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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创新学分评定标准

江苏大学创新学分评定标准
江苏大学创新学分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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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学分评定标准

(一)创新训练项目类的学分认定:

1、学生参加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计划、大学生科研立项等项目,按照项目等级和参加人数加分。

2、团体项目中各成员获得的学分由项目主持人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确定,并经指导老师审核确认。(※分配总分,成员获得学分之和不超过给定总分)

(二)学科竞赛类的学分认定

团队参赛获奖的,团队中所有学生均可获得相应学分;同一竞赛项目不累计积分,只计算最高奖的学分;如遇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算,依次类推。具体如下:

(三)学术论文类的学分认定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均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具体如下:

2、论文有多位作者,则由论文第一作者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分数分配。

(四)发明创造类的学分认定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申请或取得国家专利,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具体如下:

2、如专利的获得者为多人,则由专利第一完成人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学分分配。

(五)其他创新活动的学分认定:

获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代表学校和学院参加各类艺术设计创作及文化素质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经本人申请,相关单位认可,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可获得课外创新学分1~4分/项,累计不超过4学分。

1、文化素质教育活动类的学风认定

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3名)分,三等奖(4、5、6名)3分,优秀奖分

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3名)分,三等奖(4、5、6名)2分,优秀奖1分

校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2、3名)分,三等奖(4、5、6名)1分,优秀奖分

院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2、3名)分,三等奖(4、5、6名)分,优秀奖分

2、社会实践活动的学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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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或优秀个人 3分

校级优秀论文、先进个人、积极分子 2分

院级优秀论文、先进个人、积极分子 1分

3、获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 1分/项

(六)社会工作加分(该项累计不超2分)

1、担任社会职务得分(累计不超分)

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按此加分,任职半年减半

(1)党支部书记、团委、学生会、科协、社团联合会主席等正职加分,副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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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团委、学生会、科协、社团联合会部长、心理协会会长等正职加分,副职加分

(3)班长、团支书加分,其他班委加分

2、获得党政表彰得分(累计不超分)

学生获得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社会工作奖等表彰,加分如下:

院级表彰分/次(累计不超过分)校级表彰分/次(累计不超过分)

省级表彰 1分/次国家表彰分/次

各部门优秀干事加分

以下七种情况不能取得创新学分:

(一)第一作者单位非江苏大学的作品、成果或奖励项目;

(二)非大学在读期间完成的作品、获得的成果或奖励;

(三)在非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或作品;

(四)证明材料不全的;

(五)论文或其它各类作品有录用通知书,但未正式发表的。

(六)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者,取消申请人所得创新学分,学生以作弊论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同济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能力拓展项目》 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 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2013年5月3日) 为促进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简称电信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贯彻落实学校《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附件1)的基础上,特制定电信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一、学分认定范围 学校认定范围以外的竞赛、学术论文、电信学院创新基地相关项目、企业实习实践、参与创新性科技活动及课题研究成果等。 成果应能够体现同济大学所倡导的卓越人才培养精神,且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必须归属于同济大学。 二、学分认定办法 电信学院的本科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下表项目之一并取得及格及以上认定成绩者,可获得2学分。

三、学分及成绩认定流程 1、电信学院分别在每年5月底和12月底进行两次学分认定; 2、学生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学分认定资料与“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 项目成绩认定表”(见附表1,简称成绩认定表),交指导教师初审并给出建议成绩; 3、班主任汇总相应专业学生的“成绩认定表”及建议成绩; 4、专业教学系主任(创新基地负责人)审核创新基地相关项目的学分认定并填写“成 绩认定表”中的“认定意见”; 5、所有认定材料提交电信学院教务科,经学校教务处(学校认定范围)和电信学院主 管教学院长(学院认定范围)审核批准后,由电信学院教务科负责成绩录入及材料 存档备案。 附表: 1、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成绩认定表 附件: 1、同济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 2、同济大学校级认定竞赛一览表 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认定竞赛一览表 (本学分认定细则由电信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从2010级学生开始实施。)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5月

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

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为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倡导大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获取相应的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二条综合素质学分指取得我校学籍后的在校生,在校期间参加校级(含)以上各类文体竞赛、等级考试、专业技术考试、文艺创作、实践活动等,经认定获得的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指取得我校学籍后的在校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与以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为主的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所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认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 1.各级各类文体竞赛; 2.各类等级考试及技能证书; 3.文艺创作; 4.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5.经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第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 1.大学生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大赛; ?/ 5

2.科学研究活动; 3.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 4.经认定的其他创新创业活动或项目。 第五条学分的认定与程序 1.学生在校期间需获得的综合素质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别根据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依学生参加各类相关活动的类别、层次、规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由学校认定其学分值,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获取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超出部分可认定为综合素质学分。 2.学生分别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将该学年在校期间获取的相关学分进行个人填报,经专业班级汇总后报所在学院审核。报送时应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佐证材料并在学院存档。 审核后的相关学分填报数据由学院整理报送教务处复核备案,并由教务处导入教学管理系统。 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学生可在毕业学期进行一次补报。 3.学校加强对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管理,对获取的相关学分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4.相同项目(内容)等级考试不重复统计。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分,不重复统计。 第六条本办法是对《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设立与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务字〔20XX〕94号)和《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教务字〔20XX〕88号)的修订,自20XX级学生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 ?/ 5

专业学位类别(工程领域)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

代码: 0802 一、学科概况与研究方向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科依托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和农业装备工程学院建设,是江苏高校优势学科、江苏省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拥有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混合动力车辆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8个省部级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1994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获首批工程硕士授权,2000年获一级学科博士点。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学科1981年获首批硕士点,1998年获博士点,是“十一五”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机械设计及理论(原农业机械设计与制造)学科1981年获首批博士点,1987年获原机械部重点学科,1994年获江苏省重点学科。车辆工程学科1996年获博士点,是全国高校第4个获得该领域博士点的学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是江苏省品牌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和首批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机械制造系列课程教学团队是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面向“长三角”国际制造中心机械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机械工程中心实验室为主体组建的江苏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工业中心)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一)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 1.激光加工、检测与表面工程 2.CAD/CAM/CAE与模具设计制造 3.光子制造与集成技术 4.高速、高效、超精密加工及装备 5.先进成形技术与先进材料制造及表征 (二)机械电子工程(080202) 1.微/纳机械电子系统及其集成技术(MEMS/NEMS) 2.机电系统多尺度构造与可靠性 3.机电系统的驱动、控制与自动化 4.流体传动与控制 (三)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03) 1.农业装备智能化技术 2.现代机械设计及理论 3.机械系统动力学与机器人 4.机械数字化设计 (四)车辆工程(080204) 1.车辆系统动力学及控制 2. 车辆系统及零部件设计理论与方法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根据学校《“四个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标准》文件精神,特制订电信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通过参加假期教学、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特长生培养、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校园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取得的学分。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0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6分。 表1 三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 二、学分内容 1、假期实践

假期实践主要是指利用暑假期间,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对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职业素质的要求和岗位设置情况。或者利用暑假期间,对专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假期实践学习成果为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实习报告,或者行业调研报告,行业调研报告调研企业不得少于8家。 假期教学结束后一学期开学2周内上交学习成果,根据学制不同,每次学分分别为1分或者2分,设封顶。 2、技能竞赛 (1)技能竞赛学分认定细则 电信学院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科技活动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浙工商教〔2007〕87号)所规定的技能竞赛活动和院级技能竞赛活动。得分标准是: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4分。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0.8,校级为0.5,院级为0.25。多人参加的竞赛每个人平均分配分数。 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校级三等奖认定,成功参加市级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院级三等奖认定(竞赛级别按教务处备案级别执行)。 3、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4、特长生与带徒工程 以教务处文件为准,培养验收合格,即可获得2学分。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现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范围和标准 1.学科竞赛可认定范围参照学校当年学科竞赛立项发文清单。其中国家级A类赛事一般为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主办;国家级B类赛事为教指委主办;国家级C类赛事为全国性学术团体、行业部门、行业(系统)或有关全国性企业主办。 2.对于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成评议小组审议并提出给予学分、成绩认定建议、报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批。 3.第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数,获准专利(著作权),认定第一作者且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或作品单位须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二、认定规则 1.我校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达到 认定要求,均可进行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2.全学程内每生每门课程成绩只记录一次(同一课程有多种认定结论时按就

高计),按百分制记载纳入绩点计算。 3.学生所获得超计划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替代部分等量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 4.学院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认定方案和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审核、认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三、认定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每学期认定一次(6月、12月),由教务处下达认定通知。 2.学生本人根据通知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各学院审核认定。 3.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认定学分。 ●创新创业训练类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创新活动证明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②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指导教师意见及项目所属学院提供的相关清单进行审核认定。 ●学科竞赛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竞赛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创业实践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A: 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结题并考核合格名单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B: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论文发表期刊、收录通知、专利软件证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C: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参与项目材料和指导教师意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创新创业学分。为了将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是广东白云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等同于“公共必修课”学分。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创新创业学分,才能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资格。 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由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协同管理。 第二章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及计分原则 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职业资格、科技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社团活动、自主学习共九项。 1、学科竞赛:指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统计范围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等。 2、科学研究:指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或者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或艺术作品。 3、发明创造: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成果推广应用等。 4、自主创业:指参加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竞赛、模拟市场等。 5、职业资格:由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职业技能考核后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6、科技文体竞赛:指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技能、公益类竞赛项目,包含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比赛。 7、社会实践:指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千人回千校”活动、假期企业锻炼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教、献血、绿色环保宣传、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校园公益服务(特指学生干部)。

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是进一步优化我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结合学校实际,为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加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技能训练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一定成果,经学校认定后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学分是本科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学生必须在一至七学期(五年制在一至九学期)取得8个创新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章学分构成 第四条创新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一)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二)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初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三)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并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章认定方式、范围及分值 第五条在校学习期间,多次参加同一项目所取得的创新学分可累计,但累计不得超过6学分;一次性取得学分超6学分的,以单次取得的学分计。 第六条活动规定必须由团队合作完成的项目,团队成员均按相应分值记;非必须但有负责人牵头完成的项目,则按比例计算学分:排序第1人记

相应分值的80%,排序2到4人记相应分值的50%,其他成员不记分。 第七条科研学分认定范围及分值。 (一)专利申请。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者,可分别计7、5、3学分。 (二)科研获奖。研究成果获国家级成果奖者,计10学分;获得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参与奖者,分别计8、6、4、2学分;获校(地厅)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奖者,分别计4、3、2、1学分。 (三)科研项目。主持并完成纵向科研项目,国家级计10学分,省(部)级计8学分,校(地厅)级计6学分;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项目,依据项目权重价值计3至6学分;主持并完成学校大学生创新项目,校级重点项目计4学分,校级一般项目或院级重点项目计3学分,院级一般项目计2学分。 (四)发表论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凡被SSCI、SCI、EI收录或《新华文摘》转载论文计8学分;被EI、ISTP收录或《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论文计6学分;核心刊物论文计4学分;一般省级刊物论文计2学分;校级社团刊物论文计1学分。 (五)文艺作品。文艺创作、影视作品在大众媒体(限电台、电视、报刊)上刊载、播放者,国家级媒体计6学分,省级媒体计4学分,地市级媒体计2学分,本校媒体计1学分。短篇报道、简报折半计算。 (六)发表著作。编写散文、诗歌、小说或学术著作并公开出版,以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独撰者计8学分;主编计6学分;副主编计4学分;参编者计2学分。 第八条技能学分认定范围及分值。 (一)学科竞赛。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和参与奖者,分别计10、8、6、4学分;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和参与奖,分别计6、5、4、2学分;获校(地厅)级一、二、三等和参与奖者,分别计4、3、2、1学分;获院级一、二、三等者,分别计2、1、0.5学分。

江苏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研究生阶段科目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发布时间:2007/09/04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硕士研究生达到如下目标: (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 (二)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发展动态和国际学术研究的前沿。能独立地开展具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科研工作,并有创新性成果。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备从事本学科工程技术、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三)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一)工程热物理(080701) 1.燃烧理论与燃烧模型 2.微尺度能量转换机理与微动力系统 3.材料加工中的传热传质 4.新能源利用 5.热物理测试技术 (二)热能工程(080702) 1.工业加热过程优化与控制技术 2.煤与生物质热化学转化 3.洁净煤燃烧技术和污染控制的研究 4.强化传热与高效换热设备开发 (三)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3) 1.动力机械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2.动力机械工作过程及排放控制

15、先进干燥技术. T.库德著[加].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16、工程燃烧概论. 霍然. 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1 17、计算传热学的近代进展. 陶文铨. 科学出版社,2000 18、计算传热学. 施天谟著[美],陈越南,范正翘,陈善年. 科学出版社,1987 19、煤的清洁燃烧. 毛健雄. 科学出版社,2000 20、太阳能的基础及应用. 日本太阳能学会编,刘鉴民.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 21、煤炭气化原理与设备. 王同章.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22、离心泵和轴流泵. A.J.斯捷潘诺夫. 机械工业出版社,1980 23、叶片泵与透平压缩机. C.普夫来德纳尔. 机械工业出版社,1983 24、叶片泵计算与结构. A.T.特罗斯科兰斯基. 机械工业出版社,1981 25、流体力学概论. L.普朗特等著,郭永怀等. 科学出版社,1981 26、现代泵技术手册. 关醒凡. 宇航出版社,1998 27、泵手册(第三版). Igor J.Karassik等. 中国石化出版社,2002 28、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手册. 马大猷.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29、旋转机械振动监测及故障诊断. 张正松. 机械工业出版社,1991 30、故障诊断的振动测试技术. 寇惠. 冶金工业出版社,1999 31、化工流体流动与传热. 柴诚敬、张国亮.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32、化工设备的选择与设计. 刘道德. 中南大学出版社,2003 33、水力机械测试技术. 李建威. 机械工业出版社,1981 34、流体密封技术――原理与应用. [德].海因茨K米勒,程传庆译.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二、主要专业学术期刊 (一)中文期刊 1、水泵技术 2、流体机械 3、内燃机学报 4、内燃机工程 5、燃烧科学与技 术6、热力发电 7、热能动力工程 8、声学学报 9、动力工程 10、工程热物理学报工业炉 11、应用力学学报 12、制冷学报 13、锅炉技术 13、化工机械 14、力学进展 15、化学工程 16、环境工程 17、环境科学 18、机械工程学报 19、金属矿山 20、空气动力学学报 21、力学学报 22、煤炭学报 23、农业工程学报 24、农业机械学报 25、燃料与化工学报 26、水动力学研究与进展 27、太阳能学报 28、选煤技术 29、半导体学报 30、生物工程学报 31、汽车工程 32、汽车发动机技术 33、信号处理 34、振动工程学报 35、清华大学学报 36、浙江大学学报 37、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38、江苏大学学报 39、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40、武汉大学学报 (二)外文期刊 1、Heat Transfer 2、Combustion and Flame 3、Combustion Theory and Modeling 4、Progress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范文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加快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的建设,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成才,保障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部门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创新创业训练、人文素质提高和职业技能培训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它优秀成果,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确认的学分。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的性质不同,分为科技创新类学分、人文素质类学分和职业技能类学分。 1.科技创新类学分。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省新苗人才计划)、学术论文、专利、科研助手、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等,均可根据结题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认定科技创新类学分,该学分由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认定。 2.人文素质类学分。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理论与人文类竞赛活动、群众性(非专业)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活动过程或取得的成果获得人文素质类学分,该学分由学生处、团委、体军部负责认定。

3.职业技能类学分。学生参加学校或学校认可的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或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证等活动,取得相应成绩或证书,可获得职业技能类学分,该学分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规则 1.学生参加各类项目取得立项的级别和等级,是认定学分高低的重要依据。项目的级别由组织单位级别决定,且必须以结题为认定学分的依据。 2.集体奖项中,每一位参与学生获得的学分均计满分。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类等集体成果,参与学生根据项目不同分别计分。 3.同一项目成果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成果原则,不重复认定。 4. 创新创业学分的成绩按获得的总学分进行转换来记载。学生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多于或等于10学分的,成绩记载为“100”,学分记载为4学分;多于4学分而少于10学分的,成绩记载为“90”,学分记载为4学分;等于4学分的,成绩记载为“85”,学分记载为4学分;少于4学分的,成绩记载为“0”,学分记载为实际获得的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 1.学校每年12月份进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毕业生在每年毕业前完成最终审核认定。

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及各类实践创新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学素质,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学校设立了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科研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经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我校学生获得2个科研创新学分后方可毕业。 第二章认定内容与标准 第三条学生在参加权威机构组织且经学校认定的全国(含国际)、省级以及校(市)级正式竞赛中获奖,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学分: 认定竞赛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广告艺术设计竞赛、室内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结构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力学竞赛、力学创新制作大赛、化学实验竞赛、高等数学竞赛、大学物理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电脑网络大赛、flash设计大赛、创业计划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英语写作大赛、英语辩论赛、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竞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化节竞赛等(其中校科技文化节项目以教务处认定为准)以及其它类别的学科竞赛(由申报者提出申请,学校单独认定)。 第四条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按期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评审或答辩的,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学分: 第五条学生为第一作者,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报刊文章或出版著作,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学分: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重庆三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重庆三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三峡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的专业特色,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可选择性。提供多样化的创新学分项目,拓宽学生选择的空 间,更好地将学生的兴趣与创新活动结合起来,鼓励学生更积极地参与创新活动。 2.级差性。鼓励学生集中精力完成高质量的创新项目,对优秀 的创新成果给予较高分值。 3.程序的规范性与信息的透明性。实现申请、审核、批准、评分、公布等的规范化,定期及时、充分传达创新活动相关信息。二、认定范围 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主要指学生在校内所参与、实施的一系列实践创新活动,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取得学分。凡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实践创新及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创新学分认定构成见下表,各个专业系部认定的学分见附件。

1、创新学分构成(如下表) 2、院系认定范围 (1)学生科研 A、“挑战杯”等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与结题

B、“挑战杯”等学生科研项目获奖

C、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与或辅助教师科研项目进行实验或调研,折合满50个课时,依据相关教师出据的证明,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折合满100个课时,依据相关教师出据的证明,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依此类推。 D、科研论文(作品)。被SCI,EI,ISTP等收录的论文,每人每篇计2学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二、三作者,每篇每人分别计1.5、1、0.8学分;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1、0.8、0.5学分;在一般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分别计 0.8、0.5、0.3学分;在国家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 二、三作者分别计1、0.8、0.5学分;在省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0.8、0.5、0.3学分;在校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二作者每篇分别计0.5、0.3学分。 E、科研著作。独立或主编完成学术著作(12万字以上)并公开出版,计2学分;参加教师主编(著)的学术专著、专业译著、工具书的编著,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前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评定与管理办法

机械(2017)36号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评定与管理办法 全院各单位: 根据《江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评定与管理办法》(江大校〔2016〕492号)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制订《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从2017年10月25日起在全院本科生中开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包括创业课程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两部分。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取得一定的创新创业学分方可毕业。 2014、2015级,每位本科生必须取得1个创业课程学分和1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2016级起,每位本科生必须取得1个创业课程学分和2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创业课程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不可互相替换。 第二条管理学院负责创业课程教学及学分认定工作。 选修《创业人生》在线课程、《创业人生》校选修课或者《创业管理A》、《创业管理B》等创业类教育课程并且考核通过的学生即

可获得1个创业课程学分。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主要包括: 第一类: (一)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类的学分认定: 1、学生申报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计划、大学生科研立项、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项目立项等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项目主持人可获得0.5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2、各类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主持人不再重复计算(1)中的0.5个学分)。学分数按照项目等级和参加人数确定,具体如下: 类别 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校级项目人数 1人543 2人765 3人987 3人以上11109 3、团体项目中各成员获得的学分由项目主持人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确定,并须经指导教师审核确认。 4、结题成果(学术论文或专利)的创新学分不再另计。 (二)学科竞赛类的学分认定: 1、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行业学会(协会)主办或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等组织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创业实践竞赛并获奖,参赛和获奖的学分按照奖励等级而定,具体如下:

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附件1: 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通过修读创新学分课程,参加开放实验,参加学校认定的创新项目并经过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创新教育学分分为创新学分课程学分、开放实验学分和创新项目学分三类。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理论与实践学分外,还必须取得2学分创新教育学分,否则不能取得毕业资格。2学分的创新教育学分可由任意一类学分构成,也可由三类学分累加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实验室管理处、产业处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主要负责创新教育方案、政策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审议和决策。 教务处主要负责创新教育方案的规划、设计,创新教育学分

项目和类别的认定审批,创新学分课程的发布管理与学分认定及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维护与管理。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开放实验项目的组织、管理、学生实验成绩认定与报送等工作。 团委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集中性“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及成绩报送等工作。 科技处主要负责各类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的规划、统筹管理、信息发布及学术报告类学分的认定工作。 各学院成立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小组,负责各类创新项目成绩报送及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三章创新教育学分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创新学分课程学分。创新学分课程指为本科生开设“研究与创新”类型的课程,旨在传授学生创新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创新学分课程均为20学时,计1学分。创新学分课程纳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生选课后,相关学院进行开课、考核、上报成绩等工作。对参加创新学分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计1个创新教育学分。 第六条开放实验学分。开放实验指在教学计划外由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开展的实验项目,旨在拓展学生的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开放实验项目为2学时,计0.2学分。开放实验纳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生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系

北京交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北京交通大学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为加强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及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各专业培养方案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创新创业学分指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学习创新创业课程、从事创新创业训练、参加科研创新活动等取得的,经学校认定后确认的学分。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学生在校期间须修读通识与公共基础类模块素质类课程创新创业学分不少于2学分。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可通过以下8类途径获得。对各类学分的修读,学生所在学院应做详细的选课和学习指导。 1、学习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2、参加创新创业学术讲座。 3、实施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4、参加学科竞赛。 5、发表学术论文。 6、申请专利授权。 7、申请著作登记。 8、开展其他创新创业类活动。 第三条第1类。选修培养方案创新创业教育课组课程可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学分,但不得超过1学分。学生学习课程时根据课程属性记录学分及成绩。 第四条第2类。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学术讲座,满3次可获得0.5学分,满6次可获得1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认定一次。课程名称记为“创新创业学术讲座”,成绩记为“P”。 第五条第3类。实施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课程名记为“科研创新实践”,成绩记为“A”。 第六条第4类。参加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并获奖。课程名称记为“**学科竞赛”,成绩记为“A”。

第七条第5类。学生以北京交通大学的名义以第一作者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依据《北京交通大学论文分类办法》校科发[2010]33号)。课程名称记为“学术论文”,成绩记为“A”。 第八条第6、7类。学生以北京交通大学的名义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或出版专著、申请软件著作登记成功,且排序在前两位。课程名称记为“专利与著作”,成绩记为“A”。 第九条第8类。开展其他创新创业活动,如创办企业等,经学校评估符合要求的给予认定。课程名称记为“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视情况认定为0.5分的倍数,成绩记为“A”。 第十条第1类按普通课程选课修读,第2-8类学分认定每年5月份组织一次,具体安排以当年通知为准,且只对大学三、四年级毕业学生开放,毕业前录入教务系统。各类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 第十一条学生通过本细则第四至九条的途径取得的学分可直接折抵创新创业学分,折抵后剩余的学分可记入选修学分。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时,折抵创新创业学分满2学分的直接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学生成绩单不再单独设置或记载创新创业课程及学分。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学生,同一成果,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6级学生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参加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管理办法》对2016级及以后各年级不再适用。 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揭秘江苏大学的八大魅力

揭秘江苏大学的八大魅力 魅力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 学校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百强之列。早在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作为一所工科特色鲜明的高校,江苏大学曾先后培养出我国农机专业第一批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农业工程学科一直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其中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是国家重点学科;动力工程学科是我校传统强势学科,其中流体机械及工程是全国唯一以研究水泵和喷灌机械为特色的国家重点学科,动力机械及工程198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特批为博士点;机械工程学科是我校最早的学科之一,其中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车辆工程是全国第四个博士点;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学科是国内第一个博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是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在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方面特色显著。 魅力二:填报江大政策给力 1.对于本科第一批A志愿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达到我校投档线和等级要求,专业志愿服从调剂,无其他特殊情况者,进档后,保证录取。 2. 对主选测科目(物理或历史)考试等级达到A+、A、B+的江苏考生,进档后,分别加5分、3分、1分安排专业。 3.A志愿填报我校,进档后,对投档分加等级加分超过本科第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5分的江苏考生,满足其六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 4.A志愿填报我校,进档后,对投档分加等级加分超过本科第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的江苏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5.省级各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江苏籍获得者(高中阶段)本科第一批A志愿报考我校,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 6.高考成绩在江苏省第一阶段理科排名2千名以内、文科排名5百名以内的考生,本一A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高考成绩在江苏省第一阶段排名理科排名1万名以内、文科排名1千名以内,本一A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万元。

课程介绍-江苏大学842T课程网

空间解析几何 课程简介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空间解析几何 英文名称:Space Analytic Geometry 学分:3 学时:45 (其中:讲课学时:45 实验学时:上机学时:)课程内容:《空间解析几何》课程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师范和非师范)及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解析几何的基本内容包括:空间直角坐标,向量代数,直线和平面,常见空间曲线和曲面,坐标变换,二次曲线方程的化简等。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学生可以掌握用代数的方法研究空间几何的一些问题,而坐标法、向量法是其基本方法。 选课对象:数学各专业1年级本科生 先修课程:平面解析几何 教材:蔡国梁等主编,解析几何教程,江苏大学出版社,2012 解析几何课一直是数学系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核心课之一。解析几何产生于十七世纪的欧洲,是由于遇到难以用初等几何、初等代数等常量数学来解决的问题后,人们就相继转而研究变量数学,因此,作为几何与代数相结合的产物——解析几何就问世了。解析几何的创立者是十七世纪四十年代两位法国数学家费尔马(Pierre de Fermat)和笛卡尔(Rene Descartes),他们把以往对立着的两个研究对象“数”与“形”统一起来了,并在数学中引入了变量的概念,从而完成了数学史上一项划时代的变革。解析几何的一个重要发展是由平面推广到空间,表示方法上是从两个坐标推广到三个坐标,因而从研究平面图形的问题中很自然地跨入到研究空间图形的问题中。到了十九世纪后,该学科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备,但作为二维和三维解析几何所研究问题的代数推广,人们又开始讨论四维解析几何和n维甚至无穷维的解析几何。正当解析几何蓬勃发展的时候,以光滑曲线、曲面为其研究对象,且以数学分析和微分方程为研究工具的一门几何学的新学科——微分几何诞生了。虽然微分几何的研究手段不同于解析几何,但是微分几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解析几何的成果,这就使这两门学科的发展常常交织在一起。 到了二十世纪,迅速发展的两个新的宽广的数学分支——泛函分析和代数几何,也都可以看作是古典解析几何的直接延续。因为前者是综合应用函数论、几何学、代数学的观点来研究无穷维向量空间及其上的函数,它的重要分支——希尔伯特空间及其中的自共轭算子谱分析理论可以看作是无限维向量空间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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