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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保安队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小区物业保安队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小区物业保安队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保安队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宅小区内保安各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职责

3.1保安队队长/当值分队长负责交接班工作的讲评、指示及检查工作。

3.2当值班组长负责所辖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3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0程序要点

4.1保安队分队长每周星期四前编制完成下周《保安队岗位安排表》,报队长经理审批,全体保安员依据《保安队岗位安排表》进行当值。

4.2接班前集合。

4.2.1严格执行《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程中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

4.2.2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

保持站立姿势,不得蹲坐。

4.2.3整理着装,当值班长按《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检查员工着装。

4.2.4当值分队长集合队伍,点名。

4.2.5保安队队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6集合过程中根据当班的工作安排情况决定集合时间长短(集合队行按18、17、16、1、2、3、4、5、6好楼为第一列。8、9、10、11、12、13、14、15为第二列。巡逻为第三列。接班时按集合队行的顺序变换方向,向右转成纵队,向接班人员岗位成纵队前去接班)。

4.3接班。

4.3.1所有当值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各自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3.2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间好。

4.3.3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分队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

4.3.4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3.5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在上一班当值保安员的带领下,系统地检查责任区域内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做出解释,并通知分队长前来处理及做好记录。

4.3.6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4交班。

4.4.1各岗位在交班前3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

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

灭火器排放整齐表面无积尘,电风扇表面无污垢、整洁光亮,挂钟镜面干净无积尘,门窗无积尘,墙面无脚印,天花无蜘蛛网。

c)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4.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4.3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

4.4.4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4.5带领接班人员系统地检查责任区域内的工作情况。

4.4.6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

4.5交班后集合。

4.5.1当值分队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5.2各区域的分队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

4.5.3当值分队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5.4解散队伍。

4.5.5当值人员用膳时间为30分钟。

4.5.6具体的交接按本规程4.2款执行。

4.5.7值班记录本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记录本用完后即收回保安队统一保管,保存期1年以上。

4.5.8分队长在上岗后1小时内(除特殊情况外),巡视所辖区域所有岗位情况,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

5.0记录

5.1《保安队值班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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