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狮牌原力能量饮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狮牌原力能量饮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异麦芽酮糖、结晶果糖、低聚麦芽糖、枸杞提取物、DL-苹果酸、黑蒜粉、瓜拉纳提取物、柠檬酸钠、柠檬香精、柠檬酸、牛磺酸、山梨酸钾、清凉香精、烟酸(烟酰胺)、维生素B6(烟酸吡哆醇)为主要原料,经称量、溶解、定容、过滤、灌装、灯检、灭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能量饮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886.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
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
GB1886.18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异麦芽酮糖
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GB5009.1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GB/T5009.197保健食品中盐酸硫胺素、盐酸吡哆醇、烟酸、烟酰胺和咖啡因的测定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1475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GB147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牛磺酸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
GB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L-苹果酸
GB/T26762结晶果糖、固体果葡糖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28720淀粉糖分类通则
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BB/T0034铝防伪瓶盖
HG/T2944食品容器橡胶垫片
YBB00272002-2015钠钙玻璃模制药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3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3.1.2异麦芽酮糖:应符合GB1886.182的规定
3.1.3结晶果糖:应符合GB/T26762的规定
3.1.4低聚麦芽糖:应符合GB15203的规定
3.1.5枸杞提取物: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3.1.6DL-苹果酸:应符合GB25544的规定
3.1.7黑蒜粉: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3.1.8瓜拉纳提取物、柠檬香精、清凉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
3.1.9柠檬酸钠:应符合GB1886.25的规定
3.1.10柠檬酸:应符合GB1886.235的规定
3.1.11牛磺酸:应符合GB14759的规定
3.1.12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规定
3.1.13烟酰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烟酰胺的规定
3.1.14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应符合GB14753的规定
3.1.15所有食品原料还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的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色泽内容物为棕色至深棕色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气味,无异味状态内容物为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
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铅(Pb),mg/L≤0.25
可溶性固形物,%24-30
PH值 3.0-5.5
牛磺酸,g/100g0.024-0.05
烟酰胺,mg/100g 1.2-1.8
维生素B6(烟酸吡哆醇),mg/100g0.08-0.16
山梨酸,g/kg≤0.5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要求
表3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
大肠菌群,CFU/ml52110
霉菌,CFU/ml≤20
酵母,CFU/ml≤20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和GB/T4789.21执行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3.5致病菌指标
致病菌指标应符合表4要求
表4致病菌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表示)n c m M
沙门氏菌500—
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mL1000CFU/mL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3.6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6.1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6.3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
3.7真实性要求
本产品不得加入非食用物质。
3.8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2695的要求。
4试验方法
4.1感官检验
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
4.2理化指标
4.2.1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可溶性固形物:按GB/T12143规定的方法测定。
4.2.3PH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631PH值测定法测定。
4.2.4牛磺酸:按GB5009.169规定的方法测定。
4.2.5烟酰胺:按GB/T5009.197规定的方法测定。
4.2.6维生素B6(烟酸吡哆醇):按GB/T5009.197规定的方法测定。
4.2.7山梨酸:按GB5009.28规定的方法测定。
4.2.8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4.3微生物指标
4.3.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
4.3.2大肠菌群:按GB4789.3规定的平板计数法测定。
4.3.3霉菌、酵母: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
4.3.4沙门氏菌: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
4.3.5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验。
5检验规则
5.1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配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5.2抽样
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12个最小独立包装(总体积不少于2L)的成品,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留样样品。
5.3出厂检验
5.3.1产品出厂前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后出厂。
5.3.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牛磺酸、烟酰胺、维生素B6(烟酸吡哆醇)、可溶性固形物、
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
5.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如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
b)当原料来源、设备有改变时;
c)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5.5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验。其它项目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6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6.1标志
6.1.1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6.1.2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6.2包装
6.2.1本产品内包装采用钠钙玻璃模制药瓶,应符合YBB00272002-2015的规定;瓶盖应符合BB/T 0034的规定,瓶垫应符合HG/T2944的规定。
6.2.2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
6.2.3包装规格:50ml/瓶。
6.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不洁或有害的物品混运。
6.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常温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贮存。
7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上述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未启封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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