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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工程劳务管理办法

(完整版)工程劳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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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降低施工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经济效益,按期优质地完成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劳务队伍在施工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循《劳动法》、铁道部制定的铁路施工企业使用劳务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劳务使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劳务用工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劳务分包,二是自带劳务,三是劳动佣工(数量少、时间短的临时劳务工)。

第四条劳务用工坚持“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分两步,一是由指挥部负责牵头,由子公司(项目部)配合,进行劳务队伍的资格审查和报价审查,建立武襄线劳务队伍库和劳务佣工指导价格平台;二是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由子公司(项目部)择优选择施工劳务队伍,参照指导价格,签订劳务合同,报指挥部备案。

第二章劳务队伍管理

第五条各子公司(项目部)因电力、接触网、配电工程施工劳动力不足时,确需雇用劳务队伍施工时,根据施工组织人力资源安排计划,在武襄线劳务队伍库中择优选择队伍。

第六条各项目部成立雇用劳务队伍的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劳务队伍的人员构成、信誉、营业执照和资格等级证书、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的复查工作。并负责佣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使用劳务队伍施工,必须按照先签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合同由劳务队伍与项目部签订,作业队作为使用方在合同上也要签认。合同中应对工程范围、数量、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单价、工期、安全等予以明确,并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有可能涉及到的安全、人身、机械事故应明确责任,以及违约的处理方法。

第八条劳务队伍施工前,作业队必须进行技术、安全、质量、责任心、法制等培训和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培训记录,保存好资料,以备检查。所有雇用的劳务工按企业职工管理,组织劳务严格按《安规》作业,按《施规》施工。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参加作业队晚生产交班会等会议和有关学习,要求劳务工必须参加由工程队组织的每周安全大点名,若因条件限制,劳务队伍应自行组织,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劳务队伍使用的小型机具,原则上自备;中、大型机具可向作业队借用,并交纳500元~1000元的抵押金。使用中的安全由劳务队伍自行负责,对损坏机具的,队如实上报,在劳务费结算时扣回。

第十条作业队带工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懂技术、懂管理、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严禁以包代管。带工人员对所管区段的工程数量、土质情况、工程质量均应有书面资料,以备检查。

第十一条劳务队伍应服从施工负责人、工长及作业队、项目部的领导。施工当中,带工人员应对劳务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有监督、指导责任,同时对工程质量负有完全责任,必须与队长签订施工安全质量责任状。在技术、安全、质量及工程安排等方面的正当监督时,若有民工不听指挥,任意蛮干,带工人员首先提出警告,若不改者以书面形式向队长报告,队长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以至最终中止合同(罚款通知抄报项目部,以便结算时扣除)。

第十二条劳务费用结算时,由带工人员提供施工项目、数量、土质情况、质量、安全情况等。队安质、技术、物资确认,定额员核算,队长签认,报项目部定额员核查确认后,经项目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在劳务队伍施工和费用结算中,严禁弄虚作假或乱列民工费,严禁吃、拿、卡、要,一经发现,将给予党纪、政纪等处分。

第三章临时工管理

第十四条临时工应具备的条件:最小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最大不超过35周岁(年龄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身份证、外出务工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思想品质好,身体健康,头脑灵活,反应敏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第十五条临时工由作业队组织学习,经项目部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合格者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临时工工资、奖金发放原则:固定部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按考勤支付;活动部分为生产奖金,工资、奖金按《工资奖金管理办法》纳入作业队统一核批。

第十七条临时工日常管理:各作业队每月将临时工考勤随职工考勤一起,报项目部计财部。临时工纳入一线工班管理,非一线工班及机械等特殊工种不得使用临时工。同时发放必要劳保用品及施工工具。

第十八条临时工权力与义务: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工同等劳动权力,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得歧视临时工。临时工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建议权。临时工必须遵纪守法,必须遵守队规,必须认真、按时完成队及工班安排的作业任务。要不断加强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技能,时刻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同时要按时参加作业队组织的各项学习、会议等。凡触犯国家法律及违反治安处罚条例造成的后果自负,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伤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临时工由项目部统一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一式三份,合同期限根据施工工期签订,试用期为1个月。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合同,并由作业队报项目部计财部备案:(1)履行合同期间不能认真执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2)履行合同期间不能胜任工作、表现差;(3)身体不适应本岗位工作。

第四章民工队伍资格审查办法

第二十条凡自愿参加武襄线指挥部各子公司(项目部)电化施

工的民工队伍,必须符合以下资格预审条件:

1.具有工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可用复印件);

2.具有法人代表授权的法人委托书(原件);

3.提供民工队人员构成、身份证明、施工能力状况等证明(原件);

4.提供以往施工业绩状况报告(原件)。

第二十一条书面叙述在施工管理中有何技术、施工优势,即安全、质量、进度等承诺。

第二十二条原则上以综合施工能力、技术素质、管理水平等作为录用条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指挥部所辖各项目部对劳务队伍和劳动用工的管理。解释权属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附:劳务分包合同

劳动合同

完整版工程劳务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降低施工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经济效益,按期优质地完成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劳务队伍在施工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循《劳动法》、铁道部制定的铁路施工企业使用劳务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劳务使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劳务用工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劳务分包,二是自带劳务,三是劳动佣工(数量少、时间短的临时劳务 工)。 第四条劳务用工坚持“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分两步,一是由指挥部负责牵头,由子公司(项目部)配合,进行劳务队伍的资格审查和报价审查,建立武襄线劳务队伍库和劳务佣工指导价格平台;二是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由子公司(项目部)择优选择施工劳务队伍,参照指导价格,签订劳务合同,报指挥部备案。 第二章劳务队伍管理 第五条各子公司(项目部)因电力、接触网、配电工程施工劳动力不足时,确需雇用劳务队伍施工时,根据施工组织人力资源安排计划,在武襄线劳务队伍库中择优选择队伍。

第六条各项目部成立雇用劳务队伍的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劳务队 伍的人员构成、信誉、营业执照和资格等级证书、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的 复查工作。并负责佣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使用劳务队伍施工,必须按照先签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合同由劳务队伍与项目部签订,作业队作为使用方在合同上也要签 认。合同中应对工程范围、数量、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单价、工期、安 全等予以明确,并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有可能涉及到的安全、人 身、机械事故应明确责任,以及违约的处理方法。 第八条劳务队伍施工前,作业队必须进行技术、安全、质量、责任心、法制等培训和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培训记录,保存 好资料,以备检查。所有雇用的劳务工按企业职工管理,组织劳务严格按《安规》作业,按《施规》施工。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参加作业队晚生产交 班会等会议和有关学习,要求劳务工必须参加由工程队组织的每周安全大 点名,若因条件限制,劳务队伍应自行组织,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劳务队伍使用的小型机具,原则上自备;中、大型机 具可向作业队借用,并交纳500元?1000元的抵押金。使用中 的安全由劳务队伍自行负责,对损坏机具的,队如实上报,在劳务费结算 时扣回。 第十条作业队带工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懂技术、懂管理、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严禁以包代管。带工人员对所管区段的工程数量、土 质情况、工程质量均应有书面资料,以备检查。 第十一条劳务队伍应服从施工负责人、工长及作业队、项目 部的领导。施工当中,带工人员应对劳务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有监督、

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 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规劳务用工,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导向及现代化企业要求的用工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容包括:劳务人员入场管理、培训管理、劳务用工管理、考勤管理、离退场管理等。 第二章劳务人员入场管理 第三条入职管理 (一)劳务队伍入场时必须到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处办理入场备案登记(登记表见附件)。在签订入场登记表后方可允许其入场。 (二)劳务管理员随即到现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拍照制作胸卡,并对本人现家庭住址、联系、健康情况、个人银行账户等信息进行登记。劳务人员出具身份证原件(公司留存复印件)、各资格证书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交综合部分类登记造册;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劳务人员必须说明,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三)劳务人员档案按项目、工种、班组编号存档,由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分类管理。同时建立电子花名册数据库。 专业资料.

. (四)劳务人员离开劳务公司一年后其档案方可销毁。 第三章劳务用工管理 第四条劳务用工管理 (一)劳务工种根据劳动技能划分为技工和壮工。(二)各工种不准使用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6周岁,受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等人员作为劳务工,不得歧视女工。 (三)从事规定技术工种的劳务人员按职业标准和鉴定规要求,参加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取得《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第四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一)劳务人员入场时必须配带预防职业性伤害的防护用品与公司统一制作的服装。 (二)安全帽分色佩戴的规定 1、管理人员统一佩戴红色安全帽; 2、钢筋工、木工、瓦工统一佩戴白色安全帽; 3、电工、机械工统一佩戴浅蓝色安全帽; 4、架子工统一佩戴黄色安全帽;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项目部管理,尤其是加强、完善劳务队伍管理,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理能力,根据《劳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司对劳务队伍的有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总则 一、劳务市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劳动力的必要补充,使用劳务队伍的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二、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及《劳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为了便于管理使用,劳务队伍必须优先考虑自己职工组成的“架子”工队,尽可能地鼓励职工实施劳务承包。 四、项目部在劳务队伍的选择,劳务合同的签订,劳务队伍的管理,结算与支付中适用本实施细则。 劳务队伍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管理具体工作。 二、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副经理、总工、项目部各部门组成。 三、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的选择、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选择、确定劳务队伍,审查劳务队伍的合法有效证件、劳务队伍负责人的管理施工能力; 2、确定劳务队伍劳务工作范围和劳务单价; 3、对劳务队伍工作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和服务; 4、对进场的劳务队伍实行严格的全过程控制,根据施工情况研究、制定施工奖罚条例。 5、执行并监控劳务队伍结算支付流程,严把劳务结算支付关。 四、项目经理职责:主抓劳务承包管理工作,签署劳务合同评审结果,签署劳务合同,审批劳务结算与支付。 五、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提出劳务队伍工作范围和劳务单价建议意见;

施工单位的劳务管理制度(20200515203724)

施工单位的劳务管理制度 公司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劳务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公司依法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对劳务公司管理工作,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务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法规范、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劳务公司合作必须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依照本规定组织实施;与劳务公司合 作要树立严管善待、合作共赢的思想。 2、分级管理,权责明晰的原则。构建公司、项管中心、项目部 三级管理体系。公司负责劳务公司的资格准入、年审;项管中心负责 劳务公司的选用和合同的签订;项目部负责劳务公司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 3、扶强弃弱,质量为先的原则。在使用劳务公司方面,坚决贯 彻“扶强不扶弱”的选择和培育理念。公司对劳务公司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在提高劳务队伍质量的同时,严格控制项目部使用劳务公司的数量。 二、劳务分包管理 劳务分包管理依据《工程劳务分包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具体落实劳务分包管理。公司应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具体内容,劳务分包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项目部开展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三、劳务工实名制管理 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公司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劳 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配合项目部开展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公司配合项目部专(兼)职劳务员,在项 目施工过程中收集与劳务用工有关的资料(加盖劳务公司章的原件)。劳务公司配合项目部实行劳务工全员考勤。 2、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公司组织做好劳务工人进场管理和岗前培 训,提供劳务公司盖章确认的劳务工人花名册、简易劳动合同书、短 期劳务人员备案,配合项目部做好劳务工人培训、安全、持证等管理 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的通知》、《公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做好劳务工人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上岗工作。 3、劳务工人在务工期间擅自离岗超过5天,视为自动辞职,劳务公司应做好减员手续。 4、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公司将盖章确认的劳务工人考勤表和劳务 工人工资发放表按时提交劳务员在公示栏上公示。劳务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人工资,并严格按照编制好的劳务工人工资发 放表(一式二份),将工资发放到劳务工人本人并在工资发放表上签 名(加按指印),确保不拖不欠不漏。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部推广劳务 公司通过银行卡发放劳务工资。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办理劳务公司(如何办理)流程

注册劳务公司具体流程 一、工商所流程: 一)、查名(需1周时间) 所需资料由您提供: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 查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查名所需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查名通过后会预先通知您并核发查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 二)、验资(即办即完) 您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验资通过后核发验资报告2份。 验资必须由您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将会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参见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三)、签字(即办即完) 您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 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四)、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 所需材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董事会决议; 5.监事会决议; 6.章程;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验资报告;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 二、质监局流程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周时间) 本步骤手续和所需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并完成,前往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代码证正副本和代码卡后质监局流程结束 三、以下为税务局流程: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2周时间) 一、提供资料:所需资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项目部劳务管理办法

北京城建集团新机场航站楼工程总承包部劳务管理实施办法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规范项目劳动用工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工资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新机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集团、工程总承包部相关管理文件精神,根据新机场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新机场工程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总承包部)将其管辖的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劳务企业施工作业队(以下简称劳务队)所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是指砌筑、抹灰、木工、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等类别的非独立的施工作业。 结合新机场项目管理模式,劳务管理原则是:“总包统筹,分区使用,分区管理,共同管控”。 二、本工程劳务管理特点、难点 新机场工程作为国家重点工程,政治敏感度高,建筑体量大,参施单位及劳务队伍众多,参施人数多,流动性大,工期紧张,高峰期劳动力需求预计约6500人,管理难度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北京城建集团新机场航站楼工程总承包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

组”,小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总包部门以上负责人、各分区负责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队长和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组成。 新机场航站楼工程总承包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建设指挥部:朱文欣 华城监理:王朝阳 城建总包:吴继华李建华 副组长:熊计富杨丽霞赵海川 组员:程富财华蔚孙承华孙辽总包各部门部长各分区负责人及劳动力管理员各劳务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小组日常业务工作设在总包工程部。 (一)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履行北京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及工程总承包部的 各项规定,全面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现场建立门禁,监督劳动力管理工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2.监督检查各分区、各劳务队、各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开展情况; 3.每月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必须参加, 听取所使用的劳务队、专业分包单位有关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化解矛盾纠纷,严防事态扩大,避免出现民工上访、讨薪等群体事件的发生;

工程劳务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降低施工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经济效益,按期优质地完成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劳务队伍在施工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循《劳动法》、铁道部制定的铁路施工企业使用劳务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劳务使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劳务用工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劳务分包,二是自带劳务,三是劳动佣工(数量少、时间短的临时劳务工)。 第四条劳务用工坚持“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分两步,一是由指挥部负责牵头,由子公司(项目部)配合,进行劳务队伍的资格审查和报价审查,建立武襄线劳务队伍库和劳务佣工指导价格平台;二是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由子公司(项目部)择优选择施工劳务队伍,参照指导价格,签订劳务合同,报指挥部备案。 第二章劳务队伍管理 第五条各子公司(项目部)因电力、接触网、配电工程施工劳动力不足时,确需雇用劳务队伍施工时,根据施工组织人力资源安排计划,在武襄线劳务队伍库中择优选择队伍。

第六条各项目部成立雇用劳务队伍的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劳务队伍的人员构成、信誉、营业执照和资格等级证书、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的复查工作。并负责佣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使用劳务队伍施工,必须按照先签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合同由劳务队伍与项目部签订,作业队作为使用方在合同上也要签认。合同中应对工程范围、数量、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单价、工期、安全等予以明确,并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有可能涉及到的安全、人身、机械事故应明确责任,以及违约的处理方法。 第八条劳务队伍施工前,作业队必须进行技术、安全、质量、责任心、法制等培训和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培训记录,保存好资料,以备检查。所有雇用的劳务工按企业职工管理,组织劳务严格按《安规》作业,按《施规》施工。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参加作业队晚生产交班会等会议和有关学习,要求劳务工必须参加由工程队组织的每周安全大点名,若因条件限制,劳务队伍应自行组织,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劳务队伍使用的小型机具,原则上自备;中、大型机具可向作业队借用,并交纳500元~1000元的抵押金。使用中的安全由劳务队伍自行负责,对损坏机具的,队如实上报,在劳务费结算时扣回。 第十条作业队带工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懂技术、懂管理、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严禁以包代管。带工人员对所管区段的工程数量、土质情况、工程质量均应有书面资料,以备检查。

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施工项目劳动力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职责 1、项目部劳务管理员须持证上岗,并监督各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 2、认真履行中科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各项稳定。 3、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或者监督劳务进出场及劳务用工管理。 4.对劳务工作进展进行适时监督,对于不满足要求、或者懒惰散漫拖延工期这应按公司规定制度或者项目劳务制度实行相应的惩罚。 5、对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进行项目部备案;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6、对劳务的身份、资格及工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备案,并全部签订用工合同全部交由项目部备案。 7、《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实名制备案,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如身份证等),以落实实名制管理。 8、《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该分包劳务带班班长的《授权委托书》。 9、每月25日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劳务人员《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并在项目部备案,并督促劳务打卡制的推行公式的实名打卡顺利进行,并上报到工程管理中心。10、每周五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和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 11、每月25日前按公司要求,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项目部、分公司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然后交由建设集团。 12、每月定期牵头召开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并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编制《会议纪要》,留存项目部备查。 13、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实现工资按合同实发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以保证工人用工稳定及避免工人群体闹事等。 14、对于由于公司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下发的,应及时与劳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进行适当安抚,说明其原因以避免工人闹事。 15、与各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6、每月按计划的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对于所遇到劳务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对有可能出现的劳务问题进行提出和有意识的去避免发生,并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17、对于已经发生的劳务纠纷及时采取安抚或者其他有效手段进行调解,比如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无锡北中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工程分包包括: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二、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三、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5、税务登记证; 四、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1、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2、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3、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4、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五、集团公司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 工队伍,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列入集团合格分包方名录。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六、集团公司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 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 七、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 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八、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1、分包施工队伍进场3 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供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2、现场施工人员在50 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到达上述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50 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3、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4、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5、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 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篇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6、分包施工队伍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

劳务人员管理流程图

劳务人员管理流程 目录 一、承接工程、成立项目部 二、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 三、劳务人员素质评定 四、确定外包队伍及队劳务人员 五、施工管理 六、后勤管理 七、经营结算 八、调查、归档

劳务人员即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施工人员,劳务管理是一种企业文化,是项目做大、做细的关键,良好的劳务人员管理能够很好的展示公司、项目部的形象,同时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下,劳务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关系着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文明施工,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公司特例的经营理念与管理模式,为适应建筑市场及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根据多年的外出劳务施工管理编制此项劳务人员管理管理流程。 主干流程图:

一、承接工程、成立项目部 公司经营部门投标取得施工资格,经理办公室针对工程的特点,任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领导班子组建、劳动力组织、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经营、财务等,进行全面管理,项目经理选调能胜任岗位的各工种管理人员组成项目部,管理人员以岗位职责为基准,在自己的岗位上各负其责,组织、督促、引导、帮助工人进行施工作业。

二、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 项目部成立后,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及性质,编写施工方案,预算员及各班组长按图纸核算工程量,按照工程的特点、工期要求、工程量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劳动力需求计划,明确各施工段的劳动力数量和技术水平需求,对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工作可采用专业外包班组施工。 三、劳务人员素质评定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对外包队伍和队工人进行施工技术水平及单价进行评定。 1、外包队伍的资格评定包括:有无施工资质(包括工人的岗位证书持有率);管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施工年限(包括分包队队员的施工年限及施工经验);已施工完毕的工程及在建的施工项目;社会的口碑反馈情况等方面。 2、队劳务人员的资格评定包括:有无从业资格(包括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施工经验及施工技术水平;在其他工地上的工作经历等方面。 四、确定外包队伍及队劳务人员 通过资格评定的外包队伍以投价竞标的公开公平方式获取施工资格。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列述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强度、施工难度。按照既定施工方案及甲方提供的节点工期排列劳动力计划及分部分项进度计划。将以上资料提供给各施工班组,进行投价竞标。以施工定额及标后预算作为单价评定标准,选择适合我工程项目的外包队伍。 根据劳动力需求计划及分部分项进度计划确定队施工劳务人员数量及各工种比例,通过技能比选,选定优秀作业人员,。 根据前两点的资格审查与投标报价,结合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分析以上因素,有选择的确定出施工外包队伍与队劳务人员,优先使用长期跟随公司施工的劳务人员,便于管理。

项目劳务管理办法-新版

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局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满足企业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通过局、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每一层次的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市场商务(经营预算)、生产、质量、安全、材料、动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第四条局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局劳务协会开展工作、对局属单位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局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公司劳务协会(局劳务协会分会)开展工作;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公司(分公司)有关劳务分承包方的管理规定、参与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招标工作、实施对劳务分承包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对劳务分承包方进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第二章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选定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并向公司(分公司)提出劳务需求的书面申请。 第八条项目劳务分承包方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公司(分公司)按规定组织项目劳务招投标,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推荐1—2

劳务班组管理办法

现场施工班组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品牌在本工程项目得到进一步宣扬,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公司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劳务现场施工管理办公室所属班组,必须按照公司要求进入施工场地,各班组负责人(班长)必须将本班组所有进场人员造册上报公司现场施工管理公室,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 2、班组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的管理人员,未经工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急事需离开也必须向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请假,经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如累计发生三人次时,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天(单次罚款除外); 3、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班组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人员进行查对,一经发现现场人员与上报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50元。 4、劳务班组人员与上报管理办公室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管理办公室将视为私招乱雇,不论原因,一切后果,全部由班组责任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班组责任人承担,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5、班组责任人严禁将其所签订的分包工程转包给其他人。 6、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7、确保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验收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并要求所完成的工序一次性验收合格,若一次验收不合格需二次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直接施工班组责任人承担。 8、对每个分包项目中的每道工序必须先做样板,待样板经(甲方)专业工长验收合格后按照样板施工,如未做样板或样板验收不合格而大面积施工的,若出现返工,班组责任人除对返工所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负责,并处以500元罚款,承担项目工期延期责任。 9、若甲方因质量、进度、安全对本公司进行罚款,公司现场管理办公室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并由责任人承担所有罚款,且公司驻地管理办公室有权追加罚款的权利。 10、施工班组必须按照设计图严格施工,对不按照设计图要求、

劳务派遣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劳务派遣岗位职责及工 作流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要求对集团旗下全国各地项目的保洁、保安、物业人员进行劳务派 遣管理。 2.分析项目当地原有用工方式,用工人数等情况,根据实地考察结果进行人员 优化配置。 3.搭建招聘渠道,组织招聘并做入职培训。 4.建立员工名册,维护人事档案,及时更新派遣员工信息。 5.熟练掌握用工当地员工入职、离职及社保办理流程,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社 保并处理特殊特殊情况。 6.掌握一定的财务知识,能流畅跟用工单位及本公司财务部门沟通,保证各种 费用及时结算,确保员工工资按时发放。 7.熟悉国家、地区有关社保、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法规,预见或防范风险发 生,保证公司利益、声誉及形象不受损害。 8.具备处理劳动纠纷、工伤意外等特殊情况的经验及能力。 9.跟全国各地办事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及异动情况, 保证各地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10.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

二、具体业务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 (2)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薪资等进行分析; (一)录用年龄、性别要求。 (二)身体状况要求。 (三)技术水平高、劳动态度等。 (四)工作环境。 (3)提出派遣方案: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4)洽谈方案: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组织实施人员,提供服务:根据用工当地情况,组织部门人员按工作侧重点不同分配任务,开展工作。 (7)服务管理:招聘、体检、录用、档案、培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技术业务等)、薪资、保险、离职等。 A、对招聘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技术要求,离职等内容。 B、进行档案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人员增减报表; C、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根据与用人单位的约定按时核发工资;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 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 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提供发票的,按财务

要求提供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工资单的,按照实际出勤工人的名单提供签字完整真实的工资单。 第五章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进场劳务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务操作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上报公司项目部,有项目部统一办理工作证,并以此信息作为考勤的依据,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配备专职统计员或设电子考勤设备,集中搜集劳务出勤资料,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的工资单与项目部考勤人员一致。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证明)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劳务分包人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100%。 劳务分包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与公司签订“不拖欠民工工资款承诺书”,注明凡民工工资未全部发放落实,一律不得进行竣工结算。 第六章奖罚 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人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并建立资信档案,认真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在年度综合考评、先进评选、招投标时对企业及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并列入“合格企业”名单。 劳务承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除按劳务合同处罚外,在企业综合考评、参加招投标时给予减分、不予参与投标处理。(一)劳务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劳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

工程项目施工劳务队管理办法

施工队伍管理办法 1、劳务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部必须坚决辞退:(1)、不遵守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者: (2)、不能保证工期者: (3)、质量不合格者: (4)、倒卖材料,偷工减料者: (5)、转包工程从中谋利取利益者: (6)、不服从管理技术人员指挥且闹事者: (1)项目施工队伍必须服从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凡不服从以下各条规定,管理者一律按照项目部规定处理,并对施工队伍负责人处以5000~10000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期间必须配备安全带,同时接受业主方、监理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处以200~2000元罚款;如发生业主、监理对我公司罚款,则此罚款必须由施工队承担。 (3)施工队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和业主要求做好项目现场标准化施工工作,并无条件配合业主及监理所安排的各类检查。 (4)施工队必须按照规范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如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施工队承担;同时项目管理人员根据产生的后果对施工队采取适当的处罚,施工队不得有任何异议。 (5)施工队需按照项目管理人员的指令做好材料堆放,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按照材料类别进行登记、挂牌,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如在业主和监理检查过程中为此所造成的停工或整顿的费用由施工队伍自行负责。 (6)施工队所配备的施工机具、电器产品必须具有相应检测合格证,产品检测合格证必须报项目管理人员留档,所有配电箱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配电箱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保,电

缆使用三相五线制,用电机具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对不符合者发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发现第二次进行清场。 (7)施工人员在工地内酗酒打架、斗欧的,肇事人员立即清理出场并罚款5000~50000元。如施工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或斗殴,对乙方肇事人员立即进行清场,罚款50000~100000元,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施工队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项目管理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监督管理,如因此造成的停工或罚款自行负责。 (9)施工队必须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对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保险,管理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提供任何相关的资料,施工方不得拒绝。 (10)如因设计、业主、监理工序安排需要或不可抗力产生而导致项目需进行间隙性暂停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11)施工队对管理方的任何处罚不得有任何异议,且必须无条件接受,施工队不接受管理方的处罚时项目管理人员直接在工程付款中进行扣除且无须征得施工方同意。 (12)严格“先验工、再计价、后拨款”的程序,杜绝超计价、超付款现象,有效规避风险。 (13)在验工计价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验工计价:验工资料未按时上报、上报资料不符合要求; 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发出质量安全通知书后未整改的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 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认或者技术资料不齐全; 成品、半成品、设备(如果有)等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材料未按规定试验并未确认合格;

管理制度-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编制劳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承揽的各项工程建设有序开展,按照集团公司的整体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劳务公司的管理水平,使其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立劳务公司档案制度 1、资质预审 公司成立劳务队伍考察评审小组,在每项工程开标前,评审小组要严格审查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确认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法人委托的时间和营业范围有无超越。 2、对劳务公司进行考察 成立劳务队伍考察评审小组。管理小组进行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分工,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全方位考察。对劳务分包队伍综合审查。评审小组在施工冬歇期间根据认证指标对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进行考核评定。其步骤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考评小组对劳务队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 ②对劳务队伍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资金保障、安全质量、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价,作出评审结论。 ③对经评价合格的劳务队伍建立《合格劳务队伍名册》,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报各项目部。

④项目部必须在《合格劳务队伍名册》中选择3—5家劳务队伍择优选用。对于资信不可靠,无设备等及公司内通报不准合作的单位,坚决拒绝使用。项目部如果违反公司的制度私自选择劳务队伍,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对项目部将进行严厉处罚。 ⑤各项目部可以向公司推荐合作过的具有相当实力的劳务队伍,由评审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评审。 第三章劳务招标管理办法 1、招标方式 ①公开招标:招标金额超过20万元及邀请招标和议标情形之外的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②邀请招标:A)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B)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议标:不可预见的三边工程、临时工程、工期紧或招标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之间的工程可采用公司内部议标。 ④招标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进行招标。 2、按公司管理制度,大型劳务招标由工程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属项目部劳务招标的由项目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各执行委员会招标工作流程执行集团下发的《招标监督管理制度》。

(完整word版)中建八局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中建八局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三章劳务基地管理 第四章分包商管理 第五章施工分包招议标管理 第六章现场劳务管理 第七章劳务工人生活场所标准化管理 第八章劳务工工资监督管理 第九章局属劳务公司管理 第十章劳务管理统计报表 第十一章劳务管理检查考核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确保合法分包规范用工;积极储备优质劳务资源,满足施工生产需求;提升管理效益,实现合作共赢;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劳务管理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管理,以及分包企业劳务用工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五条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六条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七条劳务用工是指:分包企业与员工个人通过合同形式形成劳动关系后,在此基础上与输入方建立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的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九条建立局、公司、项目三级管理体系。局总部主要负责劳务资源管理、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和管控;公司负责分包队伍的选择、组织和管理;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分包履约和劳务用工监督管理。 第十条局总部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局工程管理部为全局劳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配置2-3名专职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全局劳务管理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 2、负责局属劳务基地的建立与维护; 3、负责局属劳务公司的建设与管理; 4、负责局合格分包商名录的建立与管理; 5、监督指导全局劳务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6、推广劳务信息化管理和劳务实名制管理; 7、建立劳务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和组织供需洽谈; 8、建立分包商客户服务管理体系; 9、组织劳务管理报表的统计和分析; 10、组织全局劳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价; 11、组织分包商和劳务工人的考核评价; 12、负责劳务纠纷的调解与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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