内机构外,还设立设立新闻办为内设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人,现实有干警**人,空编**人。现有在职在岗**人中,党员干警**人,占干警职工总数的**3%,女干警**人,占干警总人数**%,少数民族**人,占干警总人数**%。30岁以下**人,31-35周岁**人,36-45周岁**人,46-55周岁**人,56岁以上**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数的8.5%、23.4%、23.4%、42.6%、2.1%。全院干警平均年龄**岁,党组成员平均年龄**岁,各庭室负责人平均年龄**岁。高中以下学历**人,大专学历**人,本科学历人数**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从职级情况看,现有在岗**人中,副处**人,正科**人,副科**人,主任科员**人,副主任科员**人,科员** 人,工人**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2%、*6%、*1%。现空缺副科**人。现有审判人员**人,占干警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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