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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WHPU/M10-015-2012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发布审批表

编号:PU/R01-142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我的区域安全我负责”的安全理念,全面推行区域安全责任制,明确区域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推荐万华的非控股公司参照使用本制度。

3.定义

区域主管:是指各单位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经理、主管(主任)、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等。

区域:是一个普遍意义上的责任范围描述,可以是一个公司、部门、工序、装置、建筑单元等。

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如洗眼器、喷淋、监测仪、救防护器材等。

4.区域划分

4.1.各公司总经理应组织人员对本公司区域进行划分,做到:

?任何区域都有人负责;

?区域范围必须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并绘制平面布置图,每个区域之间做到不留真空;

?公司组织机构或区域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划分;

4.2.区域划分后必须组织各区域人员逐级培训,保证每位员工清楚各自的责任

区域。

5.区域安全职责

5.1.区域主管是本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5.2.区域主管应在公司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各区域特点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5.3.区域人员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的HSE管理制度。

5.4.区域主管应对本区域的所有人员、设施、活动的安全负责。

5.5.区域主管应明确区域的个人防护用品要求,确保所有进入区域的人员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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